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土地开发利用承包合同书
土地开发利用承包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1、承包标的物:甲方将其位于亩荒山荒地交出由乙方承包,位置四至:东至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位置附图所示。附图由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2、承包用途:拟建设养老院康复中心,分一期、二期等。
3、承包期限:承包期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4、承包地的交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承包标的物交付乙方使用。
5、承包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年总承包费用___万元/人民币(大写: )。70年共计万元(大写: )。
6、付款方式:每十年为一个付款周期;自项目立项和审批手续办理完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付清前十年的承包费,以后第十年承包费实行上打租,即于下一个付款周期的前7日内支付。
7、乙方在承包期间,有权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所承包的山林等土地进行相应的项目开发。
8、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律程序征收本宗土地的,并根据有关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时,对于地上建筑物、建设费用和经营损失的补偿金应全部归乙方所有。
9、本合同存续期间,乙方可根据需要,按照国家依照法律程序将集体用地变更为国有用地所发生费用有乙方承担,甲方予以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10、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1、甲方保证该土地属于甲方农民集体单独所有,并具有合法的发包权。甲方未对本宗土地的使用权设置限制。
10.1.2、甲方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承包地、附属设施以及水、电等,不受任何方的干扰、阻止及限制。
10.1.3、甲方负责与村民的沟通协调工作。
10.1.4、本合同期满或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与解除后,甲方应给予乙方暂缓期6个月,以便乙方处理相关后续事情。
11、此合同双方至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地理位置图附后)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篇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书
第一章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龙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湖南奇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龙山县茅坪乡老场村、红岩溪镇卜纳洞村土
地开发项目第一标段工程。
2、 工程地点:龙山县茅坪乡老场村
3、项目预算批准文号:
4、设计单位:长沙市汇杰科技开发咨询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
5、监理单位:
6、资金来源:州投资
7、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工程。
第二条 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2015年3月25日
2、竣工日期:2015年4月25日
篇三:土地开发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示例)
附件11:
重庆市 区县(市) 土地开发
整理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样本)
合同编号:
项目承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 年 月 日开标会确定的乙方作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的第一中标人,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全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明确工程及双方责任,特制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工程范围:
(二)工程内容、数量:
第二条 工程工期
(一)开工日期年月日。
(二)竣工日期年月日。
(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第三条 工程量和工程造价
(一)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
(二)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是按规划设计文本、规划设计图纸、预算、项目实施方案及招标文件计算的工程量,与实地
工程量有一定差异,乙方必须严格按以上文本及图件要求施工,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和工程量。
(三)对甲方提供文本及图件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以外的确需增加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应事先由监理方、规划设计方同意,由甲方向市国土房管局申报核实后签订补充合同,乙方才能组织施工。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四)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本合同总价是该项目 标段的工程施工费的全部综合价,包括完成工程主体及保修期内缺陷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此总价是工程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所需的全部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求。验收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及农、林、畜牧、水、环保、交通、城镇建设等相关行业标准。
(一)乙方必须按本合同提供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所有规划设计文本、图件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
(二)隐蔽工程在未经自检和现场监理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或隐蔽,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对将要覆盖或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合格后才能隐蔽。否则乙方返工费用自负。
第五条 设备
为确保该项目工程按时完成,乙方必须保证按《投标文书》承诺的机械设备,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施工现场要配臵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设立安全警告标示牌,并设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三)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甲方对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对以上事件负责,费用自理。
(四)乙方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经甲方和监理批准的爆破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对所有的人身、工程本体和甲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由于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以及对工程本体或甲方财产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必须严格控制火工品,遵守有关火工品的管理制度,严禁私藏火工品,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七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
1.向乙方提供规划设计文本、规划设计图、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文件及技术交底资料,提供安全和质量标准;
2.对乙方施工测量、施工放线进行复测;
3.竣工资料及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
4.负责工程的施工监理,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5.及时组织配合市国土房管局对工程竣工验收;
6、负责与市国土房管局、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7、负责向工地派驻施工技术监督人员,负责现场技术、安全、质量监督,监督人员纳入乙方统一管理,施工中出现的技术、安全、质量、管理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
1、严格执行项目规划设计文本、图件、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文件及预算,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保证工程质量;
2、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内的用水、用电及施工便道和乙方临时设施的修建。自行承担乙方人员的吃、住、行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
3、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半成品需求计划、用水、电计划等,报监理单位审批并报甲方备案;
4、将投入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花名单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5、不得将本工程或其中的单项工程部分转包其他单位和个人;
6、工程上道工序完成后,未经监理同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违反者,损失自负;
7、 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写明工作范围、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和工序交接检验制度);
8、负责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直至合格;
9、自费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要收取相应的费用;
10、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工的各类建筑物,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1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或公安部门的追究等,由乙方自行处理;
12、在本项工程中,市国土房管局对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的承诺,对乙方同样有制约作用;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甲方按乙方所完成实际施工进度,每月或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根据业主给甲方工程施工费中,按 %支付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