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三违”行为管理制度编号:批准:第次修改发布:一、目的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及进入公司辖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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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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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及进入公司辖区内的相关方人员。
三、术语与定义
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2、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机构与职责
1、安全部门重点组织查处作业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组织“三违”人员的再培训;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
2、人力资源部门重点组织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各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三违”行为,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意识教育。
五、管理内容与要求
1、公司安全部门应结合各类检查及时查处“三违”行为,对查出的“三违”行为除向责任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给予处罚。
2、各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可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予以处罚。
3、各级、各部门人员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应报告相应安全部门。
4、因“三违”行为导致险肇事故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对违反“三违”红线的责任人员予以直接待岗学习;屡查屡犯者(6个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除对责任人员加倍处罚外,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待岗学习,凡待岗学习人员须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若“三违”人员对其“三违”事实有争议时,由安全部门负责核实。
9、经核实不属于“三违”行为或与事实不符时,需取消对当事人违章行为的处罚;“三违”行为经核实属实的,对行为人或部门从重处罚。
10、非本公司人员发生“三违”行为时,接待部门和责任部门应及时制止并批评教育。如不听从劝告,应立即劝其离开相关区域。
11、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12、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进行奖励,被举报部门或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
六、“三违”行为认定范围
1、“三违”红线
(一)因“三违”行为造成重大险肇事故的责任者;
(二)群体性违章行为责任者;
(三)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者;
(四)易燃、易爆区吸烟或携带烟火(火种)的责任者;
(五)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人员;
(六)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七)危险作业未经审批,安全措施未落实进行作业责任者;
(八)发现隐患,未报告、排除的冒险作业人员;
(九)擅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责任者;
(十)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2、违反劳动纪律
(一)班中睡觉;
(二)班中打架斗殴;
(三)固定岗位脱岗、窜岗;
(四)酒后上岗;
(五)作业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不执行交接班制度;
(七)带班干部无故不到岗位;
(八)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九)其他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3、违章指挥
(一)允许、批准未经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从事生产工作;
(二)在无有效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安全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强令职工作业;
(三)违反规程、规定,越权指挥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
(四)允许批准购置未经国家指定机构鉴定和检测合格的安全工作器具的;
(五)管理职责范围不清,指挥不当、失职或越权指挥;
(六)擅自变更未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七)其它指挥性违章行为。
4、管理违章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或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的;
(二)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件失效的;
(三)未按公司制度和要求组织召开各类安全会议的;
(四)未按公司制度和要求进行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的;
(五)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未按“三同时”要求进行的;
(六)已运行的设备没有安全操作规程的;
(七)机构变更、设备变更或系统改变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及时进行修改的;
(八)对新工人未进行健康检查、三级安全教育或健康检查、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就安排上岗作业的;
(九)对设备、设计存在的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未制定应急措施;
(十)未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已制订的预案无可操作性的;
(十一)管理人员发现“三违”行为不制止、不汇报的;
(十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期间未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就离开工作现场的;
(十三)其它管理违章行为。
5、电器违章作业
(一)停送电作业未执行监护制度;
(二)停电检修作业时,电源侧未悬挂警示牌;
(三)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电气安全用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品;
(四)电器设备在运转中拆卸修理;
(五)装设接地线不符合标准;
(六)带负荷拉开动配电箱的闸刀开关;
(七)使用金属外壳电动工具、不装漏电保护器;
(八)在电缆沟、桥架、大型设备内部工作,不进行审批且不按规定使用相关防护用具或无人监护;
(九)现场电气开关设备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十)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十一)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十二)临时用电设备无接地(零)的;
(十三)检修电气设备(施)时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
(十四)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
(十五)其它违反电气作业规定的。
6、焊接违章作业
(一)防护用品未穿戴或穿戴不到位,穿化纤工作服上岗的;
(二)焊接场所10m以内存在易燃易爆物品(采取隔离措施的除外);
(三)使用损坏的设备、设施、工器具(如减压阀、焊、割炬、回火阀等);
(四)对机械设备进行电弧焊时,设备的保护接零(保护接地)未拆除的;
(五)在禁火区内、金属容器内和金属结构上及易触电等危险比较大的场所焊接作业前,未经危险作业审批,未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就进行作业的;
(六)电焊机的电源线、二次输出线不符合规定的;
(七)电焊机外壳保护接地(或接零)不可靠的;
(八)一个开关控制两台电焊设备的;
(九)使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或其它金属物搭接代替导线使用。
(十)电焊机超负荷运行;
(十一)工作结束后未切断电源的;
(十二)电气焊在同一场所作业时,氧气瓶未采取绝缘措施,乙炔气瓶未采取接地措施;
(十三)使用中的氧气瓶、乙炔瓶等压力气瓶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
(十四)压力气瓶曝晒的;
(十五)未采取措施即对盛过油、漆等易燃液体的容器施焊;
(十六)其它违反电焊气割作业规定的。
7、高处违章作业
(一)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构件上及不戴安全帽;
(二)无人监护进行作业的;
(三)使用未按定期试验合格的登高工具;
(四)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进行工作;
(五)绳梯未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认真检查;
(六)未办理登高作业证的情况下在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进行高处作业;
(七)穿硬底鞋或带铁掌的鞋进行登高作业;
(八)冬季高处作业无防滑、防冻措施;
(九)采用梯子登高作业未设人扶梯;
(十)交叉作业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十一)其它违反高处作业规定的。
8、运输违章作业
(一)机车变更作业计划以口头形式传达;
(二)调车作业中运行速度过快时上下车;
(三)进入有电力网的区域作业站位太高;
(四)坡道上修理车辆未采取止轮措施;
(五)作业过程突然关闭信号改变进路;
(六)扳道员未严格执行“一看、二扳、三确认、四显示”制度;
(七)作业前未调试或作业中擅自关闭平面无线调车系统;
(八)不按信号行车;
(九)公路运输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十)高速急转弯;
(十一)货物码放不整齐、不规则,货件未采取防倾倒、防挂落等措施的;
(十二)装卸物件时,松散货物上站人,货车车帮下站人,野蛮装卸车作业的;
(十三)货车运输时,随车人员位于驾驶室顶或物件与前栏板之间的;
(十四)其它违反运输作业规定的。
9、防火防爆违章作业
(一)在重点防火部位内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二)在严禁动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
(三)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四)在设备运行和有压力情况下,敲打、拆卸或焊接等;
(五)气瓶充装前和充装后,充装单位持证作业人员未逐只对气瓶进行检查;
(六)充装过期气瓶或报废气瓶;
(七)检验气瓶前,检验人员未对气瓶的介质处理进行确认;
(八)封闭空间内在未进行良好的通风之前人员进入,进行电焊、气焊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
(九)在容器内工作,容器外不设监护人或监护人离开现场;在金属容器内,使用电器时没有防触电措施,照明灯工作电源电压超过安全电压,220伏电灯作行灯使用;
(十)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不定期检查试验;
(十一)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器材配备不全,不符合消防规程规定要求,且无警示标志;
(十二)其它违反防火防爆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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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外出参观考察管理制度》
《外出参观考察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外出,考察,参观
《外出参观考察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外出参观考察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内部员工外出参观、考察或学习管理,规范参观、考察或学习管理体系、流程及相关标准,促进员工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各单位、各项目的员工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研讨及观摩等工作的组织及实施管理。第二条管理部门和人员各单位、项目、
《外出参观考察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外出参观考察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员工外出参观、考察或学习管理,规范参观、考察或学习管理体系、流程及相关标准,促进员工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各单位、各项目的员工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研讨及观摩等工作的组织及实施管理。
第二条
管理部门和人员
各单位、项目、各部门、公司总经办、公司人资部、公司行政部、各财务部及各分管副总、总经理。
第三条
管理职责
(一)各单位、项目
1、负责根据需要,提出本部门员工培训、参观、考察等外出事项申请并将其费用纳入年度预算费用;
2.负责外出事项的组织实施与活动后的监督检查。
(二)各部门
1.负责部门内外出人员的推荐工作;
2.负责督促外出人员外出费用核销工作;
3.负责部门内的外出人员离职的,外出费用承担的核定工作;
4.负责部门内人员外出期间的工作安排与落实工作;
5.负责对部门内员工《外出免责协议》的签订工作。
(三)总经办
1.负责收集、整理外出需求,拟定年度外出参观、考察等计划;
2.负责对各单位、项目、部门参观、考察、观摩、奖励外出事项的汇总申报工作;
3.负责对外出员工《外出免责协议》签订的审核工作;
4.负责员工外出活动后的成果反馈、跟踪考核及资料存档工作;
(四)行政部
负责员工外出参观考察机票、火车票、住宿酒店的预订工作;
(五)公司人力资源部
1.负责对各单位、项目及部门外出人员名单的审核确认工作
2.负责员工外出活动后的成果反馈、跟踪考核及资料存档工作;
3.负责员工外出离职后,外出费用承担的审核工作;
(六)各财务部
1.负责外出费用支付与核销审核、支付工作;
2.负责外出员工离职后外出费用的核定审核与扣款工作。
(七)各分管副总
1.负责分管单位、项目、部门外出事项及人员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
2.负责对经总经理批准的外出事项的组织、安排、跟踪、管控工作;
3.负责分管单位、项目、部门外出活动中,安全事项的部署、组织与落实工作;
4.负责分管单位、项目、部门外出人员外出后,成果反馈、考核及监督、检查工作。
(八)总经理
负责外出事项活动与费用的批准工作。
第四条
参观考察等类别但不限于
(一)公司委派员工参加各类研讨会、展览会等;
(二)公司组织的参观、考察活动等;
(三)带有福利、奖励性质的旅游、观摩、学习活动。
第五条
外出参观考察资格
(一)在公司连续就职一年以上,并且有长期在公司服务的意愿;
(二)上年度绩效考核平均分在良好以上的;
(三)在上年度工作中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
(四)根据公司的人才储备计划被列为公司储备人才的。
第六条
以下条件之一者,不允许外出参观考察
(一)在公司就职不满一年的;
(二)上一年绩效考核评分连续不合格或以下的;
(三)上年工作中出现过重大失误或被记过等处罚的;
(四)有离职意向或倾向的。
第七条
外出参观考察等申请
(一)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出;
(二)由公司级各业务副总依据业务需要提出申请;
(三)由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依据业务需要提出申请;
(四)由各部门负责人依据各部门业务需要提出申请;
第八条
外出参观考察等审批流程
(一)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依据业务需要提出申请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制《外出参观考察等申请表》,报送人资部就外出人员进行确认后,上报分管业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
(二)各单位、项目负责人依据所辖业务需要提出的,由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制《外出参观考察等申请表》,报送人资部就外出人员进行确认后,上报公司各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
(三)由公司级各业务副总依据业务需要提出申请的,由各分管业务副总填制《外出参观考察等申请表》,人资部就外出人员进行确认后,上报总经理批准方可;
(四)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出的,由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依据董事长或总经理的指示批准的人员名单,报人资部确认并安排落实。
第九条
外出组织实施
(一)外出参观、考察的
1.依据外出参观、考察内容及目的,由分管副总或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参观、考察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目的、计划及相关要求等,包括对外出人员的安全要求;
2.由分管副总负责指定参观、考察活动的领队或负责人;
3.因故未能参加的,要求事先请假并呈报具体理由,经部门分管副总核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无故不到者视为旷工;
(二)外出研讨、展览的
外出研讨、展览的,由分管副总负责针对每次参加的研讨、展览的内容,对其参加人员提出参加的目的、参加后的学习心得交流及相关要求等,包括对外出人员的安全要求;
(三)福利、奖励性质外出的
由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外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目的、计划及相关要求,包括对外出人员的安全要求等;并指定外出活动的领队或负责人,确保完成活动的人身安全。
(四)外出人员《外出参观考察协议》签订
外出人员要求一律签订《外出参观考察协议》,否则不予申报,《外出参观考察协议》的签订由各单位、项目或公司行政部负责,要求约定安全注意事项、禁止事项、额外承担费用事项、免责事项等。
第十条
外出期间工作安排
(一)经批准的参观、考察、学习交流、奖励等性质的外出人员,外出期间,要求原则上将工作临时委托其部门内或相关部门人员代为管理;
1.已确定临时委托管理人的,要求将其名单公布大家,以方便工作沟通与延续;
2.部门经理或主管外出,本人无法安排出内部人员临时代理的,由分管副总负责直接安排落实临时代理人员,并负责告知部门人员大家,其代理管理工作。
(二)特殊情况的,各外出人员外出期间也可以通过电话、视频、网络等方式安排、落实并指导相关工作;
(三)要求各外出人员必须确保外出期间相关业务工作正常、顺利进行;
(四)要求外出人员告知部门人员离开和返回的时间;
(五)要求外出人员外出期间手机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确保应急、突发事项的及时沟通及快速解决。
第十一条
参观考察等费用
(一)外出费用预算
1.实施预算管理的各单位、项目,要求将计划外出参观考察等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编制年度经营预算中,在外出活动申请前,重新拟定外出费用预算,与《外出参观考察等申请》一同上报批复,批复后按批准费用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求其费用支出不得超过列支的预算费用;
2.未实施预算管理的各单位、项目及部门,要求先拟定外出参观、考察等相关费用预算并附在《外出参观考察等申请表》中,与《外出参观考察等申请》一同上报批复,批复后按批准费用实施;
(二)
外出交通、住宿费用
1.外出交通、住宿费用,原则上由公司行政部依据总体活动费用预算统一进行预定或订购,并本着节约资金和节约时间的原则;
2.依据公司相关《差旅费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标准执行:
3.如果会议安排住宿的,按照会议安排的住宿标准执行;
(三)外出费用核销
外出培训、研讨的,其培训费用由公司先行支付,交通、住宿由公司统一预定;其它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财务部门依据外出活动申请批复及相关费用预算批复、公司内《差旅费管理制度》中相关标准规定等给予外出活动资金申请的审核及核销办理。
第十二条
以下情况之一,外出费用由个人承担
(一)参加外出参观、考察等活动后不满一年离职的员工;
(二)参加外出参观、考察等活后一年内,工作中出现过重大失误或被记过等处罚的员工;
(三)参加外出参观、考察等活动后一年内,绩效考核评分连续3个月合格或以下的;
(四)外出人员外出期间,由于自己不慎或故意行为导致自身或公司利益受损的,其发生的费用及赔偿损失由外出人员自行承担,包括电话费、交通费等;
(五)因外出人员不服从外出纪律要求,造成的安全费用支出,其发生费用全部由外出个人自行承担;
(六)外出活动中,如发生个人承担事项的,分别由所在单位、项目的人资部、行政部负责统计上报,人资部负责统计上报外出费用支出,行政部负责统计外出安全责任及相关赔偿费用支出。
第十三条
外出期间责任与义务
(一)外出参观、考察人员,要求外出期间认真学习并掌握相关知识,以达到参观、考察等的目标要求,必须掌握技术要点,并认真详细的做好记录。
(二)在外出期间,要求参加人员必需服从组织领导的工作、学习、考察等的统一安排,遵守活动主办单位及公司内的各项管理规定,积极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参加参观、考察人员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将所得到的专业技术外泄或传播给第三者(具体技术内容另附),期间所有重要技术资料均交还公司保存。
(四)外出参观、考察人员在活动期间,应特别注意言行举止,维护公司形象,要确保人身安全。
(五)外出人员因违反外出相关规定,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个人全部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外出反馈、跟踪考核
(一)外出参观、考察等人员,要求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教材、资料、学习总结及相关其它资料等一同上交总办存档,在公司需要时担任讲师传授有关人员;
(二)由各单位、项目组织奖励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的,回来后10日内由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就此次外出活动组织召开学习心得交流会,并制定每个部门工作改进与提高的实施计划,并落实时间节点,报送公司总办备案存档;
(三)由各单位、项目组织奖励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的,由外出负责人负责将大家获得的知识、经验、照片整理成册,分别报送公司总办、人资部备案存档;作为公司借鉴、学习教材,并根据需要举办讲习会,外出人员作为讲师传授有关知识给其它同事,讲习的时间和参加人员由部门负责人确定。
(四)要求总办负责将各单位、项目、部门归档的参观考察资料登记造册管理。
(五)要求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并各单位、项目、部门制定外出后工作改进与提高的实施计划时间节点,进行跟踪考核。
第十五条
监督、检查
(一)各部门责任人,如本部门发生外出参观、考察等事项的,就本制度中相关责任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要求外出事项发生后的年度内不少于2次;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办就本制度中相关责任工作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要求年度内不少于2次;
(三)各财务部负责人就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资金与核销事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管理,如发生外出事项的,要求每月不少于1次,直至核销完成为止;
(四)审计部就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对财务的资金与核销事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审计检查管理,要求每年不少于1次;
(五)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如本单位、项目发生外出参观、考察等事项的,就本制度中相关责任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要求外出事项发生后的年度内不少于2次。
第十六条
处罚处理
(一)本着谁监督、审计检查,谁处理的原则;
(二)对于各部门未按本制度内外出人员资格申报或审核的,一经发现的,给予各部门责任人处以500元/人次的罚款处理,给予分管副总处以部门责任人2倍的罚款处理;
(三)对于各部门未对外出人员成果反馈、跟踪考核的,给予各部门责任人处以500元/人次的罚款处理,给予分管副总处以部门责任人2倍的罚款处理;
(四)对于各外出人员成果反馈、跟踪考核的不合格者,给予各外出人员处以500元/人次的罚款处理,给予部门责任人处以500元/人次的罚款处理,给予分管副总处以部门责任人2倍的罚款处理;
(五)对于财务、人资、总办、行政为按以上规定开展工作或未按以上规定严格审核的,一经发现,给予相关责任人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处理。
(六)对于外出期间工作安排不利,影响其工作正常进行的,一经发现,给予责任人500元的罚款处理,给予分管副总处以责任人2倍的罚款处理;如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损失额度10-50%罚款处理,给予分管副总处以责任人2倍的罚款处理。
第十七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订、修订、完善并解释;
(二)本制度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三)附.
1.《外出培训协议书》
2.《外出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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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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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XX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XX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XX
XX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xx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版)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统一xx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xx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章财务
XX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xx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版)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规范和统一xx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xx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制定本制
度。
第二章
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一、
财务负责人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和制度。
2、
参与企业经营成本决策、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3、
负责公司财务方面全面工作。执行国家上级部门财经、法纪、廉洁自律。
4、
主管企业财务开支、工资资金管理、财务会计责任等工作。
5、
负责月度财务收支计划,月度财务成果及经营成本分析。
6、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季度成本、利润、资金、费用等有关的财务指标计划。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结合经营实际,及时调整和控制计划的实施;
7、负责制定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稽核审计等有关制度,督促、各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8、
搞好与级各主管部门业务协作关系。
9、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计账、算账、报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晰。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每月15日前向公司领导及时、真实、准确地报送会计报表,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3、负责会计核算,特别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要及时清算和催收;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行盘点,做到账帐相符、帐证相符、账实相符,发现不符,必须查明情况及时汇报。
4、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确保资产的资金来源。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原始凭证必须经公司规定的有关人员审核签字完毕,在保证合法、合格、单据完备的情况下方可入帐。
三、出纳岗位职责
1、保障公司资金安全,严守公司财务秘密。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营业款。
3、所有收、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经公司规定的有关人员审核签字完毕,在保证合法、合格、单据完备的情况下方可收、付。(注:
请按以下第四项公司收、付款审批流程图规定执行。)
4、登记银行存款、现金出纳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天自行盘点,保证账款相符。随时接受盘点抽查。
5、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汇票、保险柜钥匙及密码等各种单据物品
6、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7、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原始凭证并按时将原始凭证交会计登记入帐。
8、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9、在做网上银行支付时,必需认真仔细填报并核对无误后再确认发送董事长,再由董事长复核确认支付。
四、公司收、付款审批流程如下表:
xx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费用报销流程图
流程图
说明
权责部门及金额
相关表单文件
收款、报销单据整理粘贴
部门负责人审核发核
财务部审核
填写《费用报销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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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员根据公司费用报销制度要求,整理好需要报销的发票或单据,并进行整齐粘贴。根据报销内容填写《费用报销单》,外地出差的填写《出差费报销单》,借、领款的请填写借(领)款单;应收款的文件、批文、合同、单据等
报销人员
经办人
报销发票
报销单据
财务费用报销制度
借款单
领款单
报销单填写要求不得涂改,不得用铅笔、圆珠笔或红色字体的笔填写,请用黑色水笔填写,并附上相关的报销发票或单据。若属于出差的费用报销,必须附上经过批准签字的《出差审批表》。采购物品报销需附上领导签字确认的《采购申请表》。
报销人员
费用报销单
出差审批单
采购审批表
财务费用报销制度
借款单
领款单
《费用报销单》及相关单据准备完成后,经办人员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部门负责人须对以下方面进行审核:
1)
费用产生的原因及真实性;
2)
费用的合理性;
3)
票据及单据的规范性。
若发现不符合要求,立即退还给相关报销人员重新整理提报。
相关部门经理
费用报销单
报销发票
报销单据
出差审批单
采购审批单
财务费用报销制度
借款单
领款单
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将报销单据提交给财务部,由财务部门会计人员进行报销费用的确认,主要内容包括:
1)
产生的费用是否符合报销标准;
2)
财务是否能及时安排此费用;
3)
单据或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规范要求.
若发现不符合要求,立即退还给相关部门重新整理提报。
4)应收款的文件、批文、合同、单据等
财务部
费用报销单
报销发票
报销单据
出差审批单
财务费用报销制度
借款单
领款单
收款收据
总经理批准
对审核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应收款的文件、批文、合同、单据等送呈总经理,由总经理进行批准签字,若总经理发现不符合要求,须立即退回财务部,由财务部跟进处理。
总经理
费用报销单
报销发票
报销单据
出差审批单
借款单
领款单
收款收据
董事长批准
对审核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应收款的文件、批文、合同、单据等送呈董事长,由董事长进行批准签字,再交出纳付款。若董事长发现不符合要求,须立即退回财务部,由财务部跟进处理。
董事长
费用报销单
报销发票
报销单据
出差审批单
借款单
领款单
收款收据
五、计算机系统使用管理
1、电算化系统运行环境及操作环境参数设定后,未经财务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实施改动。
2、用于会计核算的计算机属专机专用,非指定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使用,指定人员不得将专机作其他用途。
3、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随意增、删、改数据。
4、软件操作人员要按其工作性质、内容、操作权限设置密码,并定期更换新的密码。
六、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1、
实行固定资产统一协调与分级归口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岗位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任,物物有人管,使固定资产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得到可靠保证。
2、
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进行统一管理,固定资产在使用时的大修理、折旧计提、内部转移、停用等都
应在卡片上进行登记,报请批准报废,调出后,应及时进行卡片注销。
3、
在购入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完工交接时,财务科门应参与现场验收、鉴定,主要参与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的合同,发票验收单、工程进度、竣工报告等资料的整理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4、
固定资产的使用应根据其性能,安排熟练工人上岗操作,严格执行设备使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设备运行台帐及维护检修记录。
5、
财务科门经常与各分管部门查对帐卡,以帐对卡,以卡对物,达到帐、卡、物三相符。
6、
各分管部门组织固定资产的修理,应加强计划性,事先做好固定资产修理的计划和各项准备工作。在修理过程中要注意节约修理支出,合理地节省修理时间,以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
七、公司业务接待费的管理规定
1、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对外接待管理水平,促进接待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恰当、节俭地开展好公司对外接待和公共关系工作,更好地塑造企业形象,促进和谐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2、对外接待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归口管理,相关部室、分公司协助配合。
3、
接待工作按来宾级别分成如下四类,并按类别区分接待标准及工作分工。
(1)
一类接待:主要来宾为地方相关部门正、副县(处)级及以上领导。该类接待由综合部负责编制活动计划和安排食宿,由公司主要领导陪同。
(2)
二类接待:主要来宾为各局级正、副职等领导涉及工作或业务的活动内容,该类接待由综合部负责编制活动计划和安排食宿,由公司主要领导陪同。
(3)
三类接待:主要来宾为各同级兄弟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领导,该类接待由综合部负责编制活动计划和安排食宿,由公司主要领导陪同。
(4)
四类接待:主要来宾为同级兄弟公司或其他一般性单位间业务往来的活动内容,该类接待由综合部负责编制活动计划和安排食宿,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相应活动。
4、宴请餐费标准(含酒水消费),来宾一般宴请一次:
(1)一类接待宴请标准为每人每次200元以内。
(2)二类接待宴请标准为每人每次150元以内。
(3)三类接待宴请标准为每人每次100元以内。
(4)四类接待宴请标准为每人每次80元以内。
(5)接待费用超出核定标准之外的,不予报销。
(6)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宴请的,可适当放宽标准限制。
5、业务接待费报销流程按以上第四条公司收、付款审批流程操作。
八、公司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报销、保管及领用管理规定
1、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各部门应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需要,到综合办公室填写物资请购申请单,并经本部门及综合办负责人审批,再报请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后,交由综合办公室统一采购。
2、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的报销。办公用品等采购人员报销采购费用时,需提供:已批准的物资请购申请单;经办人签字的采购清单;合法正规的采购发票;采购数额较大的,还需提供产品购销合同;供应商对公银行账户等资料到公司财务室填费用报销单,然后按上面第四条公司收、付款审批流程操作。
3、
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的保管及领用。综合办公室应有专人对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物品归口建立收到、领用、使用台帐登记管理,并负责清查盘点。
九、工程款的拨付。
为规范建安工程款支付流程,加快流转速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建安工程款支付流程。
1、工程部每月末根据下月工程施工进度情况按合同约定的价格、进度、质量、付款方式、标准,编制工程款安排计划表,报总工程师审核。
2、经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分别报送总经理、董事长及财务部备案,做为筹措工程款的计划依据。
3、施工单位每月25日后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提供完整的工程清单资料送监理审核,同时报送工程费付款审核表。
4、监理在接到上述申请资料后二天内完成审核工作,对已完成形象进度进行审核,报送工程部审核;
5、工程部收到上述资料后,工程部经理应在一天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在《工程款支付审批单》提出审核意见签字,附加上月可以完整说明工程形象的照片,然后提交总工程师审核;
6、总工程师收到上述资料后,一天内完成审核工作,然后提交工程咨询单位审核,此审核工作为五天;
7、
工程咨询单位审核完成后,提交《工程款支付审核书》及审核资料至总工程师;
8、
总工程师审核《工程款支付审核书》及相关资料,并在《工程款支付审批单》上提出审核意见签字,以书面方式提交总经理《关于施工进度付款情况报告》和《工程款支付审批单》,此审核工作为一天;
9、待总经理、董事长完成审核工作,相关领导在《工程款支付审批单》上明确意见并签字,此过程为内部流转程序;
10、上述审核完毕后,由总工程师将《工程款支付审批单》提交财务主管,由财务主管通知施工单位本次付款核定金额。施工单位必须在每月10日前将完税发票交财务,财务收到发票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款。
附件:1、
年
月工程款计划表
2、
年
月30日实际完成进度、质量审核表
3、工程款支付审批表
十、公司员工差旅费的管理规定
1、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住地以外的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公司实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先审批、后出差的报批程序。差旅费标准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2、城市间交通费用。
(1)、城市间交通费用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飞机、轮船、火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2)、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飞机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董事长、总经理以上人员
普通舱
(经济舱)
二等舱
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普通舱
(经济舱)
二等舱
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赁据报销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份由个人自理。
(3)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供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其余人员出差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未经批准乘坐飞机,可按火车硬卧中铺价报销外,其余费用自行负担。超出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未经批准的只能报规定标准的标价,超出部份自理。
(4)、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燃油附加费可以赁据报销。
(5)、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6)、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长途客运车、轮船、不乘飞机,以节约开支,并鉴于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等原因,在途期间,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100元伙食补助费。一天之内,乘坐汽车往(返)会东——成都的,在途期间视同连续乘车超过24小时,可加发200元伙食补助费。会东——西昌当天内往返的,加发100元伙食补助费。
3、住宿费。
(1)、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2)、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见下表:
单位:元/人.天
住宿标准
级别
省外
省内
县内
州内县外
省内州外
董事长、总经理
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的标准(见附表)
控制在130元以内据实报销
350
430
其余人员
300
350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4、伙食补助费。
(1)、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
(2)、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州内、外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不分途中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见下表:
单位:元/人.天
地区
省外
州外省内
州内县外
县内
甘孜、阿坝
成都市及内地
安宁河五县一市
十一个国贫县
各乡镇
标准
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旅费的标准
120
100
100
120
80
5、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主持召开会议单位按会议费开支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人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十一、公杂费管理规定
1、
公杂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县境外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通讯等费用。
2、
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标准包干使用。其中州内出差每人每天50元,州外出差每人每天80元。
十二、报销管理规定
1、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支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给予报销。
2、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不得向下级单位、其他企业转嫁。
3、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支部份由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按规定的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的目的地标准报销。
4、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在20个工作日内必须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报销。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十三、
本制度经公司领导会议审查并签发后执行,并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备案。
十四、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科负责解释。
十五、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领导审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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