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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措施方案

日期:2021-03-29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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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措施方案 本文简介:工程名称:齐齐哈尔市天然气城市加压站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施工单位: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10年9月1日第一节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方案一、建立组织机构根据工程特点和总体施工部署,我公司将在本工程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如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措施方案 本文内容:

工程名称:齐齐哈尔市天然气城市

加压站建设工程

安全施工措施方案

施工单位: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0年9月1日

第一节

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方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

根据工程特点和总体施工部署,我公司将在本工程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如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图

二、管理制度

(1)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管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下一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

(3)各级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实施安全管理责任制。

三、工作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企业法人授权的代理人,全权负责本工程的一切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对企业法人负责,对业主负责。

(2)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安全员具体负责施工人员的进场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的岗位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检查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防护措施及工作指导,并负责与工程指挥部和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联系,积极配合,建立良好的施工环境。

(3)施工班组兼职安全员,在工程队安全员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配合工程队安全员具体做好本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施工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中的各项规定,加强现场安全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建立安全生产交底制度,施工员在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针对施工内容进行安全交底,并作书面记录,认真填写安全技术交底三联单。

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在施工现场危险区域采取保护措施并悬挂明显的标志牌以示警告

坚持安全“三宝”的正确使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2m以上高处长期作业时,其下部须栓好安全网。

对各种不同要求的防火区域,动火前应落实有效的防火措施。沟内安装管道时,须有安全防护设施,以免管子及其它杂物下落伤人。冬季施工时,应防止沟槽塌方,及时用潜水泵、污泥泵抽取积水。

每周一支持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入场的工人及民工,均应由工长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经常加强消防意识教育,安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人员、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做到人人重视防火工作,消除一切火灾隐患,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火灾。

施工现场一切临时电源必须按《建设工程现场供电安装规范》、《电气安全操作规范》施工。

施工现场一律使用由公司统一制造的标准电源箱,由维修电工经常检查,漏电开关必须可靠运行。设备的工作接零与保护接零分开,并标识明显。

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现场所有机具设备均应持证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施工现场内,不得架设高压输电裸线,施工工地侧向与高压输电线路安全距离小于规定者,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隔离措施。

电焊机上要有防雨盖,下有防潮垫。一、二次电线接头处有防护装置;二次线使用接线柱;三次电源采用橡胶软电缆或穿塑料软管,长度不超过3m。

加强“四口”“五临边”的防护,长时间在上述部位施工,各专业工长应制定特殊技术措施,并且对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确保在上述部位施工安全。

“四口”“五临边”处严禁上下同时作业,避免失足坠落和物体、工具坠落伤害事故的发生,现场起重机臂下严禁停留和工作,避免发生事故。

凡上高空操作的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不得有心脏病、高血压、严重贫血、癫痫病。高空作业应有防止坠落的措施,交叉作业应有防止物体打击的措施。

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防滑鞋,禁止穿拖鞋、硬底鞋上班

施工过程中若遇到水下和潜水作业,我司将委托具有水下作业资质的施工队伍分包作业,并编制安全保证特别措施。

现场使用的竹直梯、铝合金、钢管人字梯档距以0.3m为宜,不得有缺档现象,梯脚应采取防滑措施,不得垫高使用,直梯与地面夹角以70±5°为宜,梯上部应有固定措施,下部应有人把持。使用升降机进行高空操作,升降机各支腿均应要求全部张开,不得违章使用升降机。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通道上、下不得随意攀爬脚手架。

各种起重机索具在施工准备间必须全面检查、维护、使用前复查起重机索具的类型、型号,其选用必须按施工方案进行,经技术人员、安全员许可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合理布置灭火器,并派人定期检查,保持在有效期内使用,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0.000以上施工区域,夜间应以红灯警示,沟、槽、井、坑处,周围应设护栏,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以上部位施工时,应避免交叉作业。

现场的O2、C2H2、高压气瓶及油料、有机溶剂、易燃易爆品应分开堆放,设置专门集装箱贮存,并且在该处设置警示牌。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施工现场注意防火、防毒、防盗、防洪、防爆、防雷击、防尘。

将安全生产指标纳入项目承包管理范围内,使安全工作与奖金挂钩,对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否则按《劳动安全条例》第七章有关条款作相应处罚。

坚决贯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施工现场还应采取防止交通事故、防署、防寒、防雷击、防洪、防汛、防疫和防环境污染的措施。如果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爆发传染疾病或流行病,承建商将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当地的医疗和卫生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处理和战胜疾病。

在施工过程中造成部分道路实行单向通车时,应按交通部门的要求提供并负责维护最基本的供车辆通行的道路(在需要之处加以拓宽或管沟处垫厚钢板之类)。另外还必须提供足够的交通标示牌,在车辆单向通行地段或行人流量较多的地段,还应派专人疏通、指挥、管理,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行。

第二节

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一、安全教育、检查制度

现场作业人员与施工安全生产责任最为紧密。因此,我公司根据不同的施工作业人员,确定了不同的安全教育内容,并且制定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具体详见下表所述:

类别

重要性

内容

安全思想教育

安全生产的

思想基础

尊重人、关必人、爱护人的思想教育、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安全与生产辩证关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生产的

重点内容

施工生产一般流程、环境、区域概括介绍、安全生产一般注意事项、企业内外典型事故案例简介与分析工种、岗位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技术教育

安全生产技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生产的必备

安全生产法规和责任制度、法律上有关条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摘要介绍受处分的先例

安全纪律教育

厂规厂纪、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1)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a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b、建立用电技术交底制度。由技术负责人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讲解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技术内容、注意事项,并在技术交底文字治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c、建立用电安全检测制度。由电报工程师定期对用电进行检测,检测内容接地电阴、电气设备绝缘电阴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并做好检测记录。

d、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e、建立拆除制度。单位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规定拆除时、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f、建立安全用电检查制度。定期对现场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g、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临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h、建立安全用电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

2)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a、本工程临时用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并在供电末端将专用保护线重复接地。

b、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各级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c、施工现场所有离地面高度低于2.4m。

d、动力配电箱与照明电箱分别设置。

e、开关箱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一机一闸,每台用民设备有自己的开关箱,禁止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f、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m。

g、配电箱,开关箱应该安装在干燥,通风的场所,不得设置在易受外来物撞击、强烈震动、热源烘烤的场所。

h、各类用电人员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i、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各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器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j、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k、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和各种设备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严禁带电作业。

m、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开关箱门上配锁,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9

篇2: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30号)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30号) 本文关键词:脚手架,附着,升降,建筑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30号) 本文简介: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加强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以下简称“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高层、超高层建筑工程结构上使用的由不同形式的架体、附着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30号) 本文内容: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建建[2000]230号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加强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以下简称“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高层、

超高层建筑工程结构上使用的由不同形式的架

体、附着支承结构、升降设备和升降方式组成的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

第三条

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

使用和拆卸都必须执行本规定,并应遵守相关现行国家和行业的规程、规范、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

建设部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实行统一管理。各省、

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附着升降脚手架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设计计算

第五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应执行本规定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J1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J10)、《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以及其它有关标准。

第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结构和附着支承结构应按“概率极限状态法”进行设计计算,

承载力设计表达式为:

0≤S

R

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取0.9;

S-荷载效应;

R-结构抗力。

第七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结构中的升降动力设备、吊具、索具,按“容许应力设计法”进行设计计算,执行本规定和有关起重吊装的现行规范,计算表达式为:

σ≤[σ]

式中:σ-设计应力

[σ]-容许应力

第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各组成部分应按其结构形式、工作状态和受力情况,分别确定在使用、升降和坠落三种不同状况下的计算简图,并按最不利情况进行计算和验算。必要时应通过整体模型试验验证脚手架架体结构的设计承载能力。

第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设计中荷载标准值应分使用、升降及坠落三种状况按以下规定分别确定:

1.

恒载标准值

包括架体结构、围护设施、作业层设施以及固定于架体结构上的升降机构和其它设备、装置的自重,其值可按现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附录一确定。对于木脚手板及竹串片脚手板,取自重标准值为

0.35

KN/平方米。

2.

施工活荷载标准值QK

包括施工人员、材料及施工机具等自重;可按施工设计确定的控制荷载采用,但其取值不得小于以下规定:

结构施工按二层同时作业计算,

使用状况时按每层3KN/m2计算,升降及坠落状况时按每层0.5KN/m2计算;装修施工按三层同时作业计算,

使用状况时按每层2KN/m2计算,

升降及坠落状况时按每层0.5KN/m2计算。

3.

风荷载标准值wK按下式计算:

wK=kμS·μZwO

式中:k-风压折减系数,在取当地基本风压值时,取0.7;

μS-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按表1选用

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

表1

背靠建筑物状况

全封闭

敞开、开洞

μS

1.0φ

1.3φ

表中:φ为脚手架封闭情况确定的挡风系数,φ=

,当用彩条布做脚手架围挡时,取φ=1.0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的规范取用;

wO——基本风压,

使用状况下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的规定取用;升降及坠落状况可取0.25KN/平方米。

第十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各组成部分的设计应按表2的规定计入相应的荷载计算系数。

荷载计算系数

表2

设计项目

应计入的计算系数

设计方法

使用工况

升降及其坠落工况

架体结构

构架

(γGγQψ),γ′m

概率极限状态法

竖向主框架

γ1(γGγQψ)

γ2(γGγQψ)

水平梁架

附着支承结构

防倾、防坠落装置

升降动力设备

γ2

容许应力法

索具、吊具

γ1

γ2

表中:

γG-永久荷载分项系数,一般取1.2,但当有利于抗倾覆验算时,取0.9;

γQ-可变荷载分项系数,取1.4;

ψ-可变荷载组合系数,取0.85;

γ′m-结构抗力调整系数,

按《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确定;

γ1,γ2-荷载变化系数,γ1=1.3,γ2=2.0

第十一条

采用“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时,

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计算荷载取荷载的设计值;按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的计算荷载取荷载的标准值。

第十二条

索具、吊具按表2的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时,其安全系数的取值参照相关的设计规范确定,但升降机构中使用的索具、吊具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0。

第十三条

对于升降动力设备,

其容许荷载的取值参照相关的设计规范确定,当无规定时可取其额定荷载。

第十四条

螺栓连接强度的设计值应按表3取用;

螺栓连接强度设计值(N/mm2)

表3

钢号

抗剪

抗剪

Q235

170

130

第十五条

受压构件的长细比应不大于150。

受弯构件的容许挠度应不超过表4规定的允许值:

受弯构件的容许挠度值

表4

构件类别

容许挠度

大横杆

、小横杆

L/150

水平支承结构

L/200

其他受弯构件

L/300

第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脚手架构件部分的设计执行

《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

第十七条

附着支承结构的平面布置必须依据安全要求和工程情况审慎设计,避免出现超过其设计承载能力的工作状态。

第三章

构造与装置

第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倍楼层高;

2.

架体宽度不应大于1.2m;

3.

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8m;

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5.4m;

4.

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得大于1/2水平支承跨度和3m;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应大于1/4水平支承跨度;

5.

升降和使用工况下,

架体悬臂高度均不应大于6.0m和2/5架体高度。

6.

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m2。

第十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应具有足够强度和适当刚度的架体结构;应具有安全可靠的能够适应工程结构特点的附着支承结构;应具有安全可靠的防倾覆装置、防坠落装置;应具有保证架体同步升降和监控升降荷载的控制系统;应具有可靠的升降动力设备;应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以确保架体上操作人员的安全,并防止架体上的物料坠落伤人。

第二十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结构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架体必须在附着支承部位沿全高设置定型加强的竖向主框架,竖向主框架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片式框架或格构式结构,并能与水平梁架和架体构架整体作用,且不得使用钢管扣件或碗扣架等脚手架杆件组装。竖向主框架与附着支承结构之间的导向构造不得采用钢管扣件、碗扣架或其它普通脚手架连接方式;

2.

架体水平梁架应满足承载和与其余架体整体作用的要求,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定型桁架梁式结构;当用定型桁架构件不能连续设置时,局部可采用脚手架杆件进行连接,但其长度不能大于2m,并且必须采取加强措施,确保其连接刚度和强度不低于桁架梁式结构。主框架、水平梁架的各节点中,各杆件的轴线应汇交于一点;

3.

架体外立面必须沿全高设置剪刀撑,

剪刀撑跨度不得大于6.0m;其水平夹角为45°~60°,并应将竖向主框架、架体水平梁架和构架连成一体;

4.

悬挑端应以竖向主框架为中心成对设置对称斜拉杆,其水平夹角应不小于45°;

5.

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采用直线形架体。

第二十一条

架体结构在以下部位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构造措施:

1.

与附着支承结构的连接处;

2.

架体上升降机构的设置处;

3.

架体上防倾、防坠装置的设置处;

4.

架体吊拉点设置处;

5.

架体平面的转角处;

6.

架体因碰到塔吊、

施工电梯、物料平台等设施而需要断开或开洞处;

7.

其它有加强要求的部位。

第二十二条

物料平台必须将其荷载独立传递给工程结构。在使用工况下,应有可靠措施保证物料平台荷载不传递给架体。物料平台所在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应单独升降,并应采取加强措施。

第二十三条

附着支承结构必须满足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各种工况下的支承、防倾和防坠落的承力要求,其设置和构造应符合以下规定:

1.附着支承结构采用普通穿墙螺栓与工程结构连接时,应采用双螺母固定,

螺杆露出螺母应不少于3扣。垫板尺寸应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80mm×80mm×8mm;

2.

当附着点采用单根穿墙螺栓锚固时,

应具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3.附着构造应具有对施工误差的调整功能,以避免出现过大的安装应力和变形;

4.

位于建筑物凸出或凹进结构处的附着支承结构应单独进行设计,确保相应工程结构和附着支承结构的安全;

5.

对附着支承结构与工程结构连接处混凝土的强度要求应按计算确定,并不得小于C10;

6.

在升降和使用工况下,

确保每一架体竖向主框架能够单独承受该跨全部设计荷载和倾覆作用的附着支承构造均不得少于二套。

第二十四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装置必须与竖向主框架、附着支承结构或工程结构可靠连接,并遵守以下规定:

1.防倾装置应用螺栓同竖向主框架或附着支承结构连接,不得采用钢管扣件或碗扣方式;

2.在升降和使用两种工况下,位于在同一竖向平面的防倾装置均不得少于二处,并且其最上和最下一个防倾覆支承点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架体全高的1/3;

3.

防倾装置的导向间隙应小于5mm。

第二十五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坠落装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部位,且每一竖向主框架提升设备处必须设置一个;

2.防坠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其制动距离对于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不得大于80mm,对于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不得大于150mm;

3.

防坠装置应有专门详细的检查方法和管理措施,

以确保其工作可靠、有效;

4、

防坠装置与提升设备必须分别设置在两套附着支承结构上,若有一套失效,另一套必须能独立承担全部坠落荷载。

第二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动力设备应满足附着升降脚手架使用工作性能的要求,升降吊点超过两点时,不能使用手拉葫芦。升降动力控制台应具备相应的功能,并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规程。

第二十七条

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应通过控制各提升设备间的升降差和控制各提升设备的荷载来控制各提升设备的同步性,且应具备超载报警停机、欠载报警等功能。

第二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架体外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800目/100cm2)围挡;密目安全网必须可靠固定在架体上;

2.

架体底层的脚手板必须铺设严密,

且应用平网及密目安全网兜底。应设置架体升降时底层脚手板可折起的翻板构造,保持架体底层脚手板与建筑物表面在升降和正常使用中的间隙,防止物料坠落;

3.

在每一作业层架体外侧必须设置上、

下两道防护栏杆(上杆高度1.2m,下杆高度0.6m)和挡脚板(高度180mm);

4.单片式和中间断开的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工况下,其断开处必须封闭并加设栏杆;在升降工况下,架体开口处必须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的措施。

第二十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升降过程中,必须确保升降平稳。

第四章

加工制作

第三十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构配件的制作,

必须具有完整的设计图纸、工艺文件、产品标准和产品质量检验规则;制作单位应有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第三十一条

制作构配件的原、

辅材料的材质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规定对其进行验证和检验。

第三十二条

加工构配件的工装、

设备及工具应满足构配件制作精度的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工装应有设计图纸。

第三十三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构配件的加工工艺,

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相应规定,所用的螺栓连接件,严禁采用钣牙套丝或螺纹锥攻丝。

第三十四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构配件应按照工艺要求及检验规则进行检验。对附着支承结构、防倾防坠落装置等关键部件的加工件要有可追溯性标识,

加工件必须进行100%检验。构配件出厂时,应提供出厂合格证。

第五章

安装、使用和拆卸

第三十五条

使用前,应根据工程结构特点、施工环境、条件及施工要求编制“附着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根据本规定有关要求办理使用手续,备齐相关文件资料。

第三十六条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培训。

第三十七条

组装前,

应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合格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并对有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三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所用各种材料、工具和设备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材质单等质量文件。使用前应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严禁投入使用。

第三十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每次升降以及拆卸前应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十条

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控制中心应设专人负责操作,禁止其他人员操作。

第四十一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首层组装前应设置安装平台,安装平台应有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防护设施,安装平台的水平精度和承载能力应满足架体安装的要求。

第四十二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水平梁架及竖向主框架在两相邻附着支承结构处的高差应不大于20mm;

2.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5‰

和60mm;

3.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应小于15mm。

第四十三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必须进行以下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操作:

1.

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附着支承对其附加荷载的要求;

2.全部附着支承点的安装符合设计规定,严禁少装附着固定连接螺栓和使用不合格螺栓;

3.

各项安全保险装置全部检验合格;

4.

电源、

电缆及控制柜等的设置符合用电安全的有关规定;

5.

升降动力设备工作正常;

6.

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的设置和试运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7.

架体结构中采用普通脚手架杆件搭设的部分,

其搭设质量达到要求;

8.

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备并符合设计要求;

9.各岗位施工人员已落实;

10.

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区域应有防雷措施;

11.

附着升降脚手架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及照明设施;

12.

同时使用的升降动力设备、同步与荷载控制系统及防坠装置等专项设备,应分别采用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13.

动力设备、控制设备、防坠装置等应有防雨、防砸、防尘等措施;

14.

其它需要检查的项目。

第四十四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操作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严格执行升降作业的程序规定和技术要求;

2.

严格控制并确保架体上的荷载符合设计规定;

3.

所有妨碍架体升降的障碍物必须拆除;

4、所有升降作业要求解除的约束必须拆开;

5.

严禁操作人员停留在架体上,

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上人的,必须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并由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审查后方可实施;

6.

应设置安全警戒线,

正在升降的脚手架下部严禁有人进入,并设专人负责监护;

7.

严格按设计规定控制各提升点的同步性,

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

8.

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

规范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总指挥一人下达,但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

9.

采用环链葫芦作升降动力的,

应严密监视其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可能出现的翻链、绞链和其它影响正常运行的故障;

10.

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在没有完成架体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班。未办交付使用手续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十五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到位架体固定后,必须通过以下检查项目:

1.附着支承和架体已按使用状况下的设计要求固定完毕;所有螺栓连接处已拧紧;各承力件预紧程度应一致;

2.

碗扣和扣件接头无松动;

3.

所有安全防护已齐备;

4.

其它必要的检查项目。

第四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必须遵守其设计性能指标,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严禁超载,严禁放置影响局部杆件安全的集中荷载,并应及时清理架体、设备及其它构配件上的建筑垃圾和杂物。

第四十七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作业:

1.

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2.

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索);

3.

在架体上推车;

4.

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结件;

5.

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6.

起吊物料碰撞或扯动架体;

7.

利用架体支顶模板;

8.

使用中的物料平台与架体仍连接在一起;

9.

其它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

第四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

应按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不合格部位应立即改正。

第四十九条

当附着升降脚手架预计停用超过一个月时,停用前采取加固措施。

第五十条

当附着升降脚手架停用超过一个月或遇六级以上大风后复工时,必须按第四十四条的要求进行检查。

第五十一条

螺栓连接件、

升降动力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落装置、电控设备等应至少每月维护保养一次。

第五十二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拆卸工作必须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拆除工程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除时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的措施,严禁抛扔物料。

第五十三条

拆下的材料及设备要及时进行全面检修保养,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予以报废:

1.

焊接件严重变形且无法修复或严重锈蚀;

2.导轨、附着支承结构件、水平梁架杆部件、竖向主框架等构件出现严重弯曲;

3.

螺纹连接件变形、磨损、锈蚀严重或螺栓损坏;

4.

弹簧件变形、失效;

5.

钢丝绳扭曲、

打结、断股,磨损断丝严重达到报废规定;

6.

其它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

第五十四条

遇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时,禁止进行升降和拆卸作业。并应预先对架体采取加固措施。夜间禁止进行升降作业。

第六章

第五十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施工单位实行资质管理,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不得施工;

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实行认证制度,即所使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经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进行认证。

第五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应审查手续。

第五十七条

新研制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应符合本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并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试用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只可批在一个工程上试用,试用期间必须随时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试用成功后,再按照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取得认证资格,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第五十八条

对已获得附着升降脚手架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实行年检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注销资质证书:

1.使用与其资质证书所载明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名称和型号不一致者;

2.

有出借,出租资质证书、转包行为者;

3.

严重违反本规定,多次整改仍不合格者;

4.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或事故累计死亡达3人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

异地使用附着升降脚手架的,

使用前应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备案手续,接受其监督管理。

第六十条

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使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要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解决措施。

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总承包单位必须根据本规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作业。分包单位对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六十一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发生重大事故后,

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组织抢救工作,并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抢救人员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拍照或录相。

第六十二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负责解释。

附录一:

名词

、术语

1.附着升降脚手架

仅需搭设一定高度并附着于工程结构上,依靠自身的升降装置和设备,可紧随结构施工逐层爬升,并能实现下降作业的外脚手架。

2.附着支承结构

直接与工程结构连接,承受并传递脚手架荷载的支承结构。

3.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

仅有两个提升机位装置并独自升降的附着升降脚手架。

4.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

有三个以上提升装置的连跨升降的附着升降脚手架。

5.架体结构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组成结构,一般由架体竖向主框架,架体水平梁架和架体构架等三部分组成。

6.架体竖向主框架

用于构造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垂直于建筑物外立面,并与附着支承结构连接,主要承受和传递竖向和水平荷载的竖向框架。

7.架体水平梁架

用于构造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主要承受架体竖向荷载,并将竖向荷载传递至竖向主框架和附着支承结构的水平结构。

8.架体构架

采用钢管杆件搭设的与竖向主框架和水平梁架连接的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结构部分。

9.架体高度

架体最底层杆件轴线至架体最上层横杆(护栏)轴线间的距离。

10.架体宽度

架体内、外排立杆轴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11.架体支承跨度

两相邻竖向主框架中心轴线之间的距离。

12.悬臂高度

架体的附着支承结构中最高一个支承点以上的架体高度。

13.悬挑长度

架体竖向主框架中心轴线至边跨架体端部立面之间的水平距离。

14.防倾覆装置

防止架体在升降和使用过程中发生倾覆的装置。

15.防坠落装置

架体在升降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坠落时的制动装置。

16.

升降机构

控制架体升降运行的机构。

17.荷载控制系统

能够反映、控制升降动力荷载的装置系统。

附录二: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标准名称和型号

1.标准名称

(1)组成

标准名称=附着支承形式+动力类型+升降方式+附着升降脚手架

(2)附着支承形式

①导轨式(附着支承、防倾共用导轨的附着支承形式);

②导座式(附着支承、导向共用支座的附着支承形式);

③套框式(附着主框架和套框架的附着支承形式);

④吊拉式

(附着挑梁和斜拉杆、防倾导轨单设的附着支承形式);

⑤吊轨式(附着挑梁和斜拉杆,防倾导轨固定于挑梁上的附着支承形式);

⑥挑轨式(附着带导轨挑梁的附着支承形式);

⑦套轨式(附着主、套框导座的附着支承形式);

⑧吊套式(附着带斜拉杆主、套框的附着支承形式);

⑨锚轨式(拉结锚固带防倾导轨的附着支承形式)。

(3)动力形式

①手动(采用手拉环链葫芦);

②电动(采用电动环链葫芦);

③卷扬(采用电动卷扬设备);

④液压(采用液压动力设备)。

(4)升降方式

仅组合“互爬式“这一种升降方式。具有单跨、多跨和整体升降方式者不组合于名称中。

(5)例子

如:套轨式液压升降脚手架,导轨式电动附着升降脚手

架,锚轨式互爬手动附着升降脚手架。

2.型号

型号=厂家代号(或2个英文字母)

+鉴定年份+型别号(阿拉伯数字)

3.名称型号

XH95-1型

名称型号=标准名称+型号。

篇3:建筑施工应急预案(1)

建筑施工应急预案(1) 本文关键词:建筑施工,应急预案

建筑施工应急预案(1) 本文简介:目录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2二、起重设备意外事故的预防性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3三、基坑开挖意外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4四、脚手架工程意外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5五、模板工程意外事故的预防控制措

建筑施工应急预案(1) 本文内容:

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2

二、起重设备意外事故的预防性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3

三、基坑开挖意外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4

四、脚手架工程意外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5

五、模板工程意外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6

六、施工用电意外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7

七、高空坠物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8

八、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9

九、火灾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10

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

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油漆中的苯中毒、施工中出现的粉尘、噪声等是建筑施工中常见的职业危害。

油漆中的苯中毒防治措施

1、

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使人工了解工业卫生的基本情况;

2、定期为接触毒物的人员进行体验;

3、严格执行生产工艺;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5、遵守个人卫生,个人防护规范;

6、不应在可能被污染的环境中存放食物,也不应在那里用餐、饮水、吸烟;

7、在工作时间内如需用餐、饮水,应先认真以温水、肥皂洗手和漱口后,在指定的房间内进行;

8、班后洗澡,换下的工作服等应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应和非工作服混放;

9、必要情况下,应按规定戴齐个人防护用品(如眼镜、皮靴、手套、橡胶鞋等)。

防尘综合措施:

1、宣传教育。这是一项组织性措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必不可少的措施。

2、技术革新

3、湿法防尘

4、密封尘源

5、通风除尘

6、个人防护

7、维护管理

8、监督检查

圆盘踞的噪声控制措施:

在圆盘踞锯片上涂阻尼材料,改变锯齿角度和局部隔声等,使用护耳器或护听器。

另:a、进行噪声测定;

b、加强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

c、进行听力测定;

d、加强护听器的应用;

e、加强培训教育。

二、起重设备意外事故的预防性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目的

起重设备在安装、拆卸使用过程中,因是高空作业,容易出现意外事故,所以在起重设备的安装、拆卸、操作、维修过程中,其安装、拆卸、操作、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起重设备使用说明书上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和维修,遵守高处作业规范,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点。

2、起重设备在安装、拆卸、操作、维修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事故种类。

2.1高空坠落

2.2因安装、拆卸、操作不当引起的起重设备的倾覆、倒塌

2.3触电事故

2.4起重设备的螺栓脱落,造成倾覆

2.5冒顶脱落,飞出

3、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3.1高空作业必须穿防滑些,系好安全带并应高挂低用。戴安全帽,系好帽带。高空作业必须按照高处作业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2起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起重设备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起重设备使用说明书上的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并严格按照《起重设备操作人员手册》执行。

3.3起重设备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人员应严格按《起重设备安装、拆卸施工方案》执行。

4、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4.1若发生意外事故,如高空坠落,应立即控制事故现场,因高空坠落易引起脊椎受伤、出血。所以受伤人员应尽量平放,并用担架抬上车,及时送医院进行抢救。

4.2若施工现场发生意外事故,受伤人员呼吸不畅,应口对口为受伤人员作人工呼吸后,再送医院抢救。

4.3若受伤人员出血不止应尽快采用压迫止血法进行暂时止血,再送医院进行抢救。

4.4发生事故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作好摄影记录。

4.5发生意外事故后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对起重设备的安装、拆卸,使用过程中的事故应有预见的可能性,组织好有关人员对事故危害的认识和应急救援教育,争取把事故发生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三、基坑开挖意外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目的

基坑开挖是容易引起土石方坍塌,毗邻建筑物坍塌意外事件的发生,所以在基坑开挖过程中规定了具体程序。将有可能遇到的意外事故减少到最低点,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基坑开挖的安全生产。

2、基坑开挖过程中易发生的事故种类

2.1土方坍塌

2.2毗邻建筑物的坍塌

3、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3.1按土质放坡或护坡。施工中要按土质的类别,较浅的基坑,要采取放坡的措施;较深的基坑,要考虑采取护壁柱、挡土墙、锚杆等技术措施,有专业公司进行施工。

3.2降水处理。对工程标高低于地下水以下,首先要降低地下水位,对毗邻建筑物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进行认真观测。

3.3基坑边的堆土要有安全距离,严禁在坑边堆放建筑材料,防止动荷载对土体的震动造成原土层内部颗粒结构发生变化。

3.4土方挖掘过程中要加强监控。

3.5杜绝“三违”现象。

4、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4.1当施工现场的监控人员发现土方或建筑物有裂纹或发生异常声音时,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并立即下令停止作业,并组织施工人员快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4.2当土方或建筑物发生坍塌后造成人员被埋、被压的情况下,应急救援领导的小组全员上岗。除应立即逐级向上报告主管部门之外,应保护好现场,在确认不会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前提下,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受伤人员。

4.3当少部分土方坍塌时现场抢救组专业人员要用铁锹进行撮土挖掘,并注意不要伤及被埋、被压人员;当建筑物整体倒塌,造成特大事故时,由市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协调作战,保证抢陷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要采用吊车挖掘机进行抢救,现场指挥并监护,防止机械伤及被埋或被压人员。

4.4被抢救过来的伤员,要由现场医疗室医生或急救组急救中心救护人员进行抢救,用担架把伤员抬到救护车上,对伤势严重的人员要立即进行吸氧和输液,到医院后组织医务人员全力救助伤员。

4.5当核实所有人员获救后,将受伤人员的位置进行拍照或录象,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进行调查处理。

4.6对事故善后处理,财产的赔偿工作,企业和市善后处理组负责。

5、对基坑开挖过程中易发生的事故做好充分的常识,并做好预防和救援措施的教育,争取把事故发生后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点。

四、脚手架工程意外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目的

脚手架工程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因是高处作业,容易出现意外事件及事故。所以在脚手架搭设、拆除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及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脚手架工程在搭设、拆除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事故种类

2.1高处坠落

2.2脚手架倒塌

3、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3.1高空作业必须穿防滑鞋,拴安全带,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高空作业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2严格执行脚手架搭设与拆除的有关规范和要求。

3.3加强脚手架构配件材质的检查,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查。

3.4制定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方案,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5加强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杜绝“三违”现象。

4、发生意外事故的救援措施

4.1若发生意外事故,如高空坠落,应立即控制事故现场,因高空坠落易引起脊椎受伤、脑部受伤、出血。所以受伤人员应尽量平放,并用担架或平板架抬上车,及时送医院进行抢救。

4.2若施工现场发生意外事故,受伤人员呼吸不畅,应及时为受伤人员作人工呼吸后,再送医院抢救。

4.3若受伤人员出血不止,应尽快采用压迫止血法,进行暂时止血后再送往医院抢救。

4.4发生事故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作好摄影记录。

4.5发生意外事故后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其危险性较大,应预见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争取把事故发生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模板工程意外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目的

模板工程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因有大模板施工、高支模施工及模板的支撑体系。易发生意外事故,所以在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支撑体系的搭设,拆除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模板工程操作规程操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模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事故种类

2.1高处坠落

2.2模板倒塌、坍塌

3、预防事故的措施

3.1高空作业必须穿防滑鞋,拴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严格执行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3.2大模板、高支模、模板支撑体系,必须编制可行的专项方案,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3操作人员在进行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过程中,严格按照专项方案及模板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操作。

3.4大模板、高支模工程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操作。

3.5杜绝“三违”现象。

3.6严格控制施工荷载,浇筑过程中集中荷载不能超过专项方案的要求,并设专人监护。

4、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4.1若发生意外事故,如高空坠落,应立即控制事故现场,因高空坠落易引起脊椎受伤、脑部受伤、出血。所以受伤人员应尽量平放,并用担架或平板架抬上车,及时送医院进行抢救。

4.2若施工现场发生模板倾倒,应立即组织人员施救,抢救受伤人员。

4.3若发生重大意外事件,模板坍塌等,应立即控制事故现场,起动应急救援预案,现场抢救组控制事故再次发生,医疗救治组组织抢救伤员,并通知有关的外部相关部门协助抢救。

4.4发生事故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作好摄影记录,有待事故调查。

4.5发生意外事故后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模板工程的制作、安装、拆除应预见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掌握控制措施和急救措施,力争把事故发生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六、施工用电意外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目的

建筑施工用电涉及面广,具有明显的临时性、移动性和露天性,且作业人员多。易出现意外事故,因此在建筑施工临时用电的过程中,临时用电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工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2、施工现场临动用电的过程中易发生事故的种类

2.1触电事故

2.2电弧引起的电伤

2.3静电伤害

2.4电气火灾事故

2.5雷电伤害

3、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3.1临时用电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3.2临时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操作完成。

3.3专业电工必须对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设备进行管理、检查、维修,并记录在案。

3.4专业电工必须做好用电设备的防雷接地工作,采用TN-S系统的配电制式。

3.5其他各类用电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负责保护所有的开关箱,负载线和保护零线,严禁设备“戴病”运转,做到设备停用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3.6使用安全电压和漏电保护器。

4、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4.1立即解脱电源,用绝缘物或绝缘法,防止扩大触电范围。

4.2根据诊断分别采取不同的急救方法,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挤压法或者两者结合的方法进行现场救护。直到医务人员来接替抢救为止。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预见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应组织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安全用电知识和急救知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并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七、高空坠物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目的

由于土建施工的特殊性,高处露天作业频繁,易发生意外事故,所以高处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特殊作业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的发生。

2、高空坠落事故的预防措施

2.1编制脚手架、模板工程、起重设备及安装等专项方案,编制中要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方案,有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

2.2对危险作业进行有针对性、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特殊工种需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

2.3操作人员必须穿防滑鞋,栓安全带,戴安全帽,系好帽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2.4加强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并在施工中专人监护。

2.5电器设备、施工机械需挂安全标志,危险部位需挂警示标志。

2.6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2.7杜绝“三违”现象。

2.8加强监督与检测,规范施工现场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岗、触保器等。

3、发生意外事故后的应急救援措施

3.1若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控制事故现场,因高空坠落易引起脊椎受伤、脑部受伤、出血。所以受伤人员应尽量平放,并用担架或平板架抬上车,及时送医院进行抢救。

3.2若受伤人员呼吸不畅,应口对口为受伤人员作人工呼吸后,再送医院抢救。

3.3若受伤人员出血不止应尽快采用压迫止血法进行暂时止血,再送医院进行抢救。

3.4发生事故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作好摄影记录。

3.5发生意外事故后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4、高空坠落事故占建筑施工事故的35%--40%。因此高处作业应预见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急救方法的知识教育和培训,争取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点。

八、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目的

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多,职工食堂为员工提供了一日三餐,为防止病从口入,因此,职工食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卫生防疫法和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2、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2.1职工食堂必须申请卫生许可证,并且符合卫生标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炊事人员和茶水工需持上岗证上岗。

2.2食堂生、熟食进行分开,应设无蝇室、防蝇罩等。

2.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品,严禁供应变质食品、变质饭菜。食品存放应有冰箱,生、熟分开存放。

2.4执行食堂留样制度,留样时间24小时以上,量不少于50克。

2.5工地应保证供应卫生茶水,茶水桶应有盖、加锁,并有标志。茶水桶应每天清洗,定期消毒。

3、发生事故后的应急救援措施

3.1食物中毒后,立即通知食堂暂时封存可疑食物,保护好现场。停止饭菜的销售,职工停止进食,统计现场进食人员。

3.2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中毒职工送至附近的医院进行救治。

3.3通知有关领导到现场指导工作。

3.4通知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到现场指导抢救工作。

3.5组织急救小组人员,进行现场抢救病员并指导职工自救。

3.6急救小组人员对已摄入可疑食物而无状态的人应严密观察,出现症状加重等现象时,及时送医院进行救治。

4、职工食堂应预见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组织职工急救小组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急救知识的教育和培训,防止事故扩大,以期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九、火灾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目的

施工现场使用氧气、乙炔、电、闪电焊等,易发生意外事故,所以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消防法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管理制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种类

2.1电、气焊引起可燃物发生火灾

2.2电气短路引起的电气火灾事故

2.3木工间距屑、刨花引起的火灾事故

3、施工现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措施

3.1建立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管理制度、防火检查制度义务消防队员。

3.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必须符合消防要求

3.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号防火要求,执行动火证制度,动火审批制度,明确监火人。

3.4禁止将火种带进施工危险区域,木工间及木制品堆放场地。

3.5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械,配电房、木工房、食堂、仓库、职工宿舍区、施工楼层、脚手架、高层建筑设立消防专用水源管道,每层设水源接口,加压泵加压。

3.6施工作业区域和生活区应有醒目的消防警示标志和紧急疏散通道,保证畅道无阻。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急救援措施

4.1火灾事故发生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利用现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4.2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

4.3通知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到现场指导灭火

4.4组织引导现场人员进行疏散

4.5现场义务消防队员佩带必要的防护措施,抢救人员和财物。现场急救人员及时救治伤员。重伤人员急救后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

4.6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5、施工现场应预见发生火灾事故的可能性,组织好义务消防队员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做好消防演习救援工作。做到一旦出现事故,力争把灾害损失和环境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有效的处理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控制伤亡事故和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迅速调度须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和中兴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我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江苏中兴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建设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使用于分公司承建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有可能发生的四级以上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二、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一)应急救援工作在分公司统一领导下,由项目部具体负责。

(二)成立分公司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分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分公司各部、室负责人和各项目部负责人组成。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网络附后。

(三)各项目必须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并成立事故现场救援组,事故调查组和后勤保障组。

三、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的工作职责

1、指挥部职责

组织指挥部人员和相关专家制定应急救援方案、计划、措施,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实施;

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底;

根据事故发展状态,确定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及警戒保卫人员的来源、数量和占用场地并紧急调用,事故后负责归还;

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配合有关单位组织人员撤离、物资疏散工作;

组织或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救援工作;

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及时上报有关应急救援的进展等情况;

政治演练,确保紧急状态下能够迅速开展紧急救援工作;

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并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检查;

2、办公室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负责指挥部领导指示的上传下达工作;

监督应急救援方案实施和有关会议决策落实情况;

负责与公司、当地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络与安抚工作;

负责通报有关事故情况;

协调其他部门参与救援活动的有关事项;

负责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现场救援组

按照指挥部制定的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实施;

负责事故现场抢救人员、设备、物资的调配;

负责事故现场人员和财产的抢救;

负责事故现场抢险工作中的安全事项;

负责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

负责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事故调查组

确定或协助确定事故调查组成员并通知及时到位;

配合分公司指挥部对事故现场制定救援方案计划、措施;

现事故场调查或协助调查、取证工作;

出具或协助出具事故技术分析报告;

负责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后勤保障组

负责事故现场所需救援人员、设备、物资调度工作;

做好受灾人员的情绪稳定工作;

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现场工作人员生活后勤保障;

对急需调用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后负责落实归还;

负责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情况上报公司指挥部和当地有关部门,并在于24小时内出具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事故救援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需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公司指挥部接到重特大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向上级报告

(三)分公司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安排相关人员就位,相关人员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落实事故现场的保护、救援和证据收集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出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五、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一)接报重大事故发生后,分公司指挥部应立即响应,有关人员应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将事故应急救援情况及时上报。

(二)现场救援:根据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调集应急救援人员、设备、物资迅速投入救援行动,并报请有关部门(如公安、消防、市政)协助。

(三)伤员抢救:立即与就近医院(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电话:0553-3819999)或120联系。请救急救等车辆,确保伤员及时得到救治。

(四)事故现场取证在开展救援行动的同时,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或协助调查取证工作,防护子证据遗失。

(五)应急协调:对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做好受灾人员的情绪稳定工作。

(六)在救援行动中,救援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全设使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救援行动中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分公司对建筑适宜感现场可能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工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适当的救援决策。

(二)各项目部应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响应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分公司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各项目部报根据不同条件和环境变化适时进行修改和完善所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响应措施,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演练,保存演练记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定位必须及时,准确报告有关部门,严禁不及时上报、瞒报、隐情不报。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在应急救援中调用有关单位人员、器材、设备进行抢救救援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之间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对拒绝、拖延、延误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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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陈利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任:张如平

副主任:赵中龙

成员:梁东、李广、曹友义

现场救援组

组长:赵中龙

事故调查(技术)组

组长:梁东

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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