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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闻宾馆管理制度汇编——安全控制

日期:2021-02-27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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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闻宾馆管理制度汇编——安全控制 本文简介:成都新闻宾馆管理制度汇编管理制度安全控制篇(修正版)二零零六年十一月第一章成都新闻宾馆消防管理制度1、目的:通过本制度的指定,确保宾馆的消防处于受控状态。2、适用范围:宾馆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3、职责:3.1.由保卫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3.2.由宾馆各部门及来宾馆施工单位按本制度开展工作。4、

成都新闻宾馆管理制度汇编——安全控制 本文内容:

成都新闻宾馆管理制度汇编

管理制度

安全控制篇(修正版)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

第一章

成都新闻宾馆消防管理制度

1、

目的:

通过本制度的指定,确保宾馆的消防处于受控状态。

2、

适用范围:

宾馆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

3、

职责:

3.1.由保卫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3.2.由宾馆各部门及来宾馆施工单位按本制度开展工作。

4、

制度内容:

4.1.在宾馆和外单位因施工需动火的工作,施工单位必须在动火当天到保卫部填写《成都新闻宾馆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办理

《动火证》后时才能动火施工。

4.1.1.施工单位动火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专人负责,动火完毕后必须清查现场。

4.1.2.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动火(变压器房、配电房、停车场、总机房、楼层天花板和仓库内等处),必须由有关部门会审决定方能动火(上一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做到“八不”、“四要”、“一清”工作。

4.2.主楼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

4.3.客房内不准使用明火、电炉、煤气、汽油炉以及大功率的电气设备,不准将衣物放在台灯灯罩上烘烤,不准在房间内焚烧东西和点燃香烛。

4.4.各通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经常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

4.5.配电房内不准堆放物品,布草间、仓库内不准吸烟。

4.6.装有复印机、传真机的部位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机器周围不准堆放可眼可燃物品。

4.7.本宾馆常住客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消防条例》和《宾馆的消防管理规定》。

4.7.1.不准私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房间使用,一经发现全部没收,如发生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4.7.2.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烟头要放在烟灰缸内,不得与垃圾混放在一起。

4.8.物资仓库严格执行防火规定。

4.8.1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留出主通道1—1.5米,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50公分距离。

4.8.2.仓库内的照明灯限60W以下白炽灯,不准使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点水壶等电器设备。

4.8.3.仓库的电源总开关要设在门口外,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线路进行一次绝缘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情况必须及时维修更换。

4.8.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夹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必须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安主管。

4.8.5.堆积时间较长(一年以上)的物品要进行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积热产生自燃。

4.9.厨房、餐厅使用液化气炉、酒精炉等,必须注意防火安全,按操作规程使用。

4.9.1.不要往正在燃烧的酒精炉添加酒精,备用的酒精存放量不得超过两天的实际用量。

4.9.2.使用液化气时,液化气瓶要正放,不能横放和倒放,使用前检查输气管是否完好、牢固、气瓶有否漏气、使用完毕要放在指定的安全地方,并有专人管理。

4.9.3.厨房厨师开炉前先开风门,然后点火种,下班后要关牢气阀、熄灭火种。

4.9.4.每季度对抽油烟机及管罩清洗一次。

4.9.5.热油开炸时,注意控制油温、防止油锅着火。

4.10.餐厅、美容美发在营业期间,各出口的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4.11.各部位不准私自增加各种电器设备或乱拉乱接电线,需要增加大功率电器设备,必须经工程部和保卫部同意。

4.12.安装在可燃材料的天花板建筑物上的各种照明灯具,不准直接贴近可燃物,必须用阻燃材料进行隔热,防止积热发生火灾危险。

4.13.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程必须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即使其他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实施管理。

4.14.外来单位的人员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到保安部填写《外来单位施工申请表》办理出入宾馆手续,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宾馆施工。

4.15.严格维护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定期进行测试,保证设备完好。(参照《消防检查管理规范》)

5、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宾馆消防管理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消防检查管理规范》

第二章

成都新闻宾馆消防演练管理规范

1.0目的:通过规范管理,使消防人员得到训练,提高对火灾的处置能力。

2.0适用范围:宾馆对消防演练的管理

3.0职责:

3.1保卫主管负责策划及组织整个消防演练的过程。

3.2宾馆员工负责配合按本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

4.0规范本本

火灾指挥中心

4.1组织架构图:

通报联络组

内部消防队伍

疏散引导组

救护中心

工程支援组

4.2规范内容:

4.2.1.由保安部经理负责制定预案,组织实施演练,并作好记录。

4.2.2.平时的消防演习至少每季度举行一次,不顶期、也不定时,不通知住客,实施前由保安部经理妥善规划。

4.2.3.扩大消防演习每年举办一次,选择在营业淡季,住客较少的季节实施,由保安部经理事先邀请当地消防对指导,通知住客配合疏散。

⊙演习约持续40分钟,事先准备约需1周时间。

⊙演习的前三天须将书面说明用中、英文打印妥当后,放置于客房书桌上、枕头上。

⊙对三天内前来住宿登记的客人,须将印制妥当的说明书当面交付并予以说明。

⊙演练必须依照《消防知识培训管理规范》执行。

4.3假设情况:假设发生火灾的场地在餐厅、客房楼层、前厅、厨房、库房、办公区等重点防火区域。

4.4演习程序:

4.4.1成立火灾指挥中心。

⊙指挥中心应设在消防控制中心。

⊙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负责指挥任务,保卫部经理负责参谋,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在时,由保卫部经理负责指挥。

4.4.2选择适当地进行演习。

⊙容易引发火灾的场地。

⊙客人较少的场地。

4.4.3由指挥中心下达命令,通知各部门进入演练状态。

⊙通报联络小组接报警后马上通知各演练小组。顺序可颠倒、但不能遗漏,同时用消防广播通知客人不要慌张,依照宾馆工作人员的引导向安全地点疏散。

⊙宾馆内部消防队接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利用就近器材灭火,并将现场情况随时通知通报联络组。

⊙疏散引导组由前台部门编制,如前厅部、客房部、餐饮部、娱乐部等,根据其责任区范围组织疏散引导组,在接到通报联络组的通知后,分别向在责任区的关键位置派出人员,用红色三角旗引导客人向安全地点疏散,并清点集中客人人数。

⊙工程支援组接火警通知后,实施支援。

A)

将火警专用电梯送至一楼。

B)

准备充分水源,查看水泵运行情况。

C)

切断起火区域电源。

D)

派人协助宾馆内部消防队灭火。

⊙救护中心的位置应设在一楼大堂的适当位置,用红十字旗标明此处位置,由医生携带氧气瓶和急救器材、准备担架、对伤员进行救治。

4.5演练结束后,立即集合各小组负责人,由演练总指挥主持总结会、核定奖惩。

4.5.1对演练工程中表现突出的小组及个人进行表扬、奖励。

4.5.2对演练过程中做得不好的要进行纠正,总结经验,适时提出改进意见。

4.5.3填写好《消防演练记录表》,并存入消防档案。

5.0相关文件:

《消防知识培训管理规范》

6.0相关记录

《消防演练计划表》

《消防演练记录表》

第三章

成都新闻宾馆卫生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提高酒店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向顾客提供清新、整洁、卫生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1、卫生管理包括个人卫生管理、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三个方面。

2、每一级人员都对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负有保持清洁、进行清理的责任。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卫生工作负有管理连带责任。

3、专业卫生清理部门和人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和工作项目进行专业化清洁与管理。主要指公共卫生清洁,餐饮部膳食部管事、厨房及厨师、医疗部门及其人员。

4、个人卫生管理标准:

(1)

员工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

(2)

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

(3)

身体、心理健康,须持《健康证》上岗。

5、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参见《成都新闻宾馆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6、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标准:

保持物品及设备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

7、卫生检查按照员工自检、班组检查、部门检查、职能部门检查的四级检查制度,采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标准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

三、考核

1、物品、设施设备要求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给予处罚。

(1)毛絮、浮灰、水渍、纸屑等轻微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1—0.5元的处罚。

(2)积灰、污渍、油渍、较大杂物、毛发、皱褶等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5—2元的处罚。

(3)污垢、有异物、裂痕、损坏、摆放不整齐、错位、脱落或物品缺少、有异味等环境卫生问题,每处给予2-5元的处罚。

2、凡属周期性卫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没有清理形成卫生死角的,给予1元分处罚,由此影响到客人的消费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给予责任部门警告或责任人过失处分。

3、在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方面违反规定的,按照酒店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章

成都新闻宾馆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酒店管理,严格贯彻《食品卫生法》,确保酒店食品加工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一)食品卫生基本保障

1、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的场所及周围环境必须干净、卫生,并有良好的防蝇、防鼠、防尘和其他防污染措施。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凡患有疮疖、化脓性创伤(特别是手指被切破)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肠道疾病或健康带菌者,一律不准从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当班时穿戴工作服帽,并保持洁净;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工作前及便后必须洗手消毒。

(二)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措施

1、加工食品饭菜的原料必须新鲜,禁止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死蛤蜊、死扇贝及其制品;不使用变质原料;不买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2、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生熟食品要严格分开加工;加工生熟食品使用的刀、板、墩、炊具、抹布等工具及筐、盆、盘、桶、碗等容器要严格分开。执行“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的“四隔离”制度。严禁生熟食品混放,成品与半成品混放,海鲜与肉类混放。

加工生海产品必须严防生海产品及其加工刀具、容器等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加工海产品用过的工具、容器及加工人员的手臂要及时洗刷消毒5分钟。

凉拌菜必须在专用冷拼间操作加工。设置专用冰箱、刀板、容器、用具、抹布,配备流水洗手消毒、空气杀菌设施。紫外线灯要吊在工作台上方1.5-2米处。非冷拼间人员不准随便入内,冷拼间内不准存放未洗干净的水果、蔬菜、生鱼、生肉及其他杂物。

3、凡盛放食品的盆、盘、碗等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用开水煮沸3-5分钟,或使用蒸汽消毒柜蒸15-20分钟。不耐热的,可用药物消毒,但必须将残留药物用水冲净。厨房菜墩要随用随刮,并杀菌消毒。不使用时必须彻底清洁,放于指定位置。凡接触食品的员工,加工操作前必须用皂液洗手,并用流水冲净。

熟食间的工作台面、水龙头开关、冷拼间把手及冰箱门拉手等,应定期消毒;直接接触污染物时,必须立即消毒;熟食刀具存放时加保鲜膜。

4、熟食品在加工食用前必须煮熟炸透,彻底灭菌,严防里生外熟。

鸡蛋煮沸8分钟,鸭蛋煮沸10分钟,各类海产品及肉食品加热温度及时间必须保证其蛋白质凝固。

5、熟食要低温、短时贮存。热菜及制作凉拌菜的酱肉、火腿等,必须在10摄氏度以下的条件贮存。凡超过4小时以上的饭菜、熟肉制品、熟海产品等,必须回锅蒸煮后再供食用。新购进的上述食品如不了解带菌情况,食用前应加热灭菌。

6、热菜及凉拌菜制作完毕应立即供给客人食用,严禁提前加工。为大型会议大量准备的饭菜及凉拌菜加工后存放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

(三)餐具杯具等器皿的消毒措施

1、所有的餐具杯具等器皿洗刷后必须进行消毒。

2、消毒程序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制度。

3、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时,按1:200的比例。

第五章

成都新闻宾馆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成都新闻宾馆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刘敏

副组长:陈畅

主要负责人:餐厅:刘素军

熊洪祥

客娱:赵利华

监督组:徐建

服务组:刘素军、邓秀丽、赵利华、姚文武

二、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中毒顾客,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善后工作。

2、副组长负责餐厅、后厨、客娱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检查的各方式,同时与区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对餐厅、后厨、客娱的食品展开全面检查,确定为餐厅、后厨、客娱的问题要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顾客,解决善后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监督组每周实行大检查制度,提出所发现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解决,确保顾客的安全。

4、服务组坚持卫生检查并客观填写记录表,对发现的如饭菜过期、有异味等及时报告以便检查。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宾馆若发现集体中毒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一旦发现食物中毒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宾馆有关领导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把中毒顾客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游客的生命安全。

4、由组长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如怀疑有人故意投毒,向公安机关报告进行立案侦察;防疫站同志到达后立即提取48小时的留样并进行检查,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相关人员,弄清中毒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配合其它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篇2:《班组制度汇编》

《班组制度汇编》word版 本文关键词:班组,汇编,制度,word

《班组制度汇编》word版 本文简介:煤业有限公司班组制度汇编班前安全会议制度————————————————————3班组长随班工作和现场管理制度——————————————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6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7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班组制度汇编》word版 本文内容:

煤业有限公司

班组制度

班前安全会议制度

————————————————————3

班组长随班工作和现场管理制度

——————————————4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6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7

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9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11

安全事故分析处理制度——————————————————12

班组安全奖罚制度————————————————————13

班组学习培训制度————————————————————14

交接班制度———————————————————————17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18

安全举报制度——————————————————————19

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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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前安全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班组的现场安全管理,增强上岗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作业行为,杜绝“三违”及事故的发生,确保各工种各岗位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结合各科队实际情况,明确规定上班时间,在上岗作业前30分钟组织召开班前安全会议。

二、会议地址:各科队班前安全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技术员以上的队级管理人员。

四、记录人员:当班班组长或副班长。

四、参与人员:当班上岗的各岗位各工种所有人员。

五、会议纪律:所有上岗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班前安全会作息时间,参加班前安全会,严格考勤奖惩制度,凡未参加班前安全会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六、会议程序:

1、由主持人负责组织学习各作业点安全技术措施、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

2、结合当班工作内容和现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详细讲解各工种安全注意事项。

3、严格强调自主保安、安全互保、杜绝“三违”行为,坚持做到“四不伤害”。

七、班前安全会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记录。

班组长随班工作和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班组长随班工作和现场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制止“三违”行为,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组长是当班作业区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当班作业区域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必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三大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头遵守劳动纪律,合理安排劳动力组织生产。

三、务必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矛盾,杜绝违章指挥;严禁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四、班组长必须与员工同进同出,严格执行现场手上交接班制度,出班前必须处理好当班现场安全工作或向下班交待清楚本班安全工作情况。

五、发现安全隐患(险情)现场必须及时落实专人整改,并监督验收整改隐患质量,若情况危急必须果断采取措施,或停止作业、撤除人员,并迅速报告调度室。

六、班组长必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制止并纠正员工的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向队或调度室、安监部汇报。

七、严格执行井下安全生产汇报制度,必须将所在区域班组的安全生产作业情况按规定的次数向调度室汇报。

八、凡不认真履行职责,因违章指挥造成事故,必须严格按《安全奖惩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隐患责任追究管理规定》、《岗

位工作标准》严肃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了排查矿井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每月定期由矿长负责组织进行一次全矿性的安全大检查。

2、下列人员必须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矿级领导、安监科长、生产技术科正副科长、机电科科长、通风科科长各部门负责人及中层以上干部。

3、凡是规定要求参加安全大检查的人员,不经批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罚款50元。

4、各单位的正职因事不能参加安全大检查时,必须指定副职参加,否则,对该单位正职每次罚款50元。

5、对参加安全大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各单位的正职必须认真按质按量及时组织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对该单位的正职按每条100元的标准进行罚款,由于不按时整改隐患而造成事故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要追究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确因按时整改难度大的项目,该单位必须书面把情况汇报安监科,否则,按无故逾期不整改进行处罚。

7、对整改不安全隐患所需的工具、材料,各级领导予以重视,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及时供应,不能以任何借口来推诿,否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直至处罚。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了更有效贯彻、落实、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做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力争把公司建设成为“重庆市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有工程设计必须符合相关设计规范,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

二、公司编制的作业规程、措施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

三、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安监科,负责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统一规划、计划、落实、检查、督促等工作,并同时侧重负责检查、督促、考核和管理采煤、掘进、“一通三防”、地质、测量的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机电科负责落实、检查、督促、考核全矿井机电设备、设施等的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安监科负责质量标准化工作现场的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发放质量标准化工作中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现场检查、验收隐患整改情况。

六、成立质量标准化专项检查小组,由生技科、安监科、机电科、通风科各抽一人组成。随同每周星期一安全检查时一同进行质量标准化检查。

七、各基层单位在组织采、掘、机、运、通、防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有关部门的设计、规程、措施进行工作,保证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达到设计、规程、措施要求,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切实实现全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目标。

八、安监科在工作考核中,要充分听取各职能部门和管理部门意见,与生技科协同工作,及时发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的问题,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真正与工资挂起钩来,保证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健康发展。

九、质量标准化考核,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安全奖罚制度》执行。

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监科根据月、周安全大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情况按工作职责进行分类,在安全生产调度会或安全办公会上落实整改单位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必须立即下发“安监人员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二、安监部根据各专项安全检查组、各队自查自改、通风队隐患汇报及本部安全监督员、其他部门管理人员、员工汇报的隐患情况、按工作职责范围分类,在每天早晨的“碰头会”(调度室做好记录)或安全办公会、调度会上落实到隐患单位整改。

三、各队进行的安全旬检、周检、月检及自查中的隐患,安全第一责任者必须在本队安全学习会和班前安全会上落实到整改班组、个人,并有记录可查。

四、各类安全检查、巡检以及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隐患,能在现场落实整改的,必须现场落实到单位、班组、个人进行整改,并将落实情况报告安监部并做好记录备查。

五、隐患整改单位、班组、个人必须按现场落实的或“碰头会”、安全办公会、调度会、专题会批复的整改意见、措施及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按“安监人员意见书”的要求进行按期整改。因物力、财力、人力等因素,经协调后仍不能按期整改或整改不了的隐患,必须以重大安全隐患提案提交安监部或公司安全办公会协调整改,并如实记录整改情况。

六、安监部指派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及本部安全监督员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并在隐患核销表上做好核查记录;重大安全隐患,安监部派专人现场核查,并做好记录,交回安监部备案。

七、违反以上条款者,按《安全奖惩条例》执行。凡违反以上条款而酿成事故的责任者,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管理规定》或按《部门职责》追究相应的责任。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或班(组)长必须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汇报,同时报告调度室,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值班矿领导、矿长或其它有关领导,公司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

二、事故的处置

1、发生事故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总工程师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有关安全规定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

2、对瓦斯(包括突出)、煤尘、火灾以及本企业不能处理的事故,必须请专业救护队迅速救援。

3、发生事故当班班组应根据情况积极组织施救,自身不能处理的,严禁违章盲目处理,以免事故扩大。

4、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事故避灾路线,当发生事故时,按避灾路线撤出。

5、事故排险或施救工作不得破坏现场,因抢救人员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三、事故的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由安监部门负责。矿长助理、安监员接到调度室通知后,应立即查看事故现场,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认定事故的性质,分清事故的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安全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一、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或班(组)长必须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当班的矿级带班领导汇报,同时及时报告调度室,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值班矿领导或其它有关领导,公司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

二、事故排险或施救工作不得破坏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三、事故调查由安监部门负责,或由公司安排的调查组负责。

四、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都必须开事故分析会,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班组安全奖罚制度

一、一次轻伤,除按《安全奖罚制度》处理外,考核班组500-1000元,加罚班组长100元。

二、班组出现一次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给予当事人20-50元的罚款。

三、班组员工不听从指挥,在现场胡干、蛮干造成事故的,除按第1条处理外,停工学习10天。

四、班组员工人为损坏机电设备的,一次性考核当事人100-500元。

五、班组出现一次碰手碰脚现象的,一次性罚当事人200元,取消当月评选安全、质量先进班组资格。

六、班组完不成当天任务的,按队管理制度执行。

七、班组员工旷工1天,按旷一扣三处理,取消旷工者当月全部奖金。

八、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出现安全质量隐患的班组,班组承担全部责任。

九、班组出现一次机电运输事故或设备不完好现象,考核班组300元-1000元。

十、班组出现一次质量事故,考核班组300元-500元。

十一、班组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不及时排除和汇报或隐瞒不报,追究班(工)长责任,严肃处理。

班组学习培训制度

一、班组职工必须参加公司、队上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

二、新工人培训。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72小时,经考核合格后熟悉现场,并签订师徒合同后方可安排上岗实习。

三、特殊工种培训:安排到三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培训,新训的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再进行操作培训,并签订师徒合同后,方可上岗实习。

四、全员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每年培训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20小时,培训内容: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等,并分工种考核,合格者方可上班。

五、公司内部转岗人员必须培训后上岗,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时间不少于3天,考核合格并签订师徒合同后,方可上岗实习。

六、班组组织一次安全、业务知识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

岗位练兵、技能竟赛制度

一、岗位练兵、技能竟赛作为调动职工积极性体现人的生产能力最大化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发挥重要作用,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二、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对劳动竟赛进行正确定位。

(一)要做到“三个有利于”。有利于我矿的安全生产,有利于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

(二)技术练兵定位在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上。一方面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另一方面发动职工的技术攻关的竟赛活动。

(三)技术练兵体现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上。把降低成本、节约能源、安全生产、效益最大化等指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三、制定劳动竟赛计划,报行政、支部、工会等部门审批,并协同配合。

四、劳动竟赛的实施管理。

(一)劳动竟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工会,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二)宣传劳动竟赛的目的、意义,使职工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调查、分析推动竟赛活动。

五、对劳动竟赛进行深层次的拓展。

(一)由单纯的生产任务竟赛向节能竟赛、技术革新转变;

(二)由科技创新、提高职工素质转变;

(三)由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向精神、物质并重的转变。

六、开展好劳动竟赛的总结、评比、奖励工作,同时做先进经验的推广工作。

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必须在工作场所进行。

二、交接班人应提前半小时做好有关交接班工作准备,接班人应提前10~20分钟到班,接班人因故未到班或迟到,交班人未经许可不得自行离开工作岗位或托人代替交班。

三、值班人不得上连班和随意改变倒班顺序(特殊情况报上级批准方可执行)。

四、交班人必须将本班的运转故障及处理经过等各项工作情况详细向接班人介绍清楚,接班人应与交班人一道按巡回检查图表详细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有无异状,并检查是否清洁。

五、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一般故障均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应协助进行,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班。

六、交班人应将工具、配件和材料逐项向接班人交点,接班人要逐项点收。

七、接班人认为有不能接班的情形或交班人发现接班人带有病容、酒醉或精神失常现象,均须请示上级处理好后方能交接班。

八、交接完毕,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后,交班人才能离开工作场所,其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应由接班人负责。

九、交接班要做到交得清楚,接得满意。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一、上岗员工按规定穿着好工作服,佩戴好安全帽和矿灯等工作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

二、井下大巷、车场、运输斜巷内水沟保持畅通,巷内屋杂物,无淤泥、浮渣和积水,缆线管道等悬挂整齐,符合规定。

三、各机房硐室内保持清洁卫生,机电设备、设施保持清洁,安置整齐、符合规范,挂牌完好。

四、井下各材料堆放点实行挂牌管理,所有材料堆放在制定地点,按要求分类堆码整齐。

五、井下各作业场所,牌板齐全,悬挂整齐,内容填写规范。

六、井下各作业场所相关记录薄完备,填写符合要求。

安全举报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我矿工人依法监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严肃处理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规范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举报内容

1、发生安全事故后,破坏或伪造现场的、隐瞒不报的、不如实报告或不积极组织抢救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2、未遂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汇报、追查和统计的。

3、违规组织生产的。

4、员工不安全操作行为。

5、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工作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有效治理继续生产的。

6、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的。

特种作业人员、要害工种无证上岗作业的。

7、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的。

8、其它需要举报的内容。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矿设置举报电话,举报受理单位为安监科.

2、信件举报:矿设置举报箱,举报箱设在安监科,由安监科每天负责收集处理。

3、直接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安监科举报。

三、举报要求

1、举报内容必需真实、客观,不得虚报谎报。

2、举报时需说明举报事件、时间、地点和举报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四、举报受理

1、安监科收到举报信息后,做好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落实处理。

2、将每件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五、对举报人的奖罚

1、对如实举报者给予相应的奖励

1)

对举报“三违”人员的,经查实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2)

对举报的一般隐患、事故(事件)的给予100-500元的奖励;属于重大隐患、事故(事件的)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

3)

对举报其他事项的酌情奖励。

2、对虚假举报者,恶意诽谤个人和单位,扰乱管理秩序的,一经查出给予_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3、替举报人保密。

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1、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管理积极性,共同筑牢防线,特制定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2、安全绩效工资占收入的20%以上,按月进行考核。

3、中层管理干部的年安全奖与任务各占50%的比例进行考核。

4、矿级管理人员的年安全奖占80%的比例考核。

5、每月安全任务圆满完成,公司发放月安全奖,发放标准按(水溪发【2011】14号)文件执行。

6、对每月在安全工作上表现很好,工作出色的部门和班组,公司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2

篇3: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销售类【含9个实用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销售类【含9个实用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汇编,实用,销售

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销售类【含9个实用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销售类1销售授权审批制度制度名称销售授权审批制度受控状态文件编号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第1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

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销售类【含9个实用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销售类

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制度名称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2章

销售预算及定价审批

第3条

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制订销售计划与预算,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批后实施。

第4条

经审批的销售预算应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细化到销售人员,以便于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5条

销售部负责制定产品价目表、赊销及折扣等销售优惠政策、付款政策等,报营销总监、总裁审批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6条

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如按价目表上的规定价格、按规定条件给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确定的付款政策,应由销售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7条

销售业务中需要执行特殊价格、需要超出规定条件给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执行特殊付款政策的业务项目,应报营销总监审批,并于通过后执行。

第3章

客户信用控制及合同审批

第8条

财务部负责拟定企业信用政策及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并与销售部共同协商确定,完成后上报营销总监审核、总裁审批通过后执行,财务部、法务部备案。

第9条

销售业务员在开展销售活动中,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资料,为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等级提供数据参考,财务部参与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估。

第10条

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销售部可依客户情况将客户分为A、B、C、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提交销售经理、营销总监审核。

第11条

财务部根据合作客户的回款等情况定期对客户信用等级进行动态评价,变更客户信用等级时应报销售经理、营销总监审核。

第12条

销售合同审批规定

1.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中,应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施以不同的销售策略。

2.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时,应按照以下权限执行。

(1)销售合同总额在××万元以下的,属销售业务员权限范围,无需报批,可直接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2)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万~××万元的,由销售经理审批,予以订立。

(3)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万~××万元的,由营销总监审批,予以订立。

(4)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万元以上的,报总裁审批后,予以订立。

第4章

发货与退货审批

第13条

发货的审批

1.销售合同订立以后,销售业务员需开具发货通知单,经销售经理审核后,送至仓管员处以便备货。

2.仓管员核对发货通知单,并严格按照发货通知单中各项目内容准备货物,并做好货物出库记录。

3.运输主管负责办理货物发运手续,并组织运送货物,确保货物的安全准时送达目的地。

第18条

客户退货的有关规定

1.销售业务员接到客户提出的退货申请,需经销售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质检员负责对客户退回的货物进行质量检查,并出具检验证明。

3.仓管员对退回货物进行清点后方可入库,并填制退货接受报告。

销售部对客户退货原因进行调查,并确定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5章

收款与坏账计提审批

第14条

应收账款主管负责编制企业应收账款明细表,并进行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督促销售部及时催收应收账款。

第15条

销售会计对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第16条

法律顾问负责为企业制定诉讼方案,以应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

第17条

销售会计对确定发生的坏账报财务经理、营销总监审批后作出会计处理。

第6章

附则

第18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与销售部共同制定并负责解释,修改亦同。

第19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制度名称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充分了解和掌握客户的信誉、资信状况,规范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工作,避免销售活动中因客户信用问题给企业带来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企业所有客户的信用管理。

第3条

财务部负责拟定企业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标准,销售部需提供建议及企业客户的有关资料作为政策制定的参考。

第4条

企业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标准经有关领导审批通过后执行,财务部监督各单位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第2章

客户信用政策及等级

第5条

根据对客户的信用调查结果及业务往来过程中的客户的表现,可将客户分为四类,具体如下表所示。

客户分类表

客户类别

销售情况

客户其他信息

A类

占累计销售额的70%左右

规模大、信誉高、资金雄厚

B类

占累计销售额的20%左右

规模中档、信誉较好

C类

占累计销售额的5%左右

信用状况一般的中小客户

D类

占累计销售额的5%左右

一般的中小客户、新客户、信誉不太好的客户

第6条

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时,应按照不同的客户等级给予不同的销售政策。

1.对A级信用较好的客户,可以有一定的赊销额度和回款期限,但赊销额度以不超过一次进货为限,回款以不超过一个进货周期为限。

2.对B级客户,一般要求现款现货。可先设定一个额度,再根据信用状况逐渐放宽。

3.对C级客户,要求现款现货,应当仔细审查,对于符合企业信用政策的,给予少量信用额度。

对D级客户,不给予任何信用交易,坚决要求现款现货或先款后货。

第7条

同一客户的信用限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应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有所改变。销售业务员所负责的客户要超过规定的信用限度时,须向销售经理乃至总裁汇报。

第8条

财务部负责对客户信用等级的定期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提出对客户销售政策的调整建议,经销售经理、营销总监审批后,由销售业务员按照新政策执行。

第9条

销售部应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及产品销售、市场情况等,及时提出对客户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进行调整的建议,财务部应及时修订此制度,并报有关领导审批后下发执行。

第3章

客户信用调查管理

第10条

客户信用调查渠道。

销售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财务部可选择以下途径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

1.通过金融机构(银行)调查。

2.通过客户或行业组织进行调查。

3.内部调查。询问同事或委托同事了解客户的信用状况,或从本企业派生机构、新闻报道中获取客户的有关信用情况。

销售业务员实地调查。即销售部业务员在与客户的接洽过程中负责调查、收集客户信息,将相关信息提供给财务部,财务部分析、评估客户企业的信用状况。销售业务员调查、收集的客户信息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如下表所示。

销售业务员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用收集的客户信息列表

客户信息项目

主要内容

基础资料

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股东构成、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及其企业组织形式、开业时间等

客户特征

企业规模、经营政策和观念、经营方向和特点、销售能力、服务区域、发展潜力等

业务状况

客户销售业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素质、与其他竞争者的关系、与本企业的业务关系及合作态度等

交易现状

客户的企业形象、声誉、信用状况、销售活动现状及优劣势、交易条件、出现的信用问题及对策等

财务状况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状况、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等

第11条

信用调查结果的处理。

1.调查完成后应编写客户信用调查报告。

(1)客户信用调查完毕,财务部有关人员应编制客户信用调查报告,及时报告给销售经理。销售业务员平时还要进行口头的日常报告和紧急报告。

(2)定期报告的时间要求依不同类型的客户而有所区别。

①A类客户每半年一次即可。

②B类客户每三个月一次。

③C类、D类客户要求每月一次。

(3)调查报告应按企业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切忌主观臆断,不能过多地罗列数字,要以资料和事实说话,调查项目应保证明确全面。

2.信用状况突变情况下的处理。

(1)销售业务员如果发现自己所负责的客户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应直接向上级主管报告,按“紧急报告”处理。采取对策必须有上级主管的明确指示,不得擅自处理。

(2)对于信用状况恶化的客户,原则上可采取如下对策:要求客户提供担保人和连带担保人;增加信用保证金;交易合同取得公证;减少供货量或实行发货限制;接受代位偿债和代物偿债,有担保人的,向担保人迫债,有抵押物担保的,接受抵押物还债。

第12条

销售业务员自己在工作中应建立客户信息资料卡,以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开展,及时掌握客户的变化以及信用状况。客户资料卡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资料:客户的姓名、电话、住址、交易联系人及订购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

2.业务资料:客户的付款态度、付款时间、银行往来情况、财务实权掌管人、付款方式、往来数据等。

第4章

交易开始与中止时的信用处理

第13条

交易开始。

1.销售业务员应制订详细的客户访问计划,如某一客户已访问5次以上而无实效,则应从访问计划表中删除。

2.交易开始时,应先填制客户交易卡。客户交易卡由企业统一印制,一式两份,有关事项交由客户填写。

3.无论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都可依据信用调查结果设定不同的附加条件,如交换合同书、提供个人担保、提供连带担保或提供抵押担保。

第14条

中止交易。

1.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发现客户存在问题和异常点应及时报告上级,作为应急处理业务可以暂时停止供货。

2.当票据或支票被拒付或延期支付时,销售业务员应向上级详细报告,并尽一切可能收回货款,将损失降至最低点。销售业务员根据上级主管的批示,通知客户中止双方交易。

第5章

附则

第15条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财务部。

第16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2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3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各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

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

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企业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第4条

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

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

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3章

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

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总裁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第8条

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裁审核后方可变更。

第10条

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

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13条

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第4章

销售合同的管理

第14条

空白合同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签收记录。

第15条

销售部业务员领用时需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

第16条

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第17条

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第18条

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年以作备查。

第19条

销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5章

附则

第20条

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1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4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本企业发货及退货作业规程,确保销售合同准确执行,避免或减少企业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销售发货及退货作业。

第3条

各部门职责。

1.销售部负责发货、销售退货的组织与全程跟踪工作。

2.仓储部负责货物的清点、包装、出库及入库工作。

3.运输部负责货物的运输工作。

质检部负责检查退回货物的质量。

第2章

发货管理规定

第4条

填写发货通知单。

销售业务员根据正式签订的销售合同,按照客户订单编制发货通知单,经销售经理审核签字后,交仓储部以备货。《发货通知单》一式四联,分别留存销售部、财务部、仓储部及客户企业,列明购货单位、地址、产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和制单人,并加盖销售专用章。

第5条

备货出库。

仓管员按照经盖章签字的《发货通知单》清点货物,填写《货物出库单》,再次核对《发货通知单》后,组织货物出库并登记台账。

第6条

安排出货。

运输部根据仓储部提供的出货单据安排出货,发车前电话通知销售部业务员。如送货途中有任何异常,造成延误或不能送货,及时通知销售部业务员与客户沟通协调,确保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完好无损地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取回客户签字确认的回执。

第7条

开具发票。

1.运输部将客户签字确认的回执交给财务部与销售部,财务部针对不同客户开具相应的发票。

2.对于现款现货的客户,货款到账后财务根据回执开具相应发票;委托代销的客户填写客户月对账表,签字确认后返回销售业务员,由销售业务员根据财务对账单与客户月对账表核对,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返回财务,否则与客户进一步核准。

3.财务部根据核准后的对账表开具相应发票,向客户收取货款。销售部将回执登记并归档,作为考核客户信誉额度的指标。

第3章

退货管理规定

第8条

因己方责任使得客户对接收的货物不满意或者货物不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客户提出退货时,企业应接受退货,退货须经销售经理审批后方能办理。

第9条

质检员应对退回的货物进行质量检查,并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第10条

仓储部负责清点退回货物,注明退回货物的品种和数量后,填写退货接收报告单。

第11条

销售业务员根据退货接收报告单对客户的退货进行调查,确定客户索赔金额的有效性及合理性,将调查结果及意见记录在退货接收报告单上,提交给销售经理及财务部作为最后审核的依据。

第12条

销售经理根据退货接收报告、调查结果及意见,最终核定退货理赔。

第13条

财务部根据退货理赔单据和凭证,办理相应的退款事宜,并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应收账款等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第4章

附则

第14条

本制度自总裁审批通过后颁布施行,修订亦同。

第15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销售部。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5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规范企业销售货款的回收管理工作,确保销售账款能及时收回,防止或减少企业呆账、坏账的发生和不良资产的形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销售货款的回收管理。

第3条

职责。

1.销售部负责销售回款计划的制订与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

2.财务部负责应收账款的统计及相关账务处理工作,并督促销售部及时催收应收账款。

第2章

未收款的管理

第4条

当月到期的应收货款在次月××号前尚未收回,从即日起至月底止,将此货款列为未收款。

第5条

未收款的处理程序。

1.财务部应于每月××号前将未收款明细表交至销售部。

2.销售部将未收款明细表及时通知相应的销售业务员。

3.销售业务员将未收款未能按时收回的原因、对策及最终收回该批货款的时间于××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销售经理,销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审核是否继续向该客户供货。

第6条

销售经理负责每月督促各销售业务员回收未收款。

第7条

财务部于每月月底检查销售业务员承诺收回货款的执行情况。

第3章

催收款的管理

第8条

未收款在次月××号前尚未收回,从即日起到月底止,此应收货款为催收款。

第9条

催收款的处理程序。

1.销售经理应在未收款转为催收款后的××日内将其未能及时回收的原因及对策,以书面形式提交营销总监批示。

2.货款经列为催收款后,销售经理应于××日内督促相关销售业务员收回货款。

第10条

货款列为催收款后的××日内,若货款仍未收回,企业将暂停对此客户供货。

第4章

准呆账的管理

第11条

财务部应在下列情形出现时将货款列为准呆账。

1.客户已宣告破产,或虽未正式宣告破产但破产迹象明显。

2.客户因其他债务受到法院查封,货款已无偿还可能。

3.支付货款的票据一再退票而客户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并已停止供货一个月以上者。

催收款迄今未能收回,且已停止供货一个月以上者。

5.其他货款的回收明显存在重大困难,经批准依法处理者。

第12条

企业准呆账的回收以销售部为主力,由财务部协助。

第13条

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准呆账时,以法律顾问为主力,由销售部、财务部协助。

第14条

财务部每月月初对应收款进行检查,按照准呆账的实际情况填写《坏账申请批复表》报请财务部经理审批。

第5章

附则

第15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16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6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保证企业最大可能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同时防范应收账款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减少坏账损失,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赊销业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企业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主要包括应收销货款、预付购货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2章

赊销业务管理

第3条

在货物销售业务中,凡客户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须由经办销售业务员填写赊销的“开据发票申请单”,注明赊销期限。

第4条

销售经理按照客户信用限额对赊销业务签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开票,仓库管理部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第5条

应收账款主管应定期按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回收和结算。

第6条

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限××日内仍未回款的,应及时上报财务经理,并及时通知销售经理组织销售业务员联系客户清收。

第7条

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8条

销售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须按照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确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销售经理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

第3章

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第9条

应收账款主管应于每月最后××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提交给财务经理、销售经理及营销总监。

第10条

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的客户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

第11条

销售部应严格按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门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

第12条

清收账款由销售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销售业务员在外清收账款时,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时向销售经理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

第13条

销售业务员于每日收到货款后,应于当日填写收款日报表一式四份,一份自留,三份交企业财务部。

第14条

销售业务员收取的汇票金额大于应收账款时,非经销售经理同意,现场不得以现金找还客户,而应作为暂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账款。

第15条

销售业务员收款时对于客户现场反映的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运输问题,在业务权限内时可立即给予答复,若在权限外需立即汇报销售经理,并在不超过××个工作日内给予客户答复。

第16条

销售业务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账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分别给予罚款或者开除处分,并限期补正或赔偿,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

代销其他厂家产品。

5.截留,挪用,坐支货款不及时上缴。

6.收取现金改换承兑汇票。

第4章

应收账款交接

第17条

销售业务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账款进行交接。

第18条

凡销售业务员调岗的,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账款、库存产品等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移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

第19条

凡销售业务员离职的,应在××日前向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离职补贴不予发放,由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20条

离职交接以最后在交接单上批示的生效日期为准,在生效日期前要完成交接,若交接不清又离职时,仍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21条

销售业务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账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的承诺担保,若在××个月内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担保的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第22条

离职销售业务员经手的坏账理赔事宜如已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则不影响离职手续的办理,其追诉工作由接替人员接办。理赔不因经手人的离职而无效。

第23条

“离职移交清单”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对内容无误后双方签字,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企业档案存留一份。

第24条

销售业务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账单,遇有疑问或账目不清时应立即向销售经理反映,未立即呈报,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同负全部责任。

第25条

销售业务员办交接时由销售经理监督;移交时发现有贪污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者,除限期赔还外,情节重大时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第26条

应收账款交接后××个月内应全部逐一核对,无异议的账款由接交人负责接手清收。

第27条

交接前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若经交、接、监三方签署盖章即视为完成交接,日后若发现账目不符时由接交人负责。

第5章

附则

第28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财务部。

第29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7

销售回款奖惩制度

制度名称

销售回款奖惩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条

目的

1.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货款回收和清欠力度,确保货款回收率达××%。

2.激励销售业务员积极销售,及时回收货款,将销售业务员的收入与货款回收全面挂钩,体现回款与销售同等重要原则。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销售部全体销售业务员及相关人员。

第3条

销售业务员奖惩细则

1.销售业务员在完成销售任务的基础上,采取按提成比例进行奖惩。

2.货款回收率达××%的,给予销售业务员××%的提成奖励。

3.货款逾期不到位超过××天的,销售业务员的提成奖励降至××%。

逾期货款超过××个月仍未到账的,取消销售业务员的提成奖励。

5.对拖延1年以上的货款,销售业务员除了不能享受提成奖励外,还应接受××%的处罚。

6.销售中遇倒账或收回票据未能如期兑现时,经办业务员应负责赔偿售价或损失的××%。

7.凡属销售业务员责任心不强导致发生坏账的,应按坏账金额的××%扣减销售业务员的业务提成。

第4条

企业将货款回收、清欠工作纳入销售业务员的绩效考核范围,并作为今后提拔任免和奖惩的依据。

第5条

财务人员奖惩

1.应收账款主管应做好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工作,并督促和协助销售部回收货款。

2.销售部门应收账款回收率达××%的,给予应收账款主管××%的奖励。

3.因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出错或不及时而导致货款不能及时回收的,予以应收账款××%的处罚。

第6条

法律顾问奖励

1.企业法律顾问负责对逾期账款提起诉讼,协助销售部清收欠款。

2.法律顾问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的,给予欠款××%的奖励。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8

问题账款管理办法

制度名称

问题账款管理办法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维护本企业与业务人员的权益,减少坏账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问题账款指本企业销售业务员销售过程中所发生被骗、被倒账、收回票据无法如期兑现或部分货款未能如期收回等情况所涉账款。

第3条

因销货而发生的应收账款,自发票开立日起,满××个月尚未收回,亦未按企业规定办理销货退回者,视同问题账款。

第2章

问题账款的处理

第4条

问题账款发生后,销售部门应于××日内,据实填妥《问题账款报告书》,并附相关证据、资料等,依序呈请销售经理查证并签注意见后,呈报营销总监并转请法律顾问协助处理。

第5条

《问题账款报告书》上的基本资料栏,由销售会计填写;账款发生经过、处理意见及附件明细等栏,由经办销售业务员填写。

第6条

法律顾问应于收到报告书后××日内,与经办业务员及销售经理、财务部经理了解情况,了解情况后拟定处理方案,呈请营销总监批示。

第7条

“问题账款”发生后,经办业务员未依规定期限提出报告书,请求协助处理者,法律顾问可不予受理。逾××天仍未提出者,该“问题账款”应由经办业务员负全额赔偿责任。

第8条

销售会计未主动填写报告书的基本资料或销售经理疏于督促经办销售业务员于规定期限内填妥并提出报告书,致使经办销售业务员应负全额赔偿责任时,应连带受行政处分。

第9条

经核定由经办销售业务员先行赔偿的“问题账款”,法律顾问应寻求一切可能的途径继续处理。若事后追回产品或货款时,应通知财务部于追回之日起××天内,依比率一次退还原经办业务员。

第3章

坏账的处理

第10条

销售业务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赊销业务的账款回收。

第11条

销售业务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电话或上门访问,每季度不得少于××次)。

第12条

销售业务员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日内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或视情况填写“坏账申请书”呈请批准。

第13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由财务部确认为坏账:

1.因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因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3.债务人较长时期(超过××年)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足够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第14条

销售业务员提交“坏账申请书”时,应将客户的名称、负责人姓名、营业地址、电话号码等填写清楚,并将申请事实及理由做简明扼要的叙述,经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批准后,连同账单或差额票据转交财务部处理。

第15条

财务部负责定期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第16条

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由财务经理负责草拟意见,经总裁批准,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

第4章

附则

第17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销售部共同制定,解释权归财务部。

第18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9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条

为规范企业应收票据的管理,防范应收票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企业应收票据管理应遵循核准、记录和保管职能相互分离原则。

第3条

应收票据的审核。

1.企业在接受应收票据时,财务人员要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规定,仔细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以假乱真,避免或减少应收票据风险。

2.收回的票据为非统一发票抬头客户正式背书,因而未能如期兑现或交货尚未收回货款,且不按企业规定作业,手续不全者,其经办业务员应负责赔偿售价或损失的××%。

第4条

应收票据的批准。

1.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书面批准。

2.接受客户票据需经批准手续,降低伪造票据以冲抵、盗用现金的可能性。

3.票据的贴现须经主管人员审核和批准,以防伪造。

第5条

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1.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包括收到票据、票据贴现、期满兑现时登记应收票据等有关的总分类账。

2.销售会计应仔细登记应收票据备查簿,以便日后进行追踪管理。

第6条

应收票据的保管。

1.企业设专人保管应收票据,且保管人员不得经办会计记录。

2.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提出付款。

3.对已贴现的票据应在备查簿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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