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德护理(游学考察)服务合同 本文关键词:游学,护理,考察,合同,服务
赴德护理(游学考察)服务合同 本文简介:赴德国护理工作/游学/考察项目服务合同甲方:乙方:甲方:地址:电话:传真:乙方:身份证号:通信地址:固定电话:其他电话:担保人(1):身份证号:通信地址:单位名称:固定电话:其他电话:担保人(2):身份证号:通信地址:单位名称:固定电话:其他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
赴德护理(游学考察)服务合同 本文内容:
赴德国护理工作/游学/考察项目
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固定电话:
其他电话:
担
保
人(1):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单位名称:
固定电话:
其他电话:
担
保
人(2):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单位名称:
固定电话:
其他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参加赴德国护理工作/游学/考察项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一、乙方出于自愿并征得亲属同意后,兹委托甲方为其办理有关赴德国护理工作/游学/考察项目相关手续服务(需乙方亲自办理的手续除外)。乙方在境外期间,需遵守当地法律、国外接收单位的管理规定,甲方可应乙方要求,为维护乙方合法权益提供必要协助和帮助。担保人对合同期限内乙方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到乙方圆满完成项目回国及甲方处理完相关法律和经济关系之日为止。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前往国家(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
一、乙方参加的项目为:
(赴德国短期游学/考察项目),该项目全部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项目时长为
周,从20*年*月*日到20*年*月*日。此费用包含签证费、单次往返机票、全部培训费、住宿费用等,短期项目不包含单次往返机票。
1.
项目办理流程:
赴德国护理工作项目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第一、
乙方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评估;
第二、
初步面试,面试通过后发乙方录取通知书;
第三、
乙方准备资料办理赴德国学习签证;
第四、
乙方在国内封闭培训德语8个月,或赴德国进行8个月的德语培训并获得
B1证书;
第五、
在国内封闭培训德语期间,乙方将赴德国参加强化德语培训4周;
第六、
乙方参加德国当地护理工作机构的雇主面试,签订《境外劳动合同》;
第七、
乙方办理更换赴德国工作签证;
第八、
乙方赴德国参加护理执业资格职业教育培训时间至少
6
个月;
第九、
在德国进行护理职业培训期间,雇主将提供乙方一定生活补助,具体补助金额以雇主确定为准;
第十、
乙方获得德国护理执业资格证明后正式开始工作。
赴德国短期游学/考察项目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第一、
乙方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评估;
第二、
乙方准备资料办理赴德国短期项目签证;
第三、
赴德国参加强化德语课程培训,甲方根据乙方情况安排培训时长从2周到9个月不等,具体时长及费用见其他说明文件;
第四、
除德语培训课程外,甲方将安排乙方参加当地的文化交流活动、参访部分雇主及考察实践活动;
第五、
在德国培训期间,如乙方条件、学习情况符合雇主要求,甲方将安排乙方参加雇主面试活动。
以上办理步骤如有变动,可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下,另行签订后续补充合同。
2.
有关退费说明:
(1)
德语培训开始后,因乙方个人原因毁约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2)
乙方参加长期项目德语培训8个月后未通过德语B1级考试,可免费继续学习两个月;
(3)
乙方参加长期项目因个人原因培训后未通过德语B1级考试,所缴项目费用不予退还。
二、乙方参加“赴德国护理工作项目”费用分两次支付,在获得录取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首期款项总费用的
;在德语培训正式开课后一个月内的支付甲方其余款项总费用的
。付款到账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票据。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出示行政机关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公司资质。甲方有义务如实向乙方介绍境外护理工作及德语培训条件、住宿条件、安全设施和合同期限等有关情况。
(二)
甲方应按照境外相关机构及其前往国家(地区)主管部门的要求,告知乙方所应提供的材料,并协助乙方尽快办理赴德国签证。同时,甲方将把所有德国护理机构或其主管部门的与乙方相关的各项意见及时通知乙方。
(三)
甲方为乙方安排的德语培训周期为不少于
个月,具体时间由培训机构统一安排。
(四)
甲方将为乙方参加长项目能够获得德语B1证书目的,而尽其最大努力进行培训方面的协助,例如:指导和协调乙方的培训课程及师资安排等。
(五)
甲方为维护乙方合法权益提供帮助,指导和协调乙方同境外护理机构签订《境外劳动合同》,并对此合同的内容进行确认。
(六)
甲方负责教育乙方严格遵守前往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合同和护理员工作企业有关规章制度。
(七)
甲方有义务协助和指导乙方办理出境护照、签证、公证、体检、防疫注射和相关证件手续。
(八)
乙方在德国(或在国内)获得德语B1证书后,因个人原因未与德方护理机构签署《境外劳动合同》,则乙方回国后(或在国内)甲方将不再为其办理赴德工作签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交办理签证所需的真实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证明、证书等相关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二)
乙方应妥善处理好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和社会保险关系。
(三)
乙方经过甲方安排学校培训后需达到德语B1的语言水平。
(四)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准时参加德国护理机构或其委托的机构所进行的面试及必要的专业技能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相关工作合同。如由于乙方的原因而未能准时参加面试及考核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自行负担。
(五)
乙方经培训后达到德语B1级水平,并通过雇主面试后,将与德国护理机构签订《境外劳动合同》。
(六)
乙方出国前须经具有合法资格的医疗机构或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进行体格检查,保证身体健康,无色盲、无慢性病、无传染病、无肝炎或心肺疾病、未怀孕、无先天性疾病、无陈旧性伤病、无其它影响出国工作的疾病;如果有近视眼,系本人完全自愿按要求做矫正手术、自备隐形眼镜或眼镜;乙方必须保证家族未有患精神病史或遗传病史,也未出现过精神异常;未吸食过毒品,未对任何药物产生依赖。
(七)
乙方在境外进行培训期间应维护祖国和自身尊严,不做有损国格和人格的事情。同时遵守所在国法律和法规及风俗习惯,不参加罢工和政治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
乙方在境外进行培训期间,若因乙方自身行为导致其与培训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之间发生纠纷或争议(如打架斗殴、行为不检、参加非法集会等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
乙方在境外进行培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旷课。在培训期满后,必须按时回国。逾期滞留不归者,按违约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
乙方不得利用赴境外培训的机会进行非法滞留、转道等偷渡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及名誉损害等赔偿责任。
(十一)
乙方在境外进行培训期间必须服从德国相关单位及组织的管理和甲方指导,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临时回国。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在《境外劳务合同》期满后立即回国(与雇主新/续签合同除外)。若乙方在劳务合同期满后3日内未返回国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双方有义务对本合同内容保密,不向无关人员泄露本合同有关事项。
三、由于战争、重大自然灾害以及双方认同的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履行本合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的时间期限,或双方商定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在甲方安排学校进行德语培训,如因乙方个人原因培训后未达到德语B1水平而造成乙方无法签订《境外劳动合同》,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五、在项目办理过程中,如乙方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有虚假内容,由此而造成乙方赴德签证被拒签,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条款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并可对本合同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和补充,补充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或纠纷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以下内容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年*月*日
担保人(1):
担保人(2):*年*月*日
篇2:旅游学概论名词解释总结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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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概论名词解释总结专升本 本文内容:
旅游概论名词解释
1、旅游学:
是研究旅游者及其旅游活动、旅游业及其开发和经营活动、以及旅游供求双方活动的开展对旅游接待地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之影响的学科
第一章
2、现代旅游:
指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迅速普及于世界各地的社会文化旅游活动
第二章
3、艾斯特
(
AIEST
)定义: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逗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导致长期定居,并且不从事任何赚钱的活动。
4、旅游活动(世界旅游组织):人们出于移民和就业之外的目的,暂时离开自己生活的惯常环境,前往他乡开展的旅行和逗留访问活动。
5、国际旅游:指一个国家的居民跨越国境线到另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进行旅游。其中又可分为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
6、国内旅游:是指人们在其居住国境内开展的旅游活动。通常是指一个国家的居民离开自己的常住地,到本国境内其他地方去进行地旅游活动
7、大众旅游:所谓大众旅游通常有其双重含义。它首先是指大众化旅游或旅游活动的大众化,即旅游活动参加者的范围已扩展到普通的劳动大众;其次则是指大众型旅游,即现代旅游活动的大规模开展所形成的以有组织的团体包价旅游为代表的大众型旅游模式或旅游活动的开展模式
8、奖励旅游:是指某些公司为表彰工作成绩突出的销售人员而组织他们携带配偶外出的旅游形式
9、社会旅游:
对于低收入的贫困家庭,有些国家采取通过由国家、地方政府、工作单位、工会或户主所属的其他组织团体提供资助或补助的办法,帮助他们实现外出旅游。也称社会补贴性旅游
10、旅游收入:通常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因接待来访的国内外游客,向其提供各种商品和服务而获取的直接收入。
11、国内旅游收入:是指全国或国内某一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因接待国内游客,向其提供各种商品和服务而获取的直接收入。
12、国际旅游收入:是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因接待海外来访的入境游客,向其提供各种商品和服务而获取的直接收入。
13、旅游季节性
14、旅游收入:通常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一年),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因接待来访的国内外游客,向其提供各种商品和服务而实现的直接收入。
15、人均停留天数:这一标准通常指来访旅游者在某一旅游目的地访问期间的平均停留天数
第三章
16、罗马会议定义(关于旅游者):除了移民和就业的目的以外,基于任何其他原因到一个不是自己惯常居住的国家访问的人。
17、海外游客(我国关于国际旅游者的界定):是指来我国大陆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交流活动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
18、国内旅游者(我国的定义):是指任何因休闲、娱乐、观光、探亲访友、就医疗养、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而离开长住地到我国境内其他地方访问,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6个月,并且访问的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地活动获取报酬的人
19、余暇时间:指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及其他必须占用的时间外,可由个人自由支配,用于消遣娱乐或者自己乐于从事的任何其他事情的时间
20、可支配收入:指个人或家庭收入中扣除全部应缴纳的所得税之后剩余的部分
21、可随意支配收入:
亦称可自由支配收入,指个人或家庭收入中扣除应缴纳的所得税、社会保障性消费以及日常生活必须消费部分之后所余下的收入部分
22.旅游动机:就是一个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某种需要而决定外出旅游的驱动力,即促使一个人有意于旅游以及到何处去,作何种旅游的心理动因
23、旅游动机需要层次理论:是由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认为人的需要是有层次之分的这些需要层次是由低向高递进发展的。对于任何个体而言,只有当其较低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之后,才会向上一层次的需要发展。
24、微社会环境:是指一个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所经常接触的人际环境或人群。
第四章
25、旅游资源:凡是能够造就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环境的自然事物、文化事物、社会事物或其他任何客观事物,都可构成旅游资源
26、现实旅游资源:指不仅其本身具有魅力,而且已有条件并且正在接待大批游客前来访问的旅游资源
27、潜在旅游资源:是指那些其本身可能具有潜在的吸引力,但由于受该地交通条件或其他接待条件的影响,目前尚不大为外界所知或者暂时无法使很多游客前来观赏的吸引性事物。
28、可进入性:
是指旅游资源所在地同外界的交通联系及其内部交通条件的通畅和便利程度
29、旅游基础设施:是指在与旅游有关的各种设施中,凡属主要使用者为当地居民,但也必须向旅游者提供或者旅游者也必须依赖的设施。
30、旅游上层设施:是指那些虽然也可供当地居民使用,但主要是供外来旅游者使用的服务设施。
31、旅游景点生命周期:是指以某项旅游资源为核心而形成的一个旅游点,从无到有逐渐兴旺、成熟,然后逐渐衰弱的过程,一般包括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衰退期四个阶段
32、旅游资源开发:就是指通过适当的方式把旅游资源及其所在地改造成具有吸引力的旅游资源,从而使旅游资源的吸引力得以发挥、改善和提高的技术经济过程。
第五章
33、旅游业:以旅游者为对象,为其旅游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其所需商品和服务的综合性产业
34、直接旅游企业:指那些其主要营业收入来自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企业,因而没有旅游者的存在将无法生存的企业。
35、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包括:旅游公司、旅游服务公司、旅
行服务公司、旅游咨询公司等其他称谓,都属于旅行社企业
36、旅游批发经营商:即主要经营批发业务的旅行社和旅游公司。即通过成批量的购买交通运输公司、饭店、旅游景点等各类有关旅游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然后用这些单项产品和服务组合为不同的包价旅游线路产品或包价度假集合产品,最后通过一定的销售途径向消费者出售
37、旅游零售商:即主要经营零售业务的旅行社。旅游零售商主要以旅行代理商为典型代表。是专门代售旅游产品,提供各种旅游代办服务的企业
38、包价旅游:旅行社经过事先计划、组织和编排旅游活动项目,向旅游大众推出的包揽一切有关服务工作的旅游形式。
39、散客旅游
:散客是相对于团体而言的,主要指个人、家庭及15人以下的自行结伴旅游者。散客旅游者通常只委托旅行社购买单项旅游产品或旅游线路产品中的部分项目。
40、旅游景点:是指由那些某一组织或企业对其行使管理的旅游景点,即,有明确的界线同外界相隔并有固定的出入口,对游人的出入行使有效控制的游览点或参观点。
41、劳动密集型企业:
判定一个企业或行业是否属于劳动密集型的标准并非其表面上雇用职工人数的多寡,也不是其投资数额与职工人数的比例大小,而是其工资成本在其全部营业成本中所占比例的高低,若所占比例高,则为劳动密集型产业
42、饭店连锁集团:一些饭店统一于某个集团公司的领导、监督管理或指导下,组成强有力的竞争实体
43、总体旅游产品:是指旅游者在离家外出期间,以在旅游目的地的访问活动为核心,构成一次完整的旅游经历的各种有形因素和无形因素集成或总合。
第六章
44、国家旅游组织:是一个国家中为国家政府所承认,负责管理全国旅游事务的组织。
45、国际旅游组织: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是指其成员来自多个国家并为多国利益工作服务的全面性旅游组织。广义还包括那些其工作部分地涉及国际旅游事务的国际组织,以及专门设计旅游事务某些方面的国际性旅游同业组织。
第七章
46、旅游市场:指的是旅游需求市场或旅游客源市场,即旅游产品的经常购买者和潜在购买者
47、旅游市场划分:也称为旅游市场细分化。将一个整体市场按照消费者的某种或某些特点,将其分解或划分为不同的消费者群的过程。
第八章
48、国际收支: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同其他国家发生经济往来的全部收入和支出。
49、旅游乘数:旅游乘数是用以测定来访旅游者的单位消费(额)对旅游目的地经济影响程度的系数
50、旅游承载力:是指一个旅游目的地在不至于导致当地环境质量和来访游客经历的质量出现不可接受的下降这一前提之下,一个旅游目的地所能接纳的最大游客活动量
51、可持续旅游发展:要求人们以长远的眼光从事旅游经济开发活动并对经济不断增长的必要性提出质疑,以及要求确保旅游活动的开展不会超越旅游接待地区未来亦有条件吸引和接待旅游者来访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