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三学院规范试卷装订等工作规定的相关参考范文,各教学系(室):为进一步规范试卷的装订存档工作,迎接2018年我校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根据学校教务处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工商管理学院关于规范试卷装订等工作的暂行规定》,经工商......
各教学系(室):
为进一步规范试卷的装订存档工作,迎接2018年我校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根据学校教务处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工商管理学院关于规范试卷装订等工作的暂行规定》,经工商管理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院务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一
1、试卷和成绩册上的分数统计应准确无误。
2、试卷和成绩册上的分数原则上不允许涂改,特殊情况需涂改的,由涂改人在涂改处签上全名。
3、试卷上的阅卷人和复核人签字栏须由相应的责任人签字。
4、试卷上每个小题和每个大题的得分均采用正分法。题目内部踩点得分可以采用正分法或负分法;但同一门试卷只能采用一种方法。
5、试卷总分栏内各小栏须填写各大题得分。
6、成绩册上须注明平时成绩来源,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采用统一的百分制计分标准,然后按照规定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7、成绩册上的登分人和审核人签字栏签字手续完备。
8、《课程考核分析表》上的主讲教师签字栏、成绩复核人签字栏、系主任签字栏须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9、《课程考核分析表》各栏目应结合本课程的课程标准和教学过程,从整个课程的教与学角度出发填写,填写要求详细透彻,不得无故不填写或简单填写。
二、试卷
1、试卷装订要整洁、有序,按照“试卷装订目录-成绩册-课程考核分析表-试题册-评分标准-试卷”的顺序装订成册。
2、试卷须按照成绩册上的学号顺序排序,实际试卷份数要与试卷装订目录上的份数一致。
3、试卷要按上课班装订,不得将两个非合班上课的同专业班级试卷装订在一起。
三、
1、试卷提交前,除了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栏允许空白外,其他地方均需完善之后方可提交。
2、试卷提交教务科时,教学秘书负责对相关项目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令其修改后再提交。
四、
1、在每学期考试完毕之后,由各教学系主任统一组织试卷复查工作。复查范围为本系当期所开设的所有课程考试试卷,不管上课教师在哪个学院。
2、复查试卷时,复查教师必须填写《工商管理学院本科试卷复查登记表》并交系主任汇总,系主任及时通知相关老师进行修改后,将试卷复查登记表汇总交教学秘书存档。
3、复查及试卷整改工作最晚于考试学期的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完成。
4、我院教学督导协同学校质评处将于第二周左右对上学期试卷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按照下列两种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阅卷教师与复查教师均为本院教师的情况下,试卷复查教师已经复查出问题并且在复查登记表上进行了登记,阅卷教师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扣阅卷教师期末绩效100元;
(2)阅卷教师与复查教师均为本院教师的情况下,试卷复查教师与阅卷老师均未发现问题的,除扣阅卷教师期末绩效100元外,并扣发复查教师本门课程的试卷复查费。
(3)阅卷教师不是本院教师情况下,试卷复查教师查出问题并且在复查登记表上进行了登记,阅卷教师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试卷复查教师免责;试卷复查教师没有查出问题的,扣发复查教师本门课程的试卷复查费。
5、系主任负责统计各任课教师复查试卷的份数,学院按照复查试卷份数,0.5元/份计发试卷复查费。
五、附则
本规定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始试行。若学校另有更详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学校规定为准。
工商管理学院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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