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成立规划策划方案45676 本文关键词:公司成立,策划方案,规划
新公司成立规划策划方案45676 本文简介:公司规划组织架构产品分类管销费用投资预算营销模式利润预测公司职能架构图:(暂编10人)总经理研发部3人总监1人市场部4人总监1人MARS(兼)结构设计(兼)1人待招电机电子1人待招国内电子商务1人国际电子商务1人1人待招QCMARS(兼)1人1人(兼任)品牌推广专员1人MARS(兼)官方网站维护专员
新公司成立规划策划方案45676 本文内容:
公司规划
组织架构
产品分类
管销费用
投资预算
营销模式
利润预测
公司职能架构图:(暂编10人)
总经理
研发部
3人
总监1人
市场部
4
人
总监
1人
MARS(兼)
结构设计
(兼)
1人
待招
电机电子
1人
待招
国内电子商务
1人
国际电子商务
1人
1人
待招
QC
MARS(兼)
1人
1人
(兼任)
品牌推广专员
1人
MARS(兼)
官方网站维护专员
1人
工程方案设计
1人
待招
国内销售
待招
1人
国际销售待招
1人
1人
董事长
助理
待招
1人
1人
待招
销售部
3人
总监1人
管销及预备金暂定100000元整每月拨入公司账户
运作方式:
前期三个月:以工程接单+贴牌销售+产品代理销售三种方式运营;在开发新产品同时,增加公司收入开发新客源,为新产品上市铺路。
订单来源:工程用工矿灯、植物生长灯、商业照明等
第四个月起:全力冲刺公司自有产品为主,增加营利增长点。走省代理模式,服务好省代理降低管销成本投入,品牌推广+省代理模式运作市场,盈利模式形成后以利润中心制运营加盟方式,半年后力争自己自足。
订单来源:自有产品激活,工程用工矿灯、植物生长灯、商业照明等
客户收款方式:下单30%订金,出货前付清款项。
利润控制:OEM、贴牌,预计毛利5~15%
自有产品,预计毛利30~50%
产品篇
一、总则
1、
对公司现有产品线进行整合,并引入商业照明及户外景观照明产品,满足市场需求积极开拓公司确定受控自有产品及OEM产品,对常规产品的推广和加强经销商对常规产品的库存;并将库存向省代理做仓储物流。
2、
提高非标产品和工程产品的快速供货能力;及代理销售能力
3、
继续进行差异化产品开发;形成工程级和经济型差异化产品。
4、
主要销售产品价格贴近市场,并保持国内销售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并完善T8/T5产品线及细分市场差异化。
5、
对工程项目或流通产品等因应客户需求进行OEM及立项开发各类市场主流LED应用照明产品。
二、产品分类
共分为五大系列(价格体系产品确认后制度)
1、
LED室内照明(T8、T5、筒灯、吸顶灯、格栅灯、球泡等)
2、
特种照明(植物生长灯、智能照明、钓鱼灯、加油站灯等)
3、
专业灯具(轨道灯、工矿灯、射灯等)
4、
LED路灯(对称式/非对称式)、LED隧道灯
5、
景观类(管类、投光灯、点光源等)
根据以上划分类别的不同,进行多种组合,根据管道的不同有针对性的设立流通经销商和工程经销商及特种代理商。
销售模式
1.
巩固地级以上城市的工程销售管道、流通渠道商进行交叉覆盖,强化快速交货及优化售前售后服务,提高经销商忠诚度。
2.
以设计奖励的方式建立设计师网络。配合经销商建立持续关系,获得工程信息和订单。奖励政策见附件
3.
建立以T8灯管、T5灯管、筒灯、灯泡为核心产品的流通网络,寻找核心代理商。协助总经销建立分销商。
4.
建立特种照明、智能照明市场重点客户群,重点攻关地产商,安防系统客户,军方采购系统,政府采购系统,地产采购系统等,形成省、地级市特种照明销售网络。
5.
白光照明(商业照明/家居照明)
,重点客户群拓展,针对连锁大卖场、酒店、大型工厂、车厂、超商、医院、学校、行政事业单位等光源替换市场加大力度开发。
6.
植物生长灯系列产品针对蔬果类重点客户进行细化攻坚,与大型蔬果种植基地用各种不同销售及合作模式大面积覆盖及内外销售团队进行销售。。
7.
钓鱼灯系列善用电子商务平台及全球钓鱼网及内外销售团队进行销售。
B2B/B2C电子商务针对我司产品向企业、团购、重点客户、零售客户进行销售。
OEM销售分解表
1、月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元(RMB)
季度
一季度(5%)
二季度(30%)
三季度(30%)
四季度(35%)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计划订单
0
0
0
20
20
20
50
50
50
50
50
50
1合计
60
150
150
总计
360
特种照明
业务销售分解表
1、月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元(RMB)
季度
一季度(5%)
二季度(30%)
三季度(30%)
四季度(35%)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计划订单
0
0
0
30
30
30
50
50
50
100
100
100
1合计
0
90
150
300
总计
540
设计师管道
业务销售分解表
1、月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元(RMB)
季度
一季度(5%)
二季度(30%)
三季度(30%)
四季度(35%)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计划订单
0
0
0
10
10
10
20
20
20
35
35
35
1合计
0
30
60
105
总计
195
电子商务
业务销售分解表(电子商务平台未建设)
1、月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元(RMB)
季度
一季度(0%)
二季度(20%)
三季度(30%)
四季度(50%)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计划订单
0
0
0
0
10
10
30
30
30
50
50
50
1合计
0
20
90
150
总计
260
2013总计销售目标
1355
万
挑战目标2000万
经销商政策
(一)经销商签约原则
1、
签约产品分类,共分两类合同:
Ⅰ类合同:流通类,含LED室内照明(T8、T5、筒灯、吸顶灯、格栅灯、球泡等)等
Ⅱ类合同:工程类,含景观类(管类、投光灯、点光源等)路灯(LED路灯、LED隧道灯)
特种照明(智能照明、植物生长灯、钓鱼灯、加油站灯等)专业灯具(轨道灯、工矿灯、射灯等)
2、
经销商合同类别:
经销商合同对应产品类别,分为《经销商合同Ⅰ》、《经销商合同Ⅱ》。
3、
对Ⅰ类合同产品,尽量以全省总代理的形式签约,原则上每省只签一家。广东珠三角、江苏的苏南及浙江的一些地方以地级市为单位设立流通类经销商;对Ⅱ类合同产品,原则上每个地方均设经销商,特类办不低于4家,其它不低于2家,地级市不低于1家;
4、
原则上经销商不签合同或超出合同外的产品订购,公司将不予支持(从当地相应类别签约经销商调货)。如当地没有该类别签约经销商,可报批销售总监经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开发进度:
n
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50%的开发,即完成100家经销商的开发工作;
n
2013年8月31日前,完成80%的开发,即完成150家经销商的开发工作;
n
2013年10月15日前,完成100%的开发,即完成200家经销商的开发工作;
四、物流管理
1.
物流管理一般程序:公司→东莞物流中心→省代/区域经销商→分销商→客户
▲(统一派送省代/区域经销商,派发其它地区运输费用由经销商或甲方承担)
▲特殊加急运输费用如空运等,非公司原因造成均由经过销代理商承担
2.
公司原则上只对签约经销商发货和省代理发货。特殊情况需直接发给分销商或工程方,需凭经销商书面授权证明,公司方予以办理;
3.
所有要货均按公司规定的《订货合同单》规范填写传真确定,其它方式不予认可(例
如电话、其它方式联系),《订货合同单》须经销商签字盖章,办事处经理、各相应部门主管签认,并注明是否开票和开票型式(普票、增值税);未载明者一律开立普票,不再接受补开税票
4.
运输费用:由公司派车送货到东莞物流公司,分发到各经销商或客户指定的物流公司;其发货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
5.
收货与验货:按合同执行
二、
财务结算管理
1.
经销商所有要货,均需现款现货和款到发货;特殊报批或有设定不动产担保除外。
2.
经销商不得与我司销售人员进行现金货款结算,所有货款均通过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支付到我公司指定银行账户。特珠情况需报批部门最高主管核准。若发生现金交易,未报批者经查属实即开除,并立即终止经销合同,其一切责任由经销商承担;
3.
关于开发票(具体按财务规定办理);
4.
公司给经销商的供货结算价是含税价;公司每月10号与经销商书面核对上月账目一次。
三、
技术服务:
公司为了更好、更快的服务经销商,确保商家顺利的中标各工程项目,在售前、售后等各方面制定相应的政策及流程:
(一)
售前服务政策:售前服务包括工程报备、工程授权、设计服务、产品(系统配置)配置、非标样品打样、价格保护。售前服务设计和打样原则上是收费服务。
(二)、售后服务政策:
1、
对于售中服务,特别是经销商在工程前期的现场勘察、测绘、方案等,如需要公司派遣工程师等技术人员,公司会给予积极的支持。另经销商在工程产品的安装、调试等需要公司派遣工程师等技术人员:如果此工程为重大项目,且所用产品为非常规、技术难度较高的项目,则公司也应积极支持,但对于常规产品的安装、调试,原则上不派工程师。
2、
安排工程师等技术人员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必须经销商承担所有费用。
?
工程师等技术人员的食、宿均由经销商承担;
?
工程师等技术人员的交通费原则上由经销商承担,如特殊情况必须呈报经营销中心总经理批准后,由我司承担;
?
工程师等技术人员的交通费必须在工程师在出差前支付,另此费用经销商必须提前预支给公司,公司支付给工程师。
2013年起公司会不断的提高我司的售后质量,进一步的改善售后服务流程,提高售后问题的处理效率。主要措施为专项提拨售后服务基金,生产系统设专项奖惩(见附件),设立售后服务热线(移动电话号码),售后服务人员态度和水平,售后服务必须经销商认可签字(工程部建文件)。
1.
由于工程质量问题派工程师等技术人员费用问题:
?
由于经销商的安装、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如需安排工程师等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维修处理,则所有费用(含交通费)由经销商承担;
?
由于我司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办事处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并将情况回馈服务部,服务部必须在一个24小时内进行处理。如能当场确定是我司质量问题,技术服务部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技术人员去现场解决;如不能当场确定问题,问题样品必须送回公司鉴定,服务部在收到问题样品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拿出处理结果。
2.
产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运费等其它问题:
?
经销商退换货的物流公司必须经过省代理确认;
?
经销商退换货返回公司的地址统一退回公司;
?
经销商所有的退换货运费,发回公司均由经销商承担,发出均由公司总部承担。
?
未退先发,按具体情况办理。
费用篇
一、
部门费用:
薪酬的制定原则:依据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状况制定,主要参考业绩、学历、年资、专业技能。薪资结构待
最后核定。
A、
底薪:(专业职务以高提成方式或项目完成方式另行奖励)
职位
试用期(3个月)
试用期后
商务代表
2000~2500元/月
2800~3500元/月
工程师
2500-3000元/月
3000-4000元/月
专员
2000~2300元/月
2500~3000元/月
设计师
3000~3500元/月
4000~6000元/月
部门副经理
3500~4000元/月
4500~5500元/月
部门经理
5500~6500元/月
7000~8000元/月
4、差旅费用:
职位
差旅费
出差天数
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备注
交通费
补助
总监
实报
300元/天包干
按计划
准乘火车(
软卧)车程8小时以内乘飞机需请示
工程师
实报
180元/天包干
8天以内
准乘火车(硬卧)、长途汽车。
商务代表
实报
100元/天包干
15天以内
6、电话费、差旅费
职位
电话补助
招待费
差旅费
交通工具
备注
无出差情况
出差(长途)3天以上情况
交通费用
补助(包干)
总监
100元/月
200元/月
需申请
实报
300元/天
准乘飞机、的士
经理
100元/月
200元/月
150元/天
飞机、的士需请示
工程师
100元/月/
15元/天
/
100元/天
提成发放说明:销售提成月度发放按出货计提;以当月回款额的60%,季度发30%,剩余额10%留待年度考核;
比例是按当月回款额60%
来分发的比例;
计提说明:
按产品的分类:
流通类,含LED室内照明(T8、T5、筒灯、吸顶灯、格栅灯、球泡等)按2.0%计提,特种照明(智能照明、植物生长灯、钓鱼灯、加油站灯等)按3.0%计提;
专业灯具(轨道灯、工矿灯、射灯等)按3.0%计提;
LED路灯按3.0%计提;
超额完成任务部份:
流通类,含LED室内照明(T8、T5、筒灯、吸顶灯、格栅灯、球泡等)等按3.0%计提,特种照明(智能照明、植物生长灯、钓鱼灯、加油站灯等)按5.0%计提;
专业灯具(轨道灯、工矿灯、射灯等)按5.0%计提;
路灯按5.0%计提;
公司员工提成采利润中心制,扣除基本管销后以部门及比例发放,员工享年终分红,比例办法待定。
为什么要从事LED行业
?
LED应用照明产品是未来光源主流,所有可以发光的传统光源未来将被LED取代.
LED应用照明是全球照明的第三次革命,照明用电占了全球用电量总量20%的份额。在全球绿色环保趋势下,更加省电的LED照明逐渐替代传统照明已成为当今重要课题。
尽管与白炽灯一样是点光源,但相同光通量的LED拥有小很多的体积和无污染、寿命超长等优点,LED的诸多性能与优点为中国照明灯具制造商的创新与商机开起了新大门。LED比传统白织灯节能90%,比节能灯节省60%。如果全面换为LED光源,地球可节省1200亿欧元的能源费用相当于11555亿人民币,以及减少6亿300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更可以少用18亿桶原油使用量。
2010年全球LED照明产值占整体照明市场比重约3.8%,据专业调研机构预测2011年全球LED照明渗透率将可超过10%以上,而LED照明使用颗数也将由2010年的48亿颗,增至2011年的124亿颗,显见2011年LED灯泡取代传统白炽灯的效应开始显现。
随着成本的降低大变革的机会来,当LED价格和传统照明价格差三倍的时候市场就会起飞。室内照明与植物生长灯预计2014年会大起飞,智能照明、地下停车场改用智慧化灯具从2013年一月开始明令规定新停车场设计需开始使用。我们最大的商机获利来源即将开始。
谁会最容易接受LED?我有把握攻进吗?
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
设计师管道
大型卖场及高能耗事业单位
我这些年一直在维护这些关系,听他们最真实的声音。满足他们对产品需求再略施小惠投其所好,他们也想赚钱更想得到我们尊重。尤其是设计师管道(隐性渠道),太多厂家太忽略他们了这是业绩不长远的最大致命伤
为什么不找一个品牌代理而要自创品牌运营?
现在LED市场最大乱源在中山,古镇。同质化严重。大家抄来操抄去缺乏我创新
我们只做大做强两个系列产品,一是智能照明系列(酒店智能照明、停车场智能照明),二是植物生长灯系列。LED目前没有领导品牌,我们只专注这两个领域,做强细分市场走出差异化领域,专业凸出必能杀出一片自己天空。
飞利浦大部份没有自己工厂只有自己研发中心,目前大部份企业对这块很不重视,不重视设计完全一昧抄袭,而飞利浦却一直自我设计。这就是为什么国际大厂强的地方。如果要做我坚持走开发创新路线,开发客户要的东西这才是市场的真正声音真正的市场需求。我们以这样的方式操作可以算得到我们基本利润与风险,再则我们可以更专注市场实际需求。产品开发绝不是盲目没有经过市调开发出来。
这样的风险投资回收期多久?
我相信这是一个持久战,从所有产品定型到齐全需要一季的时间。这两大系列产品市场测试与讯息收集已经足够待研发投入测试量产,推广半年后我们在管道耕耘上已经稳定,客户及业绩以上轨道公司,整个业绩已初具规模。如果要整个投资成本回收估计需要一到两年。
投资风险比例?
LED企业全国约12000家,绝大部份都是短视近利模仿抄袭而来,缺乏售后、缺乏质感与创新。如果要抄袭走短线,无法做出自我风格那根本不要开公司。坚持质量走出风格做出市场要的产品,我从事LED以来最大的感慨就是这些。
注意细节注意质量注意售后,我觉得没有存在大风险,任何一件事相信贵在坚持。公司盈亏是取决老板与主管的方向、认知、坚持,任何LED产品用心做好就是一件精品。
制表:
审核:
以上文章由httP://www.54it.cn搜集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篇2:副市长张敬原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成立五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副市长张敬原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成立五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本文关键词:副市长,大会上,城市管理,五周年,执法局
副市长张敬原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成立五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本文简介:副市长张敬原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成立五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强化服务式管理推进人性化执法全面提升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2006年12月25日)(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同志们:今天是执法局成立五周年纪念日,很高兴参加今天的会议。首先,我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对执法局成立五周年表示热
副市长张敬原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成立五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本文内容:
副市长张敬原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成立五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强化服务式管理
推进人性化执法
全面提升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
(2006年12月25日)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同志们:
今天是执法局成立五周年纪念日,很高兴参加今天的会议。首先,我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对执法局成立五周年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五年来奋战在城市管理一线的广大执法人员表示亲切慰问和衷心感谢,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诚挚的祝贺。刚才,广平局长就执法局成立五年来的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对明年的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讲的非常好,特别提出明年管理更加精细,执法更加文明,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优良,市民更加满意的奋斗目标,体现了市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建设和谐奋进新宝鸡的总体要求,我都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五年来的工作卓有成效,为宝鸡城市管理作出了重大贡献
执法局成立的这五年,艰苦又艰辛,一路风雨兼程,应该说取得了不平凡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实行体制创新,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上走出了一条成功之路。2000年,市委市政府就开始酝酿成立一个在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机构。2001年国务院法制办批准,开展试点工作。通过探索实践,开拓创新,建立了一套由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到综合执法的完整城市管理体制,初步解决了城市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这个创新,在陕西、在西部、在全国,都是有一定影响的。第二,实行机制创新,建设了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奉献的执法队伍。五年来,这支队伍从开始多头无序执法,逐渐转向相对集中执法,到现在比较规范执法,经起了考验,队伍整体素质逐步提高,现在已经能够承担起城市管理执法的重任。第三,实行工作创新,完成了一系列危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干出了一系列可歌可泣、可圈可点、值得大书特书的业绩。大家亲自经历过宝鸡新老“双创”,付出了辛勤汗水,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我们这支队伍能打硬仗,善打硬仗,能迎难而上,能攻坚克难,能知难而进,进而有成,在城市管理实践中,逐步走上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规矩执法的路子,使执法更加规范化,执法更加合法化。特别是面对弱势群体,能够实施人性化管理、人性化执法,取得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赢得了良好的形象。这五年的成就来自不易,五年的历程值得自豪骄傲,五年的辉煌已经刻写在宝鸡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宝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从无到有、从不规范到规范、从不完善到比较完善,我感到,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社会各方面的鼎力支持,全市人民的大力配合,以及执法部门卓有成效的工作,是取得成就的重要因素。怎么评价这支队伍呢,用四句话可以概括:一个好班子,一支好队伍,一个好思路,一个好制度。特别是我们默默无闻在一线奉献的广大执法人员,是我们取得成效的基础力量。你们所作的工作,市委、市政府是满意的,市委市政府感谢大家为城市管理作出的艰苦努力。
二、围绕率先建成现代化大城市的目标,切实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把城市管理得更规范、更有序、更文明、更和谐、更有品位
刚刚闭幕的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宝鸡要实现“三个率先”,率先建成工业强市,率先建成现代化大城市,率先实现小康目标。率先建成大城市,要求城市管理执法局要在其中有所作为、有所建树。
第一,率先建成现代化大城市,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提出了更加繁重的任务。所谓的现代化大城市,就是经过五年的努力,到“十一五”末,宝鸡市人口由80万增加到100万,建成区面积由65平方公里增加到100平方公里。建设现代化大城市,要实施好“五大工程”:一是实施东扩南移工程,以行政中心和“千渭之会”为节点,加快渭河以北陈仓大道沿线开发建设;以高新区新区东扩建设为抓手,加快渭河南岸新城区建设;以蟠龙塬地区生态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启动北部台塬新区建设,使城市南北更宽,东西更长,加速城市扩容,扩张城市规模。二是实施路桥畅通工程,全面贯通“四横十纵”城市立体交通网络,建成南、北、西三条环城道路,使城市交通更加有序快捷。三是实施山水园林工程,建设一批城中绿岛、绿地广场、生态湿地和城市雕塑,把秦岭北麓建成大城市的后花园和现代化生态住宅新区,把市区北坡建成民俗休闲观光祈福绿色长廊,把渭河两岸建成湖面、公园相映生辉的景观带,在全市形成南北坡绿色屏障,河流两岸绿色长廊,道路水系绿色林网,生态城镇星罗棋布的绿色宝鸡。四是实施靓化提升工程,加大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力度,彰显城市的个性,使城市硬件更加坚硬,软件更加丰满,传统历史文化得到进一步展示和表现,把经二路打造成陕甘川宁毗邻地区商贸第一街,把中山路建成体现老宝鸡风貌的传统商业街,把金台大道、高新大道建成体现时代气息浓郁、建筑风格时尚的现代化样板街区。五是实施温馨安居工程,把人本思想、和谐理念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优先发展公益事业,优先建设便民利民设施,优先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和困难居民的住房问题。“五大工程”实施以后,城市管理执法的范围更大,要求更高,任务更艰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现代化的水平更高。从现在开始,要为建成现代化大城市做好思想、物质、管理等准备工作。
第二,构建和谐奋进新宝鸡,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提出了更难的要求。城市和谐主要指人与自然和谐,人和社会和谐,人与人和谐。城市和谐的核心,要求我们城市管理执法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必须设身处地考虑执法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实现人性化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从而使城市更加文明、社会更加和谐安定。西安城市管理的经验,主要有两句话:“管理和疏导相结合,以疏导为主”,“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去年一年办理了九万六千多案子,真正处罚的只有六千多件,只占总案子的百分之六点七,大部分采取的是教育、疏导和规劝,而不是通过罚款等措施。我们面对的是弱势群体,是小商小贩,是没钱人,不是大款。对他们,我们执法人员要更多地给予关爱、体现关怀,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祥和、更加和谐。
第三,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对城管执法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一线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绝对不能执法犯法、有法不依、胡乱执法。这个问题,罗局长刚才讲的很到位,我就不再重复了。
第四,建设数字宝鸡,对城管执法提出了更精更细更科学的要求。建设数字宝鸡,首要的是加快信息化步伐,在城市设置好多探头,把信息输入进去,汇集到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发布命令实施有效管理,使城市的每一个部位成为网络终端。同时,推行网格化管理,把城市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每个网格的管线、井盖、路灯等基本情况,以网格为单位实施精细化管理。数字宝鸡建设要求城市管理手段更加科学,技术更加先进,行为更加现代化,从而实施精细管理,精细执法。发现问题要象侦察员,随时发现角角落落的问题。解决问题要象突击队员,有问题马上解决,把社会影响控制到最小,把群众损失控制到最小。对群众服务要要热情周到,象对待亲人一样。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立与数字宝鸡相适应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
三、围绕贯彻落实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切实抓好执法队伍建设,为建设现代化大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一要树立良好形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城管执法人员是政府的第一窗口、第一形象。这支队伍的素质、形象,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执法队伍的素质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生命线。这支队伍建设的目标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管理规范、形象良好;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奉献,特别讲文明,特别人性化。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加强学习,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加依法行政意识;学习相关的城市管理技能,适应现代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管理的要求;学习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建立起仁爱之心。通过学习,来充实提高我们,使普通执法队员成为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承担起管理现代化大城市的重任。其次要规范行为,我们所有的执法行为、执法活动和管理方法,都要出之有据、行之有理,不能随心所欲,不能没有依据。否则,就会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要提升城市品位,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城市精细化管理,既有硬件设施建设,又有软件服务支撑;既需要城市高楼大厦的硬件形象,更多是这个城市更加文明、更加干净、更加有序,更加整洁。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需要我们每个执法人员熟悉精细化管理流程、熟悉精细化管理的要素,会操作精细化管理。细节决定成败,城市管理无小事。全体执法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从细节着眼,从小处入手,真正把城市当作自己的家一样爱护,把城市形象当作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把执法工作当作自己的家务事一样尽心尽力。
三要围绕建设和谐宝鸡,实行人性化执法。要实行“亲民执法”,开展换位思考,把行政执法相对人看作是我们的父老乡亲、亲戚朋友。要实行“温情执法”,针对各种不同的管理对象,采取人性化的措施,给地位低下者以尊重,给艰难谋生者以出路,给勤奋创业者以机会,给孤单无助者以接济,给违章违规者以真诚。要实行“柔性执法”,对群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示之以法。在执法中,要真正做到为群众着想、替群众办事、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给群众满意。在日常执法中,有时难免会遇到管理对象谩骂、围攻、纠缠、甚至殴打执法人员的情况。对此,一定要有自控能力和驾驭能力,宽容以待、耐心说服、冷静处理,从而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四要树立大局意识,搞好团结配合。城市管理执法是全方位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各个领域,需要大家的密切配合,大力协作。在城市管理执法中,要注意和方方面面搞好配合,和上上下下搞好衔接,和左邻右舍搞好协作。这样我们的执法才能争取更多人的支持,得到更多人的理解,取得更多人的配合,我们的执法效能才能得到提高。
展望未来现代化大城市建设,我们深感职责任务繁重,使命光荣神圣。我们要有更加高昂的意志、更加良好的状态,更加有激情的作为,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做好。我们坚信,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有目前良好的工作基础,特别是有一支经过考验、能胜任工作的城管队伍,我们的城市管理工作一定能再上一个新台阶,再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我们宝鸡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篇3: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本文关键词:生效,成立,合同
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本文简介: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王鑫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后,为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国于1999年颁布和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
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本文内容:
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王鑫
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后,为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国于1999年颁布和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了解合同法的必不可少的因素,明确它们的联系与区别,对于解释合同法及我国经济的稳定,安全发展有重大的作用。先对两者的概念进行阐述:
一、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经由要约、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了合同关系,表明了合同定理过程的完结。合同定理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中规定为要约、承诺。因此,合同的成立必须有双方或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内容协商一致,即达成合意。
二、合同的生效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拘束力。因为合同成立并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但这种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而是指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时虽然所预期的法律后果。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法律则利用依靠强制力强制当事人履行后天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它只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因此不能直接产生法律效力。所谓合同的法律效力,只不过是强调合同对当事人的拘束性,而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一样当然产生法律效力。对于已生效的合同而言,事实上反映了两个方面的意志,决定了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
二者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体现的意志不同。合同的成立是事实问题,合同的生效是法律问题。事实问题应当通过审判活动和民事证据规则来查明,而法律问题则应通过适用法律来判明。只有在查明合同成立的基础上才谈得上确认合同效力的问题。换言之,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不成立的合同不存在生效问题,而成立的合同也并非当然有效。
二,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反映的内容不同。合同的成立属于合同的订阅范畴,解决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事实问题。而合同的生效属于合同的效力范畴,解决的是已经存在的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合同成立后,只有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保护。而不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尽管其已经成立,但这种合同不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有时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二者的构成要件不同。合同的成立,是订阅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合同因承诺生效而成立,故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就是承诺生效的条件。《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看出合同成立的要件一般包括:
第一,合同的主体须有一方或多方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不可能成立合同。第二,合同的内容必须具备合同的必备条款。第三,合同的定立程序须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并达成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也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另外要式合同须依合同方式,实践合同须交付合同标的,合同才告成立。
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判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合同成立的要件也可以看成合同生效的要件。除此之外,合同生效的要件还应当包括:1、行为人具有响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四,它们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合同的成立仅仅是反映当事人的意志,如当事人间的合意符合国家的意志,将被赋予法律拘束力;否则,不仅不能在当事人间产生法律拘束力,而且还要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合同不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件未达成一致意见,并不是指合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合同不成立与合同无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不能把不成立的合同当作无效合同来处理。对于不成立的合同,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赔偿另一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如当事人已作出实际履行,应由各自向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标的物。合同不成立只能产生民事责任而不能产生其他法律责任。但对于无效合同来讲则不同,因为它在性质上违反了国家强制性的规定,故它不仅产生民事责任,而且还可能引起其他法律责任,如民事法律制裁责任和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因此,不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根本弊端在于将大量依法不成立的合同当作无效合同,抹煞了合同不成立的责任与合同无效的责任之间的区别,人为地扩大了无效合同的范畴,不正当地增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干预的程度。
由此说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实践中常常会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相混淆。因此认识和掌握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对于我们正确认定合同法律关系及合同效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单位名义索要财物占为已有的行为如何定性
张现明
王某系某镇国税所税所所长,2001年5月,王某要求该镇农行营业所赞助其单位购买一台电脑,该农行营业所所长同意后,王某即从本单位帐上借支现金20000元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并把电脑发票拿到营业所报支。该营业所将20000元钱交给王某,王某遂结平了在本单位的借款。此后,王某将买回来的电脑有时拿到办公室里用,有时拿到家里用,但他没有告诉其他人该电脑是农行营业所赞助的,也没有关照会计将该笔记本电脑人本单位固定资产帐。2002年,该所调来一名新所长,王某在办理移交手续时,也没有将该笔记本电脑移交。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
围绕对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应定受贿罪。理由是:王某利用职务之便,以赞助单位的名义向农行营业所索要钱款用来购买电脑,并将其占为已有,王某的这种行为其实是利用职务之便的索贿行为,其以单位的名义要求农行营业所赞助,只不过是他索贿的一个借口,因此其行为应当认定为受贿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应定贪污罪,认定数额是20000元。理由是:王某系国税所的负责人,其行为足以使农行营业所的负责人内心确信其是代表国税所的行为,因此农行营业所替王某报支电脑发票的行为完全是出于赞助国税所的直接故意,而其并无向王某行贿的主观故意,且农行营业所替报支王某电脑发票后,电脑的所有权已经归国税所所有,王某在没有告诉其他人,也没有交财务入帐的情况下,利用职权将本属于国税所的电脑私自占为已有,其贪污行为已经完成,因此贪污数额应认定为20000元。
第三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是一般挪用公物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王某系国税所的负责人,他有权决定向某一单位要赞助,也有权使用本单位的电脑,至于王某在办理移交手续时没有将电脑移交,是因为王某还在本单位工作并没有调离,因此,其行为只能认定为一般挪用公物行为,不应以犯罪论处。
[评析意见]
本人同意第一种意见。理由如下:
受贿罪与贪污罪在侵犯客体、犯罪对象、犯罪方式等方面都有不同之处,但由于两者都是利用职务之便而实施的犯罪,而且行为人常常采取迂回隐蔽的方式来获取财物,这就使得在认定其行为是属于受贿性质还是贪污性质时容易发生混淆。笔者认为,区分两者的关键是行为人所得财物的所有权属。如财物是属于他人或单位所有,则应认定为受贿,因为既然是索取或受收他人财物,受贿的财物就不可能是本单位的财物,更不可能是受贿者本人直接经手、管理的财物;而如果财物是属于行为人所在单位所有,就应认为贪污罪,因为行为人贪污的财物只能是本单位的公共财物,有些还是贪污者本人主管、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
就本案而言,从主体上看,王某是某乡国税所所长,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从客观上看,在本案中,王某利用了自己担任所长的职务的便利条件。但其行为究竟是受贿性质还是贪污性质,关键要看这台电脑的所有权属。王某向农行营业所要求赞助其单位购买一台电脑,营业所也确实将20000元作为赞助税务所购买电脑的资金给了王某,从表面上看,王某代表的是单位的行为,但是实际上王某用来购买电脑的钱不是以单位的名义而是以他个人的名义从单位借支的,王某用个人借支来的钱去买电脑是他个人的行为,这时候电脑的所有权应该是王某本人,但当农行营业所按照王某的要求将电脑发票在营业所报销时,该电脑的所有权就进行了转移,即由王某转移到农行营业所所有,国税所始终没有拥有该电脑的所有权。在事后,王某也始终没有将该电脑纳入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帐或将此事告诉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其要求“赞助”单位是假,自己使用是真,当营业所的“赞助”行为完成时,王某的索贿行为就已既遂。至于农行营业所的客观行为则是受到王某行为直接影响的,其没有行贿的故意并不影响王某索贿的成立。从主观方面来看,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在贪欲动机的支配下,以单位的名义向其他单位进行索要财物归自己使用,主观上具有直接故意。从客观上看,王某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活动的廉洁性。笔者认为,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以单位名义索要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完全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本案应定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