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企业治理高端论坛暨《中国企业信用建设报告(2017-2018)》新闻发布会
第四届中国企业治理高端论坛暨《中国企业信用建设报告(2017-2018)》(以下简称《报告》)新闻发布会近日在北京举行。 《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企业信用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实施。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成效显着。 信用监管信息化程度高,数据协作共享更加便捷,关键问题管理准确率高。 、线上线下监管并重; 更加注重失信企业信用修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企业在经营管理、市场交易、社会交往等方面的信用状况不断改善。
《报告》认为,今后推进企业信用建设,要继续加快社会信用法治建设,不断提高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化水平,着力完善全链条机制。奖惩结合,加快信用中介服务业发展。
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蒋必新、北方工业大学校长丁辉、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法案办公室主任龚繁荣、中国行为法学会主任、教授王伟中共中央党校政法系经济法室等参加会见。 中国行为法学会公司治理分会会长、司法部工商法律司司长张建华主持会议。
完善企业监管体系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
信用立法作为规范和促进信用建设的法律依据,将极大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 《报告》认为,2017年,信用立法和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中央和地方的信用立法已迈出实质性步伐。 首个信用红黑名单制度指导意见正式发布。 信用联合奖惩适用范围不断深化。 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不断完善。 与此同时,信用信息平台体系和标准日趋完善,各部门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为企业信用建设和监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报告》提出,下一步,完善我国企业信用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需要继续在加快信用立法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信用联合奖惩力度等三个方面继续努力。 ,不断完善信息监管机制,为我国企业信用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关于信用立法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蒋必新在本次会议上指出,良好的市场经济有三个核心要素:竞争、诚信、法治。 下一步,继续强化信用体系建设要注意以下五点:一是要真正将诚信作为立法的“皇帝条款”。 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是民法中的“皇帝条款”,而且是行政法和刑法中的“皇帝条款”。 给予他们重要地位,严厉惩治欺诈等违法失信行为。 第二,要按照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不允许任何人从失信行为中获益,违法失信者必须付出代价和代价。 三是建立完善的信用报告制度,严格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和共享。 四是营造良好的诚信文化。 五是强化信用监管,形成有效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
司法部党组成员甘藏春也在书面讲话中认为,在企业信用建设问题上,要加强信用法制化建设,比如如何准确划分标准信用处罚、信用记录主体如何确定和信用评价等重大法律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提高企业信用水平需明确相关主体责任
观察经营者是否履行消费者保护法律义务,是衡量企业信用状况的重要视角。 《报告》指出,2017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企业信用建设稳步推进。 政府通过政策法规、行业标准体系、信用信息平台、行政执法等建设,在加强企业诚信、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营者通过加强自律、诚信经营,也通过持续的维权和舆论监督,为维护总体稳定有序的市场秩序、弘扬企业诚信做出了重要贡献。
《报告》强调,我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企业信用建设还不够成熟和完善。 相关诚信体系框架还不够健全。 市场上存在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对消费者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企业在消费维权领域的信用建设与消费者和社会的期望密切相关。 与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面对存在的问题,厘清政府、经营者、消费者等相关主体的角色冲突和责任,提高政府市场监管水平和质量,优化监管方式和手段,强化行业自律至关重要。纪律和经营者诚信 经营者的经营意识,充分发挥经营者、消费者等各方的主动性和积极作用。
国家发改委财务司司长陈洪万在书面讲话中指出,企业信用建设要重点建立诚实承诺、诚实经营、诚实履行合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范体系和兴趣。 一是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支撑“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二是增强企业信用建设“获得感”,积极推动信用惠民便企。 三是推进信用法治建设,夯实企业信用治理制度基础。
加强上市公司信用建设需要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报告》显示,2017年,在监管部门推动下,资本市场信用建设取得长足进展。 其中,在监管执法方面,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无论是体现日常监管力度的行政监管措施数量,还是体现审计执法状况的调查和行政处罚数量,都有大幅增长。 监督执法取得良好成效。
同时,2017年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主体主要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失信行为占违法失信行为的近一半。 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老鼠仓”、中介机构违规等传统违法违规行为仍是上市公司主要违法失信行为,私募基金和新三板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正在逐渐增加。 此外,2017年我国IPO审核监管标准得到提升,虚假信息披露、欺诈发行等企业违法失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017年上半年,监管部门还对IPO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严格查处受审公司存在的问题,督促中介机构提高专业水平,审慎执业。
《报告》提出,加强上市公司信用建设,要进一步确立上市公司信用建设的制度底线,强化上市公司信用建设的监管主线,加大对上市公司信用建设的处罚力度。上市公司违法失信行为。 (《中国信用》杂志记者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