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西航空学院图书馆书刊音像资料赔偿办法的相关参考范文,安西航空学院图书馆书刊音像资料赔偿办法一、所借图书、音像资料如有损坏或遗失时,应先到图书馆借阅处报损或挂失,报失后允许在30天内购买,不计逾期费。超过30天按图书、音像资料借......
安西航空学院图书馆书刊音像资料赔偿办法
一、所借图书、音像资料如有损坏或遗失时,应先到图书馆借阅处报损或挂失,报失后允许在30天内购买,不计逾期费。超过30天按图书、音像资料借阅规则的有关条款处理。所购图书、音像资料必须以相同版本为原则,赔偿书刊必须整洁完好,并每本收取加工费2元。
二、遗失图书在购不到同版本或新版本图书时,按下列规定赔偿:
1、遗失一般图书(或10年以内)按原价的2至4倍赔偿。有收藏价值的珍贵图书期(或10—20年)刊4至6赔偿。
2、孤本书,外文原版书、工具书,或30年以上的书刊按原价8至10倍赔偿。
3、损失多卷集整部图书中的1册,而不能单册零购者,按整部图书价格的平均单册价的10倍赔偿或按整套图书的价格赔偿。
三、损坏书刊,按其不同情况处理:
1、书刊损坏程度影响书刊内容的完整者,应赔偿原书刊,同时将损坏书刊发给赔偿人,但须在馆藏章上方加盖“发给赔偿人”印章。不能赔偿原书刊,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赔偿。
2、一般性质的污损(画线、圈点、批注、涂抹等),中文图书0.20元/页,外文图书、中文期刊1.00元/页,外文期刊2.00元/页。
3、凡故意拆散、剪裁、撕页者,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赔偿。期刊涂划、污损参照此办法执行。情节恶劣者加倍赔偿。
四、遗失音像资料在购不到同版本或新版本时,按下列规定赔偿:
1、读者在遗失音像资料时,需及时告知图书馆,同时购买原装正版音像资料片进行赔偿,并另交纳音像资料加工费2.00元。
2、遗失一般音像资料(10年以内)按原价的2至4倍赔偿。有收藏价值的珍贵音像资料(10—20年)4至6赔偿。
3、连续、整套、多册的音像资料遗失或损坏其中1张(册)等同于遗失或损坏全套,由于我馆无法配齐被遗失的音像资料,因而由借阅读者按该音像资料整套的定价赔偿。
4、随书、随刊光盘按照原书、原刊的价格赔偿。
5、音像资料归还时,如有污损、残缺,读者应赔偿。(赔偿参照图书馆书刊音像资料赔偿办法第四条)。
五、已赔偿的图书、音像资料在赔偿之后30天内找到,并完整无损,可持书、音像资料及赔款收据退回赔款。
六、凡属偷窃行为者,按所窃书刊、音像资料按期归类加倍处罚。
七、逾期图书、音像资料每超期一天罚款0.20元。逾期欠款超过5元,停止借书和音像资料。
八、对损坏或偷窃图书、音像资料情节严重者,图书馆将与学工处、有关系(部)联系,从严惩处。
九、因教学、科研或其它社会活动需要,经馆领导批准,由师生集体借阅的书刊、音像资料,借书经手人应切实加强管理。如有污损或丢失,由借阅经手人负责按以上规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