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态新城集聚人气的建议 本文关键词:集聚,新城,生态,人气,建议
对生态新城集聚人气的建议 本文简介:对生态新城集聚人气的建议新城区中心区块道路框架基本建设完成,但是目前新城区的道路只起到连接金华城市中心与衢州、兰溪等地的作用,没有起到汇聚人气商机的作用;临江、洞溪、栅川三个工业区已形成规模,但物流业不发达;新城区拥有星河湾、蓝湾国际、奥林匹克花园、阳光香榭、常青新城等精品楼盘,但入住率很低;新城区
对生态新城集聚人气的建议 本文内容:
对生态新城集聚人气的建议
新城区中心区块道路框架基本建设完成,但是目前新城区的道路只起到连接金华城市中心与衢州、兰溪等地的作用,没有起到汇聚人气商机的作用;临江、洞溪、栅川三个工业区已形成规模,但物流业不发达;新城区拥有星河湾、蓝湾国际、奥林匹克花园、阳光香榭、常青新城等精品楼盘,但入住率很低;新城区拥有婺城小学、金华实验中学和在建的婺城中学等名校,但是目前婺城小学只有300名学生就读,教育优势不突出;新城商贸业刚刚起步,投资8亿元的白龙桥商贸广场一期已开始建设,但其他商贸服务项目还未落实;新城区的服务配套目前仅靠白龙桥的服务资源支持,跟不上新城区发展的需要。
要加快新城区人气商气的集聚,就需要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项目配套未有效跟进。新城区很多公建、工业项目都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但产业、生活、教育、医疗、商业、服务、休闲等相关配套设施还没有完善;二是教育拉动效果尚未显现。新城区只有一所小学投入使用,婺城中学还未竣工,其他教育项目尚未跟上,教育资源优势氛围还未形成;文化拉动策略没有启动。新城区的文化娱乐行业还是一片空白,没有形成一种产业来带动新城区的人气商气的集聚。三是三产主导行业没有入驻。新城区的工业产业的发展,迫切需要金融保险、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大型文化娱乐设施等三产行业与之配套。
【新闻启示】
加快人气商气的集聚关键在于开发建设的全面提速和提升,营造环境优势。首先是要以建设的全面提速来加快人气集聚。一是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打通二环婺城段和完成虹戴公路建设,营造交通优势;加快电业局、银行、农林局、婺城中学、中轴景观、商贸广场等公建项目的建设;加快供水、学校、幼儿园、医院、文化设施等生活和产业发展配套工程建设。二是要加快重点工程建设。抓好中轴景观工程、污水处理厂、婺城中学、城防工程、商贸广场工程、金华六中迁建城北工程、浙中信息产业园等重点工程建设。做好新城区区块350亩土地的规划和招商工作。三是要加快产业结构建设。依托汽摩配、五金工量具等支柱产业优势,通过国际合作,形成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的比重。积极发展房地产业、交通运输物流业、商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开发金融商贸、科技信息、文教卫生、宾馆商务等特色产业。依托浙中信息产业园,把电子信息产业打造成新城区工业发展的新亮点。其次是要以层次的全面提升来加快人气集聚。
一是要提升项目包装层次。围绕国家的投次方向、市场需求,产业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优势,做好项目的精选和认证,开发、规划、储备一批有吸引力的项目,在项目包装上下功夫。二是要提升招商层次。强化对项目的选择,发展低污染、低消耗、高产出的项目。挖掘人流物流信息流等要素优势,引进、培育高新产业。积极引进新项目、好项目、大项目。抓好对项目的跟踪服务,积极拓展工业发展空间;三是要提升服务层次。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服务形象。让办事效率与开发建设同步,让优质服务与经济发展并行。对项目全过程,全方位跟踪服务。加大政策优惠力度,帮助项目尽早显现社会效益。加强对企业的服务,一企一策,积极帮助解决企业的难题,加快企业发展。
加快推进江北新城开发建设
聚集人气商气
江北作为两江新区重要组成部份和重庆主城区,在重庆的城市格局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本文所提的“江北新城”是指在江北境内的鱼复工业园区,港城园区,江北嘴CBD中央商务区,铁山坪等工业园,居住区。作为重庆未来的城市拓展区,其规划,开发,建设管理在全市都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分量。“江北新城”是一个可以满人民诗意地栖居,舒适地生活的地方,这里是休闲胜地,投资宝地,商贸旺地,产业高地,未来的建设,也应该围绕这些目标。“江北新城”要建设成为一个完善成熟的新区,需要有兴旺的人气,必须有一流的综合环境,有一流的规划、有一流的交通,一流的公共设施,要有一流的城市管理,要有高效便利的政府公共服务,这是提升城市品质与魅力的元素。笔者以下就“江北新城”区的规划,开发建设谈几点看法建议,抛砖引玉,供参考。
一、积极引进高,尖,优,大项目,提高片区产出比值。相对于“江南新城”南岸区全境和巴南区樵坪经济区、鱼洞-龙洲湾-李家沱城市群共775平方公里的区域,江北新城的面积显然不够广阔,整个江北的面积也才不过200多平方公里。但江北有一定的产业基础,潜力巨大,而且和渝北的区域合作也要很大的空间。笔者认为要在吸引高,尖,优,大项目,提高集聚度,提高产出上下功夫,要用最小的面积实现最大的产出,实现高产出比。北京的朝阳区,深圳的罗湖区,广州的天河区和江北面积相近,每平方公里的GDP产出值已经达到10亿以上,江北的平均值还不到2个亿,增长的空间非常巨大。笔者所在的汕尾市和深圳合作建设深汕特别合作区,每平方公里的产出值目标就是在10亿以上的,专门引进大企业,以四年时间,实现1000亿的工业产值。江北可以考虑把各个园区,新拓展区以江北新城的名义统一招商,加强一体化合作,多方位,全方面在省内和中央的网络、电视台和传统媒体等,在重庆,武汉,成都,深圳等主要城市,举办推广周等活动,把江北新在的规划,功能定位,交通优势,产业优势等向市内外宣传推广,提高“江北新城”知名度,吸引本地和外地商家在这里投资兴业,居住,形成从蚂蚁效应,提高“江北新城”的人气。
二、建设新区,规划先行,力争不留遗憾。城市经济发展,规划是龙头,一个科学,前瞻,
合理的规划可以避免走变路,减少时间和空间的损失。建议按照五个“一体化”规范推进“江北新城”建设产业规划一体化,公用工程一体化,环境保护一体化,物流配送一体化,管理服务一体化,是有特别的意义的,体现了对规划的重视,也考虑到了生态,以人为本等各个方面。新城区规划面积和人口,环境要有弹性规划,要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如果后期增加到人口增加就面临环境资源承受能力超支的问题。在道路各方面也是,可以考虑更长远,预留足够的空间,满足未来发展之需要。城市人气是有限的,从老城到新区,就减少了老城的人气,对老城有所影响。所以要有目的的转移,抽调人气,要从老城最需要改善的方面开始,比如不合理的工业布局,企业,不够面积的中小学校,无法扩建的医疗设施等方面,可以优先在规划中,安排在“江北新城”,从而带动“江北新城”的人气,形成新区的成熟氛围。
三、
加大文化教育医疗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江北新城”人气
“江北新城”要发展,要聚集人气商气,才能助推新区发展腾飞。人气是万物之灵,是城市之魂。有了人气就可聚集更多的商气和财气。然而,如何聚集人气,实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笔者以为,以优越的人居,创业环境和发展政策来吸纳人气是关键。环境分为人居环境,教育环境,交通环境,教育环境,旅游环境,投资环境等。一个服务设施完善、城市功能配套的新区才能吸引人气。环境的好坏可以创造,政府部门在这里可以起到推动作用,以政策吸引投资者到这里投资,创造一流的环境吸引当地市民和外地人到新区落户居住。要吸引老城市民在成熟的老城区到新区居住,消费,新区要有一定的环境优势,才能吸引老百姓,让他们动心。
在交通环境上,引进多条公交线路,而且票价更优惠,满足广大市民出行。北京和常州推出的平价公交值得借鉴。如果有条件,最好在“江北新城”规划一个文化教育城之类的,可以考虑把老城区著名的一些中小学整体搬迁或分校到“教育城”或教育园区落户。区域文化教育环境优化和提升,势必大大提升江北城市生活品质,提高江北的区域价值。这是广州、苏州、贵阳等城市新区凝聚人气的一着妙棋,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江北新城在建设规划中不妨借鉴。其他的医疗资源也要考虑合理,科学分配布局,加大投入,100万人口要有3家大型医院,医院,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的规划,要大手笔一些。
四、完善休闲娱乐与商业消费环境,吸引人气与商气。一个新规划建设的城区,除了要前瞻考虑文化教育等环境完善,也要考虑完善休闲娱乐和商业消费环境,吸引市民居住生活消费。要聚集人气,这才是宜居宜商宜游的理想城区。在购物环境方面,可以考虑引进国内外著名超市商场企业,完善新工业园,居住区的消费环境,增强新区的购物魅力。在新城区的商业网点规划当中,未来要实现每2000-3000人设置一处便利店、生鲜食品店、书报亭、医药店、大众化餐饮店、洗衣店等网点;每2万人设置一处中大型超市、生鲜肉菜超市、咖啡店、花店和各类专业店的目标。在旅游休闲环境上中,可以考虑在新区建设较有特色的特色的文化休闲广场,艺术广场,绿化,生态公园,或者旅游项目,增强服务业和旅游业的辐射力,提高新区的知名度,增强人气。城市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可以考虑出台一些购房入户政策,吸引农民入城,增加人气。
五、完善公共交通环境,便利“江北新城”市民出行。任何一个城市的交通都对城市聚集人气,商气和财气产生重要作用,正所谓路通,货畅,商旺,城市得发展。新工园区,居住区的交通道路和公交线路建设上起点要高标准,在规划中,要多一些大手笔!在新区发展初期,一是在交通环境上,要尽快解决交通畅的问题,交通部门要规划一流的城市道路,优化网路结构,打通新区内的断头路,为新区发展提速。二是想方设法为新城区的发展提供更通畅、更便捷、更可靠的交通运输服务体系;积极规划和引进多条公交线路,增加老市区,周边城市通往“江北新城”的公交车次、密度,满足新区广大市民出行;对于新区与外界的公交要给予重视扶持,优惠票价,吸引老城区的市民选择在新区居住,生活,这点是非常重要的。在新建设的住宅区,旅游景点,产业园区的规划中却要预留必要的公交车站,公交站台,停车场等,满足城市人口剧增后的需求,推出平价公交(1元票价),吸引老城区的市民选择在新区居住生活。
六、做好“会展”和旅游大文章,发挥聚集,吸附和辐射作用。目前江北的产业结构日趋合理,改变了多年以前工业比重过大,现代服务业比重过低的情况。“江北新城”要重视发展现代服务业,构筑一个健康的产业比例,更有利于城市的长远发展。当务之急是在新区的政府规划中,要大幅度地提高商贸,旅游业等第三产业在GDP的比重。江北有丰富的人文山水资源,旅游业优势已经逐渐发挥,这个要求政府部门出台一些特别的有利政策来扶持商贸旅游,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利用能依靠的地缘,资源优势,整合形成集聚,吸附和辐射效应的种种有利因素,大力发展商贸,金融保险,会展,物流业,形成联动。一个会展能最大限度地聚集人气,最大限度地吸引眼球,以聚八方之力加速新区发展。可以说,会展不仅是强有力的产业经济“引擎”,而且是低成本的、高速运转的经济“加速器”。
通过整合会展资源,合理分配会场,把原来一些在旧城区举办的节庆展会活动,提供会展平台分会场,会展经济会其带动的产品、技术、知识、资金等多项互动,
可以大大提高新城区知名度,以商气聚人气,以人气促商气,形成良性循环,新城之聚集人气,商气,自然水到渠成。
破解新城人气不旺的主要建议
(一)科学规划新城,力争不留遗憾。城市经济发展,规划是龙头,一个科学,前瞻,合理的规划可以避免走变路,减少时间和空间的损失。建议按照五个“一体化”规范推进新城建设产业规划一体化,公用工程一体化,环境保护一体化,物流配送一体化,管理服务一体化,要体现对规划的重视,也考虑到生态,以人为本等各个方面。新城规划面积和人口,环境要有弹性规划,要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如果后期人口迅速增加就面临环境资源承受能力超支的问题。在道路各方面也是,可以考虑更长远,预留足够的空间,满足未来发展之需要。规划要全面细致,在民生保障、宜人宜住、生态环境、城市交通、城市管网、城市防灾、商业服务、文博展示、公共绿地、公建设施等方面不留死角。目前由于规划分局人员少、经费不足,控制性详规还没有全覆盖,这一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二)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新城人气
。新城要发展,要聚集人气商气,才能助推新区发展腾飞。人是万物之灵,是城市之魂。有了人气就可聚集更多的商气和财气。然而,如何聚集人气,实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大家以为,以优越的人居,创业环境和发展政策来吸纳人气是关键。环境分为人居环境,教育环境,交通环境,教育环境,旅游环境,投资环境等。一个服务设施完善、城市功能配套的新城才能吸引人气。因此,区委区政府领导要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省里文件规定,减政放权;在公共设施建设上,要给予资金支持。区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尽快制定《关于促进南谯新城人气商气集聚的意见以及《新城商业设施经营补贴及奖励实施细则》、《新城教育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城商业住房物业服务奖励及补贴实施细则》等配套政策。一是要制定新城服务业发展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增强优惠政策的可操作性,并抓紧成立促进新城服务业发展的协调机构,及时解决商家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就引进优质学校进驻新区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教育设施,加快新城教育事业发展,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三是就引进优质医院到新城办院,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新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四是就新购一批公交车辆投入新城运营所产生的亏损,由区财政局、区交通局负责,根据车次的行程公里数和耗油量,提出财政补贴的具体办法。五是对新城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馆、理发店、副食品商店、小超市,只要符合有关前置审批条件,按照“立等可取”的原则免费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并给予优惠政策;六是在新城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按其对区财政贡献额,都给予不同比例的奖励;七是调高个体工商户的营业税起征点;八是对在新城落户的四星级以上宾馆以及营业面积达8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大型娱乐场所,或年纳税额达100万元以上的商贸服务企业,或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服务业,按照规定,经区政府审批同意,从现代服务业引导基金中给予投资者一定贴息或补助。九是发展总部经济。凡国家和中央部委确定的大企业(集团),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国内民企100强企业,上市公司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总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年销售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其他国内外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在新城设立总部或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营运中心等分支机构,工商登记、税务注册在中心城区并实行独立核算的,根据税收贡献大小,在财政支持、信贷扶持、写字楼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政策优惠。十是放宽新城落户人员条件。连续两年以上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在新城各类企业(含民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及外商独资企业)、事业单位就业的,经务工人员所在单位申请,准予迁入。在新城连续营业6个月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新城落户。
(三)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新城人气。要规划建设一批公厕、垃圾中转站。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新城的停车场、公厕、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项目建设,授予特许经营权。新城园林绿地养护、道路广场保洁实行公开招标、市场化管理。鼓励投资商通过招标、拍卖形式获得一些道路、桥梁、广场、绿地等基础设施的冠名权,所冠名称经区地名管理机构审核,由市政府批准。
要加快双洪公园游乐设施、名人林、乌衣老街、滁河、清流河改造、柯湖湿地、明湖生态、黄圩风情小镇、现代农业观光、农副产品生产体验园、农家乐等旅游项目建设。建设一批每300米范围内有一处街头绿地和每500米至1000米范围内有一处城市“小游园”的城市开放空间,并适度配建市政公用设施,打造休闲乐园,提升人居环境。
要加强新城广告和停车管理。由区城管局负责,统一规划店招广告和设置店名指引牌;以后应由市交警支队负责统一划定新城公共场所临时停车线,车辆停放管理实行定时、定点、定位管理。
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含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警务室、卫生服务机构、邮政信箱、电力电信等)必须与住宅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要制定“村改居”有关政策规定,达到法律规定的居住户数后,新城要新设相应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派出所、警务室。区政府要出台扶持政策,把大雄农贸市场建设好。对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经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可在小区内设立1处小超市。
加快公交线路建设,完善公交运营网络。要建成1个公交枢纽站,新设若干个候车亭;购买一批新型空调公交车辆投入新城运营,并根据新城市民需要确定一条线路,确保每十分钟有一趟公交车运行。
要规划建设一个文化教育城。可以免费提供土地把南京一些大学整体搬迁或分校到“教育城”或教育园区落户。要打造一所一流的幼儿园及小学、初中、高中优质教育学区。随着人口的增加,要合理规划一批小学、初中、高中校区,这是一些新建城区凝聚人气的一着妙棋,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南谯新城在建设规划中不妨借鉴。
要与南京一些大医院合办或让其办分院的方式,规划建设2至3所二级专科医院。要新设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争取到10年后,使绝大部分新城居民10分钟以内就可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
要鼓励邮政、金融、移动、电信、网通、供电、燃气、自来水、广播电视网络传输等单位到新城开设网点。
要建设一所特色、优惠、服务周全的养老院,这既缓解了南京养老资源匮乏窘境,又增加了新城的人气。
要建设一条街4S店。另外,免费提供土地让南京体育行业来此建设体育设施,成其训练基地或赛事点,汇聚流动人口。
(三)完善休闲娱乐与商业消费环境,吸引人气与商气。要积极发展新城休闲娱乐业,加快引进和建设适应大众主体和不同层次休闲需求的娱乐设施,包括电影院、歌舞厅、棋牌室、游乐园、健身房、酒吧、迪厅、咖啡屋、茶馆等。要规划建设一个世界特色小吃一条街。引进一个餐饮名店来新城连锁经营,实现快速扩张,做大做强餐饮龙头企业,带动中小餐饮企业的发展。
要制定《南谯新城商业网点规划》,在规划中,未来要实现每2000-3000人设置一处便利店、生鲜食品店、书报亭、医药店、大众化餐饮店、洗衣店等网点;每2万人设置一处中大型超市、生鲜肉菜超市、咖啡店、花店和各类专业店的目标。要引进和培育一批大中型商贸中心,加快建设有特色的大中型超市和大中型商业步行街区。加大商业招商力度,鼓励世界500强商业企业入驻新城。
要规划建设一个博物馆(城展馆)、文化艺术活动中心、会展中心等设施,在公园绿地等场所增设文化长廊、主题雕塑,增强文化氛围,使新城尽快成为文化中心。
在体育设施建成后,每半年在新城开展一次群众参与性强的体育比赛活动,每年引进省级以上高水平体育赛事,体育中心设施定期免费对社会开放。每半年在新区举办一场公益性演出活动,鼓励社会力量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在新区组织商业性的文化演出活动,积极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每年在新区组织一次书画展和讲座。每年组织一次作家、书画家、摄影家新城采风活动,大力宣传展示新城建设成就。每年在新城组织一次读书节活动,在新区设立1处中型规模以上的图书分店或图书流通、配送市场。开展“广场周末剧场”和“电影进广场”、“电影进社区”等文化活动。要依据本地自然与人文资源,积极对外招揽、承接、主办、举办大型的省级、国家级、国际性的文化演艺、旅游休闲等活动。如“中国农民歌会”分会场、“赏桃花农家乐会”、“桂花螃蟹节”、“油菜花开风肉节”、“赏梅打猪晃节”、“二郎庙会”分会场、“琅琊山庙会”分会场等,让新城文化活动丰富起来。
(四)完善公共交通环境,便利新城市民出行。任何一个城市的交通都对城市聚集人气,商气和财气产生重要作用,正所谓路通,货畅,商旺,城市得发展。工业园区、居住区、政务区、商务区等交通道路和公交线路建设上起点要高标准,在规划中,要多一些大手笔!在新区发展初期,一是在交通环境上,要尽快解决交通畅的问题,交通部门要规划一流的城市道路,优化网路结构,打通新区内的断头路,为新城发展提速。二是想方设法为新城区的发展提供更通畅、更便捷、更可靠的交通运输服务体系;积极规划和引进多条公交线路,增加南京、滁城及周边城市通往南谯新城的公交车次、密度,满足新区广大市民出行;对于新区与外界的公交要给予重视扶持,优惠票价,吸引南京市民选择在新城居住,生活,这点是非常重要的。要创造条件,尽快建成一条轻轨或地铁(用经营权来利用民间资本建设)。在新建设的住宅区,旅游景点,产业园区的规划中却要预留必要的公交车站,公交站台,停车场等,满足城市人口剧增后的需求,推出平价公交(1元票价),吸引南京或周边居民选择在新城居住生活。
(五)做好“会展”和旅游大文章,发挥聚集,吸附和辐射作用。
南谯新城要重视发展现代服务业,构筑一个健康的产业比例,更有利于城市的长远发展。当务之急是在新城规划中,要大幅度地提高商贸,旅游业等第三产业在GDP的比重。南谯有丰富的人文山水资源,旅游业优势明显,这要求政府部门出台一些特别的有利政策来扶持商贸旅游,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利用能依靠的地缘,资源优势,整合形成集聚,吸附和辐射效应的种种有利因素,大力发展商贸,金融保险,会展,物流业,形成联动。一个会展能最大限度地聚集人气,最大限度地吸引眼球,以聚八方之力加速新城发展。可以说,会展不仅是强有力的产业经济“引擎”,而且是低成本的、高速运转的经济“加速器”。
通过发掘整合会展资源,合理分配会场,把原来一些在其他地方举办的节庆展会活动,移植到新城成会展平台分会场。会展经济会其带动的产品、技术、知识、资金等多项互动,
可以大大提高新城知名度,以商气聚人气,以人气促商气,形成良性循环,新城之聚集人气,商气,自然水到渠成。
(六)积极引进高,尖,优,大项目,提高片区产出比值。要在吸引高,尖,优,大项目,提高集聚度,提高产出上下功夫,要用最小的面积实现最大的产出,实现高产出比。要多方位,全方面在省内和中央的网络、电视台和传统媒体等,在上海、南京、合肥等主要城市,举办推广周等活动,把南谯新的规划,功能定位,交通优势,产业优势等向市内外宣传推广,提高南谯新城知名度,吸引本地和外地商家在这里投资兴业,居住,形成蚂蚁效应,提高南谯新城的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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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卧龙岗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卧龙岗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文关键词:卧龙,核心区,征收,补偿安置,产业集聚
卧龙岗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文简介:卧龙岗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一、总则第一条(征收范围)东汽车站路,西至北京路,南起唐湾路,北至武侯路,面积约1.76平方公里。第二条(时间安排)本方案征求意见时间自2015年5月30日至2015年6月30日。房屋土地征收工作分区域分批次进行,具体区域及时间安排以指挥部
卧龙岗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文内容:
卧龙岗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征收范围)东汽车站路,西至北京路,南起唐湾路,北至武侯路,面积约1.76平方公里。
第二条(时间安排)本方案征求意见时间自2015年5月30日至2015年6月30日。
房屋土地征收工作分区域分批次进行,具体区域及时间安排以指挥部公告为准,每批次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分为三个阶段,每阶段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时间为20天。
签订协议后,如果本项目同类情况补偿安置标准提高,征收部门对已经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按照提高后的标准进行追加,确保被征收人利益最大化。逾期不签订协议的,依法解决。
第三条(主体)卧龙区人民政府为征收主体,负责制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作出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卧龙岗和武侯两个街道办事处作为具体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征收补偿安置及旧房拆除工作,拆除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担:卧龙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相关政策及技术指导。
第四条(评估)依法选定的评估机构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等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在征收区域内进行公示。选定的评估机构必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第五条(举证权利剥夺)评估、测绘等工作人民入户调查、勘察、丈量时,被征收人应予以配合,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相关审批文件等各种有效证件,逾期不提供或者不配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认定结果经主办人员签字后予以公示。
第六条(评估救济)被征收人拒绝配合评估的,评估公司通过查阅复印房屋土地登记档案资料、走访调查、拍照录像、外围勘察、测绘丈量后,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估价时点作出评估报告。
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不服的,可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申请重新复核或者委托专家鉴定。
二、补偿安置
第七条(评估价值)在本方案规定的征收期限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可以按照本区域的市场评估(包含土地使权价值)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收回。
集体土地的上房屋被征收人可以按照本区域的重置评估价、合法的宅基地参照国有土地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收回。
第八条(补偿安置条件)补偿安置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二)具有建房规划许可证(正、副本),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三)虽没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建房规划许可证,但有经村民小组或主管单位、社区(村)、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主管部门四级核定认可的房屋证明;
(四)政策另有规定的其他房屋。
第九条(货币补偿数额)货币补偿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一)一般民宅;
1、对有房屋所有权证或经四级认证的一、二层合法建筑面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按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2、对于确属一体建成的三层以上(含三层)砖混房屋,经四级认定后,给予400元/㎡的货币补偿;三层未建的给予200元/㎡补助;在被征收人合法有效的宅基地使用范围内,一、二层未建面积经四级认定后,给予200元/㎡补助。
(二)成套住宅和商业用房:对于成套住宅和商业用房,根据有效产权面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补偿。
(三)被征收人合法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如地下室、储藏室、钢结构等)依据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进行评估补偿。
第十条(安置标准)产权调换按照下列方法进行安置:
(一)一般民宅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一、二层合法有效建筑面积实行1:1的比例调换。
(二)成套住宅(单元式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其合法建筑面积1:1的比例调换。
(三)商业用房在土地、房管、工商、税务等部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经认定后根据合法有效产权面积按照1:1的比例给予产权调换。
第十一条(安置区)本项目有以下安置区:
(一)大河铜矿小区以东,南方家园以南区域选址占地约53亩(规划的5号地块),集中建安置房约15万㎡。崔庄安置区可原地建安置房约30万㎡。
(二)国际玉文化博览中心项目、张庄城中心改造项目、中达二期城中村改造项目、唐湾城中村改造项目,可提供安置房约70万㎡。
本区域征收安置原则是“依法征收,分期实施,分区域就近安置”。
第十二条(安置区划分)被征收村(居)民具体安置区域划分暂定为以下五块:
(一)第一块,东至车站路,西至植被恢复区东边界,南至唐湾路,北至农校家属院以南区域内的卧龙岗街道辖区村(居)民安置在国际玉博中心一期项目内,武侯街道辖区村(居)民安置在玉博中心二期项目内。
(二)第二块,汉化街以西,植被恢复区以东,卧龙路以南,唐湾路以北区域内的村(居)民安置在张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及唐湾城中村改造项目内。
(三)第三块,植被恢复区以西,北京路以东,卧龙路以南,唐湾路以北区域内的村(居)民安置在5号地块内。
(四)第四块,武侯祠院墙以东,车站路以西,卧龙路以北,武侯路以南区域内的村(居)民安置在张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及中达二期城中村改造项目内。
(五)第五块,北京路以东,武侯路以南,武侯西墙以西,卧龙路以北区域内的村(居)民安置在崔庄区域整体安置区。
安置区域规划若有调整,指挥部另行公布。
第十三条(安置房户型及面积结算)安置房户型面积分别约为60㎡、80㎡、100㎡、120㎡等不同户型,最终安置户型面积以审批的图纸为准。
成套住宅合法建筑面积加上奖励建筑面积仍不足安置房最小户型面积的,给予最小户型安置,不足部分,经指挥部确定批准后,按安置房成本价补足房款。
由于户型限制,所选户型大于或小于合法建筑面积的部分,按该区域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平均价格各计各价,互补差价。
安置房的建筑面积以房管部门的测绘为准。
第十四条(过渡费)选择产权调换期房安置的(不含提供过渡周转房的),在过渡期限内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8元补助,一次性支付,但每户每月最少不低于500元。过渡期限暂定为高层住宅30个月(具体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过渡起始时间以签订协议之日计时,至安置房交房之日为止支付临时过渡费,若超过30个月期限,则支付双倍的过渡费。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元计算,一次性发放2月的临时过渡费,但每户每月不得低于500元。
第十五条(证件纠错)被征收房屋范围内占用土地的取得方式、面积、性质,以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其登记属违反法律规定的,登记部门依法纠正存在的错误,即更正登记、撤销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违法建筑处理)对于非法占用土地所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和征收公告下达之后新建、扩建、突击搭建的违法建筑,一律无条件拆除且不予补偿,拒不拆除的,由规划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罚决定,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由区政府组织规划、国土、工商、城管、城建等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并处以罚款。
第十七条(对等安置及公建处理)被征收房屋的使用性质根据房屋所有权证所登记或依照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确定,住宅安置住宅,商业安置商业。
第十八条(产权争议的处理)安置以户为单位,产权存在争议的,在提存补偿资金并经公证机构证据保全的前提下进行拆除,产权依法界定后再补偿安置。
第十九条(装修及附属物补偿)被征收房屋的装修及附属物补偿参照本区域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价格执行。对于装修确实豪华,经三级认定后,报经改造指挥部同意,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补偿,评估费由主张方支付。
三、补助与奖励
第二十条(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8元,不足400元的按400元计发。选择产权调换期房安置的,按以上标准支付两次搬迁补助费。
第二十一条(停产停业损失)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照被征收人合法建筑面积的实际营业面积(凭产权证注明的房屋用途和工商营业执照),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150元。
第二十二条(购房补助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0元的补助。合法调换面积调换后剩余面积,按照该区域征收前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不享受购房补助。
第二十三条(生活补助费)按常住人口,每人一次性补助300元。
第二十四条(多重奖励)为鼓励被征收人尽快完成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工作,特按三个阶段(时间以指挥部批次公告为准)奖励如下:
(一)分户签约奖:
1、在第一阶段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腾空房屋,交钥匙的,每宅(单元房式房屋为户)给予3万元奖励;对于一般民宅,给予合法宅基地内一、二层未建部分调换安置房面积的奖励:对于单元式房屋给予合法建筑面积的25%安置房面积奖励;
2、在第二阶段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腾空房屋、交钥匙的,每宅(户)给予2万元奖励;对于一般民宅,给予合法宅基地内一层未建部分调换安置房面积的奖励:对于单元式房屋给予合法建筑面积的15%安置房面积奖励;
3、在第三阶段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腾空房屋、交钥匙的,每宅(户)给予1万元奖励;对于一般民宅,对于合法宅基地内未建部分不再奖励安置房面积,仅按200元/m2进行货币补偿:对于单元式房屋给予合法建筑面积的10%安置房面积奖励。一,二层未建面积享受置换安置房面积奖励的,不再进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时每平方米应补交200元差额款。
(二)分组签约奖:本着就近相邻或自愿结合的原则,一般民宅约10户为一组,3个小组组成一个大组;成套住宅1个单元为一小组,整栋楼所有单位组成一个大组。(特殊情况例外)
1、在第一阶段每小组所有住户全部签约并腾出空房交钥匙的,小组中每户奖励1万元,大组所有住户全部签约并腾空房屋交钥匙的,大组中每户再奖励2万元;
2、在第二阶段每小组所有住户全部签约并腾空房屋交钥匙的,小组中每户奖励5000元,大组所有住户全部签约并腾空房屋交钥匙的,大组中每户再奖励1万元;
3、在第三阶段签约并腾空房屋交钥匙的不享受分组签约奖。
第二十五条(交房及补偿程序)被征收人搬迁完毕后,告知征收工作人员组织验收,被征收人凭“交房验收单”领取征收补偿、补助和奖励,并以交房顺序确定选择安置房序号,辖区街道办事处向被征收人发放《选房序号通知单》。交房时,被征收人按照该通知单的先后顺序,选择安置房的栋号、楼层及户型。
第二十六(禁止私自拆卸)被征收人交房验收时,必须保持房屋主体、门窗等设施完好,禁止私自拆卸,否则,从征收补偿金中扣除相应价值。
第二十七条(安置房标准)安置房应具备下列标准:
(一)符合国家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工程标准;
(二)建筑物进行了外墙保温、外墙漆处理;
(三)高层安置房电梯前室、走廊地板砖、楼梯间及踏步、地平抹平、墙面批白处理;
(四)入户安装防盗门,室内门窗齐全;
(五)水电按工程设计标准安装;
(六)卫生间、厨房按普通装修标准安装。
(七)大修基金由住房户交纳。具备供暖、供气的区域,其初装使用费由住房户支付。
四、附则
第二十八条(特殊情形处理)在协议签订前,被征收房屋存在被抵押、已出租、被查封、权属有争议、出售后尚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继承或遗赠纠纷等情形的,被征收人应当如实向房屋征收部门书面报告,由征收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逾期不报告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九条(送达方式)评估报告、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收回土地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拆除决定、裁定等法律文书可以采取直接送达、委托送达、公证(见证)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
第三十条(妥善保管)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应当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水、电、煤气等安全事故发生,妥善保管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宅基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房屋权属证书等办理相关手续的重要证件和材料,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办理委托授权手续。
第三十一条(合同效力)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未尽事宜处理)本方案未尽事宜,经卧龙区人民政府研究后予以补充完善。
篇3:20XX年上蔡县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2012年上蔡县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本文关键词:上蔡县,工作方案,专项,加快,产业集聚
2012年上蔡县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本文简介:上发〔2012〕8号中共上蔡县委上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上蔡县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2012年上蔡县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共上蔡
2012年上蔡县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本文内容:
上发〔2012〕8号
中共上蔡县委
上蔡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2年上蔡县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2012年上蔡县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上蔡县委
上蔡县人民政府
2012年3月9日
2012年上蔡县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
专项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产业集聚区发展水平,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积极融入中原经济区建设,形成推动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务实发展、赶超发展的强大合力,根据省政府《2012年河南省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2012年驻马店市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方案》、《上蔡县2012年经济发展十项重点工作实施意见》、《上蔡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九次党代会、市三次党代会、县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市重点项目观摩暨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把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中心工作和综合性举措,紧紧围绕“四集一转”(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人口向城镇转移),着力破解短板、制约,不断提高质量、效率,推动产业集聚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2012年,产业集聚区建成区面积达到7.5平方公里,新入驻工业企业达到20家以上,工业项目投资达到30亿元左右,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利税达到4亿元,新增劳动岗位5000个,制鞋、服装、玩具等主导产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65%。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举全县之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扎实开展“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一是完善项目服务机制。认真落实县四大班子领导分包重点项目制度和项目建设周例会制度(县主要领导定期到产业集聚区召开现场办公会),建立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针对产业集聚区建设的联合督查、定期通报制度,确保“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分包领导及招商单位等要切实开展项目走访活动,查找问题,及时了解投资方动态,做好项目跟踪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是抓好重点项目落实。切实抓好汉帛服装二期、华伦玩具三期、高速公路引线等省重点项目建设和三金工业园、久久面业二期、南豫塑业、台商工业园、国能生物质发电等市、县重点项目建设;抓好2012年新入驻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
(二)增强人力资源保障能力。加强劳动技能培训,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为产业集聚区培训各类技能人员。一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制鞋、服装、玩具等用工需求增长较快的行业,结合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整合“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各类培训资源,集中财力,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年培训人员不少于6000人。积极参与“百校千企”定向合作计划,加强与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市技工学校、县职业中专等院校合作,支持共建生产实训基地,增强培训针对性,实现技能培训与企业用工需求无缝对接。二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招工用人机制。按照市场规律,充分发挥企业自主招工的优势,鼓励企业利用闲置设备自主培训。积极为企业自主招工培训争取补贴资金,对企业进行扶持。三是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在户籍、住房、医保、子女入学等方面,认真落实《上蔡县产业集聚区企业员工优惠政策》。四是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开展知识更新培训,招聘专业技术人才。
(三)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土地整治、节约集约、监督管理”三项机制,着力通过挖潜、节约和指标倾斜,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加大用地指标申报力度,用于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一是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坚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增减挂钩指标主要用于产业集聚区,产业集聚区外“批而未征”土地,可依照相关法规调整用于产业集聚区建设。二是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强度和建筑容积率,新入驻项目原则上建设三层以上单体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根据省、市文件规定,积极争取上级奖励性用地指标。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实行项目用地预申请和评估论证制度,建立土地阶梯供应机制,对以区中园、分期实施等形式建设的项目实行一次规划、分期分批供地。发改委、住建局、国土局要加大对建设用地使用情况的督查,对达不到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等标准的,取消各种优惠政策。对低效使用的建设用地,采取无偿收回、限期开发、企业瘦身、异地置换、协议收购、优进劣出等方式依法处理。
(四)保障资金需求。一是完善企业融资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增补资本金,壮大上蔡县兴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实力。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股担保平台,推动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支持民间组织建立行业贷款联保协会,在中小企业、政府、银行之间搭起桥梁。加强银企合作,形成银企双向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二是保障建设资金需求。建立以上蔡县兴工投资有限公司为主体、市场化参与、多元化投入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机制,弥补财政投入不足问题。由财政部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各类专项资金。引导外资、民资和社会资本以BT(投资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移交”投资模式)、BOT(基于基础设施特许权的“建设——经营——移交”投资模式)、PPP(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等方式投资基础设施建设。
(五)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一是开展产业招商。根据《2012年度上蔡县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意见》,围绕制鞋、服装、玩具等产业链制定招商目录,按照“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基地”的思路,实现由招企业到招产业的转变,避免出现“只有企业没有产业”的现象。二是开展科技招商。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大胆聘用科技人才担任招商大使,鼓励特色产业与高校院所合作,支持科研成果在我县产业集聚区直接转化,着力引进一批高科技、高附加值、高税收的“三高”企业。
(六)强化主导产业集群培育。产业集群发展水平是衡量产业集聚区发展质量的首要因素,要围绕制鞋、服装、玩具等主导产业,着力培育并引进一批龙头型、基地型企业,促进同类企业、关联企业及配套企业集聚,加快荣光鞋业、华伦玩具、汉帛服装等项目总部搬迁,实现总部经济效应,形成特色鲜明的轻工制造和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同时把“以商招商”作为加快产业集群培育的有效措施。
(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产城互动,融合发展”理念,围绕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承载能力的目标,切实加快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完成产业集聚区员工技能培训中心建设。二是加快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功能建设。加快产业集聚区三角地带开发建设、53亩公共租赁房项目建设,加快蔡都国际商贸城项目建设,积极为产业集聚区提供配套服务。三是加快龙腾、龙翔社区建设,加快规划实施产业集聚区内村庄拆迁工作。四是加快高速公路引线工程建设,完成龙胜大道、秦相路与高速公路引线贯通工程,加快金山路北段、7号路、8号路等道路建设,尽快规划设计产业集聚区西环城路,完善管网、人行道、路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强力推进环保设施建设,加快规划实施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六是加强供电、电信、有线电视、质检、信息和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学校、医院、银行、邮政、文化娱乐、水厂、消防站、加油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八)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认真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企业办理手续实行“两个零接触”制度和“保姆式服务”。定期组织企业对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服务质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奖惩依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到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程序,对依法保留的收费项目及办理程序经县优化办审核批准后向企业公示,严格收费标准。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干扰产业集聚区建设和企业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的强揽工程、强装强卸等违法行为。卧龙、芦岗、重阳三个街道办事处要协调好征地、拆迁、补偿等工作。
(九)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按照省政府“重在培育、示范带动”的要求,抓住“4月底之前各领域再重点培育出2-3个示范典型”的机遇,2012年县商务局做好“对外开放示范产业集聚区”申报争创工作,县住建局做好“产城联动发展示范产业集聚区”申报争创工作,县环保局做好“环境友好型示范产业集聚区”申报争创工作。
(十)切实做好统计工作。一是根据省政府关于产业集聚区“增、调、降、退”的原则和省、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考核内容及要求,县发改委、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统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等部门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客观、真实、全面地统计上报相关数据。二是完善企业数据网上直报制度。统计部门加强对引资单位和企业统计人员的指导、培训,具体负责审核企业数据上报。税务部门要派出专人深入产业集聚区企业摸底、排查、核实企业税收情况,做到应收尽收。
(十一)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推动职能部门派驻。采取“人员派驻制、流程内部化”的模式,推动税务、国土、住建、环保、统计、工信、工商等职能部门向产业集聚区派驻机构,受派出单位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双重领导,相关行政审批和工作事项由派出人员按授权直接办理,实现产业集聚区与市级职能部门的“直通车”制度。按照省、市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方案,2012年完成产业集聚区行政区划调整,实现产业集聚区与行政区域套合。
三、落实奖惩
建立和落实产业集聚区发展考核奖惩机制,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各项重点任务有针对性进行考核,根据完成任务情况奖励;对推诿扯皮、工作应付的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相应惩处。
主题词:经济管理
产业
方案
通知
中共上蔡县委办公室
2012年4月6日印发
(共印1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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