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人员车辆管理方案 本文关键词:车辆管理,小区,人员,方案
小区人员车辆管理方案 本文简介:中建瀛园人员车辆管理方案为了更好地维护业主在本园区内的人身、财产安全,营造园区的良好秩序,确保业主的车辆在园区内正常运行、停放顺畅有序,特制定本方案。现将管理方案基本内容总结如下:一、岗位管理1、园区内大门岗:西门岗(形象岗)2、西门岗为本园区主要通行通道:物业服务中心设置门禁系统,允许所有业主及车
小区人员车辆管理方案 本文内容:
中建瀛园人员车辆管理方案
为了更好地维护业主在本园区内的人身、财产安全,营造园区的良好秩序,确保业主的车辆在园区内正常运行、停放顺畅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现将管理方案基本内容总结如下:
一、岗位管理
1、园区内大门岗:西门岗(形象岗)
2、西门岗为本园区主要通行通道:物业服务中心设置门禁系统,允许所有业主及车辆凭卡和人员出入证出入园区,外来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本园区,如有特殊原因应进行登记出入本园区。
3、巡逻岗为园区内机动安全巡视岗,实行24小时安全巡视制度,主要负责维持整个园区公共秩序以及业主人身及财产安全,同时为业主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二、门卡管理
1、业主凭购房合同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门卡和人员出入证,并进行登记,按物业服务中心规定领取门卡。
2、业主如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门卡和人员出入证,应及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避免因此为业主带来的不便。
3、请业主妥善保管门卡和人员出入证,如不慎丢失,补办时,收取门卡工本费,人员出入证工本费。
三、人员管理
(一)物业内部人员质量
1、与派出所配合对所有入职人员进行职业背景考察,杜绝使用政治不合格者担任本园区工作,保障用人安全。
2、用人实行“亲属回避”政策,杜绝存有亲属关系人员在同一公司任职,建立以工作质量为中心的人际关系简单化,规避老乡观念、江湖义气、庸俗不健康的习气。
3、
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善用在一线工作的聪明进取的员工,最大限度地消除纯理论的管理障碍。
4、
建立符合自身岗位特色的培训方案、体系,如员工综合知识手册,将园区具体仔细的应知应会常识从实效操作的角度进行编写,避免纯理论性,包括园区概况、业主、车辆情况,服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步骤等。
5、
除了理论授课外,要着重到现场对每一个工作环节进行指导培训,并通过现场培训收集捕捉新信息,从而不断修正培训,真正领会具体操作的难易、严谨、科学与否。
6、
重“服务流程设计”,包括一个敬礼、收费、询问、巡视等环节,从讲原则、讲安全又不失礼仪的角度贴近业主,体现亲情、关爱。
7、
避免过于机械化,秩序员并不只是单纯的抓贼、硬站的铁板形象,而是要扮演一个多面手的角色,是一个收集反馈多面信息、传播服务文化、协调配合其他专业,展现公司形象的综合服务生。
8、在专业化训练方面,将队列、礼节礼貌、擒敌拳、消防、设备操作、巡视侦察、询问登记、可疑现象的识别、交通指挥手势运用、应急事件处理等列入培训计划,并注重绩效考核(考试与培训相结合)。把考核成绩作为衡量个人综合能力的重大要素之一。
(二)园区内人员管理
1、本园区业主一律凭人员出入卡出入本园区。
2、本园区业主凭卡从西门岗进入园区;外来人员进入园区因特殊情况未能办证,并在门卫处进行登记,如有必要,秩序维护人员应联系业主,确认外来人员的身份,方可进入园区。
3、物业服务中心维修人员、保洁员、秩序维护员等工作人员凭工作卡出入园区。
四、车辆管理
1、根据业主购买房屋车库/车位数发卡,有车位的进入,剩余车辆和来访车辆一律停在园区公共车位。
2、本园区业主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凭出入卡进入园区,并停放在自家庭院内,汽车凭门卡出入园区,进入园区后须停放到自购的车位上。地上公共区域严禁停放车辆。
3、园区业主运送大件、贵重物品离开园区时,必须进行登记,填写出门条;租户运送大件、贵重物品离开园区时,必须有业主的书面同意,并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4、婚丧嫁娶等特殊情况,车辆出入本园区的,应提前到物业服务中心告知,由物业服务中心具体安排车辆进出及停放事宜。
五、监控管理
1、监控设施确保24小时运行使用。
2、在现有监控设施条件下,确保园区内公共区域和主要通道监控无盲点;如有监控盲区,物业公司将安排秩序维护人员加强巡逻力度,维护园区秩序和安全。
以上是一山一墅人员车辆管理的主要内容。为园区实现封闭管理的顺畅有序,请配合物业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物业公司将做好保密工作。希望您出入园区、停放车辆时能按本方案规定执行。请出门时及时将入户门关闭,并爱护园区公共财产,做文明业主,共建您的温馨家园!
鲁商一山一墅物业服务中心
201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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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接送,管理制度,车辆,学生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一、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准入制度1、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准入条件接送学生车辆应是核定载客人数不少于7人的载客汽车(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学生)。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XXXXX-200x)标准,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加入车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一、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准入制度
1、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准入条件
接送学生车辆应是核定载客人数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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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载客汽车(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学生)。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XXXXX-200x)标准,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加入车损险、第三者险、交强险和承运人责任险,保险手续不全者不能参加运营。
2、
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准入程序
单位和个人计划购置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前,应先向县教体局提出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拟用申请,县教体局接到申请后会同交通、交警部门对其车况和驾驶人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县交警部门对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进行查验,核对车辆登记信息和驾驶人违法记分、事故责任等情况,将其车辆进行上线检测,对审验合格的车辆,报请市教育局、市交通交警部门备案,再由市、县交警部门统一喷涂全省统一颜色和外观标识,统一发放专用接送学生车辆标志牌,统一管理。已核准的接送学生车辆除定期检验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技术上线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二、专用接送学生车辆专用制度
专用接送学生车辆是按照规定路线,专门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只允许该车辆按既定路线接送本车次学生上下学,不准从事其他运营活动。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在营运期间不得随意更换、买卖、转让车辆,不得随意更换驾驶员,确需变更者,须事先向教育
、交通、交警等有关部门提交申请,同意后方可变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或租用拼(组)装车、报废(或延缓报废)车、外地机动车接送学生,不得使用或租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后三轮摩托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三、驾驶员管理制度
1、
专用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应具备的条件
(1)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5年以上;
(2)最近3年内未发生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3)最近3
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积记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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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记录;
(4)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精神病史;
(5)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过刑事处罚;
2、驾驶员应遵守的规范:
(1)专用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应有敬业精神,熟悉交通法规、路况和车辆性能,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驾驶技术水平。
(2)驾驶员要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责任感,平时休息好,睡眠充足,保持充沛的精力和体力;开车时注意力高度集中,不吸烟、饮食和谈话,并做到“礼让三先”,
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和驾驶规程,服从公安、公路、交通部门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对学生生命高度负责,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维护,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况良好。应经常清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及引擎的清洁)
(4)驾驶员要提前20分钟到岗,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做好车辆发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驾驶员发现所用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或车主,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凡故障车未经检修的,绝不准上路接送学生。
(6)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7)驾驶员不得任意变更停车地点或从事任何未经允许的营运活动,不得私自改变行车线路,不能出现漏接、误接学生现象。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专用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要向镇教体办主要负责人、车辆主管人员、学校专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小组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出行。
(8)驾驶员出车回来后,要随时检查车况,如实填写行车记录,向学校专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小组简要汇报出车情况后方可离岗。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9)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严格控制车辆时速(最高时速原则上不超过40公里)。严禁超员运营、违章驾驶(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确保行车安全。若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驾驶员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提前向车主说明情况,经镇教体办同意,由车主负责安排具有同等驾驶资格的人员替班,不得因故停运。
(11)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和不具备专用接送学生车辆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
(12)
驾驶员应无条件服从单位管理,接受用车单位的考核。
对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致使家长及学生意见较大或者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专用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者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专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综治办、教体局、交通局、安监局、公路局、交警大队、地税局、工商局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全县专用接送学生车辆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专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县教体局设立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专用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县综治办要牵头抓好专用接送学生车辆运营管理工作,各部门共同参与,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专用接送学生车辆运营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
五、专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分工负责制度
1、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专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2、县综治办负责督促、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工作职责和相关管理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反馈专用接送学生车辆运营管理信息,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按照有关规定督促抓好各项整改措施落实。
3、县安监局负责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专用接送学生车辆运营管理的日常监管措施,定期督查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并将专用接送学生车辆运营管理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和镇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4、县交警大队负责督促车主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建立专用接送学生车辆档案,定期组织年审和检测,统一发放“接送学生用车”标识,定期组织专用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培训和专用接送学生车辆运营情况检查,依法查处超载接送学生或非法运营车辆;加大对学校门口、周边地区危险路段的交通管理力度,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
5、交通、公路部门负责专用接送学生车辆运营线路规划、运营资质审核、监督检查等工作。
6、客运公司负责本单位所属专用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技术指导、安全教育、职业道德培训等工作。
7、教育部门负责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做好专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与镇教体办、学校、幼儿园签订责任书,督促学校建立专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跟车教师维持学生乘车秩序,劝阻学生乘坐“三无”车辆和超载车辆;积极配合交通、交警等部门,做好对专用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检查工作。
8、交通、交警、教育等部门要按照规定对专用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于每学期开学前,对全县专用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检测不合格又未及时整改的,坚决停用;各专用接送学生车辆车主或驾驶员要对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维护,保证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营。
9、有关部门要加大专用接送学生车辆运营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掌握各学校的专用接送学生车辆车辆、驾驶员以及专用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要指派专人随时检查专用接送学生车辆是否有超员等违规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坚决制止,不得放行,对不听劝阻者应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
六、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属地管理制度
1、镇教体办要组织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学生会,听取家长的意见,要求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同时向家长通报有关乘车收费、专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等方面的情况;镇教体办要加强学生安全乘车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违规非法车辆,自觉维护乘车秩序,强化学生的安全乘车意识。
2、镇教体办、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生集中乘车点的管理,协助交通、公路部门认真规划专用接送学生车辆运营路线,科学确定接送地点,制定具体措施,完善接送学生手续和办法。学校在确保完成规定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可采用各级(部)错时制等方式,轮回接送学生上下学,以减轻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压力;要加强专用接送学生车辆行车途中管理,低年龄段特别是幼儿园幼儿乘坐专用接送学生车辆时,必须有教师或同乘人员在车中监护。
七、学校专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专用接送学生车辆的联络、学生乘车安排、变更情况的汇总、落实,学生乘车情况的收集反馈以及临时发生情况的指挥处理。
2、科学安排跟车教师值班表并督促落实。
3、定期召开班主任、跟车教师和值班教师会议,掌握专用接送学生车辆运营管理情况,针对有关问题研究落实相关措施。
4、根据学生自愿和家长同意的原则,选择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学生担任专用接送学生车辆长,协助跟车、值班教师组织管理学生。
八、学校专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主任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有关乘坐专用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规定。
2、督促乘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学生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
3、配合学校专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小组对乘坐专用接送学生车辆的违纪学生进行说服教育。
4、将学生乘坐专用接送学生车辆表现纳入学生考评,作为德育教育和班主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九、学校专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跟车教师工作职责
1、组织学生有序集合,有序上下车,安全乘车,及时反馈专用接送学生车辆情况,及时处理学生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
2、发车前:上午上学时,随车沿站点逐一接学生安全到校;下午放学时,组织学生列队点名上车,办全有关手续,若有其他情况,要及时向学校专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小组汇报。
3、乘车途中:(1)确保学生安全乘车。严禁学生将头、手臂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天热通风也不宜把车窗开得过大,以避免突发意外伤害学生。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在行驶途中,跟车教师要随时注意观察学生的表现,对不遵守纪律、随便串座位,在车厢内走动者应立即制止,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对不听劝阻者,要设法保证其安全,待返校后,再向学校专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小组反映情况,重点对其进行安全教育。(2)确保学生文明乘车。加强学生文明礼貌教育,教育学生文明乘车,严禁学生在专用接送学生车辆上有妨碍车辆行驶和人身安全的行为发生。
4、在接学生时,每到一处站点,跟车教师要下车组织学生有序上车;在送学生时,跟车教师要先下车组织学生有序下车,并在引导学生走出交通要道后再上车前行。
十、交通、专用接送学生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1、交通及专用接送学生车辆事故应急组织:单位主要领导、活动组织者。
2、报警程序:
(1)立即向交警部门报警(电话112),报告内容为:“×××地点发生交通事故,请迅速赶到现场”,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及时通知120急救中心,及时救护。
(2)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
3、组织实施:
(1)
在场人员在交警到来之前,保护好现场,看好肇事者,维持好秩序,抢救伤员。
(2)
交警到来之后,在场人员配合交警做好辅助工作。
(3)
原则是“先及时救人”。
4、注意事项:
(1)首先是保护人员安全。
(2)事后,应将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善后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上报县教体局和县安监局。
十一、专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相关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专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承担起专用接送学生车辆运营管理的责任和义务。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县政府与相关部门,交警大队与乡镇安办、已指定有资质的客运企业,教育部门与专用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学校与家长,要分别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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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车辆管理制度(13)
车辆管理制度(13)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车辆
车辆管理制度(13) 本文简介:车辆管理一、用车管理(一)经理级以上(含经理级)员工海口市内办事可以直接向办公室申请派车,申请市区以外用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并提前一个工作日递交用车申请,市区内用车提前半个工作日递交申请。经理级以下人员外出自行搭乘公交车,紧急情况可以经总经理特批后用车。(二)办公室派车视目前车辆情况,并依据申请人事务
车辆管理制度(13) 本文内容:
车辆管理
一、用车管理
(一)经理级以上(含经理级)员工海口市内办事可以直接向办
公室申请派车,申请市区以外用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并提前一个工作
日递交用车申请,市区内用车提前半个工作日递交申请。
经理级以
下人员外出自行搭乘公交车,紧急情况可以经总经理特批后用车。
(二)办公室派车视目前车辆情况,并依据申请人事务重要性,
紧急性等安排出车。如提交申请时,遇无日常办公车辆或司机,则申请人自行搭车。
(三)司机出车后应及时填写《用车登记表》(谁使用谁登记签
字,司机不得代签),海口市内办理公务应请示办公室负责人。长途
出车在出车前、到达目的地及返回时通报办公室,以便了解与掌握
车辆运行情况;
二、油卡管理
(一)车辆燃油实行限额管理,实行油卡加油。若因特殊情况
需要现金加油,需请示总经办负责人,说明原因和用油费用,索取正规发票报销。机动油卡加油只能用在公司规定车辆上,不得私自加在公司之外的车辆,一经发现即解除劳动合同。
(二)专用车辆的油卡由车辆使用人自行保管,财务部统一对油卡充值;公用车辆的油卡由办公室保管,司机加油时连同车钥匙一并领取,公用车辆加油要登记数量和里程。
三、车辆证件检查
车辆证件不准转借、涂改、伪造;出车前检查车辆证件是否齐
全有效(随车证件一般包括:行驶证正副本、车辆购置附加税、废气合格证、保险卡、燃油附加费等),如发现遗失、过期或需变更,司机应及时反映并办理有关手续。如因没有及时进行年审或者投保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分管该车辆司机承担。
四、司机必须凭办公室负责人签发的派车单出车,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期间应按指定地点停放,关好车门窗,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车辆私自驾离指定地点。车辆钥匙在下班前上交到办公室,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司机按公司统一调度进行驾驶,不得私自出车,若公司没有派车而私自出车者,依据公司惩处制度执行,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司机出车回公司,必须将车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将公司车辆私自转借给他人使用。
六、因司机违章而造成的罚款均由当值司机个人承担并交纳,如没有及时交纳所产生的滞纳金由本人承担。
七、司机驾驶证超期未按规定审验的,不准驾驶公司车辆;发生
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准驾驶公司车辆。
八、司机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九、司机要按规定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辆(设
备)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公司领导或客人下车后,司机不得呆
在车内抽烟或开空调;每周可到洗车场洗车一次,平时的车内卫生由
驾驶员自行处理。
十、车辆实行专人专车管理的原则,若因工作需要,驾驶人需要
交换车辆,必须做好相关交接手续并填写《车辆交接表》,凡车辆损
坏责任不清者,由经手司机共同承担责任。
十一、司机通讯工具要求24小时开机,服从公司调度,如发现
关机、不接听、转移或不在服务区内等状态,视情况严重性,依据公
司制度执行。
十二、司机应严守公司机密,不得随意参与车上宾客的谈话,不
得泄露车上领导或客户谈论的内容,不得查阅保存在车内的文字资
料、电脑资料,不得打开保存在车上的皮包、包裹等物品。
十三、驾驶员需在入职时指定一名有正当职业的非直系亲属作为
担保人。担保人义务对驾驶员在本公司期间的行为负责。
十四、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公示上月用车情况,包括各部门使用
车量以及月油耗情况,以及专用车辆的使用情况。同时将当月出车情
况汇总成电子文档。
十五、驾驶员在没有出车任务时,不得串岗、脱岗,应在办公场
所主动协助其他员工工作,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
十六、司机外出办理保险,或取车送车等非出车任务的,需自行搭乘公交车。
十七、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公司然后拔打报险公司电话,并
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做善后处理工作;如因司机驾驶操作不当导致交通事故,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保险公司不予承担的费用)由司机承担。
十八、司机(专用车辆使用人)要保证所负责车辆的正常运行,
如有问题需及时上报进行维修,如因公司领导、客人用车时有问题(没有油或者车辆不卫生、车辆有异常情况等等)或影响公司运输任务而维修或临时产生的费用由司机承担。
十九、车辆维修和保养原则
公司所有车辆均须在指定维修厂家进行维修保养,维修前应填
写车辆维修保养审批表,不得私自在非定点厂家维修。车辆的维修保养分为大修、中修和日常维修项目,维修金额在500至2000元之间的为中修,在2,000元(含)以上标准为大修,车辆中修、大修均需咨询二家以上报价,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维修。车辆检测维修时需两名人员到现场,与修理厂办理好交接(车内物品、油量、公里数等等)并双方签字,车辆维修时车内物品必须全部拿回公司不得留在车内,如因司机没有及时拿回而丢失,责任由司机来承担。司机不得因修车或其他名义,故意提高维修费用或者与修理厂一同赚取公司费用,一经查实,马上予以除名,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