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全区,实施方案,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全区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全区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开展好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共XX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辽市群组发〔2014〕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
全区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全区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开展好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共XX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辽市群组发〔2014〕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思想统领,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为行动指南,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去庸求进、去懒求勤、去慢求快、去浮求实、去奢求俭“五去五求”为主要任务,深入查找和整治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环境建设年”整治“庸懒慢浮奢”和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及公车使用等问题,重在抓认识、抓执行、抓典型。通过教育整顿,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有新提高、党性观念有新增强、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各项工作有新起色、干部群众有新评价。
二、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着力解决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
配合部门:区委办、区政府办
(二)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
牵头部门:区发改委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监察局
(三)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过滥现象。切实纠正“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办、区政府办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编委办
(四)整治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切实解决行政审批权过大、审批事项过多、审批程序过乱的问题,坚决把不该由政府审批的事项减下来;纠正以应付思想对待行政审批改革,作“表面文章”,杜绝“接、管”不力行为;认真解决违规审批问题,防止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
牵头部门:区编委办
配合部门:区法制办、区公共服务中心、区监察局
(五)整治“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访、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拖拉疲沓、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严肃处置工作纪律涣散、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办私事;通过“清网”根治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牵头部门:区直机关工委
配合部门: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监察局
(六)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牵头部门:区纪委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机关后勤事务服务中心
(七)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公共场所吸烟。
1、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有关规定和《文圣区机关车辆管理办法》。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配合部门:区纪委、区公安局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项目和标准,深入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委办、区政府办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
3、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牵头部门:区机关后勤事务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两办监督室、区财政局、区监察局
(八)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通过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检查核实等方式,清理长期旷工、超病假、事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带职带薪进修学习期满不归;未通过正常程序借调;以各种理由请假外出经商;多报、瞒报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套取临时工工资的人员。
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
配合部门:区纪委、区编委办、区人社局
(九)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超标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不予公款报销。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肃财经纪律,开展镇街财政专项监督检查。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配合部门:区纪委、区经信局、区审计局
(十)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监察局
配合部门: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采购办、区人社局、区民政局
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十一)整治陈规陋习、借机敛财。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牵头部门:区纪委
配合部门: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文明办
三、相关要求
1、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由区纪委抓总。各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各负其责,制定符合我区实际、具有地方和行业特点的可操作性实施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领导和职能部门具体管。方案制定后,于2月底前报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纪委。各配合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应工作。各镇、街,区直各部门要把“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排查“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群众最反感、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做到立整立改,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形成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整治,做到自身清、家属清、亲属清、身边清,推动抓落实,督促搞整改。
2、“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2月份为制定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阶段;3月至9月为集中整治阶段;9月以后巩固整改成果。
3、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下进行,与其它工作相衔接,与本地区、本部门的业务工作相结合,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防止出现“两层皮”现象。要加强日常调度,做到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4、要把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绩效考核之中。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把关,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补课”、“返工”。区纪委监察局要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开通举报电话,对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以儆效尤。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和监督,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纪行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篇2:全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全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本文关键词:社会福利,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构
全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本文简介:全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加强全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本方案。一、整治范围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及其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二、整治重点1.新建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全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本文内容:
全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及其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
二、整治重点
1.新建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取得相关部门下发的证书;是否符合设置的基本标准,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按规定经过年度检查合格;是否办理变更手续,活动是否超出批准范围。
2.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巡查;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
4.是否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是否定期检查,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5.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不具备接入市政自来水管网条件的,是否建有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扬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外廓式建筑是否有两条以上的消防通道。
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是否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8.已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旋,各种联动控制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是否设在自动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是否处于自动位置。
9.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
10.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护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新上岗、转岗前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11.是否根据白天和夜间、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在岗人员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或者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是否优先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制定联合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互相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合力推进专项治理。要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积极推动解决社会福利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社会福利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培养消防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评估,组织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培训演练、隐患整改等工作,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标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于小微机构,要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管理办法措施。对于因土地、建筑规划等前期手续不健全,或存在改变建筑原有使用性质作社会福利机构使用,无法申报消防有关手续的,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及时向政府报告。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于问题突出的地区,要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
篇3:全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汇报
全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汇报 本文关键词:制度化,常态,全区,情况汇报,推进
全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汇报 本文简介:全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汇报今年以来,xx区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各级责任,做实关键动作,强化组织保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1、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
全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汇报 本文内容:
全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xx区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各级责任,做实关键动作,强化组织保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1、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出台后,我区及时成立2个调研组,从3月初起分别深入街道社区、农村一线、机关单位和非公企业开展专题调研。2个调研组共走访4个镇、8个村、4个社区、6个机关事业单位和4个非公企业党组织,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方式深入了解“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重点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调研,征求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建议127条,形成调研报告,为制定《2017年全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提供可靠参考。
2、认真“回看”,切实补齐短板。以落实“季度党建督查点评”制度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整改成效。成立7个督查组,广泛深入镇街、部门逐一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当面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督查单位建立整改台账,做到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四明确”,扎实推动整改落实。召开季度党建点评会,点评特色亮点、直面存在问题,进一步夯实整改责任。坚持问题督查回访制度,整改单位向督察组每周汇报整改进展情况,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后申请督查回访,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达到预期效果。
3、座谈交流,强化部署安排。6月29日,区委召开全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对学习教育再部署再安排。当会下发《2017年全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组织90余名党组织书记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指示及省市相关精神,区教体局等4个单位交流发言,区委副书记张晓军做了动员讲话,进一步上紧责任“发条”、拧紧思想“螺丝”,明确目标任务、明晰了工作思路,推进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深入开展。
二、抬高基准要求,做实关键动作
1、深化拓展学,增强“四个意识”。一是明确要求广泛学。支部和党员个人制定学习计划,坚持每月集体学习2次以上,支部书记领学党章党规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以创建“远程教育示范区”为契机,认真落实“党员固定学习日”制度,坚持学以致用,激发学习兴趣,增强学习实效。二是服务中心重点学。把学习作为全面掌握各项中心工作相关政策、提升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切实解决学用不一致的问题。认真学习省十三届党代会精神,明确目标任务,激发党员干部奋力追赶超越的精气神。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脱贫攻坚相关政策,领会精神,为发挥党员作用提供能力支撑。三是持续深入经常学。深度融合党建各项工作,把“三对照三查找三解决”“六做六不做”“主题党日”等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紧密结合,从制度上保障学习经常化规范化。秉持创新理念,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三秦先锋、陕西先锋、党建微信公众号学习功能,着力打造“掌上学习班”,推动学习教育日常化经常化。“七一”前夕,区级党员领导及各级党组织书记讲党课1175节。
2、诚心实意改,树立先锋形象。一是高标定位抓研讨。全区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双学习双研讨”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带头,既参加班子集体学习讨论,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学习讨论,为其它党员做好示范。全区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主题,结合实际确定讨论专题,召开专题讨论会2293次。党员个人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实际,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权利行使、纪律规矩、做人做事等方面深刻查找自身存在问题5846个。二是创新载体抓查摆。扎实开展“三对照三查找三解决”、农村党员“六做六不做”等为活动,在个人反思查找的基础上,党员两两建立互帮互助小组,通过拉家常、交朋友等方式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相互提出批评意见。依托“党员五星评级”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党员广泛交流,尤其和“二星级”及以下党员彻谈深谈,指出其存在问题,帮助制定严实整改措施,督促整改。三是严实措施抓整改。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一条一条梳理,一项一项反思,追根溯源剖析思想等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制定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迅速推动整改落实。党支部对党员个人整改台账进行评议,对原因剖析不深、整改措施不实、整改时限不明等情况及时和党员个人沟通,帮助完善,确保整改成效。截止目前,全区已整改到位5623个。
3、脚踏实地做,凝聚发展合力。一是对照标准要求做。以“四个合格”为基本准则,教育党员坚守共产党人理想信念,自觉维护中央权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追求高尚生活情趣,规范言语、端正行为,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能做的绝对不做,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树立党员良好形象。二是立足岗位实际做。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在扶贫攻坚、项目建设、民生工程等方面做在先、走在前,做好表率。机关党员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沉下心思,牺牲休息时间聚力脱贫攻坚。农村、社区党员以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为平台,积极发挥作用。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员按照“四容工作法”立足实际助推企业发展。三是搭建服务平台做。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深入村组、生产一线等开展打扫卫生、扶贫帮困等活动,不断创新“做”的形式,增强“做”的实效。围绕落实省十三届党代会、市十二届党代会精神,把所有党员及财政供养人员全部纳入范围,扎实开展“持续转变作风,聚力追赶超越,我们怎么办”讨论实践活动。各单位及个人明确赶超目标,制定翔实举措,对着目标做、顶着压力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汇聚加快建设富强美丽新城区的正能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实效。
1、压实主体责任,逐层落实到位。区委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依据,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让“责任”意识厚植到每个神经末梢,推动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每名区委常委、区级党员领导均建立一个基层党组织联系点,解剖麻雀、精心指导,打造样板、以点带面推进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各镇街、部门党委(党组)主动履行主体责任,探索建立考核考评制度,加强对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和考核,确保每名党员学得深入、做得实在、富有成效。
2、强化督查指导,确保任务落实。区委成立10个督查组,通过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情况通报、重点约谈等方式,全面加强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层层传导压力,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进行严肃批评、追责问责、督促整改。依托基层党建季度检查,区委组织部每季度对各镇街各部门进行排名点评,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向所属村(社区)、本系统下属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也派出督查组,把督查工作向下延伸,传导压力、确保实效。
3、注重典型引路,营造浓厚氛围。注重典型培养,全区1144个基层党组织广泛开展“学”“做”标兵评树活动,在本支部内部分别树立1名学、做典型,使全体党员学有参照、做有标杆,引导广大党员见贤思齐、追赶超越。区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编发简报15期,介绍全区各级学习教育先进经验做法,有效指导面上工作。陕西党建网、宝鸡日报等主流媒体先后刊发信息28条,宣传我区特色亮点做法。各镇街、区级各部门积极开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宣传,通过设置学习教育专栏、张贴喷绘、开展演讲比赛、七一文艺汇演等形式,努力营造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