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检制度》word版 本文关键词:体检,制度,学校,word
《学校体检制度》word版 本文简介: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制度健康体检基本要求(一)每年为入学新生建立健康档案。协调配合学校组织所有入学新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新生可在家长孩子监护人的陪伴下前往医院或者由医院人员前往学校进行健康体检。为在校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二)在校学生健康体检的场所可以设置在医院内或学校校内。设置在学
《学校体检制度》word版 本文内容:
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制度
健康体检基本要求
(一)每年为入学新生建立健康档案。协调配合学校组织所有入学新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新生可在家长孩子监护人的陪伴下前往医院或者由医院人员前往学校进行健康体检。为在校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
(二)在校学生健康体检的场所可以设置在医院内或学校校内。设置在学校内的体检场地,需满足健康体检对检查环境的要求。
健康体检项目:
病史询问。
体检项目:1内科常规检查:心
肺
肝
脾:
2眼科检查:视力
沙眼
结膜炎
3
口腔科检查:牙齿
牙周
4外科检查:头部
颈部
胸部
脊柱
四肢
皮肤
淋巴结
5形体指标检查:身高
体重
6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7实验室检查:结核菌素实验
健康检查结果反馈与档案管理
(一)医院在学生健康体检结束后,向学生(家长)学校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与学生群体健康评价结果。
(二)健康检查结果的反馈形式。
医院以个体报告单形式向学生反馈健康体检结果:以学校汇总报告单形式向学校反馈学生体检结果。
(三)健康体检报告单内容。
1个体报告单内容应包括学生个体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对体检果的综合评价以及健康指导建议。
2学校汇总报告单内容
包括学校不同年级男女生的生长发育
营养状况的分布
视力不良
龋齿检出率
传染病或缺陷的检出率,不同年级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及健康指导意见。
(四)健康检查报告单的反馈时限。
个体报告单应于健康检查后2周内反馈学生:学校汇总报告单应于检查后一个月内反馈给学校。
(五)学生健康档案管理。
医院配合学校将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生档案管理内容,实行学生健康体检资料台账管理制度;根据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和体检单位给出的健康指导意见,研究制订促进学生健康的措施,有针对性的开展促进学生健康的各项工作。
篇2: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本文关键词:气体,可燃,管理规定,报警器,检测
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本文简介: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2006年9月29日(试行)文件编号:受控状态:分发号:编写人:罗召阳审核人:张财金陈福明批准人:牛禄2006年10月6日发布2006年10月8日执行吐哈石油钻井公司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2006年9月
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本文内容:
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2006年9月29日
(试行)
文件编号:
受控状态:
分发号:
编写人:罗召阳
审核人:张财金
陈福明
批准人:牛
禄
2006年10月6日发布
2006年10月8日执行
吐哈石油钻井公司
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2006年9月29日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空气呼吸器是保护员工自身安全,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危害所必备的专用防护仪器和装备。为了加强维护和保管,确保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空气呼吸器安全可靠,充分发挥其使用性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管和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空气呼吸器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资料和台帐,实行编号和分段管理。
第三条
管具公司、钻井队配备专人负责管理、使用维护和验收等工作。
第二章
报警器、空气呼吸器的选择
第四条
呼吸保护装备的选择
1、质量安全环保部应参照GB/T
18664《呼吸保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根据作业环境中的污染或危害性质为作业人员选择配备合适的呼吸保护装备,并根据作业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和佩戴者的本身特征选择配备合适的面罩。
2、有心肺系统病史或对全封闭呼吸保护装备存在严重心理应激反应的作业人员应免于参与执行必须使用呼吸保护装备的作业任务,新员工入厂体检时必须严格把关。
第五条
选择报警器具备的条件
1、
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令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和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
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
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5、
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6、
在国家标准颁布后,执行标准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第三章
验收
第六条
新购监测仪器、人身防护设备的验收由质量安全环保部、计划设备资产部、物资供应中心、管具公司的专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管具公司和使用单位负责入库建档。
第七条
现场使用后的监测仪器、人身防护设备回收时,由管具公司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员进行交接验收。
第四章
空气呼吸器的例行检查
第八条
空气呼吸器购买后和使用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
1、检查全面罩。面罩及目镜破损的严禁使用。
2、检查气瓶压力余气报警器。打开气瓶开关,待高压空气充满管路后关闭气瓶开关,观察压力变化,当压力表数值下降至4—6MPa时,应发出报警音响,并连续报警至压力表数值“0”位为止。超过此标准为不合格。
3、戴好面罩,使面罩与面部贴合良好,面部应感觉舒适,无明显压痛。
4、深呼吸2—3次,对空气呼吸器管路进行气密性能检查。气密性能良好,打开气瓶阀,人体能正常呼吸方能投入使用。
第九条
空气呼吸器使用后,必须按下列要求使其尽快恢复使用前的技术状态:
1、清洁污垢,检查有无损坏情况。
2、用中性消毒液(不得使用含石碳酸的消毒液)洗涤面罩、呼气阀及供气调节器的弹性膜片。最后在清水中漂洗,使其自然干燥,不得烘烤曝晒。
3、按使用前的准备工作要求,对空气呼吸器进行气密性试验。
4、将各系带、背带、腰带恢复初始状态。
第十条
进入油气层前使用单位集中管理,进入油层后配发到岗位。空气呼吸器实行定期检查,公司每季度、管具公司和使用单位每月、作业岗位每班组织检查一次。定期检查的主要项目是:
1、全面罩的镜片、系带、环状密封、呼气阀、吸气阀、空气供给阀等机件应完整好用,连接正确可靠,清洁无污垢。
2、气瓶压力表工作正常,连接牢固。
3、背带、腰带完好、无断裂现象。
4、气瓶与支架及各机件连接牢固,管路密封良好。
5、使用气瓶压力一般为28—30MPa。压力低于24MPa时,必须充气。
6、整机气密检查:打开气瓶开关,待高压空气充满管路后关闭气瓶开关,观察压力表变化,5分钟内压力表数值下降不应超过4MPa,超过4MPa的为不合格。
7、余气报警器检查:打开气瓶开关,待高压空气充满管路后关闭气瓶开关,观察压力变化,当压力表数值下降至4—6MPa时,应发出报警音响,并连续报警至压力表数值“0”位为止。超过此标准为不合格。
8、空气供给阀和全面罩的匹配检查:正确佩带空气呼吸器后,打开气瓶开关,在呼气和屏气时,空气供给阀应停止供气,没有“咝咝”响声。在吸气时,空气供给阀应供气,并有“咝咝”响声。反之应更换全面罩或空气供给阀。
第五章
报警器的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
在油气易泄漏、聚集、扩散场所,应按规定装设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含硫地区应按设计装设有毒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应参照SY5087—2005《含硫化氢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法》4.2.4执行。
第十二条
报警器安装场所和拆卸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
可能泄漏的可燃性气体的密度、室外安装应考虑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雨水及有毒气体对检测原件的影响。
2、报警器的安装必须是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有资质人员进行安装和调试。
3、安装前需对探测器、报警装置、电缆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完好无损。
4、探测器必须是专线供电。
5、气体报警装置主机安装在干部住井房内,司钻操作室内安装主机时必须满足防爆要求。
6、探测器安装好后应对气体报警器、各探头进行调试,保证探测器的灵敏度,并在报警器面板上标识清楚各探头的具体安装位置。
7、井队不得随意拆卸和挪动气体报警装置的任何部分,如需挪动和拆卸必须由管具公司仪器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8、固定式检测仪由管具公司及时回收,便携式检测仪由使用单位保管使用。
第六章
报警器、空气呼吸器的保管与发放
第十三条
硫化氢监测仪器、人身防护设备由管具公司和使用单位实行集中保管和发放。
1、使用单位应根据作业现场的要求,提出检测仪器、防护器材的使用数量和期限,经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审核批准后,到管具公司领取。
2、硫化氢监测仪器、人身防护设备不得随意发放,管具公司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发放,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后,交付钻井队使用。向现场发放的硫化氢监测仪器、人身防护设备、充气泵等防护仪器和设备必须合格有效。
3、正压式呼吸器不得高压储存。
4、入库监测仪器、人身防护设备、充气泵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5、呼吸器应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贮存室中存放,产品在贮存时应装入包装箱内,避免阳光长时间的曝晒,不能与油、酸、碱或其他对产品有腐蚀性的物质一起贮存,严禁重压。各类橡胶件的储存应保持遮光、摄氏15-26度的适宜温度库房内,相对湿度40%一80%。长期不使用的,全面罩应处于自然状态存放,其橡胶件应涂滑石粉,以延长使用寿命。
第七章
报警器、空气呼吸器的现场使用
第十四条
管具公司配备三名专业人员,负责监测仪器、人身防护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发放登记和现场安装调试工作;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要爱护监测仪器和人身防护设备,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维护和使用。正压式呼吸器在运输过程中不得碰撞、重压,气瓶应为空瓶;但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
第八章
检验维护
第十五条
管具公司和使用单位应建立监测仪器、人身防护设备、充气泵台帐,及时更换配件,按时进行第三方校检,对不合格的要及时进行有效处置,避免误用。维修检验空气呼吸器时必须认真填写记录卡片,并在其背托上粘贴检验合格证或标志。维修检验档案和记录卡片,应存档保留五年以上。
第十六条
气瓶应严格按国家有关高压容器的使用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使用期以气瓶标明期为准,正压式呼吸器附件每年校检一次,瓶体三年校检一次。
第十七条
充装气瓶时必须按照安全规则执行。充装好的气瓶应放置贮存室,轻拿轻放,码放整齐,高度不应超过
1.2米,禁止阳光曝晒和靠近热源。
第十八条
检查、维护空气呼吸器的安全规则:
1、空气呼吸器的高压、中压压缩空气不应直吹人的身体,以防造成伤害。
2、空气呼吸器不准做潜水呼吸器使用。
3、拆除阀门、零件及拨开快速接头时,不应在有气体压力下进行。
4、空气呼吸器减压阀、报警器和中压安全阀的压力值出厂时已调试好,非专职维修人员不得调试,呼气阀中的弹簧也不得任意调换。
5、用压缩空气吹除空气呼吸器的灰尘、粉屑时应注意操作人员的手、脸、眼,必要时应戴防护眼镜、手套。
6、气瓶压力表应每年校验一次。
7、气瓶充气不能超过额定工作压力。
8、不准将30MPa压力的气瓶连接最高输入压力20MPa的减压器上。
9、不准混用一段减压和二段减压呼吸器的零部件。
10、不准使用已超过使用年限的零部件。
11、空气呼吸器的气瓶不准充填氧气,以免气瓶内存在油迹遇高压氧后发生爆炸,也不能向气瓶充填其它气体、液体。
12、空气呼吸器的密封件和少数零件在装配时,只准涂少量硅脂,但不准涂油或油脂。
第十九条
固定式监测仪每年校验一次,便携式监测仪半年校验一次。在超过满量程浓度的环境使用后应重新校验。
第九章
技术培训
第十三条
空气呼吸器的维修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上岗:
1、掌握空气呼吸器的工作原理,具有熟练的维修技术。
2、能熟练进行充气泵的充装、检验和维修工作。
3、能熟练使用空气呼吸器的校验仪器设备。
4、具有进行空气呼吸器的使用、保养技术培训的能力。
第十四条
空气呼吸器使用人员培训的内容:
1、空气呼吸器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2、空气呼吸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3、空气呼吸器佩带适应性训练。
4、空气呼吸器的日常维护保养。
5、空气呼吸器故障的判断与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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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食物不耐受检测的临床意义及在体检中的应用报告
食物不耐受检测的临床意义及在体检中的应用报告 本文关键词:耐受,体检,食物,检测,临床意义
食物不耐受检测的临床意义及在体检中的应用报告 本文简介:食物不耐受检测的临床意义及在体检中的应用报告北京小汤山医院韩萍1.概述“民以食为天”,口腹之欲是大家生活中最大的享受,但是有些敏感人群对一些美食却要格外的谨慎小心甚至望而却步。因为这些敏感人群一旦不小心食用到含有过敏原的食品,轻则产生不良反应,重则可能发生严重后果。1.1食物不耐受的定义食物不耐受指
食物不耐受检测的临床意义及在体检中的应用报告 本文内容:
食物不耐受检测的临床意义
及在体检中的应用报告
北京小汤山医院
韩萍
1.概述
“民以食为天”,口腹之欲是大家生活中最大的享受,但是有些敏感人群对一些美食却要格外的谨慎小心甚至望而却步。因为这些敏感人群一旦不小心食用到含有过敏原的食品,轻则产生不良反应,重则可能发生严重后果。
1.1
食物不耐受的定义
食物不耐受指的是一种复杂的变态反应性疾病。人的免疫系统把进入人体的某种或多种食物当成有害物质,从而针对这些物质产生过度的保护性免疫反应,产生食物特异性IgG抗体。特异性IgG抗体与食物颗粒形成免疫复合物,可引起所有组织(包括血管)发生炎性反应,表现为全身各系统的症状与疾病。食物不耐受是当前各国的研究热点,其应用正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普及。
1.2食物不耐受的发病机理
食物不耐受的产生原理当前仍然存在分歧,但是其存在的事实及产生的后果是公认的。这一研究领域现在得到较广泛认可的是德国科学家FOOKE博士阐述的食物不耐受的发生原理。
FOOKE博士认为,理论上食物在进入消化道后,应当被消化到氨基酸、甘油和单糖水平,这样才能完全转化为能量提供人体所需,但许多食物,因为缺乏相应的酶而无法被人体完全消化,以多肽或其他分子形式进入肠道,在那里被机体作为外来物质识别,从而导致免疫反应的发生,产生食物特异性的IgG抗体[1]。IgG抗体与食物分子结合形成免疫复合物,并被机体当作废物从肾脏排除。同时,由于某些免疫复合物无法通过肾小球滤膜,堵塞了肾脏的滤过结构,导致了肾小球滤过压升高,继发血压升高、血管壁扩张和胆固醇沉积。人体废液不能正常通过肾脏排出而潴留在组织中,尤其是脂肪细胞,最终导致水肿和肥胖。
IgE介导的速发型的过敏反应,发病大多在摄人食物后的数十分钟到2h发生,症状突出且与食物摄人显著关联,主要表现在皮肤、胃肠道和肺等部位,多次发作后患者也可自我诊断,而且其诊断方法也日臻完善。而IgG介导的食物过敏反应属迟发性反应,多在进食不耐受的食物2小时或数天后发生,大多由多种食物引发,少有单一食物引起。如果不能及时改变饮食结构,不耐受的食物会继续形成复合物加重原有的症状。免疫系统超负荷,致使人体各系统出现系列疾病,包括高血压、肥胖、头痛或偏头痛、慢性腹泻、疲劳、感染等。发生食物不耐受的患者可同时对4~5种或更多食物产生不耐受现象,而不同的人对同一种食物不耐受时出现的症状也不尽相同。长期食用也可引起慢性症状,由于其症状没有特异性,患者自我诊断比较困难。
1.3食物不耐受的流行病学调查
英国过敏协会统计显示:人群中有高达45%的人对某些食物产生不同程度的不耐受[2],婴儿与儿童的发生率比成人还要高。多数食物不耐受的患者表现为胃肠道症状和皮肤反应,但不同的人对于同一种食物不耐受可能出现极不相同的症状,几乎所有的系统疾病都与食物的不耐受有关。其中,肠易激综合症、皮肤病、偏头痛与食物不耐受的关系最大。
对于食物过敏的流行病学调查,据不完全统计:成年人的患病率为1.4%-2.4%,小于3岁孩童的患病率为6%左右;一般发生皮肤症状(轻微或严重的)的比例约为35%,发生儿童哮喘的比例约为6-8%,患病率可因人种而有所差异,并因年龄的大小,饮食习惯,居住地区及诊断的方法而有所区别。
1.4引起食物不耐受的常见食品
引起食物不耐受的食物种类繁多,不胜枚举。世界粮农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于1995年提出“八大”过敏原食物,并提交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审核,经过反复论证,于1999年23届会议中通过此“八大过敏源”并要求对所有食品如含有此八大过敏源的食品都需要加以标识。此八大过敏源为:
1.花生及花生制品
2.介壳类产品(虾、蟹、龙虾、小龙虾等)
3.鱼类(带蹯的海及淡水鱼类)
4.蛋类及蛋类制品
5.乳类及乳类制品(奶酪、酸奶及发酵制品)
6.坚果类(杏仁、胡桃、山核桃、巴西果、榛子等)
7.大豆及大豆衍生物
8.含面筋的谷物类产品(小麦、黑麦、燕麦等)
1999年,23届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议指出,此八大类过敏原(即花生、坚果类、乳类、蛋类、鱼类、介壳类、麦类、及大豆)占所有过敏原食品的90%以上,其他常见间歇性的食物过敏原(差不多160多种)仅占10%以下。
1.5食物不耐受可能引发的各种各样症状:
消化系统:恶心、腹痛、腹泻、腹部剧痛、口臭、打嗝、胀气;
皮肤系统:湿疹、面疱、指甲和头发脆性大、头皮屑、荨麻疹、皮肤干燥、黑眼圈;
神经系统:疲劳、晕眩、头痛、睡眠困难、焦虑、困惑、忧郁、无法专心、暴躁易怒、坐立不安;
呼吸系统:
气喘、慢性咳嗽、喉咙痛、流鼻水、鼻后黏液分泌、慢性鼻窦炎;
肌肉骨骼系统:
关节发炎、关节疼痛;
泌尿生殖系统:尿频、尿急、阴道搔痒、阴道分泌物异常;
心脏血管系统:胸部疼痛、心律不整、高血压、心跳加速;
其它方面:体重快速变动、肥胖、磨牙、口腔溃疡等。
2.食物不耐受与相关疾病
食物不耐受是由IgG介导的免疫反应,可发生于人的各个年龄段,据统计,人群中有高达45%的人对某些食物产生不同程度的不耐受,婴儿与儿童的发生率比成人还要高。其主要表现为食物不耐受引起的长期慢性症状。研究表明,食物不耐受的影响可遍及全身各系统,多数食物不耐受的患者表现为胃肠道症状和皮肤反应。
2.1食物不耐受与肠易激综合征
肠易激综合征(irritable
bowel
syndrome,IBS)是一种常见的以腹痛、腹部不适伴排便习惯改变为特征的功能性肠病,患病率可达8%~23%,在美国成为仅次于普通感冒的缺勤原因。如今已发现有各种各样的食物可导致IBS患者肠道功能的紊乱
,
已有实验证明,根据食物IgG抗体来剔除某些食物成分,是控制IBS的一个有效的方法,通过检测像炎症性肠炎等肠黏膜通透性增加的疾病患者的食物IgG抗体水平,就有可能获得有意义的结论。
1982年Firer发现IgG参与了牛奶的过敏反应。IgG介导的食物过敏反应属Ⅲ型变态反应,与经典的IgE介导的速发性过敏反应不同。IgG介导的食物过敏反应发病迟缓,通常在摄人食物24~120
h后,临床表现为多个系统的慢性症状,其中消化系统的发生率最多为44%。患者很难做出自我诊断,并且由于检测手段滞后、诊断方法不普及,及医师对IgG介导的食物过敏反应的临床认识不够,造成临床诊断的困难。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应用酶联免疫法检测40例慢性消化系统疾病患儿血清中食物特异性IgG水平[3],探讨血清中14种食物过敏原特异性IgG与小儿慢性消化系统疾病的关系。结果40例患儿食物过敏原特异性IgG升高有1到6种不等,总阳性率为100%,2种以上升高者为87.5
%。食物特异性IgG升高以鸡蛋(92.5
%)和牛奶(72.5
%)最多见,其次为小麦、大豆(分别为40.0
%,27.5
%),说明在小儿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中,食物特异性IgG具有极高的发生率。根据试验结果调整所有患儿的饮食,病人症状在3周内明显改善者62.5%,症状有所改善者32.5%,总有效率为95.0%。结论表明测定食物过敏原特异性IgG在小儿慢性消化系统疾病诊治中有重要意义。
2.2食物不耐受与皮肤病
食物不耐受的皮肤速发型反应有风疹、血管神经型水肿、红斑;迟发型反应可观察到严重皮疹。急性风疹中约有40%~60%是由IgE介导的食物过敏,而食物添加剂则引起慢性风疹。食物过敏原能引起婴儿和儿童的特应性皮炎(atopic
dermatitis,AD)。AD是多病因的炎症性皮肤病,具有细胞介导的免疫高反应性,IgE水平升高,嗜酸性细胞分泌增加等免疫异常表现。研究发现皮肤损害型AD患儿体内,抗心磷脂抗体(anti-
cardiolipin,ACL)
IgM与抗一螨IgE有相关性,同时也与疾病的严重程度相关。在对51例AD患儿(男35,女16;平均44月龄)的研究表明,ACL
IgG升高主要在皮肤损害型AD组,没有证实高ACL
IgG与AD严重程度的相关性。但发现低龄儿童(平均26.5月龄)的ACL
IgG升高较多,特别是在食物过敏原致敏之后。在敏感人群中,皮肤症状可经食物摄取引起,也可经直接皮肤接触诱发。如亲脂性食物过敏原可通过毛囊或受损的皮肤屏障侵入皮肤。
2.3
食物不耐受与偏头痛
长期以来,许多临床医生都发现食物不耐受与偏头痛有关。在一项实验中科学家选取41例偏头痛患者,38例用饮食调整治疗,结果25例效果显著,其中24例激发实验证实找到食物过敏原。可引起偏头痛的食物有奶酪、巧克力、热狗、柑橘类水果、谷氨酸钠、脂肪食物、冰激凌、咖啡因提取物、巧克力饮料、白酒和啤酒等。由此可见,饮食调整,平衡膳食对改善偏头痛有很大帮助。
3.食物不耐受的预防
食物不耐受与遗传因素关系非常密切。对于那些父母双亲或单亲是食物不耐受患者的婴幼儿,其患病概率比其它婴幼儿要高。早在2000年美国儿科学会营养委员会就对食物过敏的高危婴幼儿提出了如下建议。
母乳喂养的母亲应哺乳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在哺乳期间,可以选择食用低过敏的配方食品作为高危婴幼儿的母乳补充剂。母亲在哺乳期间应该避免食用花生及其它坚果,而且视情况避免食用鸡蛋、牛乳、鱼。小儿出生半年后才喂固体食物,1
年后喂乳制品,2
年后食鸡蛋,3
年后吃花生等坚果。在怀孕期间除花生外,可以考虑不忌口,忌口的母亲应该考虑补充矿物质和维生素。
对于儿童和成人的食物不耐受患者,严格避免不耐受食物是最好的预防措施。对食物不耐受患者的教育是至关重要的。要让患者学习食物不耐受的基本知识、了解不耐受食物的种类及食品存在的各种免疫交叉反应,学会正确阅读食品标签从而选择安全的食物。在个人健康管理中加强对食物不耐受的重视,提早预防,防微杜渐。
4.食物不耐受检测在体检中应用的意义
4.1食物不耐受的国内外研究状况:
4.1.1很多慢性疾病与食物不耐受关系密切,根据食物不耐受检测而调整饮食,对治疗很有意义。
4.1.2食物不耐受存在的事实及产生的后果是公认的,其应用正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普及,包括美国、加拿大、整个欧洲、日本、马来西亚、中国等。
4.1.3国内关于食物不耐受的发表文献也在逐年增多,说明该项目在学术方面逐渐得到专业的认可。
4.2食物不耐受检测纳入体检的意义
食物不耐受与人体诸多疾病密切关系的发现,为许多疾病病因的确定又提供了新的方向。由于食物不耐受是人的免疫系统针对进入人体内的某种或多种食物产生的过度保护性免疫反应,产生食物特异性IgG抗体,因此,通过检测这种特异性IgG抗体,可以判断人体是否已因食物不耐受产生了病变,从而为传统疾病的诊断提供了一种快速、可靠的新方法。
根据2007年5月~8月在我院体检中心进行食物不耐受检测(1
4项)的结果显示:共检测28例,阳性率为85.71%,其中不耐受率高的食物分别为螃蟹(57.14%)、虾(46.43%)、鸡蛋(28.57%),其次为大米和牛奶,均为17.86%。
讲到体检,就不得不提到亚健康,以上几乎所有的慢性症状,其中很多都是亚健康的症状,都可能与食物不耐受有关。食物IgG水平在体内不断升高是一个长期的积累过程,在抗体达到一定的水平之前,是不会引起明显的病症和疾病,很多人只会偶尔出现不适,此时通过饮食调整可以使抗体恢复到正常水平,所以针对机体出现慢性症状和疾病之前进行检测,根据结果积极进行食物干预措施,就可以阻断食物不耐受对机体影响。
同时,通过食物调整来改变患者的临床症状,也为临床治疗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
通过检测特异性IgG抗体,可以判断人体是否已因食物不耐受产生了病变,从而为传统疾病的诊断提供一种新的方法。为患者找出疾病的真正原因,制定饮食计划,禁食或少食不耐受食物,指导患者避免摄取不耐受食物,从而控制疾病发展的源头,阻止疾病继续发展,从而解除长期病患,提高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孙晓慧,食物不耐受与人体疾病相关性的研究,医学综述,2006,12(20)。
[2]谢志贤,刘倩,食物不耐受与相关性疾病,中华内科杂志,2006,45(2)。
[3]武庆斌,叶建新,丁云芳,食物IgG抗体检测在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中的临床意义,张芳临床儿科杂志,2006,24(10):80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