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根据《营东区股级教育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东区教发〔2015〕3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全校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人才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真正把工作能力强、有实干精神、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激发学校干部队伍活力,构建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我校教育实现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注重实绩、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竞聘采取民主推荐和面试考察相结合、个人意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职位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教导处 总务处 政教处 安保处 教科室 信息中心 小计
职数 2 2 2 2 1 1 1 11
四、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学校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条件
1.敬业守法,甘于奉献,群众公认度高;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决策、协调能力;
3.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男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3年8月31日后出生),女年龄在46周岁以下(1965年8月3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近三年来年度岗位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组织形式与内容
(一)组织形式
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在区竞聘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学校自行组织。
(二)内容
竞聘内容由民主评议、面试、业绩考核三部分组成。
(1)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包括学校领导班子评议(占评议分的40%)、教职工评议(占评议分的60%),按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评委现场打分并公布分数,按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3)业绩考核以2014-2015学年考核成绩计算,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六、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宣传发动(8月25日)
成立中层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召开竞聘动员大会。
2.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8月26日)
组织竞聘报名并报区教育干部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进行审查。
3.民主评议(8月27日)。
4.面试(8月28日)。
5.业绩考核与成绩汇总(8月29日)。
6.考察(8月30日)。
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总成绩,经综合平衡,全面考察后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7.聘任。
公示期满,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后行文公布,由区教育局聘任,聘任期为三年。
七、有关说明
1.符合竞聘范围的现任中层干部凡未参与竞聘或未竞聘上岗的,原职务自行免除,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2.竞聘职位出现报名空缺或其他情况的,由学校党组根据实际情况调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该岗位负责人。
3.竞聘上岗工作结束后,工作岗位有变动的人员在两天内办理交接及相关手续。
4.学校群团组织负责人,按照规定的组织章程选举产生,并享有政策规定的岗位待遇。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聘上岗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成立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z(营东区第一中学校长)
成员:z(营东区第一中学副校长)
z(营东区第一中学副校长)
附: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领导干部竞聘上岗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