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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日期:2020-12-26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关键词:管理规定,气瓶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简介: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气瓶检查1.1企业应从具有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收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1.2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内容: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

气瓶检查

1.1

企业应从具有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收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1.2

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

安全[2009]552号)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他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1.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GB

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

16804-1997的要求。

——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

——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

——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1.4

企业委托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如下: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每两年检验一次。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空气、氧气、氮气、氢气、乙炔等),每三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氩、氖、氦等),每五年检验一次。

1.5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2

气瓶运输与搬运

2.1

运输气瓶的要求

2.1.1

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的安全标志。

2.1.2

气瓶必须佩戴好气瓶帽、防震圈,当装有减压器时应拆下,气瓶帽要拧紧,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

2.1.3

气瓶应直立向上装在车上,妥善固定,防止倾斜、摔倒或跌落,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2.1.4

运输气瓶的车辆停靠时,驾驶员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区附近停靠。不应长途运输乙炔气瓶。

2.1.5

运输可燃或有毒气体气瓶的车辆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2.1.6

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设施,适当覆盖,避免曝晒。

2.1.7

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产生毒气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2.1.8

车辆上除司机、押运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搭乘,司乘人员严禁吸烟或携带火种。

2.2

搬运气瓶的要求

2.2.1

搬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轻装轻卸,禁止从瓶帽出提升气瓶

2.2.2

近距离(5m内)移动气瓶,应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动距离较远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气瓶,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适当的安全方式搬运。

2.2.3

禁止用身体搬运高度超过1.5m的气瓶到手推车或专用吊篮等里面,可采用手扶瓶肩转动瓶底的滚动方式。

2.2.4

卸车时应在气瓶落地点铺上软垫或橡胶皮垫,逐个卸车,严禁溜放。装卸氧气瓶时,工作服、手套和装卸工具、机具上不得粘有油脂。

2.2.5

当提升气瓶时,应使用专用吊篮或装物架。不得使用钢丝绳或链条吊索。当用起重机吊装气瓶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3

气瓶使用

3.1

使用气瓶前使用者应对气瓶进行安全状况检查,除按1.3检查外,还应检查减压器、流量表、软管、防回火装置是否有泄露、磨损及接头松懈等现象,并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能使用。

3.2

气瓶应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使用。如果在通风条件差或狭窄的场地里使用气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防止出现氧气不足,或危险气体浓度加大的现象。安全措施主要包括强制通风、氧气监测和气体检测等。

3.3

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应与办公、居住区域保持10m以上,气瓶应防止曝晒、雨淋、水浸,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遮阳等措施降温。

3.4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使用时应分开放置,至少保持5m间距,且距明火10m以外。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如乙炔气瓶,应避开放射源。

3.5

气瓶应立放使用,严禁卧放,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乙炔气瓶使用前,必须先直立20min后,然后连接减压阀使用。

3.6

气瓶及附件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沾染腐蚀性介质、灰尘等。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焊工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触氧气瓶阀、减压器等。

3.7

禁止将气瓶与电气设备及电路接触,以免形成电气回路。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防止产生静电造成燃烧或爆炸。在气、电焊混合作业的场所,要防止氧气瓶带电,如地面是铁板,要垫木板或胶垫加以绝缘。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3.8气瓶瓶阀或减压器有冻结、结霜现象时,不得用火烤,可将气瓶移入室内或气温较高的地方,或用40℃以下的温水冲洗,再缓慢地打开瓶阀。严禁使用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3.9

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应用手或专用扳手,不准使用其他工具,以防止损坏阀件。装有手轮的阀门不能使用扳手。如果阀门损坏,应将气瓶隔离并及时维修。

3.10

应缓慢的开启或关闭瓶阀,特别是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以防止产生摩擦热或静电火花。打开气瓶阀门时,人站的位置要避开气瓶出气口。

3.11

乙炔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气瓶瓶阀的专用扳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气瓶瓶阀。

3.12

乙炔气瓶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使用减压器时必须带有夹紧装置与瓶阀结合。正常使用时,乙炔气瓶的放气压降不得超过0.1MPa/h,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气瓶汇流供气。

3.13

气瓶使用完毕后应关闭阀门,释放减压器压力,并佩戴好瓶帽。

3.14

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严禁敲击、碰撞气瓶。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3.15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压缩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瓶应留有不小于0.5%—1.0%的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并关紧阀门,防止漏气,使气压保持正压。禁止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3.16

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回流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器等。

3.17

气瓶通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处理。严禁将气瓶用作支架等其他用途。

3.18

气瓶使用完毕,要妥善保管。空瓶上应标有“空瓶”标签;已用部分气体的气瓶,应标有“使用中”标签;未使用的满瓶气瓶,应标有“满瓶”标签。

3.19

使用过程中发现气瓶泄露,要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严禁在泄露的情况下使用气瓶。

4

气瓶存储

4.1

气瓶宜存储在室外带遮阳、雨蓬的场所。存储在室内时,建筑物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气瓶存储室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也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

4.2

存储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阳光直射,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4.3

存储可燃、爆炸性气体气瓶的库房内照明设备必须防爆,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同时应设避雷装置。禁止将气瓶放置到可能导电的地方。

4.4

气瓶应分类存储,并设置标签。空瓶和满瓶分开存放。氧气或其他氧化性气体的气瓶应与燃料气瓶和其他易燃材料分开存放,间隔至少6m。氧气瓶周围不得有可燃物品、油渍及其他杂物。严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毒性气体气瓶或瓶内介质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配备防毒面和适当的灭火器材。

4.5

对于装有易燃气体的气瓶,在储存场所的15m范围内,禁止吸烟、从事明火和生产火花的工作,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4.6

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m3(相当5瓶,指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气瓶)。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30m3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240m3(相当40瓶)时,应建造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存储仓库,与建筑物的放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否则应以防火墙隔开。

4.7

气瓶应直立存储,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禁止利用气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支架或扎牢应采用阻燃的材料,同时应保护气瓶的底部免受腐蚀。

4.8

气瓶(包括空瓶)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卸下减压器,戴上并旋紧瓶帽,整齐排放。

4.9

盛装不宜长期存放或限期存放气体的气瓶,如氯乙烯、氯化氢、甲醚等气瓶,均应注明存放期限。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如乙炔气瓶,必须规定存储期限,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储存点的最高温度,并应避开放射源。气瓶存放到期后,应及时处理。

4.10

气瓶在室内存储期间,特别是在夏季,应定期测试存储场所的温度和湿度,并做好记录。存储场所最高允许温度应根据盛装气体性质而确定,储存场所的相对湿度应控制在80%以下。

4.11

存储毒性气体或可燃性气体气瓶的室内储存场所,必须监测储存点空气中毒性气体或可燃性气体的浓度。如果浓度超标,应强制换气或通风,并查明危险气体浓度超标的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4.12

如果气瓶漏气,首先应根据气体性质做好相应的人体保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关闭瓶阀,如果瓶阀失控或漏气点不在瓶阀上,应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4.13

应定期对存储场所的用电设备、通风设备、气瓶搬运工具和栅栏、防火和防毒面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篇2:氧气、乙炔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乙炔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关键词:乙炔,管理规定,氧气,气瓶

氧气、乙炔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简介:二塘选煤厂氧气、乙炔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氧气、乙炔气瓶装卸、运输、储存、保管及现场作业做如下规定,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安监站不定期进行检查。一、装卸、运输安全管理1、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防震胶圈是否齐全,瓶帽应紧牢,安全附件齐全有效,瓶

氧气、乙炔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内容:

二塘选煤厂

氧气、乙炔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氧气、乙炔气瓶装卸、运输、储存、保管及现场作业做如下规定,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安监站不定期进行检查。

一、装卸、运输安全管理

1、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防震胶圈是否齐全,瓶帽应紧牢,安全附件齐全有效,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击损坏和爆炸。

3、运输气瓶的车辆且只能装运一种气瓶,不能混装,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4、在用车辆、手推车运输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碰撞、抛掷、滚滑,防撞击、跌落,禁止用电磁机械装卸气瓶。

二、储存、保管安全管理

1、气瓶存放场所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仓库距离有人建筑必须大于15m。

2、仓库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远离明火,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3、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

4、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5、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措施,避免阳光曝晒,氧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乙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40℃。

6、仓库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室内不设电器装置,必须选用防爆型电灯,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存储场所应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

7、仓库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要悬挂操作规程。

8、仓库内必须配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9、仓库内外要设置“严禁烟火”标志,气瓶区有明确区分醒目标识如“氧气危险”“乙炔危险”等。

10、在储存场所的15m范围以内,禁止吸烟、从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11、空瓶和满瓶必须要清晰的在瓶体上标明(如:空瓶可在瓶体上写“空”,有气体的要写“满”或者“有”),并且空满瓶要分开存放,以免混淆。

12、严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三、气瓶堆放安全管理

1、氧气瓶、乙炔瓶严禁卧放。

2、气瓶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防止倾倒或滚动,禁止利用气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同时应保护气瓶的底部免受腐蚀。

3、气瓶(包括空瓶)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卸下减压器,戴上并旋紧气瓶帽。

4、禁止将气瓶放置在可能导电的地方。

5、乙炔存放场所严禁存放氯气、氧气及易燃物品。

6、单个单位内乙炔气的储存量不能超过240

m3(相当40瓶)。

四、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1、氧气瓶使用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

2、乙炔瓶必须立放,严禁横、躺、卧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3、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

4、严禁将氧气瓶、乙炔气瓶靠近热源和电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

以上。

5、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应用40℃温水溶化。

6、使用前,应检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连接处密封情况。

7、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检查一次漏气,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8、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减压后的压力应该在压力表的绿色指示范围内。

9、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高压切割氧进行切割。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喷射出熔融铁水。

10、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1、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12、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气,严禁用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13、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

14、氧气瓶中的氧气、乙炔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

五、其它安全规定

1、不要在水泥地上进行焊、割,必要时工作物下垫铁板,以防水泥飞溅伤人。

2、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后,必须关闭割炬并放好,且必须立即关闭氧气、乙炔气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整理好橡胶皮管,灭绝火种,并清扫工作现场。

便

机电技术字〔2013〕第2号

电、气焊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各单位:

近期发现各单位在电气焊作业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电、气焊现场作业做如下规定,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

通用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电、气焊相关安全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2、使用电气焊修理机电设备时,必须注意机电设备外壳有无良好接地,以防操作者触电;带电的设备禁止进行焊割作业。

3、焊、割储存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须先彻底清洗,将盖打开,否则不准进行焊、割。

4、在焊接储存过有毒物品的容器内及一般金属容器内作业,必须加强通风措施,必要时可佩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方能作业。

5、不准焊、割密闭的和内有压力(液体和气体)的容器。

6、不准在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场地附近和储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进行焊割作业。

7、高空作业要扎好安全带或设脚手架。

二、电焊安全管理规定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

2、电焊机设单独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潮湿地点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5、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6、更换场地移动把线、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高攀登。

7、焊接的容器内或作业地点较潮湿时,作业前应采取必要的绝缘防护措施和专人监护方能作业。

8、打火前必须戴好电焊帽,并要告诉辅助人员躲避孤光。在清除铁锈或熔渣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9、雷雨时,不得进行露天焊接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1、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三、气焊、割安全管理规定

1、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检查一次漏气,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2、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

3、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

以上。

4、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

5、乙炔瓶必须立放,严禁横、躺、卧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6、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们,停止供气,严禁用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7、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减压后的压力应该在压力表的绿色指示范围内。

8、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应用40℃温水溶化。

9、使用前,应检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连接处密封情况。

10、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高压切割氧进行切割。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喷射出熔融铁水。

11、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2、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13、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

14、氧气瓶中的氧气乙炔普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

15、不要在水泥地上焊、割,必要时工作物下垫铁板,以防水泥飞溅伤人。

16、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后,必须关闭割炬并放好,且必须立即关闭氧气、乙炔气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整理好橡胶皮管,灭绝火种,并清扫工作现场。

机电管理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9

篇3:复合材料压缩天然气车用气瓶

复合材料压缩天然气车用气瓶 本文关键词:复合材料,车用,气瓶,压缩天然气

复合材料压缩天然气车用气瓶 本文简介:复合材料压缩天然气车用气瓶1、项目背景1.1CNG气瓶介绍压缩天然气(CNG-CompressedNaturalGas)作为汽车动力源已有几十年历史。作为CNG储存容器的气瓶是CNG动力的关键部件。1.1.1CNG气瓶使用要求CNG气瓶的使用条件在CNG容器的标准中都有明确规定:CNG气瓶使用寿命不

复合材料压缩天然气车用气瓶 本文内容:

复合材料压缩天然气车用气瓶

1、项目背景

1.1

CNG气瓶介绍

压缩天然气(CNG-Compressed

Natural

Gas)

作为汽车动力源已有几十年历史。作为CNG储存容器的气瓶是CNG动力的关键部件。

1.1.1CNG气瓶使用要求

CNG气瓶的使用条件在CNG容器的标准中都有明确规定:CNG气瓶使用寿命不超过20年;CNG气瓶的工作压力:车用气瓶为20MPa,站用瓶为25MPa。设计安全系数为2.25~3.0。其设计的使用温度为15℃。由于环境温度的变化,当温度升高时,允许其工作压力达到125%;气体压力循环的最大数目为750~1000次/年。汽车运行时的外部环境温度可在-40℃~+82℃之间变化,容器内所包含的气体温度不超过57℃。

按NGV的要求,压缩天然气的杂质和其它有害气体含量的规定为:H2S和硫化物的分压最大为344.5Pa,或者H2S的含量小于20Ppm,不合有甲醇;水蒸气含量为:在车辆工作的特定的地理位置,压缩天然气的气体压力下,燃料罐内无水蒸气冷凝发生。美国消防协会规定,在站用瓶的储气条件下,水蒸气含量为16mg/m3(15℃,15MPa),并规定CO2的分压为0.048MPa。

1.1.2

CNG气瓶的资质认证

CNG气瓶的资质认证试验用于证明气瓶的设计在其使用寿命范围内是否是安全的。对于每个新设计的气瓶要求进行内容广泛的试验过程和试验项目;但是为了修正已有的气瓶设计,则可采用简化的试验运行。资质认证试验的具体试验项目如下:

(1)水爆试验:该项试验主要用于验证各类容器的设计是否基本正确,对于钢质气瓶,试验其安全系数的大小是否与设计的一致;对于纤维复合材料增强的各类气瓶,还将验证其增强复合材料的应力比。

(2)室温循环试验:该项试验主要用于证实CNG容器或内衬满足其使用寿命要求而不发生泄漏,同时也为了证实气瓶是否具有安全破坏的特征,即在破裂前发生泄漏。

(3)环境循环试验:该项试验主要用于检验CNG容器或内衬是否可以承受在使用条件下可能遇到的各种流体如酸、碱等溶液的侵害;酸性溶液对玻璃纤维和芳纶纤维增强的复合材料性能具有明显的影响,其它液体也会侵蚀增强纤维和树脂基体;压力循环将会促进基体树脂的裂纹张开:从而有助于流体溶入复合材料层内。在环境循环试验中,还使气瓶承受一系列的模拟砂子冲击的低能冲击,以检验在流体中暴露之前气瓶保护涂层的耐久性。

(4)阻燃试验:该项试验主要用于证实燃料容器系统包括气瓶、压力释放装置在经受火烧或极限温度时,燃料容器内的气体会泄放;压力释放装置在压力、温度或压力与温度的综合作用下会发生作用,也就是说不管气瓶是在完全充气还是部分充气,燃料容器系统在火中都必须是安全的。

(5)裂纹容限试验:这一试验主要用于模拟刀割、刨削等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损伤或缺陷,证明容器不会因存在适当的损伤而发生泄漏或破裂。

(6)坠落试验:坠落试验用于模拟燃料容器在安装使用之前的搬运、装卸中可能引入的损伤或缺陷。并通过试验证实:这些损伤和缺陷,在容器的使用寿命中不会发生泄漏和破裂。坠落时容器可呈水平、垂直和45°方向落下。

(7)穿透试验:正如众所周知的枪击试验那样,本试验在于证实,即使一个高能的冲击物使气瓶简体复合材料增强体穿透,燃料容器也不会发生碎状破裂。

(8)渗透试验:本试验主要用于检验以非金属内衬或焊接非金属内衬所制成的全塑复合材料燃料容器不允许存在有超出标准规定所限制的天然气渗漏损失。

(9)天然气循环试验:本试验主要用于证实由于天然气气流所产生的静电或者由于天然气的迅速压缩和膨胀所引起的温度瞬变,不会引起气瓶的损伤。

(10)加速应力破裂试验:本试验主要用于证实气瓶的增强纤维和树脂体系可以持续暴露在高温高压下而无衰变。

(11)关于断裂性能的要求,及非破坏检验方法进行确定缺陷大小的有关试验:其目的在于寻找在金属容器和内衬中的裂纹、缺陷,包括疲劳敏感位置的鉴别,在破裂前的泄漏性能(1eak—beforc-break:LBB)和临界裂缝的大小(critical

flaw

sizes)。

1.1.3复合材料CNG气瓶优势介绍

由于CNG汽车的逐渐推广,CNG气瓶将具有十分广阔的前景。CNG气瓶可用合金钢瓶,也可以是复合材料气瓶。CNG复合材料气瓶是在金属或塑料内衬外缠绕纤维增强树脂。按结构形式可以分为全缠绕、环缠绕;按内胆材料可分为塑料内胆、铝合金内胆和钛

合金内胆、不锈钢内胆;按内胆壁厚分为承载内胆和非承载内胆;按几何形状分为柱形和、球形。

与钢瓶相比,玻璃钢/复合材料气瓶具有以下优点:

(1)比强度高

复合材料(玻璃钢)比强度为钢的4倍,而比模量仅比钢低22%;比强度为铝的3倍,比模量仅比铝低19%。可见用玻璃钢制作CNG气瓶重量将大幅下降。若采用薄铝内衬,外以玻璃纤维或碳纤维浸渍环氧树脂后缠绕,其瓶重比绕钢丝者轻40%;比绕铝丝者轻10%。因此采用复合材料CNG气瓶可以提高汽车的有效载荷,增加行驶速度。

(2)破损安全性好

玻璃钢重采用大量纤维增强,每平方厘米上的纤维多达几千几万根。从力学观点上看,是典型的静不定体系。当玻璃钢气瓶超载并发生少量纤维断裂时,其载荷会迅速重新分配在未破坏的纤维上,这在短期乃至相当一段时间内不致使气瓶丧失承载能力。

(3)减震性好

复合材料中纤维与树脂基体界面具有吸震能力,震动阻尼甚高,抗声振疲劳性亦佳。

1.2项目背景分析

1.2.1环境保护和石油能源紧缺

近年来,我国汽车工业得到了快速发展。2005年,我国汽车年产量达到570.7万辆,汽车保有量达到约3500万辆。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汽车总保有量有可能突破1.5亿辆。汽车保有量的增长同时带来了燃油消耗总量的快速增加。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二大能源消费国。2004年我国累计进口原油1.2亿吨。据有关人士预计,到2020年我国石油需求量将超过4亿吨,其中,汽车燃料消耗约2亿吨,石油的对外依存度将有可能达到60%。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激增,我国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更显严重,国家环保中心预测,到2010年我国汽车尾气排放量将可能占空气总污染源的64%。综上所述,随着我国汽车工业快速发展,环境污染与能源紧缺这两个重要的问题将愈显严峻。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是:

(1)采取政策与技术措施大幅度节约燃料消耗;

(2)开发应用各种清洁替代燃料。设想到2020年,经过大家努力,全国汽车燃料消耗比预测值节约20%左右,替代燃料(尤其是可再生的替代燃料)比例也达到20%左右,能源紧缺与环境污染问题将会得到有效缓解。

压缩天然气(CNG)是优选的汽车替代燃料。天然气的主要成分为甲烷,它可以从纯气田的天然气中获得,也可以从油田的石油伴生气中获得。天然气用作汽车燃料主要方式是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化天然气(LNG)。天然气经过合成技术成为品质优良的柴油(GTL),天然气还可以用来生产甲醇、二甲醚、氢气,成为汽车的燃料。

压缩天然气(CNG)通常应用于点燃式发动机。它具有较高的辛烷值(RON高达130),有利于提高发动机的热效率;天然气进入气缸之前以气态与空气较均匀混合,在缸内实现较完全燃烧,有利于CO、HC排放物的减少;经过严格脱硫处理的CNG硫含量很低,有助于降低硫化物和常规污染物的排放,延长尾气处理催化剂的寿命。CNG的主要缺点是能量密度及混合气热值均低于汽油,导致发动机的动力性会有所降低,在有限的储气瓶容积下,车辆的续驶里程短;储气瓶往往占用较大空间和重量;CNG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较大的土地面积和资金。

1.2.2天然气储藏丰富

天然气在世界的储量相当丰富,因此CNG汽车发展很快。根据某些资料介绍,全球CNG汽车保有量约480万辆,加气站约8800座。许多国家生产大功率电控车用CNG发动机,装备于公交车和重型载重车。据欧美一些专家预测,天然气是最具发展潜力的汽车替代燃料。天然气发动机的低排放优点,也是混合动力汽车优选的内燃机类型。可以预测,在今后5~10年内,CNG汽车的比例将会明显增长,成为我国汽车的主要品种之一。

我国是天然气资源尚较丰富的国家,据全国油气资源评价,我国气层资源蕴藏量为38万亿立方米,已探明的地质储量为1.52万亿立方米。目前世界大多数发达国家天然气的消耗占一次能源20~30%,而我国仅占2%左右,也就是说,我国天然气的开发利用具有很大的潜力。我国西气东输工程计划到2010年覆盖260个城市,将为大量推广使用天然气汽车提供资源条件。八十年代以来,尤其是1999年全国开展清洁汽车行动以后,我国的天然气汽车发展很快。目前全国的天然气汽车总数约22万辆,加气站总数400余座。尤其在西部天然气资源丰富、价格便宜的地方,压缩天然气(CNG)汽车增长很快。

我国的天然气资源十分丰富,四川、重庆、新疆、陕北、大港及近海油田都有丰富的天然气资源。

1.2.3天然气用作汽车燃料优点

天然气用作汽车燃料具有以下优点:

(1)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机动车尾气是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其中主要有害成分是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一氧化氮(NO)、和二氧化氮(NO2)等。世界各国为了减少汽车尾气中有害物质对大气的污染,都制定了汽车排放标准,对其中有害成分的限制越来越严,这就相应提高了汽车发动机的制造难度。使用天然气作为汽车燃料,可以大大地降低发动机废气排放中的各种有害成分,据有关资料显示,天然气作汽车燃料与汽油相比,可减排CO92%、SO290%、HC72%、NOx39%、CO224%、粉尘100%,对改善城市环境有显著作用。当然,天然气汽车的环保效益与汽车的性能、改装装置、改装技术有很大关系,对于在用化油器汽车改装后的效果则差许多,对单一燃气汽车,其排放性能可达到欧洲3号、4号法规限制和美国加州超低排放车标准。

(2)有利于缓解能源安全。我国每年需进口大量原油、成品油和LPG,并且国内仅少数炼厂能生产符合车用标准的LPG。如用天然气替代汽柴油,以每辆车年均行驶里程5万km计,改装100万辆天然气汽车,每年可以替代油品1000万t。因此,从国家能源政策来看,发展CNG产业,可调整燃料结构,减少对石油资源的依赖程度,减轻国家石油储备压力。世界上不少国家,如阿根廷、澳大利亚等,发展代用燃料汽车的一个根本出发点就是降低石油资源消耗、平衡能源消费结构。

(3)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在相同的当量热值时,世界各国一般将车用CNG价格与汽柴油价格的比控制在0.5左右。如果各类发动机的热效率接近,则天然气汽车的燃料费用大约是汽油车或柴油车的一半,这不仅弥补了由于汽车数量不断增加而引起的液体燃料供应不足,而且运行费用大幅度降低。另外,我国将在近期出台燃油费改税政策,根据《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草案》,汽油和柴油的燃料税征收分别为1元/L、0.8元/L,车用LPG和CNG按与汽油的热值比例及汽油税率换算,减半征收。如果天然气和汽油的热值分别为33.4MJ/m3、31.8MJ/m3,天然气税率约0.52元/m3,届时油气差价将在现有基础上增加近0.5元,CNG在价格上将更有竞争力。

(4)可延长发动机寿命。天然气容易扩散,在发动机中容易和空气混合均匀,燃烧比较完全、干净;辛烷值高,抗爆性能好,使用时不需添加抗爆剂,不容易产生积碳;不会稀释润滑油,因而使发动机汽缸内的零件磨损大大减少,使发动机的寿命和润滑油的使用期限大幅度增长。所有这些都会降低汽车的保养和运行费用,从而也提高汽车使用的经济性。

2、市场分析

天然气汽车以低排放、抑制温室效应和摆脱对石油的依赖这三大特性,正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普及和推广。截止到2006年2月的统计资料显示,全世界共有486万辆天然气汽车。其中,位居世界第一位的是阿根廷,保有量为145.9万辆;中国居世界第七位,保有量约9.7万辆(见表2—12)。

近二十多年来,世界天然气需求持续稳定增长,平均增长率保持在2%。预计到2020年,天然气在世界能源组成中的比重将会增加到30%。到21世纪中后期,天然气在世界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将超过石油,成为世界第一大能源。

世界许多国家生产大功率电控车用CNG发动机,装备于公交车和重型载重车。据欧美一些专家预测,天然气是最具发展潜力的汽车替代燃料。天然气发动机的低排放优点,也是混合动力汽车优选的内燃机类型。可以预测,在今后5~10年内,CNG汽车的比例将会明显增长,成为我国汽车的主要品种之一。

表2—12

世界天然气汽车及加注站的普及情况

国家

保有量(台)

CNG加注站

国家

保有量(台)

CNG加注站

阿根廷

1459236

1400

孟加拉

44534

106

巴西

1035348

1176

委内瑞拉

44146

149

巴基斯坦

870000

828

俄罗斯

41780

213

意大利

382000

509

玻利维亚

38855

63

印度

204000

198

亚美尼亚

38100

60

美国

130000

1340

德国

33000

647

中国

97200

357

日本

25000

289

伊朗

91314

120

加拿大

20505

222

乌克兰

67000

147

其他国家

114324

883

埃及

63135

95

合计

4859477

8892

哥伦比亚

60000

90

天然气汽车在我国发展迅速。截至2004年底,我国正式确定的清洁汽车重点推广应用城市(地区)有19个,燃气汽车保有量为215000辆,其中使用压缩天然气的汽车已达97200辆。

从图2—14可以看出,LPG(液化石油)汽车发展趋于平稳。CNG车辆发展则呈平稳增长势头。1999年CNG汽车占燃气汽车比例为9.3%,到2004年时CNG汽车占燃气汽车比例为达47%,几乎占了整个燃气汽车的一半,天然气汽车区域化发展模式已逐步形成。

图2-14

我国燃气汽车历年数据统计(单位:万辆)

燃气汽车及加气站在我国主要城市的推广情况(截至2004年底)。

表2-13

燃气汽车及加气站主要城市推广情况(截至到2004年底)

城市(地区)

燃气汽车(辆)

燃气汽车加油站(座)

LPGV

CNGV

LPGV

CNGV

北京市

32412

2089

69

27

上海市

39000

175

102

4

天津市

760

850

12

5

重庆市

18985

46

四川省

52461

185

海南省

515

1841

3

7

乌鲁木齐

3777

5398

34

30

长春市

10092

200

36

2

西安市

10497

27

广州市

7300

14

哈尔滨市

5789

27

济南市

2400

1400

7

3

青岛市

3506

17

银川市

1436

264

6

4

廊坊市

1910

5

注:截至目前,北京天然气公交车保有量已达3800辆。

可以预见,随着国内加气站网络建设的完善,天然气汽车必将得到大力推广,天然气企业和天然气汽车行业的市场空间将更为广阔。

国内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稳定增长。

从图2-15可以看出,LPG汽车和CNG汽车加气站均发展平稳,相比而言CNG车辆加气站增长速度更快些。

图2-15

我国燃气加气站历年数据统计(单位:座)

燃气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及使用率的提高极大的增加了汽车能源消耗的替代效益。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度19个重点推广应用城市(地区)的加气站累计出售LPG34.8万吨,CNG9.4亿立方米,替代燃油达116万吨,能源替代效益逐步显现。

重庆市自1999年被确立为全国首批清洁汽车示范城市以来,天然气汽车产业发展迅猛,目前全市天然气汽车保有量已达38000辆,主城区25000辆,投入使用的加气站53座,居全国领先水平。同时,作为国内天然气汽车基础最好、发展最快的城市之一,重庆市已初步形成了天然气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加气站成套设备、气瓶、供气装置、售气机等门类齐全的天然气汽车产业体系。

重庆位于四川盆地东南部,天然气资源丰富,是我国天然气的主产区,其天然气储量约占全国1/4。目前重庆地区已累计获得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为7687亿m3,可采储量为2949亿m3。储采比26.8:1;还有剩余控制储量1898亿m3,剩余预测储量3154亿m3。按照天然气储量及目前和规划的开采能力,重庆地区天然气的服务年限可达50年以上。

产业发展迅速,产业规模全国领先:经过几年的发展,目前重庆市已初步形成天然气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加气站成套设备、气瓶、供气装置、售气机等门类齐全的天然气汽车研究、开发、生产体系,拥有重庆益峰高压容器有限公司、重庆气体压缩机厂等全国知名的关键设备生产厂家,部分产品市场占有率极高,详见下表2-14。全市有2家整车生产企业拥有压缩天然气汽车整车生产目录,另有25家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厂、8家维修厂。

重庆产、学、研紧密结合,研发体系完善。国内燃气汽车领域的唯一一家国家工程中心——国家燃气汽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在重庆,该中心是全行业最重要的成果工程化转化的研发机构,它的设立体现了国家对重庆市天然气汽车发展的重视。

重庆市也是我国重要的汽车开发、生产基地之一,拥有重庆汽车研究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重庆大学等一批从事汽车开发的单位,具有开发天然气汽车的良好技术基础。同时,重庆市在天然气汽车推广应用中积极引进国内和国际的先进技术和产品,对于提升重庆市天然气汽车推广应用水平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表2-14

重庆市天然气汽车产业主要生产厂家年产量及市场占有率

企业名称

主要产品

国内市场占有率

重庆宇通客车有限公司

CNG客车

30%

重庆鼎辉汽车燃气

系统有限公司

供气转换装置关键零部件

35%

重庆气体压缩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CNG压缩机

40%

重庆益峰高压容器有限公司

CNG气瓶

50%

重庆四联加油机器有限公司、重庆巨创计量设备有限公司

CNG加气机

60%

重庆爱尔机电有限公司

顺序控制盘

80%

重庆具有汽车制造和玻璃纤维生产的雄厚基础,在重庆市开发压缩天然气车用气瓶具有雄厚的技术支持和广阔的市场前景,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项目规模及产品方案

年产110升CNG气瓶10万只。

4、建设条件

占地面积45000m2,厂房30000

m2。

5、工艺技术方案及设备

5.1工艺流程简介

钢管

缠绕

内胆涂层

无损检测

机加工

热处理

旋压收口

批量检验

气密性试验

水压试验

固化

图2-16

工艺流程图

5.2主要原材料:环氧树脂、玻璃纤维、碳纤维、酸酐固化剂

5.3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内胆材料:铝合金6061、6351

外缠绕材料:玻璃纤维、碳纤维

工作压力:20Mpa

水压压力:30Mpa

爆破压力:≥70Mpa

积:50~120L

量:30~50kg

5.4复合材料压力容器相关国内外参照标准

MILL-STD-1522

气瓶安全规范

?

ISO11439-2000《车用压缩天然气高压气瓶》

?

ANSI/AGANGV2-2000

?

DOT-CFFC《

Basic

Requirements

for

Fully

Wrapped

carbon-

fiber

Reinforced

Aluminum

Lined

Cylinders》

?

GB17258-1998《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

?

EN12245

《Transportable

gas

cylinder-fully

wrapped

composite

cylinders》

?

HSE-AL-FW2

5.5技术来源

内衬制造设备:德国、美国或国产

纤维缠绕设备:加拿大、德国、美国、国产

工艺技术与质量控制:国内

国内外生产复合材料压力容器的主要厂家有Lincoln

、Dynetek

、Luxfer

、CPI、Hydrospin、SCI、韩国NK公司、北京天海、中复连众沈阳公司、重庆益峰、北京科泰克、上海德坤,中材科技苏州公司等。

5.6主要生产设备

主要设备:冲床、压机、旋压机、缠绕机、热处理设备、固化炉

国内设备供应厂家:纤维缠绕机―――苏州中科时代公司、旋压机―――北京航空材料研究所(北京625所)。

6、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生产设备10000万元;厂房投资2400万元;土地675万元。

年销售收入45000万元(110升玻璃纤维CNG气瓶市场售价约4500元/只)

材料成本,2900元,人员工资75万元(30人计)

年利润总额9245万元,增值税2720万元,企业所得税约39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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