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学阶段各种中学在校生或结业生;
(2)中级中等教育中学应届结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3)因违犯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举措或正在服刑者。
3.报考办法
符合报考资格的中学结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青年,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具有“全国中小中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的本市应届高中结业生在学籍所在校区报考,亦可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考;非本市学籍考生持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考;往届生在原学籍地或户口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考;社会考生在户口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考;在户籍地报考的应届考生,其户口迁出报考地的时间须满七年(时间截至到2023年6月30日)。
2020年跨县域招收的小学中学生,在户口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报考[符合中学所在县(市、区)当初民办中学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随迁孙辈除外]。
4.报考时间
2023年3月23日-28日。
(二)考试课目及成绩使用
1.考试课目
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英语、数学、英语(含听力,下同)、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制、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信息技术(以下简称信息技术)等13门课目,均列入中学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化学、化学、生物另设实验操作考试。综合实践活动列入中学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
中学中学生在校期间,各科学业水平考试只考取1次。各科目考试均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不得提早组织中学生出席考试。
(1)记入高考总分的考试课目:
九年级:英语、数学、英语、道德与法制、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
八年级:地理、生物。
英语、数学、英语、道德与法制、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课目及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推行市级统一命题考试,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统筹管理,市、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考试工作的施行和管理;体育与健康中身体素养与运动技能考试由厦门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各镇(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施行。
(2)其他考试课目:
化学、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由厦门市教育局组织命题,各镇(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施行。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门课目由厦门市教育局提出要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中学具体施行;中学结合中学生平常学习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绩。中学考试评价方案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报汕头市教育局备案后施行。考试推行校际交叉监考,由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过程巡视和成绩评定结果初审。
2.考试方式
市级联考课目全部推行书面闭卷面试方式。各科考试时长、卷面满分分值分别为:英语、数学、英语各120分钟、150分值;道德与法制、物理各90分钟、100分值;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各60分钟、100分值。
体育与健康40分值,其中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占4分值,身体素养与运动技能占36分值。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与道德与法制课目考试同场合卷进行,单独一个模块,考试时间合计为100分钟,即《道德与法制》考试时长为90分钟,《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时长10分钟。
3.考试时间
(1)全国统一考试课目时间为2023年6月24日-26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及课目安排
日期
上午
下午
6月24日
(周末)
英语(8:30—10:30)
物理(15:00—17:00)
6月25日
(周末)
化学(8:30—10:00)
物理(10:45—11:45)
英文(15:00—17:00)
听力测试从15:00开始
6月26日
(周日)
历史(8:30—9:30)
道德与法制+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10:15—11:55)
(八年级)
地理(15:00—16:00)
生物(16:45—17:45)
(2)由市、县(市、区)、学校级组织的考试、测试具体时间由市、县(市、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
(1)考试成绩划等
英语、数学、英语、道德与法制、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等10个课目均按A、B、C、D、E五个等级记载,缺考不记等级。体育与健康按各市(市、区)考生总量划等,其他9门课目按全市考生总量统一划等。等级由高到低的位次分别为A、B、C、D、E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每位学科等级人数所占比列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等级15%、E等级5%,假如考生学科考试(测试)成绩达该课目满分值的60%及以上者,该科不划为E等级;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
数学、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八县(市、区)考生总量划等。等级由高到低的位次分别为A、B、C、D、E,原则上每位实验操作等级人数所占比列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等级15%、E等级5%,假如考生学科实验操作考试(测试)成绩达该课目满分值的60%及以上者,该学科实验操作不划为E等级;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学科考试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记载。
(2)考试成绩使用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中学生结业资格认定和升学投档的基本根据。
英语、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按卷面原始分记入高考总分;体育与健康按考试(测试)实际得分记入高考总分(满分为40分);化学科成绩按卷面原始分的90%记入高考总分;化学科成绩按卷面原始分的60%记入高考总分;道德与法制、历史分别按卷面原始分的50%记入高考总分;地理、生物分别按卷面原始分的30%记入高考总分,以上10个课目(英语、数学、英语、道德与法制、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成绩之和为高考文考总分(下同),满分为800分,文考总分四舍五入取整数。文考总分、综合素养评定分值及其他照料加分三项之和为高考的录取总分(下同)。
往届生考取普通中学的,其录取总分扣减20分。
八年级已报考并出席过我省地理、生物市级统一考试的应届考生,不得再度报考出席地理、生物课目考试(因违法违纪或作弊被取消考试成绩的考生,被取消课目的成绩按0分记入高考总分),否则考试成绩无效。往届生、2022年八年级地理、生物课目缺考的考生应出席2023年地理、生物课目的市级统一考试。
在地理、生物考试的报考结束后转到我市就读的中学生,须出席2023年地理、生物课目的市级统一考试[已在本省其他地市出席全国地理、生物联考的应届考生,应提供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高考中招管理部门)开具的卷面原始成绩证明,其转到的成绩使用与本市应届生相同,并根据转到的成绩按我市2022年地理、生物的划等标准确定相应等级]。
从外地(区、市)转到我市的中学生,须出席我省各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可认定成绩,用于中学生结业升学。
5.综合素养总评等级计分规定
应届高中结业生综合素养结业总评等级评定结果按优秀(Y)、良好(L)、合格(H)、尚待改进(S)四个等级对应分值分别为3、2、1、0分记入高考录取总分。具体评价办法由福州市教育局另行发文。
往届生综合素养结业总评等级评定结果不记入高考录取总分。
外地、市高中应届结业生回我市户口地报考出席高考的,其在原就读中学取得的综合素养评价结果认定为合格及以上的,按1分值记入高考录取总分。
6.考生高考录取位次的确定
普通中学录取位次是以考区[一个县(市、区)为一个考区,下同]为单位,对本考区内的考生按高考录取总分进行位次排序(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位次相同)。
(三)考试管理
1.考区应根据相对集中、统筹使用、便于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科学设置考点,多于5个考场的中学不设考点,考场必须设在经省教育考试院初验合格的标准化考点。所有高考考点须改装手机无线讯号屏蔽仪等设备。无线讯号屏蔽要就能覆盖考生在考试期间可能出入的场所和区域,包括考场、通道、卫生间等场所。考试期间各考区应确保考点的供电安全。
2.考试信息管理。考试信息包括考生情况,考区、考点、考场设置、考场安排情况,监考人员、巡视(考)员、评卷人员情况,考试情况,答卷扫描图片、评卷情况,考试成绩、诚信考试情况,视频监控录相等。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采取相应的举措,保证考试信息的安全。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福州市教育局或泉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录办”)同意,不得私自向社会发布考试信息。
3.考区、考点应强化外语听力考试的组织管理和听力考试播音设备系统的建设,每位考点应配备两套相同配置的听力考试播音设备,并在班主任中选装具有专业修理、业务指导能力的人员。
(四)评卷
1.市级联考课目的评卷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订的高考试题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以及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推行网上评卷,评卷施行条例另行发文。
2.评卷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公布期间,考生凭帐号、密码自行登入高考报考系统查询或登陆e龙岩进行查询。考试成绩仅用于招生投档、学籍建卡等,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福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授权不得对外公布考生成绩,不得查考生试题(含答题卡)。考生须要复核考试成绩的,须在成绩公布之日起十日外向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志愿补报和投档批次设置
(一)志愿补报及相关要求
1.考生志愿补报安排在成绩公布以后进行。补报时间安排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的第二日(含第二日)起五日内完成(每日早上8:00至早上22:00)。
推行网上补报志愿,考生及监护人应详尽阅读“志愿补报说明”及中学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要求,于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自行补报志愿,并对所填志愿负责,志愿一经确认不得修改。具体办法由市招录办另行公布。
2.考生志愿是招生投档的重要根据。各中学要充分尊重考生自主补报志愿的权力,并指导考生合理补报中学志愿和投档批次。任何中学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逼迫或制止考生报名本校或其他中学,不得以虚假信息欺骗考生和父母,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形式违法争抢生源,禁止中学和班主任私自取代考生补报志愿或修改考生志愿。公办普通中学招生收费有别于民办普通中学,考生补报公办普通中学志愿时要先了解中学的收费标准。
3.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为便捷考生志愿补报,规范中学招生行为,在补报志愿前,市、县(市、区)应把各种民办、民办普通中学分校、五年制高职高校、中等职业中学(含技工高校,下同)的全部招生计划[含分类招生计划、分县(市、区)招生计划、自主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招生投档有笔试或复检、专业受限要求的,招生高校在公布招生计划时应同时公布相关要求。
(二)招生投档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各种民办、民办普通中学分校、五年制高职高校、中等职业中学招生投档设置七个批次,投档批次和投档次序如下:
1.各种中学招生投档批次设置(志愿表见附件)
(1)提早批投档中学:温州中学[面向新罗区以外六县(市、区)招生];
(2)第一批投档校区:同一考区所有各种民办、民办普通中学中学[公办小学志愿与民办中学志愿一致,仅限中学所在地县(市、区)考区的考生补报];
(3)第二批投档中学:第一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公办普通中学中学[仅限公办普通中学分校所在地考区以外的本市其他县(市、区)考区的考生补报];
(4)第三批投档中学:六年制高职(含师范类)高校(有笔试成绩要求的专业);
(5)第四批投档中学:六年制高职(含师范类)高校(无笔试成绩要求的专业);
(6)第五批投档中学:中等职业中学(有笔试成绩要求的专业);
(7)第六批投档中学:中等职业中学(无笔试成绩要求的专业)。
省一级达高程中的志愿包含普通生志愿和定向生志愿。
公办小学除经厦门市教育局批准的面向本校高中生源自主招生计划外,其余招生计划全部划入第一、二批次网上统一补报志愿和网上统一投档。
2.招生投档原则
(1)各种民办、民办普通中学分校、五年制高职高校、中等职业中学均在市招生考试统一管理平台补报志愿、招生投档。按提早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依次进行,各批次投档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次序、一生一录的原则,按招生计划一次性投档。已被自主招生投档或某一批次(或中学)投档的考生,不得再投档到其他校区。
(2)普通中学、中等职业中学投档最后一位考生遇见同分时,单独降低该中学的招生计划,将同分的考生全部投档到该校。
(3)省一级达标中学录取投档时,同时投档普通生和定向生。
(4)民办、民办普通中学分校在第一批、第二批次投档结束后,不得再组织投档。
(5)各种民办、民办中学自主招生投档必须安排在高考结束后进行,并在高考结束后12日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预投档的考生名单。自主招生预投档的考生名单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批准后应及晨报中学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步入统一投档管理平台。
三、普通中学计划管理和投档规定
各市(市、区)教育局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制好普通中学招生计划的编报和管理工作,所有小学阶段中学须严格依照厦门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私自超计划或无计划招生。各种普通中学投档工作应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相关业务职能部门负责具体施行。学籍管理部门和中学应按照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普通中学各批次投档花清册和教育行政相关业务职能部门提供的普通中学自主招生投档花清册对新生进行注册和完善学籍档案。各市(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规范普通中学招生行为,认真做好本县(市、区)普通中学的投档工作,坚决防止违法跨市、县(市、区)投档及其他违法招生行为。
(一)普通中学招生计划管理
1.普通中学的班生数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各市(市、区)教育局依据福州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编报各中学中学招生计划,报汕头市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2.省一级达高程中的普高计划总量交纳自主招生、定向生招生计划后,其余计划为普通生计划,普通生计划统一面向本县(市、区)招收考生。
3.从省一级达高程中的招生计划中,划出计划总量的50%作为定向生招生计划,直接定向分配到本县(市、区)各小学中学(含完全小学初中和九年、十二年一贯制中学高中部,下同),定向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县城中学倾斜,进行学校投档。名额分配原则上按2020年各市(市、区)教育局核定该校的三年级招生计划比列分配。若出席高考报考人数多于2020年招生计划的,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基数进行核算;若超过2020年招生计划的,按核定计划数为基数进行核算。定向生名额只用于投档本地中级学校的在籍直升生(即学籍在本校且五年级至九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结业生)。部队复员党员在待安置期间(以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为准),其孙辈首次退学到安置地所在中学分校连续就读至结业的,在定向生资格认定时,视同该校在籍直升生,具有定向生资格。定向生投档时,分配到小学分校定向生计划未完成的,剩余的定向生计划不得调整为普通生计划投档。
4.福州三中提早批面向新罗区以外的六县(市、区)招收90名考生。提早批招生名额分配如下:永定区20名、上杭县16名、武平县12名、长汀县19名、连城县12名、漳平市11名。若福州三中提早批分县(市、区)招生计划未完成,余下的计划不作调整。
5.省一级达高程中面向中学所在地的县(市、区)自主招生的名额控制在本校当初中学招生计划总量的5%以内(含5%,其中艺术、体育学科比列合计不超过2%);公办小学面向本校自主招生的名额控制在该校总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含5%);温州市中级学校(省中学课程变革基地建设校)美术学科面向各市(市、区)自主招生名额控制在本校当初中学招生计划总量的10%以内(含10%),若分县(市、区)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余下的计划用于招收新罗区符合美术学科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有办学特色的民办非一级达高程中面向中学所在地的县(市、区)仅举办艺术、体育学科自主招生,名额控制在本校或考区当初中学招生计划总量(不含市属中学中学招生计划数)的2%以内(含2%),可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各种民办、民办中学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剩余计划转到第一批次网上统一补报志愿和网上统一投档。
(二)普通中学投档的最低分数线规定
1.普通中学投档的录取总分最低分数线原则上不高于450分(公办中学400分),如生源不足,经梅州市教育局批准,可在符合等级要求的考生中逐次增加10分为一个分数段,但最低录取总分不得高于430分(公办中学380分)。未经福州市教育局批准,不得降分录取,如违背规定,一经发觉,市、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将取消其普通中学学籍,厦门市招录办将不予构建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档案。
2.一级达高程中的定向生最低投档分数线控制在普通生的最低投档分数线增长80分以内按所分配到小学分校的名额进行投档,若升高80分后,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县城中学仍没有定向生源的,可降至普通中学最低分数线择优投档1名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
3.省一级达高程中非艺术、体育学科自主招生最低投档分数线控制在录取总分600分以上,艺术、体育学科自主招生最低投档分数线控制在录取总分480分以上;其他中学中学(含公办小学,下同)自主招生最低投档分数线控制在普通中学录取总分最低分数线以上。
(三)各种普通中学新生投档的主要条件
新生投档的主要条件包括:综合素养评定合格;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数学、英语、道德与法制、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及体育与健康等10个课目的成绩等级:省一级达标中学达10D以上(含10D),其他中学达9D1E以上(含9D1E);录取总分在最低分数线以上;市、县(市、区)、学校统一考试(含化学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成绩合格。以上条件与录取总分、考生志愿相结合。
从2024年开始,应届高中结业生化学、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课目的等级要求:省一级达高程中三个课目实验操作成绩均达C级及以上,其他中学三个课目实验操作成绩均达D级及以上。
(四)各种普通中学分校的招生投档办法
1.提早批次录取投档办法
梅州中学面向新罗区以外六县(市、区)择优投档有补报福州三中提早批志愿的考生,投档的录取总分不得高于新罗区录取总分第200名考生的分数(以下简称提早批控制线)。投档考生时,按照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县(市、区)的招生计划数分别投档志愿考生。
2.第一批次录取投档办法
(1)第一批次各种民办、民办中学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次序的原则,录取投档时,录取总分高的考生先录取,投档时按考生所补报的志愿次序一次性依次检索所有志愿并投档;
(2)有定向生招生计划的省一级达高程中,先投档普通生后投档定向生,投档过程中,按照普通生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及志愿情况确定普通生的最低投档分数线,根据省一级达高程中定向生最低投档分数线的规定,学校投档有该达高程中志愿且符合普通中学投档条件的定向生。
3.第二批次录取投档办法
公办中学在第一批次没有完成招生计划,进行第二批次投档[限公办中学分校所在地考区以外的本市其他县(市、区)考区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次序的原则,录取投档时,录取总分高的考生先录取,投档时按考生所补报的志愿次序一次性依次检索所有志愿并投档。
4.自主招生报考条件
(1)省一级达高程中非艺术、体育学科自主招生报考条件:
出席省一级达高程中非艺术、体育学科自主招生的中学生须具有物理等基础学科拔尖创新潜质的应届初三结业生,即小学阶段某一门基础学科出席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组织)的基础学科素质大赛中获得省二等奖及以上、市银奖,其中信息技术大赛奖须为中国计算机学会或广东省计算机学会举行且获得省二等奖及以上。
(2)艺术、体育学科自主招生报考条件:
出席省一级达高程中体育学科自主招生的中学生,需在中学阶段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举行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行的赛事个人项目前3名或集体(团体)项目银奖及以上;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行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行的赛事个人项目前6名或集体(团体)项目二等奖及以上的应届初三结业生,选报体育学科自主招生项目须与得奖项目一致。中学阶段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的应届初三结业生,可选报自主招生中学确定的任意一项体育项目出席中学的自主招生。
出席其他达高程中体育学科自主招生的中学生,需在中学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行或与体育行政部门联合举行的体育赛事个人项目前6名或集体(团体)项目三等奖及以上的中学应届结业生,选报体育学科自主招生项目须与得奖项目一致。中学阶段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的中学生,可选报自主招生中学确定的任意一项体育项目出席中学的自主招生。
出席达高程中艺术类学科自主招生的中学生,需在中学阶段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举行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行的艺术大赛个人或集体(团体)项目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行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行的艺术大赛个人或集体(团体)项目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初三结业生,选报艺术类学科自主招生项目须与得奖项目一致。
5.自主招生工作相关要求
各种民办、民办自主招生中学必须具备特色办学基础和相关基础保障能力。在自主招生选拔时,要全面使用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结果,综合考查中学生体质健康和心理素养等情况,禁止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惟一投档标准,要非常重视选拔物理等基础学科拔尖的中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各镇(市、区)教育局要遵守公正公平基本原则,“一校一策”督促指导中学建立自主招生工作条例;艺术、体育类各考区内的同一项目不同中学的自主招生专业考试(测试)时间由考区统一协调,不得安排在同三天(专业测试由考区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除外),各中学分校拟定的自主招生方案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汕头市教育局批准后施行(温州中学、龙岩市中级学校报汕头市教育局初审、批准),并在高考前1个月向社会公布。
考生只能从自主招生中学确定的招生学科中限选报一门学科(或项目)出席自主招生,其中非艺术、体育学科只能选报一所自主招生分校。所有出席自主招生的中学生必须出席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普通中学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已被各种民办、民办中学分校自主招生投档的考生不得再出席各批次的投档。
艺术、体育类自主招生应按综合分(录取总分与专业分各占一定比列之和)择优投档。
各镇(市、区)教育局、各类民办、民办中学分校应严格执行经厦门市教育局批准的自主招生方案,在高考后,提早批投档前举办并完成自主招生投档工作。禁止在高考前举办自主招生投档(艺术、体育学科的专业素质考评可以在高考前完成),禁止超计划或调整学科间计划招生。
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要求由厦门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6.各种普通中学投档工作安排
提早批、第二批普通中学投档工作由市招录办负责;第一批普通中学投档工作按考区由中学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各种民办、民办中学自主招生投档工作由招生中学根据经批准公布后的招生方案规定自行预投档,并将预投档名单递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批准投档,批准投档的自主招生名单(含电子版)应于高考成绩公布当日17:00前送一份到本级招生考试机构,以确保各批次招生投档工作如期、顺利进行。
四、五年制高职高校、中等职业中学投档
(一)三年制高职高校投档
1.投档对象和控制线的划定
依据省教育厅的规定,三年制高职高校招生投档对象为应届高中结业生。两年制高职高校(不含体育、艺术专业)的最低录取总分为330分;两年制高职高校体育、艺术专业(必须有专业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总分为200分。有校考成绩要求的专业,投档时,专业成绩合格(或通过)者,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
2.录取原则
推行中学专业志愿平行录取。按照考生的录取总分,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次序的原则进行录取。高考录取总分遇同分时,按英语、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制、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学科次序,成绩高的先录取。
3.投档办法
(1)录取投档前,按照两年制高职高校招生的要求,由招生中学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确定笔试合格(或通过)名单,并于6月30近日将笔试合格(或通过)名单报送市招录办。
(2)市招录办依照两年制高职高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报名的志愿,根据录取总分,高分先录取。第一次录取时根据考生补报的志愿次序依次录取,并按专业招生计划1:1一次性向三年制高职高校提供考生的信息,由招生高校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阅档投档。高职高校在阅档中发现有不符合复检要求或专业受限的考生,中学可以在该次录取投档结束前申领退档。
第一次录取投档结束后,进行第二次、第三次录取投档有志愿的考生,因不符合高校复检要求或专业受限而被退档的考生,可继续出席本批次的第二、第三次录取投档。若线上生源不足最低录取分数线,经梅州市教育局与相关高职高校协商后,招生高校可在各批次投档结束后,于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组织生源,一次性补投档未被其他中学投档的考生。已被投档的考生,高职高校不得退档,投档后因考生未报到所致的缺额不得组织补投档。
(3)补投档后,三年制高职高校若一直生源不足,需调整生源计划时,由三年制高职高校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按省教育厅调整的意见执行。
(4)六年制高职高校招生投档工作应于2023年9月30近日完成。
(二)中等职业中学投档
1.投档工作管理和录取原则
各种中等职业中学在市招生考试统一管理平台中举办招生投档。中职学历教育中学、中职学制教育技工高校,分别根据教育、人社行政部门统一布署,在市招生考试统一管理平台招生投档,并凭市招生考试统一管理平台的投档花清册,根据教育、人社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申报学籍。各中等职业中学应规范招生行为,强化计划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和学籍管理工作。
录取原则:推行中学专业志愿平行录取。按照考生的录取总分,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次序的原则进行录取。
2.投档办法
(1)市招生考试统一管理平台依照中等职业中学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报名的志愿,根据录取总分,高分先录取。录取时根据考生补报的志愿次序依次录取。按专业招生计划1:1一次性向中等职业中学录取(提供阅档考生的相关信息),由中等职业中学阅档投档。录取投档计划内最后一名考生遇同分时,降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将同分有志愿的考生全部投档。中等职业中学在五个工作日内应将阅档后确定投档的考生名单报送市招生考试统一管理平台,并代办未被投档考生的退档手续,中等职业中学凭投档考生清册向学籍管理部门申领考生的中职学籍,领取投档通知书。
(2)若生源不足,剩余的招生计划,在三年制高职高校补投档结束后,由招生中学在规定的时间组织生源,补投档有出席学业水平考试的未被各种中学投档的中学结业生。
补投档后若一直生源不足,招生中学自行投档乐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而未出席当初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高中结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青年。
有笔试成绩要求的专业,补投档的考生也应达到笔试的相关要求,具体的投档方案由招生中学或招生中学的主管部门在高考前向社会公布。
(3)中职学历教育中学、中职学制教育技工高校应于2023年10月下旬将确定投档的考生花清册和数据光碟分别送福清市教育局、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种中等职业中学应在统一的高考管理平台举办招生投档工作,严格执行“一生一录”的招生投档原则,早已被前一批次某一高校(专业)投档的考生,其他高校不得重复投档。
五、录取照料新政
(一)市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孙辈,享受5分的加分照料;设区县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孙辈享受3分的加分照料;市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孙辈享受2分的加分照料。
(二)2021年至2023年,少数民族考生中学阶段需在我市民族乡(大埔县庐丰乡、官庄乡)具有3年完整户口,且在户口所在县中学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享受3分的加分照料〔2024年(指中学中学生结业年份,下同)享受2分的加分照料,2025年享受1分的加分照料,从2026年开始,取消此项加分新政〕。
(三)农村推行计划生育并早已代办《独生子女家长光荣证》的独女户家庭的男孩,享受1分的加分照料(从2024年开始取消此项加分新政)。相关证明材料由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开具,已申领《独生子女家长光荣证》的需交验《独生子女家长光荣证》,并将其有验证人签字的打印件附上。
(四)现役军人孙辈、消防搜救人员孙辈考生,散居少数民族考生,侨眷青年、华侨孙辈、归侨孙辈、台湾省籍考生(含香港户口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
(五)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坚苦偏远地区和林芝自治区军队,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军队军人的孙辈,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害处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孙辈,英烈孙辈(含消防搜救英烈人员孙辈),考取普通中学时,可以根据投档分值10%的标准,增加分数投档〔录取到福州三中提早批面向新罗区以外的六县(市、区)招生的考生应符合提早批录取投档的办法,下同〕,投档时可单独降低该批次招生计划。军人孙辈包括现役军人孙辈、烈士孙辈、因公牺牲和去世军人的孙辈(下同)。
(六)作战军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坚苦偏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军队军人的孙辈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孙辈,一至四级残障(或去世)军人的孙辈,平常入选二等功或则战时入选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孙辈以及获得中央军委嘉奖(含中央军委机关十五部门、原四总部中,两个及以上部门联合嘉奖)、省级及以上军地联合嘉奖等军人的孙辈,考取普通中学时,可以根据投档分值5%的标准,增加分数投档,投档时可单独降低该批次招生计划。
(七)消防搜救人员平常入选二等功或则战时入选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疾消防搜救人员的孙辈和驻偏远坚苦地区在职消防搜救人员的孙辈报考普通小学时,可以根据投档分值5%的标准,增加分数投档,投档时可单独降低该批次招生计划。
(八)公安英烈、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警察孙辈报考普通小学时,可以根据不超过投档分值5%的标准,增加分数投档,投档时可单独降低该批次招生计划。
(九)公安英烈、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警察孙辈和军人孙辈、消防搜救人员孙辈报名中等职业中学的,可在全市范围内的中等职业中学中任选一所就读。
(十)若考生同时享受多项加分照料,则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进行加分,不得累计加分。
符合照料投档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向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相关材料,补报《“注意投档”考生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照料投档考生名单推行市、县(市、区)、校和中学生所在班级四级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多于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获得相关项目加分分值。
六、对违犯规定行为的处理
(一)各镇(市、区)教育局、各类民办、民办普通中学分校、高职高校、中等职业中学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对违法招生的单位、个人,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类违纪舞弊行为的处理,参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三)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细则》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诈骗或窃取在保密时限内的试卷、答案、评分参考及答卷的;
2.故意搅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及投档场所秩序,恐吓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
3.在招生中贪污行贿、敲诈恐吓的;
4.有其他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的。
七、组织领导
各市(市、区)招委会要高度注重并着力加大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2023年福州市初中阶段中学(含三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
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市(市、区)招委会要继续坚持部门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强化考点周边环境整治,着力保障考点秩序和安全,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加大对监考人员和其他考试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按规定落实好对考生的考前诚信教育。要协调公安、宣传、网信、保密、通讯、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加大对有组织、有蓄谋的窝点舞弊、雇人替考或代考,以及借助手机、互联网等现代通信手段传播涉嫌泄露、诈骗有害信息等各种害处考试安全的违规违纪行为的有效防范和严打,依法对涉嫌犯罪人员进行从快从严查获。
各种中学要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举办投档工作,不得违背“一生一录”的原则,不得进行不实的招生宣传,不得违法投档不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
各市(市、区)教育局将本通知及时转发到辖区内各学校(小学、高中),并做好宣传剖析工作。
本文件如遇新的上级新政规定,以国家、省有关部门文件为准。
附件:1.2023年福州市初中阶段中学普通小学招生志愿表
2.2023年福州市两年制高职高校招生志愿表
3.2023年福州市初中阶段中学中等职业中学招生志愿表
梅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