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教发57号枝江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枝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枝教发57号枝江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枝教发〔2011〕57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枝江市教育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各二级单位:现将《枝江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枝江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枝教发57号枝江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枝教发〔2011〕57号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枝江市教育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各二级单位:
现将《枝江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枝江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09〕1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枝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枝办发〔2009〕27号)的规定,为做好全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教育事业单位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对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适应教育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适用范围和对象
(一)经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市教育事业单位适用本方案;
(二)经市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办教育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三)经组织批准提前病休(退养)人员本次不参与竞聘上岗,待人社局出台相关政策后实施。其他在编不在岗人员不参与竞聘上岗。
(四)借调人员回编制所在单位参加竞聘。
三、岗位类别设置
全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教育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教育事业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
(四)岗位总量的确定考虑教职工编制总量、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数量等因素,并根据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岗位。小学教师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10%。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15%。
四、岗位等级设置
岗位设置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我市教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设八级至十级3个等级,分别对应现行的科级副职和科员、办事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制度,中小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10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4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四级、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小学不设高级岗位。小学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按现行规定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七级。
2、全市教育系统分类设定岗位比例,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0.7:4:5.3,根据我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中级、初级结构比例现状,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对全市高级岗位进行统筹,分类确定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实行结构比例控制。全市教育事业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为:高级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助理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员级对应十三级岗位。
岗位设置到每所学校、每个单位。镇(街办)由中心学校对辖区内的学校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进行集中调控。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对应一至五级技术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在首次岗位设置时,全市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5%左右。工勤技能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四)“过渡岗”岗位设置
“过渡岗”岗位设置和聘用问题:凡到2011年12月31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设置为“过渡岗”,不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过渡岗”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后,该“过渡岗”则自然取消。实行“过渡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竞聘上岗,由单位按基本任职条件和实施方案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
五、岗位基本条件
岗位基本条件和任职条件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的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要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和条件。
(一)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是: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原来核定的岗位职数内已经聘任或拟聘任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业技术五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第4项为必备条件:
1、宜昌市市管以上专家或“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人选、“宜昌市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大成就,业内公认,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3、工作尽职尽责、积极奉献,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4、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六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人员。
(三)专业技术六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第4项为必备条件:
1、宜昌市市管专家或“宜昌市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第二、三层次人选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成就,为促进我市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贡献,创造出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3、专业技术水平业内公认,在本专业中有一定影响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4、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人员。
(四)专业技术七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胜任本学科领域工作,专业技术水平业内认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的人员。
(五)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胜任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专业技术水平业内认可,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八级岗位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五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人员。
(六)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胜任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专业技术水平业内认可,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九级岗位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二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人员。
(七)专业技术十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胜任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专业技术水平业内认可,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的人员。
(八)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其任职人员应具备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胜任和履行岗位职责,在十二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
(九)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术等级考评。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各单位可在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条件。
关于任职年限的界定,任现职年限从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的起始时间计算至2011年6月30日止。
六、岗位设置审核程序
(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方案以高职中、各二级单位、镇(街办)中心学校为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基本情况(编制情况、校点分布、实有人数、人员分类等)、拟设岗位总量、各类岗位数量、名称、结构比例、竞聘相应等级的考核、考评办法等及相关需要说明的问题。各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审批。
(二)各单位依据核准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额内,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具体实施方案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由教(职)代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各单位必须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本单位制定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规范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竞聘、公示后报教育局审核;明确岗位等级并签订聘用合同,由市人社局下发核准认定通知书,兑现相应工资待遇。经过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核准认定通知书是岗位聘用、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岗位等级工资的基本依据。各单位从人员岗位聘用的下个月起,办理工资审批手续,兑现其岗位等级工资。
七、岗位聘用
(一)各单位根据本方案和单位制定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在严格掌握聘用条件、完善考核评价办法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对现有人员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工资待遇;
(二)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原则择优聘用。应分别按照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本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在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根据鄂人社发【2010】49号文件
“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竞聘上岗。未能竞聘到相应较高等级岗位的专技人员,应过渡性聘任到相应职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级”的规定对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一律聘任到相应职级专业技术职务现有人员的最低等级;对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兑现岗位工资。以后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解聘等办法过渡,使人员结构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在过渡期内,现有人员结构超过核定的岗位总量20%的单位,一般不开展新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
(四)关于“双肩挑”问题。事业单位中的“双肩挑”人员不占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双肩挑”人员原则上应从事一定的管理职能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承担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双肩挑”人员由各单位报市教育局同意并经市人社局批准后确定。
八、组织领导及实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做好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高职中、镇(街办)中心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具体业务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本单位的设置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各单位对本地本校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
(二)组织实施。根据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2011年6月底全部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2011年6月16日,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和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2、2011年6月17-19日,各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
3、2011年6月20-25日,组织实施,开展岗位竞聘、确定具体岗位和等级公示等工作;
4、2011年6月26日-27日,报教育局审核;
5、2011年6月28日-30日,报人社局审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九、工作要求
(一)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是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领导要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要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维护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各单位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本指导意见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单位,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QQ:278952374
主题词:教育
教师
岗位设置
方案
通知
抄送:枝江市委办公室,枝江市委宣传部。
枝江市政府办公室。
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6月16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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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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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枝江市书法教师技能培训方案
枝江市书法教师技能培训方案 本文关键词:枝江市,技能培训,书法,教师,方案
枝江市书法教师技能培训方案 本文简介:枝江市书法教师技能培训方案一、培训宗旨为了落实教育部教基二[2011]4号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以及教基二[2013]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精神,落实“加强书法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加强书法教师队伍建设”、“各级教研部门要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工作的范
枝江市书法教师技能培训方案 本文内容:
枝江市书法教师技能培训方案
一、培训宗旨
为了落实教育部教基二[2011]4号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以及教基二[2013]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精神,落实“加强书法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加强书法教师队伍建设”
、“各级教研部门要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工作的范围”等具体要求,解决开设书法课瓶颈性问题——书法师资问题,更好地为本地开好书法课做好指导、培训与服务,为各校开设书法课培训骨干领头教师。
二、培训对象
各初中、小学在职的有一定书法基础的教师或美术老师代表1名(班额约50人)。
三、
培训时间、地点
2013年4月8日至6月3日每周星期一上午8:20至下午5:00(共9天课程),培训地点设在枝江市实验中学。
四、培训方式
时间
地点
课程内容
主讲
主持
相关准备
4月8日
实验中学
1、开班仪式
2、《如何做好一名书法教师》
3、《书法常识》
4、、隶书《张迁碑》专题教学
笔法与笔画
结字与间架
章法与幅式
王润红
廖敬彦
邹家喜
胡维森
1、
各参训教师备好一套毛笔书法工具。
2、
师训处准备好纸张、墨、画毡《张迁碑》字帖等用品人手一套。
4月15日
实验中学
1、楷书《颜勤礼碑》专题教学
笔法与笔画
字法与间架
章法与幅式
黄文泉
孙延辉
谢远品
1、各参训教师备好一套毛笔书法工具。2、师训处准备好纸张、墨、画毡《颜勤礼碑》字帖等用品人手一套。
4月22日
实验中学
楷书《颜勤礼碑》临写与创作
散临与节临条幅
集字对联创作
风格模拟创作
黄文泉
孙延辉
方传念
同上
4月29日
实验中学
行书苏轼《黄州寒食诗帖》专题教学
1、笔法与笔画
2、字法与间架
3、章法与幅式
4、临写与创作
散临与节临条幅
集字横幅创作
风格模拟创作
万双全
孙延辉
胡维森
1、各参训教师备好一套毛笔书法工具。2、师训处准备好纸张、墨、画毡《黄州寒食帖》》字帖等用品人手一套。
5月6日
实验中学
行书王羲之《兰亭序》(“神龙本”)专题教学
1、笔法与笔画
2、字法与间架
3、章法与幅式
4、临写与创作
向爱东
孙延辉
孟智贤
1、各参训教师备好一套毛笔书法工具。2、师训处准备好纸张、墨、画毡《兰亭序》字帖等用品人手一套。
5月13日
实验中学
王羲之王献之草书专题教学
1、笔法与笔画
2、字法与间架
3、章法与幅式
4、临写与创作
罗海东
孙延辉
胡维森
1、各参训教师备好一套毛笔书法工具。2、师训处准备好纸张、墨、画毡《大观帖》字帖等用品人手一套。
5月20日
实验中学
硬笔书法专题教学
1、
笔法与笔画
2、
字法与间架
3、
章法与幅式
孙延辉
王运雄
胡维森
1、各参训教师备好硬笔书写工具。
5月27日
实验中学
硬笔书法临帖与创作(册页)
教材与教程
孙延辉
王运雄
周建华
1、各参训教师备好硬笔书写工具。
2、师训处准备好书法作品卡人手一套及册页一本。
6月3日
实验中学
1、
结业书法作品展
2、
结业典礼
作品点评颁奖仪式
培训学员交流心得
培训总结
合影留念
邹家喜
向爱东
黄文泉
罗海东
万双全
孙延辉
王运雄
王润红
胡维森
1、每位学员至少完成并装裱两件不同字体书法作品参展;
2、每位专家进行各自教学版块的作品点评。
本着学以致用、迅速提升的思路,聘请知名教育专家组建培训团队(以枝江本土为主兼邀省内知名教育专家),兼及硬笔与软笔两种工具、篆隶楷行草五种字体、笔法字法章法三要素,采用集中理论讲座与自主练习实践、封闭教学与外出参观结合,多元素交融的方式进行培训。
六、专家团队
廖敬彦(省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邹家喜(中国书协会员、著名书法家、枝江书协主席)
黄文泉(中国书协会员、荆州市书协副主席,知名书法教育专家)
向爱东(中国书协会员、宜昌书协副主席、枝江市书协副主席)
万双全(中国书协会员、宜昌市青年书协副主席)
罗海东(中国书协会员、三峡大学书法教授、宜昌市青年书协副主席)
孙延辉(省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枝江市教学研究室美术教研员、市书协秘书长)
王运雄(枝江书协副秘书长、枝江市实验中学美术书法教师)
七、相关事宜
1、各校要调好培训日参训教师的任课,保证教师按时参训。
2、专家讲课费、学员中餐和交通费由师训处统筹支付,不另向学校收取培训费。学校要为参训教师提供一套必备的书法工具(书法工具统一发给,包括毛笔、墨汁、宣纸、砚、字帖、画毡、笔搁、中性笔、笔帘、笔架等,约
200元,回原单位报销)和作品装裱费(约100元)。
3、各校于4月1日将参加培训的教师名单报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联系人:胡维森617898。
4、培训地点(实验中学)备好一间50人上课的教案,并在室内设置好悬挂作品的挂红与夹子,另备好多媒体、黑板、教师画案等教学设施。
附: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枝江市教学研究室
枝江市教师进修学校
2013-3-28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基二[20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适应新时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我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经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请于2013年春季开始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书法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和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力求区域性整体推进书法教育。
2.加强书法教师队伍建设。要逐步形成以语文教师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书法教师队伍。要加强书法教师的培训,组织教师研学《指导纲要》,把握其基本要求,提高教师的书法教育教学专业能力。中小学语文教师应逐步达到能兼教书法。师范院校要重视培养师范生的书法教育能力。
学校要充分发挥本校优秀书法教师的专长,指导和引领学校全体教师提高书写水平,为整体提高学校书法教育教学水平创设条件。要充分发挥书法教育学术团体的作用。学校可以聘请书法家、书法教育工作者、有书法专长的家长等作为兼职指导教师。
3.提供必需的保障。学校图书馆要为书法教育置备相应的碑帖、挂图、书籍、电子出版物等必需资料。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专用书法教室。
4.各级教研部门要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工作的范围。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书法教研员,研究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教学规律和评价方法,及时组织经验交流,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书法教学工作。
5.加强督导评估。书法课开设情况要纳入教育督导的专项内容。教育行政部门不组织、不鼓励学生参加各类书法考级活动。
6.要对书法教育学生用书进行审查。义务教育3至6年级《书法练习指导》、普通高中书法选修课教材须经教育部审定通过后使用。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的书法教育学生用书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后使用。现有未经过审查的学生用书逐步退出使用。
附件: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
教育部
2013年1月18日
附件
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
汉字和以汉字为载体的中国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书法教育对培养学生的书写能力、审美能力和文化品质具有重要作用。为推进中小学书法教育,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特制定本纲要。
一、基本理念
中小学书法教育以语文课程中识字和写字教学为基本内容,以提高汉字书写能力为基本目标,以书写实践为基本途径,适度融入书法审美和书法文化教育。
1.面向全体,让每一个学生写好汉字。识字写字,是学生系统接受文化教育的开端,是终身学习的基础。中小学书法教育要让每一个学生达到规范书写汉字的基本要求。
2.硬笔与毛笔兼修,实用与审美相辅。中小学书法教育包括硬笔书写和毛笔书写教学。书法教育既要重视培养学生汉字书写的实用能力,还要渗透美感教育,发展学生的审美能力。
3.遵循书写规范,关注个性体验。中小学书法教育要让学生掌握汉字书写的基本规范和基本要求,还要关注学生在书法练习和书法欣赏中的体验、感悟和个性化表现。
4.加强技能训练,提高文化素养。中小学书法教育要注重基本书写技能的培养,不断提高书写水平。同时在教学活动中适当进行书法文化教育,使学生对汉字和书法的丰富内涵及文化价值有所了解,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
二、目标与内容
(一)书法教育总体目标与内容。
1.学习和掌握硬笔、毛笔书写汉字的基本技法,提高书写能力,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
2.感受汉字和书法的魅力,陶冶性情,提高审美能力和文化品位。
3.激发热爱汉字、学习书法的热情,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与爱国情感。
(二)硬笔学习的目标与内容。
1.掌握执笔要领,书写姿势正确,不急不躁,专心致志。学习正确的运笔方法,逐步体会起笔、行笔、收笔的运笔感觉,逐步感受硬笔书写中的力度、速度变化,逐步体会铅笔、钢笔书写的特点。养成“提笔就是练字时”的习惯。懂得爱惜文具。
2.小学低年级学习用铅笔写正楷字,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常用的偏旁部首和基本的笔顺规则;会借助习字格把握字的笔画和间架结构,书写力求规范、端正、整洁,初步感受汉字的形体美。小学中年级开始学习使用钢笔,能用钢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平正、匀称,力求美观,逐步提高书写速度。小学高年级,运用横线格进行成篇书写练习时,力求行款整齐、美观,有一定速度;有兴趣的学生可以尝试用硬笔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初中阶段,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高中阶段,可以学习用硬笔书写行书,力求美观。
(三)毛笔学习的目标与内容。
小学3-4年级
1.掌握毛笔的执笔要领和正确的书写姿势,了解笔、墨、纸、砚等常用书写用具的常识,学会正确使用与护理。注意保持书写环境的整洁。
2.学习用毛笔临摹楷书字帖,掌握临摹的基本方法。学会楷书基本笔画的写法,初步掌握起笔、行笔、收笔的基本方法。注意利用习字格把握字的笔画和间架结构。
3.开始接触楷书经典碑帖,获得初步的感性认识。尝试集字练习。
小学5-6年级
1.继续用毛笔写楷书。比较熟练地掌握毛笔运笔方法,能体会提按、力度、节奏等变化。借助习字格,较好地把握笔画之间、部件之间的位置关系,逐步做到笔画规范,结构匀称,端正美观。保持正确的书写姿势和良好的书写习惯。
2.尝试临摹楷书经典碑帖,体会其书写特点,逐步提高临摹能力。在临摹或其他书写活动中,养成先动脑再动手的习惯。
3.学习欣赏书法作品。了解条幅、斗方、楹联等常见的书法作品幅式。留意书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通过欣赏经典碑帖,初识篆、隶、草、楷、行五种字体,了解字体的大致演变过程,初步感受不同字体的美。
4.有初步的书法应用意识,喜欢在学习和生活中运用自己的书写技能。
初中阶段
1.继续用毛笔临摹楷书经典碑帖,力求准确。有兴趣的学生可以尝试学习隶书、行书等其他字体,了解篆刻常识。
2.了解一些最具代表性的书家和作品。学习从笔画、结构、章法以及内涵等方面欣赏书法作品,初步感受书法之美,尝试与他人交流欣赏的心得体会。
3.愿意在班级、学校、社区活动及家庭生活中积极运用自己的书写技能。
高中阶段
1.巩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书法学习成果,继续用毛笔临摹经典碑帖。
2.结合语文、历史、美术、艺术等相关学科的学习,认识中国书法的丰富内涵和文化价值,提升文化修养。
3.可以通过书法选修课深入学习,发展特长;可尝试书法作品的创作。
三、实施建议与要求
(一)教学建议与要求。
1.合理安排书法教育的教学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以语文课为主,也可在其他学科课程、地方和校本课程中进行。其中,小学3-6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用于毛笔字学习。普通高中可开设书法选修课。
2.
注重培养学生的书法基本功。临摹是书法学习的基本方式,临摹过程包括读帖、摹帖、临写、比对、调整等阶段。在临写的初始阶段,要充分发挥习字格在读帖和临写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学生观察范字的笔画、部件位置和比例关系。在临摹的过程中,养成读帖的习惯,形成“意在笔先”的意识。学生用毛笔临摹楷书经典碑帖,力求准确。部分书写水平较高的学生可尝试较准确的背临。
3.重视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和态度。在书法教学过程中,尤其是学习的初始阶段,教师要对学生的书写态度、书写姿势、书写用具的使用和保持书写环境整洁进行指导,严格要求。
4.遵循书法学习循序渐进的规律。小学生初学书写首先学用铅笔,随着年龄增长,逐步学习使用钢笔和毛笔。书法教学要以书写笔画为起点,一般应从结构简单的字到结构复杂的字,从单字练习到篇章练习,从观察例字、描红、仿影、临帖到独立书写。教师要科学、合理、系统地安排教学进程,使学生逐步掌握基本技法,不断提高书写能力。硬笔书写教学要贯穿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全过程。
5.强化书写实践。要通过课堂练习、书写作业和各学科书面作业等多种方式保证学生的书写实践活动。各学科教师要注重对学生书写实践的指导,对日常作业要有明确的书写要求。努力把练字与应用有机结合起来,避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6.明确书法教学中文字的使用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关规定,硬笔教学应使用规范汉字,毛笔临帖要以经典碑帖为范本。
7.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各科教师都要在板书、作业批改和日常书写中发挥表率作用,成为学生认真书写的榜样。
8.倡导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方法。书法教学可采用书写实践、作业展示、欣赏评价、讨论交流等形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率。鼓励学校、教师、学生通过互联网获取丰富的书法教育资源,加强交流,构建开放的网络书法教学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生动活泼的书法教学。
9.重视课内外结合。要引导学生在生活中学书法、用书法,积极开展书法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社团活动、兴趣小组、专题讲座、比赛展览、艺术节、文化节等多种形式,创设书法学习环境和氛围。充分利用少年宫、美术馆、博物馆、名胜古迹等资源,拓展书法学习空间。有条件的地区、学校还可开展校际、地区以及国际书法教育交流活动。鼓励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应用书法学习成果,发展实践能力。
(二)评价建议。
1.评价目的。中小学书法教育评价要发挥评价的发展性功能,旨在激励学生学习书法的兴趣,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提高书写水平和审美情趣。
2.评价重点。小学低、中年级的书写评价,要重视对基本笔画、结构的正确把握;关注认真的书写态度和良好书写习惯的养成。小学高年级还要关注书写的美观与流利。中学要关注书写练习的坚持和书写水平的持续提高。
3.评价方式与方法。中小学书法教育评价应结合教学需要,灵活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可以采用圈点法、批注法、示范法以及作业分析法,也可以采用展示激励、反思总结以及建立成长记录袋等方法。评价过程中要综合采用自评、他评、互评等方式。提倡在各学科考试中设置卷面分。
中小学书法教育不举行专门的考试,不开展书法等级考试。
(三)教学用书编写建议。
1.中小学书法教学用书包括学生用《书法练习指导》和教师用《书法教学指导》。教学用书的编写应该依照《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高中语文、美术、艺术等相关课程标准和本纲要的有关要求,循序渐进地安排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活动,落实教学目标;要体现书法教育的基础性、实践性、阶段性和规范性。
2.义务教育阶段《书法练习指导》应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书写练习为主体,编入精要的书写技法指导的内容,适当融入书法审美和书法文化的内容。容量适当,难易适度,注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
小学低年级《书法练习指导》的编写,要参照《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附录4“基本字表”,参考同学期语文教科书的识字、写字内容,以硬笔书写的范例和书写练习为主体,适当编入精要的书写姿势和书写习惯的指导内容。
小学中、高年级《书法练习指导》的编写,以硬笔楷书、行楷和毛笔楷书为主体,重视书写练习,适当编入精要的书写姿势、书写习惯、书写技法的指导内容,适当融入书法审美和书法文化的内容。
初中《书法练习指导》的编写,以硬笔行楷字书写练习和毛笔楷书经典碑帖临摹为主体,适当编入精要的书写技法指导内容,适当融入书法审美和书法文化的内容。
高中阶段可以按照相关课程标准要求编写书法选修教材。
3.教师用《书法教学指导》可分学段编写,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书法文化和书法欣赏等方面为书法教师提供典范资料和方法指导。附录
附录1
汉字笔画名称
附录2
汉字笔顺基本规则
为了方便、流畅地书写汉字,根据汉字结构特征、常用书写工具、书写姿势、书写时的肢体动作及书写笔程,人们从历代书写经验中总结归纳出了汉字笔顺基本规则。该基本规则适用于绝大部分汉字的书写,有少数汉字的书写笔顺不尽一致,教师可以灵活把握。行书、草书的书写笔顺变化较多,但也有规律可循,教学中需结合经典碑帖予以指导。
附录3
临摹范本推荐
临摹经典碑帖是毛笔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基本途径。据历代书法教育的经验,推荐下列临摹范本,供教师、学生从中选择使用。教师也可以结合教学实际,自行推荐其他经典碑帖作为临摹范本。
(一)楷书
欧阳询《化度寺碑》《九成宫醴泉铭》
褚遂良《雁塔圣教序》《大字阴符经》(传)
颜真卿《多宝塔碑》《颜勤礼碑》
柳公权《玄秘塔碑》《神策军碑》
赵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