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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坪县民主村沙包岩煤矿灾害事故救援预案

日期:2021-02-25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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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坪县民主村沙包岩煤矿灾害事故救援预案 本文简介:华坪县民主村沙包岩煤矿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二0一一年一月一、总则(一)目的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矿井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矿井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保护财产不受损失。在一旦发生矿井火灾、瓦斯、煤尘燃烧爆炸、透水和顶板等事故时

华坪县民主村沙包岩煤矿灾害事故救援预案 本文内容:

华坪县民主村沙包岩煤矿

二0一一年一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矿井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矿井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保护财产不受损失。在一旦发生矿井火灾、瓦斯、煤尘燃烧爆炸、透水和顶板等事故时,人员能迅速脱险,并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有效地抢救遇险人员,对事故进行及时处理,从而进快恢复矿井生产。特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二)、矿井主要灾害

1、矿井火灾(电器设备及供电线路短路、井下放炮及其它原因引起的火灾等);

2、瓦斯、煤尘燃烧爆炸;

3、透水或淹井;

4、冒顶。

(三)组成部分

1、保证井下从业人员的安全脱险;

2、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矿井灾害情况

(一)矿井概况

地理位置:华坪县民主村沙包岩煤矿位于华坪县城之北西133°方向,直距距县城约12.9公里的石龙坝乡民主村村内。攀华公路自矿区西北部经过,煤矿至攀华公路约12公里。煤矿至华坪县城约32公里,交通较方便。

(二)主要灾害事故

序号

自然因素

开采环境

人的不安全行为

导致事故

1

低瓦斯煤层

具火源等三个条件

人为制造火源等

瓦斯燃烧爆炸

2

煤层埋藏深

具承压水、岩溶水

不按规定探放水等

突水、水灾事故

3

无自然因素

瓦斯燃烧、爆炸及其它火源

明电放炮等

火灾事故

4

空顶、垮塌

大面积空顶

不按规定支护

顶板事故

5

煤尘具爆炸性

开采中产生煤尘

人为制造火源等

煤尘爆炸

(三)矿井灾害事故预测

事故预测编号

工作地点

灾害预计

事故预兆

防灾措施项目

011

一采区东翼通风人行上山

瓦斯

相对瓦斯涌出量较高

见灾害预防措施及灾害计划说明书

021

风井井筒

火灾

失爆或短路

见灾害预防措施及灾害计划说明书

031

主斜井井筒

水灾

淋水、滴水

见灾害预防措施及灾害计划说明书

041

1107回采工作面

顶板

冒顶

见灾害预防措施及灾害计划说明书

(四)主要灾害事故概述

1、瓦斯事故:据云南省地质局一九九煤田地质勘探队提交的《云南省华坪煤田龙泉矿区详查勘探地质报告》,本矿属低瓦斯矿井,根据云南省煤炭工业协会提供的瓦斯等级鉴定,该矿仍属低瓦斯矿井,但由于2-1煤层埋藏不深,平均垂直深约80m,地形切割较大,局部相对瓦斯涌出量较低,据实测资料证明,若掘进工作面连续停电10小时以上,局部相对瓦斯涌出量在0.5%左右,所以在开采中,若造成连续长期停电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或回采工作面的上偶角,可能会产生瓦斯积聚,具备瓦斯事故造成的必要条件,其它两条件全部具备时,可能发生瓦斯燃烧或爆炸事故。

2、顶板事故:2-1煤层顶板,伪顶为薄层状泥质粉砂岩夹煤线,厚度0.2—0.5m,直接顶板以粗砂为主,厚度4.2——8.0m,一般厚度4.8—6.0m左右;由此可见,顶板岩层一般均属较稳定的岩层,对矿井开采控顶增加难度,工作面推进空顶距离较长,可能会导致采空区顶板压力超前,使回采工作面发生大面积的切顶,造成顶板安全事故。

3、火灾事故:据云南省地质局一九九煤田地质勘探队提交的《云南省华坪煤田龙泉矿区普查勘探地质报告》,及四川省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提供的《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2-1煤层所产生的煤尘属于具有爆炸性危险。2-1煤层属低硫、低磷、低灰的肥气煤,挥发份较高。

4、水灾事故:据云南省地质局一九九煤田地质勘探队提交的《云南省华坪煤田龙泉矿区普查勘探地质报告》,该矿的水文地质较简单,预计矿井一般涌水量为3.0m3/h,最大涌水量为10.0

m3/h。矿井在开采中除遇邻矿采空积水外,不可能会发生突水事故。

三、通讯

(一)发生灾害事故时,电话通知顺序

为了迅速将发生事故情况传达到有关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煤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按以下顺序通知:

事故词(发现人)

事故讯号(发现人)

煤矿值班室救灾办公室

1、

2、

3、

4、

技术负责人

安全副矿长

县煤管局

县医院

矿山救护队

县人民政府

四、救灾组织机构

(一)、矿常设救灾总指挥部

办公室地点:井口值班室

(二)、救灾指挥

挥:李岩(矿长)

副总指挥:周良盛(安全副矿长)

冯东敏(技术副矿长)

刘荣华(兼职救护队队长)、赵永文(机电副矿长)、张勇华、李志刚、刘泽能、杨树人、徐仕华、胡仕平、王天成

(三)、矿值班人员与救灾总指挥组的关系

总指挥部正副指挥未到救灾办公室之前,一切由矿总值班人员负责指挥。当正、副总指挥(其中一名)到后,矿总值班人员及时向总指挥汇报全面情况,从此时起,救灾的一切行动计划由总指挥组织负责指挥

五、救灾指挥部成员的职责

(一)总指挥的职责

1、总指挥的职责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指挥组成员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及处理灾害事故的作战计划。

2、掌握全部灾情,应先请技术负责人、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和抢救组长一起,制订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方案,决策救灾计划方案,指挥抢险救灾的关键性行动。

3、迅速调动有关人员做好灾区抢救和辅助工作,调动材料、设备抢险救灾。

4、检查煤矿救护队(兼职队员)和有关执行任务的情况。

5、听取灾区人员的汇报和副指挥的意见,根据灾情变化,补充新的措施,制定新的救援方案。

6、事故处理完毕后,向矿职工宣布消除战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排除各种隐患,做好恢复生产的准备,并下令恢复生产。

(二)副总指挥的职责

1、在总指挥的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方案,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需的职工在指定地点待命,调集救灾所需设备材料,严格入井人员登记制度

2、掌握灾情发生情况,进行分析,制定措施,为总指挥决策提供充分的依据。

3、听取灾区人员汇报和救灾指挥部其他成员的意见,根据灾情动态,制定补充措施和作战方案。

4、记录救灾的全过程。

5、总指挥不在煤矿时,由副总指挥代理其职责,副总指挥按排列顺序先后代理。

(三)采掘队长职责

1、听取灾区人员汇报,了解情况,协助总指挥调配人力和物力。

2、督促和检查各组人员救灾措施的执行情况,作好记录,及时向正、副指挥汇报。

3、督促和检查救灾的预备力量和物资准备。

4、保证通讯系统畅通(包括临时电话)

5、事故处理完毕,负责全面整改,组织恢复生产。

(四)安全生产管理员的职责

1、听取灾区人员汇报,全面掌握情况,做好记录,分析灾害情况,向总指挥提出补充和修改救灾计划的建议。

2、检查并记载各有关人员救灾计划执行情况,特别是安全情况及不安全因素。

3、制止和取消不按救灾计划作业的班组和个人。

4、负责抢险救灾组的现场指挥工作,按救灾计划和总指挥作的新的作战方案及补充措施,采取安全有效的方法,积极组织抢险救灾。

5、事故消除后,负责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并向总指挥报告。

6、事故处理完毕,负责检查督促全面整改计划,负责组织、恢复生产。

(五)兼职救护队长职责

1、服从命令听指挥,带领矿救护队人员完成救灾计划任务。

2、进入灾区处理问题要果断、安全切实有效、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情况。

3、负责检查队员的装备是否齐全和符合救灾要求,检查队员是否按救灾计划进行抢险救灾。

4、煤矿采掘队现场管理人员兼煤矿救护队员,在没有救灾装备或没有足够把握承担救护任务时,应召请县矿山救护队进行救护。

(六)电钳工的职责

1、受灾时每逢下令撤出人员,要及时组织矿灯房核对各小组人员矿灯交回盏数,核对救灾过程中超过指定时间半小时未交矿灯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2、及时在事故井口指定地点待命,准备参加抢救任务。

3、负责所辖变电所的停、送电。

4、负责井下机电设备、管线路的组织安装或拆迁。

(七)通风工职责

1、服从指挥,完成所辖区域承担的通风任务。

2、负责召集抽调人员组成通风科,在井口待命参加战斗。

3、听取本区域内执行任务人员的汇报,分析灾情,作好记录,及时向总指挥汇报,并提出修改和补充救灾计划的建议。

4、联系和督促救灾所需材料和工具(并说明材料存放地点、材料规格及数量)。

5、按矿井通风系统图救灾时临时作出的通风方案,组织人员及时进行通风,安设临时通风安全设施,确保灾区通风供风量。

(八)运输组长(采掘队指定提升运输人员兼任)职责

1、服从命令听指挥,将遇难人员安全及时地送出井口。

2、救灾所需的材料、设备、工具等按指定地点及时送到。

(九)供应组长(煤矿出纳兼任)职责

1、保证救灾和恢复生产所需的材料、工具的供应。

2、组织汽车在受害井口附近或指定的地点待命,时刻准备执行任务。

(十)后勤组长职责

1、做好职工、家属的政治思想工作,安定情绪。

2、组织后勤人员抢救和护理遇难人员。

3、安排遇难人员和参加抢救人员的生活。

4、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接待工作。

(十一)保卫人员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在指定地点设置岗哨。

2、搞好保卫工作,加强各地点的检查,严防坏人趁机破坏。

3、维护好煤矿抢救时的地面秩序,防止扯皮冲突闹事,影响救灾工作。

六、矿井灾害事故预防和

处理的一般规定

(一)发生灾害事故时的汇报

当井下职工发现有火灾事故、瓦斯、煤尘事故、火灾事故、水灾事故、顶板事故预兆或已成灾害,应到进风流沿巷寻找电话,立即向调度汇报,汇报内容:报告人姓名、单位、灾害地点、性质威胁区域、遇难人数情况等,语言简短、清楚、明确,不误抢救时机。

当一人发现灾害事故,边跑边喊,给临近巷道和工作面人员报警。向调度汇报后在安全情况下,就留守电话,便于井上下联系。

当两名以上人员发现灾害事故严禁单独行动,可逆风流沿巷道退出,分伙(一伙不少于2人),分别向调度汇报,并留守电话和通知临近巷道与工作面人员撤退等。每逢路过电话处向调度汇报灾情和行动情况。

(二)处理灾害的一般规定

1、煤矿井长、采掘队长闻知发生灾害事故后,必须立即回到本单位(在现场的除外)值班室,并向调度报到。

2、受灾井井队长(采掘队长)负责清点人数,并向调度汇报。

3、当放炮或电器设备引起火灾。但火势不大,估计可能扑灭时,由本单位电工切断电源,用洒水设备、灭火器、砂子等灭火。灾情严重及时向调度汇报。

4、机电硐室发生火灾,用砂子、绝缘灭火器灭火,并要及时报告矿调度,要求停电、关闭防火门,待救护队处理。

5、瓦斯、煤尘事故,受灾井队电工负责切断电源。井下来不及停电,机电科要立即通知地面关停总电源或停止送往灾区的电源。

6、受灾井队的班组长负责带领人员撤退到安全地点清点人数,并带领职工力所能及的进行自救。

7、灾害发生后,井下人员时刻注意风流的方向(反风时风流的方向),撤出人员一定要逆风流而行,灾区人员要从最短路线撤出。

8、进行自救。灾害发生后,要迅速佩带自救器,沿避灾路线有组织地撤退。当避灾路线受阻或因其它原因不能撤退时,就迅速进入避难硐室,有压风的独头巷道或构筑临时避难室要经常敲击巷壁、管道、摇晃矿灯等,发出呼救信号。

9、井下发生水灾事故时,在场及附近地点的工作人员,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突水的地点、水源、漏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并立即报告矿井调度室。同时应利用可靠的联络方式,及时向下部和其它可能受到威胁区域的人发出通知,透水事故初期,现场人员应听从现场领导和老工人的组织安排,利用现有人力、物力、财力,根据水灾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现有条件合理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迅速进行抢救工作。若涌水来势凶猛,现场无法抢救,或者将危害到人员的安全时,井下职工应迅速组织起来,沿着规定的避灾路线和安全通道,撤退到上部位置或地面。

10、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时,所有工作人员应根据冒顶前的预兆,作出准确性判断。必须按最短路线迅速向外撤离。

(三)灾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

(1)加强对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各级管理干部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矿长每两天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讨论、分析、总结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2)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指定专人限期解决。

(3)煤矿及采掘队在讨论月、季计划、检查布置、总结工作的同时,要检查、布置、总结安全工作。要充分发动群众,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认真执行。

(4)各级领导要支持安监人员的工作,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要予以认真处理。

(5)煤矿要加强对安全员、采掘队的领导,对安全生产人员及采掘队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督促,定期对他们的工作进行检查。

2、作好矿灾害抢救物资的准备和保管工作。

根据矿井的生产情况,分别在主、副井两处设置非常仓库,以防止因火灾或井下沼气、煤尘爆炸时,能够及时地进行火灾的扑灭,救灾物资必须造册登记。救灾物资的日常保管工作由安全生产科排主、副井专人负责,救灾急用时听侯指挥部指挥。

3、防止沼气和煤尘爆炸

(1)煤矿要抓好沼气登记签定工作,并作好煤尘采样试验工作,以便掌握沼气和煤尘样试验工作,掌握沼气和煤尘爆炸特性。

(2)采掘队要加强现有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加强盲巷和贯通巷道的管理,消灭循环风、串联风、提高有效质量,风速控制在规程规定的范围。

(3)加强煤尘管理工作。对各掘进巷及各大巷定期进行清扫和用喷雾器洒水。

4、设备的防火与放爆

(1)采掘工作严禁使用非防爆设备,发现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理,消灭失爆。

(2)供电电缆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和明闸刀开关。

(3)所有避灾硐室要备足防火砂、灭火器和防火救灾用品及工具。防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4)要做好电气设备的防雷接地工作。

(5)对高低总开关,做好电流整定工作。

(6)其它未单独载明的,按煤矿制定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执行。

5、井下水灾的防治

(1)运输平巷平回风巷的水沟要全部疏通,时常保证水流畅通。

(2)对已采完的工作面凡是和人行道相连的,工作面之间的联络巷,都要按规定设置永久性密闭。

(3)主、副井地面周围必须挖好排洪沟,保证畅通,防止地表水流入井下。

(4)矿井采掘工作面在有巷道积水或预计可能有涌水之前,都必须编制排放水和防治水的安全措施。

6、通风

(1)矿井通风方式为全负压抽出式通风,采区通风方式中央分列式通风。进入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或发生火灾地点,应根据事故发生地点,灾情决定是否反风。

(2)主扇风机和局扇停电停风时,井下各工作地点人员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并将有关风门打开,利用自然通风;恢复生产,经现场安全检查员检查有害气体后,同意恢复作业,方可进入工作面,恢复生产。

(3)灾变时期的通风措施必须慎重,认真研究再作决定,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七、发生灾害事故的处理方法

和措施(见救灾计划说明书)

顶板事故救灾计划说明书(一)

地点:1107回采工作面

救灾性质

顶板事故

避灾硐室

救灾仓库

主井井口仓库

信号

发生

发现者叫喊:顶板垮塌了!并立即用电话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灾情等情况汇报值班室,矿值班人员马上向矿领导及其它领导汇报,并向井下受威胁人员下达按避灾路线撤离的指示。

停电

顺序

立即断开开关硐室总开关,若不能进入,应利用临近电话通知地面矿值班室,马上切断井下电源。

紧急处理措施

1、当班电工用砂子或岩粉灭火。

2、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用绝缘器灭火。

人员撤退路线

事故发生点—1107运输平巷—通风人行上山—风井井筒--风井井口—地面。

救护队进入路线

风井井口-风井井筒—通风人行上山—1107运输平巷—事故发生点

详见附图一

瓦斯、煤尘、火灾救灾计划说明书(二)

地点:一采区东翼通风人行上山

救灾性质

瓦斯、煤尘

火灾事故

避灾硐室

救灾仓库

主井井口仓库

信号

发生

发现者叫喊:起火啦(瓦斯、煤尘爆炸啦)!并立即用电话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灾情等情况汇报值班室,矿值班人员马上向矿领导及其它领导汇报,并向井下受威胁人员下达按避灾路线撤离的指示。

停电

顺序

事故发生后,首先切断主下山机电硐室电源,并用电话通知煤矿值班人员断停井下一切电源。

紧急处理措施

1、抢救并撤出灾区人员,通知井下所有人员撤出。

2、侦察灾区的准确地点、范围和性质,选择适当的救灾措施,组织一定人员待命。

3、经研究可采取特别措施,防止灾害扩散到其它区域。

人员撤退路线

事故发生点—一采区东翼通风人行上山—1108运输平巷—主井井筒—主井井口--地面

救护队进入路线

主井井筒—1108运输平巷——一采区东翼通风人行上山—事故发生点

详见附图二

水灾救灾计划说明书(三)

地点:主井井筒掘进工作面

救灾性质

水灾

避灾硐室

救灾仓库

副井仓库

信号

发生

发现者叫喊:发生水灾啦!并立即用电话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灾情等情况汇报值班室,矿值班人员马上向矿领导及其它领导汇报,并向井下受威胁人员下达按避灾路线撤离的指示。

停电

顺序

首先切断机电硐室电源,并用电话通知井口断停井下一切电源。

紧急处理措施

1、力所能及抢救并撤退灾区人员,通知受影响区人员立即撤退。

2、侦察灾区的准确地点,范围和性质,选择适当的救灾措施,组织一定人员待命。

3、未接到通知前只能自救、互救、逐步撤离,不准盲目救灾。

人员撤退路线

事故发生点—主井井筒—主井井口—地面。

救护队进入路线

主井井口--主井井筒——主井井筒掘进工作面—事故发生点。

详见附图三

八、恢复生产的措施

1、事故抢救完毕,处理好遇难者的相关事宜,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2、向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报告》。

3、认真按停产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4、成立事故整改领导小组,并对领导成员进行分工。

5、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和事故造成的抢险工作,列出清单,落实到班组,责任到人,定期完成整改任务。

6、进行自检、自查、自我验收,达到整改目的,验收合格。

7、向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取得恢复生产的通知。

8、组织人员恢复生产。

九、附则

1、本预案应根据采掘的实际情况,定期由技术负责人进行修正和完善,以适应本矿的安全生产及发生灾害事故救灾要求。

2、本预案是处理灾害事故的行动纲要,发生灾害事故,应切实按本矿的安全生产及发生灾害事故救灾要求组织抢险救灾。

3、煤矿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必须按矿井各种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以及矿工的自救和互救等知识进行全面系统的讲解,以便在发生各种灾害事故时,本计划得到顺利进行,减少事故损失。

4、本预案若与《煤矿安全规程》有不相适应的地方,按《规程》规定执行。

救灾物资清单(备用)

名称

数量

单位

沙子

3

灭火器

4

编织袋

30

板锄

5

铁撬

2

炮锤

2

潜水泵

1

华坪县河西沙包岩煤矿

灾害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电话薄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址

备注

李岩

总指挥

13078799655

沙包岩煤矿

周良盛

副总指挥

15987942957

沙包岩煤矿

冯东敏

副总指挥

13988815478

沙包岩煤矿

刘荣华

队长

13688754186

沙包岩煤矿

赵永文

成员

13608876033

沙包岩煤矿

徐仕华

成员

13988831873

沙包岩煤矿

李志刚

成员

13988854245

沙包岩煤矿

刘泽能

成员

13688752678

沙包岩煤矿

杨树人

成员

13708429012

沙包岩煤矿

胡仕平

成员

13108882899

沙包岩煤矿

王天成

成员

15108865386

沙包岩煤矿

张永华

成员

13578386545

沙包岩煤矿

发生事故时报告部门电话

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石龙坝煤监所

0888-6431076

华坪县煤管局办公室

0888-6121668

华坪县煤监局

0888-6122003

华坪县矿山救护队

0888-6121676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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