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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新学院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公寓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公寓管理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学校无小事,处处是教育。全校上下要牢牢树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实践育人的育人观,树立学生教育管理无时空限制的观念,强化全方位、全过程育人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在学生公寓管理方面形成书记、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部门、院系具体抓,学生自治组织为主体的齐抓共管常态化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1.后勤总公司是学生公寓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即公寓正常生活秩序、卫生保洁、公寓环境保护、室内卫生监督检查、安全巡查、水电服务及小型维修等。
2.后勤管理处代表学校对后勤总公司公寓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做好学生公寓必需的硬件设施建设和大型维修维护工作;负责学生公寓卫生防疫的防控与监督,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和学习环境。
3.学工部、团委、学生处是学生教育管理的主管部门,院、系是学生教育管理的主体,也是学生宿舍管理的主体。各院系要把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由书记挂帅亲自抓。学工部、团委、学生处对学生宿舍管理负有组织指导、总协调和督促检查的责任。
4.由学工部牵头,后勤总公司、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各院系参与,依托学生会建立学生宿舍自我管理组织——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各院系设分委员会,每幢楼设楼长、层长,每个寝室设寝室长,并注意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和学生干部在公寓安全和宿舍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把学生公寓、宿舍建成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温馨的生活学习场所。
5.保卫处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保卫与防范工作,对学生公寓任何安全问题都负有监督、检查、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的责任。后勤管理处、后勤总公司、学工部要密切配合好学生公寓的安全保卫与防范工作,确保安全稳定。对于学生公寓安全问题,保卫处、后勤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学工部、学生处、团委和各院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层层责任追究制。
6.党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院系做好文明宿舍的创建工作。负责学生公寓建设与管理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
7.网络中心要与有关网络公司做好沟通,尽量规范有线网络的布线,增加插孔,杜绝网线的私拉乱扯。做好在规定时间内的断网、舆情监测和重要信息报送工作。
学生公寓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各有关职能部门及院系,要树立大局观和全局观,既有责任分工,又有密切合作,只有同心协力,通力配合,齐抓共管,才能形成合力,才能切实提高公寓管理与服务水平,赢得学生的满意。
三、完善制度、常抓不懈
完善和规范各项管理制度,是做好学生公寓管理、提高管理服务质量的根本保障。因此,学校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工作机制,如“学生公寓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制度”、“安全工作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优秀政工干部和辅导员进宿舍制度”、“党团组织进学生公寓制度”、“宿舍文化建设规定”、“创建文明宿舍标准”、“宿舍公约”、各院系“宿舍管理方案”、后勤总公司作为学生公寓主管部门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各项奖惩措施及标准等。只有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各部门齐抓共管、常抓不懈,才能使公寓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良性轨道。
四、开展活动、丰富文化
后勤总公司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宿舍管理委员会会议,认真听取学生对公寓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有关部门要组织学生在宿舍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比如开展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开展学生公寓安全防范知识竞赛与紧急疏散演练等,创建我校独特的公寓文化、宿舍文化。让学生在一个文明、安全、温馨、愉悦、舒适、快乐的环境中学习生活,健康成长。
五、检查与奖惩
学工部、宣传部、保卫处、后勤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各院系均要建立宿舍检查制度,可以联合检查,也可以单项检查,监督检查要制度化、常态化,并且要把检查结果与管理者和学生的奖惩挂钩。
1.学工部要对每学期被评为学生宿舍管理先进的院系及管理者进行奖励;各院系要对被评为宿舍文化建设先进的宿舍及学生进行奖励。
2.校文明委要对每年度被评为文明宿舍的宿舍进行奖励,院系要对本院系文明宿舍的学生进行奖励。
3.在每次检查评比中被评为较差的宿舍,通知院系进行整改。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被评为脏乱差宿舍的,由院系取消其宿舍全体学生当年的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和奖助学金资格。
4.对学生宿舍发生严重打架斗殴、或致人身伤害、失火、投毒等安全事故的,对学生按有关校规校纪严肃处理;对管理者按学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规定处理;对后果和影响特别严重的将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及管理者的责任。
中共乡新学院委员会 乡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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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商专修学院学期初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规定
工商专修学院学期初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规定
为了加强学期初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使相关工作流程更加程序化和标准化,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返校交费住宿
1、学生交费后要将交费粉单子在第一时间交给生活老师;
2、生活老师晚上查房要查收学生的交费粉单子,整理登记并统计学生交粉单子人数,并于次日早晨8:00前交给楼长,楼长汇总后报公寓办,公寓办报送学校领导;
3、班主任在收到学生交费白单子时要通知学生及时把交费粉单子交给生活老师。
二、学生调整住宿标准(学年初)
1、老生
老生每学年第一个学期的返校交费期间,可以申请调整住宿标准。
(1)个人书面申请,班主任、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同意;
(2)先按上学年住宿费标准交费,凭交费单和已经签字同意的个人申请到公寓办填写《学生申请调标登记表》备案;
(3)学校交费结束后,公寓办将调标学生登记名单反馈给楼长,落实到生活老师,学生按照生活老师要求搬离原宿舍,入住新宿舍;
(4)学生调宿到位后,由楼长填写《学生调标审批表》发给学生,学生本人持此表到公寓办盖章审批,后到财务处多退少补住宿费;
(5)因故不交住宿标准差额,按欠费流程办理;
(6)调标登记备案时间截止到学校交费结束日。调宿时间截止到9月底。
2、新生
新生入学交费注册后,要求调标可即时办理。
(1)个人书面申请,班主任或招生老师签字同意,公寓办审批;
(2)凭已审批的个人申请,到生活老师处取交费粉单子和住宿分配单,然后到财务处多退少补住宿费,最后公寓办按调后住宿费标准重新安排宿舍;
(3)调标时间截止到9月底。
三、老生离校退公物押金
每学期,凡是不注册又没有修完规定学制课程的学生,按学校规定可履行退费审批程序办理退公物押金等费用。
1、学校每学期规定的交费期内不予办理;
2、学校交费截止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集中办理;
3、办理结束日次日起再办理手续的,占用床铺按每天10元标准从公物押金中扣除住宿管理和资源占用费;
4、办理结束日次日起第十个工作日学校停止办理退公物押金手续;
5、办理结束日次日起再交费注册的,不再扣除床铺占用费。按学校交费时间滞后缴纳滞纳金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未交费注册学生宿舍清退
1、清理范围
(1)未交费注册,仍在公寓住宿的学生;
(2)未交费注册,不在公寓住宿学生的个人物品。
2、清理时间为,学校返校交费截止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
(1)生活老师整理统计未交份单子学生名单,公寓办统计后交各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将名单交与班主任核实并反馈到公寓办,同时催促学生离校;
(3)公寓办确定清理学生名单。
3、清理部门为,学生处(公寓办)、保卫处、各二级学院。
请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学期初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篇3:贸易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贸易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是学生之家,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课堂。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寝室、床位住宿,未经公寓管理中心批准不得随意迁动。严禁在校外住宿。
二、爱护公物
门、窗、桌、凳、床、柜子、盆架、水电等设施,要妥善保管和使用,实行使用保管责任制。
三、讲究卫生
1.遵守公寓区卫生有关规定。
2.建立寝室长负责的寝室卫生值日生制度。
3.值日生每天两次负责清扫室内卫生,每周五全寝室大扫除一次。
4.不得向窗外、走廊地面泼水、丢果壳、纸屑等杂物。
四、文明礼貌
1.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准在寝室内打扑克、玩游戏,早操及上课时间不准在寝室内睡懒觉。
2.不准在公寓打球、跳舞、溜冰、用物件撞击墙面、地板。
3.不准在公寓内大声喧哗,高声播放收音机或进行其他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4.严禁在公寓内起哄、集会、酗酒、打架斗殴。
五、节约水电
1.人离寝室随手关灯,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2.床铺要求
(1)全寝室购买统一帐钩,起床后将蚊帐挂起。冬、春须将蚊帐取下。
(2)起床后须叠被放在床头靠窗的一侧,枕头置于被子与内墙之间。
(3)床下鞋子摆放整齐,不得堆放杂物。
(4)床上不得堆放杂物。
3.桌面要求
(1)除学习时间外,桌上只能摆放杯、装饰品和少量的常用书籍,且必须整齐摆放。
(2)方凳不用时置于桌下。
(3)桌面、桌腿清洁无尘。
4.毛巾、脸盆,饭缸、牙缸等用品,按整齐统一的原则放在指定的位置。
5.脏衣服不得长期堆放,待洗衣物放入脸盆,干后折叠好放入箱(柜)内。
6.非雨天寝室内不得晾放潮湿的衣服。
六、安全保卫
1.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公寓,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公寓。亲友来访须登记批准后方可进入。异性来访者,在休息时间要离开学生公寓。
2.杜绝翻窗外出,不准私自留客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本人申请,公寓管理中心同意,方可留宿。留宿人员离开时在值班室注销登记。
3.严禁将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公寓,不准在公寓内玩耍,不准在公寓内玩耍武术器械。
4.严禁吸烟、赌博、打麻将、烧饭、烧菜,严禁使用各种电炉、电热杯、电热毯等高能电器。
5.公寓管理中心人员有权检查监督学生遵守公寓制度情况,对于违反公寓规定者,将上报学生处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