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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专利保护规定

日期:2021-02-11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厦门市专利保护规定 本文关键词:厦门市,专利保护

厦门市专利保护规定 本文简介:厦门市专利保护规定(1999年3月30日厦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3年7月15日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专利保护,保障专利权人及公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专利纠

厦门市专利保护规定 本文内容:

厦门市专利保护规定

(1999年3月30日厦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3年7月15日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专利保护,保障专利权人及公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专利及专利保护有关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厦门市专利管理机关(以下简称专利管理机关)负责本市专利保护行政管理工作。

科技、经贸、工商、公安、技术监督、海关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专利保护工作。

第二章

专利管理

第四条

专利权人或专利许可合同的被许可方,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专利权人或专利许可合同的被许可方在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时,应当同时标明专利种类。

第五条

专利权人或专利许可合同的被许可方有权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发布专利广告。发布专利广告时,应提供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或其授权的地方专利管理机关出具的该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法查验专利证明文件,对未提供专利证明文件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涉及专利的广告应当标明专利种类和专利号。

第六条

专利权人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举办专利展览会、专利信息发布会等专利推广、交易活动时,应向专利管理机关登记备案。

第七条

下列行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行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三)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上两项所述用途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第八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犯他人专利权,不得故意为他人侵犯专利权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提供条件。

第九条

对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专利权的,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凭有效专利文件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实施保护。专利权已向海关备案的,可凭备案证书向海关申请保护;专利权未向海关备案的,可在申请保护的同时向海关申请备案。

第十条

鼓励具备申请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

拥有专利权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组织应当建立专利档案,加强专利产权管理。

第十一条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对涉及国有专利资产产权变动的,应当依法进行专利资产评估。

第三章

专利纠纷的处理

第十二条

对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管理机关处理的时候,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除《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外,专利管理机关应当事人请求,还可以对下列专利纠纷进行调解:

(一)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二)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三)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

(四)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

对于前款第(四)项所列的纠纷,专利权人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调解,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提出。

第十三条

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请求人与专利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请求人和具体的请求事项、事实根据;

(三)当事人之间无仲裁协议并且任何一方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属于专利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及受理事项。

第十四条

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请求人应当提交请求书。专利管理机关应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请求人;决定立案的,应当同时书面通知被请求人。

第十五条

专利纠纷立案后,被请求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应在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专利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中止处理。专利管理机关应作出是否中止处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十六条

专利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十七条

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档案、资料和原始凭证,进行现场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地提供材料,协助进行调查;需要时应出具证明。

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时,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转移、销毁与案件有关的档案、资料、原始凭证。

第十八条

专利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利纠纷案件中涉及当事人商业秘密的证据及资料等,应当保密。

第四章

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的查处

第十九条

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所涉及的技术被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合同所涉及的技术被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第二十条

下列行为属于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二)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三)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四)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五)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有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的行为,不得故意为他人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慝以及广告、传媒等条件。

第二十二条

专利管理机关对在监督检查中或接到举报发现有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的,应在五日内立案查处。

第二十三条

专利管理机关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二)可以采用抽样取证的方法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专利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三)检查与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有关物品,必要时可以予以封存;

(四)调查与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有关的活动;

(五)查阅、复制与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有关的合同、帐册等业务资料。

专利管理机关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或阻碍,不得擅自启封、转移、处理被封存的物品。

第二十四条

专利管理机关封存与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有关的物品,必须经专利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封存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五条

专利管理机关依法执行封存时,应制作封存清单一式两份,载明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等,由承办人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

专利管理机关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应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侵犯他人专利权的,由专利管理机关责令其停止侵权。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专利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冒充专利或故意为他人冒充专利提供条件的,由专利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并予公告,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隐瞒、转移、销毁与案件有关的档案、资料、原始凭证或擅自启封、转移、处理被封存物品的,由专利管理机关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专利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或不申请复议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二条

专利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漏秘密、索贿受贿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8

篇2:厦门市初三英语质检卷及答案含听力材料

厦门市初三英语质检卷及答案含听力材料 本文关键词:厦门市,英语,质检,听力,答案

厦门市初三英语质检卷及答案含听力材料 本文简介:2016-2017学年(上)厦门市九年级质量检测参考答案1-5BCCAA6-10BAACB11-15CCABB16-20BCABA21-25CBACC26-30ABACB31-35CABCB36-40ABCAB41-45ABDBC46-50BDABD51-55CABDD56-60CAABC听力填词:

厦门市初三英语质检卷及答案含听力材料 本文内容:

2016-2017学年(上)厦门市九年级质量检测参考答案

1-5

BCCAA6-10

BAACB11-15

CCABB16-20

BCABA

21-25

CBACC

26-30

ABACB31-35

CABCB36-40

ABCAB

41-45

ABDBC46-50

BDABD

51-55

CABDD

56-60

CAABC

听力填词:(每小题1.5分)

61

football62

riders63

heavier64

twenty/2065

Russia

注意:61-65单词填空题可能存在多种答案,尽量放宽对非关键性错误的扣分,如大小写错误等。

阅读选句

(每小题1分)

66

D

67

B

68

C

69

E

70

A

看图写句:(每小题2分)

71

There

is

an

empty

box

on

the

desk.

72

I

enjoy

riding

bikes

on

weekends.

73

The

telephone

was

invented

in

1876.

74

We

can’t

take

photos

in

the

museum.

75

I

should

go

to

the

dentist

because

I

have

a

toothache.

注意:71-75题可能存在多种答案,尽量放宽对非关键性错误的扣分。

中文情景:(每小题2分)

76

I

study

English

by

working

with

a

group.

77

What’s

your

favorite

festival,Lily?

(What

festival

do

you

like

best,Lily?)

78

Whose

dictionary

is

this?

79

I

didn’t

use

to

like

math.

80

What

kind

of

music

do

you

like,David?

注意:76-80题允许多种答案,对不影响交际功能的应尽量减少对非关键性错误的扣分。

短文填词:

(每小题1分)

81

yourself

(yourselves)

82

easier83

but84

hungry85

kitchen

86

small87

more88

season89

worried90

choosing

注意:81-90单词填空题可能存在多种答案,尽量放宽对非关键性错误的扣分,如大小写错误等。

书面表达:(15分)

第一档(13-15分):

能清楚地表述自己的观点和想法;语言准确、丰富、流畅,富有个性和说服力;基本无语法错误;

第二档(9-12分):能清楚地表述自己的观点和想法;行文比较自然,但语言表达较平淡,个性化和说服力较一般,且存在少量语法错误;

第三档(5-8分):

观点表述不够鲜明,比较缺乏说服力;同时各种语言用法错误较多;

第四档(1-4分):

内容比较空洞或不切题,词汇和句式用法错误很多。

One

possible

version:

How

to

be

a

Civilized

Citizen

Everyone

in

Xiame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making

this

city

a

better

place.

As

students,it’s

necessary

for

us

to

know

how

to

be

a

civilized

citizen.

First,we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public

rules.

When

we

are

crossing

the

road,it’s

important

for

us

to

follow

the

traffic

rules.

Secondly,we

should

mind

our

own

manners

in

public.

When

we

ask

people

for

help,it’s

polite

to

use

expressions

like

“Excuse

me”

or

“Thanks”.

Thirdly,we

can

join

lots

of

volunteer

activities.

For

example,we

can

help

clean

up

the

city

parks.

As

long

as

we

try

our

best

to

do

what

we

can

do,everyone

can

feel

the

love

and

live

a

happy

life.

2016-2017学年(上)厦门市九年级质量检测听力文本

第一节

听句子

听下面五个句子,从每小题所给的三幅图中选出与句子内容相符的选项。

(每个句子读两遍)

1.

Mary

wants

to

be

a

policewoman

when

she

grows

up.

2.

I

believe

that

it

is

the

hottest

day

of

the

week.

3.

Gina

was

talking

on

the

phone

while

she

was

watching

TV.

4.

We

took

the

bus

to

the

amusement

park

yesterday.

5.

I

used

to

be

afraid

of

high

places.

第二节

听对话

听下面七段对话,从每小题所给的A、B、C三个选项中选出正确答案。

(每段对话读两遍)

听第1段对话,回答第6题。

6.

M:

Excuse

me,I’ve

been

waiting

quite

long

for

the

fish.

W:

Sorry,sir.

I’ll

check

with

the

kitchen.

听第2段对话,回答第7题。

7.

W:

Here

are

some

earrings.

I

guess

they

can’t

belong

to

a

boy.

M:

Well,the

owner

could

be

a

boy.

The

earrings

might

be

a

present

for

his

mother.

听第3段对话,回答第8题。

8.

W:

How

was

the

dinner

at

Paul’s

house

last

night?

M:

Well,it

was

OK,but

I

made

some

mistakes.

I

arrived

at

8:00

but

I

was

supposed

to

arrive

30

minutes

earlier.

听第4段对话,回答第9题。

9.

W:

I

hear

there

is

a

TF

Boys’

concert

this

weekend.

Would

you

like

to

go

with

me?

M:

No

way.

I

don’t

want

to

fight

the

crowds.

听第5段对话,回答第10、11题。

W:

Wow,you

are

wet

through!

Didn’t

you

know

there

was

a

rainstorm

today?

M:

I

knew

there

would

be

a

shower,but

I

didn’t

realize

it

would

rain

cats

and

dogs

today.

W:

Well,you’d

better

take

a

hot

shower

right

now,or

you’ll

catch

a

cold.

M:

I

know听第6段对话,回答第12、13题。

M:

What’s

this?

W:

Oh,that’s

Toby.

I

got

it

from

a

pet

store.

M:

Does

Mum

know

it?

W:

No.

Could

you

please

not

tell

her?

I

just

got

it

yesterday.

M:

You

can’t

get

a

dog

without

asking

Mum!

W:

I

did

ask.

But

she

said

no.

M:

Well,if

you

take

him

back

to

the

store

right

now,I

won’t

say

anything

to

Mum.

W:

All

right.

You

win!

听第7段对话,回答第14、15题。

W:

John,where

are

the

cakes?

Don’t

tell

me

you

ate

them

all!

Again!

M:

Yes,I

did.

I

couldn’t

help

it.

They

were

so

good.

W:

I

thought

you

didn’t

like

cakes.

I

can’t

stand

you

anymore!

M:

Well,I

don’t

like

cakes

with

chocolate

at

all.

But

strawberry

is

different.

I

love

them

to

death.

W:

Huh,I

didn’t

know

that.

M:

Well,tell

you

what,strawberry

cakes

taste

even

better

with

a

glass

of

cold

milk.

第三节

听短文

根据所听到的短文内容完成表格,每空一词。(短文读三遍)

Today

I

tell

you

about

a

new

sport,Motoball.

As

you

can

guess,it’s

not

a

nice

game.

Right

from

the

noise

to

smoke,the

brave

players

play

on

their

motor-cycles.

A

Motoball

match

is

played

on

a

football

field.

There

are

two

teams

of

five

players

each—four

riders

and

a

goalkeeper,who

is

the

only

one

not

riding

a

motorcycle.

The

players

on

motorcycles

drive

after

a

large

ball

that

is

much

bigger

and

heavier

than

a

football.

A

match

is

divided

into

four

twenty-minute

periods.

There

are

some

rules

to

keep

players

from

getting

hurt.

Motoball

is

largely

played

in

Europe

and

Russia

is

the

leading

country

almost

every

year.

The

best

players

in

the

world

are

usually

from

Russia.

篇3: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本文关键词:厦门市,实施细则,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本文简介: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厦科〔2009〕59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厦府办〔2009〕241号)及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我局已完成《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并已征得市法制局和市奖励委员会各委员同意,

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本文内容: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厦科〔2009〕5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厦府办〔2009〕241号)及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我局已完成《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并已征得市法制局和市奖励委员会各委员同意,现予公布,该《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做好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确保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授奖以及指导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推荐、评审、授奖和异议处理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

市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研究开发、技术发明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

第四条

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是在厦门市辖区内研究开发、转化、应用推广以及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科学技术成果;或者是第一完成人或完成单位为我市个人或单位的科技成果。

第五条

市科学技术奖是市人民政府授予个人和单位的荣誉。获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二章

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第一节

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

第六条

奖励办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在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指申报人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系列或者重大技术发明,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引起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为我市行业和区域的发展创造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第七条

奖励办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对引进的先进技术设备进行消化、吸收和原材料国产化过程中,有明显的改进或创新,并取得重大效益”,是指申报人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的基础上进行消化、吸收,并有重大技术创新,大大提高生产效率,创造出重大效益,对经济建设和该行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第八条

奖励办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家安全、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城市建设、医疗卫生、重大工程等社会事业的科学研究中有重大突破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是指申报人在社会科技活动中,取得重大进展的科技成果,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起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促进了社会事业的发展,对科学技术发展、社会进步和保障国家安全作出重大贡献。

第九条

重大贡献奖的候选人应当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并至申报时仍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

第二节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十条

奖励办法第八条第(一)项所称的“产品”,是指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开发的产品,包括各种仪器、设备、器械、工具、零部件、药品以及生物新品种等;所称的“工艺”,包括工业、农业、医疗卫生和国家安全等领域的各种技术方法;所称的“材料”,包括用各种技术方法获得的新物质等;所称的“系统”,是指产品、工艺、材料的技术集成。

技术发明项目的授奖范围不包括仅依赖个人经验、技能和技巧而又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

第十一条

奖励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2目中所称“前人尚未发明、发现或者公开”,是指该项科学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者技术发明为国内外首创,或者虽然国内外已有,但是其主要技术内容尚未在国内外各种公开出版物、媒体及各种公众信息渠道上发表或者公开,也未曾公开使用。

第十二条

奖励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3目中所称“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是指该项技术发明与国内外已有的同类技术相比较,其技术思路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主要性能(性状)、技术经济指标、科学技术水平及其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等方面综合优于同类技术。

第十三条

奖励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4目中所称“经实施,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是指该项研究开发或技术发明成熟,并应用实施一年以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十四条

奖励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第1目中所称“技术开发项目”,是指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取得或者生产出具有较大市场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新品种等,并应用推广一年以上的科学技术成果。

第十五条

奖励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第2目中所称“社会公益项目”,是指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资源调查及其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及其防治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的,或者在计量、技术标准、科技信息、科技立法、科技档案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中取得的,并应用推广一年以上的科学技术成果。

第十六条

奖励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第3目中所称“重大工程项目”是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和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必须经过相关部门验收且安全运行一年后方可参加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

第十七条

奖励办法第八条(三)项所称“战略与政策、规划、专题调研、技术预测、科技立法及其有关管理科学与政策科学研究”,是指在研究制定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评价、预测或系统分析、科技立法、现代科技管理等方面所作的系统研究,及其管理科学与政策科学的研究等。

第十八条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完成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项目总体技术方案设计中作出重要贡献;

(二)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作出重要技术创新;

(三)在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及产业化过程中作出重要贡献。

在同一项目中完成人应按照贡献大小排序,在项目的科研活动中仅从事协调组织或行政管理以及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的完成人。

政府行政部门公务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前五名完成人,但年平均直接从事科研工作在180天以上者,经本人申请,市奖励办审议并报市奖励委员会主任批准的可例外。

第十九条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单位应当是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应用和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主要完成单位。

各级政府部门及其下属非科研事业单位一般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报单位,但战略与决策研究项目除外,完成单位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

第二十条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技术创新性突出:在技术上有重要的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业,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技术难点问题。

(二)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经过一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应用实施,产生了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三)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项目实施后,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和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了行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第二十一条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授奖等级的评定标准如下:

(一)技术发明项目

1、属国内外首创的重大技术发明,自主研发专有技术取得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权,且项目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推动了本领域和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达到同类技术国际先进水平,市场竞争力强,成果转化程度高,并产生了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2、属国内外首创的技术发明,或者国内外虽然已有,但是尚未公开的技术发明,已取得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权,且项目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推动了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达到同类技术国内领先水平,市场竞争力较强,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3、属国内外首创的技术发明,或者国内外虽然已有,但是尚未公开的技术发明,已取得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权,且项目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达到同类技术国内先进以上水平,有一定市场竞争力,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二)技术开发项目

1、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有自主知识产权,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对本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作用,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2、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对本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作用,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3、在技术上有一定创新,有一定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对本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一定作用,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三)社会公益项目

1、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同类技术先进水平,并在本行业内得到广泛应用,取得了重大社会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2、在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本行业内得到较广泛应用,并取得了较大社会效益,对科技和社会进步有较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3、在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创新,有一定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已经在本行业内推广应用,并取得了一定社会效益,对科技和社会进步有一定意义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四)重大工程项目

1、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关键技术、系统集成和工程管理方面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高,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进步有重大作用,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2、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关键技术、系统集成和工程管理方面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较高,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进步有较大作用,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有较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3、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关键技术、系统集成和工程管理方面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较高,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进步有较大作用,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有一定意义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五)战略与决策研究项目

1、项目研究在理论上有重大创新,方法上有重大突破,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研究成果已形成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法规,或形成具体的可操作实施方案,对地方党委、政府或产业发展决策有实际贡献,且已应用五年以上,对决策管理已产生显著作用,被社会承认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或经济效益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2、项目研究在理论上有显著创新,方法上有较大突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研究成果已形成规范性文件等政策规章,或形成具体的可操作实施方案,对地方党委、政府或产业发展决策有实际贡献,且已应用三年以上,对决策管理已产生较显著的作用,被社会承认并取得明显的社会或经济效益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3、项目研究在理论上有创新,方法上有一定突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成果已形成规范性文件等政策规章,或形成具体的可操作实施方案,对地方党委、政府或产业发展决策有实际贡献,且已应用一年以上,对决策管理已产生一定作用,被社会承认并取得较明显社会或经济效益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第二十二条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特别奖申报条件及评定标准等另行规定。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单项授奖单位及人数实行限额。每项授奖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人数不得超过8人。

第三节

市科学技术组织推进奖

第二十三条

奖励办法第九条所称“优秀科技成果”应为已通过专家鉴定,并已推广应用得到社会认可的成果。所称的“重大贡献”是指申报者发挥其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为优秀成果的推广应用建立了良好的政策及实施环境,在推动、促进优秀成果推广应用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十四条

市科学技术组织推进奖申报人应是在推进优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过程中发挥其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组织推进措施得力,在组织科学技术优秀成果推广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公务人员或相关人员。

申报人应按照在组织成果推广应用中所作出的贡献大小进行排序。

第二十五条

市科学技术组织推进奖申报单位可以是对项目的推广应用起到组织、协调和推进作用的我市行政、事业单位或在厦高校、科研院所及行业协会等。

第二十六条

市科学技术组织推进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所组织推进的优秀科技成果经专家鉴定达到国内领先以上水平,并被社会所认可,其推广应用成果在该领域中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所组织推进的优秀科技成果已在多个地方或单位推广应用,或已得到国家认可,被列为全国应用示范、试点工程;

3、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法规,或形成具体的可操作实施方案,为成果的顺利推广建立了良好的实施环境。

第二十七条

市科学技术组织推进奖授奖单位及人数实行限额。每项授奖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人数不得超过8人。

第三章

评审组织

第二十八条

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经专业评审组、综合评审组评出的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候选人、市科学技术组织推进奖、市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项目进行评定,对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项目进行确认;

(二)对市科学技术奖励的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研究解决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中出现的其他问题。

第二十九条

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由20至25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市长担任,设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由科技、教育、经济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和行政管理人员组成,其人选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建议,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承办市科学技术奖励的日常工作和奖励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条

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设若干专业评审组,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的初评工作,初评结果报市奖励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

各专业评审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成员若干人。市奖励办公室应根据当年市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情况,从具备资质的专家、学者中遴选合适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各组应有一定比例的外地专家,专业评审组专家成员每年应进行一定比例的轮换。

第三十二条

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各专业评审组成员和相关的工作人员应当对评审项目的技术内容及评审情况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奖励委员会委员及评审专家作为申报项目的完成人之一,评审及表决时应回避,当事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评审及表决。

第四章

申报与推荐

第三十三条

鼓励项目完成人或完成单位申报市科学技术奖。对于无主管部门的个人或单位,可由申报单位按奖励申报要求将资料直接报送市奖励办公室。鼓励设有科技管理机构的市政府行政部门、各区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在厦高校、科研院所、相关行业协会积极推荐所管辖区域单位、个人申报市科学技术奖。

第三十四条

推荐单位推荐市科学技术奖应当征得被推荐申报人和申报单位的同意,并在奖励办公室制作的统一格式申报书中填写推荐意见,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者评价材料。

第三十五条

凡是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或推荐参加市科学技术奖评审。

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健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实验动物、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相关的许可证之前,不得申报或推荐参加市科学技术奖评审。

第三十七条

经过评审未授奖的申报人、申报项目,在以后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本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再次参加市科学技术奖评审。

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申报或推荐须隔一年进行。

第三十八条

符合奖励办法第十二条、十三条及本细则规定的申报人、申报单位或推荐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申报要求向市奖励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

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如属自行转化的,其填写的经济效益,须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具备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佐证,如属对外实施转化的,应由实际应用单位出具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属技术发明类项目,除提交有效发明专利外还须提交专利评价报告。

第三十九条

市奖励办公室应当在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前在市科技信息网及科技成果网等媒介上对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人、申报单位及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第四十条

申报人、申报单位及其项目经市奖励办公室公示受理后,在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对申报人、申报项目和奖励等级作出决议前要求退出当年评审的,由申报人或申报单位以书面方式向市奖励办公室提出。经批准退出评审的,如再次以相同项目技术内容申报市科学技术奖,须隔一年进行。

第五章

第四十一条

市奖励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人、申报单位或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不提交评审。

对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专业评审组进行初评。

第四十二条

市科学技术奖重大贡献奖评审程序:

(一)专业评审:采用网上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按照专家评分,由高到低推荐,产生初审结果。

(二)综合评审:在专业评审基础上,采用听取本人汇报及专业组长汇报形式,由综合评审组专家以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候选人。

(三)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审: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对综合评审组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采用听取本人汇报及专业评审组长汇报形式,由奖励委员会委员以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候奖人。

第四十三条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程序:

(一)专业评审:由本地和外地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采用网上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按一定比例推荐,产生初评结果。专业评审组推荐项目数应不高于本专业评审组申报项目总数的60%,其中战略与决策研究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申报项目总数的40%。

(二)在专业评审基础上,市奖励办公室可视情况组织人员对一、二等奖候选项目进行现场考察。

(三)综合评审:根据专业评审组推荐结果,市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采用听取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人之一)汇报方式,三等奖采用专业评审组长汇报方式,由综合评审组专家以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候选项目。

(四)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审: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对综合评审组推荐的市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候选项目进行评审,分别采用听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候选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人之一)汇报、二等奖专业组长汇报方式,由市奖励委员会委员以记名投票产生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候奖项目,并对经综合评审组评定的三等奖项目进行确认。

第四十四条

市科学技术组织推进奖候选项目由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定,在听取主要贡献人汇报后,以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第四十五条

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审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参加,表决结果方可有效。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审会限委员本人参会,委员如无法参会应经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主任同意。

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审会应在会议召开前10日确定会议时间,市奖励办公室应将会议资料提前送达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如奖励委员会主任临时无法主持召开奖励委员会评审会,可委托其中一名副主任主持。

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候选人、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市科学技术组织推进奖候选项目应当获得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到会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由市奖励办公室评定,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确认。

第四十六条

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与被评审的申报人、申报单位或者项目有利害关系和亲属关系的评审专家应当回避。

第六章

异议及其处理

第四十七条

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监察室参与监督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履行监督职责并介入和协助做好异议的处理工作。

第四十八条

市科学技术奖评审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异议制度。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的候选人、候选项目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市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候选项目的评审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市奖励办公室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第四十九条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并提供调查线索及有效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个人或单位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第五十条

异议分为实质性异议和非实质性异议。凡是涉及候选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以及申报书及推荐意见填写不实等问题所提的异议为实质性异议;对候选人、候选单位及其排序的异议,为非实质性异议。

候选项目的完成人、完成单位对评审等级的意见,不属于异议范围。

第五十一条

市奖励办公室在接到异议材料后,应当对异议内容进行审查,如果异议内容及其证明材料符合奖励办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应予受理。

第五十二条

实质性异议由市奖励办公室负责协调。涉及异议的任何一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和延误。候选人、候选单位接到异议通知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核实异议材料,并将核实情况报送市奖励办公室审核。市奖励办公室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非实质性异议由候选单位负责协调,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送市奖励办公室审核。非实质性异议涉及跨部门的,由市奖励办公室负责协调,候选单位协助,其处理程序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候选人、候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承认异议内容;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异议。

第五十三条

为维护异议者的合法权益,参与异议调查、处理的有关人员应当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确实需要公开的,应当事先征求异议者同意。

第五十四条

市奖励办公室对异议无法解决的,应当向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报告异议核实情况及其处理意见,交由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裁决,并将决定意见通知异议方。

第五十五条

异议自市科学技术奖拟奖结果公布之日起45日内处理完毕的,可以提交本年度评审;自市科学技术奖拟奖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处理完毕的,可以提交下一年度评审;自市科学技术奖拟奖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年后处理完毕的,需要重新推荐。

第五十六条

任何个人或单位发现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异议处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可以向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监察室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五十七条

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监察室对评审活动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在评审活动中违反奖励办法及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候选人、候选单位、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可以视情况建议有关方面给予相应处分,并取消其参加评审工作的资格。

第五十八条

市科学技术奖实行评审信誉制度。市奖励办公室对参加评审活动的专家学者建立信誉档案,信誉记录作为提出专家人选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第五十九条

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出的市科学技术奖获奖人、获奖项目和奖励等级进行公示,并根据公示情况进行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十条

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市科学技术组织推进奖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奖状、证书和奖金。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奖金额度为50万元,其中15万元属获奖个人所得,35万元由获奖人自主选题,用作科学研究经费;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奖金额度分别为:一等奖25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市科学技术组织推进奖奖金额度为1万元。

重大贡献奖每两年评审1次,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评审1次,每次授奖项目总数不超过55项,其中一、二等奖总数不超过25项,三等奖不超过30项;市科学技术组织推进奖每年评审一次,每次授奖项目不超过3项。

市科学技术奖的奖金和工作经费从科技创新与研发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八章

第六十一条

本细则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六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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