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暂行办法 本文关键词:辅修,本科生,暂行办法,安徽大学,专业
安徽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暂行办法 本文简介:安徽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暂行办法为拓宽学生知识面,改进学生知识与能力结构,增强社会适应性,培养学科交叉的复合型人才,促进学科、专业之间的横向联系与渗透,根据《安徽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在本科生中继续试行主辅修制,特制订本暂行办法。一、培养目标主辅修制是指本科学生在主修本专业
安徽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暂行办法 本文内容:
安徽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暂行办法
为拓宽学生知识面,改进学生知识与能力结构,增强社会适应性,培养学科交叉的复合型人才,促进学科、专业之间的横向联系与渗透,根据《安徽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在本科生中继续试行主辅修制,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培养目标
主辅修制是指本科学生在主修本专业课程一定学分后,且成绩优良,按照学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再选择另外一个专业进行学习的一项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制度。
实行主辅修制,有利于调动那些思想品德好、基础扎实、成绩优良、且学有余力的学生,在认真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辅修专业的主要课程,使之成为同时掌握主辅修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优秀人才,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求。
二、学习期限、课程设置和学分
1、每学年6月份由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及学校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个辅修专业,并将报名时间、对象、办法和课程向全校学生公布。
2、辅修专业的学习与主修专业同时进行,学习期限一般为4个学期,学习从第五学期开始第八学期结束,每周上课6-8学时,主要安排在周末和部分晚间上课。
3、辅修专业开设的课程应为各院、系专业教学计划中已确定的辅修专业课程,一般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课程总学分设定为25-50学分。已经在主修专业学过并达到合格成绩的专业基础课可免修。
4、修满辅修专业课程学分25学分的,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修满主修专业课程学分并且辅修第二专业满50学分(含毕业论文学分)的,可申请授予第二专业学士学位;辅修不满25学分的,承认课程学分,记入成绩档案。
三、辅修条件及要求
1、学生品德优良、身体健康,主修专业已修满80学分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8以上者,可结合自己的特长和自愿申请辅修第二专业。
2、凡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者有考试违纪行为者,不得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3、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安徽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申请表》,经所在系学生本人导师、主管教学院系负责人签字同意,报教务处审核后,建立辅修专业学生学籍档案。
四、辅修专业学生的组织与管理
1、学生一经选定辅修专业,取得辅修专业学籍的学生一般不得中途无故退出。
2、辅修专业的学籍管理,由教务处教务科负责,各开办院系负责教学计划的执行、教学质量控制及成绩汇总。
3、辅修专业课程一般实行单独编班上课,不能编班的由学生按辅修专业课程教学计划自主选课学习。
4、辅修专业学生名单确定后即按专业编设临时班级,由任课教师兼任班级指导教师,每班指定两名同学担任正、副班长,负责考勤和协助日常教学管理。
5、学生选定的辅修专业必须按教学计划听课,并接受规定形式的课程考核。凡考试或者考查成绩不合格者,可申请重修一次。学生如重修后考试仍不及格或主修专业课程考试不及格,则取消辅修资格。
6、辅修专业的课程学习,其学分和平均绩分点不记入规定学生学籍变动的学分和绩点。但在考试时若违反纪律,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附则
1、辅修专业学生的学习费用每学分计50元,按学校统一规定收取和结算。
2、本暂行办法适用2001级及其以后的本科生。
3、本暂行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