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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新房设计师建议装修施工9个注意的原则

日期:2020-08-26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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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新房设计师建议装修施工9个注意的原则 本文简介:摘要:很多人为了迎接新的一年的到来,选择在年底装修房子。但是很多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常常会犯一些先入为主的观念错误。下面设计师揭密设计的8不原则,以帮助您避免设计过程中常犯的错误,尽可能的让您把自己的房子打造成一个更温馨舒适的家,过一个和和美美的新年。中国的农历新年即将来临,很多人为了迎接新的一年的到

装修新房设计师建议装修施工9个注意的原则 本文内容:

摘要:很多人为了迎接新的一年的到来,选择在年底装修房子。但是很多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常常会犯一些先入为主的观念错误。下面设计师揭密设计的8不原则,以帮助您避免设计过程中常犯的错误,尽可能的让您把自己的房子打造成一个更温馨舒适的家,过一个和和美美的新年。

中国的农历新年即将来临,很多人为了迎接新的一年的到来,选择在年底装修房子。但是很多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常常会犯一些先入为主的观念错误。下面设计师揭密设计的8不原则,以帮助您避免设计过程中常犯的错误,尽可能的让您把自己的房子打造成一个更温馨舒适的家,过一个和和美美的新年。

一:不要把一切都靠在墙上

有些人喜欢把很多的装饰和家具都靠在墙上,尤其是自己喜爱的照片、艺术品等等之类,认为这样可以使房间显得更大,而且也更美观,使用墙壁空间固然没有错,可是把一切都靠在墙上,作用反倒适得其反。

不推荐1:整面墙上挂满了装饰画,看不出重点,空间杂乱无章。

不推荐2:家具挂靠在墙边,不仅阻挡了窗外的光线,还造成了空间拥挤,一不小心在行走的时候还会绊倒家具,给人的生活带来不便。

推荐1:书柜巧妙利用墙壁空间,墙上没有其他过多装饰,美观又实用。

二:不要为了美观而忽略家里的储藏空间

在装修前未考虑到储藏空间的情况在中小户型常有出现,而中小户型一般业主把一些空间作为储藏空间又舍不得。而在装修过程中,功能性比美观性重要,合理的使用家里的每寸小空间,这样空间既不会浪费,而且也会达到美观的效果。

推荐1:在墙壁做了突出的艺术造型设计,上下可以摆放东西。

推荐2:巧妙利用电视背景墙空间,把书柜和装饰柜做了嵌入式设计,有很好的储藏功能。而且也非常漂亮。

三:不要把窗帘杆挂得太低

对于层高不高的房屋来说,为了让你的房间高度形成视觉上的错觉,可以通过窗帘杆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窗帘杆挂在天花板的高度,而不是直接窗口上方的框架。特别是深色窗帘,挂过低矮的窗户,使房间显得局促。

不推荐:窗帘杆直接挂在窗口上方的框架上,与天花板有一定的距离,拉低了空间的纵深感,使房间显得局促。

推荐1:天花板和窗帘杆相连,整面墙的落地窗非常的大气,弧形的设计为空间增添了美感,拉开窗帘,餐厅的采光效果也很好。

推荐2:窗帘杆挂在天花板上,使层高不高的空间形成了视觉上错觉,延伸了空间。

四:不要把你的艺术画作挂得过高

另一个常见的错误是挂艺术画作挂得过高。没有人喜欢把他脖子抬得很高去欣赏你最喜欢的艺术画作,人性化的设计尤为关键,在墙上挂画作的时候,高度最好保持在人的眼部直视的水平高度周围。

不推荐:艺术装饰画挂得过高,高于人欣赏时眼睛直视水平,这样就导致人在欣赏画作的时候非常吃力,设计不人性化。

推荐:艺术装饰画挂在了人眼睛可以平视的高度,人在一边照镜子的时候,还可以欣赏优美的画作,使人的心情能够得到放松,非常人性化的设计。

五:不要忽视照明灯光

切记不要仅仅依靠头顶上的灯光,它是不讨好的,苛刻的,缺乏想象力的。一个房间的各个角落都是可以利用的,这样可以营造出整体空间的不同的感受,也可以通过使用不同的灯具,创造出不同的情绪,比如欢快,轻松,浪漫的

。调光器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不推荐:餐厅仅仅依靠头顶上面的光,非常的刻意死板,而且光源离桌面太近,影响人的就餐心情。

推荐1:为了营造温馨氛围,厨房和餐厅都选择了在墙壁实用壁灯,而在餐厅的正上方使用了八爪鱼形式的吊灯,在餐厅的入口还安装了落地灯,开启所有的灯,厨房和餐厅每个角落都有光线,整个空间非常温馨漂亮。

推荐2:造型新奇吊顶灯,台灯,床头背景墙上的壁灯打造出了一个温馨卧室。

六:不要不考虑后期家具的搭配情况

家居环境是一个系统,其效果是在一个视觉范围内所有的元素协调,方可得到完美的诠释。家具一般是在装修后,业主自己进行选择,由于业主在风格上和造型上缺乏相关专业知识,这就很容易造成非常大的脱节。造成风格不统一,符号不协调,与室外感官差距过大等一些问题,所以家具的选择也是尤为关键。

推荐1:房子的外观和家具都采用木质材料,色调统一,清新自然。

推荐2:家具的色调和风格搭配鲜花玩具,打造出浪漫的公主房。

八:不要害怕家中墙面使用你喜欢的颜色

中性空间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提供了一个平静和舒适感。但是如果你有特别喜欢的颜色,不要害怕家中墙面使用你喜欢的颜色。只要合理的运用好这些色彩,家会变得更加充满活力。

推荐理由1:用粉红色来粉刷墙壁,可谓是一个大胆的尝试,动画卡通的墙面贴画为墙面增添了童趣和活力。温馨浪漫的氛围瞬间就打造出来。

推荐理由2:将你最喜欢的蓝色粉刷墙壁,蓝色的墙面清新淡雅,搭配碎花复古地毯别有一番风味,让整个空间有一种混搭的时尚感。

推荐理由3:墙面大胆使用黄色,搭配黑色卡通画,使空间非常有个性。

九:不要过度的追求奢华

家是人居住的地方,有些人喜欢奢华的风格,这个风格把握得不好就容易使整个家变得浮夸,奢侈,使家给人的感觉不再是温馨舒适,有一种疏离感,过度的追求奢华反倒效果不太理想。只要把握好了这个奢华的度,家才能更美观更舒适。

不推荐:空间装修得过于奢华,大量使用金色、镜面、豹纹等元素,使空间显得过于浮夸,使人眼花缭乱,不太适合长久居住。

推荐:低调的奢华质感,鲜花绿树很好的平衡了金色的炫耀。

篇2:上海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本本

上海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本本 本文关键词:家居,上海,装饰装修,示范本本,施工合同

上海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本本 本文简介:上海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本本(2006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制定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本本(2006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使用说明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

上海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本本 本文内容:

上海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本本

(2006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制定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

合同示范本本(2006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使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本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笔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本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三、签订合同前发包人(甲方)要验看承包人(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的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四、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管线和设施。

五、第一条第8款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六、根据装饰装修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水准不同,管理费可上下浮动,但一般不超过装修总价款的10%。

七、第二条“材料供应”,无论是甲方供料或乙方包工包料都应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合价;属甲方提供材料的,还需在附件中写明送达时间、送达地点。

八、第五条第1款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如另有协商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九、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结束都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合格,乙方应予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十、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限不低于两年。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十一、甲、乙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必须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十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可向上海建设交通网(http://www.shucm.sh.cn/查询。

十三、本合同示范本本,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共同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

十四、本合同示范本本是《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2001版)的修改版本,自2006年3月15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2.装饰施工地址

区(县)

弄(村)

室。

3.住房结构

房型

阳台,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7.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拆除费

元,清洁、搬运、运输费

元,其他费用

元,管理费

元,税金(3.41%)

元,“管理费”为上述费用的总和(税金除外)的

%。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8.工期:

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示范本本《使用说明》第十条的内容协商约定为

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约定。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元)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合同签订当日

%

施工过程中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2.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

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工期顺延。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

2.

3.

4.

5.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地面部位、墙面部位、天棚部位、门窗部位、家具、卫生间、厨房、强电弱电、水管、其它要求);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合同编号、装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方(签章):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址:

址:

话:

话:

编:

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篇3:上海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上海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本文关键词:家居,上海,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上海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本文简介:上海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本本(2008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制定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本本(2006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使用说明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

上海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本文内容:

上海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本本

(2008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制定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

合同示范本本(2006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使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本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笔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本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三、签订合同前发包人(甲方)要验看承包人(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的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四、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管线和设施。

五、第一条第8款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六、根据装饰装修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水准不同,管理费可上下浮动,但一般不超过装修总价款的10%。

七、第二条“材料供应”,无论是甲方供料或乙方包工包料都应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合价;属甲方提供材料的,还需在附件中写明送达时间、送达地点。

八、第五条第1款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如另有协商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九、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结束都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合格,乙方应予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十、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限不低于两年。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十一、甲、乙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必须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十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可向上海建设交通网(http://www.shucm.sh.cn/查询。

十三、本合同示范本本,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共同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

十四、本合同示范本本是《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2001版)的修改版本,自2006年3月15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2.装饰施工地址

区(县)

弄(村)

室。

3.住房结构

房型

阳台,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7.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拆除费

元,清洁、搬运、运输费

元,其他费用

元,管理费

元,税金(3.41%)

元,“管理费”为上述费用的总和(税金除外)的

%。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8.工期:

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示范本本《使用说明》第十条的内容协商约定为

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约定。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元)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合同签订当日

%

施工过程中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2.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

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工期顺延。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

2.

3.

4.

5.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地面部位、墙面部位、天棚部位、门窗部位、家具、卫生间、厨房、强电弱电、水管、其它要求);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合同编号、装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方(签章):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址:

址:

话:

话:

编:

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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