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计件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本文关键词:计件工资,车间,分配方案,考核
车间计件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本文简介:车间计件工资考核分配方案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贯彻段劳发[2008]62号文件“关于重新公布《南昌南车辆段车间工资分配办法》的通知”(经2008年3月21日段四届三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精神,加强车间的劳动管理,搞活车间内部分配机制,提高职工业务技能及素质水平,激发职工安全生产工作的
车间计件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本文内容:
车间计件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贯彻段劳发[2008]62号文件“关于重新公布《南昌南车辆段车间工资分配办法》的通知”(经2008年3月21日段四届三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精神,加强车间的劳动管理,搞活车间内部分配机制,提高职工业务技能及素质水平,激发职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使工资分配和劳效紧密挂钩,确保车间安全生产正常、有序进行,经车间党政联系会议讨论决定,重新修定《设备车间计件工资分配实施细则》。
一.计件工资制定的依据
按照段劳发[2008]62号文件的精神及要求,结合本车间的工作实际和特殊性,修定符合本车间工作实际且有效可行的《设备车间计件工资管理实施细则》。
二.计件工资实施范围
1、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不参与车间计件工资的实施,仍实行段月薪制工资。
2、因工作调动而转岗未满三个月(包括大、中专毕业生、见习生)不参与计件工资的实施,以段核定的工资为准。
3、车间参与计件工资的职工总人数为:110人。
车间管理人员:10人;向塘机电一班:15人;向塘机电二班:15人;向塘综合一班:11人;向塘轮轴维修组:14人;鹰潭机电三班:14人;鹰潭机电四班:14人;鹰潭综合二班:17人。
三.计件工资的构成
计件工资由个人的岗位工资、月生产奖金构成。岗位工资分成固定额和捆绑额两部分,岗位工资捆绑额暂定为300元,固定额为岗位工资减去捆绑额之差,根据计件工资办法在工作产生的效果,由车间组织讨论可做适当调整。
四.计件工资分配及考核依据
1、计件工资计算办法:
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固定额+设备系数×系数单价×换算段修辆数×设备利用率。
2、各项数据的计算依据:
(1)设备系数:由车间根据生产设备在生产中发挥的作用,及平时维修工作量的大小,核定的数值;
(2)系数单价:根据车间向段清算到的计件工资(含岗位工资与生产奖部分)为依据,兼顾临时任务因素,以岗位工资捆绑额加生产奖设备的和为分子,以总系数与换算段修辆数的积为分母,计算出的值;
(3)换算段修辆数:劳人科提供,分解报废车每辆为2.6辆换算段修,检修轮对每对为0.315辆换算段修;
(4)设备利用率:(设备制度工作时间-故障停机时间)÷设备制度工作时间;
a.设备制度工作时间:段规定的作息时间×当月工作日;
b.故障停机时间:设备临修单上设备故障恢复时间-设备故障发生时间-非制度工作时间;
4、计算计件工资流程:
(1)车间技术员每月底,根据设备临修单计算当月每台设备的故障停机时间;
(2)车间定额员根据技术员提供的故障停机时间及已确定好的设备系数、修车工作量,确定系数单价,并计算出每台设备的计件工资,统计出各维修班组的计件工资总额;
(3)各班组工长根据当月维修人员的工作情况,根据班组自定的分配方案确定每人的计件工资额,并报车间定额员;
(4)车间定额员根据各班组上报的分配方案做工资并报劳人、财务。
5、岗位人员计件工资核算办法:
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固定额+班次×每班单价
每班单价=(岗位工资捆绑额+岗位辆单价×换算辆数)/总班次
岗位辆单价由2008年4月为基数核定。
6、车间管理人员计件工资核算办法:
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固定额+岗位系数×换算段修辆数(全车间)×岗位系数单价±工作业绩奖惩额
工作业绩奖惩额:段各类检查评比进前三名(或段级以上书面材料获表扬),当月评A,奖80元,段各类检查评比后三名(或段级以上书面材料被批评),当月评C,扣80元。
7、各类假期计件工资支付标准:
(1)任何人违反劳动纪律,不遵守考勤制度,每发现1人次按班组岗位“三达标”考核扣分,考核结果在计件工资中兑现。
(2)职工请零星事假一个月累计达到8小时以上按事假1天处理,事假除按50元/天进行一次性考核外,所有阶段性奖金均按实际天数清算扣发;事假超过本月50%的工作日时,计件工资全免;
(3)病假除按30元/天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考核外,所有阶段性奖金均按实际天数清算扣发。
(4)对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者旷工一天扣发当月计件工资100元/天,依次类推。并免发所有阶段性奖金及年终各项奖金的发放(扣除所有年终奖励均按50%扣发)。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将按段制定的文件执行。
(5)探亲假、工休假、婚假、丧假、搬家假、产假及护理假按段制定的文件执行。
(6)工伤假按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五.计件工资实施的相关规定
1、根据段劳发[2008]62号文件,职工其他工资以及各项政策性补贴不纳入计件捆绑工资当中。
2、每年11月中下旬车间将配合段部进行计件及“三A制”工资的理论及实作考试,车间最后进行综合测评,测评的结果将作为职工下年度计件及“三A制”工资分配的依据。
3、职工技能考试由段教育科及技术科负责实施,车间配合。
4、车间依据职工业务技能水平及车间综合测评的结果,并结合各岗位责任的大小、工作量的大小、工作时间的长短、劳动强度和工作环境等综合因素确定月生产奖的档次。
5、实行计件捆绑工资后,对年内班组职工的人员增减各档次的月度计件及“三A制”补贴暂不作调整。
6、职工计件工资收入将和段制定的“一体化”挂钩,在工资中兑现。
7、职工考试成绩必须满80分,方可享受全额的捆绑月度计件奖及“三A制”工资补贴。考试成绩在60分(含60分)-79分者享受当月计件生产奖的50%,次月享受全额计件奖“三A制”工资补贴。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将按段教育科的相关文件执行。
12、实行计件工资制以后,工班承做的外委生产工作任务仍按原车间制定的外委劳务费管理办法清算。
13、车间下达综合班的生产工作任务,车间按规定给足工时,由班组组织生产,工时不与月度生产奖挂钩,但将作为月、季及年度车间各类先进评比的依据。
六.补充及说明
职工如因各种原因休假(事假除外)而造成工资收入减少的将按下列标准发放:
1、各种法定假休假期间不享受计件工资,其它工资按段有关规定发放,在发放数低于300元时,按300元发放。
2、职工病假期间不享受计件工资,技能工资按参加工作年限计算,其它工资按有关规定发放,在发放数低于300元时,按300元发放。
3、职工病假连续满6个月以上时,车间将上报段劳人科按吃劳保标准办理。
4、凡被考核人员的工资发放不得低于当地的生活费标准,若考核工资当月不能扣完,将在下月的工资中顺延补扣。
本办法经车间职工大会讨论一致通过,自二00八年六月一日起实行。原车间制定的计件工资实施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