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票据报销,统筹资金使用,保障财务安全,特制定票据审批报销制度。
一、适用范围:各处(室)、组由于业务需要提出申请并报学校批准予以支出的费用。未按规定程序报批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由经办人自己承担;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票据,经办人自行解决。
二、票据报销流程:
1、采购项目报销:结算所批准项目支出费用时,经办人提前与学校计财处联系,就需要开具的付款单位名称、项目、票据种类及金额等内容进行沟通,经计财人员批准后方可开具票据。经手人持《城临中学采购预算申请表》和项目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字的发票交计财处。计财处依据签订的《合同书》请示财务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安排支出。
2、出差报销:
(1)参加会议出差:出差人返校后写好《会议感悟》,带《参会通知》或《邀请函》及时整理好各类票据,到学校计财处签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办公室和主管领导签字后交回计财处经财务主管和学校主要领导审阅后安排支出。
(2)探亲差旅费:探亲差旅费依据《城临中学外地市教师探亲报销差旅费规定》办理。
(3)其他出差:出差人出差结束后,到计财处领取并填写差旅单,经办公室和派出部门领导签字后交回计财处,经财务主管和学校主要领导审阅后安排支出。
3、招待费:县内招待要经办公室批准,县外招待要经办公室、主管或主要领导批准,票据要附被招待人员单位的工作函、招待明细、陪餐人员,经财务主管和学校主要领导审阅后安排支出。
4、以上报销的费用原则上以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报销费用票据凭证要求
1、票据凭证合法性:学校一切报销票据均要具有合法性。合法性的认定以国家财务、税务等方面的规定为准。任何不符合报销规定的票据计财人员有权拒绝。
2、票据传递时效性:原则上当月发生当月取得并当月报销,经办人员有及时催收票据的义务。
四、财务预借款及还款
1、根据规定,学校公派人员外出需使用公务卡,不得借用现金。
2、教职工因工作需要,确需事前借款的,必须到计财处填写借款单,写清借款原因、 金额和还款日期,计财人员严格控制现金的使用。
预借款流程: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部门领导签字,交计财部门负责人审核支付借款,工作结束后三天内到计财处办理票据报销手续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