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105固体废物处理管理规定 本文关键词:管理规定,固体废物
108 105固体废物处理管理规定 本文简介:计划中心三级文件固体废物处理管理规定发放编号:Q/RSAG108105-2007版本号/修改码:A/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办法规定了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方法。2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3名词解释固体废物
108 105固体废物处理管理规定 本文内容:
计划中心三级文件
固体废物处理管理规定
发放编号:
Q/RSAG
108
105-2007
版本号/修改码:
A/1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办法规定了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
名词解释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和危险废弃物三类。
可回收类一般指:纸箱、泡沫、废纸等可回收再次利用的物品;
不可回收一般指:笔芯、塑料袋、生活垃圾等;
危险废弃物一般指:墨盒、油布、日光灯管、电池等。
4固废处理机构与职责
4.1计划中心节约办是公司设立的专门处理固体废弃物的机构,其职责是:
a)负责在节约办废旧物资回收点分类设置废旧物资回收场所;
b)分别将采购中心、制造部机插工序所产生的可回收废弃物在其指定地点拆解分类存放,然后送至节约办回收点;
c)节约办负责找有废旧物资资质的厂家对可回收物资进行回收,与其签定回收协议,并确保回收厂家能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
d)按照公司与各废旧物资回收厂家的回收合同,厂家每天派专人负责在节约办回收点按合同要求将可回收废弃物运走并过磅计量,节约办派专人负责监督;节约办每月出具废旧物资处理报表,由节约办留存;
e)对于不可回收的如:废线路板条、废电池、废灯管、硒鼓、墨盒、废显像管等危险废弃物,节约办设专门地点进行存放,至一定数量时请青岛市环保局指定的厂家进行处理,并按环保局要求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告单》(五联单),我公司按处理协议支付一定的处理费用。
4.2各部门职责
a)制造部负责拆解在生产过程中的废旧物资(如:废纸箱、废泡沫、边带、方块、电阻腿、废料条、废托盘、废机壳等),并派专人分类送至节约办回收点;制造部波峰焊工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锡渣(无铅),每天由各线体班长送至制造部锡渣存放点,节约办每月负责找有资质厂家回收。
b)设备仪表部应设专门垃圾桶,将在设备维修过程产生乳化液、废机油、油手套、油棉纱、废灯管等废弃物定期交给供货厂家处理;产生的废金属类(如:废铁屑、废铝、废线)专门设置回收箱,每周一次送至节约办回收点;
c)采购中心负责每天回收制造部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化学物品(如:废酒精、稀释剂、助焊剂等)和容器,并交由供货厂家处理;
d)各部门设置垃圾桶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定期送至每层楼的垃圾回收点,物业人员将可回收废物每天送至节约办回收点;不可回收废物每天由物业公司垃圾车回收;
e)物业公司负责每天将产业园区包括楼内可回收垃圾箱内的废弃物送至节约办,不可回收物资由物业公司每天派垃圾车运走;
f)人资中心负责联系物业公司对园区、各楼层垃圾桶的更换和更新。
g)各部门送至节约办回收点的报废物资,统一由节约办人员开具《报废物资回收入库单》,由各部门和节约办分别留存。
h)各部门所产生的电池、墨盒等危险废物,统一送至节约办危险废物回收点处理,并填写《危险废物报废单》,一式两份,报废部门、节约办各执一份。
5固废处理管理要求
5.1制造部门应尽量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新工艺、新技术,减少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
5.2各部门按照规定要求合理处理易造成污染的物质。禁止乱倒,要分别放在回收桶内及时处理。严禁焚烧沥青、油毡、塑料、废油漆等。
5.3采购中心在采购原材料时,应充分考虑环境要求。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原材料。
6
相关记录
记录名称
记录编号
保管
期限
幅面
保管部门
《固体废弃物处理报表》
108
105-R01
3年
A4
计划中心
《报废物资回收入库单》
108
105-R02
3年
A5
计划中心
《危险废物转移报告单》
108
105-R03
3年
A5
计划中心
《危险废物报废单》
108
105-R04
3年
A4
计划中心
7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计划中心每年全面考核一次,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拟制:
审核:
批准:
固体废弃物处理报表
物资名称
数量(公斤)
处理方式
记录人/日期
备注
108
105-R01
(幅面A4)
报废物资回收入库单
交货部门*年*月*日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重量
存放位置
备注
收货人:
保管员:
交货人:
108
105-R02
(幅面A5)
危险废物转移报告单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申报登记号
废物运输单位
运输工具牌照号
道路运输证编号
废物接收单位
经营许可证编号
接收单位地址
废物编号、名称
废物数量(吨)
处理方式
中转贮存
利用
处理
处置
废物运输日期*年*月*日
产生单位经办人
运输单位经办人
接受单位经办人
108
105-R03
(幅面A5)
危险废物报废单
部门:*年*月*日
名称
单位(个/公斤)
数量
报废原因
备注
经办人
节约办
此表一式两份,废物产生部门、节约办各一份
108
105-R04
(幅面A4)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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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5页
篇2: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理办法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深圳市,废物,人民医院,办法,医疗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理办法 本文简介: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一、医院废物的分类1.医院废物分为医疗废物和生活废物。1)我院作为传染病医院,医院传染病病区、门诊诊疗区产生的所有废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理办法 本文内容: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
医院废物的分类
1.
医院废物分为医疗废物和生活废物。
1)我院作为传染病医院,医院传染病病区、门诊诊疗区产生的所有废物都属于医疗废物。
2)上述科室以外的其他科室办公区的废物为生活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
A:感染性废物
B:病理性废物
C:损伤性废物
D:药物性废物
E:化学性废物
二、医疗废物包装要求
(1)
生活废物用黑色包装袋,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利器盒,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包装袋。
(2)
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3)
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三、医疗废物收集要求
1.
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取出。
2.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闭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
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4.
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并设立专门登记本、有专人负责。
6.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和中文标识,中文标识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
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9.
医院污物的分类收集: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疗垃圾,红色袋装放射垃圾。
四、医疗废物登记要求
1.
科室必须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与废物处置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
科室废物处置工作人员与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
医疗废物暂存点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医疗废物转运要求
1.
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2.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院垃圾暂存处。
3.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使用垃圾收集箱以防止造成包装物或者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
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日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5.
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要求
(1)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日。
(2)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3)医疗废物暂存处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六、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流程
1.
医疗废物(黄袋)
2.
病人废物(黄袋)
3.
损伤性废物(利器盒)
4.
检验科、肝研所等实验室标本经高压消毒处理后按照医疗废物处理(黄袋)
5.
病理性废物(黄袋)
6.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交由
7.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贴标签(生产单位、
日期、类别)
科室污物端(置收集箱)
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暂存点
经办人签名等
(3/4)满
专用密闭车
建立医疗废物来源、种类、数量或重量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收集车
、交接时间、最终去向、经办人签名等登记
七、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2.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4.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5.易于清洁和消毒;
6.避免阳光直射;
7.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八、个人防护要求:
1.
运送医疗垃圾工作人员在收集、处理废物时要求穿隔离衣、戴帽子、口罩,穿长袖手套,穿胶鞋。
2.
物业公司对公司所属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九、人员培训
1.
物业公司及病区必须对新进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2.
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十、其他注意事项
1.
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2.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3.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所在科室、物业公司、防保科报告。
深圳市东湖医院
2005年10月18日
附:医疗废物分类
1.感染性医疗废物
指可能含有病原体(细菌、病毒、寄生虫、真菌)的废弃物,其浓度和数量足以对人致病,能引起感染性疾病传播的医疗废物。包括: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棉球、棉棒、引流条、纱布及其它敷料,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病号服等。
2)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废物和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污染的实验室废物等。
5)废弃的血清、血液。
2.病理性废物
1)
人体切除的物质和医学实验动物的器官、尸体等。
2)
手术及其它诊疗过程中切除的人体组织、脏器、残肢、胚胎。3)医学实验动物的器官、尸体等。
4)剩下的人体组织和病理蜡块
3.
损伤性废物
1)能够扎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锐利器物
2)所有针头、缝合针、皮头针、针灸针、一次性穿刺针等。
3)各类刀:如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
4)废弃的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培。
4.
药物性废弃物
1)过期、淘汰、变质或者污染的药品
2)废弃的一般药品,如抗感染药物、OTC类药物
3)废弃的或剩余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如致癌性药物(硫唑嘌呤、环磷酰胺等),可疑致癌药物如顺铂、阿酶素、苯巴比妥等。
4)免疫抑制剂。
5.
化学性废物
1)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2)医学影像水、实验室废弃的试剂、胶片冲洗液等.
3)废弃的消毒剂如醛类(甲醛、戊二醛)等。
4)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6.其它类
放射性废物:含有放射性物质污染的废物
如放射源、同位素检测试剂及混合物。
深圳市东湖医院
2005年10月18日
8
篇3:工商业废物处理协议
工商业废物处理协议 本文关键词:工商业,废物,协议
工商业废物处理协议 本文简介:工商业废物处理协议甲方:地址:乙方: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可随意排放、弃置或者转移。经洽谈,乙方作为获得《山东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专业机构,受甲方委托,负责处理甲方产生的危险废物。为确保
工商业废物处理协议 本文内容:
工商业废物处理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可随意排放、弃置或者转移。经洽谈,乙方作为获得《山东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专业机构,受甲方委托,负责处理甲方产生的危险废物。为确保双方合法利益,维护正常合作,特签订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协议义务:
1.1甲方生产过程中所产出的危险废物(4.1条所列)连同包装物全部交予乙方处理,协议期内不得将部分或全部废物自行处理或者交由第三方处理。
1.2除非双方约定废物采用散装方式进行收运,否则甲方应根据物质相容性的原理选择合适材质的废物包装物(即废物不与包装物发生化学反应),并确保包装物完好、结实并封口紧密,废物装载体积不得超过包装物最大容积的90%,以防止所盛装的废物泄露(渗漏)至包装物外污染环境。
1.3各种非散装废物应严格按不同品种分别包装,不可混入其它杂物,并贴上标签,以保障乙方处理方便及操作安全。标签上应注明:单位名称、废物名称(应与本协议所列名称一致)、包装时间等内容。
1.4甲方应将待处理的危险废物分类后集中摆放,并尽可能向乙方提供危险废物装车所需的提升机械(叉车等),以便于乙方装运。
1.5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危险废物不出现下列异常情况:
(1)品种未列入本协议(特别是含有爆炸性物质、放射性物质、多氯联苯等高危性物质);
(2)标识不规范或错误;
(3)包装破损或密封不严;
(4)两类及以上废物人为混合装入同一容器内,或者将废物与其它物品混合装入同一容器;
(5)污泥含水率>85%(或有游离水滴出);
(6)容器装危险废物超过容器容积的90%;
(7)其他违反危险废物包装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异常情况。
1.6
若甲方使用了乙方的容器或包装物,应按时返还或者按照乙方的要求返还。
1.7甲方要求将协议以外的废物交予乙方收运的,需经乙方技术确认后方可收运,否则乙方收运人员可当场拒绝。
2、乙方协议义务:
2.1乙方在协议的存续期间内,必须保证所持许可证、执照等相关证件合法有效。
2.2乙方应具备处理危险废物所需的条件和设施,保证各项处理条件和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处理危险废物的技术要求,并在运输和处置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
2.3乙方自备运输车辆、装卸人员,按双方商议的计划到甲方收取危险废物,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4乙方收运车辆以及司机与装卸员工,应在甲方厂区内文明作业,作业完毕后将其作业范围内清理干净,并遵守甲方的相关环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
2.52.3、2.4条只适用于乙方负责运输的情况。
3、危险废物的计量
3.1危险废物的计重应按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3.1.1在甲方厂区内或者附近过磅称重,由甲方提供计重工具或者支付相关费用。
3.1.2在乙方免费过磅称重。
3.2过磅时,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应严格区分不同种类的废物,分别称重。
3.3对于需要以浓度或含量来计价的有价废物,以双方收运时的现场取样的浓度或含量为准,该样应送至乙方或双方认可的机构进行检测。
4、危险废物种类、数量以及收费凭证及转接责任
4.1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以下废物:
序号
废物名称
废物编号
主要污染物
包装方式
数量单位
内部代码
1
酸碱废渣
HW17
------
袋装
千克
1702
2
废酸空容器
HW34
------
桶装
千克
3404
3
废油墨
HW12
------
桶装
千克
1201
4
废矿物油及油渣
HW08
------
桶装
千克
0801
5
含油废物
HW08
------
袋装
千克
0803
6
含溶剂废水
HW06
------
桶装
千克
0601
7
废乳化液
HW09
------
桶装
千克
0901
8
废电池
HW23
------
袋装
千克
2301
9
石棉废物
HW36
------
袋装
千克
3601
4.2甲、乙双方交接危险废物时,双方工作人员应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各栏目内容,并将不同种类的废物重量按照过磅的重量直接在转移联单上注明,作为双方核对废物种类、数量以及收费的凭证。
4.3若发生意外或者事故,废物由甲方交乙方签收之前,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废物由甲方交乙方签收之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由于甲方违反1.5条款规定而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
5、协议费用的结算
见本协议附件。但按照废物浓度或含量计价的,双方应随行就市(如根据相应的上海金属价格)进行调整。
6、协议的免责
6.1在协议存续期间内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或政府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之后三日内向对方书面告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
6.2在取得相关证明之后,本协议可以不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7、协议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和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若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协议双方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协议的违约责任
8.1协议双方中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并纠正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经济以及其他方面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其中,甲方违反1.1条款的规定时,若甲方为续约客户,则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一合同年度废物处理费总金额20%的违约金;若甲方为新签约客户,则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万元的违约金。
8.2协议甲方所交付的危险废物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由乙方就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危险废物重新提出报价单交于甲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
8.3若甲方故意隐瞒乙方收运人员,或者存在过失,造成乙方运输、处理危险废物时出现困难、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包括分析检测费、处理工艺研究费、危险废物处理费、事故处理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8.4协议双方中一方逾期支付处理费、运输费或收购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总额
1
‰支付滞纳金给协议另一方。
8.5在协议的存续期间内,甲方将其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连同包装物自行处理、挪作他用或转交第三方处理,乙方除依法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外,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9、协议其他事宜
9.1本协议的生效和有效期按下列方式:
(1)自环保审批同意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年*月*日止。
(2)经双方法人代表或者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双方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方可正式生效,有效期自2010年03
月
31
日到2013
年
03
月
31
日止。
9.2本协议终止后而新协议尚在磋商中,甲方应书面(需盖公章或业务章)知会乙方,乙方才可继续为甲方服务。若最终双方达成新的协议,则在此期间内发生的所有业务均按新协议执行;若双方未达成新的协议,则此期间内发生的所有业务均按本协议执行。
9.3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持两份,另一份交环保局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收运联系人:
收运联系人:
收运电话:
收运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