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坍塌处理方案总结 本文简介:洞子崖隧道DK684+010~DK683+956段侵限换拱及坍塌、冒顶处理方案等有关情况汇报一、隧道基本概况1、隧道概况洞子崖隧道位于澄城县洞子崖村东南侧,西延铁路洞子崖车站左前方。地貌上属黄土梁峁区,地形起伏较大,高程在557~660m之间,最大埋深104m。隧道在洞子崖村附近DK683+062穿
隧道坍塌处理方案总结 本文内容:
洞子崖隧道DK684+010~DK683+956段侵限换拱及坍塌、冒顶处理方案等有关情况汇报
一、隧道基本概况
1、隧道概况
洞子崖隧道位于澄城县洞子崖村东南侧,西延铁路洞子崖车站左前方。地貌上属黄土梁峁区,地形起伏较大,高程在557~660m之间,最大埋深104m。隧道在洞子崖村附近DK683+062穿越一基岩山包后进入宽约130m杜康沟断层,沟底处离拱顶仅16米,埋深较浅,然后再穿越砂岩夹泥岩层,最后在DK684+385出洞。隧道起讫里程为DK683+062~DK684+385,全长1323m,为双线隧道。全隧道位于直线地段,洞内线路为5.4‰的单面下坡。
2、地质概况
隧道处在地质构造较复杂,属韩城——铜川断褶带,为陕甘宁台坳与汾渭地堑接壤带,构造活动激烈,岩层层序变化较大。隧道范围内主要地层为第四系全新统坡积黏质黄土和碎石土、第四系上更新统风积黏质黄土、二叠系中统/下统砂岩夹泥岩。
杜康沟断层(DK683+940~DK684+070)为隐伏逆断层,断层产状N60°E/84°S,断层走向与线路近正交。岩层的断裂破碎程度由北向南而递增,小的断裂构造较为发育,致使下部岩层纵横错断呈不连续状。断层破碎带宽度约130m,呈浅灰色、紫红色,断层物质为断层碎石为主,挤压揉皱严重,岩性为砂岩、泥岩,断层哑口、断层沟等断层地貌明显,基岩裂隙水不发育。节理多为高角度交叉剪切节理,岩体多被切割为菱块状。对隧道围岩稳定性影响较大。杜康沟断层沟底处洞身最浅埋深为16m,地表及洞身部分有第四系上更新统风积黄土具湿陷性。
二、施工状况:
洞子崖隧道于2008年3月15日开始洞口段的开挖掘进,从DK684+076段开始进入杜康沟断层施工,在DK684+076~DK683+938段采用Ⅴ级围岩加强复合式衬砌,采用三台阶七步开挖法(或预留核心土法)施工,进入杜康沟断层带施工后,掌子面地质情况变化较大:从DK684+076处掌子面揭露岩性来看,为砂岩夹泥岩,砂岩呈厚层状,岩体较完整;从DK684+010处掌子面揭露岩性来看,线路右侧为砂岩夹泥岩,砂岩呈中厚层状,线路左侧为黏质黄土和碎石土;DK683+990附近掌子面揭露岩性以黏质黄土为主夹杂部分碎石土,黏质黄土具有湿陷性,该地质条件一直往后延续。10月3日下午,项目部测量人员使用断面仪对洞子崖隧道杜康沟断层带上台阶进行断面测量并形成相关数据,从数据显示来看,该段断面比较正常。继续开挖时,10月4日上午9:00,DK683+991~DK683+956段初期支护出现严重变形,喷射混凝土面开裂严重,掌子面附近拱顶在三个小时之内出现急剧下沉,其中DK683+960处累计沉降量为69.1cm,单次沉降量最大值为42.7cm。见现场施工照片一
出现裂纹照片1
拱架下沉情况2
洞子崖隧道在进行DK683+991~DK683+956段的换拱施工,DK683+991~DK683+960段换拱施工已经完成,施工监测比较正常。2008年11月18日,DK683+960处原初期支护被破除后,拱顶偏线路右侧1m处斜向上60°角出现深度为7m左右,直径为1.5m左右的圆形空洞,将现场人员进行了撤离,待该塌腔稳定后,与当日晚上开始架立新型钢钢架,采用喷射混凝土封闭,喷射混凝土施工完成时间为11月19日5:30。11月19日9:25,DK683+960处拱顶偏线路右侧1m左右出现大面积塌方,塌方情况见相关照片二。
洞子崖隧道换拱至DK683+960处出现坍塌照片3、4
目前该隧道已经完成开挖支护425m,二衬施工392.5m。于2008年底完成了DK683+960处的大管棚及注浆施工,并按照设计变更要求采用注浆加固围岩。在2009年2月6日恢复施工时,开始将塌方下来的土体外运准备施工,按照先两边再中间先左侧再右侧的顺序进行清理,并且预留核心土,至2009年2月7日上午10:50将土体清理完成后准备立架时,原塌腔发生较大的塌方,导致去年底施工管棚在重压之下出现下沉,下午16点35分,该处再次出现塌方,并且在该处山顶杜康沟旁边的路上形成了一个4×4m的空洞,已经出现冒顶现象,见相关照片三。从现场情况来看,该塌方集中在DK683+960~DK683+956的葫芦口形状塌方。
洞子崖隧道冒顶照片5
冒顶后坍塌照片6
三、侵限换拱、坍塌、冒顶处理方案
(一)侵限段换拱施工处理方案
根据洞子崖隧道侵限和实际监控量测情况,目前隧道沉降和收敛已基本稳定。对洞子崖隧道拱顶整体下沉和初期支护喷射砼面开裂问题采取如下处理方案:
1、加强监控量测:对DK684+001~DK683+956段继续加强监控量测,包括地表沉降、洞内拱顶沉降、拱脚沉降、收敛、横向位移等;施工队要明确落实到具体人员协助项目部进行量测及布点,系统观测、规范操作,收集汇总资料以便指导施工。
2、对隧道断面重新进行测量,对于没有侵限(经测量决定)的地段进行下台阶开挖,开挖循环进尺每次两榀,左右两侧错开开挖,每开挖完成5m后进行仰拱施工,确保仰拱和填充砼浇筑及时,如此循环。
3、待侵限段拱顶下沉达到稳定后,对洞内侵限段已扰动围岩进行加固处理,为后续换拱工作提供安全保障。拱部沿径向打设直径φ42径向钢花小导管,长度6.0m,环向间距100cm,纵向间距为设计两榀拱架间距,注1:1水泥浆(加速凝剂)加固扰动围岩,注浆压力0.2Mpa,稳压10min。临时加固措施中已施作的部分注浆管可代替本条中的注浆管,可根据际情况作出调整。注浆小导管的制作、安装及小导管注浆施工工艺详见项目部下发的《超前小导管施工技术交底书》中的相关内容。
4、DK683+991~DK683+976段变形较小,采用CD法进行下台阶开挖施工(CD法施工工艺见附图),初期支护及衬砌按原设计图纸进行施作,DK684+052~DK683+076段施作二衬,二衬施作完成后,临近二衬段开始换拱施工,每次换拱长度不超过3m,并尽快完成该段的二衬施工。
5、DK683+976~DK683+956段换拱时,新钢架拱部施工双层超前小导管,长度6m,环向间距60cm,纵向搭接长度1.5m,两层小导管错开布置,注1:1水泥浆(加速凝剂)加固扰动围岩,注浆压力0.2MPa,稳压10min,开挖工法采用双侧壁导坑法施工。
6、DK683+976~DK683+956段Ⅰ部拱架拆换严格控制每次拆换数量为一榀,从边墙往拱顶(自下而上进行)逐节拆换。以每一分节为一作业单元,在每一作业单元内遵循:破除原砼及背后围岩→拆除原拱架单元→轮廓及位置测量→更换新拱架单元→施作超前小导管、系统锚杆、挂钢筋网片→喷射砼封闭→下一工作单元施工。喷射砼的破除优先考虑采用人工或机械破除,当施工难度较大或效果不理想时可考虑采用弱爆破法,但必须严格控制药量防止振动过大导致坍塌。拱架背后围岩处理必须采用人工破除,同时应预留足够的收敛量和下沉量。拱架底部设置受力面积大于钢架法兰盘的预制砼块进行支垫,保证落底硬实;钢拱架背后采取预埋注浆管的方式注浆以保证钢架背后的密实。
7、Ⅰ部拱架拆换5m左右时即进行Ⅱ部开挖及支护施作,Ⅱ部施作4~6榀钢架后即进行仰拱钢架的安设,当仰拱钢架安设长度满足一个仰拱浇筑段(5m以内)时,即浇筑仰拱和填充混凝土。
8、拆换后新立的拱架必须预留足够的沉降变形量(不小于18cm),Ⅰ部钢架按设计尺寸加预留沉降量加工后,相应的Ⅱ部、Ⅲ部钢架也要按照相应的预留沉降量尺寸扩大,以确保钢架各单元的连接圆顺、保证钢架的稳定性。
9、二衬紧跟。该段围岩松散,围岩压力较大,采取随支护随衬砌的施工方式,作到衬砌紧跟,确保安全。
(二)洞身长管棚的施工处理方案:
在洞子崖隧道侵限段换拱施工至DK683+960时,由于换拱施工前对拱顶松散土体的注浆加固没有达到良好的固结效果,在原初期支护被破除后,拱顶出现较大面积的塌方,塌方土体的土质主要以碎石土为主。针对本次塌方制定如下处理方案:(1)在DK683+960处开始在拱部120°范围内增设两个循环各30m的φ108管棚,环向间距40cm,纵向搭接长度3m,管棚内设置用4根Φ18主筋制作的钢筋笼或钢筋箍,并采用预注浆对松散土体进行固结;(2)将I20b钢拱架调整为I25a钢拱架,拱架间距由60cm调整为50cm。具体施工方案如下:
1、施工平台准备
采用自卸车由洞外往洞内拉运弃碴,将弃碴和洞内已塌方土体采用机械进行压实,为后序施工提供安全稳定的操作平台。压实后的土体可分成2~3个台阶,最上面的台阶距离拱顶高度为2m左右,为以后施工的洞身管棚提供工作平台,各台阶长度控制在4m左右,台阶与台阶之间采用放坡处理,台阶高度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在施工平台的施工中要保证土体被压实,确保以后的工作面安全可靠。施工平台见下图所示:
施工平台示意图
2、洞身管棚施工工艺
洞身长管棚施工主要工序有施工准备、搭钻孔平台、安装钻机、钻孔、清孔、验孔、安装管棚钢管、清孔、安装钢筋笼、注浆等几道工序。
洞身管棚采用外径为108mm、壁厚为6mm的钢管,在拱顶120°范围内设置,每环设置46根,环向间距为40cm,纵向搭接长度为3m,管棚外插角控制在1°~3°。管棚内设置钢筋笼,钢筋笼由4根Φ18钢筋加工制作而成。
(1)施工准备
洞身管棚施工前先开挖1.5米(3榀钢架间距),初喷4cm混凝土,立靠近掌子面1榀钢架,安装锚杆,挂钢筋网,安完管棚后再立中间2榀钢架。
(2)钢花管制作
钢花管由无缝钢管上钻注浆孔制成,孔径10~16mm,孔间距15cm,呈梅花型布置,尾部留不钻孔的止浆段100cm。
(3)钻机就位
①钻机平台可用枕木或钢管脚手架搭设,搭设平台应一次性搭好,钻孔由两台钻机由高孔位向低孔位对称进行,可缩短移动钻机与搭设平台时间,便于钻机定位。
②平台支撑要落在坚固的基础上,连接要牢固、稳定。防止在施钻时钻机产生不均匀下沉、摆动、位移等影响钻孔质量。
③钻机定位:钻机要求与已设定好的导向管方向平行,必须精确核定钻机位置。用经纬仪、挂线等方法相结合,反复调整,确保钻机钻杆轴线与导向管轴线相吻合。
(4)钻孔
①为了便于安装钢管,钻头直径采用φ127mm。
②钻机钻进时,可低速低压,待成孔一定深度后可根据地质情况逐渐调整转速及风压。
③钻进过程中要保证其钻进位置的准确,并根据钻机钻进时的现象及时判断成孔质量,并及时处理钻进过程中出现的事故。
管棚钻孔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1
方向角
1o
2
孔口距
±50mm
3
孔
深
±50mm
(5)清孔验孔
①用钻杆配合钻头进行来回扫孔,清除浮渣至孔底,确保孔深、孔径符合要求,防止堵孔。
②用高压风从孔底向孔口清理钻渣。
③用仪器对孔深、倾角、外插角进行检查。
(6)安装管棚钢管
①洞身管棚应配合钢架使用,将管棚有效的固定在钢架上,固定时要控制好管棚的外插角。
②两节钢管之间接头采用焊接,在接头外套长度为30cm的套管,套管与钢管之间焊接,管头焊成圆锥形,便于入孔。
③管棚顶进采用机械(如挖机)和人工相结合的工艺,利用挖机的冲击力和推力低速顶进钢管。
④接长钢管应满足受力要求,相邻钢管的接头应前后错开。同一截面内的接头数不大于50%,相邻钢管接头至少错开一米。
(7)清孔
用高压风从孔底向孔口清理钻渣。
(8)钢筋笼制作及安装
为了提高导管的抗弯能力,在钢管内通长设置钢筋笼,钢筋笼由四根主筋和固定环组成,主筋直径为Φ18,固定环采用短管节(φ42小导管),节长3cm,将其与主筋焊接,按1.5m设置。钢筋笼的安装采用机械(如挖机)和人工相结合的工艺,利用挖机的冲击力和推力低速顶进钢筋笼。
(9)注浆
①安装好钢花管、放入钢筋笼后即对孔内注浆,浆液由高速制浆机拌制。
②注浆材料:注浆材料为水泥浆,水灰比为1:1(重量比)。
③采用注浆机将浆液注入管棚钢管内,初压0.5~1.0MPa,终压2MPa,持压15min后停止注浆。
注浆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一般为钻孔圆柱体的1.5倍;若注浆量超限,未达到压力要求,应调整浆液浓度继续注浆,确保钻孔周围岩体与钢管周围孔隙充填饱满。
注浆时先灌注“单”号孔,再灌注“双”号孔。
(10)施工控制要点
①钻孔前,精确测定孔的平面位置、倾角、外插角,并对每个孔进行编号。
②钻孔外插角1°~3°以为宜,工点应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钻孔仰角的确定应视钻孔深度及钻杆强度而定,一般控制在1°~1.5°。施工中应严格控制钻机下沉量及左右偏移量。
③严格控制钻孔平面位置,管棚不得侵入隧道开挖线内,相邻的钢管不得相撞和立交。
④经常量测孔的斜度,发现误差超限及时纠正,至终孔仍超限者应封孔,原位重钻。
⑤掌握好开钻与正常钻进的压力和速度,防止断杆。
(三)DK683+960处冒顶处理方案
在年后恢复施工后,洞子崖隧道出现两次塌方后,拱顶山体出现了一个4*8m的塌陷区,深度约6m,根据塌方情况及对现场的观察,目前隧道塌方已基本稳定。通过从工期、经济、安全三个方面的考虑,采用如下基本处理方式,可分为:洞外卸载、洞内清碴、稳定塌腔、加强初支、增强二衬、增加护拱、塌穴回填、地表封闭等几项。
1、为防止已换拱段钢架出现变形及初支开裂现象,采用I20b型钢钢架对临近冒顶塌方处的三榀钢架进行永久加固,并采用喷射混凝土进行封闭,该永久加固钢架的拱脚处应将虚碴清理干净并进行夯实处理,保证钢架落底安全。
2、洞外卸载:将洞外地表上的松散土体、危石用挖机进行清理卸载,减少松散塌落物对管棚施加的荷载,对所有反坡的地方用挖机进行刷坡处理,为减少对原地貌的破坏及土方量,坡度不宜过缓。同时,挖机能清理的部分应尽量清理干净。沿塌穴四周开挖水沟并用5号水泥砂浆抹面,将水流引至杜康沟内,防止地表水流入塌穴造成再次塌方。
3、洞内清碴:将洞内虚碴进行清理外运,使塌陷区的松散、不稳定的碎落物自然下落形成一个趋于稳定的塌腔,同时应及时清理部分危石,虚碴清理时应遵循先两边再中间先左侧再右侧的作业顺序,同时要按要求预留核心土,尽量形成平缓的工作面,便于人员、机械操作,同时提供安全撤离通道。在清碴处理时,洞内照明、通风要好。
4、待洞外卸载、洞内清碴完成塌腔自然稳定后,用C25喷射混凝土对稳定后的坍塌面进行封闭,并挂设φ8的钢筋网片,喷砼厚度为10cm左右,喷混凝土时要搭设安全操作平台,确保人身安全。
5、待上述工序施作完成并且塌腔稳定后,开始洞内初期支护施工,考虑到后期洞顶荷载较大,初期支护进行相应加强,采用I25a型钢钢架,间距调整至30cm,挂φ6钢筋网片(网格间距20*20cm),采用C25喷射混凝土封闭,厚度30cm。DK683+960~DK683+957段已压塌的管棚,在钢架施工时应将部分管棚端部支撑起来,与钢架间进行焊接,保证焊接可靠,同时应将DK683+960~DK683+948段初期支护拱部断面进行适当加大,以便于保证后期的衬砌厚度加大,同时该段每榀钢架每侧增加施工6根4m长的锁脚小导管,并采用双液浆进行注浆加固。
6、二衬紧跟并增强其结构形式。该段围岩松散,围岩压力较大,采取随支护随衬砌的施工方式,作到衬砌紧跟,确保安全。二衬按照明洞衬砌施作,厚度加厚至70cm,环向钢筋采用Φ25,间距20cm,纵向钢筋采用Φ16,间距25cm,该加厚衬砌的长度按照一个台车位长度考虑(12m)。
7、待该段衬砌强度达到100%后,在初期支护上方拱顶施作护拱,厚度为80cm,长度4~6m(具体长度根据现场塌腔长度确定),护拱内设置双层格栅钢架,两侧拱脚每处钢架端部用6根Φ25的锁脚锚杆锚固在围岩中,保证锚杆全长锚固、孔内浆液饱满,锚杆端部弯成90°后与钢架焊接牢靠。其他参数详见“包西大张施隧-91-12”图纸。
8、塌陷区进行回填。护拱上部1米范围内用松散碎石土进行回填,并预埋注浆小导管,待稳定后进行双液浆注浆,待稳定后塌腔内其余空洞采用洞内弃碴回填,至接近地表1m处时采用三七灰土回填封闭,并高出地面一定高度,恢复原地表,防止地表水流入隧道内。
9、经过一个雨季,待地表沉降基本稳定后,在塌体表面设置浆砌片石排水沟引排地表水。
10、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地表的沉降观测,观察围岩及地表的变形。
(四)处理效果和信息反馈:
通过几次坍塌段的处理,加强了施工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已经顺利通过杜康断层带,上台阶开挖里程到达DK683+935。下一步重点主要是开始仰拱施作和二次衬砌的施工,确保安全距离达标,满足设计要求。施工效果具体见照片。
施工照片7
施工照片8
施工照片9
施工照片10
小导管施作照片11
地质管棚钻机施工12
管棚施作照片13
注浆成型的洞内管棚14
塌腔处理照片15
洞内小导管注浆跟进照片16
(五)施工安全及注意事项
1、施工时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如发现异常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并立即采用应急预警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2、加强隧道应急物资的储备,特别是应急型钢钢架,确保临时应急。
3、施工过程要加强监控量测,随时掌握围岩的变形情况,以便进行及时处理,同时保证施工安全。在初期支护施工过程中应增加预留拱顶沉降量和收敛量,防止出现坍塌事故。
4、拱脚处应进行夯实处理,同时支垫砼预制块。拱架背后必须填补密实,不允许有任何空洞,以免留下安全隐患。
5、针对侵限段、坍塌段施工队应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对洞内外该段进行严密观察量测,设置专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安全撤离,并快速上报处理。
6、现场技术人员应进行跟班作业,做好记录及影像资料(特别是小导管注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控制,保证每一工序的施工质量,对于上道工序不能达到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的,严禁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7、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进尺长度。浅埋地段、地质条件较差的洞身地段及根据监测数据初支变形量较大的地段,必须严格控制每循环进尺长度为1榀拱架间距,坚决杜绝冒进情况发生。
8、施工中要及时封闭仰拱,二衬紧跟,确保施工安全。
9、加强机械施工安全和用电安全意识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
篇2:高州市深镇镇在建石拱桥53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高州市深镇镇在建石拱桥53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本文关键词:高州市,石拱桥,坍塌,调查报告,重大事故
高州市深镇镇在建石拱桥53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本文简介:高州市深镇镇在建石拱桥“5·3”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5月3日13时20分,高州市深镇镇良坪村委会坑口村一座在建石拱桥(以下简称“坑口石拱桥”)发生重大坍塌事故,造成11人死亡、1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5.6万元。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胡春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
高州市深镇镇在建石拱桥53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本文内容:
高州市深镇镇在建石拱桥
“5·3”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2014年5月3日13时20分,高州市深镇镇良坪村委会坑口村一座在建石拱桥(以下简称“坑口石拱桥”)发生重大坍塌事故,造成11人死亡、1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5.6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胡春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做好善后工作,调查事故原因,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省长朱小丹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被困群众,迅速查清伤亡情况,立即组织抢险专业队伍赴现场处置。省领导马兴瑞、招玉芳、刘志庚、林少春、李春生等分别对有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政府副秘书长林英率省安全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同志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善后处置工作,看望慰问伤员,召开紧急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同志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善后处置和事故查处等有关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省政府成立了茂名市“5·3”重大坍塌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邓卫民任调查组组长,茂名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监察厅、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法制办以及省总工会等有关同志参加。调查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有关行业专家成立专家组协助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坑口石拱桥基本情况。
1.桥梁情况。坑口石拱桥位于高州市深镇镇良坪村委会坑口村,是高州市乡道Y714线K4+381~K4+471路段截弯取直修建的一座新桥,属中桥。该桥设计全长28.5米,宽6米,拱桥半径17.4米,桥面距离河床16米,桥型为单孔24米跨径(拱圈)等截面圆弧形拱桥。
2.工程筹建情况。事故现场距坑口石拱桥29米处有一座能够正常使用的石拱桥,所在路段养护情况良好。此桥位于乡道和村道的岔口,地处弯道斜坡。据当地村民反映,附近路段曾发生过多起交通事故,部分经常出入此路的大田、中间垌、柏坑、良坪等村委会的村民便倡议在此桥旁再修一座新桥,将弯道拉直(可缩短距离32米)。桥梁工程于2014年1月开始筹建,但一直未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立项、报建手续。
3.工程施工情况。坑口石拱桥建设工程于2014年3月22日正式签订承包合同,计划竣工时间为5月23日。工程实际于3月17日开工建设,5月1日施工支架搭建完成。5月3日砌筑拱圈,拟于当日完成拱圈合拢。事故发生时,工人分两组从拱座两端向拱圈中间砌石合拢(大田村方向以下简称A侧,深镇镇方向以下简称B侧),距离合拢约有8米,桥梁拱顶处堆放了约10立方米的块石(约20吨)压重。
4.工程地貌情况。坑口石拱桥所在区域为丘陵地区,建桥处的河谷纵断面呈V字形,两侧岩石裸露,其中A侧面斜角约75度,B侧面斜角约80度。该位置建桥对改善乡道的线形、交通安全没有实质性效果,虽然线形拉直了,但纵坡达到了6%以上,增加了道路危险性,即使修建坑口石拱桥也无法有效改善该路段交通安全状况。
据有关部门核实,事发当日,高州市深镇镇区域范围内没有发生地震,没有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影响,未发现有人为故意破坏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证据。
(二)事故相关单位(个人)情况。
1.建设方概况。坑口石拱桥的建设方为茂名市高州市深镇镇大田村委会,由村委会副主任成茂禧(男,59岁,高州市深镇镇人,已在事故中遇难)代表大田村委会在承包合同上签字,加盖大田村委会公章。由于高州市深镇镇政府要求使用财政资金应进行司法公证,成茂禧、何奕双于3月22日找到深镇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所长伍文伟,让其在合同上注明“情况属实”并加盖“高州市深镇镇法律服务所”公章。
2.设计者概况。坑口石拱桥的设计人为钟权浩(男,60岁,茂名市信宜市大成镇人),信宜市大成镇水利水电管理所退休职工,中专学历,曾参加过测量技术培训,没有专门学过力学知识和设计,无任何国家承认的桥梁工程设计资质。出具的坑口石拱桥工程设计没有报高州市交通运输局审批。
3.承包方概况。坑口石拱桥的承包方为何奕双(男,50岁,茂名市信宜市大成镇人),小学文化程度,从2000年开始做水泥工,后来自行私下承包修建农村房屋、桥梁等工程,无任何国家承认的有效资质证书、没有专业的施工管理人员。除坑口石拱桥外,钟权浩、何奕双还在高州市和信宜市境内承揽过其他农村公路石拱桥的设计、施工。
4.监理方概况。坑口石拱桥工程建设没有监理机构及人员,实际施工过程中,主要由工程承包人何奕双、大田村委会副主任成茂禧负责现场施工监督和管理。
(三)工程管理情况。
1.工程设计情况。坑口石拱桥工程只有两张手绘设计草图,分别是桥型立面图和拱肋横截面图。钟权浩在设计图上签字,并找到茂名信宜市大成镇水利水电管理所工作人员伍杰邦盖章,设计图盖章单位及设计人员均无设计资质;设计没有计算书、细部大样图;桥梁使用主要材料的性能指标等无具体说明;对桥梁施工先后次序、加载程序没有明确;桥梁主要受力的拱圈只有两侧采用相对规则的石料,拱圈中间部分采用不规则石料进行设计,桥梁的横向联系存在严重设计不足;桥面栏杆底部没设锚固筋,极易产生侧翻;设计拱圈为平拱,拱圈上承受的荷载不平衡;拱圈结构横向只用浆砌片石砌筑没有设计整体化构造,易产生纵向裂缝造成拱圈侧向失稳垮塌。该工程设计图无法指导施工。
2.施工管理情况。坑口石拱桥工程施工队伍由何奕双组织信宜市大成镇村民,成茂禧组织事发点周边村民共同组成,施工技术和管理人员均无相关考核合格和操作资格证书。桥梁工程现场没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没有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没有支架预压方案和相应措施,施工过程没有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没有施工记录,没有质量验收。
3.工程资金情况。桥梁工程预算金额为30.4万元,合同造价为28万元。一是挪用补助资金8万元。该笔资金是由高州市交通运输局违反财经纪律和资金审批程序,划拨给深镇镇政府用于良坪村委会水毁公路修复的补助资金;4月1日,大田村委会以工程进度为由向深镇镇政府提出资金申请;深镇镇政府批准同意后,4月16日,深镇镇财政所划拨给工程承包人何奕双个人账户;截至事故发生时,该资金已用于购买材料和支付工钱。二是拟挪用补助资金15万元。该笔资金是茂名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违反财经纪律和资金审批程序,划拨给高州市地方公路管理站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补助资金;4月1日,高州市地方公路管理站违规划拨给大田村委会账户;截至事故发生时,该资金尚未使用。三是除上述两笔资金外,建桥资金尚有5万元缺口;未发现有向村民摊派和村民集资建桥等问题。
(四)施工支架情况。
桥梁工程主要受力的施工支架为满堂式木支架,没有设计图、没有受力验算、没有专门施工方案。
1.支架基础处理方式。支架基础基本为自然岩石,在跨中支架底部不平整地方采用石块填平,据桥台约四分之一范围支架落在倾斜的岩面上,支架底部采用木头或石块垫平(岩石斜面未凿平)。
2.支架结构形式。支架立柱在平面上采用100厘米×92厘米的间距搭设,高度方向400厘米一层,桥梁跨中部分最高位搭设3层,高约12米,采用长约4米的圆形松木,直径约12~15厘米的木结构支架形式。
立柱连接接头没有直接对接,纵向接头没有错开,立柱顶部放置圆形纵横水平杆松木作为横杆,横杆上面再搭设圆形松木作立柱。横杆与立柱之间采用马钉扣紧固定连接,没设斜撑,每层相邻竖杆间设了少量斜杆。
拱架顺桥向左右两侧支撑。为加强拱架横桥向的稳定性,现场在拱架两侧使用7~8根桉木(长约12米)作斜撑。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5月3日,为完成坑口石拱桥拱圈当日合拢,何奕双召集信宜市大成镇村民、成茂禧召集周边村民共91人到事发点施工。现场人员分成2个组,分别负责桥梁工程A、B两侧砌石、搬石和搅拌水泥浆作业,其中搅拌砂浆约20人、装石头约20人、运送石头约25人、砌石头约10人、其余人员作煮饭等后勤工作。6时30分开工,现场分别从A、B两侧向拱顶砌石。11时许,A、B两侧砌筑拱圈分别长约4米时,暂时停工吃饭并午休10分钟后继续施工。13时18分许,何奕双发现A侧施工进度偏慢,即通知站在在建桥梁拱上的成茂禧叫A侧作业人员加快施工进度。13时20分许,A、B两侧砌筑拱圈分别长约8米和9米时,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和施工人员扰动,支架受力不平衡开始松动,先是A侧支架突然坍塌,紧接着B侧坍塌,整个在建石拱桥迅速向下垮塌,在桥面上施工作业人员(主要是A侧作业人员)连同石块坠落被埋。
(二)应急救援情况。
1.现场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良坪村委会干部和周边群众共200多人闻讯赶到现场组织自救互救,并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电话,同时向深镇镇政府报告。13时25分,高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后,相继调集事故发生地周边警力赶赴现场救援,同时向高州市委、市政府报告。13时40分,深镇镇政府、辖区派出所、镇卫生院有关人员组成的救援力量率先到达现场展开救援。13时45分,高州市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茂名市委、市政府报告。14时40分,高州市委、市政府组织公安、卫生、交通、安全监管、住建等部门组成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全面开展救援工作。16时许,茂名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公安武警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加入抢救工作。此时,用生命探测仪探测事故现场已没有生命迹象,经现场专家研究同意,使用挖掘机对现场进行挖掘搜索。19时30分,搜救工作结束,现场清理完毕。现场共搜救出27人,其中5人当场死亡,22人分别送往高州市人民医院、高州市中医院救治(其中6人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2.应急救援评估。此次救援,高州市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开通2码4线应急专线,统筹调度救援力量;组织救援人员达1800多人、摩托车等救援车辆230多辆、钩机4台、道路养护作业车2辆、油锯15台、发电机5台、装备起重器2套、起重气垫1套、液压顶杆2套,并调用了机动链锯、双轮异响切割机、破拆工具、雷达生命探测仪和视频生命探测仪等一大批救援工具(其中,出动公安警力347人车辆39辆、应急综合救援大队70人车辆12辆、医护人员100多人救护车30多辆,组织深镇镇以及周边镇村干部群众732人车辆96辆(大部分为摩托车))。救援队伍把救人作为首要任务,快速反应、科学调度、妥善处置、公开透明,有效避免了伤亡人数扩大。经评估,本次事故救援处置行动及时、有效。
(三)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省政府成立了事故处置工作督导组,监督指导善后处置工作。茂名市立即成立了事故处置领导小组,高州市成立后勤保障、抢险救护、维稳协调、医疗救护4个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善后工作,实行一个伤员一套方案,全力救治事故受伤人员。11名遇难者全部经家属确认身份,遇难者理赔和遗体火化等工作于5月15日全部完成。
事故中获救的22名受伤人员及时入院治疗,广东省和茂名市卫生部门派出医疗专家组到院会诊,对受伤人员进行全力抢救。6人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16人受伤。受伤人员已全部治愈出院。
(四)排查整治情况。
事故发生后,茂名市、高州市在全力以赴做好善后工作的同时,迅速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一是迅速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5月4日,茂名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布置事故处置和善后工作,迅速部署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高州市连续召开市委常委会、全市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期间,高州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600多人次,检查建设工程项目1100多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对排查出来的农村公路、桥梁、校舍、小水利和自建住宅等事故隐患逐条落实整改。二是扎实推进桥梁安全整治。高州市加强对存在安全和质量问题的在建、在用桥梁的整改,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共排查整治钟权浩设计、何奕双施工的农村公路石拱桥8座(高州市深镇镇2座、信宜市大成镇6座)。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茂名市正在抓紧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镇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镇村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实现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安全生产。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由于桥梁施工拱架的地基基础处理、拱架搭设结构形式和立柱连接接头方式不满足规范要求,拱圈砌筑施工不平衡,施工工序不合理,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使得木结构拱架失稳,造成整个桥梁迅速坍塌。
造成桥梁工程失稳坍塌的具体原因是:一是支架结构存在重大缺陷。木支架立柱及横联均采用圆木,立柱与横联之间仅采用马钉连接,不能实现节点有效传力;木支架纵、横向均未设置斜撑,木支架结构不稳定。二是支架基础处理不当。桥台附近部分支架立柱置于较陡峭的岩面上,施工采用在柱脚用圆木支顶;受力后,柱脚易滑移。三是拱圈施工不对称。拱圈施工时,A、B两侧拱圈砌筑相差约1米,造成支架受力不平衡。
(二)间接原因。
1.大田村委会违法违规牵头建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大田村委会安全责任意识淡薄,未经任何审批手续擅自牵头修建桥梁;违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挪用水毁公路修复补助资金8万元和拟挪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补助资金15万元用于非法建桥;与无建桥资质的何奕双签订桥梁工程承包合同。
2.深镇镇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监督管理不到位,事故发生后集体造假,影响和干扰事故调查。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辖区内非法桥梁建设,间接导致发生重大坍塌事故;事故发生后部分党政班子成员先后三次碰头或开会研究如何补充完善资料和统一口径,镇党委书记陈剑波、镇长邓国艺、镇党委委员谢汉卫、张桓中及镇安监所负责人唐友庆等人还授意、指挥和直接参与伪造《深镇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记录》(2份)和党政班子会议记录,影响和干扰事故调查;深镇镇经济统计办(安监所)在发现坑口石拱桥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既未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制止,也未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3.交通运输部门履行职责和资金监管不到位。高州市交通运输局违反财经纪律和审批程序,对水毁公路修复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造成8万元专项资金被挪用;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桥梁施工问题。
4.地方公路管理部门履行职责和资金监管不到位。茂名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违反财经纪律和审批程序,违规下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补助资金。高州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补助资金使用职责不清、管理不严,将15万元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到大田村委会账户;对基层农村公路养护站履行职责指导、督促不力,路政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桥梁施工问题。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履行劳动用工检查职责不到位,对坑口石拱桥工程非法用工问题失察。坑口石拱桥工程所有施工人员均无任何劳动用工手续,属非法用工。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深镇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履行劳动用工检查职责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坑口石拱桥工程非法用工问题。
6.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履职不力。高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辖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协调部门,对镇(街)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工作指导、督促不力。
7.高州市政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协调指导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力度不足,对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失察。
8.信宜市大成镇水利水电所公章使用、管理混乱。个别工作人员未履行公章使用手续,违规私下使用单位公章。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茂名市“5?3”重大坍塌事故是一起违反工程建设基本程序、违法违规建设施工、疏于管理造成的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不予追究责任人员(1人)。
成茂禧,中共党员,深镇镇大田村委会副主任。未经任何部门立项、报建、招投标等法定程序,代表大田村委会与无修桥资质的何奕双签订桥梁工程承包合同,造成重大坍塌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因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二)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6人)。
1.何奕双,群众,坑口石拱桥施工承包方。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钟权浩,中共党员,坑口石拱桥设计者,信宜市大成镇司法所原所长(已退休)。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3.许家帮,中共党员,深镇镇大田村委会主任。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4.邓国艺,中共党员,深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高州市人大代表)。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谢汉卫,中共党员,深镇镇党委委员、镇人大副主席。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唐友庆,中共党员,深镇镇经济统计办(安监所)负责人(良坪、柏坑村驻村干部)。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人员属中共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的,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省监察厅将跟踪督办落实。对其他事故责任人员是否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独立开展调查。
(三)已移送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人员(1人)。
伍文伟,中共党员,深镇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所长。违法为坑口石拱桥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办理“见证”并加盖公章,事后收取何奕双“好处费”。在其任职期间,还先后收受其他群众“好处费”。现已移送高州市纪委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四)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15人)。
1.何哲,中共党员,2011年11月至今任高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兼市安委会副主任(高州市人大代表),分管安全生产、教育、财税等工作。作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市领导,协调指导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等情况失察,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陈剑波,中共党员,2008年12月至今任深镇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高州市委委员、高州市人大代表)。作为镇党委书记,对辖区安全生产负总责,督促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不力,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事故发生后授意伪造《深镇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和党政班子会议记录,主持召开会议要求完善资料和统一口径,干扰事故调查,性质恶劣,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一切职务处分,并依法罢免其镇人大主席职务和终止人大代表资格,按副科级安排工作。
3.陈军,中共党员,2013年10月至今任深镇镇党委副书记,分管党群、政法、综治等工作,兼管镇党政办。作为镇党委副书记,对镇党政班子开会统一口径应对事故调查这一错误行为知情不报,干扰事故调查;兼管的党政办负责保管的公章使用、管理混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邓汉云,中共党员,2006年11月至今任深镇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计划生育、供电等工作。作为镇纪委书记,对镇党政班子开会统一口径应对事故调查这一错误行为不予制止,没有履行监督职责,工作失职。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张桓中,中共党员,2011年9月至今任深镇镇党委委员,2014年2月起兼任党政办主任(良坪、柏坑村驻村工作组副组长兼良坪村党支部书记),分管组织、人事、机关后勤等工作。作为镇党委委员兼党政办主任,参与伪造《深镇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和《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记录》(2份),伪造补写镇党政班子会议记录,干扰事故调查,性质恶劣,负有直接责任;所在单位公章使用、管理混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一切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安排工作。
6.林龙甫,中共党员,2006年9月至今任深镇镇副镇长,分管农业、林业等工作。作为副镇长和大田村牵头日常工作的驻村干部,对大田村委会牵头违规建桥一事失察;对镇党政班子开会统一口径应对事故调查这一错误行为知情不报,并在接受调查期间提供虚假情况,干扰事故调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7.苏永贤,中共党员,2006年4月至今任深镇镇财政所(结算中心)党支部书记、所长(主任)。违反财经纪律和专项资金管理划拨程序,没有认真核实资金使用用途和使用对象,监管不到位,导致专项资金被挪用,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8.廖国伟,中共党员,2014年1月至今任深镇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代所长。任职期间,劳动用工巡查监管不到位,对施工桥梁非法用工问题失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9.钟荣伟,中共党员,2012年2月至今任高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茂名市人大代表、高州市政协委员),主持全面工作,兼管财务审计股。作为单位主要领导,违反财经纪律和审批程序,批准下拨水毁公路修复补助资金,导致专项资金被挪用,负有直接责任;对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桥梁施工等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10.罗肇茂,中共党员,2010年12月至今任高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安全监督股、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对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巡查不到位等问题失察,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桥梁施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1.邓庆强,中共党员,2013年4月至今任高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规划基建股。违反财经纪律和审批程序,参与违规下拨水毁公路修复补助资金,导致专项资金被挪用,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2.杨茂龙,中共党员,2009年5月至今任高州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基建股股长。违反财经纪律和审批程序,参与违规下拨水毁公路修复补助资金,导致专项资金被挪用,事后未保留有关原始记录,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3.祝军,中共党员,2007年3月至今任茂名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党总支书记、总站长。作为单位主要领导,违反财经纪律和审批程序,向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下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补助资金,导致专项资金实际脱离监管,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14.张冰臻,中共党员,2013年10月至今任高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地方公路管理站党支部书记、站长(高州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负责地方公路管理站全面工作。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补助资金使用职责不清、管理不严,批准将专项资金直接划拨到大田村委会,导致专项资金实际脱离监管;对深镇镇农村公路养护站履行职责指导、督促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5.伍杰邦,中共党员,2003年1月至今任信宜市大成镇水利水电管理所职工,负责“三防”等工作。未经所领导同意,擅自在钟权浩提供的设计图纸上加盖单位公章,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五)建议诫勉谈话人员(7人)。
1.吕强,中共党员,2011年12月至今任高州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安委会副主任兼市安委办主任(高州市人大代表)。对深镇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工作指导、督促不力,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建议高州市监察局对其诫勉谈话。
2.赖炳胜,中共党员,2011年1月至今任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劳动监察股、劳动监察大队等。对深镇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履行劳动用工巡查职责指导、监督不到位,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建议高州市监察局对其诫勉谈话。
3.何建荣,中共党员,2010年12月至今任高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对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巡查工作检查、指导工作不力,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建议高州市监察局对其诫勉谈话。
4.袁钊荣,群众,2012年12月至今任高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长坡中队中队长,负责长坡、深镇等7个镇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对辖区内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巡查不到位,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建议高州市监察局对其诫勉谈话。
5.袁森,中共党员,2014年1月至今任高州市地方公路管理站路政管理股股长。对深镇镇农村公路养护站履行职责指导、督促不力,路政巡查不到位,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建议高州市监察局对其诫勉谈话。
6.林方枝,群众,2014年1月至今任深镇镇良坪村委会主任。对辖区内无资质、无手续的桥梁施工建设疏于巡查管理,未能及时制止违法施工行为,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建议高州市监察局对其诫勉谈话。
7.何立权,中共党员,2003年10月至今任信宜市大成镇水利水电管理所所长。对本单位公章使用、管理混乱问题失察,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建议信宜市监察局对其诫勉谈话。
(六)相关问责建议。
1.建议茂名市、高州市依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2.建议高州市委、市政府尽快调整和充实深镇镇党政领导班子,切实做好选优配强干部等工作。
3.建议责成深镇镇党委、镇政府向高州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高州市政府向茂名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茂名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茂名市“5?3”重大坍塌事故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单位特别是有关镇政府、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淡薄;相关责任人法制意识淡薄、无知无畏、非法违法进行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不落实,地方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监管缺失;基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缺位。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建议茂名市、高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牢牢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茂名市、高州市要深刻吸取茂名市“5?3”重大坍塌事故的沉痛教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牢牢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能逾越的红线。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高度警醒起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尤其是农村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的重心下移到镇村,深入开展村道、桥梁、水利、农村校舍等农村建设工程专项检查,采取更加坚决、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促进各地、各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要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部门、镇街和村居,落实到每个作业现场和岗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镇村基层干部安全生产意识;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使每一个地方、每一个单位、每一位管理者和劳动者凡事先想安全、凡事突出安全、凡事确保安全。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产生的根源,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工程基本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设活动;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非法违法行为,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对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拒不执行监管执法指令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重处罚,真正打在痛处、治住要害。要坚决查处领导和参与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的组织者及骨干,确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取得扎实成效。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地区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的突出问题,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强化农村公路安全质量管理。公路主管部门要迅速集中力量开展对在建、在用的农村公路尤其是桥梁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排查基本建设程序,检查项目的立项报批、施工许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招标投标是否规范;排查水文、气象、地质等勘察设计的深度和基础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设计是否安全可靠;排查项目管理,检查项目业主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工程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质量和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监理工作是否到位,试验检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排查工程实体质量,尤其是检查结构物强度等,要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取样检验;排查工程原材料,检查原材料是否合格,特别是钢材、砂石、水泥的规格和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排查施工工艺,检查是否严格按施工工艺操作,是否满足工程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的要求。要落实项目审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业主等单位的责任,对查出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逐项制定具体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彻底地加以整改消除。对问题严重的,要责令其停工处理。同时,要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扎实开展危险路段整治和危桥改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四)加强和改进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茂名市、高州市要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镇级和村居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改进镇街干部驻村包片工作,健全完善委托镇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安全检查巡查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等制度,夯实基层安全生产基础。要针对农村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农村交通、农村建设、农村消防等重点,组织指导村居认真开展交通、用电、用火等日常生活以及建房修路、农业劳动、生产经营等生产活动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举一反三,深化农村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村居房屋、农用机械、中小学校舍、烟花爆竹经营储存使用、危化品运输、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以及“三小”场所、“三合一”、家庭小作坊消防安全等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取缔关闭非法违法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小厂小矿和工程项目作业点,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要开展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安全知识进村居、进工地、进校园,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的农村干部、企业主、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地区干部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要整合村居安全、社会治安、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建立统一领导、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农村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事故发生后,做到有力组织指挥、科学安全应对、有序有力有效施救。
(五)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水平。茂名市、高州市要认真检讨基层尤其是部分镇街、村居安全生产工作中法治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严重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水平。要加强镇级政府领导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和绩效评价制度,规范审批、用章等行政管理行为。要继续深化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经费保障、执法程序等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努力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相适应。要健全镇级政府与农村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机制,指导农民群众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要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改善民生,重视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出行等生产生活困难和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快推进政务村务信息公开,强化基层行政执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要结合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茂名市“5·3”重大坍塌事故省政府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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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脚手架坍塌高处坠落事故演练总结
脚手架坍塌高处坠落事故演练总结 本文关键词:脚手架,坍塌,演练,高处,坠落
脚手架坍塌高处坠落事故演练总结 本文简介:惠州悠山美地花园一期工程脚手架坍塌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演练总结主办单位: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承办单位:惠州仲恺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演练单位:揭阳市揭西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悠山美地花园一期项目部二0一三年七月六日目录一、演练活动的基本情况和特点-2-(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启动迅速-2-(二)提前准备,重点推进
脚手架坍塌高处坠落事故演练总结 本文内容:
惠州悠山美地花园一期工程
脚手架坍塌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演练
总
结
主办单位: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惠州仲恺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演练单位:揭阳市揭西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悠山美地花园一期项目部
二0一三年七月六日
目
录
一、演练活动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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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启动迅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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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前准备,重点推进,突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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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配合,积极参与,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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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演练活动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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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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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桌面推演-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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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地彩排-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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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正式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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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演练取得的具体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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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现了“以人为本,科学实训”的理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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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现了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的目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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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题及建议-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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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突发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检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用性及各部门、各单位的响应能力,促进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2013年6月28日上午,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仲恺高新区规划建设局,联合揭阳市揭西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惠州悠山美地花园一期建筑工地举行建筑施工脚手架坍塌坠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通过参演各方的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演练活动圆满结束,达到了预期效果。此次演练,是针对突发建筑施工事故的应急指挥能力,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抢险除险、医疗救护、遇险员工解救、疏散等方面应急能力的一次综合检阅。
演练结束后,我公司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建筑施工安全等领域以及参与应急管理的有关专家,对整个演练过程展开了分析讨论,现将讨论结果形成报告,敬请领导审阅!
一、
演练活动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本次活动是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安全月的一次重要活动,规格高,范围广。仲恺高新区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从演练的效果来看,本次演练活动指导有方、领导有序、组织有力、扎实有效,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整个演练活动体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启动迅速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对本次活动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专项会议讨论活动方案。同时,为了加强演练组织领导,确保演练活动顺利进行,成立了以区委书记钟一尔为组长,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李尊友,区委常委林瑞明为副组长,各主要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应急救援演练领导小组,负责演练的策划、统筹、协调、保障等工作,为演练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仲恺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建筑管理服务中心的主要领导更是亲临现场指导、部署相关工作。
(二)
提前准备,重点推进,突出特色
为了增强演练效果,体现工作特色,本次演练着力在“创新、真实、安全”三个方面下功夫,“创新”就是在演练的立意、内容、形式上有所创新,在组织协调、参与程度,各部门配合、信息共享及应急队伍快速反应上有所突破;“真实”就是从实际出发,按应急预案的程序实地、实兵、实装、实操地真实演练;“安全”就是对所有环节认真分析其可能存在的危险性,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演练活动开展过程中各类事故发生。
(三)
部门配合,积极参与,协调统一
本次演练活动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较多,包括区政府、区规划建设局、安监、公安、消防、卫生以及基层企业,各个部门和单位对本次演练活动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在活动的前期筹划过程中各部门主要领导积极参与讨论,为活动的开展献计献策;在实际的演练过程中,各单位的参与成员更是积极配合,发挥专业优势,给予专业指导,各单位的参与演练的执行人员更是协调统一,令行禁止。
二、
演练活动的实施
(一)
前期策划
本次演练活动前期策划工作从5月15日开始,截止6月27日结束,历时13余天。6月25日,仲恺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召开专项会议,对演练的实施方案进行研讨;6月26,仲恺高新区政府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二)
桌面推演
6月中旬,本次演练活动的参与单位开始了桌面推演工作,对演练脚本中的内容深入学习,并展开讨论。
(三)
实地彩排
6月27日,各参与单位到达演练现场,按既定计划,开始实地、实兵、实装、实操的彩排工作,并对彩排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商讨解决办法。
(四)
正式演练
6月28日,各参与单位到达现场,展开实际演练活动。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区规划建设局、仲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现场救援指挥及技术指导;
公安潼侨分局负责现场危险源控制、警戒、疏散、灭火及营救被困人员;
仲恺医院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工作;
揭阳市揭西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现场物资筹备、事故模拟、危险源控制工作。
三、
演练取得的具体成效
(一)
体现了“以人为本,科学实训”的理念
这次演练贯彻实施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的应急处置原则,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协调指挥,演练内容丰富,参演人员齐全,场景逼真,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
实现了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的目标
本次演练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严密,准备工作充分,程序设置合理,安全保障可靠。通过演练,检验了事故应急预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检查了各应急救援单位应急物资、装备、技术的准备情况,并锻炼了队伍;增强了我区干部群众的突发事故应急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我区相关部门协同作战,有效处置建筑行业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四、
问题及建议
(一)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本次演练的前期策划过程中,我们走访了本次演练的主要参与部门,就现有应急预案的内容进行了讨论,并交换了意见。沟通中发现,预案中缺失某些要素,另外预案中的接警、发布命令等环节的说明比较模糊,需要细化。
建议:组织有关专家,对现有预案进行评审,就关键性的问题(比如:危险性分析,应急能力评估,接警,命令发布等)展开讨论,并对现有预案进行修编。
(二)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建筑行业,是容易造成人群死群伤的危险行业,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应急保障部门具有充分的人员及物资储备。本次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现,我区的消防及医疗队伍的人员数量有待于增加,另外,相关的装备及器材也需要添补。
建议:针对区发展的现状,有目标地建立并不断完善专业的应急抢险队伍,并配备相应的器材及装备。
(三)
开展应急培训和宣传教育
参与本次演练的企业派遣的人员多为该单位的中层管理人员,却没有让更多的一线工人来参与到这件意义重大的活动中来,并且多数参与的中层管理人员对基本的应急避险知识也知之甚少,由此可以预见,一线工人对相应应急避险知识的掌握情况。
建议:区政府各部门及街道、乡镇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的培训宣传教育工作,应急办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加大对各部门以及街道、乡镇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指导,各部门以及街道、乡镇要加强属地企业的应急培训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以上是我司在本次演练活动开展过程中总结的一些不成熟的意见和建议,如有不当之处,敬请领导批评指正!我们将不胜感激!
2013年7月6日
区举办建筑施工脚手架坍塌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演练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按照区委、区管委会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要求,切实做好建筑施工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作,增强企业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减少或消除企业职工生命财产损失,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6月28日上午,我区在潼侨镇悠山美地花园项目施工现场举办仲恺高新区建筑施工脚手架坍塌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区委书记钟一尔,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李尊友,区委常委林瑞明,省政府聘请的资深安全专家、区规划建设局特聘安全顾问廖家文及区消防大队、应急办、区规划建设局、区安监分局、区宣教文卫办、各园区、镇(街道)分管规划建设、安全生产领导,区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约200多人到场观摩了演练全过程。
随着李尊友下达演练开始命令响起,位于高楼外立面墙上搭载的建筑施工脚手架轰然坍塌,预先放置的假人被压在了脚手架坍塌现场,事故发生后应急预案随之启动,组织指挥、事故响应、事故救援、医疗救护、现场警戒等应急救援作业实战演练全过程吸引住了现场观摩人员的眼球。
钟一尔在演练点评中说,此次演练严格遵循了“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工作原则,演练队伍精心准备,密切配合,真刀真枪,直观教育,效果很好,达到了预期目的。
钟一尔指出,各单位必须以这次演练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在日常生活中务必绷紧“安全”这根弦。
钟一尔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3点要求,一是要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做到防微杜渐。二是要针对本单位的业务特点,不断细化和完善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和流程,确保各项方案可行,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的宣传、培训和教育考核工作力度,提高全员应急救援水平,做到在突发事故面前判断准确,快速反应,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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