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管理制度》word版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保护,word
《保护管理制度》word版 本文简介:Q/CDT-HCSPC2060009-2008Q/CDT-HCSPC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CDT-HCSPC2060009-2008热控保护管理标准2008年3月25日发布2008年4月1日实施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热控保护管理标准0前言2热控保护管理标准31主题内容
《保护管理制度》word版 本文内容:
Q/CDT-HCSPC
206
0009-2008
Q/CDT-HCSPC
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CDT-HCSPC
206
0009-2008
热控保护管理标准
2008年
3月25日发布
2008年4
月
1日实施
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
目次
热控保护管理标准0
前言2
热控保护管理标准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3
2
引用标准3
3
总则3
4
术语3
5
热控保护分类4
6
热控保护管理职责分工4
7热控保护设置的原则7
8保护系统的传动试验规定如下:8
9热控保护强制、解除申请、许可、批准执行程序8
10热控保护定值修改执行程序10
11
热控逻辑修改执行程序10
12热控画面修改执行程序10
13
各申请单、审批单的管理规定11
14机组启动前热控应检查的保护项目及平时维护要求11
15
考核11
16
附录11
17.附则12
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控保护管理的内容、热控保护管理的执行程序、各级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各生产运行维护单位和部门。
标准起草单位:设备部热控专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刘永红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梁振武
本标准批准人:
雷震
本标准由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为2008年03月第二次修订。原“热控保护管理标准”
Q/HCSTP-207-2005
从2008年03月31日停止执行,并作废。本标准从2008年04月01日起实施。
热控保护管理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控保护管理内容、热控保护管理的管理流程、各级人员的工作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行维护部门。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火力发电厂热控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
DL/T
774-2004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热控技术监督制度》
《提高火电厂热控自动化系统可靠性十六项重点要求(初稿)》
《“两票”管理指南》
3
总则
3.1热控保护系统是机组安全运行的保证,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都应执行本管理标准。
3.2
任何工作人员都不得擅自更改热控保护装置的定值,不得任意在软件上强制或改动
保护硬接线使热控保护系统功能被旁路运行。对违反本管理标准,擅自更改或撤出热控保护造成事故或扩大事故者,将根据情况严肃处理。
3.3热控装置的保护定值、联锁功能,程序控制中软件、硬件、逻辑回路的修改,涉及保护、协调控制系统中的联锁保护,机组及设备的控制策略和软件均属本标准管理范畴。
4
术语
4.1
热控逻辑修改
4.1.1
热控逻辑设计的更改和控制策略的改变。
4.2
保护定值修改:
4.2.1
原设计热控保护定值与实际运行工况要求不符,需要修改定值。
4.2.2
设备异动后需作相应的热控保护定值修改。
4.2.3
由于设备缺陷需临时修改保护定值。
4.3
热控保护强制/解除:
4.3.1机组启动过程中,因热控保护系统原因,不能投入的保护,采用热控保护强制/解除单。
4.3.2机组启动过程中,在系统运行参数或工况未达到要求时,采用热控保护强制/解除单。
4.3.3
运行过程中,因运行方式需要退出某些保护时,采用热控保护强制/解除单。
4.3.4
运行过程中,因设备缺陷,机务、电气、热控各专业根据消缺工作安全措施要求,退出某些保护时,采用热控保护强制/解除单。
4.3.5
因各种试验要求,退出某些保护时,采用热控保护强制/解除单。
4.3.6
机组启动过程中和正常运行时由于实际运行工况改变或运行方式临时变更、保护及设备本身故障或消缺安措要求等,撤出相关的保护,采用热控保护强制/解除单。
5
热控保护分类
5.1
热控保护分重要保护和一般保护两类。
5.2
重要保护:指机组主设备的相关保护,涉及跳机、跳炉的保护为重要保护,具体内容详见附录:“热控一期重要保护清单”。
5.3
一般保护:指除重要保护以外的其它所有热控保护。
6
热控保护管理职责分工
6.1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职责
批准热控逻辑修改、保护定值修改、重要保护强制/解除审批单。
6.2
发电部职责
6.2.1
会审其它部门提出的热控逻辑修改、保护定值修改、强制/解除申请。
6.2.2
会审机组检修后保护联锁试验项目并参加机组联锁试验,确认检修后联锁试验结果。
6.2.3
根据运行方式需要,提出的热控逻辑修改、保护定值修改、保护强制/解除申请。
6.2.4
参加热控保护系统事故分析会,参与反措技术方案的制订。
6.2.5
根据机组运行方式需要,决定热控保护强制/解除范围。
6.2.6
负责建立所涉及设备热控逻辑修改、保护定值修改和热控保护强制/
解除等台帐;根据热控逻辑修改、保护定值修改和保护强制/解除申请单内容,并修改相关图纸资料及规程。
6.2.7建立保护试验记录台帐。
6.2.8
批准热控提出的一般保护强制/解除申请。
6.2.9负责建立主保护投入、退出记录台帐,辅机保护投入、退出记录台帐,主保护记录台帐,由值长负责填写,辅机保护记录台帐由机组长负责填写。运行交接班时值长、机组长进行学习并负责传达到该机组值班员。
6.3
设备部热控专业职责
6.3.1设备部热控专业负责全公司的热控保护管理。
6.3.2
监督及督促各生产部门执行本管理标准。
6.3.3负责编制和修订热控保护管理标准。
6.3.4负责组织建立全公司热控保护定值台帐,图纸等资料。
6.3.5负责根据机组检修的要求组织制定机组大、小修后的联锁保护试验项目,并负责联锁试验的实施。
6.3.6提出热控逻辑修改、保护强制/解除、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
6.3.7组织全公司热控保护系统事故分析会,制订反事故技术措施。
6.3.8根据试验或消缺需要,决定热控保护信号强制和解除范围。并提出热控保护信号强制/解除申请。
6.3.9负责组织实施所管辖设备热控逻辑修改、强制和保护定值修改工作。
6.3.10负责完善热控保护定值清册,并及时发布到生产管理模块中。
6.3.11建立保护系统动作和故障统计台帐,详细记录每次检修的原因、系统采取的措施和结果。
6.3.12组织建立全公司热控保护定值台帐、图纸等资料,建立保护试验操作卡和试验记录台帐。
6.4
发电部主任副主任职责
6.4.1
监督本部门人员实施本管理标准。
6.4.2
审核本部门提出的热控逻辑修改、保护定值修改、保护强制/解除申请。
6.4.3
负责督促本部门建立热控逻辑修改,保护定值修改,保护强制/解除台帐。
6.4.4
参加热控保护事故分析会,参与制订反措技术方案。
6.4.5
根据热控逻辑修改、保护定值修改及保护强制/解除完成单内容,安排修改相关图纸资料及规程。
6.5
设备部主任副主任职责
6.5.1
督促及监督各生产部门执行本管理标准
6.5.2
审核本部门提出的热控逻辑修改、保护定值修改、保护强制/解除申请。
6.5.3负责根据公司机组检修计划审核本部门管辖设备机组大、小修后的联锁保护试验项目。
6.5.4
根据试验或消缺需要,决定本部门管辖设备热控保护强制和热控解除范围。
6.5.5
参加所管辖设备热控保护系统事故分析会,参与反措技术方案的制订。
6.6
热控专业高级主管、主管职责
6.6.1监督本专业人员实施本管理标准。
6.6.2审核本专业提出的热控逻辑修改,保护强制/解除,保护定值修改申请。
6.6.3会审其它部门提出的热控逻辑修改,保护定值修改,保护强制/解除申请。
6.6.4组织实施热控逻辑修改,保护定值修改,保护强制/解除单的实施,并对执行内容的准确性负责。
6.6.5根据机组检修计划制定所管辖设备大、小修后的联锁保护试验项目,并组织实施保护联锁试验。
6.6.6组织本专业内热控保护事故分析会。参加公司组织的热控保护事故分析会,并参与制订本专业反措技术方案。
6.6.7负责建立本部门管辖设备的热控保护定值、逻辑变更、保护强制/解除台帐,热控保护定值计算书、图纸等资料。
6.6.8负责机组检修后的主机连锁试验和大连锁保护试验的组织工作。
6.6.9机组启动前督促班组把强制点及退出扫描点,主保护投入情况等资料交发电部。
6.7设备部汽机、锅炉、电气专业高级主管、主管职责
6.7.1监督本专业人员实施本管理标准。
6.7.2审核本专业提出的热控逻辑修改,保护强制/解除,保护定值修改申请。
6.7.3会审其它部门提出的热控逻辑修改,保护定值修改,保护强制/解除申请。
6.7.4负责建立本专业管辖设备的保护定值台帐,保护定值计算书、图纸等资料。
6.8
设备部热控专业班长职责
6.8.1根据设备实际工况提出所管辖设备热控逻辑修改、保护定值修改、热控保护强制/
解除申请。
6.8.2参加公司组织涉及所管辖设备的热控保护事故分析会,并参与制订本专业反措技术
方案。
6.8.3执行经审批过的热控保护强制/解除、逻辑变更、保护定值修改工作。
6.8.4参加所管辖设备主辅机联锁保护试验。
6.8.5机组启动前把强制点及退出扫描点,主保护投入情况等资料交发电部。
6.8.6在连锁保护试验完成后,7天内把保护试验操作卡和试验记录,上交热控主管一份。
6.8.7负责建立保护系统动作和故障统计台帐,详细记录每次检修的原因、系统采取的措施和结果书面资料上交热控高管。
6.9
发电部高级主管、主管职责
6.9.1
负责根据运行实际工况提出热控逻辑修改,保护定值修改,根据运行情况提出保护强制/解除申请。
6.9.2
会审其它部门提出的热控逻辑修改,保护定值修改,保护强制/解除申请。
6.9.3
参加公司组织的热控保护系统事故分析会,及反措技术方案的制订。
6.9.4
会审检修后联锁试验项目并参加机组联锁试验,确认检修后联锁试验结果。
6.9.5
建立热控保护投、退台帐。核对热控逻辑修改、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内容,并下发至运行各值,同时修改相关图纸资料及规程。
6.9.6
负责集控室主保护投入、退出及辅机保护投入、退出记录台帐的监督管理。
6.1
0
值长职责
6.10
.1经汇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同意后,批准主保护退出8小时内的强制、解除申请。
6.10
.2批准一般保护强制、恢复申请。
6.10
.3许可主保护强制、解除申请。
6.10
.4根据热控主保护强制/解除申请单和工作票,负责主保护投入、退出记录台帐登记。
6.10
.5
主保护故障及时向副总经理或总工汇报.
6.11
机组长职责
6.11.1根据运行实际工况及运行方式需要,提出保护强制/解除申请。
6.11.2许可其它部门提出的热控保护强制申请。
6.11.3根据热控一般保护强制/解除申请单和工作票,负责一般保护投入、退出记录台帐登记。接班时检查主保护、一般保护投入、退出情况并传达给各值班员。
7热控保护设置的原则
7.1根据热控保护“杜绝拒动,防止误动”的基本配置原则,所有重要的主辅机保护信号,应尽可能采用三个相互独立的一次测量元件和不同卡件输入通道引入,并通过三取二的逻辑实现,不满足三取二要求的,经过专题论证可增加证实信号或改为II值报警。
7.2触发停机停炉保护信号的开关量仪表和模拟量变送器应单独设置,当与其它系统合用时,其信号应首先进入优先级最高的保护联锁回路,其次是模拟量控制,顺序控制最低,控制指令应遵循保护优先原则,热控保护系统输出的操作指令应优于其它任何指令。
7.3对运行中容易出现故障的设备、部件和元件,从控制逻辑上进行优化和完善,应采用容错逻辑设计方法,通过预先设置的逻辑措施来降低或避免控制逻辑的失效。
7.4温度测量和振动信号易受外界干扰,这些信号用作单点保护可靠性低,易引起保护系统误动,因此必须加质量判断及速率判断,或经过专题论证可增加证实信号或改为II值报警。
7.5对于单测点保护,必须在保护逻辑上进行判断测点故障,防止误动的措施,温度测点的引线去除不必要的中间接头,保护的优化,尽量通过增加测点的方法,将单点信号保护逻辑改为三取二选择逻辑,无法实施的单侧点信号,通过专题讨论论证可改为报警。
7.6对于进入保护联锁系统的模拟量信号,合理设置变化速率保护、延时时间和缩小量程提高坏值信号剔除作用等故障诊断功能,设置保护连锁信号坏值切除与报警逻辑,减少或消除因接线松动、干扰信号或热电阻故障引起信号突变而导致的系统故障。
8保护系统的传动试验规定如下:
8.1机组遇临修或调停等停机机会,距上一次保护传动试验时间超过三个月,则机组启动前进行热控主要保护系统的传动试验,并且机组启动前必须做水位保护实际传动试验,并做好记录。
8.2机组遇临修或调停等停机机会,停机期间进行了有关热控保护系统的检修工作,则机组启动前进行有关系统的保护传动试验;
8.3无论何种原因,机组停运时间超过七天,机组启动前必须进行热控主要保护系统传动试验;
8.4每次机组大、小修结束后都必须对主机及辅机的热控保护系统进行联锁试验。检修后的顺序控制系统、保护联锁装置,应进行系统检查和传动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
9热控保护强制、解除申请、许可、批准执行程序
9.1
热控保护强制/解除审批单填写规定:原则上由提出热控保护强制/解除申请部门填写并进行相关的审批手续。
9.2
凡是在DCS控制系统上进行的相关热控保护系统的工作,必须填写保护强制/解除审批单,并在逻辑强制登记本上登记,并详细记录的强制点的状态、所在页码、保护名称等。
9.3由于运行方式改变、运行工况变化或检修设备试转需要保护逻辑信号临时强制时,由运行人员填写热控保护强制/解除审批单。
9.4退出保护的申请单应一直保存在运行处,以便再次投入时确认退出保护的原因是否确实消除,如果退出保护时间超过24小时,申请单必须一式三份,运行保存一份,发电部主管一份,热控一份。主保护退出由值长登记,一般保护退出由机组长登记。
9.5运行人员每次接班前必须检查主、辅机保护登记本及逻辑强制登记本,以掌握保护投退情况。
9.6
机组停运,热控人员由于辅机和主保护试验工作需要,需对保护逻辑信号临时强制时,试验人员根据连锁保护试验卡或试验方案要求,填写在逻辑强制登记本上或打印强制点清册附在强制登记本上。并在强制原因栏内注明试验项目名称或工作票编号等,试验完成后必须及时对强制点释放。
9.7由于消缺工作需要,热控保护需进行强制/解除时,消缺人员根据缺陷单或工作票安全措施要求,填写热控保护强制/解除申请单,并在强制原因栏内注明缺陷单或工作票编号等。
9.8热控重要保护信号强制申请时间不超过8小时,由运行当值机组长许可,值长经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同意,批准保护强制/解除申请,由设备部热控组织实施,执行完毕后必须按强制单要求详细填写信号强制执行情况,写明信号强制值或状态。执行人签名并填写准确的完成时间,复核人(热控)确认,经值长确认签字后,热控保护强制/解除申请单保存运行处;如果申请时间超过8小时,值长许可,经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批准。执行完毕后,必须按热控保护强制/解除申请单要求详细填写保护退出执行情况,写明解除强制信号值或状态。执行人签名并填写准确的完成时间,复核人(热控)确认,经值长确认签字后,申请单一式三份,运行保存一份,发电部主管一份,热控一份,主保护由值长进行登记。
9.9
一般热控保护强制/解除申请,如果申请时间不超过24小时,由运行当值机组长许可,值长批准后,由设备部热控组织实施,其程序与重要保护强制相同;一般热控保护信号强制/解除申请,如果申请时间超过24小时,值长许可,
经主管副总经理、总工或检修副总批准,由设备部热控组织实施。执行完毕后,必须按保护强制/解除申请单要求详细填写保护退出执行情况,写明强制信号值或状态、逻辑所在页码。执行人签名并填写准确的完成时间,经值长确认签字后,申请单一式三份,运行保存一份,发电部主管一份,热控一份,由机组长登记。
9.10
对于其它不带保护的点的强制,由申请强制人在逻辑强制登记本上登记后,经机组长批准,即可由热控人员执行。对于其它不带保护的强制点的解除,经申请强制人申请,机组长批准后,即可由热控人员执行。执行完后,执行人及批准人均应在登记本上签名确认。
9.11
DCS上的热控保护信号强制/解除操作,必须由热控班长指定两名对热控保护信号操作熟悉的人员,在215操作员站上进行,其中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由监护人登记在逻辑强制登记本上,其它外围系统的热控保护信号强制/解除操作,必须由热控班长指定两名对热控保护信号回路及逻辑熟悉的人员在相应的上位机上进行,其中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对于进行热控保护信号强制/解除工作,操作人和监护人对操作的正确性负责,并且负有同等的安全责任。热控在1、2号机组各设置进入和退出215站记录本,凡是在215站操作,必须进行登记。在215站工作必须登录,工作完毕后必须退出用户。运行人员发现热控执行进行保护信号投退出无监护人,有权要求热控人员停止工作。
9.12机组在运行中,在紧急情况下需临时退出热控保护或更改保护定值,由值长向有关领导汇报申请,征得同意后,热控人员可先实施,机组长和值长在后边签字,热控随后补办审批手续。
9.13由于缺陷紧急,不及时对保护进行强制退出可能造成设备误跳闸时,经值长允许,可先进行保护强制退出,机组长和值长在后边签字,待工作完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10、热控保护定值修改执行程序
10.1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由提出部门填写申请单,由本部门审核后,送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发电部主管会审(申请部门不需要再会审),经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批准,由热控专业负责实施。执行完毕后,填写完成情况说明,并由验收人签名后,送热控主管、设备部定值管理专业主管、发电部主管及值长。
10.2对于新增设备或新建机组的热控保护定值,由管理该设备机务专业提供相应的热控保护定值,本部门审核后,发电部会审(申请部门不需要再会审),经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批准,由热控专业负责实施。
11
热控逻辑修改执行程序
11.1热控逻辑修改按谁提出谁申请的原则,若非热控专业提出,则由申请部门提出要实现的目的,经本部门主任审批后,送设备部热控主管,由热控主管安排相关班组,根据申请内容设计逻辑图后审核签字,由申请部门负责经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批准,由热控专业负责实施。执行完毕后,填写完成情况说明,并由验收人签名后,送热控主管、发电部主管及值长
11.2
设备部热控专业提出的逻辑修改,必须附原逻辑图和修改后的逻辑图,经热控主管审批后送发电部主管会审,经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批准后进行相应的逻辑修改。
11.3热控逻辑修改由热控班长指定系统维护员和一名熟悉软件修改工作的热控人员在工程师站上实施操作,其中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两个人负同等责任,对于班组长安排工作时,未安排两人修改的,班组长负管理责任,并且系统维护人员有权拒绝执行。逻辑修改完后,需下装时通知机组长。
11.4为了避免频繁进行逻辑修改,减少逻辑修改的风险,提出逻辑修改部门,根据逻辑重要程度,须立即执行的逻辑修改热控尽快执行,不重要的逻辑可集中进行修改。
11.5对于在重要DROP的下装必须请示热控高级主管,经允许后才能下装。
12热控画面修改执行程序
12.1热控画面修改由申请人填写,并由发电部高级主管签字审查,交热控主管签字后,由相关班组实施。
12.2画面修改申请人需广泛征求运行人员的意见,在实施过程中,申请人应具体说明或参与修改的过程。
12.3热控主管对申请单位提出的画面修改认真核查,确有必要时通知相关班组进行修改,否则应说明理由通知申请单位。
12.4
热控画面修改执行人应在程序修改记录本内详细登记。
12.5热控画面修改应有系统维护员执行,并有熟悉DCS系统热控人员监护。执行完后及时把申请单完成情况反馈给申请部门。
13
各申请单、审批单的管理规定
13.1热控保护定值修改单、保护强制、解除审批单、逻辑修改审批单工作完成后,由申请部门在三个工作日内移交设备部专业主管、热控主管、发电部高级主管及值长、资料室。
13.2凡是执行申请单和审批单时,必须开具标准工作票。
13.3热控逻辑强制本每台机组一本,由发电部管理。
13.4热控申请单和审批单执行完后,每月月底由发电部汇总,统一管理,修改相关规程。
14机组启动前热控应检查的保护项目及平时维护要求
14.1机组启动前必须对逻辑强制点和退出扫描点进行检查,严禁采用释放全部强制点的方法操作,检查强制点时必须逐条进行落实,分析原因,才能进行释放。
14.2启动前热控检查所有的强制点和退出扫描点,确认无问题,热控打印一份强制点和退出扫描点清单,交值长一份,同时上交热控专业一份存档。
14.3机组启动前一个小时,热控负责打印汽机主保护和锅炉主保护清单,经签字确认后送值长存档。机组启动后负荷在300MW运行两小时,热控对逻辑强制点再此进行检查,并打印汽机主保护和锅炉主保护清单,经签字确认后送值长存档。
14.4热控专业系统维护人员,每周检查一次逻辑强制和退出扫描检查情况,并同逻辑强制本核对,把核对情况填写在DCS系统维护日志上。对于未检查到位而发生保护未正确动作,严格考核,造成后果者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15
考核
对违反本管理标准造成事故或事故扩大者,根据情节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实施考核。
16
附录
16.1
附录A:韩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控保护分类表
16.2
附录B:控制系统画面修改申请单
16.3
附录C:
热控逻辑修改审批单
16.4
附录D:
保护强制/解除审批单
16.5
附录E:热控保护定值修改审批单
16.6
附录F:机组启动前主保护投入情况表
16.7
附录G:热控信号强制/解除登记表
17.附则
本管理标准解释权属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热控专业
附录A
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热控保护分类表
A.1
热控一期重要保护
A.1.1
热控锅炉主保护
1、
汽机跳闸且锅炉负荷>40%
2、
两台送风机全停
3、
两台引风机全停
4、
无油层运行且任一煤层运行时,两台一次风机全停
5、
火检冷却风/炉膛差压低(定值:2000Pa):三个硬输入信号中取两个(三取二),该条件必须持续300秒钟
6、
炉膛压力高(定值:3000Pa)三个硬输入信号中取两个(三取二),该条件必须至少持续3秒钟:
7、
炉膛压力低(定值:-2500Pa):三个硬输入信号中取两个(三取二),该条件必须至少持续3秒钟
8、
汽包水位高(+350mmH20):三个硬输入信号中取两个(三取二)该条件必须至少持续3秒钟
9、
汽包水位低(定值:-420mmH2O):三个硬输入信号中取两个(三取二)该条件必须至少持续3秒钟
10、两台空预器全停,延时120秒
11、炉膛风量<25%,延时30秒
12、全炉膛灭火:在有油层运行记忆的前提下,失去全部煤层火焰(3/4)及所有油火焰(4/4)。
13、点火延迟:燃油跳闸阀打开30分钟,没有油枪投入且无燃烧器运行记忆
14、三次点火失败:首支油枪点火超过3次还未点火成功
15、失去所有燃料:所有角阀关闭或油母管跳闸阀关闭且所有给煤机全停,并且有任一油枪运行记忆
16、
操作员跳闸:操作员将跳闸盘上的两个MFT按钮同时按下(持续2秒)
17、
三台炉水循环泵全停,持续5秒
A.1.2
热控汽机主保护
1.汽轮机手动跳闸
2.发电机定子冷却水失去
3.危急保安器手动装置跳闸(手动拉杆)
4.危急保安器跳闸
5.轴承振动高高(定值:
175цm),#1-#10瓦任一轴瓦振动大于175цm,该条件必须至少持续3秒钟.
6.低压缸排汽温度高高(定值:
107℃),A/B低压缸汽轮机和发电机侧任一组三取二.
7.EH油压低低(定值:
11.4MPa),三个压力开关三取二.
8.凝汽器真空低低低(定值:
76.3KPa)三个压力开关三取二.
9.低压缸末级叶片金属温度高高(定值:
280℃)三个温度测点三取二.
10.推力轴承位置异常(定值:
1.53mm,-1.02mm),三个探头位置三取二,高值大于1.53mm,低值小于-1.02mm.
11.86L/O继电器运行
12.润滑油母管压力低低(定值:
69KPa)三个压力开关三取二.延时两秒。
13.EHC严重故障
14.后备超速保护动作(定值:
3345r/min)(大于额定转速的111.5%)
15.主油泵出口压力低低(定值:
730
Kpa)<润滑油压力小于730
Kpa,且转速大于75%RPM.
16.MFT(MFT信号发且汽包水位高450)
A.
2
除上述所列保护外,其余均为一般保护。
附录B
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控制系统画面修改申请单
编号:
修
改
内
容及要求
修
改
原
因
申请人
申请时间
要求完成时间
申请部门审核
设备部热控专业签字
执行人
完成时间
验收人(发电部)
备注
说明:
1、
本申请单一式3份,分别由热控班组、热控专业和申请单位保存。由审请单位的申请人填写,并由所在单位的部门主任审查签字,交热控主管签字后由相关班组实施。
2、
专业班组修改完成后,自存一份,交专业一份,交申请单位一份。
3、
申请单编号按照部门名称缩写、班组缩写、年度、画面缩写加编号的格式,例如,
2008年发电部第一次提出的修改单的编号为:FDB-08-HM01,热控一班编号为:SBBYB-08-HM01,热控二班编号为:SBBEB-08-HM01
附录C
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热控逻辑修改审批单
编号:
申请修改内容
申请修改原因
申请部门
申请人
申请时间
申请部门审核
发电部、设备部会审
批准
批准时间
实施人
完成时间
完成情况说明
参加验收人员签名
说明:
1、
各部门会审栏,如果涉及机务专业,除过热控专业还必须有机务专业签字。
2、
本单的填写由申请人填写申请部分的内容,完成情况说明由执行人填写。完成情况说明栏应至少填写最后的实验情况及完成是否符合申请要求。
3、
热控逻辑修改后,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做静态试验和动态实验,由运行人员负责安排和组织试验,参加试验部门应至少包括主设备维护管理部门、热控逻辑修改实施部门、运行人员,试验完后在参加验收人员签名栏验收签字确认。
4、
审批单编号按照部门名称缩写、班组缩写、年度、逻辑缩写加编号的格式,例如,
2008年发电部第一次提出的修改单的编号为:FDB-08-LJ01,热控一班编号为:SBBYB-08-LJ01,热控二班编号为:SBBEB-08-LJ01
附录D
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保护强制/解除审批单
编号:
保护强制提出部门
提出人
提出时间
保护名称
保护类别
强制原因
计划强制时间
起始
结束
强制点具体实施方案
(写明强制信号值或状态)
发电部、设备部会审
批准人
批准时间
强制执行情况
执行人
复核人
值长
完成时间
备注
解除强制提出部门
提出人
提出时间
解除强制原因
发电部、设备部会审
批准人
批准时间
解除执行情况
(写明解除强制信号值或状态)
执行人
复核人
值长
完成时间
说明:
1、属于定期校验需要,在解除强制时可不需发电部和设备部会审。
2、审批单编号按照部门名称缩写、班组缩写、年度、保护缩写加编号的格式,例如,
2008年发电部第一次提出的修改单的编号为:FDB-08-BH01,热控一班编号为:SBBYB-08-BH01,热控二班编号为:SBBEB-08-BH01
附录E
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热控保护定值修改审批单
编号:
保护定值修改提出部门
申请人
申请时间
保护名称
保护类别
修改原因
原保护配置情况说明
修改后保护配置情况说明
发电部、设备部会审
批准人
批准时间
执行情况
执行人
复核人
完成时间
验收情况说明
参加验收人
签名
备注
说明:
1、热控逻辑修改申请由申请人填写,热控逻辑修改执行情况说明,应由执行人填写。
2、参加验收人员签名栏应由热控监护人和运行人员确认定值无误后,进行验收签字确认。
3、审批单编号按照部门名称缩写、班组缩写、年度、定值缩写加编号的格式,例如,
2008年发电部第一次提出的修改单的编号为:FDB-08-DZ01,热控一班编号为:SBBYB-08-DZ01,热控二班编号为:SBBEB-08-DZ01
附录F
号机组启动前/后主保护投入情况表*年*月*日
炉测主保护
保护名称
保护投入、退出
热控检查人
备注
1、两台送风机全停
2、两台引风机全停
3、两台一次风机全停
4、两台空预器全停
5、火检冷却风/炉膛差压低
6、炉膛压力高
7、炉膛压力低
8、汽包水位高
9、汽包水位低(
10、全炉膛灭火
11、三次点火失败
12、点火延迟
13、失去所有燃料
14、操作员跳闸
15、三台炉水循环泵全停
16、汽机跳闸且锅炉负荷大于40%
17、炉膛风量<25%
值长:
附录F
号机组启动前/后主保护投入情况表*年*月*日
机侧主保护
保护名称
保护投入、退出
热控检查人
备注
1.汽轮机手动跳闸
2.发电机定子冷却水失去
3.危急保安器手动装置跳闸(手动拉杆)
4.危急保安器跳闸
5.轴承振动高高
6.低压缸排汽温度高高
7.EH油压低低
8.凝汽器真空低低低
9.低压缸末级叶片金属温度高高
10.推力轴承位置异常
11.86L/O继电器运行
12.润滑油母管压力低低
13.EHC严重故障
14.后备超速保护动作
15.主油泵出口压力低低
16.MFT(MFT信号发且汽包水位高450)
值长:
附录G
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
申请部门
申请人
申请强制点及申请状态
批准人
执行人
执行完成时间
申请解除
时间
申请
解除人
批准人
执行人
热控信号强制/解除登记表
篇2:【公司管理制度】电话管理办法
【公司管理制度】电话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电话,公司
【公司管理制度】电话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电话管理办法1.总则1.1.制定目的1)将电话管理予以合理化以利业务进行。2)充分发挥电话的最大效力,节省成本。1.2.适用范围凡隶属使用本公司的国内外长途电话及市内电话(含
【公司管理制度】电话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电话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
将电话管理予以合理化以利业务进行。
2)
充分发挥电话的最大效力,节省成本。
1.2.
适用范围
凡隶属使用本公司的国内外长途电话及市内电话(含公私事),依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
权责单位
1)
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
管理办法
2.1.
电话总机(话务员)管理办法
1)
总机话务员应接转迅速、准确,用语简炼、清晰、耐心,应使用“您好”、“请”、“对不起”等礼貌用语。
2)
总机接听外线电话的基准用语为“您好,××公司”,当对方告知分机电话号码时,说“请销等”;如分机占线,说“对不起,电话占线,请销后再打”。
3)
总机接外线电话至分机时,一般电话铃声响五次没人接听即挂线。
4)
话务员上班时间不得与人在电话在闲聊,不得偷听或泄漏公务机密。
5)
不得在总机拨挂电话,非相关人员不得在总机上操作。
6)
凡工作时间内外来私人电话除重大急事外,总机应婉拒接线。
2.2.
挂接电话
2.2.1.
电话使用
1)
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最多不得超过10分钟,长话短说。
2)
使用前应对洽谈内容稍加构思记录。
3)
各部门人员遇电话铃响时,应马上拿起话筒,不等对方讲话,得先说出公司、部门名称。
4)
凡外来电话,接话人外出时,应由总机或部门人员礼询对方事由,留言转告。
2.2.2.
长途电话使用
1)
公司尽可能使用如IP电话等节省成本的方式拨打长途电话。
2)
从业人员因公务需要使用长途电话时,须先填写《使用长途电话申请单》,经单位主管核准后送交总机拨号。
3)
单位主管因公务需要使用长途电话,也须填写《申请单》后送交总机拨号。总台人员在每次拨打长话前应登录《长途电话使用登记表》备查。
4)
每月初管理部应将上月《长途电话使用登记表》与电信局的《长途电话清单》进行核对,核算出各部门的长话费用,需要时算到个人。
2.3.
未设总机
1)
公司人员少,未设置总机职位的,所有电话拨挂均由公司人员自己操作。
2)
电话使用参照本办法2.2.1。
3)
长途电话使用
1、每月底公司人员依业务计划向管理部申请下月使用电话费用(管理部视公司情况选择开通IP拨号方式或购买IP卡或其他节省方式)。
2、每次拨打长话前应登录《长途电话使用登记表》。注意长话短说,非重大紧急情况,严禁用公司电话处理私人事务。
3、每月底管理部对上月每人拨打电话前填写的申请单与电信局的话费申请单进行查核,核算每人拨打的金额,对于私务的话费,应从其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依奖惩处罚相关条例处理。
长途电话使用登记表
部门:________
月份:________
日期
使用人
电话号码
通话事由
通话时间
确认
批准
说明书、不得使用长途电话处理私人业务;2、使用长途电话,事前应做好通话内容。
篇3: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要点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要点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人事档案,要点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要点 本文简介:重庆大唐国际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的《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布的《干部人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要点 本文内容:
重庆大唐国际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的《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布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八项制度》(大唐集团制[2007]56号)有关干部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
(一)
收集范围
1、
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干部履历表、简历表、各类人员登记表等材料。
2、
录(聘)用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报考登记表、录(聘)用审批表及续聘、解聘、辞退等材料。
3、
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4、
干部任免、调动、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任免审批表(包括所附考察材料)、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综合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鉴定材料、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
5、
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党校、军队院校等学生(学员)登记表、报考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毕业证书(复制件存档),培训结业成绩表、学习鉴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等材料。
6、
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考试)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7、
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各种著作、译著和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获奖论文或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8、
有关政审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及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9、
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意见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10、
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相关材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已批准转正)、入党申请书(1~2份系统、全面的)、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退党(团)材料等。
11、
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科技、业务奖励、先进模范事迹材料和登记表等。
12、
纪检、监察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处分决定、免于处分的意见、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撤销处分的材料、通报批评材料、法院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上级批复等材料。
13、
审计工作中形成的主要涉及干部个人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等材料。
14、
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登记表、审批表、享受专家特殊津贴的呈报表和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批复材料等。
15、
办理出国(境)审批工作中形成的审批表、备案表、登记表及在国外表现情况材料或鉴定材料等。
16、
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工、青、妇等群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代表登记表、委员简历、政绩材料等。
17、
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因病、工伤、意外事故致残的体检表、工作鉴定材料,新录(聘)用干部体检表和毕业分配工作体检表等材料。
18、
其他对考察了解使用干部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二)
收集方法
1、
档案管理室应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与有关单位(部门)保持联系沟通,不失时机地将新形成的档案材料收集归档。
2、
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单位(部门),应主动配合、积极支持,按要求将相关材料送交档案管理室。
3、
总经理工作部,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档案中缺少材料的情况,有计划地布置填写干部履历表和干部履历补充表等材料。
二、
送交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制度
(一)
建立送交档案材料网络体系,按规定的时间、份数、送交方式及时送交档案材料,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保存档案材料。
(二)
送交时限。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单位(部门),应在材料形成后的一个月内,按要求将相关材料送交档案管理室。
(三)
送交方式。归档材料由形成材料单位(部门)填写《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登记表》(一式2份),派专人送达或通过机要交通传递。档案管理室,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登记表》进行核对,检查无误后,签字盖章,一份留存备查,一份退回送交部门。
(四)
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真实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签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五)
归档材料必须手续完备。按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印章;规定同本人见面的材料,一般应有本人签字,特殊情况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可由组织注明。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必须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名称、文号和时间。
(六)
档案材料载体,应使用16开规格的办公用纸,材料左边必须留出2.5厘米装订边。
(七)
文字必须是铅印、胶印、激光打印机打印或用碳素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或复写纸书写。
(八)
归档材料必须是原件,除电传材料外,一般不得使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九)
档案管理室应坚持制度,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时,应立即退回送交单位(部门),提出要求,限期交回。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单位(部门),有责任按规定认真办理。
三、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一)
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以中央有关干部管理和干部档案文件规定为依据,对需归档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和鉴别,根据材料形成的历史条件、主要内容、用途及保存价值,确定材料是否归入档案。
(二)
认真鉴别、判定材料的真伪,做到不错归、不错销。
(三)
认真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手续是否完备,做到成套材料不缺份、单份材料不少页。
(四)
经鉴别,凡属于应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均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制度的要求,进行整理后归入卷内。归档手续不完备的材料,如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应由本人签署意见而未签字的结论材料、有下级组织意见而无上级组织批复及内容不完整、字迹不清楚的材料,要及时退给有关单位(部门)或个人补办手续,限期15天内补办完毕后再归档。
(五)
经鉴别不属归档范围的材料,要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对仿造的材料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有保存价值而不属于干部档案归档的材料(如历史材料、重大会议记录等),应移交相关部门保存;应由本人保存的材料(如奖状、毕业证书、学生证等)要及时退还本人;个别不宜退给本人的,应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销毁。对转出的材料要办理转递登记手续。
(六)
无结论的审查材料,应退给有关干部审查部门做出审查结论后再归档。
(七)
经鉴别确需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予以销毁。
四、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制度
(一)
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工作,是档案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它是将收集起来的每个干部的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成卷,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的工作。
(二)
整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1、
整理干部人事档案,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通过整理使每卷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的要求。
2、
整理干部人事档案,事先要收集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并备齐卷皮、目录纸、衬纸、切纸刀、打孔机、缝纫机等必需的物品和设备。
3、
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人员,必须努力学习档案工作的专业知识,熟悉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有关规定,掌握整理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认真负责做好整理工作。
(三)
档案材料的分类
1、
对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关于正、副本十类内容的划分进行分类。
2、
干部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其内容分类:
第一类
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
第二类
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三类
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考核登记表,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
第四类
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的材料:报考高等学校学生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登记表,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学历证明材料,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干部的假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如获奖或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的)等目录。
第五类
政审材料:审查干部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说明情况的材料,主要证明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依据材料;入党、入团、参军、出国等政审材料;更改干部的民族、年龄、国籍、入党入团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第六类
加入党团的材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1-2份全面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或党员登记表、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人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第七类
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奖励)材料: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先进模范事迹、嘉奖、通报表扬等材料。
第八类
干部违犯党纪、政纪、国法等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和处理意见),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和检查、交待材料;通报批评材料;甄别、复查报告、决定,上级批复及本人意见;法院审判工作形成的判决书等。
第九类
干部工资级别登记表、职务工资变动登记表、干部调资审批表,定级和解决待遇的审批材料;干部任免呈报表(包括附件),录用和聘用审批表,聘用干部合同书,续聘审批表,解聘、辞退材料;退(离)休审批表;军衔审批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民主党派代表会代表登记表。
第十类
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有残疾的体检表、残疾等级材料;干部逝世后报纸报道的消息或讣告,悼词(生平),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情况的遗书等。
3、
干部档案副本内容,是由正本中以下类别主要材料的重复件或复制件构成:
第一类的近期履历材料。
第三类的主要鉴定,干部考核材料。
第四类的学历、学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
第五类的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结论(包括甄别、复查结论)材料。
第七类的奖励材料。
第八类的处分决定(包括甄别、复查结论)材料。
第九类的任免呈报表和工资、待遇的审批材料。
其他类别多余的重要材料,也可归入副本。
4、
内容交叉的材料,可根据材料的主要内容或用途确定类别。
(一)带自传的履历或简历表,以自传为主,归第二类。
(二)履历表和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归第一类。
(三)有任免职务内容的干部登记表、任免呈报表报附的考察材料或主要表现情况的综合材料、提升工资级别的评级、评定军衔的鉴定表等材料,以其主要用途为主,归第九类。
(四)政治历史问题与违纪错误混同一起给予处分的结论、调查报告、处分决定等材料,一律归第八类;凡未给予处分,以政治历史问题为主的,归第五类,以违纪错误为主的归第八类。
(四)
档案材料的排序与编目
1、
每类干部档案材料,都要根据材料内容的内在联系和材料之间的衔接或材料的形成时间排列顺序,并在每份材料的右上角编上类号和顺序号,在其右下角编写页数。
2、
档案材料排序的基本方式:
a、按档案材料形成时间排序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七类、第十类材料;
b、按档案材料内容的主次关系进行排序的:第五类、第六类、第八类材料。其中第五类、第八类材料的排列顺序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或处分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待材料等,入团志愿书应排在入团的其他材料之前;入党志愿书应排在入党的其他材料之前,党员登记表等可按时间先后依次排序;
c、第九类材料可根据不同层次干部的档案材料情况,采用按时间顺序或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序。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序的方法是:1、工资情况的材料;2、任免材料;3、出国、出境材料;4、其他材料。每种材料再根据形成材料的时间顺序排列。
3、
每卷干部档案必须有详细的档案材料目录。目录是查阅档案内容的索引,要认真进行编写。具体要求:
a、按照类别排列顺序及档案材料目录格式,逐份逐项的进行填写;
b、根据材料题目填写“材料名称”。无题目的材料,应拟定题目。材料的题目过长,可适当简化。拟定或简化题目,必须确切反映材料的主要内容或性质特点。凡原材料题目不符合实际内容的,须另行拟定题目或在目录上加以注明;
c、“材料形成时间”一般采用材料落款标明的最后时间。复制的档案材料,采用原材料形成时间;
d、填写“材料份数”,以每份完整的材料为一份(包括附件);材料页数的计算,采用图书编页法,每面为一页,印有页码的材料、表格,应如数填写;
e、书写目录要工整、正确、清楚、美观,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书写目录。填写目录后,要检查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f、书写目录时,每类目录之后,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档案材料时使用。
(五)
复制与技术加工
1、
档案材料载体变质或字迹退色不清时,须进行抢救。抢救材料,一般可采用修复、打印、抄写、复印等方法。凡打印、抄写的材料,必须认真细致、核对无误,注明复制单位和日期。
2、
建立档案副本的材料不够时,可选择正本的材料进行复制,将复制件存副本,其原件必须存入正本。
3、
为便于装订、保管和利用,延长档案材料的寿命,对一些纸张不规则、破损、卷角、折皱的材料,应进行技术加工。其主要方法:
a、对超出16开规格的档案材料,须进行折叠。折叠时,要根据材料的具体情况,采用横折叠、竖折叠、横竖交叉或梯形折叠等办法。折叠后的档案材料,要保持整个案卷的平整,文字、照片不得损坏,便于展开阅读;
b、对破损、卷角、折皱和小于16开规格的档案材料,要进行裱糊。主要方法有:单面裱糊、夹面裱糊、鱼鳞或梯形托裱、胶纸粘贴等。裱糊用的衬纸,必须采用白纸。浆糊和胶水必须能防虫蛀、不腐蚀纸张。裱糊后的档案材料要凉干,不得在阳光下暴晒或使用高温烫烤;
c、对过窄或破损未空出装订线的档案材料,须进行加边。打眼装订,不得压字和损伤材料内容;
d、拆除档案材料上的大头针、曲别针、订书钉等金属品,以防止氧化锈毁材料。
(六)
装订与验收入库
1、
每个干部的档案材料,必须装订成卷。装订后的档案,目录在卷首,材料排列顺序与目录相符;卷面整洁,全卷整齐、平坦,装订结实实用,具体做法:
a、将目录与材料核对无误;
b、把全卷材料理齐。材料条件好的应做到四面整齐,条件较差的,以装订线一边和下边两面为齐;
c、在材料左侧竖直打上统一的装订孔。孔距规格符合附件一的规定;
d、一律使用附件一规定的标准干部档案卷皮。档案卷皮须书写档案人的姓名、籍贯、档案号。书写姓名不得用同音字或不规范的简化字。
2、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装订成卷后,必须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
(七)
整理工作的注意事项
1、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a、在整理档案时,严禁吸烟,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b、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
c、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整理中按规定剔出的档案材料,须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d、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加强对档案材料的管理,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泄露干部人事档案内容。
五、
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一)
安全保管要求
1、
为确保干部档案的绝对安全,干部档案管理部门,要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专用的档案柜,库房面积每千卷档案需要20~25平方米。
2、
库房内要具备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安全设施,要保持库房的清洁和库内适宜的温度(要求:温度14~24摄氏度,相对湿度45~65﹪),库房内要配置空调、去湿、灭火等设备。
3、
库房内严禁吸烟。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杂物。
4、
每天下班前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节假日、汛期等要做好档案安全保管保护工作。
(二)
保密要求
1、
干部档案库房为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
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
3、
任何人不得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
六、
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
(一)
查阅理由
凡因干部考察、任免、调动、晋升、政审、组织处理、入党、出国、福利待遇、治丧等需要,可查阅当事人档案。
(二)
查阅手续
1、
凡查阅干部档案者,一律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表式附后),档案室凭审批表提供档案。
2、
凡查阅公司党委直接管理干部的档案,需由查阅单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经档案室工作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
查阅注意事项
1、
凡查阅干部档案的工作人员必须是中共党员,并应持本人身份证。一般要求两人,在阅档室查阅,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2、
查阅档案时严禁吸烟,要注意爱护,保持档案清洁,严禁对档案涂改、圈划、拆散、抽取、撤换、污损等。
3、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材料。确因工作需要从档案取证的,必须经档案工作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摘抄、复制的材料应办理登记手续并负责保管好,不得给无关人员看,用毕自行销毁。
4、
干部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将档案借回使用的,须由借用单位写出借阅报告,经档案工作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借用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妥善保管,要严格保密,不准转借,不准交给无关人员和干部本人翻阅,用毕及时归还。
5、
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
七、
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一)
干部职务变动、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需要转递档案的,应在15天内办理转递手续。
(二)
厂(处)级及以上的党委组织、干部人事部门,方可直接转递干部档案。
(三)
对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要进行认真的检查核对,并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要求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四)
详细填写《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与档案一道密封,加贴密封条并盖密封单。
(五)
干部档案须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转递,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转出档案应在档案名册上注明转往何处,以便备查。
(六)
档案转出,一个月未退回执,应通过有关途径询问,以防丢失。
(七)
对接收的干部档案,应认真检查核对无误后,在档案回执上签字盖章,退回转档单位;若缺少材料要在回执单上写明;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应退回原单位,并要求其在15天内按要求整理合格后再转递。
(八)
收到不属于本单位管理的干部档案,应立即退回转出单位。
(九)
对接收的干部档案,要认真登记、编号、入库。
(十)
严格执行档案转递制度,避免出现“无头档案”。对已出现的“无头档案”,应认真查转。
(十一)
对违反二转递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或发生抽取、更换档案材料的,视情节与后果追究当事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八、
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一)
在干部档案接收、转出、借阅及日常工作中,要坚持认真检查核对,做到名册数量与档案实际数量相符,档案编号与摆放位置相符,档案目录与档案材料相符。
(二)
做好档案接收、转出、变动情况记录,防止错收、漏转和张冠李戴等错装现象。
(三)
接收干部人事档案时,一看是否属于本部门管理范围;二看姓名、单位、职务是否相符;三看档案内容是否与档案转递单所列的材料项目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处。
(四)
转出档案时,认真清点材料,注销名册,并办理转递手续。
(五)
接待阅档时,要先清点材料,后拿出;收回档案时要先清点,再归档。
(六)
每月检查一次借出档案退回情况,逾期未还者要及时催回。
(七)
每年年底要进行一次档案总核对工作,必要时可半年一次,将不该管的档案转到有关单位,应管档案及时索要。
九、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一)
职责
1、
保管干部档案,为干部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2、
收集、鉴别、整理干部档案材料;
3、
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4、
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5、
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6、
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7、
调查研究干部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做好干部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8、
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9、
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二)
要求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2、
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增强档案意识,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掌握专业技能,积极为干部工作服务;
3、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保密规定,保护档案的安全,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4、
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5、
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档案和档案材料及业务文件等的交接工作。
十、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中组部、国家档案局、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
本制度由公司档案管理室负责解释。
十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干部档案卷皮、档案袋样式和规格
附件2: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
附件1:
干部档案卷皮、档案袋样式和规格
为了保护干部档案材料,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对干部档案卷皮、档案袋的规格、样式规定如下。今后凡新制做时,一律按统一的规格、样式制做。
一、档案卷皮(卷面、卷底各一页)
1、卷皮规格:长27.4厘米,宽20.5厘米;左边设三个装订线眼,眼距(从眼中心算起)8.3厘米;线眼中心距左侧边沿1.5厘米,上、下眼线中心距上、下边沿均为5.4厘米。
2、卷面标签:由装订线处向左设“标签”两个,供填写编号、姓名、籍贯用。规格为上下高6.5厘米,左右长9厘米。两个“标签”距卷面上、下边沿各为6厘米,并与卷面装订相连接。
3、卷皮材料:一般可采用三百克左右的单面白板纸加包布面,或只用布包边角,也可以用纸裱糊,但不宜过厚,以减轻档案重量。
4、卷皮颜色:应采用浅淡色,如浅黄、乳黄色等,不要用大红、大绿,或黑、兰、紫等深色。
卷面上的字,一律用红字。
5、卷面项目:“干部档案”、“正本”(或“副本”)、“姓名”。
6、字体与军间距离:“干部档案”用楷体(72磅),字与卷面上边沿距离为7厘米;“正本”(或“副本”)用小初号宋体,在“干部档案”下方,相距2.5厘米;“姓名”用大一号宋体,与卷面下边沿相距5.5厘米。
7、卷面里页印“注意事项”:
①注意保密,不得遗失,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②爱护档案,不要涂沫、勾画及乱加批注。
③卷内材料不得拆散,不得随意增加或抽出材料。
二、档案袋
1、规格:长30厘米,宽23厘米,厚(折叠部分)2.5厘米。
2、材料质量:可根据条件选用较好的牛皮纸。
3、袋面项目:“干部档案袋”、“姓名”、“制作单位”。
4、字体和字的颜色与档案卷面同。“单位”在“姓名”下边,各项目字间距离参照档案卷面安排。
附件2:
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
内容
项目
姓名
所在单位及职务
政治面貌
被查阅人
查阅人
查档理由
查阅单位
负责人签字:
(公章)*年*月*日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年*月*日
备注
书是我们时代的生命——别林斯基
书籍是巨大的力量——列宁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莎士比亚
书籍是人类思想的宝库——乌申斯基
书籍——举世之宝——梭罗
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别林斯基
书是唯一不死的东西——丘特
书籍使人们成为宇宙的主人——巴甫连柯
书中横卧着整个过去的灵魂——卡莱尔
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普希金
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科洛廖夫
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未来文化生活的源泉
——库法耶夫
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史美尔斯
书籍便是这种改造灵魂的工具。人类所需要的,是富有启发性的养料。而阅读,则正是这种养料———雨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