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训练中心安全应急预案的相关参考范文,工程训练中心安全应急预案为最大限度保护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保障工程训练中心正常开展实习实践等教学工作,维护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并结合工程训练中心......
工程训练中心安全应急预案
为最大限度保护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保障工程训练中心正常开展实习实践等教学工作,维护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并结合工程训练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
1.职责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工程训练中心负责人和接受过安全教育的实习指导教师组成。工作组的职责是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反应;选择、决定应急处置程序;指挥教职工实施应急安全处置工作;在危急情况下,有权立即组织师生有序撤离事故现场、组织人员和车辆迅速将严重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第一时间与二级学院、学校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状况,落实学院和学校的应急处置指令;配合学校做好事故调查和其他善后工作。
2.组成
组 长:俞庆
副组长:黄志荣
成 员:实习指导教师
二、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时,相关实习指导教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一起按照下述程序分别进行处置。
(一)人员受机械伤害事故
1.微小伤害
(1)将受伤人员移出危险区,防止进一步伤害发生。
(2)对受伤人员采取止血、包扎等简单救护措施。
(3)如有必要应直接与学校卫生所取得联系,听取专业的救护指导,或将伤员护送至校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
(4)关停事故设备,防止事故扩大。
(5)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二级学院负责人,听候进一步指示。
(6)保护事故现场,以便事故调查。
2.身体受限
(1)如伤者行动受到限制,身体被挤、压、卡、夹住无法脱开,应立即停止机器运转,防止伤者受到二次伤害。
(2)将伤者与设备分离,将伤者转移至安全区域,并采取止血、包扎等简单救护措施,如有必要应立即安排人员和车辆将伤员护送至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
(3)若无法将伤者与设备分离或分离有可能导致进一步伤害,应做好必要的救护和防护,等待救援。
(4)第一时间与学校卫生所取得联系,如有必要直接拨打“120”请求专业指导和紧急救护。
(5)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二级学院负责人,听候进一步指示。如有必要,可直接将信息通报保卫处、校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
(6)保护事故现场,以便事故调查。
3.伤者出血不止
(1)如伤者伤口有出血不止的症状,应立即用现场配备的急救用品为伤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法、止血带止血法等)。
(2)立即拨打“120”请求紧急救护和专业指导,或立即安排人员和车辆将伤员护送至医院救治。
(3)关停事故设备,防止事故扩大。
(4)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二级学院负责人,听候进一步指示。如有必要,可直接将信息通报保卫处、校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
(5)保护事故现场,以便事故调查。
4.伤者伤势较重
(1)若伤者伤势较重,出现心跳、呼吸停止等症状时,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如有全身多处骨折、或可能有内脏受伤应做好必要防护措施。
(2)立即拨打“120”请求紧急救护和专业指导,在允许的情况下,可立即安排人员和车辆将伤员护送至医院救治。
(3)关停事故设备,防止事故扩大。
(4)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二级学院负责人,听候进一步指示。如有必要,可直接将信息通报保卫处、校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
(5)保护事故现场,以便事故调查。
(二)人员触电事故
1.迅速切断电源开关或者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使得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
2.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如神志清醒,应使其就地仰面躺平,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对其严密观察。
3.如触电者神志不清,应使其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如有必要,应立即就地用人工肺复苏法对触电者进行正确抢救。
5.立即拨打“120”请求紧急救护和专业指导,在允许的情况下,可立即安排人员和车辆将伤员护送至医院救治。
6.关停事故设备,防止事故扩大。
7.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二级学院负责人,听候进一步指示。如有必要,可直接将信息通报保卫处、校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
8.保护事故现场,以便事故调查。
(三)火灾事故
1.若现场发生火灾,应首先组织学生有序撤离现场。
2.检查是否有人员受伤。对于受伤者参照前述步骤进行救治。
3.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关闭所有电源,紧闭并远离有易燃易爆材料的场所。
4.火灾状况不明切记不要盲目扑救。当发生小型火灾时,现场指导教师应迅速利用身边灭火器或消防栓将其扑灭。要特别注意:电气火灾务必在切断电源后进行扑救;煤油等可燃液体引发的火灾不能用水进行扑救,要用干粉灭火器或消防沙进行扑救。
5.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学校产业处负责人、二级学院负责人,听候进一步指示。如有必要,可直接将信息通报保卫处、校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紧急情况下,应拨打“119”,请求救援。
6.保护事故现场,以便事故调查。
(四)气房爆炸事故
1.焊割工种气焊房氧气、乙炔如发生爆炸,应立即从现场撤离人员,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关闭气房门。
2.立即检查是否有人员伤亡,并参照前述步骤迅速组织施救。
3.在并发火灾的情况下,并参照前述步骤进行处置。
4.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学校产业处负责人、二级学院负责人,听候进一步指示。如有必要,可直接将信息通报保卫处、校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紧急情况下,应拨打“119”,请求救援。
5.保护事故现场,以便事故调查。
(五)治安事件
1.外来人员未经允许强行闯入实习实训场所,或有行凶、行窃、斗殴等其它治安情况发生时,现场实习指导教师应首先安抚、保护好学生的人身安全,必要时应中断实习实训,关停机器。
2.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学校产业处负责人、二级学院负责人,听候进一步指示。如有必要,可直接将信息通报保卫处、校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紧急情况下,应拨打“110”,请求救援。
3.保护事发现场,以便事后调查。
(六)其他安全事故
参照上述程序进行处置,并将保护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
三、预防措施
1.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每年定期组织工程训练中心全体人员学习“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并组织进行预案演练,使全体人员掌握应急救援技能,提高处理事故的能力。
2.实习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时,第一次上课,都要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在每次实习实训时都要提醒学生注意人身安全,养成良好习惯。
3.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严重违反操作规程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于不听劝告的学生,应立即停止其实习,并报告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处理。在实习过程中,要留意状态不佳的生病学生,以免发生意外。
4.实习指导教师要加强实习实训前设备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5.实习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时,要加强现场的巡查,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油气泄漏、冒烟、明火等异常情况,及时排除故障,以免问题扩大导致安全事故。
工程训练中心
2015年12月修订
Edit:wWw.16fw.com
篇2:兴义二中学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兴义二中学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规,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我校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责
组长:林茂
副组长:娄孝忠李国林吕纪彬
成员:黄胤洲龙健晏国琼邓吉瑜吴林各班主任
具体职责:
(一)负责对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二)负责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有关人员传染病防控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三)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要求或规范;
(四)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学校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
(二)指定校医或保健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三)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五)学校校长或者幼儿园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作为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1、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①首选校医或保健教师;②工作要认真负责,责任心强;③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④必须为学校或者幼儿园的在编人员。
2、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①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②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③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④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五、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监测
各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幼儿园)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幼儿园)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课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做好记录。
(一)晨检
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班级要有晨检记录本,学校医务室要有就诊登记本、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二)因病缺课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立即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三)出现以下情况的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六、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生群体性传染病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①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或当地防保站报告。
②校医(保健教师)或当地医务人员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指派学校疫情
报告人2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心校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应急措施
①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医务室)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当地医疗机构诊治。
②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③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④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医务人员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⑤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学校和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⑥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经请示教体局批准后全校暂停上课;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⑦学校在接到当地政府、中心校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⑧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学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l
七、善后处理
1、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心校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得到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同意。详细的信息发布,要待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后,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
八、名词术语 -
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消毒:指用代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从事疾病预防控制活动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与上述机构业务活动相同的单位。
医疗机构: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昀机构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根河市第二小学校
篇3: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安全应急预案
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安全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园安全管理,确保全体教职工及幼儿的健康,特制定本传染病应急预案。
一、疫情发生前的预备
(一)建立幼儿园传染病领导小组,健全网络。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好本项工作,制定专项的防控方案;班级、部门及医务室要明确职责,落实任务,齐心协力做好这项工作。
(二)强化思想认识,各班级、部门要正确认识突发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三)和卫生主管部门保持经常的联系,及时了解传染病突发情况,开展业务培训活动,医务室人员要掌握传染病的临床特征、个人防护措施、消毒隔离技术、疫情处置等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性传染病的应急能力。
(四)利用学校宣传栏、电视、广播和大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预防传染病的科普知识,使全校师生、幼儿了解传染病的特征和正确的预防方法,提高师生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防止疾病的发生蔓延。要抓好幼儿园卫生工作,消除卫生死角,教育幼儿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后勤部门加强对食堂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定期对教室、寝室、食堂、等人群密集地进行消毒。
(六)有一定的传染病物资准备。总务部门和医务室要准备好必要的医疗和防止物品,以应对突发性的传染病发生情况。
(七)在传染病发生期间,门卫要严格把好园门关,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寝室、教室等人员集中区域。
二、疫情的报告与公布
(一)疫情发生后的报告
如出现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传染病报告时限及程序进行报告,各班发现情况后及时报告领导小组,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向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园长办公室在报告园防控领导小组后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
传染病疫情公布经园长办公会议研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方可公布。
(二)疫情发生后的控制措施
1、我园幼儿及教职工一旦出现非典、风疹、流脑、麻疹、流感手足口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入园、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并出示由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才能入园、上班;
2、幼儿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在领导小组成员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到隔离室休息,保健医生立即通知家长带到医院诊治。如果是教职工出现传染病,也要求立即到医院诊治由医生初步检查后,是传染病立即报告疾控中心并回家隔离,病愈后出具由疾控中心开具的证方可恢复上班。
3、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幼儿、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4、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5、如传染病烈性感染,请示县教育局、疾控中心和其他政府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园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
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园内一切活动。停止园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县教育局的处理意见。②疫点消毒。对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此项消毒可请疾控中心操作,(简单的操作由保育教师进行)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③疫情调查。应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6、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7、一旦出现暴发型疫情,要依据上级部门传染病应急预案的要求,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示,采取相关紧急措施,各职能部门落实各自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