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 本文关键词:杭州市,申请表,验收,项目,科技
杭州市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 本文简介:杭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名称非金属软性材料剪切电动工具研制项目编号_____2003131B16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公章)杭州千岛湖丰凯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代码70426917-1项目执行期自2003年1月日至2004年12月31日企业法定代表人洪荷花电话64
杭州市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 本文内容:
杭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验
收
申
请
表
项目名称
非金属软性材料剪切电动
工具研制
项目编号
_____2003131B16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公章)
杭州千岛湖丰凯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代码
70426917-1
项目执行期
自
2003
年
1
月
日
至
2004
年
12
月31
日
企业法定代表人
洪荷花
电
话
64810970
通讯地址
杭州淳安县千岛湖镇鼓山工业园区
市民邮箱
邮政编码
311700
传
真64812719
填表日期
2005
年
11
月
15
日
杭州市科技局制
二○○二年六月
一、项目合同指标及完成情况
项目类别
3
1、重大项目
2、重点项目
3、
一般项目
资助方式
无偿资助
资助金额
8
万元
合同计划实现的年度经济指标
工业增加值
1600万元
产品销售收入
1600
万元
净
利
润
200
万元
缴税总额
100
万元
创
汇
万美元
合同计划实现的技术性能指标
本产品可以剪切5mm厚度以下各种皮革、橡胶、塑料、纺织品,特别是超厚布料、纸板等非金属软性材料;比传统手工操作提高工效3—5倍。额定电压:直流24V,额定电流:空载为0.6A,空载剪切频率560次/分钟;间歇工作方式运行,暂载率50%。具有设计结构新颖合理、轻巧灵活、安全高效、携带方便、应用范围广等特点。点。点。点
合同计划实现的
质量标准
1.企业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
2.项目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
企Q/HCFK01—2002
3.项目通过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
项目完成时达到的年度经济指标
工业增加值
1960万
万元
产品销售收入
1960万
万元
净
利
润
260万
万元
缴税总额
108.4万
万元
创
汇
万
美元
项目完成时达到技术性能指标
本产品可以剪切5mm厚度以下各种皮革、橡胶、塑料、纺织品,特别是超厚布料、纸板等非金属软性材料;比传统手工操作提高工效3—5倍。额定电压:直流24V,额定电流:空载为0.6A,空载剪切频率560次/分钟;间歇工作方式运行,暂载率50%。具有设计结构新颖合理、轻巧灵活、安全高效、携带方便、应用范围广等特点。
项目完成时达到的质量标准
1.企业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
2.项目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
Q/HCFK01—2002
3.项目通过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
二、经费筹集及使用情况
项目执行期内投资及资金来源
(万元)
总投资
自筹
银行贷款
政府拨款
其它
571
市科技局
其它拨款
580
8
1
项目执行
期内资金
支出情况
合
计
万元
项目产品开发及试制
96.5
万
万元
其中:购买仪器、设备
22.7
万
万元
购置生产设备
189.5
万
万元
贷款付息
万元
流动资金
112
万
万元
销售费用
22
万
万元
基
建
160
万
万元
其
他
万元
1.
项目试制工作总结
2.
经济分析报告
3.
生产条件报告
4.
企业标准
5.
执行标准备案登记证
6.
省级科技查新报告
7.
三项专利:
7.1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7.2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复印件
7.3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复印件
8.
用户使用报告
9.
产品介绍书
项
目
验
收
组
验
收
结
论
验收组成员签名*年*月*日
市
科
技
局
审
核
意
见
(盖章)*年*月*日
篇2:杭州市港口管理办法
杭州市港口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杭州市,港口,管理办法
杭州市港口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6号《杭州市港口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2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代市长张鸿铭2014年1月13日杭州市港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港口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港口资源,维护港口经营秩序,保障港口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杭州市港口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杭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276号
《杭州市港口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2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代市长
张鸿铭
2014年1月13日
杭州市港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港口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港口资源,维护港口经营秩序,保障港口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港的规划、建设、维护、经营以及相关行政管理活动。
第三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港口行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市港航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港口的日常行政管理。
发展改革、水利、规划、土地、环保、海事、公安、工商、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港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投入资金支持港口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五条
杭州港总体规划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规划、土地、水利、渔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征求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意见。杭州港总体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规定报请上级机关批准、公布。
杭州港重点港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按照《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报请上级机关批准后公布;其他港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按照《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报上级机关备案。
杭州港总体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六条
市、县(市)发展改革、土地、规划等部门在编制港口周边区域的相关规划时应当优先安排港口物流、仓储、临港工业等功能;涉及港口规划的,应当征求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条
港口岸线的开发利用遵循统一规划、有序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
港口岸线的使用应当符合港口规划;港口岸线资源应当优先用于港口规划作业区建设。
第八条
建设港口设施需要使用港口岸线,或者因工程建设等需要临时使用港口岸线建设港口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市港航管理机构提出许可申请。
第九条
申请使用港口岸线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填写使用港口岸线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使用港口岸线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使用港口岸线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证明文件;
(三)属危险货物码头、客运码头或者筒仓码头的,提交安全预评价报告;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申请临时使用港口岸线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填写临时使用港口岸线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港口岸线临时使用期限、范围、功能和建设临时港口设施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情况的说明;
(二)陆域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
(三)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拟建港口设施的地理位置图、航道位置图、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平面布置图;
(四)使用期满后恢复港口岸线原貌的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
市港航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使用港口岸线申请或者临时使用港口岸线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市港航管理机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港口岸线使用证书或者港口岸线临时使用证书。
第十二条
港口岸线的使用期限根据陆域土地使用权期限确定,但最长不超过50年。
港口岸线临时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港航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延续手续。港口岸线临时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十三条
港口岸线使用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法定代表人、住所变更的,应当自变更工商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市港航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港口岸线使用人应当按照批准的范围、功能使用港口岸线。改变港口岸线使用范围、功能的,应当重新申请港口岸线使用许可。
禁止从事可能影响港口岸线稳定或者毁坏港口岸线的活动。港口岸线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对其使用的港口岸线和港区内的坡岸进行日常维护。
临时使用港口岸线终止的,使用人应当按照申请时提交的恢复港口岸线原貌的实施方案,在3个月内恢复港口岸线原貌。
第十五条
已建成的港口作业区范围内不得建设与港口经营无关的建设项目。投资项目位于港区内的,发展改革部门在实施项目审批或者核准前,应当征求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属于实施备案管理投资项目的,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在备案后10日内,抄送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危险货物码头、客运码头、筒仓码头建成后,港口岸线使用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未经安全验收评价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
从事港口经营的,应当依法办理港口经营许可手续。
港口经营许可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在期限届满20日前向市港航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市港航管理机构应当在港口经营许可有效期限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八条
港口经营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法定代表人、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市港航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港口经营人的装卸工艺、安全管理责任人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5日内向市港航管理机构报告,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
港口经营人改造经许可经营的码头、堆场、仓库、储罐、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改造手续。
港口经营人不得使用正在进行改造的码头设施从事港口经营。码头设施改造期间,需要使用未改造部分设施从事港口经营的,港口经营人应当事前向市港航管理机构提交报告。市港航管理机构发现不符合港口经营许可条件的,应当责令其停止经营。
第二十条
港口经营人不得为未办理进出港手续的船舶提供装卸服务,不得超过船舶的核定载重线装载货物。
第二十一条
港口经营人应当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按照安全停泊的要求调度船舶,维持码头前沿停泊秩序。
第二十二条
港口经营人应当在核定的区域内按照设计荷载堆载货物,堆场、仓库等应当设置不同类型货物堆载限高标志,不得超限堆载。
第二十三条
港口作业区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实施封闭管理。港口范围内的码头、仓库、堆场、客运站、办公区、候工区等功能区域应当划分明确,并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线。
港口经营人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在作业场所设置灭火、防雷、视频监控等安全设施,并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四条
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港口作业操作规程实施吊装、船舶靠离泊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并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港口经营人应当对港区内加油站、生产用燃料油储存库、危险货物码头、客运码头、筒仓码头进行安全现状评价。两次安全现状评价间隔不得超过3年。
经安全现状评价发现安全隐患的,港口经营人应当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十六条
港口经营人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对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按照港口作业区域的经营规模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港口经营人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报市港航管理机构备案。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配备相应人员和装备,储备救急物资,并按照市港航管理机构的要求组织演练。
港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港口经营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如实向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港航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七条
市港航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港口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责令港口经营人采取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交通、海事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港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市港航管理机构可以对港口经营人实施诚信评价管理制度,建立港口经营人诚信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港口经营人诚信评价信息。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港口岸线使用人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市港航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从事影响港口岸线稳定或者毁坏港口岸线活动,未按照规定进行港口岸线日常维护,或者未按照规定完成港口岸线恢复的,由市港航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港口经营人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由市港航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十八条规定,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向市港航管理机构报告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二十条规定,为未办理进出港手续的船舶提供装卸服务,或者超过船舶核定载重线装载货物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按照安全停泊的要求调度船舶,维持码头前沿泊秩序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二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设置货物堆载限高标志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超过设计荷载堆载货物或者超出核定的区域堆放货物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未对港口作业区实施封闭管理或者未按照规定设置灭火、防雷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安全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按照港口作业操作规程实施吊装、船舶靠离泊作业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实施船舶靠离泊作业未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对港口设施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九)违反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组织港口应急预案演练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港航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1991年12月2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公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5件政府规章修改60件政府规章个别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4年9月2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7号公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内河航道管理办法〉等18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2年5月1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公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征管暂行规定〉等23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的《杭州港专用码头管理办法》同时废止。1995年3月13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发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5件政府规章修改60件政府规章个别条款的决定》修正的《杭州市港区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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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杭州市陈经纶体育学校申报浙江省一级重点职业学校
杭州市陈经纶体育学校申报浙江省一级重点职业学校 本文关键词:杭州市,浙江省,职业学校,申报,重点
杭州市陈经纶体育学校申报浙江省一级重点职业学校 本文简介:杭州市陈经纶体育学校申报浙江省一级重点职业学校自查自评报告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等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试行)〉的通知》(浙教督[2011]107号)文件精神,结合《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新一轮浙江省等级中等职业学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杭教督[2011]8号)要求,在杭州市教育局和杭州市体育局
杭州市陈经纶体育学校申报浙江省一级重点职业学校 本文内容:
杭州市陈经纶体育学校申报浙江省一级重点职业学校
自查自评报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等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试行)〉的通知》(浙教督[2011]107号)文件精神,结合《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新一轮浙江省等级中等职业学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杭教督[2011]8号)要求,在杭州市教育局和杭州市体育局的部署和直接领导下,依照“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学校领导召开了校长办公会和校务会,与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文件和各项评估指标,力求吃透、吃实,并专门成立了等级评估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标准进行自查自评,我们认为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已符合省一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认定标准,现呈上认定浙江省一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评报告,请予审定。
一、学校沿革与概况
杭州市陈经纶体育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是改革开放后杭州市第一所内外合资兴建的综合性体育运动学校,学校的前身是杭州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创建于1956年,是当时我省五所重点体校之一。1960年被国家体委列为全国十所重点业余体校。94年开始中专招生,学校以“为国家培养和输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和合格的中等体育专业人才”为宗旨,以科学管理为龙头,以科学选材、科学训练为核心,以勇于创新、锐意改革为关键,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基础,以胸怀祖国、放眼世界为动力,倡导“奋发向上,勇于进取”的精神,使学校各项工作高效、快速、健康地发展。虽然建立中专学校迟于我省其他兄弟学校,但我们决心后来居上,创先争优,短短几年学校面貌发生根本的变化,知名度大大提高。1996年学校提前通过中专合格评估,1999年4月在全省普通中专学校教学管理评估中获得优秀(96.06分),1999年9月在中专办学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等级(96.9分),并被评为省一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1年3月提前被批准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3年又通过了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复评认定。学校自1999年以来,先后被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国家排球高水平后备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游泳二线队伍、国家举重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中国羽毛球协会羽毛球学校、国家篮球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国家田径跳远、三级跳远项目(2009—2012年度)奥林匹克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2008年被浙江省命名为浙江省第二批非奥项目技巧训练基地等称号。为国家培养出大量优秀体育人才,向上级高水平运动队和大专院校输送包括蝉联奥运会跳马冠军的楼云、2004年雅典奥运会游泳冠军罗雪娟,以及陈招娣、叶钊颖、杨雨、陈桦、吴鹏、孙杨、叶诗文、陈波等名将在内的上千名优秀运动员,其中奥运冠军3人次,世界冠军73人次,亚洲冠军72人次,14次打破世界记录,19次打破亚洲记录。
学校还向省和国家输送了一批优秀教练:游泳教练张亚东、何新中分别成为国家游泳队总教练和骨干教练;陆善真教练成为国家体操队副总教练女队主教练,为我国体育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2008年,学校培养、输送的运动员共有六人参加北京奥运会,其中杨雨、汤景之获得女子4×200米自由泳接力银牌并破世界纪录,吴鹏获得男子200米蝶泳第四名,盛江获得男子古典式摔跤60公斤级第五名,边洪敏获得男子排球第五名,孙杨获得男子1500米自由泳第八名。
学校中专教育一直努力摸索新的办学模式,2003年年初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同意我校与杭州师范学院试办“3+2”五年制职业教育。我们的培养目标是为国家培养具有较高文化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的体育教师、业余体育教练、体育管理干部、社会群体活动骨干及其他体育人才。由于与杭州师范学院合办的“3+2”五年制职业教育从2007年起停止招生,为进一步促进学校中专教育的办学,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与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合作办学,开办“3+2”五年制职业教育。目前学校共开设“3+2”运动训练专业、运动训练专业和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共3个专业。
学校1987年、1992年、1996年连续三届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全国业余体育训练先进集体,1996年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体育事业贡献奖”光荣称号,1997年被国家人事部、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2000年被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评为“全国青少年体育工作先进集体”,1993、1997、2001年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1993年起连续被评为“省业余训练先进集体”。1995年、2002年被评为“杭州市卫生先进单位”。学校在2000年、2002年被杭州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2006—2009年,被杭州市政府授予“竞技体育先进单位”。2011年被杭州市体育局党委授予“突出贡献单位”等。
吴维荣、倪莲花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一级奖章,吴维荣同志被评为省劳动模范。王惠玲、吴维荣、李忠、刘昌谷、娄红梅、王健6名教练荣获世界冠军启蒙奖。李忠、柏自悦分别被评为省市劳动模范,柏自悦、周建海、胡阔海分别被共青团杭州市委授予杭州市第六届、第十届、第十三届青年英才。娄红梅、吴霞君2002
年被授予杭州市“三八”红旗手称号。华丽萍、魏巍2011年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优秀文化课教师、优秀教练员称号。徐桐浩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国家体育事业贡献奖,李奇等18人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其他各类荣誉称号。学校有55人次荣获省市级表彰。
我校现有23个班级,在校生672名。全校有教职员工143人,专任教师、教练102人。专任教师、教练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学生的比例为1∶6.58。其中教师
40人,教练62人,取得本科学历以上为97人占95%。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占86.3%。高级职称的教师教练占30.4%,专业课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60.78%,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82.35%。
学校占地87712.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905平方米,学生人均校园面积为130.53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69.80平方米,校舍布局合理,为进一步营造校园文化,美化校园环境,近年来,学校投入资金进行了整治和改造,现在的校园里面是四季有鲜花,处处有绿化。学校是杭州市卫生先进单位及绿化模范单位。
学校的训练场地、教学用房、设施及校园整体环境在全国同类学校中堪称一流。学校有400M标准塑胶跑道田径场,田径塑胶风雨跑廊,配有18个训练场馆,训练场馆面积共计20101平方米。为满足学校文化教学和生活的需要,学校于2003年新建造了教学综合楼,近年来,又不断地对学校学生生活设施进行了改建,改建了学生宿舍、学校食堂,并完全按照“校安工程”要求实施。学校文化教学用房12175平方米,学生宿舍4743.68平方米,学校食堂1905平方米。为满足学生训练和教学的需要,学校新建了力量训练房,购买了大量的力量训练仪器设备。设置了学校医疗科,用于满足学生医疗的需要,共设医务、理疗、测试等部门,占地596.8平方米,各类设施仪器均根据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指标体系,结合中等职业学校医务室要求设置,达到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评估指标体系优秀等次。根据学校训练、教学和实训的需要,每年定期更新训练器材设施、教学实验设备和实训器材设施,学校现有18个项目专项训练场地和专项实训中心,有满足文化教学要求的物理、化学、生物课程实验室、有满足学生实训需要的力量训练房或健身房。
为促进学生的实训工作,学校着力开展了“实训基地”建设。运动训练专业根据运动项目特点和要求,建有18个“市队联办”点训练基地。余杭区少体校、萧山区少体校、杭州第六中学、杭州第四中学、浙江大学附属中学、萧山区朝晖初级中学、杭州市朝晖中学、建德市实验小学、桐庐县少体校、富阳市少体校、杭州市文龙巷小学、杭州市安吉路实验学校、临安市体育学校、萧山区高桥初级中学等18所学校“市队联办”基地,囊括了举重、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摔跤、柔道、游泳、拳击等学校全部18个运动项目;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建有杭州市射击中心高尔夫实训基地、金都网球实训基地等多所实训基地,学生在学习期间都要参加实训,并根据各专业进行对口实习;与杭州市体育发展集团下属3家单位建立了“杭州市陈经纶体育学校项目实训基地”,通过与杭州市体育发展集团的联合办学,设立了实训基地,同时依托市体育发展集团体育职业技能鉴定站对学生进行技能鉴定。
学校有1320.9
平方米的图书馆,含学生阅览室、教工资料室、电子阅览室。总藏书3.1万册。报刊种类141中,生均图书46册。
学校十分重视对现代教育技术的投入,从2009年开始学校通过争取财政支持、教育附加费和市体育局的专项经费支持,对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设施进行了大范围的改造,新接入光纤,建设高速校园局域网,建设全部文化课教室为多媒体教室,配备较高配置的多媒体设备,为每个教研组配备计算机办公设备,逐步实现教师人均一台计算机;改建学生机房,添置更新计算机设备,学校共有学生计算机148台,计算机配备率为4.5/台。建有教学开放室,配备高标准视频教学实验室一个,可以全程监控实验室课堂教学,学校还配有设备齐全的报告厅1个,学校教学训练仪器设备总价值共计1102.79万元。
二、指标达成情况
在省市政府及省市体育局的领导下,特别是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具体指导下,学校在教学、训练及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3年复评给学校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杭州市委、市政府和体育局领导继续关心学校的发展,为提升校园环境,市政府又拨了4636万元对学校的各项设施设备进行了改造和维修。新建了训练综合楼、百米风雨跑廊,对学生宿舍、食堂进行加固、装修。修缮了各训练场馆、新铺了田径场,对校园的路面进行了沥青改造,2009年开始,学校还对教练办公室、教师办公室进行了整体统一装修。使学校的硬件设施又上了一个台阶,为提高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提供了优越的硬件保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等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试行)》的通知”(浙教督[2011]
107号)要求,我们对照“浙江省等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试行)”,逐项进行自查,自查结果:27个评估指标条目中26个达标,1个基本达标。
三、办学主要成绩和经验
(一)特色鲜明,强化目标和管理,提高办学效益。
多年来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和体育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与竞技体育自身发展规律、遵循人才培养与不同才能发展规律、遵循生长发育与生物适应状态发展变化规律,进行科学教学与训练。学校以“为国家培养和输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运动后备人才和具有较高文化综合素质的各类体育人才”为宗旨,以青少年竞技体育为龙头,集3+2高职教育、中专、初中、小学、幼儿园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业余)为一体,学生在学校参加各项目训练的同时,接受文化课的学习,既完成了体育训练任务,也不耽误学业。通过各体育项目的训练,为国家培养输送了许多高水平体育人才;中专、大专等学历教育又为运动员的出路提供了保障;各种形式的培训,为杭州市全民健身提供了场所,同时服务于素质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以“创一流体校,成冠军摇篮”为目标,做到服务社会,开门办学,不断探索,不断改革,促进社会体育的普及与全民体育素质的提高。
学校办学不仅仅拘泥于体育后备人才的输送,而且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紧紧把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趋势和有利时机,立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输送,面向全国体育职业化发展,努力建设学校为体育后备人才的“摇篮”和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的“航母”,走多元化办学,特色办学之路,实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针对体育职业化人才培养,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理念,以专业技能和个体行为培养为抓手,注重学生职业素养培养和行为规范培养,促进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和水平提升;注重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正确多方面的支持,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创业能力。加强与社会企事业单位的合作,促进共赢。
我校实行校长负责下的三级负责制,校级领导6人:校长兼书记1人,副书记1人,副校长4人,平均年龄47.5岁,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年富力强的领导班子。学校对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任制。针对综合性体校项目多、难管理的特点,学校实行“总教练负责制”,由总教练全面负责队内的各项工作,在招生、聘任教练、训练经费的管理等方面严格把关,突出单项管理的特点,从而加强了训练管理的力度,增强了各队的凝聚力。近年来,学校领导为了更大程度发挥中层干部的骨干作用,在继续实施“公开竞聘制”的同时,实行“部门管理和监督机制”,各部门可以相互监督并提出建议。2009年学校有多名青年教工通过演讲、面试、考核及民主评议,走上了学校中层岗位,为学校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力量。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根据市有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文件,从2010年开始进行学校的绩效改革,对学校的教师聘任、奖惩措施、工资分配都进行了重新调整,使收入分配更加科学、客观和公正,也更好地调动了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
学校实行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各类人员制定了详实的职责,目标分解完整、合理,职责明确,定期考核,实行四级考核制度,使履行职责与考核、分配挂钩,把教练员考核与训练日记、计划、比赛成绩、论文等挂钩;从课程、班主任工作、备课、作业批改、学生质量、教学效果等方面考核教师的工作,奖优罚劣,拉开档次,使分配向业绩突出者倾斜,优化了队伍,提高了办学效率,使学校的管理体系更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
教学、训练管理规范,有明确的教师、教练工作规范和师德规范,有配套管理制度,并且执行严格,教师、教练师德考核和业务考核制度健全,要求明确,考核办法具体可行,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反馈及时,评价机制公正,教学、训练文件资料及教师、教练业务档案规范、齐全。
(二)深化教学训练改革,提高教学训练质量。
为了“发展思维,培养能力,提高素质”,我校在教学方法上大胆改革。各科教学中结合体校学生实际,“以学生为本”,多采用启发式与直观教学,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语文、政治等社会学科除了一般的讲授法以外,还带领学生走向社会实地参观访问,参加文学欣赏活动。特别是政治课的“小课堂、大社会”教改实践活动,利用“材料进课堂”、“时政演讲”、社会实践等形式,增加了政治课的信度、力度、效度,使政治课离学生更近,学生也更有兴趣。学生还利用暑假,做夏令营的小老师。近几年来,积极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手段,用直观、形象的手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精讲多练,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课堂效率,达到“轻负担、高质量”。特别是开设了电影鉴赏课、英文情景对话课、信息技术背景下数学应用研究课等。积极进行多种教学模式的改革,倡导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学生成绩明显提高,近三年3升4录取比例分别为88.2%、83.3%、92.6%;中专会考合格率分别为95.5%、94.1%、97.2%;三年来中考成绩优异,多门学科在同级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在2011年的中考中,七门学科中我校共获得四个第一名和三个第二名的好成绩,在全省体校中遥遥领先。
进一步改革考试办法和学生评价机制,倡导教师在教学中是组织者、引导者,以学生为主体,主张“生评教”,每学期定期对教师进行“生评教”调查,进一步提高了教师教学效益。
学校对在校就读的中专部学生,试行弹性学分制,在选送省运动队或参加集训比赛时,学校为其保留学籍,学籍保留期间,保留学生已取得的学分,在规定的年限中,修完中专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达到规定学分,即发放中专毕业证书。同时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的特长,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学校把学生在参加全国、省级体育比赛中获得的优异成绩,按不同的等级转化为学分,记入学生的总学分中。
训练中我们认真贯彻“选好苗子,着眼未来,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原则,采用因人、因时、因地制宜的教学方式。遵循教育与竞技体育自身发展规律、遵循人才培养与不同才能发展规律、遵循生长发育与生物适应状态发展变化规律,进行科学教学与训练。训练大纲达标率:2009年、2010年、2011年优秀、良好率分别为
48%、51%、53%;2009年、2010年、2011年合格率分别为45%、46%、46%。2009—2011年有182名学生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
近年来,学校办学体现体校特色,由于体校专业相对狭窄,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向上一级学校和输送专业人才,近三年共178人次毕业,其中共有144人考上各大专院校,毕业生初次升学就业率为96.63%,专业对口率达到82%。学校率先在全省开设“3+2”运动训练专业,取得成效,其中有90%以上“3+2”学生输送到高一级学校,2003—2007年与杭州师范大学进行了“3+2”的联合培养,2007年开始,学校又与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合作进行“3+2”的联合培养,取得了良好的知名度。2009年又新增了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开设高尔夫专业方向,率先在全省体校中开展体校的职业化新教育模式的探讨。学校在专业建设、课程设计、教学模式等诸多方面进行了改革,学校所做的工作也得到了同类学校的认可,新疆体校、长春体校等同类学校来校考察交流。“市队联办”成为学校人才培养的新亮点,到目前为止,学校已形成了“一条龙”形式的“3+2”培养模式、“市队联办”的运动训练输送模式和面向社会的休闲体育人才职业化培养模式。
(三)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注重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
学校注重教师的双师型培养,通过培训和实践,学校文化教师40人全部考出了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有6名教练员具有国家级裁判员资格,38名教练员具有国家一、二级裁判员资格。学校着眼于职业教育集团内部实训和各实训基地的指导。并与基地学校、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互派指导、学习和实践,以促进教师、教练员自身专业技能的提升。
2、注重教研培训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有关规定,每位教师教练都需要参加培训,学校制定教师教练继续教育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要求每位教师教练都需要参加所任学科、项目的继续教育培训。教师主要参加由杭州师范大学组织的网络培训和西湖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培训,每学年必须拿到48学分,同时还要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集中培训(五年不得少于120学时)。鼓励教师教练到兄弟学校进行听课,学校创造一定的机会给予教师教练互相交流,促进教师教练教学能力的提高。
3、加强校本教研
校本教研是学校根据教学实际,自身制订教师培养计划,每学年认真开展校本教研,并制定完整的计划和考核标准,校本教研是进行教学能力培养的有效方式。学校定期聘请专家到学校进行论文撰写、课件制作及案例分析等各类业务的讲座和培训,三年来,学校每位教师都参加了校本培训。近年来,随着学校多媒体设备的不断更新,教师充分运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教学,有95%以上的教师能熟练地使用计算机多媒体和网络资源,学校教学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4、教研成果显著
学校制订了多项规章制度,鼓励教师参与教科研和技能竞赛。每学年组织一次公开课评比和教学开放月活动,大家相互学习和竞赛。教师在教授学生之余,还积极进行教学探索,近三年来有超过20%的教师、教练在市级评比中获奖或教学论文在各种刊物上发表,有多篇论文被选送到市体育局参评并获奖。
(四)强化科学指导,实施科学选材
学校专门成立了招生选材测试小组。各项目确立了招生选材标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各项目教学训练大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杭州市陈经纶体育学校选材试行标准》。规定招生必须经过集训,集训期间需对招生对象进行身体素质、形态和机能的测试,招生小组成员与教练员一起把好招生选材关。为了提高教练员的训练水平,为国家培养出更多更好的体育苗子,我校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添置了许多科研仪器,并纳入杭州市体育科研中心(筹)统一管理,例如:血乳酸测试仪器、心血管测试仪器、血尿素测试仪器、血尿常规检测仪器、功率自行车、摄象机、微机、X光机等等,定期对学校学生进行了机能、形态的监控,特别对重点队员进行血色素、血乳酸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合理调整和科学地安排运动负荷,彻底改变了目测选材的传统做法,使运动员的训练水平得到了提高,在训练上,通过录像、摄像等现代电子技术,让运动员看清楚并理解各项目的基本技术动作、战术和训练手段。同时也清楚认识到自己的技术与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差距,对改进技术,提高运动水平起到很大作用。特别是人才库的建立,保证了跟踪测试、训练监控。竞技体育发展至今,科学选材、科学训练、科学管理己渐成一体,如何“从娃娃抓起”,建立一套适合基层体校的科学选材标准尤为重要,学校近年来,完成了关于游泳选材的国家级课题1项《游泳长距离项目专项训练监控系统的研究》。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德育工作常抓不懈
学校十分重视德育工作,机构完善,队伍健全。定时召开德育研讨会,结合学校的实际,建立和完善班主任及教练员负责制。德育工作内容丰富,经常组织适合学生特点的有意义的活动。
每年当新生进校后,团队就组织他们参观学校的荣誉室,宣讲名运动员成长史,使他们从中吸取“体校人精神”的营养,树立体校人的自豪感,增强“今日体校生,明日奥运星”的意识,以此激发学生刻苦训练、顽强拼搏、为国争光的精神。
学校注重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把德育教育贯穿于其中,使学生易于接受,乐于接受。根据德育工作“重基础,重建设,重实效”的工作要求,以紧抓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工作为重心,坚持责任感教育,督促他们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如:通过开展“学雷锋,树新风”的板报比赛和“雷锋精神是否过时”的辩论赛
、“节能环保小报比赛”
、“泪水与金牌演讲比赛”
、“青年志愿者”行动,军训活动、玉树地震教育活动、业余团校的学习活动、以及“十八岁成人宣誓”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学校举办了“卡拉OK比赛”
、“诗歌朗诵比赛”
、“普通话演讲”、“校歌比赛”、“英语歌曲、书写比赛”、“新年元旦文艺会演”、“球类比赛”等等,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增强了同学们的友谊,同时也提高了班集体的荣誉感和凝聚力。同时,学校还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校外活动,近三年,我校共有7名团员获得杭州市直机关团工委优秀团员、团干部称号,教练员团支部和中二(1)班团支部获得杭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团支部,使学校的德育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创业教育、健康教育、美育和职业指导,以“勤学苦练,团结奋进”为校训,教育学生“学会求知,学会做人,学会共处,学会负责,学会竞争”,使学生既有坚实的文化素质和运动水平,又有良好的政治道德素质及较强的综合职业能力,有能力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挑战,以提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在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近三年在校师生违法犯罪率为零。
学校着力营造绿化、净化、美化的校园人文环境。近几年学校提出要让草--木--墙都能说话。学校着力建设“文化长廊”,充分发挥宣传窗、黑板报、广播站的作用,及时报道学校的新人、新事、新面貌,关注我校培养的学生在各类大赛中的佳绩。在学校校门口宣传橱窗展示了我校一些优秀运动员与国家领导人的合影和获奖图片,在新教学综合大楼里还布置着学校办学以来培养的世界冠军、亚洲冠军的照片和简介,用优秀运动员的成长经历教育学生努力学习和训练,为国家体育事业做出贡献。放置了《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字牌,“勤学苦练、团结奋进”的校训和“今日体校生、明天奥运星”的誓言随时随地地激励学生自强不息。在整个校园内形成“争先进、创文明”的积极向上的氛围。
我校是一所寄宿制学校,在对学生日常管理中,建立、健全了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有《文明班级评比条例》、《文明寝室评比条例》、《学生宿舍公共财产个人管理责任条例》、《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核条例》等,每天对寝室、教室,卫生、内务、财产、行为规范进行检查、评定,每月评出“文明班级”、“文明寝室”并授予流动红旗以资鼓励。在整个校园内形成“争先进、创文明”的积极向上的氛围。
(六)
校园建设
学校作为杭州市体育局直属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学校基本建设、大型设施设备添置全部纳入年度市财政预算。年生均公用经费,高于普通高中生均经费的1.5倍以上,并逐年增加。每年还根据学校实际,由市教育局拨款教育附加费30-60万元不等。学校已形成预算、自筹及专项等多渠道的经费筹措机制。对于全国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经费、各项目单项建设经费、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奖励经费及其他配套资金均落实到位,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统筹使用。
为提升校园环境,在市政府的重视下,对学校的各项设施设备进行了改造和维修。新建了教学大楼、训练综合楼、百米风雨跑廊,对学生宿舍、食堂进行加固、装修。修缮了各训练场馆、新铺了田径场,对校园的路面进行了沥青改造,2009年开始,学校还对教练办公室、教师办公室进行了整体统一装修,对场馆周边的绿地进行了改造,新种了多种树木,学校成为了名副其实的花园学校。
学校安全机构健全,领导和各部门责任明确。校园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优美并建立了人防、技防和物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消防防控体系。治安、消防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正常开展,并有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来保障执行。给师生适时开展法制道德教育,安全常识教育和校园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演练,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校内交通设施和标识完备,运送师生的交通工具安全可靠,无交通安全事故发生。食堂食品采购管放,员工体检,卫生清扫消毒等卫生防疫制度健全落实,供排水、供变电等设施完备,校内外无污染源,师生的健康和安全得到保证。
实践证明了具有高效的管理必能办出特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2006届毕业生杨洋和钱明星2位同学考入杭州师范大学,于2009年10月代表杭师大在全国健美操联赛分别荣获普及组集体轻器械第一名和普及组女子明星第一名;2007届毕业生韩敏同学考入杭州师范大学,于2009年8月代表杭师大在浙江省第四届大学生网球锦标赛荣获男子乙组单打冠军;2007届毕业生孙杭萍同学考入杭州师范大学,于2009年7月代表杭师大在2009年全国大学生武术锦标赛荣获女子乙组南拳第一名;2007届毕业生朱琳茜同学考入杭州师范大学,于2009年10月代表杭师大在全国健美操联赛荣获普及组集体轻器械第一名;2007届毕业生胡成伟同学考入杭州师范大学,于2009年10月代表杭师大在浙江省大学生健美操锦标赛荣获风采赛男子单人操第一名。近三年,我校培养的体育后备人才在全国、全省的一系列比赛中荣获大奖。游泳名将杨雨,2009年在意大利举行的游泳世界锦标赛上,获女子4×200米自由泳接力赛第一名。游泳名将孙杨2009年在意大利举行的游泳世界锦标赛上,获1500米自由泳第三名;2009年在香港举行的东亚运动会上,获200米、400米自由泳第一名,男子4×200米自由泳接力赛第二名;2009年在佛山举行的亚洲游泳锦标赛上,获1500米、400米、男子4×200米自由泳接力赛第一名;2010年在广州举行的亚运会上,获1500米自由泳、男子4×200米自由泳接力赛第一名,200米、400米第二名;2011年在上海举行的游泳世界锦标赛上,获800米自由泳、1500米自由泳第一名,400米自由泳第二名,男子4×200米自由泳接力赛第三名。游泳名将吴鹏,2009年在香港举行的东亚运动会上,获200米蝶泳第二名,2009年在佛山举行的亚洲游泳锦标赛上,获200米蝶泳第一名。游泳名将叶诗雯,2010年在广州举行的亚运会上,获200米、400米混合泳第一名,2011年在上海举行的游泳世界锦标赛上,获200米混合泳第一名。游泳名将邵依雯,2010年在广州举行的亚运会上,获400米自由泳第一名,800米自由泳第二名。排球运动员边洪敏,2009年在香港举行的东亚运动会上,获男子排球比赛第一名。羽毛球运动员周卉,2009年在香港举行的东亚运动会上,获女子羽毛球团体第一名,羽毛球运动员黄宇翔,2010年在吉隆波举行的亚洲羽毛球青年锦标赛上,获男子羽毛球团体、单打第一名;2010年在新加坡举行的羽毛球世界青年奥运会上,获团体第一名;2011年在印度举行的亚洲羽毛球青年锦标赛上,获男子羽毛球团体第一名。2009—2011年,我校运动员在参加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和省青少年锦标赛,共获得金牌426枚,银牌273枚、铜牌203枚,其中11个运动队获体育道德风尚奖。2009年11届全运会上,共获得3金9银14铜的好成绩。2011年在南昌举行的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中,学校游泳、体操、排球、田径、举重、摔跤、柔道、武术、散打、跆拳道、羽毛球、蹦技等运动队,经过奋力拼搏,一举获得城运会11枚金牌,6枚银牌,8枚铜牌。占杭州金牌总数的61%,总奖牌数的51%。为杭州市勇夺城运会总奖牌数第三这一历史性成绩突破,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刚刚结束的上海游泳世锦赛上,中国游泳队一共拿下5金、2银、7铜,这其中我校输送的运动员孙杨、叶诗文、吴鹏贡献了3金1银2铜。在刚刚结束的第十四届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上,我校运动员大放异彩:孙杨、叶诗雯、邵依雯在比赛中摘取3金1银2铜,同时孙杨打破男子1500米自由泳世界纪录。我校输送的运动员,有6名在国家一线集训队集训,备战2012年奥运会。
四、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主要问题
1.师资力量相对不足
随着学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多,现有的师资难以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目前,主要是由于国家对于体校办学的政策不明朗,教师编制缺编;学校临时社会聘用的教师有10余名,教育教学水平参差不齐,稳定性不够。
2.体育学校的教育经费投入不明确
由于财政拨款是以打包的形式进行,体育学校的经费投入又主要在训练和比赛,对于教育经费使用不明确,同时对于体育学校的课程改革和教育科研的资金投入几乎为零,没有相应的政策支持。
3.课程改革有待进一步提高
当前,在体育学校“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课程理念还没有完全深入,还处在探索阶段,原因在于对于体育运动学校的定位不明确,基层领导更侧重于体育后备人才的输送,而非体育职业化发展。
(二)对策
1.制订新一轮体育发展规划,并将体育中专学历教育纳入市体育发展规划,对于教育经费进行一对一专项配套,教师配备根据学校规模而定。
2.建设一支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师资队伍,主要从教师的个人成长、师资定向培养和周期培养进行,制订相应的学校师资培养发展规划和制度,加大资金投入,派部分骨干教师到相应企业进行半年以上的挂职,组织教师到外地进修。
3.深入课程改革,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教理念,深入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加大校企结合力度,建立学校与相关企业沟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