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站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本文关键词:制粉,发电站,原煤,着火,应急预案
发电站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本文简介: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前言白城发电公司一期装机容量2×660MW,自动化程度高,工艺流程复杂,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特点。特别是选用褐煤为生产煤种,挥发分设计值为27.49%,存在着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危险。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本公司发生的原煤仓内积煤着火、爆炸事故及制粉
发电站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本文内容:
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
事故应急预案
前
言
白城发电公司一期装机容量2×660MW,自动化程度高,工艺流程复杂,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特点。特别是选用褐煤为生产煤种,挥发分设计值为27.49%,存在着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危险。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本公司发生的原煤仓内积煤着火、爆炸事故及制粉系统着火、爆炸事故,建立健全突发原煤仓或制粉系统着火、爆炸事故应急工作机制,提高本公司对原煤仓或制粉系统着火、爆炸事故的处理能力,力争减少原煤仓或制粉系统着火、爆炸带来的经济损失,避免事故扩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由白城发电公司归口解释
本预案起草单位:白城发电公司
本预案起草人:
本预案初审人:
本预案审核人:
本预案批准人:
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吉电股份公司白城发电公司(以下简称“白城发电公司”)应对和处理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修订版)
《电力行业紧急救护工作规范》DL/T692—1999
《工伤保险条例》
3
定义
3.1
原煤仓着火事故
原煤仓着火事故是指原煤在煤仓内积存时间过长造成自燃或原煤已在煤场自燃后上至原煤仓,造成原煤在煤仓内发生燃烧。
3.2
制粉系统着火事故
制粉系统着火事故是指给煤机及附件、磨煤机及附属风道、煤粉管道内外发生的着火事故。
3.3
原煤仓爆炸事故
原煤仓爆炸事故是指煤仓内煤粉浓度或可燃气体聚集浓度达到爆炸极限,且原煤仓内温度达到爆炸条件时发生的爆炸事故。
4
预案内容
4.1
工作原则
4.1.1
应急预案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力抢险、分级管理、保证重点的原则。
4.1.2
以人为本。把保证员工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事故)对员工生命的危害。
4.1.3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有效的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演练,提高对突发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
4.2
风险分析
4.2.1
基本情况
4.2.1.1
中电投白城电厂位于吉林省白城市境内,是上世纪末配合霍林河煤炭基地开发而规划的大型火电电源点之一。白城电厂按两期进行规划,一期建设规模为2×660MW,安装2台超临界直接空冷凝汽式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设施,已于2010年10月份投产发电。中电投白城电厂二期拟建2×1000MW超超临界空冷机组。
4.2.2
危险性分析
4.2.2.1
白城发电公司是以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生产褐煤为主要燃料的大型火力发电企业,生产运行过程连续,自动化程度高,工艺流程复杂,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特点。特别是选用褐煤为生产煤种,挥发分设计值为27.49%,输煤系统、制粉系统均存在着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危险。
4.2.2.2
煤粉积存及煤粉悬浮可能造成着火或自燃事故危险的重点危险区域及部位主要包括:输煤栈桥;原煤仓;给煤机区域;磨煤机;煤粉管道等。
4.2.2.3
事故类别:积煤自燃;煤粉堆积自燃;煤粉悬浮爆炸;可燃气体聚集爆炸等。
4.2.2.4
重大危险目标:
a)
煤场积煤自燃处理不彻底,上煤过程中着火造成输煤设备烧损。
b)
输煤设备表面积粉自燃,烧损输煤设备。
c)
过火煤进入原煤仓或原煤在仓内堆积时间过长发生自燃,烧坏原煤仓外壁。
d)
制粉系统启动中,自燃原煤落入给煤机将给煤机皮带或称重设备烧损。
e)
原煤仓内煤粉悬浮浓度与温度适合,发生爆炸,造成设备及构筑物损坏,人员伤害。
f)
磨煤机运行中发生热一次风道等部位积煤起火,烧损设备。
g)
煤粉管道积粉自燃或爆炸。
(请帮助补充)
4.3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划分
4.3.1
应急领导小组
4.3.1.1
组成:
党
委
书
记
生产副总经理
纪检书记
经营副总经理
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总
经
理
生产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经营副总经理
党
委
书
记
工会主席
副
组
长
预案管理办公室主任
发电部主任
设备部主任
政治工作部主任
计划经营部主任
安环部主任
综合部主任
4.3.1.2
职责
a)
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公司总经理因故不能担任组长时,按代理顺序由公司党委书记担任。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
负责组织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修订。
2)
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
监督各专项应急处理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4)
是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应急救援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的主要决策,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报告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
b)
预案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负责事故应急预案的发布、上报、日常管理工作。
4.3.2
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消防保卫组
善后处理组
当值运行指挥系统
设备抢修组
医疗救护组
现场应急指挥部
安全监察组
运行应急救援组
综
合
协
调
组
通讯保障组
物资供应组
后勤保障组
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机构
最初应急机构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4.3.2.1
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
当发生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应急时,“应急指挥部”人员立即到位,负责事故处理、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应急指挥部要设在事故就近的位置,方便工作。
在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由当值值长为指挥,全权负责应急处理及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权力移交。
4.3.2.2
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总
指
挥:
总经理
副总指挥:
党委书记
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工会主席
生产技术指挥:总工程师
生产技术副指挥:发电部主任
设备部主任
消防保卫指挥:安全与环保监察部主任
后勤指挥:综合部主任
成
员:发电部副主任
安全与环保监察部主管
综合部主任
政治工作部主任
当值值长
4.3.2.3
综合协调组
组
长:综合部主任
政治工作部主任
成
员:工会副主席
综合部秘书
宣传干事
综合部主管
总务接待
安全与环保监察部主管
4.3.2.4
专业应急小组
a)
运行应急救援组
组
长:当值值长
成
员:发电部管理人员
运行当值人员
b)
设备抢修组
组
长:设备部主任。
副组长:设备部副主任。
成
员:设备部专工
c)
消防保卫组
组
长:安全与环保监察部主任
成
员:安全与环保监察部主管
d)
医疗救护组:医疗救护成员
e)
通讯保障组
组
长:信息化管理专工
f)
物资供应组
组
长:计划经营部主任
成
员:计划经营部人员
g)
后勤保障组
组
长:综合部主任
成
员:综合部人员
h)
安全监察组
组
长:安全与环保监察部主任
成
员:安全与环保监察部主管
i)
善后处理组
组
长:工会主席
副组长:综合部主任
政治工作部主任
成
员:综合部、政治工作部人员
4.3.2.4
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应急指挥部各级职责
a)
指挥部职责
1)
发生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
及时向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汇报事故情况。
3)
组织领导紧急救援处理,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
4)
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负责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b)
总指挥职责
全面负责组织公司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领导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主要职责是:
1)
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决策现场重大应急行动。
2)
发布进入应急状态的命令,启动应急指挥系统。
3)
直接领导副总指挥、指挥和综合协调组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4)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最大限度的降低人员伤亡,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的生命安全。
5)
做好应急评估,准确决策升高或降抵应急级别,是否向地方提出应急救援请求。
6)
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
7)
应急终止后,组织领导恢复工作。
c)
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总指挥不在公司时按排序接替总指挥工作,代行职权,履行职责。
d)
生产技术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应在现场进行指挥,为现场应急行动的生产技术总指挥,服从指挥部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1)
负责组织领导现场运行事故处理、设备抢修、事故后果预测等生产技术工作,并及时向总指挥报告现场情况。
2)
评价现场的安全状态和发展趋势,控制生产紧急情况,向总指挥提出重大应急行动的建议。
3)
组织领导应急终止后的恢复生产工作。
4)
根据事故性质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e)
生产技术副指挥职责
协助生产技术指挥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生产技术指挥不在公司时按排序接替工作,代行职权,履行职责。
f)
消防保卫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应在现场进行指挥,主要职责是:
1)
组织指挥现场灭火,决策采取的扑救方式,及时向总指挥报告现场情况。
2)
指挥维护现场治安,以保证各种应急行动的顺利有序进行;采取有效措施指挥人员疏散、搜救伤员和抢救物资。
3)
掌握火场抢救情况,向指挥部建议灭火人员是否放弃抢救,撤离现场。
4)
根据事故性质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处理火灾后的有关事宜。
h)
后勤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组织、协调各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工作,
主要职责是:
1)
组织做好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以及外部应急救援机构的联络。
2)
做好疏散人员安置工作,及时供应抢险救灾人员饮食,保障其战斗力。
3)
保障物资供应、交通运输,满足应急救援需要,向总指挥提出应急救援所有后勤保障的建议。
j)
指挥部成员职责
协助各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传达指挥的命令,联系通报事宜,调查了解应急情况,向指挥提供情报。
4.3.2.5
综合协调组职责
是应急指挥部的办公机构,主要任务是有关文件、会议、通知的起草、记录、通知落实及信息的接收,主要职责是:
a)
发布对外信息,向上级通报事故情况。
b)
接收上级和地方政府部门指令、信息和要求。
c)
安排组织会议。
d)
及时收集、保存有关事故的信息和资料。
4.3.2.6
专业应急组组长职责
按照各自日常工作职责和专业小组职责,并随时向指挥报告情况;落实执行应急指挥部(指挥)的各项命令和决策,实施具体的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行动。
4.3.2.7
专业应急组职责
a)
运行应急救援组
负责生产系统的运行操作、事故处理及采用有效手段抑制事故扩大,受伤人员的现场紧急抢救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b)
设备抢修组
1)
负责设备、设施的抢救、抢修,恢复工作;组织制定恢复生产的抢修施工方案和现场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和落实;对安装工艺、施工工序、施工质量负责管理;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2)
保险索赔。
c)
消防保卫组
负责灭火、治安保卫、警戒、疏散、道路管制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指挥人员疏散、搜救伤员和抢救物资。
d)
医疗救护组
负责现场伤亡、中毒人员分类抢救、医疗救护和护送转院工作。
e)
物资供应组
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
f)
后勤保障组
负责伤亡人员的转院运送;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饮食、住宿、交通运输工作。
g)
通讯保障组
负责应急救援中所有通讯器材的配置,保证应急救援期间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h)
安全监察组
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提出事故抢险救灾的建议,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i)
善后处理组
负责突发事件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包括家属接待、慰问、抚恤、补偿、医治、丧葬等。
4.3.3
最初应急组织
为保证任何时刻接到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的报警并立即展开行动,预防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升级和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的后果,减少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千方百计避免发生因着火导致的爆炸事故、设备损坏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在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最初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行动由当值值长负责,担任临时应急救援总指挥的责任,全权负责应急处理及消防工作,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权力移交。
4.4
报警与接警
4.4.1
白城发电公司发生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当值值长报告,值长电话:
0436-5022125
0436-5022126;盘前电话:0436-5022131
0436-5022135
4.4.2
报警人员首先通告本人姓名、岗位,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火势大小,着火介质、附近有无易燃油品等,目前设备、设施、人员及建筑物的状况,是否需要对设备、设施采取紧急措施,是否需要救护车到达现场。
4.4.3
当值值长接到报警后,应了解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如报警人员报告内容不清楚,应及时询问准确,并对设备、设施的具体运行方式作出指示和调整,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及时联系消防部门进行灭火并通知相关领导。(附录1:内部应急人员信息表)
4.5
应急响应
4.5.1
事故分级:根据中电投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修订版)规定,按照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白城发电有限公司的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分3级。
4.5.1.1
一级:原煤仓内积煤自燃,原煤仓外壁测温异常;或磨煤机石子煤仓内结焦导致石子煤不能正常排放;或磨煤机一次风道内部积煤自燃。
4.5.1.2
二级:原煤仓内积煤自燃严重,产生浓重CO气体且将原煤仓底部烧红;或煤粉管道外部积粉燃烧产生明火;或磨煤机一次风道本体发生燃烧将风道烧红;或给煤机内积煤燃烧烧损给煤机皮带。
4.5.1.3
三级:原煤仓内可燃气体积聚且积煤自燃造成爆炸;或因原煤仓内原煤堆积状态发生变化造成煤粉达到爆炸极限造成原煤仓爆炸;或给煤机、磨煤机内煤粉浓度满足造成设备内部爆炸;或一次风管道内部煤粉浓度满足爆炸条件发生管道爆炸。
4.5.2
预案启动级别
4.5.2.1
发生一级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时,不需启动本预案,通过调整运行方式或停运制粉系统处理。
4.5.2.2
发生二级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时,可不启动本预案,但生产现场力量无法满足灭火要求或经判断有爆炸危险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4.5.2.3
发生二级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4.5.3
预案启动
4.5.3.1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当值值长汇报的情况,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命令,启动本预案或应急总预案,同时启动最初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程序见附录3)。
4.5.3.2
启动应急预案命令一经发布,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各应急专业组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5分钟内出发,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立即进入工作状态,组织人员疏散,组织现场灭火并研讨方案彻底消灭火种;已发生爆炸事故的,采取措施防止爆炸事件再次发生,对事故中损坏的设备进行抢修以不影响正常生产或尽快恢复生产;发生人身伤害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4.5.3.5
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指挥成员及时根据现场情况及发展趋势决定救援计划,并立即组织实施,及时将事故救援情况通报有关单位(相关单位电话见附录2)。
4.5.4
现场人员创伤急救
4.5.4.1
烧伤急救
1)
对电灼伤、火焰烧伤或高温气、水烫伤均应保持伤口清洁。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伤口全部用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污染。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清洁布片或消毒纱布覆盖送医院。
2)
强酸或碱灼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并迅速将被侵蚀的衣物剪去。为防止酸、碱残留在伤口内,冲洗时间一般不少于10min。
3)
未经医务人员同意,切忌在烧伤和灼伤创面敷擦任何东西和药物。
4)
送医院途中,可给伤员多次口服少量糖盐水。
4.5.4.2
有害气体中毒急救
1)
怀疑可能存在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将人员撤离现场,转移到通风良好处休息,抢救人员应在做好自身防护(如现场毒物浓度很高应戴防毒面具)后,才能执行施救任务,将中毒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2)
对已昏迷中毒者应保持气道通畅,解开领扣、裤带等束缚,注意保温或防暑,有条件时给予氧气吸入。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并联系医院救治。
3)
迅速查明有害气体的名称,供医院及早对症治疗。
4)
护送中毒者要取平卧送,头稍低并偏向上侧,避免呕吐物进入气管。
4.5.5
救治配合与协调
4.5.5.1
后勤保障组负责及时与医疗救护组联系,了解伤员情况,及时与市医院方面联系,安排伤员救治、转院、护理等工作,调拨医疗费用。
4.5.6
家属接待与安抚
4.5.6.1
善后处理组负责家属通知、接待、安抚工作。
4.5.6.2
受伤人员医院治疗期间的陪护由该人员所属部门负责。
4.5.7
抚恤、补偿、罹难者安置
4.5.7.1
受伤人员及罹难者家属抚恤、补偿事宜及相关政策、补偿方法的解释由善后处理组具体负责。
4.5.7.2
罹难者遗体存放地点、遗物清点保存、丧葬等事宜由善后处理组具体负责。
4.6
应急终止
4.6.1
终止负责人: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为决定终止事故应急预案、恢复正常的负责人。
4.6.2
终止条件:在应急救援行动已经有效控制了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火灾已被扑救完毕,不再有爆炸和再次燃烧的可能,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得到有效控制,该部位不存在着火、爆炸及因建筑物、设备损坏对现场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基本恢复正常状态。
4.6.3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下达终止事故应急预案命令→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专业组。
4.7
善后处置
4.7.1
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造成的构筑物、建筑物损坏及现场文明卫生破坏由善后处理组负责组织处理。
4.7.2
由善后处理组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索赔事宜。
4.8
保障措施
4.8.1
人员保障
4.8.1.1
全体员工必须熟悉制粉系统布置情况及原煤仓、输煤皮带等具体位置,并熟知现场灭火器、消防栓的具体位置。
4.8.1.2
全体员工必须了解灭火器及消防栓的使用方法。
4.8.1.3
制定防止制粉系统及原煤仓着火、爆炸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4.8.1.4
应急信息资料:见附录1
4.8.2
其他保障
4.8.2.1
火警;白城市消防支队
4.8.2.2
医疗救治医院:白城市中心医院、白城市三二一医院、白城市博爱医院。
4.9
培训和演练
4.9.1
训练和演练目标
4.9.1.1
检验本预案的实施程序的有效性。
4.9.1.2
检验应急设备、设施的齐全性。
4.9.1.3
救援应急人员对职责和任务的熟知性。
4.9.2
训练和演练的频次
4.9.2.1
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应急演练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全体员工参加,每年演练一次。安全与环保监察部主任为负责人,演练和培训计划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4.9.2.2
演练内容及重点演练项目由安全与环保监察部编制具体演习方案,演练重点内容包括灭火、急救方法、搬运、转运等。
4.9.3
训练和演练要求
4.9.3.1
应急预案相关人员必须熟悉可能发生的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和应急行动,所有员工均应接受安全和应急的基本训练,熟悉警报、报警、疏散路线、安全躲避场所等。
4.9.3.2
对各应急专业救援组的成员还应进行专业培训,使之熟悉紧急救护相关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9.4
训练和演练评估
安全与环保监察部应对训练和演练及时进行评估,并详细说明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改进要求。演练发现的问题可分为不足项、整改项和改进项,任何不足项和整改项都应按PDCA体系化进行处置。
4.9.5
演练程序
见附录4
4.10
附录
4.10.1
附录1:内部应急人员信息表
4.10.2
附录2:外部机构信息
4.10.3
附录3:应急响应程序
4.10.4
附录4:演练程序
附录1:
内部应急人员信息表
职
务
办公电话
备
注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总经理
5022001
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
党委书记
5022002
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总经理
5022003
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总经理
5022005
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总经理
5022006
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
总工程师
5022007
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
工会主席
5022008
安全监察组组长
安全总监
5022011
消防保卫副指挥
副总经济师
5022012
综合协调组组长
综合部主任
5022021
运行应急小组组长
当值值长
5022666
设备抢修组组长
设备部主任
5022202
通讯保障组组长
设备部副主任
5022212
物资供应组组长
计划部主任
5022081
附录2:外部机构信息
白城市市急救中心
-0120
白城市消防公安支队
-0119
白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436—3603007
吉电股份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
0431—81150891
0431—81150892
0431—81150893
中电投集团公司总值班室:
010—58682001
010—58682002
中电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运营部:
010—66298121
010—66298122
附录3: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领导小组警情判断
事故发生
当值值长
接警
最初应急组织启动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设备运行方式调整
设
备
抢
险
人
员
救
助
医
疗
救
护
环
境
保
护
人
员
疏
散
工
程
抢
险
警戒与交通管制
现
场
监
测
专
家
咨
询
事态控制
扩
大
应
急
应
急
恢
复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应急结束
事
故
调
查
善
后
处
理
现
场
清
理
解
除
警
戒
总
结
评
审
信息反馈
申
请
增
援
拨报警电话
N
Y
N
Y
附录4:演练程序
演练组织单位:
安全与环保监察部
演练准备阶段
1.
确定演练目的
2.
确定演练目标和演练范围
3.
编制演练方案
4.
确定演练现场规则
5.
制定现场监察、评价人员
6.
安排后勤
7.
准备和分发评价准则
8.
培训评价人员
9.
讲解演练方案和演练活动
演练实施阶段
10.记录演练过程情况
演练总结阶段
11.各参演专业人员汇报参演经过
12.评价人员通报参演过程
13.演练参演人员自评、小结
14.评价人员总结评价、报告不足及补救措施
15.组织者总结
16.编写书面演习小结、总结报告
17.追踪验证整改项的纠正和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