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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实验中学教师量化考核评价方案
为推进我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教育教学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效果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量化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统筹兼顾,适当倾斜。
三、考核评价对象
我校在岗在编教师
四、方案制定办法
1、此方案要在总结上两年我校教师量化考核经验的基础上,由学校组织教职工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反复酝酿,充分听取教职工对本方案的意见,并对考核方案进行修改。
2、各年级建立教师量化考核细则,并按规定每个学期要将考核结果在学校公开栏进行公示。
五、考核方法
每学期结束,学校依据本办法对考核对象进行学期量化考核,取两个学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作为本学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各年级成立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六、考核评价内容及权重
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教研能力、考勤、教学效果四个方面,总分100分,其中安全责任占5分,职业道德占5分,教育教学教研能力35分,考勤10分,教学效果45分。
(一)安全责任(5分)
一学期内所负责的教育教学工作无安全事故得5分,出现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视情形轻重分别扣1至5分(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能评为优秀)。
(二)职业道德(5分)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无学生家长到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上访反映师德问题。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热爱学生,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
(4)在教学过程中坚持德育渗透,主动做好培优转差工作。
(5)按学校要求参加学生家长会(以记录为准)。
(6)上班时间不聚众打牌、不上网玩游戏,课堂上不使用手机,不坐着讲课,不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
(7)周考、月考、期中、期末监考、评卷工作认真负责,无违纪违规作弊行为。
(8)为人师表,仪表端庄,着装整洁、得体,不穿奇装异服。
(9)不搞有偿家教或校外兼课,不私自向学生推销教辅书或各种物品。
(10)讲社会公德,言行检点,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其它违反师德行为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酌情扣分,扣分应按记录计,扣完该项分5分为止。
凡学期内受到学校警告、记过、记大过,分别扣除考核得分的10%、20%、30%。
(三)教育教学教研能力(35分)
1、教学工作量(5分)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绩效考核得5分,周工作量每超1节绩效量化加0.25分,周工作量每少1节绩效量化减0.25分。(由于学校有其他安排或因身体健康问题,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同意减工作量的除外。)
按新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师课时周工作量为:
1、专职教师系列周课时:语文、数学、英语10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及专业班美术、音乐12节,非专业特色班的图音体14节,计算机、心理、劳技每周16节。
2、行政兼课系列周课时:正校级2节,副校级3节,正科级5节,副科级6节,其它属教师系列的行政人员7节。(语、数、英相应减1节)
2、班主任工作(3分)
A等:优秀(3分);B等:良好(2分);C等:中(1.5分);D等:及格(1分);E不及格:0分.
班主任工作评分年级长给出分数。
3、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工作(2分)
A等:优秀(2分);B等:良好(1.5分);C等:中(1分);D等:及格(0.5分);E不及格:0分.教研组长兼备课组长只给一项分。
4、教案(3分)
期中、期末检查各占1.5分:
A等(1.5分):①有教学计划教学时数;②有教学目标(含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有教学重点难点;③有教学内容、步骤、方法;④有教学反思;⑤书写工整。
B等(1分):达到A等其中3项。
C等(0.5分):达到A等其中2项。
5、作业(4分)
A等(4分):①批改及时;②批改具体;③作业量适当,作业次数达到学校要求;④针对性强。
B等(3分):具备A等其中3项。
C等(2分):具备A等其中2项。
D等(1分): 具备A等其中1项。
E等(0分): 未能达到D等要求。
6、测试(3分)
A等(3分): ①批改及时;②批改具体;③测试次数达到学校要求,全批全改;
B等(2.5分):达到A等的①项和③中的要求。
C等(2分):测试次数达到学校要求,批改不及时或批改量只达。
D等(1分):测试次数没达到学校要求,批改马虎,或批改量只达一半。
E等(0分):不测试或测试没批改或批改未达到半数。
7、听课(一学期完成听课节数)(2分)
(1)学校领导: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20节,其他校级领导16节。
(2)学校中层领导:
A等(2分):15节以上;B等(1分):12节;C等(0分):11节以下。
(3)科组长: A等(2分):12节;B等(1分):10节;
C等(0分):9节以下。
(4)教师: A等(2分):10节;B等(1分):5—9节;
C等(0分):4节以下。
8、公开课(或专题讲座)(2分)
A:优秀(2分);B:良好(1.5分);C:中(1分);
D:合格(0.5分);E、不合格(0分)。
任课教师一学年至少上一节公开课,由级长、蹲点领导和备课组长或科组长、组员按照课堂教学评价表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确定教师公开课的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9、工作计划(2分)
A等(2分):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填好学期工作计划并上缴教导处备案。
B等(0分):没能按规定的时间内将计划上缴教导处备案。
10、工作总结和论文(2分)
A等(2分):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要求写好学期或学年工作总结和论文,并交教导处备案;
B等(0分):没能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写好学期或学年工作总结和论文交教导处备案。
11、期中、期末试卷分析(2分)
A等(2分):能按学校的要求写好试卷分析交教导处备案。
B等(0分):没交试卷分析。
12、学生评教(5分)
A等(5分):学生评价满意度达90%以上。
B等(4分):学生评价满意度达80%—89%以上。
C等(3分):学生评价满意度达60%—79%以上。
D等(2分):学生评价满意度达50%—59%以上。
E等(1分):学生评价满意度达40%—49%(含40%)。
F等(0分):学生评价满意度低于40%以下。
学生评教必须是一个班内95%以上学生参加方为有效,由考核小组实施。凡校科领导级长巡堂发现课堂纪律差,出现5人以上睡觉等现象3次,每次经领导找科任教师谈话后仍无转变的全部扣除学生评教分。
【注】教育教学教研能力项考核由教导处会同科组长对教师进行测评。不任课的职员、教师或中层领导取任课教师的平均分作为此项绩效得分。
(四)考勤(10分)
(1)全学期满勤得10分。
(2)教师每学期累计请事假2天以内不扣考勤分,超过2天至15天每天扣0.5分,超过15天每天扣1分;教职工每学期累计请病假3天以内不扣考勤分,超过3天至10天每天扣0.2分,超过10天至20天每天扣0.5分。被上级有关部门认定为大病号的教职工或病退教职工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量化考核分1分。
①无正当理由上课、上班、晚修、升旗、监考、劳动迟到或早退4分钟以内。
②上课、上班、晚修、升旗、监考、劳动期间随便进出、敷衍了事,或做无关的事。
(4)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量化考核分2分。
①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到位,或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
②上课、上班、晚修、升旗、监考、劳动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以上。
③因事假、病假或其他原因请假但又没有事先调好课的,把责任推给教导处。
(5)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量化考核分3分。
①未经请假批准擅自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期初期末会议、学校各部门组织的会议、年级会议、班主任会议、教研组备课组会议。
②由学校外派参加业务培训、学习,返校后一周内不向相关科室、科组、备课组传达学习内容,不按培训文件完成规定任务,不上交学习总结,有其中之一者。
(6)有下列情形之一全学期考勤为0:
①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调课或离开工作岗位的。
②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没经领导批准的。
③伪造假证,骗请病假,小病大养,无病借病,本应请事假却请病假,经发现查实的。
④未办理调动手续,私自到外单位工作的。
⑤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
(6)教职工擅自离职离岗的,取消该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五)教学效果(45分)
(1)平均分(20分)
平均分达到平行班级的的平均水平,量化考核分得20分,平均分超过平行班级的平均水平,平均分每超过1分,量化考核分增加0.5分,平均分低于平行班级的平均水平,平均分每低于1分,量化考核分减0.5分。
(2)优秀率(20分)
优秀率达到平行班级的平均水平得20分,优秀率超过平行班级的平均水平,每增加1个百分点,量化考核分增加0.5分;优秀率低于平行班级的平均水平,优秀率每低1个百分点,量化考核分减0.5分。
(3)巩固率(5分)
一学期内所教班级无学生流失的(学生流失,指不经我校同意,学生自动不在我校读书)得5分,每流失1人,扣班主任1分,扣任课教师0.5分。
【注】
教师教学效果所得分=任教班级各项所得分数相加÷所任教的班数。
(六)嘉奖分
1、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课改,加1分至10分(含班主任,语数英,文科班、艺术班政史地、理科班理化生等教师,班主任与科任教师不重复计)。
2、教师撰写论文:国家级奖项或国家级刊物发表5分,省级奖项或省级刊物发表4分,市级(教育处)奖项或市级刊物发表3分【省级及以上刊物要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备案的正规刊物为准,可登陆查询)】,区级奖项2分,校级1分。
【注】同一项目的嘉奖分不能累加,只取最高奖项加分。以上两项只取其中最高一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扣发一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1、无理缠访、闹访等违反师德、法规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2、因不尽职造成的责任事故,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
3、因教师旷工、旷课或自己的疏忽大意、工作互相推诿、不负责任、处理事情水平低劣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教师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4、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时制止,放任事故发生的。
5、因本人水平低,能力差,教学质量低,一直不受学生欢迎,且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学生评价满意度低于30%的。
6、凡学期内受到上级组织部门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不结扎、不上环、不参加定期妇检的。
七、考核结果使用
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岗位聘用、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1、教师职称年度考核:依据考核结果,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89分的为合格;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如90分以上人员超过优秀指标(本单位工作人员的13%),则由高分至低分确定优秀人选。
2、教师评先评优:依据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选出各级先进教师。
3、教师岗位聘用:依据考核结果,实施下一年度的教师岗位聘用。
八、附则
1、建立和完善学校绩效考核中争议的调解制度和调解小组,及时公正合理地调解、裁决绩效考核中的争议问题。教职工与学校在量化考核中发生争议,可以向学校量化考核调解小组提出调解要求,在学校调解无效时,可向单位人事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单位人事部门调解无效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z农垦局教育处、人事政工处申请调解。
2、本方案由z农垦实验中学负责解释。
3、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过去与本方案不符的,按本方案执行。
附件:量化考核评价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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