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工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的相关参考范文,原中工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一、查(借)阅干部档案的范围凡因干部任免、政治审查、组织处理、出国、入团入党、工资、福利待遇、治丧以及与他人案件有密切关系等需要,均......
一、查(借)阅干部档案的范围
凡因干部任免、 政治审查、组织处理、出国、入团入党、工资、福利待遇、治丧以及与他人案件有密切关系等需要,均可按规定查阅个人档案。但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二、查(借)阅人事档案手续
1.查阅干部档案的部门,应派两名(或两名以上)中共党员到人事档案室,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由单位人事处或学院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也可加盖部门公章)方可查阅。
2.外调人员查阅档案,必须是组织上委派中共正式党员,持单位介绍信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经学院办公室或人事处负责人审核同意方可查阅。
3.档案材料原则上不外借,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借用时,应在审批表上说明理由,经学院办公室和人事处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借出,但必须保证干部档案绝对安全,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周。
三、查(借)阅干部档案注意事项
1.查(借)阅干部档案,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增添、圈划、污损等。
2.未经批准,不得复制干部档案材料;摘抄、复制的材料应负责保管好,不得给无关人员看,用毕即自行销毁。
3.借用的干部档案材料,必须绝对保证安全。要严格保密,妥善保存,不准外借,不准交无关人员和干部本人翻阅,用毕及时归还。若不能按期归还者,提前办理续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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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校档案借阅制度
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室要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资料的提供利用工作,同时严格借阅手续,保证室藏档案资料的绝对安全。
2、借阅者查阅档案要在档案室或办公室进行。档案一般不外借,需要外借的档案要限期归还,外单位借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信。
3、借阅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加注、勾画、涂改折叠,不得抽折文件,如发现上述情况,要按《档案法》的规定追究责任。
4、借阅者未经档案室人员允许,对查阅的档案资料不得擅自摘录、拍照、复制等,凡经允许摘录、复制的资料,必须经档案人员审查和核对。
5、严禁借阅者在档案室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