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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信息公开制度

日期:2021-02-14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城管信息公开制度 本文关键词:城管,公开,制度,信息

城管信息公开制度 本文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政府信息,提高昆明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城市管理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政府

城管信息公开制度 本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政府信息,提高昆明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城市管理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政府信息,必须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和谁制作、谁更新、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政府信息,必须依法、及时、准确、完整,且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

各处室工作职责

第五条

在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部门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局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按领导小组要求依法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做好技术保障,具体包括局机关的政务、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保卫、值班、会议组织工作;起草有关文件,办理市人大建议和市政协提案;负责“局长接待日”的安排、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维稳工作;负责文件收发、档案管理;负责局机关各部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及机关国有资产、行政事务、后勤服务、公务接待、计划生育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保障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110社会联动、12345市长热线交办事项的协调处置工作。

计划财务处负责统一管理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经费;拟制年度经费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使用和定期检查;负责局机关的行政经费、预算外资金、基本建设资金、代收经费、国有资产资金的管理;负责城市管理基建设施计划编制;负责拟制局会计规章制度,组织培训局系统财会人员,审定财会人员资格;负责涉外经济投资计划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财务审计和对主城区城管部门年度计划经费、项目、投资资金的使用进行审核、检查、监督。

道路桥梁管理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负责监督全市占用城市道路和全市公共广场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全市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各区加强对城市道路、桥梁的管养维护工作;负责组织对四主城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呈贡新区桥梁(含高架桥、立交桥、人行天桥和一般桥梁)的安全检测;负责对县(市)区执行道路管理、法规规章和计划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协调全市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工作;参与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备案工作;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争创活动。

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拟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地方法规、政府规章、服务规范和发展政策;编制全市城市大型环卫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环卫行业经营企业资质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对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负责全市经营商铺“门前三包”工作。

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处负责拟订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负责核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指导、监督、检查全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审批管理工作;对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施设置的审批、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城市照明管理处负责拟订主城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制定政府规章和管理规范,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城市照明设施建设,组织实施重要地段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协调和指导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管养工作,组织实施管养范围内的城市照明设施改造项目;检查和指导县(市)区城市照明管理工作。

法制处(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拟制城市管理方面总体工作目标、计划、标准;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相关政策、措施的起草和报批;负责局系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和普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法制建设、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审查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资格、发放行政执法证件;负责对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工作检查考核和统计、信息工作。

行政执法管理处负责制定全市行政执法中、长期规划,制定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全市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负责上级机关或相关部门移送的行政处罚案件的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登记、拟办、督办及反馈工作,参与重大处罚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和行政执法检查。

行政执法监督处负责拟定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制订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方面的有效措施,逐步建立完善高效的督察网络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和为民服务情况的督察;负责对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部署的履职情况和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督察督办;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章违纪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并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

政策研究宣传处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宣传推动工作,适时研究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舆论导向;负责与当地新闻媒体联系、协调、配合、报道工作;运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广泛宣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繁荣政策、法规;搜集整理全国先进发达地区城市管理中的先进典型、事例,提供给领导及相关部门参阅。组织相关人员对城市管理中超前管理理论的调研及研究;负责与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联系,掌握工作情况,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领导参阅。

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局机关劳动社会保障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人才需求计划,组织指导局机关、直属单位职工的培训和年度考核;负责对局管干部的考察、调配、轮岗、交流、招聘工作;负责部队转业、复员军人安置;参与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任前考察工作;协助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统一吸收录用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政审的报批;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第六条

各处室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城市管理的监督检查情况;

(三)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四)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五)市场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第七条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

第八条

各处室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并提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发布。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

依申请公开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昆明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根据工作职责分流到相关处室,相关处室负责办理,办理结果按程序进行保密审查后,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答复。具体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除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

第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向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昆明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起,当面或者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第十二条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当面或者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申请应当及时予以登记,并开具《昆明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回执》。

第十三条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在《昆明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中予以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第十四条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填写《昆明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征求意见书》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第十五条

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五章

保密审查

第十六条

各处室在制作政府信息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把关和保密审查。

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经领导批准,可以予以公开。

第十七条

各处室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保密审查的过程和结论应有文字记载,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密工作委员会负责管理本机关保守国家秘密的人员,负责协助做好本机关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和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审查。

第十九条

各处室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保密审查:

各处室负责人审核并报经局保密委审核后,上报局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方可公开政府信息。

无法确定是否涉密的信息由局保密委提请市保密局界定。

第二十条

对主要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但其中内容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经法定程序解密或经文字删除等技术处理,再进行保密审查后,可以予以公开;对保密期限届满的国家秘密信息,仍应按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可以公开。

第二十一条

如因保密审查不严,发生泄露国家秘密事件,视情节轻重,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等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党纪责任、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以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制作信息的处室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第六章

年度报告

第二十三条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政府信息的梳理、更新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七章

评议考核

第二十四条

加强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考核,各处室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考核的一个项目,并与机关考核挂钩。

(一)评议考核内容:

1.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的全面、准确、及时等情况;

2.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审查程序执行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规范情况;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答复情况;

5.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6.其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评议考核形式:

1.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评议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3.抽查有关文件、资料及政府信息公开卷宗档案。

第八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是指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所应担负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种类为: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八条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纪检监察处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

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二)制定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中违背上级机关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定和要求的。

(三)不按有关规定编制、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目录的。

(四)不按本单位政府信息目录规定的内容、形式和范围公开政府信息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公开不准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六)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真实,搞虚假公开的。

(七)不按照规定的时间、期限公开政府信息或不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的。

(八)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公开政府信息的。

(九)故意泄露或者利用尚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谋取个人利益的。

(十)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提供政府信息的申请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拖延办理或者不按经批准的申请要求提供政府信息的。

(十一)提供政府信息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十二)不受理、不答复有关政府信息工作的举报和投诉的。

(十三)拒绝、阻挠、干扰依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不落实监督检查决定、要求的。

(十四)其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

第三十条

对违反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处室及相关工作人员,按以下规定区分责任:

(一)未经保密审查或主管领导审核批准作出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行政行为,由直接承办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或同意后作出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政行为,由主管领导承担主要责任,直接承办人承担次要责任;领导直接授意,承办人提出异议,未能改变领导意见而作出的行政行为,承办人不承担责任。

(三)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政行为,由主要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其他领导成员承担次要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处室及其工作人员,按以下办法追究责任:

(一)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二)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影响和损失的,对行政机关及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并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的,除按第二款处理外,对有关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四)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因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被有关复议机关撤销或被司法机关判决败诉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提起、调查、责任划分、责任认定、处理决定的作出及下达、权利救济等工作程序,依照行政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三条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反馈制度。被追究责任的处室及其工作人员,要及时停止和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行政行为,并将改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处。

第三十四条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2:城管业务培训活动心得体会篇范本

城管业务培训活动心得体会篇范本 本文关键词:心得体会,城管,业务培训,活动,范本

城管业务培训活动心得体会篇范本 本文简介:2014年城管业务培训活动心得体会6篇范本篇一:城管业务培训心得体会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离不开一个良好有序的社会秩序,离不开一支城市管理的精英队伍—城管。局党组为了进一步提高执法队员的城市管理水平和执法技巧,组织了为期三个星期的春季培训。这次培训不但从提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水平上入手,还将强化“1%

城管业务培训活动心得体会篇范本 本文内容:

2014年城管业务培训活动心得体会6篇范本

篇一:城管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离不开一个良好有序的社会秩序,离不开一支城市管理的精英队伍—城管。

局党组为了进一步提高执法队员的城市管理水平和执法技巧,组织了为期三个星期的春季培训。这次培训不但从提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水平上入手,还将强化“1%的执法,99%的服务”的执法理念。现就培训中获得的一些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坚持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通过短短的一个月每天上午的军训,我深深体会到城管的半军事化作风,严谨的工作态度,下午的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行政强制法、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如何规范一般程序案件的办理及优秀管理城市、示范路、示范社区标准及要求等。让我们进一步掌握业务知识的同时还能够拓宽视野,不但从执法的角度去了解城管这份工作,更加能够从被管理者的角度去了解我们的工作,做好我们的工作。

二、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于民”的理念

城市管理工作实质上是人对人的管理,在执法实践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把人性化管理贯穿于执法活动始终,处处体现“以人为本”.平时要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管理的同时要不断宣传法律法规,加强对市民的行为引导,努力营造和谐执法环境,从而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推动城市管理事业蓬勃发展。

三、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意识

牢固树立权利就是服务的意识。我们要坚持把文明执法作为执法工作的生命线,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的理念,牢固树立为民执法、执法为民的意识,心为民系、难为民解,积极推行人性化执法。作为党员干部,我们更要带头履行职责,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用心、用情执法,积极发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塑造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

最后在我们的工作中要注意城管形象,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以身作责。从身边的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以人为本,以争创“市民满意的城管队伍”为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篇二:城管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2014年春季业务培训活动即将落下帷幕。此次业务培训活动将培训讲座与队列训练、业务知识与队伍管理、法律法规与案例点评等有机融合,在教与学、动与静、听与练中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以学促变,为实现“为人民管理城市,创人民满意城管”的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现将个人培训心得总结如下:

一、温故知新,学新知新,拓展工作新思维。

此次培训重点学习了《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如何规范一般程序案件的办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以及《做城管最好的一员》等课件,通过各位专家、教授的讲解,让我们懂得了相关法律如何组合运用、怎样得到最佳执法效果、当前城管执法的困境与对策以及一名优秀城管人应该具有的各项素质能力等;士气高昂、精神振作、姿态端正、作风严谨、队列整齐、动作规范的队列训练强化了时间观念、组织纪律观念、集体观念,培养了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对更好地做好当前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二、强根固本,拓展能力,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一堂“醒脑课”,一剂“强心针”,更是一场“持久战”.在各项工作的开展中,我们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把中央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体要求与市委提出的“双创双争”、县委提出的“炼为民之功、融干群之情、领发展之先”贯穿于工作中,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之本,把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工作之要,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之落脚点。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做到人人都能独当一面地开展工作,即“三懂三会”:懂政策、懂法律、懂业务,会执法办案、会管理服务、会群众工作。会执法办案就是能办案、要办案、办好案;会管理服务,就是寓服务于管理中,在管理中服务;会群众工作,既能做执法员又能当宣传员,在管理执法过程中宣传法律法规。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塑优秀执法队伍。

为人民管理城市,群众满意不满意,首先要看执法人员能否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执法过程能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行政执法中,要牢牢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思想,以教育和疏导为主,大力实行行政指导制度,注重宣传解释,善于化解矛盾,让市民乐于纠正错误,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达到办理一件,教育一片,巩固一方的作用。要积极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微博、信息报道等平台,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传播城管正能量。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城东中队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以群众路线为总线,以依法行政为基石,以队伍建设为保障,紧紧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容秩序,严格规范户外广告管理,高压整治违法建设,统筹兼顾,全力做好优秀管理城市创建和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相关的工作。同时,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能力,打造成一支团结协作、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务实创新的城管中队。

我坚信,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执法大队的正确指导下,城东中队将一马当先、勇于拼搏、齐心协力、团结合作,再攀新的目标,实现新的突破,为打造特色鲜明的智慧城管、人民城管、精品城管、满意城管做出新的贡献。

篇三:城管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2014年3月10日,我参加了“海安县城管局2014年春季业务培训活动”.我认真学习、参与培训的内容。以下是我培训期间的心得体会。

一、端正学习工作态度,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创人民满意城管”的工作理念,要强化培训认识,明确培训要求,提高培训效果。要胜任岗位的需要,适应新形势、新挑战的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勤思好学、学有所思、学以致用。要以积极的心态对待自己的工作,最大程度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做一名合格的城市管理工作者。

二、通过队列训练,树立良好的形象,严格自律。每天早晨的军训,做好每一个动作,我们除了需要掌握这些动作要领,更重要的是反映严格要求自己的态度,一切服从指挥,一切听从命令。“态度决定一切,思路决定出路,细节决定成败”,在以后的工作中,也要树立这种大局意识,听从上级的指挥安排,完成每一项领导交予的工作。

三、加强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增强自己的业务技能。通过这几天的培训,结合当下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对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要牢牢把握基本原则:正面教育为主、批评和自我批评、讲求实效、分类指导和领导带头。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坚决反对奢靡之风。学习如何快乐工作,更高效率地工作,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争取在自己以后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不断发光、发热。

这次的培训,于我来说,是一次思想的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坚持不断地学习,牢牢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努力掌握熟练的业务知识,学习宝贵的管理经验,端正学习态度,严格自律。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为城市管理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迎接新一轮工作的挑战。

篇四:2014年城管春季培训小结

为进一步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作风纪律,不断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水平,三月份我局组织单位全体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这次培训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策划,合理安排,为参加培训的全体人员进行了一次非常有意义的普法教育及城市管理知识技能的传输。本次培训共有两个组成部分,即每天上午一个小时的军训和每天下午的业务培训讲座。通过这次春季培训,我们受益匪浅。

培训期间,每天早上七点半我们准时到局大院集中参加军训。不论是新同志还是老同志,大家都端正态度,随着教官的口令认真完成“稍息、立正”

、“跨立”、“向左转、向右转”、“行进立定”等训练项目。“令必行,禁必止”,体会军人严明的纪律,自律的作风。军训是一个最好的课堂,它锻练了我们的体格、端正了我们的态度,磨练了我们的意志。无论是行动上还是思想上,无论何时,军训都是一门不可缺少的课程。

培训期间,每天下午我们按规定时间到局五楼会议室聆听专家领导们的讲座。此次培训不但安排了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为我们授课,还邀请了知名大学的教授学者来为我们讲解城管执法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事项。参加培训的同志们都很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态度端正、学习专注,认真的聆听和记录。各专家、领导的讲座就像是一顿顿丰盛的大餐,精美地呈现在我们的面前,他们毫无保留的把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的经验拿出来与大家分享,深入浅出,异彩纷呈。

此次培训学习虽然结束了,但我知道更重的学习和工作任务还在后面。我会以此次培训为新的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踏实勤干,不断提升技能,完善自身素质,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城管工作者。

篇五:城管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为全面提高我县城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连日来我局在保证日常执法工作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组织城管执法队员开展了关于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廉政教育及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等内容的学习培训,使每位执法队员熟悉城管执法日常法规,提高执法队员对相关城市管理法规的掌握运用程度,提升城管执法办案效率及执法水平,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为更好的做好城管执法工作提供保障。

培训强调,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需要明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着力解决“四风”问题,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结合城管工作实际,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确保城管工作再上新台阶。要突出纪律作风建设,狠抓队伍教育和管理,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一切按法律和政策办事。下面是我对此次培训的两点心得体会。

一是通过为期两周的培训并结合自身工作中的实践,我充分认识到城市管理的琐碎性与重要性,认识到城管工作对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起到的积极作用。当前城管工作正处于关键期,新时期对城管人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城管人必须要切实转变作风,真抓实干,顶真碰硬,推动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我们城管人要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在服务中实施执法,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树立服务意识的同时要积极引导执法人员针对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增强服务效果。主动化解矛盾,减少工作难度,对确实存在主观故意违法违章行为的,要引导执法人员克服畏难情绪,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依法严管重罚,把维护群众基本利益,提高群众对城市环境秩序满意程度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脚点。

这次培训难能可贵,使我从这次培训中学习到了很多专业知识,让我对城管工作信心十足。今后我会在城管工作领域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我县城管系统十项禁令,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提升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城管工作者。

篇六:城管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夯实城管执法队伍的理论基础,拓宽知识视野,优化队伍形象,提高队伍的执行力和凝聚力,根据2014年城管局主要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2014年春季业务培训活动,此次培训所学知识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对今后在工作中思考问题、处理问题、创新工作方法上都有很多启发:

培训伊始,我们就聆听了局负责人以“为人民管理城市,创人民满意城管”为宗旨,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执法行为,强塑队伍形象,不断增强全体城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的讲话,通过这些我们不仅得到了激励,也增强了责任意识,坚定了做好各项工作的信心。

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军训又一次让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记,站军姿,练转身,走正步,练队形。无数次重复的口令曾经让教官的嗓音沙哑,无数回对动作的纠正也曾让教官眉头紧皱,虽处于乍暖还寒的初春,但一遍遍的动作示范却让教官的额头布满汗滴。没有鲜丽的外表,橄榄绿的制服下掩盖不了我们的认真,训练的每一个动作,都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团结的力量,合作的力量,以及团队精神的重要,我相信,它将使我终身受益。

下午的理论课是局领导特意请来的专家、教授为我们讲授了市综合管理,建设城管的知识,传授了城市经营管理的各种理念,使我了解到城管机构的产生与发展,学习了城管的职权与责任,以及工作的纪律与规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也是此次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学习与自学,使我进一步领会到要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新特点新要求,深入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工作,虚心向群众学习,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始终植根人民、造福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通过学习以及一年来的自身体验中,使我对城管工作的现状、执法的经验、教训都有了更深的认识,在坚定了信心的同时,也使自己更多的思考着如何才能更好在做好城管工作。面对着当前城管执法对象复杂,工作强度大,我更应该要求自己踏踏实实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以一个好的精神状态、一个好的工作作风、一个好的工作业绩、时刻牢固树立“为人民管好城市,创人民满意城管”的理念,争当城管先锋创佳绩。

“为人民群众谋福祉、让群众生活更幸福”是城管人的使命,我相信海安新一代的城管人一定不辱使命,用心血、智慧和汗水让城市的环境更美好,让市民的生活更幸福!

篇3:城管局党政领导班子200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城管局党政领导班子200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本文关键词:自查,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党政,年度

城管局党政领导班子200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本文简介:城管局党政领导班子200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城管局党政领导班子对2005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自检自查,现报告如下: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局党委以洪城管发[2005]

城管局党政领导班子200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本文内容:

城管局党政领导班子2005年度

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城管局党政领导班子对2005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自检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局党委以洪城管发[2005]22号文下发《2005年反腐倡廉工作意见》,并召开全局正科以上干部会,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和责任下达到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为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落实,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委书记童绥华坚持把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并部署、一并检查、一并抓落实。今年先后两次为全局党员上廉政党课,四次听取基层单位关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汇报并进一步部署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十二次下基层调研,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局长李小明每次召开局长办公室都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个议题,要求纪检监察科进行工作汇报,然后进行研究和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行政工作中,渗透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党政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带动了班子其他成员,大家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局党政领导班子认真践行“八不承诺”,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为全局党员干部做出了榜样。

全局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均较好地完成目标任务,全年没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而受到责任追究的。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局党委及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先后三名干部四次收受礼金3000、香烟5条(折合人民币1000元)均上缴到区纪委和局纪委,没有发现将礼金礼品落入自己腰包的。局党委坚持干部管理、干部任免的制度、原则,没有发现“跑官要官”的现象。没有发现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没有发现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没有发现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尤其是到国(境)外赌博的。局领导班子乘坐的公务小汽车,全部按标准配备,没有超编制、超排量现象。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兼任企业领导职务,没有投资入股矿山企业的现象。武汉市《关于规范公款按待用餐的有关规定》下发后,局党委、局行政联合发文,并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对市的六条禁令作了《补充细则》下发执行。党政班子成员向全局公开承诺:工作日午间不饮酒,坚决带头执行《规定》。

三、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情况。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颂布后,局党委、局行政、局纪委十分重视《实施纲要》学习贯彻落实。明确副局长、纪委书记张金艳同志具体抓这项工作。

(一)抓好《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局纪委从区纪委购回《实施纲要》和《学习纲要》各40册,发到各基层党支部,并用三个学习日组织全局党员进行学习培训。8月30日,组织全局副科以上干部共78人进行了测试,测试成绩在90分以上50人,占71%;70分以下、60分以上仅4人,占6%。局选派一人代表洪山区参加了市纪委举办的《两上纲要》知识竞赛。

(二)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结合上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全局系统开展了廉政典型教育、革命传统教育、警示教育。使全局党员尤其是干部党员做到“廉”字常思,警钟常鸣。同时,今年五月,在全局系统开展了“以案论纪、廉洁自律”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月活动。在教育月活动中,具体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即上一堂廉政堂课,聘请武大唐教授讲课。看一次警示教育录象,开展一次“以案论纪”大讨论,撰写一篇联系思想实际的心得或论文,全局共写心得体会313篇,其中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写心得或论文8篇。组织一次城管局廉政规定向社会公示,局机关及各基层单位共设置公示展板7块,公示内容23条。推动廉政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三)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抓好制度建设,推进从源头防腐治腐工作。今年城管局对历年来的规定制度进行清理、修订,然后形成《制度汇编》下发全局执行。在全面落实各项廉政法规制度的同时,结合实际,重点抓了五个方面的制度法规的落实。一是《党委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以及《支委会议事规则》、《队、站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二是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是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局党员干部以及执法队员、规费执收人员、渣土、路政管理人员,没有发现严重违反《准则》的现象。四是严格落实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五是严格落实“三项谈论”制度。

(四)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抓好监督检查,推动党风政风根本好转。

一是局内建立监督网络。今年,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改善软环境建设,落实公款接待用餐规定,都分别成立了督导组、督查组。由局纪委牵头,各支部(总支)书记、纪检委员为成员,加强对全局系统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聘请义务监督员进行监督。聘请了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为我局行风建设的义务监督员。为他们发聘书,介绍城管局的职责范围,要求他们对我们的工作实施全方位监督。三是发动社会各界及群众监督。我局把办公室、纪委监察科、“110”联动办公室三部电话向全社会进行公布,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全年共收到群众信访、举报、“110”接警3200件,我局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力求给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复。

四、查处群众信访举报及查办案件工作情况。

一是抓好对《信访条例》的学习。局机关及各基层单位分别利用三个学习日组织全局学习《信访条例》。通过学习,让职工群众明确信访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是人民群众享有的权利。让各级干部尤其是负责信访工作的干部明确,做好信访工作就是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就是做好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工作,从而自觉做好信访工作。

二是认真办理信访举报案件。全年,局纪委收到上级转办件(主要是区纪委、区政府办转办)6件,信访举报件4件,电话举报件7件,共17件。这17件受到立案查处的1件1人,其余16件,涉及具体人只有5个人,大部分是提供案件线索,而这些案件线索大部分不真实,调查时往往查无此事,并且是匿名举报。

今年立案查处收受礼金案件一件,涉及1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五、牵头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中共洪山区委办公室关于2005年全区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精神。我局牵头负责对全区违法建设、破坏环境的事件进行严肃查处,公开曝光,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今年以来,我局紧扣区委办公室下达的责任目标,加大举措,扎实工作,推动全区拆违工作有序进行。截止目前,已拆除违法建设17万平方米,完成全年拆违任务的105%。在完成拆违任务的同时,没有出现执法队员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受到查处的。

(一)领导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年初,区纪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后,我局即召开局党政联席会、局纪委会,组织传达会议精神,学习洪办发(2005)7号文件,明确我局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局成立了落实洪办发7号文件精神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童绥华,副组长:副局长程小和,副局长、纪委书记张金艳。成员由张勇、郑文章、祝碧芬、齐佩、袁运松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委监察科,由郑文章同志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舆论先行,注重源头治腐。一是抓好执法队伍的思想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执法队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警示教育,实行过错追究。杜绝执法队伍中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二是抓好对违建户的遵纪守法、法律法规教育。印发区政府出台的《关于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填湖行为的决定》等文件进行广泛地宣传教育活动。

(三)检查督办,确保顺利拆违。局领导小组、局纪委监察科,坚持对违法建设的查处以及在查处违法建设过程中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检查督办。

局纪委监察科,局110值班室共接到群众举报的违法建设165件,其中接到涉及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举报件8件。局领导小组、局纪委都非常重视,一件一件查办落实。

如媒体反映,和平中队在拆违过程中涉嫌行政不作为。局领导很重视,在区监察局介入调查的同时,根据区相关领导意见,局对和平中队的班子进行了调整,对中队长作了调离安排,积极配合区监察局进行处理。

如花山镇居民唐作才反映他人的违章建房,是因为有执法队员庇护才得以建成的。我们在认真调查,在查无实据的同时,组织力量对他人的违章建筑进行了强行拆除。既消除了我们执法队伍在群众中的不良影响,又坚持了拆违原则,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成绩,基本体会和存在的问题及2006年工作的基本思路。

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全年各项工作及市区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双创”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拆违工作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5%,社区“883”创建、两平方公里示范区创建、市容广告标牌整治均达标。实现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一)主要成绩

主要成绩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培养、造就一支过硬的执法队伍起到保障作用。全局干部队伍、执法队伍普遍风气正、人心齐,全年没有严重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今年的一起案件是十年前出的,今年才发现处理的。

二是对全面完成市、区目标任务起到推动作用。

三是对党和政府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起到促进作用。城管局各管理、执法部门普遍落实“服务承诺制”,实现“一站式”服务、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城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几点体会

一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党政主要领导是关键。城管局10个职能科室,四个管理、收费部门、14个执法中队、5个具体工作单位,凡是主要领导自身过硬,又重视抓党风廉政建设,这个单位(部门)风气就正,各项工作就出色。凡是领导思想出偏差,人心就焕散,工作就滞后。

二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要与城管执法的实际紧密结合。把抓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整治占道、拆违、规费收取、管理工地等具体工作中去。用具体的工作成效检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

三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要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重要标准。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如何自觉接受本级纪委的监督?本级纪委如何对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实施有效监督?这方面还缺乏积极有益的探索。

二是城管协管员、门前三包员这支队伍,人数不断增多,而思想素质普遍较低,跟不上城管工作的要求,抓好这支队伍的建设尤其是廉政勤政建设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四)2006年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思路

一是抓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贯彻落实。

二是落实《行政许可法》,加强责任追究,杜绝在执法过程中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三是进一步加大改软工作力度,抓好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

四是开展行风评议,抓好城管系统的行风建设。

五是落实《信访条例》,抓好信访举报工作。

六是抓好案件查办工作。

洪山区城市管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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