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队教师的费用报销规定
1、原则上带队教师的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全部由学校报销。
2、如参赛时间是节假日,可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竞赛补助(80元/日、40元/半日)。
二、参赛学生的费用报销规定。
1、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初赛的参赛费用(培训费,报名费、交通费等)全部由学生自己承担;复赛的参赛费用除伙食费、住宿费等生活费用由学生承担外,其余由学校承担一半;全国决赛的参赛费用除伙食费、住宿费等生活费用由学生承担外,其余全部由学校承担。
2、术科性竞赛和非闭卷性学科竞赛的初赛参赛费用(培训费,报名费、交通费等)全部由学生自己承担;省内及国家级竞赛,除食宿费由学生承担外,其余(交通费、报名费、、制作费等)全部由学校承担;国际竞赛要出国竞赛的,参赛学生出国来回路费由学生自己承担,其余费用(包括带队教师必需的费用)由学校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