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 本文关键词:庆阳,行政机关,考核办法,公务员,平时
庆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 本文简介:庆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政府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平时考核,是指对市直行政机关(含下属参照管理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
庆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 本文内容:
庆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平时
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政府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员平时考核,是指对市直行政机关(含下属参照管理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和县(区)直行政机关(含下属参照管理单位)、乡镇机关副科级以下公务员的考核。
第三条
公务员平时考核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切实管用、简便易行、注重实绩、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为加强对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督查考核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庆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务员管理科负责办理日常业务。各县(区)、各考核单位组建各自的考核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负责、承办考核工作业务。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平时考核是对公务员日常工作和表现的考察与记录。考核的内容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德是指公务员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政治思想考核主要是看其是否严格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在大是大非面前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是否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是否能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道德品质考核主要是看其在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方面的表现,包括:是否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是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是否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合法权益、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是否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等。
(二)能是指公务员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业务知识考核主要是看公务员的文化程度、专业水平、工作经历等;工作能力考核主要是看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心理调适能力等。
(三)勤是指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主要考核公务员对本职业务工作是否积极肯干、任劳任怨、勤于钻研、勇于创新、精益求精,是否达到规定的出勤率等。
(四)绩是指公务员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和质量、效益和贡献。主要考核公务员能否在规定时间内按期保质完成或者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是否取得明显成效或在同行业获得一定影响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等。
(五)廉是指公务员廉洁从政方面的表现。主要考核执行廉政法规规章的情况,执行财务纪律的情况等。
第四章
考核量化
第六条
平时考核的月分值为100分,其中:公共指标(德、能、廉)30分,业务指标(绩、勤)70分。采取给两大指标加分、扣分和给业务指标设定难度系数的办法,测算公务员个人月考核得分。
第七条
加分项主要包括工作是否有创新、是否超额、高质量完成任务、是否受到表扬、奖励等因素。每月月底由被考核人提出申请加分的项目和理由,由所在岗位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单位考核小组审定。
第八条
扣分项主要包括有无任务拖欠、工作贻误,出现差错、责任事故、造成影响,投诉查实有过错、作风不过硬、有负面影响、出勤率低、参与平时考核的态度不积极等因素。同时允许单位建立“一票否决”机制,拟定“一票否决”的条件、范围、情节及适用对象。每月月底由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提出扣分的初步意见,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单位考核小组审定。
第九条
难度系数主要针对业务指标设定,宜定为1-1.5之间,一般由分管领导决定,单位考核小组审定。
第十条
月考核总得分=公共指标得分+业务指标得分×难度系数;平时考核季得分=3个月考核得分总和/3;平时考核年得分=12个月考核得分总和/12;年度考核总分=平时考核年得分×60%+年度考核得分×40%。
第十一条
加分和扣分的项目因素、具体分值和难度系数的设定,原则上不做统一规定,由考核单位根据各自岗位职能特点自主确定。
第五章
考核方法
第十二条
针对平时考核的内容及特点,采用以下五种考核方法。
(一)间接考核法,就是以《庆阳市行政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平时考核表》(样表见附件1)为考核手段,以内设机构为单位,以分管领导的评价为主要依据,对每个公务员在考核期内的岗位工作和平时表现,采用调阅资料等方式分级进行考核。
(二)月考季评法,就是采取月考核、季点评的办法,全面考察各职能岗位责任人、承办人履职尽责情况。
(三)五项两分法,就是把德、能、勤、绩、廉五项考核内容分为两大考核指标,即:德、能、廉为公共指标,绩、勤为业务指标。
(四)内考外察法,就是对公务员在单位内外、岗前岗后的工作表现,采取面向机关职工、服务对象、媒体网络等公众层面,多渠道、多角度进行全面考察。
(五)定性定量法,就是把定性与定量考核有机结合,坚持定性中有定量、定量中有定性,力求做到客观公正。
第六章
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
每月第一周由被考核部门向单位考核小组报送《庆阳市行政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平时考核表》(一式两份),制定当月工作目标任务,并按考核表中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签字手续。当月考核表上报以后,新发生的业务工作或重大事项,在月底考核前按程序补充进考核表。
第十四条
单位考核小组应在3日内,对各部门报送的当月工作目标任务,围绕全局重点工作进行评估认定,经签字认可后,作为当月考核的依据。
第十五条
每月月底前,单位考核小组要由分管领导组织对各自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个别谈话、走访服务对象、访问网络媒体等方式逐人逐项进行核实,查找问题,发现亮点,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鉴定。
第十六条
次月3日前,单位考核小组收回各分管领导已经鉴定的考核表,集中时间进行综合考评,计算确认每个被考核人月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排出名次,并将考核结果在机关内部进行公示,被考核人在考核结果栏确认签字。
第十七条
每一季度考核结束后,单位考核小组汇总本季度平时考核情况,召开职工大会通报,点评本季度考核结果。
第七章
考核结果使用
第十八条
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等次中应充分体现,并作为单位评优选模、推荐后备干部、晋升职务、竞争上岗的重要依据。
对平时考核结果欠佳,年度考核综合得分排名末位的,除执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相关条款外,视其情节,采取诫勉谈话,限期整改或另行安排工作。
第八章
考核管理
第十九条
坚持“一把手”抓平时考核工作制度。各级行政机关“一把手”要树立抓平时考核就是抓公务员日常管理、抓工作任务落实的工作理念。在平时考核中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否定”、习惯说“不”,确保平时考核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十条
强化平时考核管理。各级行政机关要制定各自的平时考核办法,细化平时考核方案。建立随时抽查、定期督查制度。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网上考核平台,提高考核工作效率,增强考核过程和结果的透明度。创办平时考核简报,定期交流,树立典型,通报问题,促进工作。
第二十一条
严肃平时考核工作纪律。为确保平时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提高考核结果的满意度,对平时考核中工作不落实、走过场的单位,视其情节汇报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责任追究,并核减该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对在平时考核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的领导或个人除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外,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第二十二条
各县(区)、市直各行政机关报送年度考核结果备案时,同时将公务员个人全年平时考核情况(安排年度考核时再作具体要求)一并上报。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各级行政机关及下属参照管理单位中除工勤人员外的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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