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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日期:2021-04-24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本文关键词:应急预案,污染,天气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本文简介: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协调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提高人居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本文内容: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协调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提高人居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普定县2015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

发生在本县境内重污染天气以及县外发生的可能波及到我县的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处置工作。

(四)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普定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各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本预案共同组成普定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县人民政府设立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由联系环保工作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县环保局人担任。

成员由县环境保护局、县气象局、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办、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省重污染天气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工作。

1.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会同县气象局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牵头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区域与等级会商,实时交换监测信息:协助开展重点排污企业减停产与燃煤锅炉情况执法检查,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工作,对措施不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将移交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

县气象局:负责会同县环境保护局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协助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区域与等级会商。

3.县委宣传部:会同县环保局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指导县电视台、中国电信普定分公司、中国移动普定分公司、中国联通普定分公司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负责会同省环境保护厅协调、组织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的新闻发布工作。

4.县应急办: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中的相关协调工作

5.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督促落实应急响应状态下的清洁能源调配,根据不同应急响应等级下的减排目标;督导出现重污染天气的相关企业落实污染减排、污染源管控等工作。

6.县教育局:负责督导落实出现重污染天气时中小学、幼儿园停课方案;组织开展针对学生的重污染天气预防与改善个人环境行为的环保知识普及教育。

7.县工贸局:负责督导重污染天气下应急响应区域内的工业企业落实减停产措施;督促落实区域内燃煤小锅炉的淘汰与整治工作。

8县公安局:负责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受污染区域相邻乡、镇做好限行准备;督导应急响应区域内落实机动车环保管理工作及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

9.县民政局:负责组织落实受重污染天气事件影响居民的基本生活救助、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以及应急人员伤亡抚恤工作。

10.县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统筹和拨付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11.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督导行业内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12.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的应急响应措施。

13.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通往重污染天气事件现场的道路畅通;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

14.县农业局:负责组织核定重污染天气事件中农田土壤、农作物和畜禽水产的受污染情况,组织协调相关农业环境污染应急处理和受污染威胁的农业珍稀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工作。

15.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诊疗救治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事件健康危害评估。

16.县林业局:负责督导落实栖息地遭受污染威胁的珍稀濒危陆生野生物种的保护工作。

17.县工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应急响应区域内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油烟净化工作。

18.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开展重点用煤企业煤质检验工作及油品检验工作。

19.县通信管理局:负责督导、协调电信企业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督导、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向公众发布响应等级的预警、响应信息。

本预案未列出的其它部门和单位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令,按照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需要,依法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二)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下设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大气应急办公室”),大气应急办公室设在省环境保护厅,省环境保护厅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副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批示和部署。

2.组织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建议研判、会商,确定预警方案及相关信息发布和报送。

3.督导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4.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5.组建重污染天气专家组、监测预警组、督导考核组,指导各成员单位、各市(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6.承担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省重污染天气现场应急指挥部

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由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由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确定,具体负责组织指挥重污染天气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四)专家组

大气应急办公室组建和管理重污染天气专家组,主要负责参与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响应及总结评估专家会商,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涉及的关键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五)监测预警组

监测预警组由各级环保部门及气象部门组成,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气象条件观测,向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提供监测、预测、预报数据信息,根据空气质量情况,提出预警建议。

(六)督导考核组

大气应急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成立督导考核组,负责对各市(州)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并对履职不到位的提出问责处理意见,开展重污染天气原因调查、应急效果评估以及损害调查评估等工作。

三、

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监控

1.各级环保、气象部门要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网络,科学布设监测点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空气质量、气象条件监测,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

2.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环保部门和气象部门的现有网络系统,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反馈机制。

3.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采集、整理、分析和研判区域内重污染天气相关信息,及时向上一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定期向社会公布。重点对以下对象进行监测监控:

(1)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

(2)向大气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国控、省控企事业单位及其周边环境保护目标。

(3)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地等区域。

(4)饮用水水源地、江河源头区、石漠化区、生物多样性丰富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负责重污染天气信息的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并对相应的预警信息进行监控。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承担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有可能引发重污染天气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信息的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并对相应的预警信息进行监控。

(二)预警分级

按照重污染天气影响的范围,预警分为两个层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城市预警、省级预警。

1.城市预警

重污染天气城市预警分为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

(1)黄色预警(中度污染)

当某一城市(市(州)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指数(AQI)实时监测数据200≥AQI>150(指城市所有市控环境空气监测点AQI日均值),且气象预报未来3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但未达到橙色、红色预警等级,空气质量为中度污染或以上级别时。

当某一城市(市(州)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实测当天或预测未来1天将发生空气质量指数500>AQI>200时。

(2)橙色预警(重度污染)

当某一城市(市(州)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指数(AQI)300≥AQI>200,且气象预报未来3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或以上级别时。

(3)红色预警(严重污染)

当某一城市(市(州)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300,且气象预报未来3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

城市发布红色预警后,需向省大气应急办公室报送预警信息。

2.省级预警

重污染天气省级预警分为两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橙色、红色。

(1)橙色预警(重度污染)

经预测,2个以上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指数(AQI)300≥AQI>200,且气象预报未来3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或以上级别时。

(2)红色预警(严重污染)

经预测,2个以上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300,且气象预报未来3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

(三)预警发布

一旦预测未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环保、气象部门应及时组织联合会商,确定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范围和污染程度。经会商达到预警条件时,将预警信息报送县(市、区、特区)、市(州)或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1.发布主体

达到城市预警条件时,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市(州)、县(市、区、特区)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

达到省级预警条件时,橙色预警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红色预警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由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发布。

省级预警时,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市(州)、县(市、区、特区)污染程度超过省级预警等级的,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发布预警信息;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市(州)、县(市、区、特区)污染程度未达到省级预警等级的,按照接到的省级预警等级发布预警信息。

2.发布方式

(1)城市级预警发布方式

由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应急预警的新闻通稿,通过以下方式向社会发布。

一是由政府新闻办协调各相关主要媒体发布新闻通告

二是以文件、传真的方式向各职能部门发布。

三是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社会发布。

四是通过环境保护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发布。

(2)省级预警发布方式

由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预警信息通稿,通过以下方式向社会发布。

一是通过省政府新闻办协调各相关主要媒体发布新闻通稿。

二是以文件传真的方式向市(州)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发布。

三是通过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发布。

四是通过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3.发布内容

发布内容主要包括:大气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首要污染物、污染范围、可能持续的时间、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的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主要污染指标,以及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定性潜势分析。

(四)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

环保、气象部门根据空气质量、气象条件滚动预测预报信息,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专家进行会商,分析评估重污染天气的现状、趋势,并及时将分析评估情况报送本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分析评估情况及时调整或解除预警级别。

调整与解除权限按照发布权限实施。

一旦再次出现本预案规定的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或红色预警条件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

(五)信息报送

1.时限要求

当某一城市出现重度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且气象预报未来3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市(州)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部门必须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及省环境保护厅报告。

当出现省级严重污染天气(2个以上市(州)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300,且气象预报未来3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省人民政府及省环境保护厅必须在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向国务院及其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

2.报送内容

环保部门和气象部门及时将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观测数据报送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必要情况下,大气应急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给予地方技术指导及预警协调统筹。

预警信息报送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预警等级、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的空气污染气象条件、AQI值范围及平均值、主要污染指标、主要污染物浓度范围及平均值,以及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定性趋势分析。

四、

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分为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Ⅲ级、Ⅱ级、Ⅰ级。省级应急响应分为两级,有低到高分别为Ⅱ级、Ⅰ级。

(二)应急响应启动

发生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城市预警时,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市(州)、县(市、区、特区)按照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分别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省级预警时,按照橙色、红色预警,分别启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三)应急响应措施

大气应急办公室应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专家组、监测预警组、督导考核组及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市(州)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应按预警等级执行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其中,对涉及到公众日常生活和区域交通运输的应急响应措施,如健康防护提示、机动车限行、学校幼儿园停课等,按照本地实际污染等级执行。

应急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护提示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和建议性减排措施。

1.Ⅲ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提示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对不可避免的出行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强制性措施

一是工业污染应对措施。对本地应急预案确定的企业名单,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措施,关停1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对重污染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脱硫脱硝;根据需要,及时协调周边地区政府确定限产、停产企业名单。

二是机动车应对措施。对主城区实行黄标车、无标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机动车避开主城区行驶。

三是防止扬尘措施。对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采取围挡与覆盖措施,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1次以上,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1次以上。

四是其他措施。严禁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等行为;关停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

(3)建议性应对措施

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体育课等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采取防护措施。

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减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至4摄氏度,冬季调低2至4摄氏度。

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化工、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2.Ⅱ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在大气污染区域发布健康防护警示:

一是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应尽量停留在室内,暂停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是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确需外出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三是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四是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暂停户外活动。

减少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活动时做好应急方案。

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增设相关疾病门(急)诊,加强相关专业救治力量。

(2)强制性应对措施

一是工业污染应对措施。发布预警的市(州)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大气重污染影响的范围和趋势,确定大气重污染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明确各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根据需要,及时协调周边地区政府确定限产、停产企业名单。相关市(州)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对列入限产、停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强制应对措施,主要包括暂停以下生产设施运行:水泥企业炉窑、粉磨站,陶瓷企业炉窖、干燥塔,未规范除尘、脱硫、脱硝的锅炉(窑炉),其他排放强度大的企业锅炉(窑炉),中心城区及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内10吨以下燃煤锅炉等,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二是机动车应对措施。对主城区部分城市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严格控制拉运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生活垃圾清运车除外)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进入主城区,其中6时至24时禁止进入主城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15%,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

三是防止扬尘措施。建筑、道路、矿山、沙石场、拆迁等施工单位停止工地室外作业(工艺要求、应急抢险工程或不产生扬尘的除外),工地采取围挡措施,各类施工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100%覆盖,增加裸露场地洒水降尘频次(至少3次/日)。加强主城区道路保洁工作等的执法检查,每天巡查率不低于80%,洒水和机扫作业车辆出动率不低于95%,洒水、清扫作业不低于3次/日。

四是其他措施。严禁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营业,严禁明火烧烤。严禁主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露天直接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等废弃物。

(3)建议性应对措施

发布预警的市(州)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引导、鼓励玻璃企业窑炉,有色冶炼窑炉,以及中心城区及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内20吨以下燃煤锅炉等暂停运行。

省经信委、省电力公司在满足我省用电需求调度平衡的前提下,停止发布预警的市(州)范围内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发电机组(热电联供机组除供热负荷外不得有发电负荷),由其他市(州)加大发电负荷保障供电需要。

倡导公众节约用电;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优先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

仅允许企业在每天12时到16时行炉膛清洁和烟尘清除工作。

3.Ⅰ级响应措施

发布红色预警时,在执行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受影响的市(州)政府负责落实Ⅱ级响应措施中的健康防护措施。

(2)强制性应对措施

一是工业污染应对措施。发布预警的市(州)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大气重污染影响的范围和趋势,确定大气重污染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明确各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响应工作,及时协调发布预警的市(州)周边地区政府确定限产、停产企业名单。相关市(州)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对列入名单的企业实施Ⅰ级响应强制应对措施主要包括暂停以下生产设施运行:Ⅱ级响应强制应对措施中暂停运行的设施,玻璃企业窑炉,有色冶炼窑炉,以及中心城区及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内20吨以下燃煤锅炉等,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省经信委、省电力公司在满足我省用电需求调度平衡的前提下,停止发布预警的市(州)范围内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发电机组(热电联供机组除供热负荷外不得有发电负荷),由其他市(州)加大发电负荷保障供电需要。

二是机动车应对措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响应工作;发布预警的市(州)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30%,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

三是防止扬尘措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响应工作,发布预警的市(州)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负责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保洁工作等的执法检查。

(3)建议性应对措施

省经信委、省电力公司在满足我省用电需求调度平衡的前提下,停止发布预警市(州)的相邻市(州)范围内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发电机组(热电联供机组除供热负荷外不得有发电负荷),由其他市(州)加大发电负荷保障供电需要。

(4)必要的气象干预措施

省气象局指导发布预警的市(州)气象部门,在气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措施。

(四)应急响应终止

1.应急响应终止条件

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降至150以下,由各市(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环保、气象等有关部门及专家根据实时监测数据和气象条件进行会商,认为未来72小时重污染天气已无继发的可能。

2.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终止按以下程序实施:

城市重污染天气影响消除后,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市(州)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解除或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省级重污染天气影响消除后,Ⅱ级应急响应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批准后由省环境保护厅宣布终止;Ⅰ级应急响应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报省人民政府宣布终止。

3.跟踪监测

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环境保护局、气象局应继续做好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信息的跟踪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特殊情况及时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报告。

(五)信息发布

省政府新闻办会同省环境保护厅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对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后的总结评估及大气质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五、监督检查

(一)应急监督检查

在应急期间与应急响应终止后的10日内,采用现场抽查和记录检查的方式,重点对重污染天气情况下预警信息发布、机动车停驶限行、重点企业限产限排、停产停排、道路保洁、停止施工与拆迁、禁止露天焚烧和明火烧烤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公众监督

各级政府应建立公众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奖惩制度,通过网络平台、热线电话等多种渠道,鼓励公众对企业停产限产、机动车限行等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实名举报,经核查属实的给予奖励,对散布谣言并造成恶劣影响者进行责任追究。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

(2)对防止或避免重污染天气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2.责任追究

对违反环境管理规定引发重污染天气,对应急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

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20日内,督导考核组应及时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原因、影响、措施落实以及应急效果等情况的调查评估。对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提交应急总结报告。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将有关情况向各有关单位进行通报,对成员单位的人员、资金、物资、监测、预警、通信等提出应急保障调整要求。各有关单位应根据要求,落实相应的应急保障调整工作。

七、

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相关人员组成技术支撑、督导考核等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库,并做好业务培训。

(二)经费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公布、演练、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为实施应急预案提供经费保障。

(三)物资保障

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要制定应急期间应急仪器、车辆、人员防护装备调配计划,明确各项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主体、种类与数量。各级管理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分工,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硬件装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四)监测预警能力保障

各级政府应加快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设备、预测预报模型等软硬件配备,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数据库,加强环境空气质量、气象条件预测预报等相关领域基础研究。建设贵州省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和预报预警平台,各市(州)所在地城市人民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市(州)级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和预报预警平台。

(五)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政府应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建立健全应急人员通信信息库,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省环保厅和省气象局建立信息共享网络,保证数据快速、及时传递。制定应急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信息通畅。

(六)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所致疾病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库,并按照预案做好患者诊治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及时到位。加强相关医疗物资储备与应急调配机制建设。以易感人群为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常识宣教。

(七)宣传保障

各级政府在预案制订和发布过程中加强宣传教育,主要内容为:向公众普及重污染天气预防常识,以及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报告、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方面的知识,同时向公众公布接警电话,提高公众防范重污染天气的能力。

积极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加强舆论引导,鼓励公众参与到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保护环境,减少污染。

八、预案管理

(一)预案宣传

各级政府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事件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二)预案培训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三)预案演练

各级政府应定期组织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方式、参与人员、内容、规则以及场景等,重点检验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组织机构、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等,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程序、措施的改进建议。

(四)预案修订

《贵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九、

附则

1.名词术语:

城市:市(州)级以上人民政府驻地。

空气质量指数(AQI):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

空气质量分指数(IAQI):指单项污染物的空气质量指数。

首要污染物:AQI大于50时IAQI最大的空气污染物。

超标污染物:浓度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污染物,即IAQI大于100的污染物。

2.

各级政府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所在地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各成员单位要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并报本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企事业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3.本预案由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2:印刷有限公司空气应急预案

印刷有限公司空气应急预案 本文关键词:应急预案,印刷有限公司,空气

印刷有限公司空气应急预案 本文简介:承诺书(限产措施类企业)按照《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要求,工业企业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对改善空气质量做出贡献。为积极响应号召,落实《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和《北京市工业领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减少空气重污染日大气污染物排放,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在空

印刷有限公司空气应急预案 本文内容:

(限产措施类企业)

按照《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要求,工业企业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对改善空气质量做出贡献。

为积极响应号召,落实《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和《北京市工业领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减少空气重污染日大气污染物排放,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在空气重污染期间,应急预警达到二级响应级别(橙色)和一级响应级别(红色)时,通过降低生产负荷、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率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30%以上。

特此承诺。

附件:空气重污染期间企业应急工作方案

承诺单位(公章)北京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2日

北京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空气重污染期间企业应急工作方案

为积极有效应对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导致的重污染天气,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大气污染应急保障体系,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生产生活,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北京新华印刷有限公司简介

北京新华印刷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8号,总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亿元人民币,现有职工近600人。

二、在环保方面的工作

新的时期,新的使命。新华印刷在努力提高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多年来在加强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绿色印刷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管理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曾连续获得西城区“八五”、“九五”、“十五”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并获得北京市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认证,2011年第一批通过绿色印刷企业认证。

1、原辅材料采用环保材料

我公司属于绿色印刷企业。所以使用的原材料都是绿色环保材料。使用环保纸张:符合国际环保要求、可持续发展植林区的纸,如FSC脱氧、脱酸和脱木质素的纸张。使用大豆环保油墨:大豆油墨是将大豆油轻度提纯后,与色素、树脂等添加剂混合。使用预涂膜或水性覆膜胶和水性光油:此种胶浆容易回收,无污染,VOC排放量低。使用免酒精润版液,提高安全系数,减少VOC排放。使用环保型清洁剂和洗车水,减少VOC排放。使用植物类喷粉等。

由于新华公司在中小学教材的印制过程中,全程实行绿色印刷,历年都获得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较高资金奖励。

2、企业实行的节能措施

公司引进了CTP直接制版技术,减少了菲林等材料的使用量,采用环保的CTP版来制版,废弃的版可以进行回收。

印刷机采用了湿布清洗滚筒技术,此项技术大大减少了废抹布的排放。

轮转印刷机的二次燃烧烘干系统,可以利用八色商业轮转机烘箱所产生的余热通过管道回收,热回收转换系统可以对100°-600°的中低品废热源进行利用,制取冷水或高品位的热,满足生产工艺冷却或制热需要。

建立实施废物管理制度,对废物进行分类处理,有效回收资源。加装纸毛回收系统,吸附中产生的一些纸张,减少粉尘污染,同时使纸毛压缩,可销售于废品回收中心处理。

统一处理生活污水和食堂污水,用化肥池、隔油池及再生水处理系统,减少污水排放,使用循环水冲洗厕所灯。

购置自动清扫车,车间打扫等用自动清扫车打扫,避免了扬尘及节约了清扫地面的水。

将公司所有水龙头逐步更换为磁芯水龙头,从而达到北京市节水办公室对企业节约用水的要求,每年可节水几十吨。

楼道全部更换为声控路灯以更好节约用电;加装了分电表,随时掌握用电情况,以便有效控制。号召各部门和每个职工在生产和工作中节约用电,提倡大家从自身做起,节约每一度电,白天能不开灯就不开灯,能开一盏灯就不开两盏灯,随手关闭一切可以切断的电源设备。

中央空调根据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不同情况,统一掌握开启时间,合理使用,在保证生产前提下尽量节约能源。2014年为了降低中央空调燃气消耗量,公司为生产车间购买了降温冰,安装了排气扇,较往年推迟半个月启用中央空调,仅此一项就节省燃气费用约15万元。

为了节水,印刷机安装废水循环处理装置,每年可节约用水上百吨。

3、直燃机的使用和废热回收

新华公司使用了江苏双良直燃机,通过燃烧天然气在冬季产生热能,产生的热能通过溴化锂转换在夏季提供制冷,不使用氟利昂制冷剂,不会对大气造成污染,且可以利用八色商业轮转机烘箱所产生的余热通过管道回收,热回收转换系统可以对20℃-250℃的中低品位废热源(烟气、多组分气体等)进行利用,制取冷水或高品位的热,满足生产工艺冷却或制热需要,循环利用,具有显著的环保和节能特征。

4、集中供气

新华公司采用集中供气方式。采取多机台、大小容量兼备、互为备用运行方式。集中供气优点是可以根据生产的实际选择开启空气压缩机组的台数,根据生产现场的用气量,较好的控制空压机的台数;供气相对稳定(不会因为单台机组故障造成系统供气问题),供气效率高,相对独立供气系统节能;方便设备的保养与维修;同时储气罐远离生产车间,不但节约生产空间,而且提高生产安全性。

5、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

新华公司专门安装了纸毛回收系统,能把各相关工序上的纸毛通过管道集中回收到纸毛库房,然后自动打包,既保证了现场的清洁,又回收了有效资源,还为公司带来很大利益。结合公司的现场规范化管理,公司特建立了大的废品库房,对于许多固体废弃物采取了分类存放,集中回收,然后分类处理,能自己处理的就自己处理,不能自己处理的请专业公司进行处理。

6、印刷机废气处理装置

为了降低印刷机油墨挥发带来的对环境污染,新华印刷于2014年11月份投资几十万元安装废气回收处理系统,大大减少了油墨挥发的无组织排放,安装后,voc各种排放指标远远低于国家标准。

7、中央供墨系统

2014年、2015年分两批进行中央供墨系统改造,减少了废旧墨桶的排放,减少了生产过程中墨的浪费,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劳动成本。

8、加大力气进行设备技术改造

近三年来,新华印刷在引进新设备、新技术方面已投入5000余万元,2015年计划投资4500万元,用于印刷、印前、印后、数码和绿色环保设备和设施的建设。逐步淘汰那些落后、过时的设备和设施。

三、主要客户与产品

新华印刷几十年来一直承接着“两会”文件的印制工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列宁专题文集》、《毛泽东选集》、《邓小平文选》、《江泽民文选》等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脍炙人口的领袖著作,多次荣获质量大奖。曾印制了特殊历史时期专供毛泽东主席晚年使用的《大字本文集》,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目前新华印刷主要客户群体为党、政、军的政治书籍或期刊,比如:《求是》《中国共青团》《党建研究》《红旗文摘》《中办通讯》《国务院公报》《学习与研究》《中国纪检监察》等。

历届的两会文件,包括简报发言、文件汇编、政府工作报告、人大选票、党代会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法律汇编、政协会议汇编、各种证件请柬等。

军队使用的授衔证书都在新华印刷印制。

新华印刷的客户还包括国内多家大型出版单位,比如人教社、外研社、商务印书馆、三联书店、高教社等。每年春秋两季主要生产中小学教材与教辅。

四、公司生产线情况

1、单双色印刷机生产线9台

2、彩色轮转机2台

3、黑白单张轮转机8台

4、黑白平张机6台

五、恶劣天气北京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结合我公司实际预案如下。

我公司在限产期间将停以下设备:

印刷机生产线3台,黑白单张轮转机2台,黑白平张机2台。因生产任务紧张,可能以检修、维护的方式处理停的设备。

并做明确表示,显示停限。停产设备每日由各车间上报到生产部和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将组织专人进行现场检查。

接上级环保部门通知重污染日限产减排后,总经理办公室立即安排生产部并知会各生产车间,安照规定停限产相关设备。并由专人记录停机设备情况。直至预警解除。

北京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

北京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停限产期间检查表

机器名称

停产时间

检查人

复产时间

检查人

附件

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联络表

单位名称(公章):北京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责任部门:总经理办公室

联系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传真

手机

主管领导

赵树文

副总经理

01087226852

01087226977

13811576678

部门负责人

杨林

总经理助理

01087226987

13691105831

联络人

刘云

工程师

01087226995

18600601099

应急期间24小时值班电话:01087226987

值班传真:01087226977

篇3:《尾矿库应急预案》

《尾矿库应急预案》word版 本文关键词:尾矿,应急预案,word

《尾矿库应急预案》word版 本文简介: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某镇人民政府某镇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为加强辖区内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尾矿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确定抓好本辖区内尾矿库安全运行,经镇政府研究制定此方案。一、任务与目的为保证企业尾矿库发生事故时能够快捷有效开展救援工作,做到统一指挥、分类负责、协调行动,快速反应、单

《尾矿库应急预案》word版 本文内容:

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

某镇人民政府

某镇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

为加强辖区内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尾矿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确定抓好本辖区内尾矿库安全运行,经镇政府研究制定此方案。

一、任务与目的

为保证企业尾矿库发生事故时能够快捷有效开展救援工作,做到统一指挥、分类负责、协调行动,快速反应、单位自救与社会救助相结合;集中力量、上下结合、区域为主。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某镇行政区域内的尾矿库运行中可以预见的各类事故的安全事件。

三、全镇尾矿库现状

全镇共有尾矿库25座,现使用运行的23座,闭库两座,具备安全许可证的8座,其余正在准备做安全验收工作。是桦甸市尾矿库较多的乡镇之一,也是全市安全生产重要环节。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党委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大主席)

(副镇长)

(副镇长)

(副镇长)

成员:

(镇党政办)

(安监站)

(派出所)

(国土所)

(城建办)

(水利所)

镇辖区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职责:尾矿库一旦发生事故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施救。

(一)队伍的编成及任务

尾矿库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救援专业组。

(1)事故救援组

长:(副镇长)

副组长:(安监站主任)

任务:

①组织安排人员和调运所需装备物资;

②组织抢救现场或撤离现场人员;

③研究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2)交通治安保障组

长:

副组长:

任务:

①迅速调集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

②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的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

③及时组织调动运输工具及现场附近交通秩序;

(3)医疗救护组:

组长:

任务:

①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②协调各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③做好受伤人员的转院保障工作;

(4)后勤保障

长:

副组长:

任务:

①保障救援现场食品供给工作;

②保障现场信息畅通,通信与外界的联络;

五、事故应急程序

(一)事故报警电话

党委书记兼镇长

副书记、

副镇长

副镇长

副镇长

安监站

党政办

(二)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报安监站—镇应急救援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下达命令—投入救援工作。

(2)总指挥接警后,立即下达命令,调动各方面力量,各专业救援小组接到命令,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投入抢险救援工作。

(3)到达现场后,听从指挥部的指挥,服从命令,制定具体的抢救方案,坚决完成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抢险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要在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二)要深入重点部位进行摸底,掌握第一手材料,确定防范重点和防范内容。

(三)事故发生后,各参加抢险救援的单位,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各负其责,不得擅自行动,对于在抢险过程中,玩忽职守,不服从调动或故意拖延时间的,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事故救援措施和预防措施

(一)尾矿库发生渗水、管漏时,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找到渗水、管漏地点,用草袋或编织袋装上沙土进行堵漏。

(二)雨季库区洪水进入库内威胁尾矿坝时,应采取一切措施向外排水,情况紧急时可以泄洪,但应提前通知下游可能涉及到的居民和人员,禁止人员和交通工具进入库区。

(三)尾矿坝库外洪水冲击坝体,并威胁库区时,应立即组织人员用草袋或编织袋装上泥土、碎石和尾矿砂,堆砌护坝,必要时可将枝叶茂密的小树一头固定,顺放在坝体上,以减轻洪水对坝体的冲击。

预防措施:

(一)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带班值班,专职尾矿工经常对尾矿库进行检查和保护。

(二)雨季来临之前要降低库区的水位。

(三)尾矿坝体易被洪水冲击的部位要加防护,在尾矿坝上植树种草,以防水土流失。

(四)保证溢洪水渠畅通,防止杂物阻塞。

(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满足救援需要。

八、全镇尾矿库应急救援物资表

物资名称

物资名称

编织袋

40万条

120急救车

2辆

电缆线

5万米

1000米

潜水泵

50台

安全绳

100付

线

30吨

安全带

100套

塑料管

5万米

100m3

1000把

100把

100把

电动锯

100把

100m3

200把

装载机

20台

挖掘机

20台

推土机

5台

运输车

50台

指挥车

20台

2012年1月1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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