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治安
【管理制度】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概况:广东星盟公司依托政府的大力支持,以高素质的管理团队、高水平的技术支持、高效率的服务质量,以繁荣数字文化社区为己任,以“诚信服务、追
【管理制度】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概况:广东星盟公司依托政府的大力支持,以高素质的管理团队、高水平的技术支持、高效率的服务质量,以繁荣数字文化社区为己任,以“诚信服务、追求卓越”为方针,以“务实规范、整合连锁”为理念,从客户需求和利益出发,竭诚服务社区,遵纪守法经营,全力打造“星空网盟”品牌,把星盟公司缔造成享誉南粤,辐射全国的著名网络服务连锁企业。
第二条
为加强门店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
安全管理调度
第一条
总公司根据需要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办法,下发给分公
司。
分公司负责贯彻总公司下发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将相关条文下发给分公
司所管辖的门店。
门店店长负责将总公司制订的安全管理办法贯彻到门店工作人员的日
常安全工作中。
第二条
门店应定期将日常营业过程中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汇总成报表上
交到分公司。
分公司应定期汇总所管辖门店上交的安全管理情况报表,将安全情况统计结果上交到总公司。
总公司根据各分公司汇总、统计的结果,对门店的安全管理作出指导、调整、优化,必要时制订新的管理规定并下发给各分公司贯彻落实。
第三章
门店治安管理
第一条
门店对员工进行治安知识培训,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
了解各种治安事件及相关国家法规;
(二)
发生治安事件时,能正确处理,必要时能及时报警。
第二条
门店治安管理要贯彻以“防范为主”的方针,实行“人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四防”(防抢、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
第三条
要害部位是门店治安防范工作的重点,它包括:
1、供水、供电、空调、通风、消防系统的核心部位;
2、机房、服务器系统的核心部位;
3、现金、贵重票证的存放部位;
4、贵重器材、设备及危险品库;
5、物资仓库。
第四条
做好门店治安防范工作,首先要加强门店内部的治安管理,必须坚持:
1、门卫值班制;
2、保安巡逻制;
3、会客登记制;
4、物品出入登记制。
第五条
员工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属违反门店治安管理制度的行为:
1、参加和组织群众性非法活动的;
2、传谣造成混乱、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3、偷看、传播、复制淫秽书画、录像、物品的;
4、以财物为赌注进行聚众赌博的;
5、偷窃公共财物,骗取私人财物的;
6、私拆他人信件、电报及邮包的;
7、侮辱、诽谤、威胁或殴打他人的;
8、违反劳动纪律,进行无理取闹,干扰办公秩序的;
9、将危险物品堆放通道,违反消防、治安管理的;
10、故意损坏环境美化设施的。
第六条
门店必须经常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防范责任制度,对危及要害安全的不安全隐患,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章
门店消防管理
第一条
门店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了解本岗位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掌握灭火基本方法;
(三)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报告火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扑救初期火灾,及正确运用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条
门店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设置明显“禁止吸烟”标志;
(二)
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
(三)
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次通道的宽度不小于1.1米;
(四)
通道不准堆放物品;
(五)
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
(六)
地面和顶棚选用不燃材料进行装修;其他允许使用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的,应做阻燃处理;
(七)
疏散通道和门的两侧,不准设置座席或堆放任何物品;
(八)
安全疏散门、通道设有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应急照明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九)
每日停止营业后,对营业场所进行防火检查,做好自查登记;
(十)
值班人员应进行消防安全巡逻检查;
(十一)不准留宿顾客。
(十二)任何人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妨碍消防安全;
第三条
门店的工作人员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消防责任。
第四条
门店的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电气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安装、检查、维修;
(二)
电气设备选型和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三)
门店的照明线路与营业性线路应分别设置,设备的测试、维修的电源必须是营业性电源,禁止超负荷用电;
(四)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护装置;
(五)
配电设备下方不得存放可燃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可燃物品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0.5米;
(六)
未经门店有关负责人批准不得使用电热设备;
(七)
霓虹灯的变压器、日光灯的镇流器及高温灯具应设置在非燃结构上,并采取隔热、散热保护措施;
(八)
停电或停止营业后,应切断营业性电源。
第五条
门店内临时安装电气线路,应由门店负责人批准,必须采用绝缘套电缆,
使用完毕应及时拆除。
第六条
门店营业场所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需动用明火的,须做好现场保护和
防灾预案,经门店负责人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用火前应清除周
围可燃杂物,配备灭火器材,有专人监护。用火后应清理用火现场,清
除火灾隐患。
第七条
门店的配电室、主机房、办公室等非营业场所,应根据火灾危险性制订
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八条
门店按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备相应种类、数量和有效的
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易取的地方,禁止挪作他用。
第九条
门店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火灾报警,并定期检查、维修。
第五章
安全管理绩效考核
第一条
门店根据分公司下发的员工安全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定期对门店工作人
员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将评估的结果作为对员工进行奖励、表
彰或反激励的依据。门店定期向分公司上报员工安全工作的评估和奖惩
结果。
第二条
分公司具体贯彻落实总公司制订的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并将门店工
作人员的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下发给管辖的门店。
分公司应按总公司规定的考核内容定期对所管辖的门店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根据考核结果对有关门店进行奖励、表彰或负激励。
分公司应向总公司汇报所管辖门店的安全检查情况、安全管理绩效考核
结果和奖惩情况。
第三条
总公司制订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下发给分公司,由分公司具体落实
操作。
总公司不定期对各市门店的安全管理进行抽样突击检查,检查的结果作为对该门店和该市的安全管理绩效考核的依据。
总公司定期根据各分公司上报的安全管理情况统计和绩效考核结果,结
合对各市门店的突击检查的结果,对各分公司的安全管理绩效进行考
评、奖惩。
篇2: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1.1为规范学校低值易耗品管理程序,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学校的低值易耗品,特制定本制度。1.2适用于学校低值易耗品管理,包含低值易耗品的分类、购置、登记编号、记价、折旧、使用、保养维修、盘点、处理等。1.3本文件适用于茂名市佳绩教育培训中心。2职责2.1学校行政部:负责学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1.1
为规范学校低值易耗品管理程序,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学校的低值易耗品,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于学校低值易耗品管理,包含低值易耗品的分类、购置、登记编号、记价、折旧、使用、保养维修、盘点、处理等。
1.3本文件适用于茂名市佳绩教育培训中心。
2
职责
2.1
学校行政部:负责学校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包含于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评估、采购、登记编号、盘点、维修、使用监控、异动管理等。
2.2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或管理的低值易耗品的保管、维护。
2.3
财务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评估、验收、付款、计价、盘点与报废的验证等。
2.4
校区办:
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处理批准。
3
引用文件/资料
3.1
无
4
定义与术语
4.1低值易耗品是指学校经营过程中所必需的使用单项价值比较低或使用期限比较短,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工具、设备或资料。低值易耗品品种有价值低、使用期短、数量多,更新快、添减频繁,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并且使用期限不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在实际操作中,以下类别的资产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家具用具类、图书类等资产,应按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统一确认为固定资产,不按低值易耗品管理及核算,包括:
1.
家具用具类:办公桌椅、展示柜(货架)、白板等
2.车辆(包含工具车)
3.电脑、POS机、服务器、摄像头、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保险箱、数码相机、液晶电视、空调
4.图书文物及陈列品
4.2种类:
4.2.1通用工具类:包括刀类、锤类、钳类、铬铁、挫类、扳手类、扳牙类、枪类、丝椎、万用表等。
4.2.2化学用品类:酒精、机油、干燥剂等;
4.2.3办公用品类:纸、笔、台灯、报刊架、电话、广告展示架等;
4.2.4电子产品类:打印纸、墨盒、色带、晒豉、移动介质(如硬盘、U盘、光盘、储蓄器)等。
4.2.5科教耗材类: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教学器具、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等。
4.2.6其他:工作服、劳保用品、杂品等。
5
制度内容
5.1购置与领用
5.1.1学校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添置低值易耗品,必须依据实际需求,填写《茂名分公司行政专用表》,交由学校行政部审核,经校区办批准后,方可进行询价申购;
5.1.2
所有低值易耗品的购买由学校行政部按申购部门填写的《茂名分公司行政专用表》统一申请;
5.1.3为使库存资金优化,学校低值易耗品实行零库存管理,各部门需用低值易耗品时应提前填写《茂名分公司行政专用表》,由行政部统一采购。
5.1.4考虑到部份低值易耗品常用易损,可允许保持定量库存,以备必需时用。
5.1.5
低值易耗品采购到货后,行政部及相关部门验收入库,登记台帐。
5.1.6由财务部对低值易耗品票据进行审核后付款,购货发票等相关资料原件由财务部保存并进行帐务处理;
5.1.7行政部根据实际需求,通知相关部门发放低值易耗品,同时登记《低值易耗品管理卡》
5.1.8非首次领低值易耗品,必须坚持以旧换新的原则,一次性消耗的低值易耗品(如试剂等实验材料)除外:
5.1.9一次性消耗的低值易耗品应教学进度、学生人数、学科及专业特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申请。
5.1.10贵重低值易耗品(如计算器、设计测量工程用具),须经校区办批准后才能领用。
5.1.11需领用低值易耗品的部门或人员,必须按照学校相关程序规定办理领用出库手续。非特殊情况,不经办理手续而提前领用物品,追究相关经办人、当事人经济责任。金额大、数量多视同贪污或偷窃论处。
5.1.12领用低值易耗品,学校强调采用先进先出法办理出库。使用部门责人签字确认后,领用人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
5.1.13仓管员按照领用单上填制的有关内容,发放物品,并及时登记数量明细账。
5.1.14月底,行政将低值易耗品《领用汇总表》交财务部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5.1.15财务部根据低值易耗品领用汇总表核算库存低值易耗品的减少和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增加。
5.1.16领用人应妥善管理自己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如与其他部门或与个人轮换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应在每次轮换使用时,作好移交使用情况记录,分清移交、领用、使用人责任。
5.1.17领用人或使用人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应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办理低值易耗品的移交手续。
否,回复申请人
部门使用人申请
行政确定需求
校区办审批
询价、采购
行政填写报销单
验收、入库、登帐
财务审核,无误
部门签字领用、登记(非首次领用以旧换新)
校区办审批
行政月底汇总领用表交财务帐务处理
出纳报销
5.2低值易耗品管理:
5.2.1
低值易耗品在库品由行政部负责保管,指定专人管理。
5.2.2学校新购的低值易耗品应由行政部按种类、型号、规格、数量、分类存放。
5.2.3行政部须做到低值易耗品存放有据可凭、有量可用、有账可查。为节约资金占用和浪费,盘活资产,做到适度存量,保质保量。
5.2.4闲置或暂停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由行政进行统一管理;为盘活资产,减少资产沉淀,由行政提出处理意见。
5.2.5对于存放较久的低值易耗品重新使用前,为了安全使用,应由相关人员进行检查、保养后,方可投人使用。
5.2.6低值易耗品管理做到防盗、防损、防火、防潮、防虫害等措施,保证资产安全存放。
5.2.7
在库低值易耗品,按月或按季节定期盘点,填写库存统计表,注明盈亏值,说明原因,报校区办审批后,并转财务进行帐务处理。
5.2.8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情况说明,交行政、财务部门审核注销;职工调离,须归还物品的应交回原物,否则按规定折价赔偿。
(流程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5.3
资产归还与调拨)
5.2.9
行政主管应定期统计物品采购、库存、发放、使用情况。在满足保证办公效率情况下,使库存资金最小化,压缩行政费用。
5.2.10学校各部门对本部门内经常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应予以维修、保养。各部门负责部门的相关人员对资产的维修、保养、防护等措施有提出建议、监管的权利和义务。
5.3
低值易耗品报损
5.3.1
当低值易耗品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低值易耗品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低值易耗品处置审批表》交由学校行政部,学校行政部核实没有使用价值后,由本部门报校区办审批;
5.3.2
经批准后,学校行政部对实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帐及低值易耗品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部;
5.3.3
财务部依据校区办批准的《低值易耗品处置审批表》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5.3.4经审核,低值易耗品如属于自然损耗报废的,应在行政部审核后报校区办审批;如经审核属于人为因素报废的,应会同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后,除责令相关人员全额赔偿。
人为损毁报废
低值易耗品损毁
使用部门及行政部调查核实
使用部门提交报告
财务部核实损毁总价
行政部核实
当事人确认
校区办审批
行政部资产处理及更新台帐
校区办审批
财务扣款及帐务处理
财务部帐务处理
5.4
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盘点
5.4.1财务部必须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31日会同各相关部门人员对在库低值易耗品和在用低值易耗品进行清查盘点。
5.4.2财务部会计根据盘点结果编制季度《低值易耗品盘点表》及初步提出处理意见报校区办审批。
(3)、经审核,存有疑问,应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更正;如经审核无误,应根据《低值易耗品及摊销的低值易耗品的相关账务处理》进行帐务处理。
5.5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5.6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6
表单
6.1《茂名分公司行政专用表》
6.2《低值易耗品收货领用表》
6.3《低值易耗品领用表》
6.4《低值易耗品处置审批表》
6.5《闲置财产明细单》
6.6《低值易耗品盘点明细表》
6.7《低值易耗品盘盈(亏)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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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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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装饰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装饰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安装工程,施工现场,装饰,安全管理制度
装饰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装饰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生产安全,确保冬季施工顺利进行,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1、装饰、安装工程现场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首先由各班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明确作业区域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前必须佩带整齐安全帽,高空、临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检
装饰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装饰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生产安全,确保冬季施工顺利进行,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
安全生产
1、装饰、安装工程现场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首先由各班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明确作业区域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前必须佩带整齐安全帽,高空、临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检查作业平台是否牢固可靠,安全带是否有可靠地挂设设施。
2、临边防护不得随意拆除更改,不得翻越临边防护栏,现场安全负责人班前、班中、班后随时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工程部安全负责人对自己所管项目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每天必须要有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排除记录,必须监督本项目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4、各班组长对各班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加强工人安全教育交底,检查每个人作业区安全工作,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可立即停止其作业。协助安全负责人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可以直接处罚。
5、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必须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持证上岗。
6、施工主要进出口明显处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牌,危险区域悬挂警戒牌,夜间要有警戒红灯。火炉,火焊要有专人监护,易燃,易爆品、各种油料不得随意乱放。
7、各种机械设备要有专人操作,机电设备要有可靠接地,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8、施工作业过程尽量避免上下垂直交叉作业,必要时必须设置隔离栅,不得从高空向下抛掷各种物体。吊运各种物件时下面不得行走或站人。吊运时,必须专人指挥,严禁误操作。
9、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合高空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高空作业时,安全带应系在作业人员上方固定牢靠的物体上,下部应有足够的安全空间。
二、施工用电管理
1、施工用电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作业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的TS系统,临时用电要有专业电工接入,不得随意接线。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有“有人操作
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2、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接地”的保护,严禁一个开关控制多台设备,手动开关只许用于直接照明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设备。
三、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1、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由主管安全负责人牵头,各班组长参加组织检查。采取日常、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2、对各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应及时调整。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各种安全检查都要有安全检查记录。
四、处罚制度
1、严重违反登高作业安全规定、未系安全带作业者,首次处罚100元,再次违反处罚200元。
2、不按规定戴安全帽,进入作业区者处罚100元。、
3、施工作业现场施工人员违章作业,安全管理人员未及时纠正者,在场负责人和班组长每人处罚100元。
4、专职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班组长立即整改,班组长不得以其它理由为借口不进行整改,违者罚款100元。
5、临时用电接线不规范、由裸露、漏电现象的,罚电工每次200元。
五、材料管理安全制度
1、前后门卫必须坚守岗位,下班后关好大门,检查车辆出入,进行登记。夜间值班不得睡觉,抽查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具体细则按工地值班制度执行。
2、各班组长对本班组每天所剩材料督促作业人员进行清理,堆放整齐,随用随领。各班组应对所需材料上报计划,按计划领取,工程部、材料部对施工材料进行审核,超出部分由各班组负责。
3、各班组应互相监督、严防盗窃,如发现盗窃者,全班组受罚。处罚款按总价值10倍,主要人承担60%,负责人承担10%,其他人承担30%。
本制度从2015年1月4日起执行。
金水湾项目指挥部
201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