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抚一中高一班各项荣誉评选标准
为了激励学生奋发学习,促进班干部(班委会干部、组长、课代表)积极工作,也为了向学校及更高级别推优有据可查,特别设置高一(26)班各项荣誉及其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评选,综合素质测评分排名前三的评选为班级三好学生。
二、学习进步最快奖
学习进步最快奖以进步分排名为依据,排名前三的评选为学习进步最快奖。
三、单科卓越奖
单科卓越奖以各学科年级排名为依据,中期考核以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的年级排名取平均进行排名,排名前三的评选为学科单科卓越奖。学期考核以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第二次月考、期终考试的年级排名取平均进行排名,排名前三的评选为学科单科卓越奖。
四、优秀班委会干部
优秀班委会干部以民主投票数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依据,每次评选三位优秀班委会干部。标准如下:
(1)民主投票数越高;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应排在前40名。
五、优秀组及优秀组长
优秀组长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依据,小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平均分排名前三的评为优秀小组,相应组长评为优秀组长。
六、优秀课代表
优秀课代表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各科年级排名为依据,每次评选三—六名优秀课代表。标准如下:
(1)各学科全体同学的年级排名平均值排名(中期考核只看第一次月考和期中考试,学期考核综合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第二次月考、期末考试)前三的;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应该排在前60名
备注:校级以上同名称荣誉,直接从获得班级相应荣誉的同学里再择优推荐(依据依然是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对于班级缺少的荣誉项目,则从满足相关条件的同学里,依次从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组长、优秀课代表、单科卓越奖、进步最快奖里生成,原则上不重复推荐,即让更多同学获得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