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实用的资产托管协议 本文关键词:资产,协议,实用,托管
非常实用的资产托管协议 本文简介:上海上海******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与与上海上海******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资产资产之之托管协议托管协议2目录目录第一条第一条托管范围托管范围33第二条第二条托管期限托管期限33第三条第三条托管费、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托管费、保证金及支付方式44第四条第四条托管业务范围托管业务范围44第五条第
非常实用的资产托管协议 本文内容:
上海上海******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与与
上海上海******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资产资产
之之
托管协议托管协议
2
目录目录
第一条第一条
托管范围托管范围3
3
第二条第二条
托管期限托管期限3
3
第三条第三条
托管费、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托管费、保证金及支付方式4
4
第四条第四条
托管业务范围托管业务范围4
4
第五条第五条
人员安排人员安排5
5
第六条第六条
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5
5
第七条第七条
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5
5
第八条第八条
资产交接资产交接6
6
第九条第九条
托管资产的归属托管资产的归属6
6
第十条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协议的变更和解除6
6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保密保密6
6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6
6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7
7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7
7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其他其他7
7
3
托管协议托管协议
甲方(委托方):上海甲方(委托方):上海******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乙方(受托方):
上海上海******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鉴于:鉴于:
1.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
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
;
2.
乙方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受托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
3.
委托方有意将其目前管理经营的**资产(上海市******号)委托给受托方继续管理
经营,受托方同意接受该委托;
据此,本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
等互利、诚实信用和等价有偿的基本原则,于*年*月*日在上海市**区达成如下协
议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第一条托管范围托管范围
1.1
委托方将下列资产托管给受托方:委托方所持有的**资产的全部资产,具体托管
资产范围以各方共同签署的《附件一:资产交接确认书》为准。
第二条第二条托管期限托管期限
2.1
托管期限为【3】年,自【2016】年【06】月【01】日起至【2019】年【05】月
【31】日止。在托管期间,委托方有权提前通知受托方终止本协议。
4
第三条第三条托管费、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托管费、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3.1
托管费用计算依据包括:装修费用,以及协定的应缴利润。办公设备和
IT
设备以
打包价格由受托方一次性买断。
3.2
受托方支付委托方的费用如下:
3.2.1
固定托管费用
万元/年(大写:/年);
3.2.2
应缴利润为托管期间**资产利润总额的
50%(以委托方财务部门或双方共同认
可的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3.2.3
办公设备和
IT
设备打包价
元(大写:)。
3.3
过渡期约定:
3.3.1
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为过渡期,如因非委托方、受托方的原因,造成过渡期内无
法完成
3.3.2
事项,则双方一致同意延长过渡期至
3.3.2
约定事项完成。
3.3.2
过渡期内,受托方应完成**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变更及相关水电煤、电话、网络
宽带、震旦打印机全部转签或过户。委托方对受托方完成上述事项给予积极配合。
3.3.3
过渡期期间内委托方垫付的房租、水电煤、电话、网络宽带、震旦打印机等各项
费用均由受托方承担。
3.4
受托方应于每个季度【10
】日前支付上个季度固定托管费用。托管期间委托方或
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每半年对**资产利润总额进行一次审计,受托方应全力配
合审计工作,审计结束后
10
日内受托方一次性支付应缴利润。托管资产运营的各项税、费
均由受托方自行负担。
3.5
受托方应于合同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办公设备和
IT
设备打包价
元(大写:
)。
3.6
受托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向委托方支付托管保证金【20】万元整(大写:
贰拾万圆整)。协议关系终止时,委托方收取的保证金除用于抵扣协议约定应由受托方承
担的费用和责任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受托方,如有不足部分受托方应向委托方进一步补
偿。
3.7
托管费及保证金由受托方足额支付至下列账户:
账户户名:
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账
号:
若该付款账户信息有所变更,委托方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受托方,委托方收款后即向
受托方出具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
第四条第四条托管业务范围托管业务范围
4.1
受托方应当按照委托方要求,确保**资产销售委托方指定产品。
4.2
如托管期限内,**资产销售非委托方指定的产品,则委托方有权取消受托方托管
5
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委托方的损失,则委托方还有权要求受托方继续赔偿。
4.3*资产对外销售价格必须遵守委托方零售门店销售价格的规定。
第五条第五条人员安排人员安排
5.1
受托方负责根据委托方编制的*资产现有人员清单确认托管期限内需要留任的人
员清单(详见《附件二:资产交接时留任人员清单》),并负责在托管期限内对留任人员
的劳动人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受托方名义与留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等。对于受托方认
为不需要留任的人员,由委托方负责处理。办理托管交接时,委托方与受托方还应签字确
认受托方选择留任的*资产人员名单。
5.2
若委托方人员被受托方留任后发生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受托方按照法律规定应支
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属于员工在委托方工作年限计算的部分由委托方补偿给受托方。
5.3
托管期限内,受托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以受托方名义招聘新员工并与新员工签
订劳动合同,派驻*资产工作。托管期限届满时,受托方应安置其招聘的员工;若因此发
生任何争议,由受托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有需要,委托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第六条第六条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委托方应在受托方付清全部保证金后按照本协议约定将托管资产交付乙方管理。
6.2
受托方在托管经营活动中如需委托方配合的,委托方应当积极予以配合。
6.3
委托方托管期限内不承担托管资产的亏损。
第七条第七条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受托方负责在托管期限内完成委托方制定的*资产业绩指标,进一步提升**资产
的管理水平。
7.2
托管期限内,受托方应确保托管资产保值增值及始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并对其托管行为和托管结果负责,确保其经营管理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委托方对*资
产的业绩要求。
7.3
受托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向委托方无条件足额支付托管费。
7.4
托管期限内,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或认可,受托方不得转租、转让、转委托*资
产,且不得让与、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声称让与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权益、
责任或义务。
7.5
乙方应当在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托管资产的运营情况说明,说明内容至少
包括*资产上月的财务报表、资产变动情况说明(含资产的增加或减少情况);委托方有
权不定期对*资产的运营状况进行审计,受托方应当积极予以配合。
7.6
托管期限内,受托方有权享有托管资产所产生的经营收益,并承担托管资产的亏
损(若有)。
6
第八条第八条资产交接资产交接
8.1
托管资产的交接:
受托方向委托方付清托管保证金后,委托方应在【7】日内配合受托方完成对托管资产
有关经营资料和业务的接管,向受托方交接基本经营资质文件、人员清单等资料。
8.2
双方进行托管资产交接时应签订书面《资产交接确认书》。
第九条第九条托管资产的归属托管资产的归属
9.1
托管资产归属于委托方,托管结束,受托方将托管资产原物返还,如有损失、损
害照价赔偿。如果受托方将资产出售,包括但不限于展品展样等,出售所得归委托方所有。
9.2
受托方支付办公设备和
IT
设备买断费用后,办公设备和
IT
设备归受托方所有。
第十条第十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0.1
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但须以书面补充协议
方式进行。
10.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要求解除本协议。
10.3
如果受托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七条等的约定,给委托方和/或*资产造成经
济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不予退还受托方已缴纳的保证金,并且受托方还应对
委托方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委托方要求解除本协议时,受托方除应按照《附件
一:资产交接确认书》清单返还(向委托方或其指定方移交)被托管资产外,还应由双方
共同指定审计评估机构或委托方财务部对托管资产返还时的情况进行审计评估。托管资产
返还时价值低于交割时价值的,差额部分由受托方负责补足;托管资产返还时价值高于交
割时价值的,差额部分由委托方支付相应对价。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保密保密
11.1
除非按照对其适用的法律及有关政府部门、法院、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构的要求
予以披露之外,本协议任何一方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都不得向协议以外任何一方(各自的
专业顾问除外)披露因签订、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有关受托方、委托方及*资产的商业秘
密,以及本协议的谈判过程等不便于协议以外任何一方知悉的信息。否则,违反保密义务
的一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12.1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其所承担的义务,均
构成该方对本协议的违反。违约方除应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还应赔偿守约方因
7
该违约而产生的或者遭受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
费、差旅费)和责任。各方均有违约的,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2.2
如果受托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按期支付保证金、托管费、和其他应付款项的,
每逾期一日应向委托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上述任何一项逾期【15】日
以上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2.3
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救济是累积的,不排斥法律上规定的其他权利或救济。
12.4
一方对违约方违约行为的弃权以书面形式作出方为有效。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
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不构成弃权;部分行使权利或救济亦不阻碍其行使其他
权利或救济。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
13.1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对其后果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海啸、雷电、火灾、战争、敌对行为、恐怖事件、罢工、
骚乱、暴动,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3.2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延迟履行,或无法全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
不构成违约,但该方应在知悉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后,应立即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其遭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文件。
13.3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一项公正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
一切合理的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降至最小。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4.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
律。
14.2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协议签订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其他其他
15.1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
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各方各执贰份,各份之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附件:
1、《资产交接确认书》
2、《资产交接时留任人员清单》
3、《合作细则》
(以下无正文)
8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有限公司《托管协议》之签署页)
甲方(委托方):上海甲方(委托方):上海******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受托方):上海乙方(受托方):上海******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篇2:资产重组实施方案
资产重组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资产重组,实施方案
资产重组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资产重组实施方案根据一届二次董事会通过的《集团内部整合重组方案》要求,为更好推进集团发展,特对集团资产重组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重组目的:以理顺产权关系为目标,梳理原大祥集团、商资公司及原各区属商业公司的股权关系,建立起以区国资委作为出资人独资控股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再以独资、控股、参股的形式建立子
资产重组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资产重组实施方案
根据一届二次董事会通过的《集团内部整合重组方案》要求,为更好推进集团发展,特对集团资产重组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重组目的:
以理顺产权关系为目标,梳理原大祥集团、商资公司及原各区属商业公司的股权关系,建立起以区国资委作为出资人独资控股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再以独资、控股、参股的形式建立子公司,形成以股权为纽带,以资产为依托,以管控为基础,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重组范围:
(1)*****。
(2)****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3)**板块、**板块、**板块、**板块等企业。
(4)**板块等企业。
三、重组方法(流程):
1、股权及资产关系梳理。即对进入重组范围的各企业以工商登记列明的股权(投资)关系,财务反映债权债务关系、企业拥有房屋产权或使用权关系,企业其他固定资产构成等内容进行梳理。
2、变更出资人和资产划转。即在梳理工作的基础上,对进入集团资产一体化的单位,在上报区国资委批准后,分别以吸收合并和变更出资人的方式重新确定企业的投资主体,并进行资产划转,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以资产为纽带的集团组织架构。
3、梳理与清理遗留问题。全面梳理原商资公司非持续经营企业,对经梳理后具备关停并转的,通过履行必要的手续关停并转。对一时尚不能关停并转的,制作一企一户资料,待条件或政策条件具备时处置。
四、重组内容及时间:
(一)对集团本部资产的重组:
负责人**。配合部门:财务管理部。(时间:9月底完成)
具体工作内容:
1、为更好的运用“***”品牌进行商业拓展,拟将集体企业***食品厂的股权由国资委授权给集团经营,使得由该厂持有***公司的股权由集团控制和管理。
2、由于***商店拆迁,由其与集团合资设立的**食品公司面临经营困难,拟上报国资委对该公司进行清算注销。
(二)商资公司重组;
负责人**,配合人**。配合部门:财务管理部。(时间:6月底完成)
具体工作内容:
1、转换股权投资人
经工商查证,原商资公司对外投资企业共有9户,其中:
(1)控股的**公司和参股的**公司等5家企业股权投资关系清晰,运作正常,上报国资委批准后,将其出资人转换为集团。
(2)投资***,实际投资为70万元。但目前商资公司账面记账120万元,经查增加的50万元为后来清理***而形成的,未作工商股权增资变更。现拟将50万元作其他财务处理,其70万元股权投资关系清晰,上报国资委批准后,将其出资人转换为集团。
(3)投资***15万元,属财务过账的代投资行为。拟先将其投资权益转为集团,再通过其它方式转让给真正的股东——上海**集团公司,但当前应主动与其联系并统一处理意见。
(4)投资***公司1300万元,投资***公司26万元,均属工商股东登记有名,但无财务实际出资记录。为此拟将***公司1300万元投资的调查情况报告国资委,请国资委协调并定夺。对投资***营销策划有限公司26万元,因其企业现状为执照吊销而未注销,为此应主动与工商部门沟通协商一个方案,再上报处理意见。
2、对拥有房产进行过户
经了解原**公司目前涉及房产过户有二处;一处是1.6万㎡原***公司转户的房产。第二处是由原**公司转户而来的约1万㎡房产。现拟将1.6万㎡原**公司转户的房产,通过报告国资委出面协调,一次性过户到集团。而原本属**公司约0.6万㎡的房产,应尽快与**公司协商,达成处理方案。
3、对现账面固定资产过户:
对**现账面固定资产,在吸收合并工作完成后,上报国资委批准后,将其一并转入集团。
4、**公司的取向:
若**公司能顺利的完成股权转换和房产转户事宜,则集团以吸收合并的方式接纳原商资公司全部资产,完成合并后即注销商资公司。若商资公司不能顺利的完成股权转换和房产转户,则调整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
(三)对原区属公司的重组:
负责人**,配合人**。配合部门,财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投资发展部。(时间:6月底完成)
具体工作内容:
1、调整原***公司出资人。通过报经区国资委批准后,一次性将上述*家区属公司出资人变更为集团,同时将其调整为由集团出资的全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
2、在股权变更前通过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对以上4家区属公司经清产核资审计锁定的账面不实不良资产1,873.75万元与审计锁定的账面不实负债3,222.14万元进行处理,还原这些公司真实的资产情况。
3、**公司账面体现的由新亚集团通过**委贷的4万元;通过工行委贷的168万元;通过光大委贷的13.97万元;通过商投公司委贷的60万元,合计245.97万元。这些委贷均已经挂账呆滞,而且发生年限均已在十年以上,拟上报国资委批准后一次性核销,豁免集团作为股东的连带还款法律责任。
4、上述4家公司随着投资关系的改变,其所属各类网点(房产)管理权统一归集团。
(四)对**公司及商业板块单位的重组:
负责人**,配合人**。配合部门:财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投资发展部。(时间:7月底完成)
具体工作内容:
1、根据4家区级公司出资人的调整,将欣联公司及商业板块所属单位调整为集团控制的三级公司或参股单位,三级公司是:
序号
三级单位
投资单位
投资额
比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2、下列单位不进入集团:
(1)原**公司投资25万元的***,进入集团参股企业序列,集团占29.98%股权。
(2)原**投资6万元的**百货,进入集团参股企业序列,集团占20%股权。
(3)由**公司出资40万元与广州**公司出资10万元设立的**饭店,不纳入集团。
3、***由新亚集团通过交行委贷的13万元、通过**委贷的35万元、市财办通过商投委贷的40万元合计88万元委托贷款均已经挂账呆滞,而且发生年限均已在十五年以上,拟上报国资委批准后一次性核销,豁免集团作为实际控制人的连带还款法律责任。
(五)对副食品行业的重组:
负责人**,配合人**。配合部门:财务管理部。(时间:7月底完成)
本着“突出主业、剥离包袱、归并管理”的原则,对**行业29户企业(其中国有3户,集体26户;正常经营18户,非持续经营11户)进行重组。
1、变更**公司、**公司、上海**厂等3家国有企业的出资人。通过上报区国资委批准后,变更以上企业的出资人为集团,同时调整为由集团出资的全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
2、对于副食品行业26户集体企业,报经区国资委批准,由区国资委授权集团负责对其管理。
3、对***行业现已列入非持续经营的11户单位,进行人员、帐务、财产梳理分类,对可关闭的则关闭,尚一时不具备关闭条件的则采用税务强挂处理,强挂单位交由集团财务结算中心统一管理。
(六)对非持续经营企业梳理及其他企业的清理:
负责人***。由行政办公室、财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投资发展部抽调专人组成工作小组。(时间:12月底完成)
具体工作内容:
1、对营业执照已经吊销未注销的企业,进行人员、账务、财产、房屋权等梳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对能关闭的,履行必要手续予以关闭,对一时不能关闭的,在理顺产权关系的基础上,通过制作明细的一企一户资料,移交集团财务结算中心统一管理。
营业执照已经吊销未注销的企业列表如下:
序号
单位
原归口公司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2、***饭店,因其网点已动迁,企业进入整合清理范围。
3、对通过产权换债权的***公司,暂不纳入集团资产一体化范围,但对其不实不良资产进行梳理处置。
4、对相关企业历史问题进行清理。
(1)对**公司股权转让的处理,5月份进入实质操作程序。
(2)对***历史问题开始着手梳理,6月份提交一份含可行处理意见的基本情况报告。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集团资产重组工作顺利进行,经集团领导班子决定,成立集团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由***任组长,****副组长,***任组员组成。
工作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任组员组成。
工作小组的职责:按计划有效率地推进资产重组实施方案;对重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报告和对策建议;按照时间节点负责做好目标工作并通报阶段工作情况。
本次资产重组实施工作涉及集团重大股权变动和资产调整,根据国资委有关规定由财务总监范军进行监督。
上海*****有限公司
二***年五月五日
8
篇3:资产转让协议书
资产转让协议书 本文关键词:协议书,资产,转让
资产转让协议书 本文简介:根据《集团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新矿经营字[2016]162号文)的规定,集团公司需与各矿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并做为管理文件的补充,本合同与管理文件一并执行。合同范本见正文。本次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的单位24个,包括:孙村煤矿、良庄矿业、华丰矿、协庄矿、万祥矿业、翟镇矿、华恒矿业、盛泉矿业、华泰矿业
资产转让协议书 本文内容:
根据《集团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新矿经营字[2016]162号文)的规定,集团公司需与各矿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并做为管理文件的补充,本合同与管理文件一并执行。合同范本见正文。
本次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的单位24个,包括:孙村煤矿、良庄矿业、华丰矿、协庄矿、万祥矿业、翟镇矿、华恒矿业、盛泉矿业、华泰矿业、鄂庄矿、新巨龙、新阳能源、赵官矿、黑沟矿、水煤公司、金黄庄矿、长城一矿、长城二矿、长城三矿、长城五矿、长城六矿、伊新煤业、秦华矿、永新矿。各矿合同见附件。
建议:与各单位协议见以下文本。
资产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电
话:
受让方: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张若祥
住
所:山东新泰市新汶
电
话:0538-7872444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采煤机及大部件、液压支架两类甲方所有的设备资产分批次转让予乙方。
2、有关甲方所拥有的拟向乙方每批次转让的设备资产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该标的物明细清单及附件二该标的物的评估报告内。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
3、设备资产的转让价格按照(A、中介机构评估价值、B、资产账面净值)为基准进行确定,具体资产转让价格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设备资产转让价格明细表》为准。详见附件1。
4、乙方根据设备资产使用需求,提前通知甲方做好拟转让设备资产实物以及相关技术材料交接准备。甲方在收到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完成设备评估工作。
5、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甲方将附件1所列标的物交付乙方并根据本合同结算价格对乙方开具发票之日。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设备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6、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6.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6.2甲方保证交付的设备与资产评估时状态、质量完全相符,并承担设备资产的评估费用。
6.3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6.4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6.5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7.1
乙方妥善使用受让的资产,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
7.2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3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8、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应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与该协议中标的物相当的资产损失,以及与其相关的资金利息。
9、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10、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附件
:
附件一
转让设备资产明细表
附件二
转让设备资产评估报告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附件一
转让设备资产明细表
序号
资产在账
单位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资产号
设备号
单位
数量
设备状况
启用
日期
规定使
用年限
剩余使用
年限(月)
账面
原值(元)
月折旧
余值(元)
评估
价值(元)
评估时间
评估机构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