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管理制度》word版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测量,word
《测量管理制度》word版 本文简介:广昆铁路测量管理制度中铁十六局广昆工程第三项目部测量管理制度一、总则1、施工测量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测量成果是组织施工的依据,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外业施工测量及测量成果,以及测量设备的管理是施工企业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2、施工测量的依据: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工程所属行业相关测量规范及验收
《测量管理制度》word版 本文内容:
广昆铁路测量管理制度
中铁十六局广昆工程第三项目部
测量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施工测量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测量成果是组织施工的依据,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外业施工测量及测量成果,以及测量设备的管理是施工企业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施工测量的依据: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工程所属行业相关测量规范及验收标准。
二、
测量岗位职责
1、施工测量基本准则:
1)应遵守先整体后局部、高精度控制低精度的原则;
2)实地测设工作要坚持科学、简捷,精度要合理、相称的工作原则;在测量精度满足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力争做到省工、省时、省费用。
3)坚持计算工作和测量作业步步有校核的工作方法,随时消除误差,避免误差积累;
4)严格按规程作业,观测误差必须小于限差;
5)检查、校核与放线测设分开的原则;
6)认真积累原始资料,做好观测记录,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测设水平。
2、指导、检查各工区的施工测量工作;
3、负责引进测量新技术、新设备,并推广应用;编写技术复杂、重点工程的施工测量技术总结;
4、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交接桩要求
1、交接桩的组织
1)交接桩工作由集团公司指挥部测量工程师主持,组织有关项目部测量人员会同建设、勘测(设计)、监理单位交桩小组共同进行。
2)交接桩各方应指定一名负责人共同进行交接桩工作,由设计或建设单位按图表所列桩橛位置,现场逐一查看、点交,同时做好记录并经双方签认。桩橛记录应详细注明缺桩、桩橛损坏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交接桩工作完成后应提请建设方牵头形成交接桩会议纪要存档。
2、交接桩的依据
线路平面图、控制桩表、曲线表、断链表、水准基点表、线路(或桥、隧)定测成果书、控制桩坐标。
3、交接桩的内容
三角点、导线点、水准点、GPS点、线路控制桩、曲线五大桩和交点桩(付交点)、断链桩、建筑物位置桩(或坐标桩)以及精密地段的控制桩,同时应根据工程所属行业和专业确定交接桩内容。
4、
测量成果及桩橛的移交
测量单位向另一方移交的测量成果及桩橛时,双方应签字确认并各执一份。
四、
测量复核签认
1、
测量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测量复核签认,以保证测量工作质量,防止错误,提高测量工作效率。
2、
测量人员严格执行有关测量技术规范,按照规范技术要求进行测量设计、作业和检测。保证各项测量成果的精度和可靠性。
3、
测量桩点的交接,必须双方会同,持交桩表逐桩交接、核对签认。
4、
用于测量的图纸资料,应认真研究核对,有的应作现场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
在测量工作的各个程序中实行双检制:
1)项目部测量人员应核对有关设计文件和监理签认的控制网点测量资料,必须至少二人独立进行,核对结果应作记录并进行签认,成果经项目部技术部门主管工程师复核签认,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方可使用。
2)测量外业工作必须有多余观测,并构成闭合检测条件。控制测量、定位测量和重要的放样测量必须坚持采用两种不同方法(或不同仪器)或换人进行复核测量。利用己知点(包括平面控制点、方向点、高程点)进行引测、加点和施工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
3)测量内业资料及测量成果必须采用两组独立平行计算进行相互校核,对各自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核签认。
4)重要的定位和放样,必须坚持用不同的方法或由专人进行复核后方能施工。
6、
各工区、工序范围内的测量工作,测量人员应自检复核签认,分工衔接上的测量工作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牵头进行互检复核和签认。
7、
项目部测量人员组织对控制网点和测量组设置的施工用桩及重大工程的放样进行复核测量,经项目部技术部门主管工程师现场进行检查签认,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合格后,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
8、
项目部/工区测量的原始记录,必须在现场同步作出,严禁事后补记、补绘。原始资料不允许涂改。
9、
项目部总工程师和技术部门负责人要对测量组执行测量复核签认制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五、测量职责
1、
测量主要由项目部测量组和工区技术完成
2、
项目部测量组的职责:
1)
布设测量控制网,必要时请公司及局指精测组指导和复测。
2)
测放桥、隧、涵单位工程、路基和单位附属工程控制线、平面控制点、水准控制点交工区技术进行局部测量控制。
3)
进行测量控制计算,准确测放桥梁墩台、基坑开挖控制线,复测桥墩每循环的模板控制线。
4)
认真做好分部工程和转序测量放样,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各单位工程、重点工程进行复测,并对实施结果进行评价改进。
5)
做好测量日志、测量成果等内业资料,完善签字,编目归盒。6)
检查指导各工区技术测量,做好复核工作。
7)
在工区技术配合下,做好单位工程竣工测量和竣工桩点的测放工作,形成测量竣工资料。
8)
做好测量放样设备的保养工作。
9)
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3、
工区测量职责:
1)
认真做好各单位工程的细部测量,对作业班组进行详细交底
跟踪检查控制。
2)
做好工区日常技术测量放样,完善测量资料,如水平记录、平面放样、开挖断面、拱顶沉降、收敛观测、拱顶下沉、净空量测资料,完善签字,编目归盒。
3)
做好局部临时水准控制点、临时控制线的引测复测工作,并报项目部部测量组复核。
4)
做好分部工程的测量放线,桥墩每循环的模板测量放样,并报项目部测量组复核。
5)
配合项目部测量组做好单位工程竣工测量和竣工桩点测放工作,做好竣工测量资料。
6)
做好和提交基本的原始测量资料,比如变更测量资料等。
7)
做好工区测量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
8)
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4.
测量复核:
1)
工区技术测量计算资料必须由工区技术负责人复核并签字,
关键部位由测量组长复核签字。
2)
测量组计算资料必须由组长复核并签字,关键部位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复核并签字。
3)
测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工程技术测放桩点进行复测,对工区技术日常测量进行检查复核。
4)
对关键部位进行重点卡控,如墩台几何尺寸和标高,每次浇筑砼前须复测,确保平面几何尺寸,标高符合设计,预埋件预留孔位置正确稳固,模板加固可靠方能下令进行浇筑,浇筑过程中进行跟踪监控,是否按配合比进行施工,放样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收尾阶段收坡和抹面是否符合设计,成品是否符合设计几何尺寸,是否采取了保护措施。
5、
测量记录与资料管理
测量记录与资料必须分类整理、妥善保管,作为竣工文件组成部分归档。具体包括:
1)项目交接桩资料,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有关测量控制网点,放样数据变更文件。
2)项目及各工点、各工序测量原始记录,观测方案布置图、放样数据计算书。
3)测量内业计算书,测量成果数据图表。
4)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文件。
6、
控制测量、每项单位工程施工测量必须分别使用单项测量记录本。测量记录统一使用水平仪簿和经纬仪簿。
一切原始观测值和记录项目在现场记录清楚,不得涂改,不得凭记忆补记、补绘。记录中不准连环更改,不合格时应重测。手簿必须填列项次,注明观测者、观测日期、起始时间、终止时间、气象条件、使用的仪器和觇标类型及编号,并详细记载观测时的特殊情况。凡划去的观测记录,应注明原因予以保存,不得撕毁。
7、
内业计算前应复查外业资料,核对起算前应复查外业资料,核对起算数据。计算书要书面整洁,计算清楚,格式统一。计算者、复核者要签认。采用计算机应用程序计算时,应使用正版软件。
8、
测量应设专人管理原始记录和资料,建立台帐,及时收集,按控制测量、单位工程分项整理立卷。因人事变动所涉及的测量记录和资料,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工点工程竣工测量完成后,项目测量人员应将全部竣工测量记录资料整理上交公司测量队,由公司测量队检查复核后。项目工程完工,线路贯通竣工测量完成之后,项目测量人员应将项目全部测量记录和资料档案,分类整理装订成册,上交项目部技术部门,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项目部按竣工验收的要求将测量记录资料编入竣工文件。
六、测量设备管理办法
1、
各类测量设备检定有效期到期必须送有关的检定单位检定,检定证书复印件必须报送公司测量组备案;本着谁使用谁送检的原则。
2、
各使用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退还测量设备。各单位应由专人负责管理测量设备、检定并上报公司工程部。
3、
各单位归还的测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否则检定后归还公司,在公司测量组存放的各类测量设备,超过检定有效期的由公司负责送检。
4、
各类测量设备不再继续使用时,应将仪器的所有附件同时归还到公司测量组,并保证其设备(附件)的完好、整洁;附件类型有:
1)全站仪:(电池两块、充电器一个,气压计一个、说明书一本、占板两个、棱镜、单框两个、对中杆及支架一套、数据线一根、脚架两副、附件箱一个、基座一个、PC卡一张)。
2)经纬仪:(脚架一副)。
3)水准仪:(脚架一副)。
七、测量设备使用、转运细则
1、
使用细则
1)开工前应检查仪器箱背带及提手是否牢固。
2)开箱后提取仪器前,要看准仪器在箱内放置的方式和位置,提取时不可握望远镜或细小部件,应握住仪器的底座部分,或双手握住望远镜支架的下部。仪器用毕,先盖上物镜罩,并擦去表面的灰尘。装箱时各部位要放置妥贴,合上箱盖时应无障碍。
3)在太阳光照射下测量,应给仪器打伞,并带上遮阳罩,以免影响观测精度。在杂乱环境下测量,仪器要有专人守护。当仪器架设在光滑的表面时,要用细绳(或细铅丝)将三脚架三个脚联起来,以防滑倒。
4)当测站之间距离较远,搬站时应将仪器卸下,装箱后背着或提着走。行走前要检查仪器箱是否锁好,检查安全带是否系牢。当测站之间距离较近,搬站时可将仪器连同三脚架一起靠在肩上,但仪器要尽量保持直立放置。
5)搬站之前,应检查仪器与脚架的连接是否牢固,搬运时,应把制动螺旋略微关住,使仪器在搬站过程中不致晃动。
6)仪器任何部分发生故障,不勉强使用,应立即检修,否则会加剧仪器的损坏程度。
7)光学元件应保持清洁,如沾染灰沙必须用毛刷或柔软的擦镜纸擦掉。禁止用手指抚摸仪器的任何光学元件表面。
8)在潮湿环境中工作,作业结束,要用软布擦干仪器表面的水分及灰尘后装箱。回到办公室后立即开箱取出仪器放于干燥处,彻底凉干后再装入箱内。
9)冬天室内、室外温差较大时,仪器搬出室外或搬入室内,应隔一段时间后才能开箱。
10)严禁任意拆卸仪器,拆卸仪器应由专门检修人员进行。
11)使用前测量人员应对仪器进行检校,各项限差合格后才能使用。
12)测量仪器必须经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才能使用。
2、
电池的使用
全站仪的电池是全站仪最重要的部件之一,现在全站仪所配备的电池一般为Ni-MH(镍氢电池)和Ni-Cd(镍镉电池),电池的好坏、电量的多少决定了外业时间的长短。
1)建议在电源打开期间不要将电池取出,因为此时存储数据可能会丢失,因此请在电源关闭后再装入或取出电池。
2)可充电池可以反复充电使用,但是如果在电池还存有剩余电量的状态下充电,则会缩短电池的工作时间,此时,电池的电压可通过刷新予以复原,从而改善作业时间,充足电的电池放电时间约需8小时。
3)不要连续进行充电或放电,否则会损坏电池和充电器,如有必要进行充电或放电,则应在停止充电约30分钟后再使用充电器。
4)不要在电池刚充电后就进行充电或放电,有时这样会造成电池损坏。
5)超过规定的充电时间会缩短电池的使用寿命,应尽量避免
6)电池剩余容量显示级别与当前的测量模式有关,在角度测量的模式下,电池剩余容量够用,并不能够保证电池在距离测量模式下也能用,因为距离测量模式耗电高于角度测量模式,当从角度模式转换为距离模式时,由于电池容量不足,不时会中止测距。
3、
转运细则
1)首先把仪器装在仪器箱内,再把仪器箱装在专供转运用的木箱内,并在空隙处填以泡沫、海绵、刨花或其它防震物品。装好后将木箱或塑料箱盖子盖好。需要时应用绳子捆扎结实。
2)无专供转运的木箱或塑料箱的仪器不应托运,应由测量员亲自携带。在整个转运过程中,要做到人不离开仪器,如乘车,应将仪器放在松软物品上面,并用手扶着,在颠簸厉害的道路上行驶时,应将仪器抱在怀里。
3)装卸仪器时,注意轻拿轻放、放正、不挤、不压,无论晴天、下雨,均要事先做好防晒、防雨、防震等措施。
八、测量仪器的维护和保养细则
1、
仪器的保管由专人负责,每天现场使用完毕应带回办公室,不得放在现场工具箱内。
2、
仪器箱内应保持干燥,要防潮防水并及时更换干燥剂。仪器必须放置专门架上或固定位置。
3、
仪器长期不用时,应以一月左右定期取出通风防霉并通电驱潮,以保持仪器良好的工作状态。
4、
仪器放置要整齐,不得倒置。
5、
未尽事宜,请参照有关测量规则办理。
篇2:20XX年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16年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年度,学校
2016年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萩芦中心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16年2016年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归口管理制度各校、园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园消防安全工作;(二)执行国家、省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各级政
2016年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萩芦中心小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16年
2016年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归口管理制度
各校、园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园消防安全工作;
(二)执行国家、省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工作的规定;
(三)研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消防发展规划、消防宣传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四)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督促学校贯彻消防法规,整改火灾隐患,总结、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
(五)在重要节日、重要活动、重要季节、专项治理等重要消防工作期间,对学校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负责各类会议筹备、文件起草等服务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法定代表人共同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细则,组织、实施和协调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四)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师生、员工自防自救工作;
(七)与学校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八)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其他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各学校、园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学校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设置消防安全课程,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认知特点,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教育课,并将消防安全常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教师的在职培训内容;
(二)积极组织课外活动,每学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小学每学年布置至少1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业。
(三)营造消防安全氛围,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宣传载体,常态性播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每月更新不少于1次,并在校内各醒目位置设置疏散逃生标志及消防安全提示;
(四)举办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活动契机,集中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趣味运动会、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五)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疏散演练,使师生、员工掌握基本的火场逃生自救要领。
四、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各学校、园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检查时应填写好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部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设备是否完好;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能否使用;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及档案、图书、实验器材、精密仪器等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六)师生、员工用火及用电行为有无违章情况;
(七)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校医务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电脑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当加强夜间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指出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组织扑救。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由专门管理人员负责,专职管理员应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定期查看运行记录并进行测试,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及器材整洁、卫生、有效。
(一)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违规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严禁对安全出口上锁;
(二)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严禁遮挡、覆盖或关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三)应确保灭火器定点摆放,不得随意挪动,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两次进行普查换药,并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四)应严格按照规划布局设置、迁移消防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埋压、圈占、挪用、损毁、移动、拆除消防栓或涂抹、粘贴、遮挡消防标识;
(五)应定期对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
(六)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安监部门、公安派出所在防火安全检查中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及时予以核查、消除并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并落实整改经费;
(二)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学校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自身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三)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园要对电器、燃气设备的使用及明火动用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二)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电器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确保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进行测试;
(三)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四)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五)禁止在校园内使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六)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七)因特殊原因确需进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做到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八)校园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师生、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一)校园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存放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五)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学校、园可根据办学规模和消防工作实际需要,在校内教职员工队伍中组建义务消防队,并定期开展培训,予以考核。
(一)义务消防员应接受业务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
(二)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能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三)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四)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对考核优秀者给予相应奖励。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学校应当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学校应组织全员学习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案:
(六)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七)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八)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九)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严禁组织学生参与火灾扑救活动。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分。
萩芦中心小学
2016.3
10
篇3:应急疏散管理制度
应急疏散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疏散,应急,管理制度
应急疏散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Q/CRP-201.001-2009南京華潤熱電標準化委員會發佈2012-11-01實施2012-10-30發佈应急疏散管理制度Q/CRPNJ-FP-299.050-2012南京華潤熱電有限公司企業標準1Q/CRPNJ-FP-299.050-2012目次前言II1范围32规范性引用文件33术语和定义
应急疏散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Q/CRP-201.001-2009
南京華潤熱電標準化委員會發佈
2012-11-01實施
2012-10-30發佈
应急疏散管理制度
Q/CRPNJ-FP-299.050-2012
南京華潤熱電有限公司
企
業
標
準
1
Q/CRPNJ-FP-299.050-2012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3
术语和定义3
4
职责3
5
管理内容与方法4
附录A(规范性附录)员工安全培训登记表10
附录B(规范性附录)员工三级安全培训登记表11
附录C(规范性附录)员工安全培训记录表12
附录D(规范性附录)员工岗位调动安全培训记录表13
附录E(规范性附录)员工持证情况登记表14
6
前
言
企业标准化工作是企业科学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规范管理、优化流程、提升效率的有效手段。
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润)通过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制定、实施企业标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强制性标准,适当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等标准化活动,不断加强和完善南京华润的制度建设。
为规范和指导南京华润标准化工作,提升南京华润精益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南京华润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南京华润标准化办公室组织起草。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张
彪
本标准的审核人:
王国明
本标准的审定人:
周金陵
本标准的批准人:
佟科学
本标准由南京华润标准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应急疏散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各区域应急疏散区域及应注意的事项,以切实保障我司员工的生命安全,及时进行快速、有序、高效地应急疏散撤离和逃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本标准适用于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3
术语和定义
3.1
应急疏散
是指突然发生或即将发生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或严重危害社会及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突发事件,需要紧急组织相关人员迅速疏散撤离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地带的行动。如发生地震、火灾、爆炸、洪水、重大设备损坏、建(构)筑物坍塌、危险化学品泄漏、恐怖活动等,分预先疏散撤离和紧急疏散撤离。
4
职责
4.1
综合部
4.1.1
安全管理部门是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部门负责人是安全教育培训专责人,负责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资金。
4.2
应急疏散抢险救灾指挥部
4.2.1
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处置的法律、法规、指示和命令。
4.2.2
负责公司范围内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及抢险救灾工作的领导、组织、指挥及外部工作联系和协调。
4.3
部门应急疏散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4.3.1
负责本部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及抢险救灾工作的具体落实和执行。
4.3.2
负责本部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防御、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每年组织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4.4
发电部
4.4.1
制定本部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疏散预案。
4.4.2
对本部门员工的生命安全负责,在发生险情时,由值长在第一时间进行指挥和调度,并及时将灾情上报部门和公司领导。
4.4.3
根据灾情迅速进行运行设备的紧急故障处理和组织现场人员应急疏散撤离。
4.5
技术支持部
4.5.1
制定本部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疏散预案。
4.5.2
对本部门员工的生命安全负责,在发生险情时,及时组织生产设备抢修,根据灾情发展及时组织现场人员及生产楼人员应急疏散撤离。
4.5.3
负责公司范围内安全疏散设施的检查、维护和管理,保障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
4.6
综合部
4.6.1
制定本部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疏散预案。
4.6.2
对本部门员工的生命安全负责,发生灾情时,负责办公楼、员工餐厅、公寓楼人员的应急疏散撤离。
4.6.3
负责灾害发生后,伤员医疗救护、车辆安排、交通管制、现场治安警戒、禁止闲杂人员入内。
4.6.4
负责灾后公司范围内及员工疫情防治。
4.6.5
负责各类应急疏散设施、抢险救灾物资及医疗药品的采购,并把好质量关,及时供应到位。
4.6.6
抢险救灾工作如需进行外委,应及时进行落实和办理,不得延误。
4.6.7
负责应急疏散抢险救灾各类费用的落实和办理。
4.6.8
负责制订和修订公司应急疏散预案。
4.6.9
对安全疏散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4.6.10
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组织机构
5.1.1
公司成立应急疏散抢险救灾指挥部,实行统一领导,以总经理为总指挥,分管生产副总经理为第一副总指挥,其他副总经理为副总指挥,各部门主管、经营策划部安全专业主任为成员。
5.1.2
各部门成立应急疏散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各部门主管、各专业主任工程师、各运行值长、各运行岗位主值或负责人为本部门或本岗位责任人,实行分级负责。各部门必须坚决服从公司应急疏散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命令。
5.2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5.2.1
安全疏散设施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
5.2.2
安全通道、走廊、安全出口、楼梯间,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禁止占用和阻塞疏散通道,锁闭和遮挡安全出口。
5.2.3
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在关闭状态,但不得闭锁。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禁止被遮挡和覆盖。
5.2.4
防火卷帘门及其它场所卷帘门下不得堆放物品,卷帘门必须保持随时能够正常开启和关闭。
5.2.5
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禁止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和通行的障碍物。
5.2.6
安全疏散出口应平坦、通畅,不得设置门槛、台阶,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侧拉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5.2.7
生产现场、办公场所、生活区域、重点防火部位、安全疏散通道及出口,均应符合建筑设计规范标准,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应急照明。
5.2.8
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清晰有效,不应遮挡,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5.2.9
排吸烟装置、防火阀、事故应急广播等设施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2.10
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5.2.11
人员聚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得锁闭。
5.2.12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5.2.13
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5.2.14
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电子系统故障时,紧急开启疏散门的可靠装置。
5.2.15
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救援的隔离栅栏。
5.2.16
生产现场、多人办公场所、会议室、人员聚集场所的门应向外开启或采用双向门,双开门不宜将其中一扇门锁闭。
5.2.17
员工餐厅、公寓搂、检修综合楼等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5.2.18
举办人员聚集的庆典和群众性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活动前应进行安全防范检查,活动期间应明确现场安全监护人,出现突发事件应立即进行疏导。
5.3
应急疏散撤离原则
5.3.1
生产现场
5.3.1.1
当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各级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灾害处置指挥,必须将保护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
5.3.1.2
当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指挥人员应下达紧急故障停用设备命令。
5.3.1.3
当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危及到人员生命时,应果断下达应急疏散撤离逃生命令。
5.3.1.4
运行人员在值长调度下按操作规程进行紧急故障处理;检修人员在工作负责人的带领下按检修操作规程进行紧急故障处理。
5.3.1.5
独立的工作岗位人员,应按有关操作规程和相关制度迅速进行紧急故障处理,立即进行汇报并采取避险措施。
5.3.1.6
当大部分人员撤离生产现场,在有安全防护的前提下,可留少数人员在现场随时监视险情,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5.3.1.7
当灾情非常严重时,应命令生产现场所有人员立即疏散撤离现场。
5.3.1.8
当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紧急处置后,各级领导、各部门、全体员工应立即组织进行抢险救灾工作,救人放在首位,必须先救人,后救灾。
5.3.2
办公场所
5.3.2.1
当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办公场所人员应立即迅速有序的撤离办公场所。
5.3.2.2
撤离办公场所应采取靠近办公地点最近的安全通道进行疏散。
5.3.2.3
撤离办公场所时应及时关闭电源。
5.3.2.4
召开会议期间,会议主持人应果断宣布休会,全体人员立即应急疏散撤离。
5.3.2.5
撤离办公场所不要乘电梯,不要互相拥挤,防止踩踏事件发生和通道堵塞。
5.3.2.6
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互相照顾,老、弱、女士先行,各楼层安排人员进行救护。
5.3.3
生活区域
5.3.3.1
当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公寓楼、员工餐厅工作人员应立即疏导人员紧急疏散。
5.3.3.2
及时关闭公寓楼、员工餐厅的电源、火源、气源,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液化气的泄漏。
5.3.3.3
公寓楼各楼层安全出口不得进行锁闭,员工餐厅在使用期间安全出口应全部打开。
5.3.4
应急疏散撤离要点
5.3.4.1
就近选择,迅速跑至开阔地带进行避险。
5.3.4.2
一时不能脱险,应保持高度冷静,及时判别灾难状况,不可在慌乱中跳楼,可躲避在较高大牢固设备下,坚实的家具或墙角旁,开间小的厨房、厕所内暂避。
5.3.4.3
审时度势,寻找安全空间和通道进行躲避,减少伤亡,等待救援。
5.3.4.4
不要乱跑,不要随便返回建筑物内。
5.3.4.5
避开高大建筑物或构筑物及有玻璃幕墙的建筑。
5.3.4.6
避开烟囱、水塔、栈桥、廊道。
5.3.4.7
避开危险化学物品存放处,高耸或悬挂物。
5.3.4.8
避开变压器、电线杆、路灯、广告牌。
5.3.4.9
避开狭窄的街道、危旧房屋,危墙、女儿墙、高门脸、雨篷下及货物堆放处。
5.3.4.10
避开其他危险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