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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范本四篇汇编

日期:2021-01-22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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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范本四篇汇编 本文内容:

最新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范本四篇汇编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一)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近日公布。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重修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党员干部,体现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中央对党内两大法规采取“一揽子”修订的方式,分别确立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德法相依,相辅而行,将有助于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是《准则》中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风。把党员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摆在重要的位置,重点要做好“四个必须”。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些要求与总书记在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对家庭建设问题的生动论述中提出的。“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认识到自己的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带头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带动“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党员干部“四个必须”与总书记对家风建设“三个注重”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更好地诠释了党员干部修身齐家的重要性。

二是《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从近年查的案件来看,小官巨贪的案例很是普遍,“小官”身份与巨额贪污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小官大贪”贪腐行为多发生在群众身边,是近年来打击腐败的重点之一。

三是突出政治纪律,严惩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有它的特殊历史背景。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反腐大旗帜,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反腐无禁区,一批大“老虎”纷纷落马。其中,最为典型的要属山西。2014年是山西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系统性、塌方式”的严重腐败震惊全国。7名省级领导干部被立案调查,全年处分市厅级干部45人、县处级干部545人。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教训十分深刻。“对抗组织审查”的案例,也不鲜见。中央纪委监察部曾通报称,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所以在新版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解决党员对组织忠诚这个根本问题。对于违反组织纪律,也有教训。即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另外,中纪委通报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潘逸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送给他人财物等。新版条例突出了“非组织活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新问题,强调要忠诚于组织,要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从以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出中央修改《条例》,有它的原因和历史教训,并且从这些教训深刻的案件中,得出的新纪律约束与规定,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四是史上最严党纪。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国家治理需要依靠法律,党员管理则要强调纪律。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是分内之事,而由于角色身份特殊,还需遵守纪律和规矩,党纪严于国法,标准更高,要求也更高。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就难以体现,容易出现“没查都是好同志

,一查就成

阶下囚”的现象。此次修订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10月27日,镇党委专门组织国家干部全文学习两项法规,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全镇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颇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势,什么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近几个月,省纪委作出对少数领导干部党纪处分的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三)

根据县纪检监察机关统一部署和要求,县新港办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深刻认识中央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深刻认识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与时俱进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突破,是从严从实从细贯彻党章要求、严明纪律和规矩的具体体现。我谈谈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几点心得体会:

一、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

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当前全县上下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县纪委第一时间通知组织学习,作为单位“一把手”就要看得准、抓得早、抓得实,体现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做好执行表率。要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风气。

二、要认准内涵,做明白人,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

《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我们要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清楚的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理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要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带头树立“高线”,带头守住“底线”,展示“一把手”的政治业务素质,做到知行合一,打铁还需自身硬。迅速适应新规矩新要求,立足于早、立足于小、立足于细。抓好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红脸,切实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切实对单位负责做到把好关、守好门、种好田。《准则》和《条例》同时颁布,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既严又实的科学治党思维,反映了“三严三实”要求的精神内涵。

三、要明职责,落实责任,在临港经济建设上下功夫

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的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必须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一目了然的行为底线。坚决做到“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态度。要把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化为在临港经济建设上的动力,一方面在编制完成罗霍洲概念规划和核心区设计的情况下,大力推介罗霍洲利用开发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拉动作用,极积想办法让武汉新港团风港区罗霍洲洲滩集疏运安全通道项目工程落地。另一方面积极谋划洲滩总体规划开发,与武汉港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将罗霍洲整体托管与武汉港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或联合武汉港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建设罗霍洲港区,将罗霍洲港区做大做强。

只有真的把《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吃透,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才能做带头践行廉洁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的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才能更好带领全体新港干部职工为临港建设服务,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四)

近日,中共中央印修订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实践成果,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新的《准则》和《条例》的出台,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是把从严治党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的现实体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

感受一:树“高线”划“底线”,双管齐下扎紧管党治党的“笼子”

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也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以德治党。修订后的《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全文仅281字,通俗易懂、微言大义,将适用对象扩大到了全体党员,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公与私、腐与廉、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并且首次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对从政伦理道德作出规范。《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将旧版中的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纪律的重要性得到突出。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订还开列了“负面清单”,也就是说,以后哪些事不能干,会非常明确标示出来,非常具体。

《条例》重在立规,《准则》重在立德,立规惩恶,立德向善。王岐山书记说,全面从严治党,全体党员都要廉洁自律,这是新时期党执政条件下,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坚持在“道德”和“纪律”两个层面双管齐下、相辅相成,让道德自觉为纪律约束减少阻力,让执纪监督为道德涵养提供保障,二者各司其职而又辩证统一、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感受二:为党纪“加码”释放执纪更严的信号

面对媒体的解读,民众第一反应就是:“修订后的党纪更严了吗?”众所周知,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社会需求的多元化,治党、治国的能力渐显疲态,旧的《准则》和《条例》中不少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不少违纪案例反映出党纪滞后于反腐败形势,一些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出现了“没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

修订后《条例》的突出特点是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如党员收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能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组织推荐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从原来的“一年内”变成“一年半”,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果更严重了。

一方面,党纪从严重在抓早抓小,能治愈在纪律问题上打擦边球、钻空子的沉疴。这也在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筑牢防线、守住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另一方面,及早发现问题,对于某个干部做出党纪处分,并不是要将其一棍子打死,最本质的目在于治病救人,最根本的出发点在于对干部的爱护,也唯有抓早,更能彰显党纪的严厉、发挥党纪的效力。

感受三:“负面清单”折射出当前的新型腐败问题

新《条例》将旧《条例》的10类违纪行为分类方式,整合为六类: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明确列出每一类的“负面清单”,使《条例》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各类违纪行为的“负面清单”中补充了十八大以来新发现的问题,拉帮结派、搞老乡会、妄议中央等,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问题,要把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

这些“负面清单”也折射出当前的新型腐败问题。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等党的领导干部都曾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中纪委在对他们的调查结果中都明确指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所以,修订后的《纪律处分条例》新增一条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处分规定。

如在违反工作纪律

“负面清单”

新增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十八大以来,一些党委纪委负责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处分。新版条例对管党治党失职渎职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又如在违反生活纪律

“负面清单”中新增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中央多次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乎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这次修订条例,把享乐、奢靡等“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彰显了中央正风反腐的决心,传递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两项法规的出台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依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带头学好《准则》和《条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坚决不触碰党纪法规的“高压线”,自觉避开“负面清单”,推进正风反腐新高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政党。修订颁布《准则》《条例》,把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五)

作者:申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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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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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团风县纪委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理论学习,作为纪检系统的一名基层干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

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03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粗代庖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

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原来的旧准则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严重时,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这不仅会亡党也会亡国。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党员干部,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且也更加感觉到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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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教师观看鉴史问廉心得体会范本两篇

【篇一】

吏治不清,浊浊尘世;吏治一清,清平盛世。郦波教授的一句精辟总结,令人警醒与深思。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雷霆惩腐的大背景下,纪录片《鉴史问廉》跳出被地域、时间、空间局限的当下,以其独有的历史观和厚重感站在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高度,从历史的兴衰沉浮中挖掘中华廉政文化的优秀遗产,让人感到廉政富有的温度和情感、活力和魅力,从而增强人们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凝聚力。

鉴史,问廉。着重在于廉字,苏东坡在其《六事廉为本赋》中就有这样的文字:“事有六者,本归一焉,各以廉而为首,盖尚德以求全。”开篇宗义,便将“廉政官德”举为领导干部之首要问题。透过《鉴史问廉》,我们在历史的长河中说看到的“廉”,正是汉代小小洛阳令董宣“不畏强权冒死捍卫律法”的大无畏;是唐朝狄仁杰“断案如神、秉公执法”的清官能吏形象;是北宋李沆祠堂高悬的“旋马家声”告诫子孙莫恋奢侈生活;是明朝海瑞“推清丈、平赋税,屡平冤假错案”的青天美誉;是清代清天包拯“不持一砚归”、“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的品行和志向;是百姓对官员的期盼,对清官的一种信仰。

清官廉吏故事感人至深,古代如此,现代更如此,早在25年前,时任福州市委书记的习近平读了《人民呼唤焦裕禄》一文,深受感动,挥毫写下了“魂飞万里,盼归来,此水此山此地。百姓谁不爱好官?把泪焦桐成雨。生也沙丘,死也沙丘,父老生死系。暮雪朝霜,毋改英雄意气”“依然月明如昔,思君夜夜,肝胆长如洗。路漫漫其修远矣,两袖清风来去。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遂了平生意。绿我涓滴,会它千顷澄碧。”深深表达了习近平对焦裕禄这位“好官”的崇敬之情和他自己爱民为民、责任担当的坚定情怀。在成立党的新一代领导集体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考察时仍是谆谆告诫青年学子“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去做官”。心中装着人民,急百姓之所急、想百姓之所想,为民众谋福祉,当是这个时代领导干部的最强音。因为,我们党是最清廉的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

是的,廉则兴,贪则衰。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的核心就是八德,就是孝悌忠信礼义廉耻,这个八德就是我们中华传统文化的DNA,它渗透到每一个中华子女的骨髓里面去。兴衰之思、清官之念、清浊之辩、道德之择、文化之力、律令之矩、制度之重、千秋之评。从中我看到了他们身上共有的鲜明特征:忠于职守、报国为民、清正廉洁、惩恶扬善。心不廉则无所不取,心无防则无所不为。廉洁自律是一项长期的思想作风建设,绝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它的效力在于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种思想境界来提升,作为一种职业操守来要求,作为一种工作能力来培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不忘历史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以史为鉴,鉴往古今”,当深明

“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公则明,廉则威”的道理,当代的领导干部应该以历史上的清官为榜样,学习他们,超越他们,以清廉之身,取信于民,服务于民。

【篇二】

《鉴史问廉》第一集“兴衰之思”看后,引人深思,让人清醒。“廉则兴,贪则衰”是中华民族代代相传的治国之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是最好的老师,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独树一帜的灿烂文化,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的经验,其中包括升平之世社会发展进步的成功经验,也有衰乱之世社会动荡的深刻教训。

《鉴史问廉》这部纪录片是用情景再现和专家讲述相结合的手法把中国的兴衰史一览无遗的展现在国人面前。先从秦朝说起,秦始皇是第一个统一中国的封建帝王,秦朝的亡国是因为修长城、修驰道、建骊山,老百姓徭役太重,不堪重负。秦始皇还集全国之力,用百姓血汗修筑“阿房宫”,是中国历史上奢侈浪费的耻辱代表。秦始皇好大喜功,横征暴敛,弄得民怨沸腾,只传二世。

西晋王朝,从皇帝到大臣人人都在比阔斗富。在当时的西晋王朝,无论是石崇还是与他斗富的富豪,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官员”。后世的历史学家认为西晋王朝是中国历史上最腐败最拜金的政权之一。西晋文学家鲁褒在《钱神论》中辛辣的讥讽道,“钱之所在,危可使安,死可使活;钱之所去,贵可使贱,生可使杀。”西晋王朝迅速陷入整体性腐败和社会溃败之中还有另外的因素:政治上,它是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用人只看门第,看血统,而不看才能,把做正事干实事的这些人当作俗官,浊流,被社会看不起。经济上,它施行占田制。所谓占田制就是当的官越大,经济利益就越大。所以,这样一个王朝,它不可能长久。

唐太宗李世民是一位老百姓爱戴的明君,他对能臣廉吏爱戴有加,当一生清廉节俭的魏徵去世时,唐太宗感到十分悲痛和惋惜,他感慨的讲到:“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魏徵去世,我失掉了一面镜子。唐太宗以身作则,提倡节俭,严格要求朝中的贵族和大臣,同时制定了一套有效的监察制度来预防贪污,皇帝率先垂范,官吏安守本分,贪腐和滥用职权的现象没有了,一个伟大的时代出现在了中国的大地上,这个中国历史上空前的盛世,被后世的历史学家称为“贞观之治”。贞观之治是一个政治清明的时代,是一个国家安宁的时代,是一个和谐向上的时代,是一个贤臣辈出、国泰民安的盛世时代,也是一个让现代的中国人怀念的时代。

唐玄宗在位期间,任命一位不学无术,却精通音乐的李林普做宰相,把朝中大事交给李林普掌管,从此沉溺享乐不理朝政。在李林普的掌控下,正直有才能的大臣遭到排斥,小人得到重用。在腐败的全面侵蚀下,各级官吏贪污受贿成风,唐帝国逐渐消亡。

北宋初年,国家百废待兴。那么北宋王朝是如何选贤任能再创盛世繁华的呢?北宋的官员都是经过严格的科举考试进入朝廷的,朝廷对于官员的婚丧、宴饮、车马、服饰、有着严格的限制,对违反者严加制裁,终身不得为官,对于贪污受贿的则处于极刑。宋真宗即位后,任用端庄持重、勤政廉洁的李沆做宰相,旋马家声的故事就出在李沆身上。在皇帝和贤臣们的共同努力下,北宋进入了一个经济、文化、高度繁荣的时期,这是中国古代又一个盛世。但是,这个空前盛世的朝代是如何走向衰败的呢?宋徽宗,这是一位在书画方面造诣极高的皇帝,他是一位真正有才华的艺术家,尊信道教,当上皇帝后,他开始在开封建一个供自己修道的园林艮岳。奸臣蔡京是他的宰相,朱勔为修艮岳运送奇花异石,赢得了皇帝的欢心,很快从一个平民晋升为节度使。朱勔的快速晋升掀起了一股采办花石的狂潮,各地官员争先恐后向皇帝进献花石。宋徽宗这种追求享乐,追求奢华、不顾民生的做法最终导致了北宋的灭亡。

纵观历史,可以说,廉洁和腐败是决定国家兴衰的关键因素。目前,我们国家正处在大繁荣大发展的关键时期,不能任凭腐败现象蔓延。腐败是私有制的产物,是人类社会的毒瘤,社会要发展,就必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根除毒瘤。在社会主义中国,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有多高,权利有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脱不了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

篇3: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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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篇 本文简介: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2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全党同志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人民群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篇 本文内容: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2篇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全党同志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

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事业的胜利之本。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对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如习总书记所强调的三个“必然要求”所言,是我党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永远和人民群众同甘苦、共命运,强化坚持为人民服务信念的重要举措,意义深远。

一、群众路线教育是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点睛之笔

纵观十八大报告,“人民”二字出现了145

次,如果说十八大精神最大的特点就是“为人民”,那么,在笔者看来,十八大精神的精髓就是如何更好的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点睛之笔,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恰如其分的进一步整合起党和群众的力量,为实现中国梦增添了强大的助力。

二、群众路线教育是增强党的生命力的灵丹妙药

人民群众是党最坚强的后盾,没有群众的支持,任何政党想要领导好一个国家无异于痴人说梦。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缔造者,党是时代的引领者,取得群众的支持,全心全意做好人民公仆,党才能不断增强生命力,引领群众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党员干部要树立起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自身价值的唯一标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更是我党提高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的唯一途径。

三、群众路线教育是密切党群关系的刚性要求

一直以来,党和群众就是鱼水关系,“共产

党来自老百姓,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也要依靠人民,以前依靠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现在,更要依靠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能让党员学会和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心系于民,问计于民,更好地密切党群关系,提高工作水平。党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生存之本,更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资产和政治优势,脱离了人民群众,党的事业、民族复兴大业都将成为空谈。只有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党才能无往而不胜,伟大的中国梦才能早日实现。

目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全党深入展开。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我们党90多年光辉历史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深刻阐释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远意义,指明了开展这一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与目标要求。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一系列文件,我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刻意义、重要性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增强了自己积极参加活动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使全党同志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优良作风把人民紧紧凝聚在一起,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这样的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人民群众曾经用小米哺育延安革命根据地、用小车推出中国革命的胜利、用手印开启改革开放的进程,正是因为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我们的事业才赢得了人民的支持、参与和拥戴,才能够战胜世所罕见的风险考验,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习总书记的讲话,对我们如何扎扎实实搞好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活动中,我们要拿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勇气和决心,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查找差距、辨明方向;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做一次大扫除,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进行一次大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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