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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z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z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z农业大学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现就z农业大学林学院2019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文件要求,成立林学院2019年推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成 员:z
二、宣传工作
通过班团会议、班会、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和渠道,确保把《z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z农业大学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林学院每一名应届本科毕业生,让每一位学生清楚学校文件规定的推免条件、工作程序及办法。
三、推免条件
按照z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z农业大学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
四、推荐工作程序
1.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 学院教务办对学生英语成绩、必修课成绩及绩点进行审核,学院分团委对学生思想道德、在校表现情况进行评价。
3. 学院领导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进行最终审核推荐。
4. 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5.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将推荐结果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五、推荐评选办法
1. 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给林学院的推免名额和学院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专业人数情况及重点支持学科对应的本科专业倾斜的原则,确定林学专业、园林专业和森林保护专业各占1个推免名额,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和生态学专业合占1个推免名额。
2.评分排序办法
(1)评分排序
推免综合评分由基础分值(60分)、绩点分值(30分)和英语分值(10分)三部分组成,满分100分,最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考虑其他情况,如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及科研创新能力等。
(2)打分办法
达到推免条件的学生人选均可得60分基础分值;绩点分值30分,以候选人中绩点最高分为30分,其余按比例折算);英语分值10分,CET-6级成绩大于等425分的,按CET-6成绩710分得10分的比例进行折算,CET-6级成绩低于425分的,按CET-4成绩710分为6分的比例进行折算。
如果其他遇到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领导组集体讨论决定。
六、加强规范管理
推免工作切实遵守推免政策,严格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确保推免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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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校学生会研究生会致毕业生的一封信:青春无悔,逐梦远方
校学生会研究生会致毕业生的一封信:青春无悔,逐梦远方
亲爱的毕业生们:
时光匆匆,转眼一瞬,花开半夏,终是离别之时……
四年如画的青春在眼前浮现,四年动人的音符在耳畔回荡,四年美好的回忆在脑海中铭记,叹画卷太短,装不下青春所有,恨一曲终了,演不尽青春激情。六月的花开叙说着过往的点点滴滴,六月的蝉鸣叙述着离别的愁绪与不舍,四年的无悔青春,将成为你们远航的翅膀,逐梦远方。
四年的相伴,承载了太多太多的记忆。你一定记得第一次远离家乡,满眼泪水的自己;你一定记得第一次军训,咬牙坚持的自己;你一定记得第一次班级聚会,开心到烂醉的自己;你一定记得第一次上课,聚精会神的自己……太多的故事在这里上演,太多的镜头在这里定格。现在的你们是否会感慨宿舍里一起吐槽玩耍的舍友,课堂上亲切和蔼的老师,校园里无处不在的清洁人员;是否会想起校园里的那条小路,稷下湖的波光粼粼,连心湖的那一池荷花;是否会想起食堂里可口的饭菜,图书馆簌簌的翻书声,运动场上奔跑的身影;是否会想起……一幅幅,一帧帧,回忆那么多,怎能忍心忘记。
六十载薪火相传,砥砺前行;一甲子深耕广耘,春华秋实。今年正值母校六十华诞,你们见证了母校的发展,表达了对母校的祝福,现在你们即将背起行囊,带着眷恋与不舍、怀揣无尽的希望与憧憬,告别那些充盈着友情与学业的日日夜夜。你们学有所成,可以用在大学里积累的知识在新的起点上崭露头角,一展抱负;你们谦虚谨慎,不骄不躁,时刻铭记“厚德 博学 笃行 至善”的校训;你们努力上进,积极乐观,以自我的独立个性,勾勒属于自己的人生轨迹,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
“再见了相互嫌弃的老同学,再见了来不及说出的谢谢”。记得再参加一次校园活动,再清理一次宿舍,再去图书馆忘我地读一次书……大学最后一段路程,留下一片祥和,留下一片宁静,背上行囊,文明离校,是再见,更是启程。未来的路很长,梦想更是在远方,青春的号角早已吹响,远方的交响曲也早已鸣奏,让我们回头再看一眼,我们的母校,再看一眼,我们的家。
请收下我们衷心的祝福。握紧我们为你精心定制的手环,收拾好青春的故事,远行的路上,阳光正好,青春无悔的你们,逐梦远方!
篇3:水电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水电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根据学校《z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6﹞24号)、《z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16﹞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在籍的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强军计划研究生、国防生。
二、参评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
(三)认真学习,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与活动等。
三、评定标准与比例
(一)新生标准
根据学校文件通知,研究生新生参评等同于学费金额的学业奖学金,即:学术型硕士、博士为三等学业奖、专业硕士为二等学业奖;第二学年开始可参评其他等级学业奖学金。
(二)老生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次,其中,一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6000元,奖励比例10%;二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3000元,奖励比例20%;三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奖励比例70%。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次,其中,一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4000元,奖励比例10%;二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2000元,奖励比例20%;三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奖励比例70%。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二个等次,其中,一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2000元,奖励比例30%;二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奖励比例70%。
学院根据评审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在总额不变情况下可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等级的获奖比例进行适当调整,硕博各年级不打通调整。
四、加分标准
(一)学习成绩加分
原则上,当年所有课程成绩中含有B-及以下者,博士和学术学位硕士只能参评三等学业奖,专业学位硕士只能参评二等学业奖,特别优秀者经评审委员会一致同意,可以参评更高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参评成绩选取上一学年所有学位课程(详见培养方案)作为评比计分成绩,计分标准是A+5分,A 4.5分,A- 4分,B+ 3.5分,B 3分。
硕士英语免修的研究生,英语成绩按照A计分。
最终学习成绩得分: 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总学分 * 5
(二)科学研究成果加分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有个人获奖证书,每项加40分。
2.发表ESI论文,加40分;发表SCI论文,一区加32分,二区加28分,三区加24分,四区加22分;国际发明专利,每项加25分。
3.发表EI期刊论文,国内发明专利,参加在国外举办的国际会议并发表论文(提供出国的相关证明),每项加10分。
4.参加行业协会发表论文获奖(如中国爆破行业学术会议优秀论文、湖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等),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
5.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指定期刊目录)发表论文,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参加在国内举办的一级学会及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学术会议并发表论文,每项加4分。
以上成果中,学术论文必须见刊;所有成果排名必须是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其他情况均不加分。
(三)社会实践活动及学科竞赛加分
1.国家级奖励
获国家级荣誉称号和奖励,加40分;国家级竞赛获奖,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
2.省部级奖励
获省部级荣誉称号和奖励,加25分;省部级竞赛获奖,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
3.校级奖励及挂职锻炼
获校级荣誉称号、奖励和参与校、院组织的挂职锻炼,加5分;校级竞赛获奖,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4.院级奖励
获院级荣誉称号、奖励,加2分;院级获奖,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
5.团体加分
获省级荣誉,团体成员加3分;省级团体获奖,一等奖团体成员加3分,二等奖团体成员加2分,三等奖团体成员加1.5分;获校级荣誉,团体成员加1.5分;校级团体获奖,一等奖团体成员加1.5分,二等奖团体成员加1.2分,三等奖团体成员加1分;获院优秀党支部、文明实验室等院级荣誉,团体成员加1分;院级团体获奖(特色党日活动、支部篮球赛、羽毛球赛、拔河比赛等),一等奖团体成员加1分,二等奖团体成员加0.6分,三等奖团体成员加0.3分。如果团体获奖时也有个人获奖,取最高分,不可累加。
6.实习实践及志愿者加分
校内获奖,按相应荣誉称号和奖励加分,获校外各类社会实习实践优秀个人、优秀成果奖、优秀团队奖及各类志愿者获奖,不分级别均加2分。
(四)社会工作加分(多种任职取最高分,不可累加)
1.研究生会主席、党总支负责人、IAHR协会主席,加4分;
2.研究生会副主席、党总支委员、IAHR协会副主席,加3分;
3.研究生会部长、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总支干事、班长团支书、IAHR协会部长,加2分;
4.研究生会副部长、党支部支委加1.5分;
5.其他校级社团组织任职可以参照加分,但是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说明
1.科研成果及各类加分界定时间为上年度9月1日至当年度8月31日。
2.评奖总分为学习成绩加分、科学研究成果加分、社会实践活动及学科竞赛加分之和。
3.不能以奖评奖,如去年获评国奖则不能再以国家级获奖加分;凡是有奖金的所有荣誉和奖励均不予加分;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标兵不予加分。
4.同一篇论文、同一项成果奖励、同一项获奖等,可以按照以上不同计分方式计分,取最高加分,不累加;
5.各等级体育赛事加分中,如果是按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计成绩,在z大学体育部开具证明的前提下,可以按常规的体育赛事等级加分(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至第四名为二等奖,第五至第八名为三等奖)。参加校外各类协会组织的体育赛事获奖加分,必须是以z大学名义参加,有z大学体育部开具的相关证明可加分。
6.各类协会内部评奖不予加分,如校研会、院研会及各类社团给成员评的优秀个人及团体荣誉等。
五、评审委员会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和后续评审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学生代表组成。
六、其他
(一)有违背学术道德诚信、违规违纪现象者,实行奖学金资格一票否决。
(二)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研究生阶段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按《z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结果在学院主页上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本细则解释权归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