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莫小学任课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了保证校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全校师生的在校安全,督促各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教师要结合本学科特点,采取学科渗透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上课前教师要点名,发现有未到学生,要及时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负责与家长联系。
3.教师上课不得迟到、提前下课、未下课允许学生到教室外单独活动,不得拖堂。在进行实验操作或活动时,事前要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教学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课堂上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制止。
4.无论校内外,如发现我校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学校反映。
5、不得让学生替教师做提开水、生炉子,提煤,搬重物上下楼、外出买东西等有危险的事情。
6、教师要经常检查教室内用品、设备及教具器材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或报告学校解决。
7、 教师要全面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不让学生参加与其身体不相适应的活动;学生如生病或发生伤害事故要立即进行相应处理,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8、教育学生节约用电,上完课后应提醒学生关好电源,任课教师要负责好上课安全问题,如因工作失职,出了重大安全事故要追究安全管理责任。
9、如果校内外有集体活动,被学校安排的配合班主任管班的任课教师一定要尽职尽责,管好纪律和学生安全。
校长: 任课教师:
营莫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