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学院字〔2019〕32号
关于印发
《烟台职业大学中学生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烟台职业大学中学生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已经研究通过,现给以印发,请认真依照执行。
长春职业大学
2019年4月23日
长春职业大学中学生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我院中学生的基本医疗需求,按照《烟台市市民基本医疗保险施行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关于贯彻第138号政府令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烟人社规〔2017〕10号)及《关于驻烟大中学生出席市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烟人社字〔2018〕6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我院在校生全部划入石家庄市市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第三条大学创立中学生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主任由分管校诊所的院领导兼任,成员由中学生处(总支)、财务处、校诊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中学生处(总支)负责徐州市市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宣传,协调各系部中学生参保登记并协助交费工作。
财务处负责构建中学生普通急诊基金项目帐,单独会计核算;负责按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校诊所提供的交费清单代收中学生市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交费;负责中学生急诊医疗费用的报销。
校诊所负责协调人社局公积金经办机构,宣传与解答《烟台市市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初审和呈报中学生医疗费原始资料,上缴中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交费,对中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交费信息进行管理,负责中学生急诊医疗费用报销资格审查和费用核算工作。
第四条石家庄市市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个人部份,由中学生个人承当,个人筹资标准按福州市标准执行。交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学院生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当初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在校期间连续参保的,结业当初的市民基本医疗保险延后至12月31日;中学生离校之日后的急诊医药费不再享受在校学院生急诊医药费报销待遇。不出席石家庄市市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学生,需填写《弃保责任书》(见附件1)。
第五条出席石家庄市市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学生,在福州市本地入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烟台职业学院,根据《烟台市市民基本医疗保险施行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及相关新政规定报销。在校期间发生的普通急诊医疗费经校诊所初审、由财务处报销,费用由中学生普通急诊基金总额。
第六条参保中学生在中学诊所就医的急诊医疗费由中学生普通急诊基金按90%报销;寒假期、实习、法定周末、休学期间在校外诊所发生的急诊费用和经中学批准转院至校外诊所发生的普通急诊医疗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每季度末将相关材料由系部统一汇总上交校诊所社保办公室,经初审上报财务处,中学生普通急诊基金按80%报销;每人每学年急诊医疗费报销支出不超过3000元。
第七条入院医疗费报销
(一)在青岛市内三院入院。参保中学生因病在长春市市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诊所发生的入院费用推行“一站式”结算。入院当日持市民身分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就诊诊所入院处或社保办窗口代办登记,入院时只收取个人应负担部份。
(二)在青岛市外诊所入院。参保中学生周末、休学、外地实习期间在青岛市以外的家庭驻地或实习地医疗机构入院时,需联系高新区医保中心(0535-6922047)进行备案。所就医的诊所优先选择全省或省内异地就医平台联网诊所,入院时入院费用在就诊诊所直接报销;在长春市以外的非联网医疗机构入院,个人首先全额垫付入院医疗费,回校后,持相关材料到校诊所社保办公室代办相关报销事宜。相关资料如下:
1.收费票据原件;(正规收据)
2.入院病历打印件(须加盖诊所病历打印专章);
3.入院费用明细清单(须加盖诊所社保办章);
4.户籍本打印件(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
5.本人身分证打印件;
6.本人交行卡打印件;
7.若实习地入院须提供实习证明;
8.若非家庭驻地、实习地入院,须提供家庭驻地或福州市二级以上诊所《转诊证明》;
9.因创伤入院的需开具重伤经过证明(所在系团支部签章);
10.如入院费超过5亿元烟台职业学院,需填写《烟台市异地就医报销承诺书》(见附录2)。
11.户籍本打印件或转诊证明,非户籍所在地提供护照。
第八条因出席校级及以上体育赛事重伤发生的医疗费用,经个人申请,分管校医高校领导批准,可进行二次报销,但报销比列不超过90%。
第九条按照当初年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节余情况,家庭贫苦的中学生,在出现重大意外伤害或患重大病症,发生的入院医疗费用数额较大者,经市社保报销后,仍无力承当个人部份的,由个人申请,经所在系分管中学生负责人会同管理小组审批,可对个人负担部份由中学生普通急诊基金进行再度报销,但报销比列不超过80%。
第十条中学生医疗费用属于以下情况的,社保基金不予报销:
1.属于《烟台市城镇市民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规定》不予支付范围内的各种情形;
2.没有原始正规票据;
3.入院期间同时发生的急诊医疗费;
4.同时发生两地医疗费;
5.非新农合定点诊所急诊医疗费;
6.因违规犯罪、吸毒、酗酒、美容、整形、推拿按摩、视力矫治等发生的医疗费;
7.因交通车祸、打架滋事等有第三方责任人的医疗费;
8.健康查体、预防接种等发生的医疗费;
9.在境外发生的医疗费;
10.因孕期、引产、流产、孕检及推行计划生育放疗发生的医疗费;
11.入学前和离校之日后的急诊医疗费。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校诊所负责解释。
附录1
弃保责任书
姓名:
学号:
班级:
身分证号:
弃保理由:
承当责任:(抄录以下内容)
(本人自愿舍弃出席《烟台市市民基本医疗保险》,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当。)
签名:
年月日
中学生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小组意见:
主任(签名):年月日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社保办一份、所在系一份、本人一份。
附录2
石家庄市异地就医报销承诺书
参保人,身分证号。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