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管控制度与核心流程汇编——审计管理——专项审计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审计,汇编,专项,管理办法,流程
xx集团管控制度与核心流程汇编——审计管理——专项审计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专项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成都远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专项审计工作,及时提供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经济运行信息,促进企业加强经济管理,根据国家
xx集团管控制度与核心流程汇编——审计管理——专项审计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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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成都远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集团公司”)专项审计工作,及时提供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经济运行信息,促进企业加强经济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专项审计是指集团公司审计中心依法运用审计手段,就与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经济管理有关的特定事项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对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审计管理,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专项审计主要内容及程序
第四条
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在实施专项审计时,可根据需要成立一个或若干个专项审计组。专项审计组对审计中心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审计人员办理专项审计事项时,应当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调查事项的真实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做出符合事实的结论。
第六条
审计人员开展专项审计,应当注意保守被调查企业的秘密。
第七条
进行专项审计的主要内容:
(1)
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经济活动情况;
(2)
审计中心门选定的专门事项;
(3)
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交办的其它调查事项。
第八条
专项审计组应当制定审计调查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专项审计的目的、内容、范围、程序、时间、方法、人员分工等。
第九条
在进行专项审计前,应当通知被调查单位。被调查单位应当按照专项审计组提出的要求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碍专项审计工作。
第十条
专项审计可以采取普遍调查、重点调查、召开座谈会及其他适当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专项审计组应当对收集的被调查单位的材料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取舍,并编入专项审计工作底稿。专项审计组收集的被调查单位的材料应当符合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的要求。
第十二条
专项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当形成专项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应当客观、真实,文字表述应当准确、简洁、通俗易懂。
第十三条
专项审计报告应当反映被调查单位的总体情况和主要问题,既要有综合性数据,又要有典型事例,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专项审计项目说明;
(2)
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3)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4)
调查结论和改进建议;
(5)
其它需要反映的内容。
第十四条
专项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调查组应当及时报告审计中心。审计中心根据调查事项的性质和调查的情况,向集团公司总裁或董事长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集团公司审计中心拟定,审计中心解释。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接受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约束,本管理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篇2:XXXX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制度
XXXX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经济责任审计,XXXX
XXXX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XXXX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二零零七年四月二零零七年四月机密机密1XXXX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文件编号:摩高公司/经营管理/第1版文件名称: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文件分发号:目目录录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2第二章第二章管理管理职责职责.5第三章第三章审计审计范范围围
XXXX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XXXX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零零七年四月
机密机密
1
XXXX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文件编号:摩高公司/经营
管理/第
1
版
文件名称: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文件分发号: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2
第二章第二章
管理管理职责职责
.5
第三章第三章
审计审计范范围围和和审计审计内容内容
.8
第四章第四章
审计评审计评价的主要指价的主要指标标
.9
第五章第五章
审计实审计实施程序施程序
11
第六章第六章
审计结审计结果的利用果的利用.14
第七章第七章
审计审计工作工作纪纪律律
15
第八章第八章
附附
则则.16
附件一附件一:经济责经济责任任审计审计委托委托书书17
附件二附件二:离任离任审计审计委托委托书书
.18
附件三附件三:
审计审计通知通知书书.19
附件四附件四:审计报审计报告告20
附件五附件五:审计审计意意见书见书
21
2
附件六附件六:审计审计决定决定22
附件七附件七:审计报审计报告征求意告征求意见书见书:
:
23
3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
XXXX
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统称:公
司)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考核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确保
公司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
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XXXX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公司
所属各分公司和子公司。(本文将分公司、子公司简称:分子公司)
第三条第三条
术语
1、企业负责人
主要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本文也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分子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
指企业负责人在任职期内或离任时对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
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对有关经济活动应承担的责任,
包括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经济责任。
3、.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4
指对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离任经济责任以及在企业资产
重组过程中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审计。
第四条第四条
原则
1、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2、未经审计不解除责任原则
被审计者未经审计不得解除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3、归口管理与分层管理相结合原则
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负责集团公司管理的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
任审计;各分子公司的内审部门组织由本单位直接管理的店铺负责人
的经济责任审计。
4、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原则
对被审计者进行审计评价时必须坚持定量指标分析与定性分析
相结合。
5、现实性与历史性相结合原则
对审计事实进行分析时必须坚持分析现状与历史原因相结合,充
分考虑客观实际因素的影响。
5
第二章第二章
管理管理职责职责
第五条第五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1.
审议批准集团公司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
2.
听取集团公司法务审计部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汇报。
3.
审议批准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提交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
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
第六条第六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
1.
审阅集团公司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
2.
审阅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提交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
计决定;
第七条第七条
财务审计部
1.
制订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
2.
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各分子公司的经济
责任审计工作进行审计指导;
3.
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和税务部门等对集团公司负责人的经
济责任审计工作;
4.
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的分子公司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
6
5.
对各分子公司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定
期检查、指导,帮助各分子公司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基础工作;
6.
向总经理办公会汇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并提交审计报告、审
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
7.
督促被审单位落实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
第八条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
1.
.协助配合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2.
对于企业负责人离任的情况,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离任
审计委托书,委托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3.
合理利用财务审计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提出企业负责人
任免解聘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第九条
各分子公司
1.
积极配合集团公司组织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自觉接受
检查和指导;
2.
制订本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拟定审计工作计划和方
案;
3.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下属店铺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年
终向集团公司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
7
4.
对于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向
集团公司报告。
8
第三章第三章
审计审计范范围围和和审计审计内容内容
第十条第十条
.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负责人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
理调任、降职、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时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企业重组、兼并、出售、拍卖、破产等,需要委托会计中
介机构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审计的,由集团公司委托会计中介机构实施
审计。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审计内容
1.
任职期间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2.
任职期间企业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
3.
任职期间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4.
任职期间对重大经营决策行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5.
任期期间经营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企业收益的分配情况;
6.
与上述经济活动有关的内控制度建设及其执行情况;
7.
任职期间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8.
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9
第四章第四章
审计评审计评价的主要指价的主要指标标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
1.
资产周转率指标,即:收入总额÷平均资产总额×100%;
2.
资产负债率指标,即: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3.
流动比率指标,即: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4.
总资产报酬率指标,即:(利税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
额;
5.
投资报酬率指标,即:投资收益总额÷投资总额×100%;
6.
资产保值增值率指标,即: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期初所有者
权益总额×100%。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经营指标
1.
收入总额、费用支出总额、利税总额、人均创利税额及利税增
长幅度
2.
收入净利率指标,即:税后利润÷销售收入×100%
3.
利税增长率指标,即:(当期实现利税-对比期利税)÷对比期
利税×100%
4.
销售增长率指标,即(当期实现销售总额-对比期销售总额)÷
对比期销售总额×100%
10
5.
拓展指标完成情况
6.
连锁经营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执行国家财经纪律考核指标
1.
有无隐瞒收入、偷税漏税和逃税行为;
2.
有无利用职权行贿受贿、贪污盗窃等行为;
3.
有无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潜亏挂帐、虚盈实亏、转移损失行
为;
4.
有无给企业资产造成事实上的重大损失的行为。
11
第五章第五章
审计实审计实施程序施程序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审前准备工作
1.
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前,由本单位人力
资源部向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及各分子公司内审部门(以下全称审计
部门)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若是离任审计,应提出“离任审
计委托书”,由审计部门安排实施审计工作;
2.
.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制订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成立审
计组,做好审计分工;
3.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
3
日前,向被审计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及其
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4.
审计通知书下达后,被审计的企业应及时准备好以下资料:任
期目标经营责任书、被审计企业负责人的述职报告、年度工作总结、
有关章程、合同、内部管理制度、有关投资决策的原始资料、财务会计
的全部明细资料及其他资料;
5.
被审计的企业负责人应当按要求写出自己在任期内负有主管
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事项的书面材料,并于审计
工作开始后5日内送交审计组。企业负责人及其所在企业应当对所提
供的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进驻现场审计
12
1.
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审计,包括:听
取被审计的企业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的汇报,审查会计资料,向有关单
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取证等。
2.
审计组应采用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开展审计工作,获取充分
准确的审计证据,认真填写审计工作底稿,提出合理的审计意见。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撰写审计报告
1.
审计组在审计报告中要严格按照审计原则对被审计者进行审
计评价,撰写审计报告;
2.
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
以及本企业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应承担的责任;
(2(
企业负责人对未完成经营绩效考核指标应承担的责任;
(3(
企业负责人对重大投资决策失误,对资产重组、股权转让造
成损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
企业负责人对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利造成严重后果应承
担的责任;
(5(
未完成资产保值增值任务应承担的责任。
3.
审计报告报审计部门批准前,必须征求被审计的企业负责人所
在企业和本人的意见。被审计的企业负责人及所在企业自接到审计报
告之日起
3
日内向审计组提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
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13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出具审计意见书
1.
审计部门接到审计组提交的正式审计报告并经审核同意后,
出具审计意见书;
2.
对发现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行为的,审计部门应
按有关规定在法定权限内提出审计意见和作出审计决定;
3.
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报集团公司
总经理审阅后,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总经理签字后,下发给被审
计单位执行;各分子公司内审部门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按照本
公司规定程序报批后,送达被审计单位执行。
14
第六章第六章
审计结审计结果的利用果的利用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由集团公司和各分子公司审批后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
书和审计决定,应当报送本公司领导和委托审计的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审计结果将作为企业负责人调任、降职、免职、辞职、
退休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和各分子公司的经济责任考核部门要将经
济责任审计情况作为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考核的重要参考资
料。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任期内对企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应在审
计报告和审计意见书中作出肯定的评价,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奖励建议。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对于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由审
计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要建立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
审计档案,保证审计资料的完整性和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15
第七章第七章
审计审计工作工作纪纪律律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进行审计,受法律保护,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其实施打击报复。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实施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时,被审计的企业负
责人及其所在企业应积极配合审计组的工作,不得拒绝、阻碍。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审计人员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根据审计需
要调阅与审计有关的任何资料,被审计单位应予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审计组将向直接主管部门汇
报,情节严重可以向总经理、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报告,并提出处理意
见:
1.
拒绝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
2.
拒绝、阻挠审计人员工作的;
3.
提供伪证、毁灭转移证据,隐瞒事实真相;
4.
其他不利于审计的行为。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秘
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反审
计职业道德的,发现后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16
第八章第八章
附附
则则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的修改、补充由财务审计部提出,经总经理
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通过。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审计部负责解释说明。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相关支持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
《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3.
《XXXX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试行)》
4.
1《XXXX
有限责任公司重大投资及基建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试
行)》
17
附件一附件一:经济责经济责任任审计审计委托委托书书
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
XXX
审任发
XXX
号
XXX
审计部门:
根据
XXXX
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XXXX
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负
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制度》和
XXX
公司工作安排,现委托你部对
(单位全称)原总经理(职务名称)XXX
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请予支
持,审计期间自
至
。
(盖委托部门公章)*年*月*日
18
附件二附件二:离任离任审计审计委托委托书书
离任审计委托书
XXX
审任发
XXX
号
XXX
审计部门:
根据
XXXX
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XXXX
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负
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制度》和
XXX
公司工作安排,现委托你部对
(单位全称)原总经理(职务名称)XXX
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请
予支持。XXX
同志在
XXX
单位任职期间自
至
。
(盖委托部门公章)*年*月*日
19
附件三附件三:
审计审计通知通知书书
审
计
通
知
书
审通(…)号
关于对
进行审计的通知
XXX
公司:
根据…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安排,……部门派出审计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对你公司
XXX
同志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
计,请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一、审计组成员:
组长:….
审计人员:…
二、审计中需提供的有关部门资料:
1、
2、
3、
……
(盖章)*年*月*日
20
附件四附件四:审计报审计报告告
关于对
的审计报告
根据审通(…号)通知书,我们自*年*月*日至日,对……公司
进行了审计,现报告如下:
一、……
二、……
三、……
……
审计组长(签字):
…
年…月…日
21
附件五附件五:审计审计意意见书见书
审计意见书
审意(…)号
关于对……的审计意见
…公司:
根据审通(….)…号通知书,自*年*月*日至
日,对……
进
行了审计,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书:
一、……
二、……
三、……
……
根据上述情况,现提出以下审计意见和建议
:
…
…公司(盖章)*年*月*日
22
附件六附件六:审计审计决定决定
审计决定
审决(…)号
关于对
的审计决定
XXX
公司:
根据审通(….)…号通知书,自*年*月*日至日,对…….进行
审计,现依据审意(…)…号审计意见书中所列明的事实,经…公司
研究决定后,作出以下审计决定:
一、……
二、……
三、……
…
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有对审计决定不同意见,在收到审
计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向……公司提出意见,在此期间,本决定照常执
行。
……公司(盖章)*年*月*日
23
附件七附件七:审计报审计报告征求意告征求意见书见书:
: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
XXX
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XXXX
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负责
人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制度》第……条之规定,现将
年
日至*年*月*日,对你单位
的审计报告送达向你们
征求意见。请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送交审计
小组。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意见,视为同意审计报告意见。
附:
审计报告
审计组长(签字):*年*月*日
篇3:xx集团管控制度与核心流程汇编——审计管理——工程审计管理办法
xx集团管控制度与核心流程汇编——审计管理——工程审计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审计,汇编,管理办法,流程,核心
xx集团管控制度与核心流程汇编——审计管理——工程审计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工程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成都远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审计监督,改善经营管理,合理使用建设资金,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
xx集团管控制度与核心流程汇编——审计管理——工程审计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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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成都远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审计监督,改善经营管理,合理使用建设资金,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工程审计是指由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对固定资产投资类基建工程造价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与监督的一种审计活动。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审计管理,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工程审计主要内容及程序
第四条
工程审计包括如下内容:
(1)
建筑工程施工图预算、结算和决算审计;
(2)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图预算、结算和决算审计;
(3)
工程项目和工程用料采购招标、投标审计;
(4)
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结算和决算审计;
(5)
维修工程和技改工程预算和结算审计;
(6)
工程经济类合同及工程相关费用审计。
第五条
集团公司审计中心负责工程审计,或委托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应完成如下工程审计任务:
(1)
审查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是否符合定额、标准和有关规定,认定预算的合理性;
(2)
审查所编预算与施工图纸是否一致,各项计算是否与有关规定一致,内容、数字是否准确合理,有无虚假和错弊,以验证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3)
审查各部分分项工程施工图预算是否完整无缺,资料是否完整齐备,以验证施工图预算的完整性;
(4)
审查工程竣工结算、决算是否真实、可靠,是否可作为工程造价的合法依据;
(5)
审查返修工程结算是否真实、合理,是否可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6)
负责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工程预、结算的审计。
第六条
审计人员依照下列法规、管理办法和文件资料开展工程审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施工和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办法》;
(2)
施工合同、协议书和补充合同;
(3)
全套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及说明书;
(4)
施工图结算书和计算书(加盖公章及预算员专用章);
(5)
地区单位估价表和补充单位估价表;
(6)
各类有关专业的预算定额;
(7)
收费标准和费用定额;
(8)
材料预算价格表、主要材料分析表和调价部分材料消耗计算明细表;
(9)
施工材料采购单价的有关原始凭证;
(10)
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和供料明细表;
(11)
有关编制施工图预算的规范性文件和规定;
(12)
招投标文件和招投标工程变动项目的有关文件;
(13)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
(14)
其他影响工程预算、工期的签证资料及文件等,如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等。
第七条
工程审计执行下列原则:
(1)
工程预算未经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审查,不准签订施工合同;
(2)
工程结算未经审计不准结算工程款。
第八条
审计人员采用下列方法进行工程审计:
(1)
查询及函证;
(2)
监盘;
(3)
计算;
(4)
检查;
(5)
分析性复核;
(6)
现场观察。
第九条
审计人员按下列基本程序开展工程审计:
(1)
初步审查、了解被审计工程项目的性质、施工企业资质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证的合同及协议等;
(2)
编制审计工作方案;
(3)
实施审计,并将审计过程及其结果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对发现的问题要予以核定,并获得有关单位的签证,对取得的必要的证据,要附在有关审计工作底稿的后面;
(4)
审计结束,形成审计报告,报总裁审查后,出具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
第十条
对于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由子公司将工程预、结算资料报送集团公司审计中心,由审计中心统一抽查、重点审查,或委托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报送审计时须报送有子公司负责人审批的工程造价报审报告。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组织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工程用料采购招投标时,必须通知集团公司审计中心派员参加,并提前向其报送招投标文件。
第十二条
工程审计工作根据分管领导的部署、本部门的安排和建设单位的要求开展。
第十三条
审计人员开展工程审计时,建设单位应在人员、场所和资料上予以支持。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集团公司审计中心拟定,审计中心解释。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接受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约束,本管理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