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盐市文明单位是基层单位三个文明建设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城盐市文明单位的基本标准和主要条件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工作实绩显著;环境卫生整洁优美,环保达标;创建活动深入扎实,思想道德风尚良好;积极发展科教文化事业,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单位治安状况良好,群众有安全感;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创建意识强。本单位经对照标准、严格自查,认为基本符合条件,并已向有关部门申报城盐市文明单位。根据城盐市文明单位申报、评选有关规定,请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给予监督。如有建议和意见,请向市、县(市、区)文明办反映。
城盐文明办 邮编:________
监督电话:________或____
城盐幼儿园
公示时间: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