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材料 本文关键词:小学生,安全知识,材料,食品
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材料 本文简介: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材料一、学生购买食品应注意哪些问题1、到正规商店里购买,不买校园周边、街头巷尾的“三无”食品。2、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尽量选择信誉度较好的品牌。3、仔细查看产品标签。食品标签中必须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不买标签不规范的产品。
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材料 本文内容:
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材料
一、学生购买食品应注意哪些问题
1、到正规商店里购买,不买校园周边、街头巷尾的“三无”食品。
2、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尽量选择信誉度较好的品牌。
3、仔细查看产品标签。食品标签中必须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不买标签不规范的产品。
4、食品是否适合自己食用。
5、不盲目随从广告,广告的宣传并不代表科学,是商家利益的体现。
二、学生应注意哪些饮食卫生习惯?
1、白开水是最好的饮料,一些饮料含有防腐剂、色素等,经常饮用不利于少年儿童的健康;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肠道寄生虫病的传播;
3、生吃的蔬菜和水果要洗干净后再吃,以免造成农药中毒;
4、选择食品时,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
5、尽量少吃或不吃剩饭菜,如果吃剩饭菜,一定要彻底加热,防止细菌性食物中毒;
6、不吃无卫生保障的生食食品,如生鱼片、生荸荠;
7、不吃无卫生保障的街头食品;
8、少吃油炸、烟熏、烧烤的食品,这类食品如制作不当会产生有毒物质。
三、学生吃甜食多多益善吗?
夏日饮品中富含糖分,孩子多吃后易患皮肤炎症和多种疾病。在夏日过多摄取糖分,还会产生大量酸性物质,从而打破血液正常的酸碱平衡,使孩子变成酸性体质的人。有医学资料表明,70%的疾病发生在酸性体质的人身上,这无疑使孩子成了疾病“温韩国瘦身一号床”。除了上述影响,许多饮料中还缺乏孩子发育所必需的蛋白质与脂肪,喝得过多,将影响孩子吃正餐,造成营养不良,所以喝饮料每天最好不超过100毫升。
四、使学生聪明的营养食物有哪些
1、多吃鱼,蛋黄,虾皮,紫菜,海带,瘦肉
2、每周吃一次动物内脏如猪肝、动物脑
3、每天吃富含维生素C的水果如橘子、苹果
4、每天吃豆类或豆制品
5、每周吃蘑菇1-2次
6、多吃香蕉、红萝卜、菠菜
7、多吃牛奶,最好是含牛磺酸的儿童专用配方奶,而不是麦乳精类。
五、个人怎样预防食物中毒?
1、饭前便后要洗手;
2、煮熟后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品,重新加热到70℃以上再食用;
3、瓜果洗净并去除外皮后才食用;
4、不购食来路不明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不购食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店或路边摊点上的食品(尤其是这些店、摊上没有密封包装的食品);
6、不吃已确认变质或怀疑可能变了质的食品;
7、不吃明知添加了防腐剂或色素而又不能肯定其添加量是否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
六、夏季孩子食用哪些蔬菜最适宜
瓜类蔬菜中的水分是经过多层生物膜过滤的天然、洁净、营养且具有生物活性的水,是饮用水所无法替代的。夏季也正是瓜类蔬菜上市旺季,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含水量都在90%以上。冬瓜含水量居众菜之冠,高达96%,其次是黄瓜、金瓜、丝瓜、佛手瓜、南瓜、苦瓜等。
凉性蔬菜进入夏季后,对人体影响最重要的因素是暑湿之毒,所以吃些凉性蔬菜,有利于生津止渴、清热去火、排毒通便。如苦瓜、丝瓜、黄瓜、番茄、茄子、芹菜、生菜、芦笋、豆瓣菜等都属于凉性蔬菜,不妨经常食用。
“杀菌”蔬菜夏季是疾病尤其是肠道传染病多发季节,这时多吃些“杀菌”蔬菜,可起到预防疾病的作用。这类蔬菜包括大蒜、洋葱、韭菜、香葱、蒜苗等。
篇2: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食品安全,经营者,管理制度,食品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本人(单位)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中,以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基本原则,特制定以下制度,并接受行政执法机关和消费者的监督: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本人(单位)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中,以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基本原则,特制定以下制度,并接受行政执法机关和消费者的监督: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七、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
十、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十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十二、食品召回制度。
十三、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还应当提供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食品批发企业需提供)。
十四、从事食品贸易的食品销售经营者申请销售散装食品的,应当提供制定有散装食品包装形式、贮存和运输的措施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散装食品销售者需提供)。
十五、从事制售类的食品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还应当提供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使用添加剂者需提供)。
十六、从事制售类的食品网络经营者,还应当提供食品送餐过程与控制制度、食品送餐记录制度(网络经营者需提供)。
十七、具有定期清洗消毒空调及通风设施的制度;
(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
4
类场所)。
十八、具有定期清洁卫生间的制度。(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
4
类场所需提供)。
本人(单位)制定的以上制度,在辖区食药所监督下实施,并将相关制度内容存档或制作悬挂于经营场所墙上,便于执法人员和消费者监督。
申请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2.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2.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3.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6.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食品经营过程从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1.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
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
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
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2.
采购
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SC
标志。
3.
运输
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冷藏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拼箱装运.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
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4.
销售
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人员在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食品销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销售场所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照明设备安装在食品的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与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应按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的食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应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食品的基本情况。
5.设备与工具卫生要求
加工用设备和工具的构造应有利于保证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避免因构造原因造成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滞留于设备和工具中。
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
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5),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6.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7.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8.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9.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10.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11.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12.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13.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14.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七、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公司严禁采购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十二)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2.检查预包装食品包装的标签是否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3.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禁止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采购的不合格食品。
4.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货采用计算机管理,须建立电子台帐。
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内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贮
存
场
所、容器、工
具
和
设
备
应
当
安
全、无
害,保
持
清洁,设
置
纱
窗、防
鼠
网、挡
鼠
板
等
有
效
防
鼠、防
虫
、防
蝇
、防
蟑
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
品
和
非
食
品(
不
会
导
致
食
品
污
染
的
食
品
容
器
、包
装
材料
、工
具
等
物
品
除
外
)库
房
应
分
开
设
置
。同
一
库
房
内
贮
存
不
同
性
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
上
,并定
期
检
查
,使
用
应
遵
循
先
进
先
出
的
原
则
,变
质
和
过
期
食
品应及时清除。
4.有专门的食品库房储存食品,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食品贮存场所应当防止食品污染,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虫、防尘等设施。库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原辅材料、成品及其他物品的存放要求。食品与非食品、原料与成品、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应分开贮存,整齐放置,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存放隔墙、离地距离均应在10厘米以上。
5.建立入、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各类食品要按品种分开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6.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7.冷
藏
、冷
冻
柜(库)应
有
明
显
区
分
标
识
,设
可
正
确
指
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8.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9.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10.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
1.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2.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3.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4.禁止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5.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6.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7.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8.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9.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举报。
10.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十、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定期检查所经营的食品中是否有不合格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要及时退市。对保质期不足一个月的食品,每周检查一次;对保质期不足一周的食品,每日检查一次。
设立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专区,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及有关部门公告的不合格食品下架,放入专区以待处理。
设立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记台帐,对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称、规格、退市原因、处理情况等如实记录,对过期食品不得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要与上级批发商之间履行交接手续,由批发商或者生产者在退市登记台帐中填写有关内容并签字。
十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报告。
3、保护现场,保留样品。(立即停止销售和食用可疑食物;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留样,以便有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据)。
4.
负责组织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把病人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5、如实反映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执法人员到达后立即提取42小时的留样并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6、事后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十二、食品召回制度
1.召回及不安全产品
1.1召回,是指食品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1.2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
1.2.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1.2.2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1.2.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1.3如果顾客反应某一类产品具有以上食品安全危害,公司则将该批次所有产品定为可疑产品。对与出现类似产品的地区或者个人有权及时向领导汇报。
1.4对于顾客的退货产品由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成员会议,分析召回原因,确定召回的产品类别(名称、编号、生产日期等)及召回数量。
1.5可疑产品到收到后,由负责接收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成员根据发货记录确认产品与之是否相符。
2.对于自查出的不合格且已发到客户手中的产品
2.1在发现不合格品的第一时间由负责销售业务的成员根据产品召回联系表通知客户,以防止不合格品的进一步扩散。
2.2向客户解释清楚召回原因,并与客户协商召回数量。
2.3同1.2.
3.可疑产品到公司后,由质检部监督,成品仓库接收。接收后的产品用库存商品保管卡标明“不合格”,“待检”,“待处理”标识后放置在成品仓库不合格品(可疑产品)存放区,在未经公司及质检部的同意下不可出库放行。
4.处理召回产品的规程,对产品进行重新分类,降级或废弃处理。
4.1查明退货原因,进行处理。
4.2由于原辅料、添加剂所造成的不合格品:由物流部通知供方,并在清除问题前停止其供应原料。
4.3由于包装物料造成的不合格品:由物流部通知供方,并限期整改,
整改末确认前,停止其供应包装。
4.4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不合格品,通知生产负责人,限期做出纠正措施,追查责任人。
5.必要时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立即通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5.1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
5.2通知的内容如下:
5.3召回的原因
5.4召回的类别:名称、编号和生产日期等。
5.5与召回有关的数量(被召回的食品当初在单位的拥有数量,在召回时产品的数量分布情况,被召回产品在单位的剩余量。)
5.6.分析总结
产品召回措施完成后,由质量部会同相关部门对根本原因进行分析,以确定须采取哪些纠正及预防措施,并将分析结果记录备案,完成召回事故总结表,报小组审批,执行相应的措施。
十三、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为了使公司经营有序开展,按商品购销及台帐制度,供财务、采购、销售参照执行:
一、经营者与供货商的交易,应当索取供货商相应的证照,即: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进货发票、出厂合格证(复印件),并每年核对一次。
二、经营者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商索取食品质量检验证明、合格证和检疫证明(复印件),一式二份,一份交购货方备案,一份由经营者本人留存。
三、经营者要对每日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将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或加工厂家、进货渠道、购进日期和数量、供货商姓名等内容记录台帐。
四、经营者要将供货商提供的各种资料和进货发票(包括进货单),按批次装订保存完整。以备查验。
五、经营者除详细等进货内容外,还应当将销售情况认真详细的登记,一旦发现有不合格食品售出,可按照销售记录迅速找到消费者找到并召回售出食品。
六、厂家按销售单及对应发票,准确发货,送货至客户,并请客户在送货单签字确认所收到商品无误。
七、客户退货商品直接交予厂家,本公司财务做好退货记录。
八、每日一次上报收发存报表。
十五、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
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香料。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4、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5、公示栏应按照规定悬挂,便于公众了解相关信息。
十七、定期清洗消毒空调及通风设施制度
一、空调及通风设施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1.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2.空调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3.空调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4.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5.开展空调及通风设施清洗的专业机构应当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技术力量。
二、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和维护并建立专门档案。
1.清洗、消毒资料记录。
2.经常性卫生检查及维护记录。
3.空调故障、事故及其它特殊情况记录。
4.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方法。
5.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爆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空调及通风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十八、定期清洁卫生间制度
一、准备工作:拖布、扫帚、畚箕、抹布(两块要有区别,一块为便器专用,另一块揩其它)、清洁剂、消毒剂、卫生纸、垃圾袋等等,清洁桶和马桶刷、“正在清扫”告示牌。
二、具体操作:
1、进入洗手间之前,先敲门询问有人。确认无人后再进入,如有人,稍等客人离开后方可进入(并要挂上“正在清扫”告示牌);
2、先放水将马桶和小便池冲一下,然后加入清洁药水,浸泡片刻,注意便池和马桶内如有异物应取出后再放水;
3、用清洁剂喷洒在洗面池上,然后再用干净揩布用清水顺时针从上到下细擦盆面,落水口活塞周围要仔细擦拭;
4、用抹布从上到下、从左到右擦镜子;
5、注意肥皂液壶内肥皂是否缺少,如少应补足;
6、用抹布揩布擦拭门窗、窗台、百叶门、墙面、镜面、烘手器等,必要时用刷子、百洁布、刮刀等去污;
7、冲掉马桶的药水,并将马桶的大口盖和垫圈掀开;
8、用马桶刷取清洁剂刷大口盖内侧和上部边缘;
9、重新放水清洗一次马桶;
10、用干抹布逐一擦净盖板、垫圈、盖板底和外侧水箱;
11、冲掉小便池的药水,用马桶刷取清洁剂全面刷洗;
12、从上到下用清水冲洗;用湿抹布抹净外侧表面;
13、用干抹布擦亮不锈钢按钮;
14、补充卫生纸,将卫生纸折角留在外侧,折成三角形,压在手纸护板下;
15、投放芳香球净化空气;
16、用拖把将地面拖干净后退出,撤去“正在清扫”告示牌。
三、标准:
1、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头发、无异味;
2、墙面四角干净,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3、镜子保持明净,无灰尘,无污迹、无水迹;
4、金属器具保持光亮,无水迹,无锈斑;
5、卫生用品保证齐全,无破损;
6、保持卫生间内空气清新;
7、大清洁1次/天,小清洁2次/天,抽检3次/天。
四、注意事项:
1、作业人员要注意自身保护,防止清洁剂损害皮肤,预防细菌感染,作业完毕后,应使用肥皂洗手;
2、清洁卫生间所用的器具应专用,使用后应定期消毒,与其它清洁工具分开放;
3、清洁卫生间内的通风,设备异常及时反映,公共洗手间随时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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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总-预包装食品(10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总-预包装食品(10项) 本文关键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总,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总-预包装食品(10项) 本文简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总-预包装食品(10项) 本文内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
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
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
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
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
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
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
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
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
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
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
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4.
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
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质
量卫生标准。
3.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
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4.
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
本经营单位销售。
5.
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
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
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
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
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
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
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
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
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
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
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
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
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
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
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
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
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
理。
7.
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
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
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
染。
2.
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
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
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
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
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
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
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
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
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
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
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
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
宜。
3.
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
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
5.
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
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
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
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
验。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
索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索要食品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3.索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复印件。
4.索要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5.每收到一批货物,如实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
6.
查验预包装食品上的标签:
1)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
成分或配料表;
3)
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
保质期;
5)
产品标准代号;
6)
贮存条件;
7)
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
生产许可证编号。
7.
如实记录供货者的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8.
如销售进口食品,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
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9.
购进食品时,如实记录进货台账: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
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保质期等;
10
销货台账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
联系方式等情况;
11.
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12.
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于丢失的凭证在每次进货后及时粘贴于台账上。
七、食品存储管理制度
1.
每天对贮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2.
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贮存地点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八、废弃物处置制度
1.
目的:为了更有效的控制本公司生产过程及相关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防止其污染环境,并对其进行合理回收利用,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运行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综合处理。
2.
职责:各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分类存放。
3.
管理办法
各责任产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和危险弃物分类存放和标识。
4.
办公活动生产的危险废弃物:废旧灯管和电池。生产活动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废液、包装物。
5.
质检活动生产的危险废弃物:危险废液,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各办公区的废弃物由回收公司进行处理,安全管理员不定期负责对各办公区废弃物处理的监控。
6.
办公、检验活动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实验垃圾、办公垃圾等一般废弃物应集中存放,由专人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和垃圾回收站,并作好记录。
7.
安全管理员每月应对废品、废料进行统计,必要时做出分析评价。
九、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1.
食品(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为严格不合格食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食品售出,确保消费者服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统称“食品”)。
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合格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3.
质量不合格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食品,均属不合格食品,包括:①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②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③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
在将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食品
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
质量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出具食品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通知单,
及时通知养护、销售及岗位人员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产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
6.
不合格食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①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
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食品;②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食品报损有关单据;③不合格食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食品的销毁记录。
7.
对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8.
明确为不合格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
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9.
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并妥善保存至少2
年。
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
目的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措施,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
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2.
定义
a)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
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b)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
全事故。
3.
责任
1)
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于第一时间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2)
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
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3)
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食
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尽快解决。
4)
本单位负责人在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负责配合执法人员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个小时)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5)
本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岗位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
政府相关各部门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4.
工作程序
1)
报告原则:每名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本单位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
报告程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在2小时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5.
初次报告
尽可能清楚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6.
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级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
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7.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本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使用和擅自销毁可疑食品;对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等可能的中毒现场进行控制;在执法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8.
责任追究
1)
本单位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通畅,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
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
本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事故发生后,要
及时要求实事求是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