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训练中心面向社会及企业开放服务规定的相关参考范文,工程训练中心面向社会及企业开放服务规定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管理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1、进行科学普及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大中小学生开放参......
工程训练中心面向社会及企业开放服务规定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管理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1、 进行科学普及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大中小学生开放参观;并通过本实验室的网站平台或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普及科学教育;开放参观采取提前预约制度;
2、 定期开展学术讲座,主要面向非专业人士,介绍本领域内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最新新进展以及所研究项目的重要的社会或经济效益;学术讲座通知提前公布;
3、 设立开放课题。定期面向社会发布指南,充分吸纳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界科技人员参与实验室课题研究;积极承担社会横向研发课题,帮助企业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4、 接纳国内外进修人员和开展必要的培训工作,接纳本科生的科研训练计划和毕业设计,为社会各界在职科技人员提供进修深造、实习锻炼、知识更新或技能提升的环境条件;但涉及实验室保密或机密内容的领域除外;
5、 对外测试服务,实验室在保证本实验室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开放大型仪器, 服务企业、学校或其他单位,免费或适当收取费用;
6、 开放仪器共享,有关大型科学仪器、科技文献信息等科技资源,纳入江苏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和江苏省工程技术文献信息共享系统,并通过实验室网站、媒介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为保证大型仪器的安全稳定的运行, 必须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负责操作或指导。
7、 深化交流。实验室分派专人负责积极参与共建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等,开展人员交流;
8、 实验室根据研究的需要,设立若干客座研究岗位,聘请大中小型高技术企业的研发精英人员担任,参加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9、 本规定从在实验室内部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工程训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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