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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奖罚制度

日期:2021-02-20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质量、安全奖罚制度 本文关键词:奖罚,制度,质量

质量、安全奖罚制度 本文简介: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66217工程前言随着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机制,建筑市场施工企业素质的逐年提高,原有一些管理体系已不能满足本企业生存与长足发展的需求,为规范管理确保工程精品,狠抓过程控制。本项目部特此制订了“钢筋、模板、砼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奖罚制度”。使企业不断强大,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战斗力、凝聚

质量、安全奖罚制度 本文内容:

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

66217工程

随着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机制,建筑市场施工企业素质的逐年提高,原有一些管理体系已不能满足本企业生存与长足发展的需求,为规范管理确保工程精品,狠抓过程控制。本项目部特此制订了“钢筋、模板、砼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奖罚制度”。使企业不断强大,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促进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为此希望施工队切实履行本管理制度,正确对待各种奖罚,摆正各种关系,精炼内在素质,为适应各种形式的建筑市场而共同努力;为赢得更大的利益而奋斗。

一、工程报验制度

66217工程所有预、隐检工程必须全数报验,在报验之前施工队应积极、及时的做好自、互检记录,项目部组织的预、隐检工程质量状态,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图纸设计,商量变更要求,违反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奖罚制度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一)报验时间

1.1、预检工程提前半小时。

1.2、隐检工程提前两小时。(根据监理公司的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二)报验手续

报验时必须按规定填写“工程报验单”,并附自检、互检、交接检记录,项目部专业工长签字认可后报项目部质检科。

三)预检工程报验项目及要求。

3.1、楼层放线及50线抄测。

3.2、门、窗预留洞模板安装。(本项可同钢筋隐检一起报验)

3.3、顶板、梁模板安装。

3.4、立面模板安装。要求各种接槎部位按施工技术交底要求堵塞坚固严密。

3.5、顶板砼外观质量、实测偏差。在墙体钢筋安装施工前报验。

3.6、立面砼外观质量、实测偏差。在支设顶板前报验。

3.7、所有钢筋翻样下料单、加工成型的半成品必须报专业工长审核、验收,并做好记录。

四)隐检工程报验项目及要求

4.1、防水工程。

4.2、钢筋工程隐检。要求所有包含预检工程全数验收合格,止水钢板,各种预埋管,预留洞全数预留、预埋完毕,作业面清理干净、彻底,非下道工序所用周转材料、工程用材料全数清离作业面;顶板砼浇筑的马道搭设完毕,泵管安装结束。

五)管理措施

5.1、预、隐验收时发生低级,典型性,不符合图纸设计,洽商变更的错误将不予验收。

5.2、作业面垃圾没有清理干净不予验收。

5.3、擅自做主不报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罚款5000元,并停工整顿三天。

六)报验

报验必须按现行施工规范GB50204—2002要求全数自互检。并附平面图填写报验单。

二、钢筋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奖罚制度

钢筋分项工程主要涉及钢筋加工、钢筋安装、钢筋连接三大工序,各工序之间不仅相对独立,而且息息相关,是精品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故各施工队在自、互检过程中,必须狠抓过程控制,若隐检过程中发现不符合下列要求将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罚,若同一类型、且较典型的问题三番五次发生,罚款金额加倍,并停工整顿,交经理处置。

一)钢筋加工

1.1、盘圆钢筋调直严格控制冷拉延伸率3~4%。

1.2、钢筋下料尺寸允许误差±10mm,每超出允许正偏差10mm按原材单价的十倍价款罚款,超出允许负偏差10mm按原材单价的二十倍价款罚款。且负偏差大于20mm以上的必须返工。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管理失责每次罚款30元。

1.3、受力筋的弯钩与弯折

1.3.1、一级钢筋的末端应做180°弯钩,弯弧内径≥2.

5倍钢筋直径,弯钩平直长度为3~3.5d,每超出正(负)偏差10mm的处罚方法同1.2条。

1.3.2、二、三级钢筋的末端弯钩平直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允许误差为±10mm,每超出正负允许偏差10mm的处罚同1.2条。

1.3.3、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允许偏差为±20mm,超出正负允许偏差10mm的处罚同1.2条。

1.4、箍筋的制作

1.4.1、箍筋内净尺寸允许偏差为±5mm,超出允许偏差一律返工。

1.4.2、箍筋平直部分弯折角度为135°,平直长度为10倍钢筋直径,允许偏差为±1d,每超出正负允许偏差10mm的处罚方法同1.2条。

二)钢筋连接

2.1、钢筋接头设置的位置必须符合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且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10倍钢筋直径,不合格部位全数返工,并每一流水段按100元一次罚款处理。

2.2、钢筋机械连接外观检查发现有一根不合格罚款10元并返工。

2.3、采用搭接连接的钢筋,搭接长度允许偏差±20mm,每超出正负允许偏差10mm按1.2条处置。

三)钢筋安装

3.1、钢筋品种、级别、规格、间距、数量未按施工图纸及洽商变更施工,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并全数返工。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20元一次。

3.2、钢筋网绑扎、钢筋骨架绑扎的长、宽、高、网眼尺寸及箍筋绑扎间距检查验收按每一流水段划分,验收合格率小于90%的罚款200元并返工。

3.3、梁、柱受力钢筋的间距、排距每次验收合格率小于90%的亦按1.2条处罚,并返工。

3.4、受力钢筋保护层必须按图纸设计及洽商变更施工,每一流水段验收合格率≤90%,且有一处超出允许偏差1.5倍按200元/次罚款,并返工直至合格率达到≥90%。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20元一次。

3.5、弯起钢筋的弯点位置验收合格率小于90%的返工直至合格。

3.6、乱割梁、柱、板主筋每一处,罚款1000元并按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处理。

3.7、浇筑砼时,看护钢筋不负责任,板钢筋位移超出保护层罚款50元一次;梁

、柱、墙主筋位移超出保护层,每根钢筋罚款20元,并按规程要求1:6矫正。

四)文明施工

4.4、各施工队报隐检时,作业面必须清理干净彻底。不得有烟头、扎丝、废弃钢筋及钢筋头、松散砼、砂浆皮、药渣、烟盒、包装线、线屑、锯末、竹胶板、木方、多层板等任何一种杂物,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并清理干净。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20元一次。

4.2、钢筋表面污染没有清理干净彻底,每次罚款100元并重新清理报验。项目部专业工长罚款20元一次。

4.3、各工种之间施工必须密切配合,杜绝野蛮施工,每发现一次故意损坏他人劳动成果罚款500元,并书面检讨。

三、模板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奖罚制度

模板分项工程的质量优劣将直接影响整个工程外观质量及实测实量的合格率,是整个工程的形象。模板分项工程主要分为:模板加工(进场验收),模板安装、校正,模板拆除三大工序。各施工队必须从源头抓起,模板进场施工前应检查验收其材质、刚度、强度、平整度、外观尺寸等,不合格产品杜绝进场。在施工中自、互检应实事求是、一丝不苟、长抓不息,若报验过程中发现不符合下列规定的将按下列规定处罚,若同一类型,且较典型的问题三番五次发现,罚款金额加倍,并停工整顿,交经理处理。

一)模板加工

1.1、各种自制模板(洞口芯模、排风烟道模板、装饰线模板)加工的尺寸必须满足图纸设计、施工规范规定,不合格的一律返工,不得应用到工程中去。

1.2、外加工的钢大模入场前必须全数检查、验收,并有相应的记录:平整度、平面尺寸、对角线、板边挠度、板拼缝、螺栓孔位置、表面锈蚀处理、表面整洁度等,不合格模板严禁进场。

二)模板安装、校正

2.1、模板支架必须匀称,具有足够的刚度、强度,上、下层立柱应对准,验收不合格返工重报验。

2.2、模板表面必须清洁、无砂浆,与砼接触面隔离剂涂刷均匀不得漏刷,预检验收每发现一处(块)罚款100元,返工重新报验。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30元每一检验批。

2.3、模板的接缝严密、无空隙,预检验收发现接缝不严密、有空隙每一处罚50元,并返工至合格。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30元每一检验批。

2.4、预检验收模板工程,模板内的任何杂物必须清理干净,反之拒绝验收,并罚款100元/次。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50元每一检验批。

2.5、对于跨度≥4m的梁、板,其中间模板应按设计要求均匀起拱或按2‰起拱(板四周不应起拱),不符合要求不得报验。

2.6、悬臂构件端头应沿外挑长度均匀上扬10~20mm。

2.7、实测实量(抽测):轴线位置,底模上表面标高,截面内部尺寸,垂直度,平整度,相邻板表面高低差,合格率必须≥90%,且最大误差≤1.5倍的允许偏差,不符合要求每一检验批罚款200元,并返工直至达到上述要求为至。

2.8、模板涨模≥10mm装修时需要剔凿的部位按每30㎝2

罚款50元。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20元每一检验批。

2.9、门窗洞口内框固定不严、支撑不牢造成洞口倾斜、移位,每一处罚款30元并处理合格。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20元每一检验批。

2.10、上下接槎跑模超过6㎜每处罚款100元。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50元每一检验批。

2.11、模板缝隙过大、堵缝不严,漏浆造成砼烂根、蜂窝、麻面视情节给予施工队、项目部专业工长50~200元的罚款。

三)模板拆除

3.1、底模模板拆除必须申请,满足施工规范要求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拆除,擅自拆除每次罚款1000元,且后果自负。坚决杜绝发生二次以上的类似事件。项目部专业工长罚款50元每一检验批。

3.2、柱、梁、墙体侧模拆除,施工队按照砼浇筑顺序,气候条件,自行掌握,但必须满足规范要求,保证砼表面棱角不受损伤。发现因拆除模板而产生砼一般缺陷按每一检验批罚款500元,产生严重缺陷按每一检验批罚款2000元,并进行返工重施工予两倍的工程造价扣款。(一般缺陷,严重缺陷标准参见GB50204-2002中8.1.1条)

四)文明施工

4.1、各种周转材料(钢管、竹胶板、多层板、木方)不得长料短用、乱锯,发现一次以原材价格的十倍处罚。

4.2、钢大模不得擅自切割、开孔,违反本条处罚按租赁厂家标准。

4.3、拆除的模板周转材料必须码放整齐,定点使用,检查发现一次不合格罚款100元。并立即整理,达到文明施工标准。

4.4、严格履行成品保护措施要求,故意破坏他人劳动成果每次罚款500元,并书面检讨。

四、砼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奖罚制度

砼分项工程是结构施工中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的关键工序。砼工程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最终质量。故各施工队在狠抓浇筑过程控制的同时必须抓好砼的养护、成品保护。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下列要求将按下列规定处罚。若同一类型,且较典型的问题三番五次发生,罚款金额加倍,并停工整顿,交经理处置。

一)砼浇筑

1.1、砼浇筑必须申请,且各项准备工作充分:马道搭设、人员配备、机械试运转正常、照明设备、手头工具、接荐处理合格、标高测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而降低质量标准敷衍了事,不符合要求商品砼进场造成的损失由各施工单位负责,顶板砼浇筑不搭设马道或搭设不合格每次罚款100元。项目部专业工长管理失责罚款20元一次。

1.2、砼进场后严格核对送货单,检查其标号、配比、初凝时间、原材料、产品特性、坍落度是否满足图纸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检查,发现漏记、不记、记录不全未产生质量事故的每次罚款100元,因检查疏忽造成质量事故的一切后果施工队自负,并罚款5000元/次

。项目部专业工长、技术负责人罚款50元一次。

1.3、进场砼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规范GB

50204—2002中7·4·1)及北京市资料管理规程中的要求取样制作试块,少取、漏取甚至不取,视情节每处罚款200~1000元,产生的后果施工队自负。项目部专业工长罚款30元一次。

1.4、制作的试块必须按要求(分同条件试块、标养试块)养护,并记录齐全:浇筑部位、制作时间、编号、标号、养护测温、养护湿度、记录人名。每月检查记录弄虚作假、不符合要求,视情节罚款50~200元,因养护原因造成试件不合格罚款1000元/次,且后果施工队自负。项目部专业工长罚款30元一次。

1.5、墙、柱砼浇筑高度必须比设计板底高30~50㎜。若高度达不到按10元/米处罚。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30元一次。

1.6、严格控制砼浇筑一次下料厚度,按施工技术交底要求振捣。若拆模后出现烂根,每延长米罚款20元,漏振每处≥30㎝2罚款200元,孔洞每处50元,蜂窝≥30㎝2每处罚款50元。出现严重缺陷(标准参见GB50204—2002中8·1·1条)每处罚款500元。所有缺陷不得自作主张修补,必须制定措施,审定签字认可后按措施修补,反之则重罚。

1.7、砼梁、板浇筑,严格控制上表面标高、表面平整度。每一检验批的标高、平整度、板厚超出规范规定,合格率达不到90%,罚款100~1000元,并拿出整改方案立即整改。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30元一次。

1.8、在浇筑砼前,后浇带、横、竖向施工缝末按规范要求接浆、剔凿冲刷干净每处罚款100元,并立即整改。项目部专业工长罚款20元一次。

二)砼养护

2.1、砼浇筑完毕后,按技术交底要求进行覆盖养护,发现不养护、养护不当、不及时(顶板表面昼夜未能保持湿润状态)罚款50~500元。

2.2、由于养护原因造成砼28天检测强度不合格者一切后果施工队自负,并罚款2000元。

三)文明施工

3.1、砼浇筑时,须保证钢筋和垫块的位置正确,严禁踩踏、任意折弯钢筋,严禁用重物冲压模板,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2、顶板施工时必须搭设跳板,随砼施工拆除,保证已成型的模板和钢筋不受损坏。

3.3、振捣手应科学合理的进行操作,严禁过振,严禁振捣模板、钢筋、线管。

五、安全防护

一)现场防护“三件宝”:

1.1项目部购买“三件宝”未取得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准用证的,处罚2000元;

1.2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网封闭的,处罚200-500元;

1.3外侧封闭不严、不标准、水平不严实、不规范的,处罚100-300元;

1.4工人在高度2米以上作业(临边)未拴安全带或安全带在身而未挂牢者每人罚款100元,未戴安全帽罚款50元。

二)洞口临边防护:

2.1楼梯口每有一处未作防护的,处罚200元;

2.2防护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的,处罚100元;

2.3预留洞口及坑井每有一处未做防护的,处罚200元;

2.4通道口无安全防护棚的,处罚500元;

2.5每有一处防护棚不牢固,材质不符合要求的,处罚200元;

2.6每有一处,临边防护不严,不符合要求的,处罚100-300元。

三)现场用电

3.1现场设备、设施与外电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罚款200元;

3.2现场线路未采用TN-S系统及三相五线制的,罚款200元;

3.3配电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的,罚款200元;

3.4箱体不符合要求,线路配置混乱,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每违反一项,罚款500元;

3.5固定式、活动式箱体安置高度不符合要求(固定式1.4-1.6、移动式安装于支架上,距地面0.8-1.6米),无防雨、防潮设施的,罚款200元;

3.6现场架设线路应采用地埋或架空敷设,严谨沿地面明设,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罚款500元;

3.7宿舍发现私搭乱接现象的罚款50元/处;

3.8总配电箱、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线数应以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线数一致;

3.9配电箱必须加锁管理,保险丝符合规范规定,配电箱内不得存放工具和其他杂物,凡是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配电箱(包括保险丝),罚款200元/次;

3.10移动开关箱破损后不及时维修,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3.11不准将任何物品堆放在电缆及接地线上,违者一次罚款200元;

3.12不准使用破损,老化及未包扎好的电缆线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13电焊机的电源线擅自加长(不超过5米)或二次线超过30米,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3.14电焊机的防护罩(两端)损坏后未及时维修,电焊钳破损未及时更换,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15电焊机二次线与焊机连接未用铜鼻子,铜螺栓连接,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16氧气、乙炔瓶间距应大于5米,距明火距离应大于10米,违者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四)现场施工机具:

4.1现场所使用的振捣器、圆盘锯、钢筋机械等无验收合格记录的,每台罚款200元;

4.2无防护保护装置罚款200元;

4.3无安全可靠地防护棚或防护棚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元;

4.4电焊机、打桩机械无验收合格手续的,罚款200元;

4.5气瓶无标准色标,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距离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的,每一处不合格,罚款200元;

4.6起重吊装作业必须由信号工指挥,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五)

施工外架及高大模板

5.1脚手架搭设必须编制专项方案,经审核认可后,才能进行,否则罚款2000元;

5.2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未经验收使用的,罚款1000元;

5.3搭设高度2米以上的支撑架体应设登高设施,作业面应设安全防护设施,登高设施、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5.4脚手板对接平铺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度130-150MM,每一处不合格罚款500元;

5.5高大模板拆除前应向监理部报送技术、安全专项方案及拆模报告,未予报送的每项罚款1000元。

六、文明施工管理

1、现场进出口无大门、无门卫、无制度,门头未设置企业标示的,罚款3000;

2、材料及半成品材料、机械设备入场后,不按总平面布局堆放、安装,未挂铭牌、品种、规格等标牌的,罚款3000元;

3、材料堆放不整洁,未做到工完场清的,罚款1000元;

4、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的,罚款1000元;

5、生活区、办公区不能明显区分的,罚款1000元;

6、上岗作业期间严谨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脚等,违者罚款100元;

7、工人宿舍不卫生、不安全、生活用品放置不整齐的,罚款500元;

8、宿舍无消防措施、无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罚款500元;

9、现场防火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罚款1000元;

10、厕所、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罚款500元;

11、现场不备置防暑降温药品,无保健药箱,无急救器材的,罚款500元;

12、施工过程中废渣乱倒,不用的材料向下抛掷等不文明施工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3、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件已过有效期未予复审、证人不符、证证不符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违规进场人员予以限期退场;

14、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并且经过项目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方能进场作业,违者200元/人罚款,发现一人处罚一人;

15、安全生产检查中所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单,施工单位必须认真严格按照“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间用书面形式回复(附整改完成后照片),未按规定落实的违者罚款1000元/次;

16、施工单位必须按建筑面积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质量隐患的事件发生、质量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落实,杜绝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隐患的事件发生,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把不安全隐患和质量隐患事故及时的处理在萌芽之中。经检查施工单位没有配备符合规范要求的专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开展工作的处罚1000元。

项目部管理人员认真落实本条例制度,劳务管理人员及各班组组长务必认真落实贯彻本条例实施。

篇2:实业公司质量奖罚制度

实业公司质量奖罚制度 本文关键词:奖罚,实业,制度,质量,公司

实业公司质量奖罚制度 本文简介:标题:质量奖罚制度深圳市翰锭实业有限公司文件名称:质量奖罚制度文件类别:【】新版发行【√】变更版次【】作废/取代文件----------受控文件印章:当“受控文件”印章为蓝色时,此文件方为有效.严禁使用无蓝色“受控文件”印章之复印件.拟定:陈雪日期:2013.04.08审核:日期:核准:日期:1.目

实业公司质量奖罚制度 本文内容:

标题:质量奖罚制度

深圳市翰锭实业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质量奖罚制度

文件类别:

】新版发行

】变更版次

】作废/取代文件----------

受控文件印章:

当“受控文件”印章为蓝色时,此文件方为有效.严禁使用无蓝色“受控文件”印章之复印件.

拟定:

陈雪

日期:

2013.04.08

审核:

日期:

核准:

日期:

1.目的

为提升产品质量,通过奖优罚劣的手段,以提高全员的积极性、责任感,从而有效的达到激励全员参与,全员品质之目的。

2.使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本厂所有部门工作(生产)场所的所有人员。

3.奖励细则

3.1操作员工的奖励

3.1.1能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隐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发生者,每举报一次,给予奖励10元/次。

3.1.2发现工艺/技术文件等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每举报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10-100元/次。

3.1.3发现检验员将不合格品误判为合格品,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每举报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10-100元/次。

3.1.4互检时及时发现上工序产品存有严重质量问题,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者,每举报一次,给予奖励10元/次。

3.1.5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20-500元/次。

3.2关键工序的奖励

3.2.1焊接检测工序:月度质量统计中,未造成后工序或客户投诉(退货)错焊、漏焊、焊接位置错误等质量问题者,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各单位巡检员记录的《首件及制程巡查报表》及《客户投诉/退货、外检异常统计一览表》,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3.2.2成品外观、性能、装配检测工序:月度质量统计中,未造成外检或客户投诉(退货)产品外观、性能、装配不合格者,给予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各单位巡检员记录的《首件及制程巡查报表》及《客户投诉/退货、外检异常统计一览表》,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3.3专职品质员的奖励

3.3.1IQC/OQC:月度质量统计中,当月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时(零星不良不计其内,失误次数以不良比率超过其AQL允收水准),给予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各单位巡检员记录的《首件及制程巡查报表》、《不合格品评审单》及《客户投诉/退货、外检异常统计一览表》,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3.3.2IPQC:月度质量统计中,当月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时(零星不良不计其内,失误次数以不良比率超过其AQL允收水准),给予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各单位巡检员记录的《首件及制程巡查报表》、《不合格品评审单》及《客户投诉/退货、外检异常统计一览表》,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3.3.3对本岗位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20-50元/次。

3.4各职能人员的奖励(仓库/采购/技工/业务/文员等)

3.4.1对本职工作上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20-500元/次。

3.4.2在质量改进工作上有重大突出贡献者,公司副总或总经理颁发特别奖,并召开表彰会进行表彰。

3.5干部层的奖励

3.5.1月度统计中,本单位/部门未因人为失误产生批量不合格,且制程抽检合格率及成品不合格率均达成目标者;给予其负责人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各单位巡检员记录的《不合格品评审单》及《客户投诉/退货、外检异常统计一览表》、《月度质量管理表》及《月度制程抽检合格率统计》,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3.5.2干部层其它形式的奖励按条款3.4.1及3.4.2之规定处理。

4.处罚细则

4.1操作员工的处罚

4.1.1未送首件产品确认,造成批量不合格者,给予处罚3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4.1.2未落实自检,造成批量不合格者(不良率超过5%时),给予处罚2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4.1.3未落实互检,造成批量不合格流入下工序或客户者(与本工序有相关性的),给予处罚1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4.1.4未落实自检/互检,造成个别产品存有严重缺陷而流入下工序或客户者(如错、漏件等影响装配及性能的不合格)给予处罚5-1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4.1.5夜班人员生产造成不合格时(无品质人员跟进),处罚办法按4.1.2项执行。

4.2关键工序处罚

4.2.1焊接检测工序:未按作业标准操作/检测,造成后工序或客户投诉(退货)错焊、漏焊、焊接位置错误等质量问题者,给予处罚30元/条,并无偿返检不合格批。

4.2.2成品外观、性能、装配检测工序:未按作业标准操作/检测,造成外检或客户投诉(退货)产品外观、性能或装配不合格超过2%者(不含严重缺陷);视其造成损失程度,给予处罚10-50元/次,并无偿返检不合格批。

4.3专职品质员的处罚

4.3.1IQC/IPQC/OQC:未按有关程序及标准作业,造成首件错误、批量不合格、后工序或客户反馈不合格,不良比率超过5%者;视其造成损失程度,给予处罚10-5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4.4各职能人员的处罚(仓库/采购/技工/业务/文员等)

4.4.1在本职工作上因为人为失误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包括开错单、领/发错料、使用或管理不善……违反有关程序/制度文件作业);视其造成损失程度,给予处罚10-5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4.5干部层的处罚

4.5.1现场发生较严重的批量性不合格时,现场管理干部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视其情节扣罚10-50元。

4.5.2发生重大品质事故(如物料丢失或客户退货)造成严重损失时,相关责任部门主管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视其情节扣罚50-500元/次。

4.5.3干部层其它形式的处罚按条款4.4.1之规定办理。

4.6不合格品返工或赔偿责任说明

4.6.1返工责任:因故而造成不合格品产生,不合格品可通过挑选/返修等方式加工为合格品时;由此而产生之人力(或费用)损失,由责任人按相应比例无偿承担。

4.6.2赔偿责任:因故而造成不合格品产生,且致使不合格品无法使用,须做报废处理或改料以作它用时,由此而产生之原材料、工时的损失,由责任人按相应比例承担。

4.7不合格品返工赔偿的责任分配比例

4.7.1本工序/岗位产生的批量性不合格

4.7.1.1操作员未送首件产品确认产生批量不合格时,1小时内产生之不合格,由操作员100%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1小时后产生之不合格,责任分配比例则为:操作员30%、班长20%、品质员50%。

4.7.1.2品质首件确认错误产生的批量不合格时,其责任分配比例为:操作员20%、品质员80%。

4.7.1.3首件确认合格,但操作员未落实自检产生的批量不合格是,其责任分配比例办法按4.7.1.1条款执行。

4.7.1.4各职能人员因人为失误而造成产生批量不合格,由当事人100%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其部门自行协调处理。

4.7.2流入次工序发现的不合格

4.7.2.1操作员未落实自检/互检,造成批量不合格流入次工序时(指流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工序的不合格),其责任分配比例:直接操作员30%、品质员30%、间接操作员20%、班长20%。

4.7.2.2操作员未落实自检/互检,造成个别产品存有严重缺陷而流入次工序或客户者(如:错、漏件或丝印附着力不良等影响性能的不合格)其责任分配比例为:直接操作员70%、间接操作员30%。

4.7.2.3品质人员因批量误判,造成不合格流入次工序时(指流出本单位的不合格),若为来料不合格,则由责任品质员及供应商共同承担;若为制程不合格或客户退货不合格,其责任分配比例为:品质部60%、生产部40%。具体细分方式由各单位自行协调。

5.奖罚程序

5.1属日常作业中突发而产生的质量奖罚信息,由品质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之后开具《质量奖罚处理单》,并逐级呈送至厂部总经理处批准,最后转财务部实施奖罚。

5.2属月度质量统计后而产生的质量奖罚信息,由品质部负责按月收集、统计,并将有关质量原始数据汇总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部门/单位,再由品质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质量奖罚处理单》,逐级呈送至厂部总经理处批准,最后转财务部实施奖罚。

5.3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所产生的奖罚金额,均于当事人当月薪资中体现,并在公告栏上加以公布。

6.执行奖罚的原则

6.1具备充分的理由和清晰的证据。

6.2奖罚的轻重程度应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损失相符合。

6.3实施处罚时,应提前确认程序/流程/标准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及人员资格等,仅在因人为因素(未落实有关标准/无责任感/粗心大意等)造成的不合格时,则执行质量处罚。

6.4所有《质量奖罚处理单》流程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签核完成,超出时限未签核完成者则由管理部强制通告执行。

6.5员工对质量处罚不满意时,有上诉的权利,申诉程序:当事人书面上报部门主管→管理部备案调查→总经理裁决→管理部通告。

7.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厂部经理或以上级临时决定奖罚办法。

8.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整时亦同。

9.附表

9.1《质量奖罚处理单>

QR-0006

翰锭实业有限公司

版本/次:A/3

文件编号:QW-0055

篇3:安全、质量奖罚制度

安全、质量奖罚制度 本文关键词:奖罚,制度,质量

安全、质量奖罚制度 本文简介:质量奖罚细则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我公司质量方针和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精心组织、精心施工,提高本公司质量信誉,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质量奖罚细则。一、对A类不合格项的处罚1.处罚标准如果没按规定及时纠正或两次及以上出现类似质量隐患,给予责任人100元的处罚,给予作业队负责人200元

安全、质量奖罚制度 本文内容:

质量奖罚细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我公司质量方针和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精心组织、精心施工,提高本公司质量信誉,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质量奖罚细则。

一、对A类不合格项的处罚

1.处罚标准

如果没按规定及时纠正或两次及以上出现类似质量隐患,给予责任人100元的处罚,给予作业队负责人200元的处罚,或作业单位200-500元的处罚。

2.A类不合格项内容

1)

焊缝质量不合乎质量要求(有夹渣、气孔、药皮、焊缝高度、长度、宽度不够等)。

2)

焊接使用焊条与母材所规定焊条不符。

3)

焊接时对母材咬伤或没按规定开坡口。

4)

焊接时对不适宜环境没采取防护措施,如防雪、防风、防雨、防低温等。

5)

钢结构尺寸不符合设计或有关规范要求。

6)

原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

7)

对没标识、没材质证明书,没经检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直接使用,如钢筋、型钢。

8)

对不明情况的材料(或产品)凭主观臆断采用。

9)

对材料规格使用错误。

10)

对降级或报废的材料留用。

11)

拼装构架所用杆件型号不符,结构型式不符。

12)

拼装构架缺少杆件。

13)

构架螺栓未上满拧紧,达不到要求。

14)

构架拼装位置标高不符,偏差超限。

15)

木结构未按规定数量加设带木、扒钉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联接不牢。

16)

钢木结构没按规定加设连接件如螺栓等。

17)

钢结构、木结构或钢木结构外形尺寸平整度不符合要求。

18)

模板表面未涂隔离剂或涂抹不合格。

19)

模型板拼装不符合要求。

20)

模型板未按规定堵漏。

21)

模型板拉筋安设不符合要求。

22)

不及时或不出材料、设备检测报告等。

23)

有关质量记录不清、不全或不规范,如:工程日志、张拉记录、钻孔记录、技术交底记录等。

24)

不编写作业指导书或编写后不下发传达执行。

25)

对过程产品、机械设备不进行标识或标识不规范。

26)

标识牌损坏、丢失不处理。

27)

大型辅助施工设施没检查签证。

28)

半成品、成品材料没及时或不按规定检测。

29)

混凝土工厂上料不准,如砂、石、水、水泥、外加剂等。

30)

未按规定做配合比试验。

31)

混凝土未经充分拌合。

32)

拌制出的混凝土中有异物,如泥块、木块、麻袋、塑料袋等。

33)

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操作。

34)

钢筋的加工不符合设计要求但未投入使用。

35)

在检查质量体系和质量运行情况的过程中发现存在不符合项。

36)

使用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的材料填筑路堤、台背、涵洞。

37)

钻孔泥浆指标不符合规范、设计、工艺(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38)

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未按规范、设计、工艺(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检验就投入使用或进入下道工序。

39)

未经试验部门同意,擅自往砼、砂浆中加其他材料。

40)

路基填筑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41)

路基排水沟排水不畅通。

42)

路基填筑宽度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43)

路基土工织物铺设、搭接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44)

路基填筑压实度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45)

路基填筑坡度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46)

路基沉降管、位移边桩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47)

路基排水沟砌筑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48)

路基、桥台护坡的砌筑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49)

路基边坡植被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50)

路基基底清表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51)

路基反滤层施工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52)

路基路缘带施工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53)

路基路肩施工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54)

低标号混凝土桩的深度、垂直度、间距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55)

砂桩,砂井的间距、深度、垂直度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56)

砂桩、砂井的砂粒级配不符合质量要求。

57)

支座垫石的平面尺寸、偏位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58)

支座、支座垫板安装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59)

其他质量不合格情况。

3.追加处罚

由A类不符合项造成质量事故,除按办法处罚外,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追加处罚。

二、对B类不合格项的处罚

1.处罚标准

对于如下情况,给予主要责任人500元的处罚。作业队负责人300元的处罚。

2.B类不合格项内容

1)

擅自更改设计图和施工工艺。

2)

不按施工工艺、规范或作业指导书作业。

3)

不按有关程序文件进行产品质量控制。

4)

对不合格品没追溯其历史,编制纠正预防措施。

5)

对不合格品的产生没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分析质量事故。

6)

过程施工前或产品生产,加工前没进行技术交底,或不作记录。

7)

对于过程产品不进行自检、互检、专检,就进行下道工序。

8)

对于有关部门下达的质量文件,质量隐患通知单,不执行或应付执行。

9)

没岗位操作能力自行操作或强行无岗位操作能力者操作。

10)

对质量事故隐瞒、谎报、不及时上报或不报。

三、对以下情况,给予部门领导、负责人200元罚款

1、项目生产中没计划、没步骤。

2、项目生产没人员组织框架图。

3、项目生产中没质量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

4、不贯彻、传达、执行有关质量文件、方针,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

5、质量体系中职责权限不明。

6、不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

7、对岗位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

四、奖励

1、在施工中精心组织、精心施工,每道工序或每项产品一次验收合格,且优良率达100%(按月统计),给予施工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班组长各50元,其他施工制造人员各20元的嘉奖。

2、在施工中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且取得可喜成果者,给予组织管理者或负责人200元,小组成员各100元的奖励,成果发表人300元奖励。

3、在施工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良好效果者,根据情况给予200-500元奖励。

4、在施工中发现处理重大质量隐患,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的人员给予100-300元的奖励。

5、在质量考评中,工程质量达到我公司质量目标标准要求的,给予作业队负责人200元、技术员100元,质检员100元的浆励。

6、在施工中受到监理、业主书面通报表扬的,给予受表扬的单位或个人100—300元的奖励。在施工中受到交通局或质检站书面通报表扬的,给予受表扬的单位或个人300—500元的奖励。

五、对不服从管理的情况的处罚

在施工中不服从施工管理或质量监督人员的监督管理的,施工管理或质量监督人员有权给予其500元的罚款。

六、对受到外界批评的情况的处罚

在施工中受到监理、业主书通报批评的,给予受批评的单位或个人100—300元的处罚。在施工中受到交通局或质检站书面通报批评的,给予受批评的单位或个人300—600元处罚。严重影响我公司声誉的,给予受批评的单位或个人500—800元处罚或按合同条款处理

七、加倍处罚的情况

若项目部受到外单位处罚,项目部将给予相应的责任单位加倍处罚。

八、处罚单生效

《质量处罚单》可由质检员或安质室负责人填写、项目经理审批生效。

安全奖罚细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我公司安全方针和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精心组织、精心施工,提高本公司安全信誉,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安全奖罚细则。

一、对A类不合格项的处罚

1.处罚标准

如果没按规定及时纠正或两次及以上出现类似安全隐患,给予责任人100元的处罚,给予作业队负责人200元的处罚,或作业单位200-500元的处罚。

2.A类不合格项内容

⒈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不符合设计、规范安全要求。

⒉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不符合设计、规范安全要求。

⒊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不符合设计、规范安全要求。

⒋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不符合设计、规范安全要求。

⒌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不符合设计、规范安全要求。

⒍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不符合设计、规范安全要求。

⒎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不符合设计、规范安全要求。

⒏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不符合设计、规范安全要求。

⒐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不符合设计、规范安全要求。

⒑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不符合设计、规范安全要求。

⒒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不符合设计、规范安全要求。

⒓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不符合设计、规范安全要求。

⒔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不符合设计、规范安全要求。

⒕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不符合设计、规范安全要求。

⒖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不符合设计、规范安全要求。

⒗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不到位。

⒘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不符合设计、规范安全要求。

⒙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不符合设计、规范安全要求。

19、现场无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

20、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燥物品,配备的灭火器材不符合设计、规范安全要求。

21、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及其它各种施工机具进场前无安全检查记录。

22、脚手架、物料提升机、灰浆搅拌机等施工机具每月定期检查一次,由安全科组织检查不合格。

23、

其他安全不合格情况。

3.追加处罚

由A类不符合项造成安全事故,除按办法处罚外,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追加处罚。

二、对B类不合格项的处罚

1.处罚标准

对于如下情况,给予主要责任人1000元的处罚。作业队负责人1000元的处罚。

2.B类不合格项内容

1、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时,没有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扩大。

2、对安全事故隐瞒、谎报、不及时上报或不报。

三、对以下情况,给予部门领导、负责人200元罚款

1、项目安全生产中没计划、没步骤。

2、项目安全生产没人员组织框架图。

3、项目生产中没安全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

4、不贯彻、传达、执行有关安全文件、方针,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

5、安全体系中职责权限不明。

6、不组织召开安全分析会。

7、对岗位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

四、奖励

1、在施工中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安全事故为0(按月统计),给予施工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班组长各50元,其他施工制造人员各20元的嘉奖。

2、在施工中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小组活动,且取得可喜成果者,给予组织管理者或负责人200元,小组成员各100元的奖励,成果发表人300元奖励。

3、在安全施工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良好效果者,根据情况给予200-500元奖励。

4、在施工中发现处理重大安全隐患,避免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的人员给予100-300元的奖励。

5、在安全考评中,工程施工安全达到我公司安全目标标准要求的,给予作业队负责人200元、技术员100元,质检员100元的浆励。

6、在施工中安全管理受到监理、业主书面通报表扬的,给予受表扬的单位或个人100—300元的奖励。在施工中受到交通局或质检站书面通报表扬的,给予受表扬的单位或个人300—500元的奖励。

五、对不服从管理的情况的处罚

在施工中不服从施工管理或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督管理的,施工管理或安全监督人员有权给予其500元的罚款。

六、对受到外界批评的情况的处罚

在施工中受到监理、业主书通报批评的,给予受批评的单位或个人100—300元的处罚。在施工中受到交通局或质检站书面通报批评的,给予受批评的单位或个人300—600元处罚。严重影响我公司声誉的,给予受批评的单位或个人500—800元处罚或按合同条款处理

七、加倍处罚的情况

若项目部受到外单位处罚,项目部将给予相应的责任单位加倍处罚。

八、处罚单生效

《安全处罚单》可由质检员或安质室负责人填写、项目经理审批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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