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厂特殊人员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管理办法,人员,xx
xx厂特殊人员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xx厂特殊人员管理办法1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厂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在职职工。2职责分工2.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全厂各单位特殊人员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2.2基层单位负责特殊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和信息反馈,并做好监控记录。3监督管理3.1基层单位要建立特殊人员基本情况表,每天检查特殊人员的签到、
xx厂特殊人员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xx厂特殊人员管理办法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厂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在职职工。
2
职责分工
2.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全厂各单位特殊人员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2.2
基层单位负责特殊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和信息反馈,并做好监控记录。
3
监督管理
3.1基层单位要建立特殊人员基本情况表,每天检查特殊人员的签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2党政办公室、工团办公室、组织干部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对特殊人员管理进行抽查,如发现单位疏于管理或隐瞒真实情况,将对单位党政正职提出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厂有关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3.3因病不能正常出勤,在各种假休完后,凭xxx总医院开具的病假条按病假处理;其它不正常出勤,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单位要加强教育。一个月不能正常出勤,只发最低生活费,三个月仍不能正常出勤,召开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后,形成书面意见,报xx局人力资源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4信息反馈
4.1基层单位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特殊人员情况以电子版形式反馈给人力资源部。信息反馈内容包括人员基本情况、身体状况、出勤情况、车间考核建议以及下一步管理措施等。
4.2人力资源部每两周对特殊人员进行动态分析、汇总,并提出意见,给主管厂领导汇报,在厂办公会上进行通报、研究。
5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
本办法解释权归厂人力资源部。
篇2:生产科材料管理办法
生产科材料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管理办法,材料,生产
生产科材料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生产材料管理办法1、为加强生产材料管理,控制材料消耗,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生产材料不包含设备配件。)2、矿井成立生产材料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郭全营副组长:龚永安詹树清吴刚刘剑姬存斌白晓增成员:于宏毅李满平贾志峰徐志峰康文辉郑建喜杨道文路丽丽赵伟张军王永科生产材料管理办公室设在考评办,生产科
生产科材料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生产材料管理办法
1、为加强生产材料管理,控制材料消耗,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生产材料不包含设备配件。)
2、
矿井成立生产材料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郭全营
副组长:龚永安
詹树清
吴刚
刘剑
姬存斌
白晓增
成员:于宏毅
李满平
贾志峰
徐志峰
康文辉
郑建喜
杨道文
路丽丽
赵伟
张军
王永科
生产材料管理办公室设在考评办,生产科、动力科、通风科、供应科各配备一名材料管理专干。
3、
材料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负责材料管理领导工作。
副组长负责材料管理全面工作。
生产科负责生产科分管材料的计划、审批、考核工作。
动力科负责动力科分管材料的计划、审批、考核工作。
通风科负责一通三防材料的计划、审批、考核工作。
供应科负责月度材料计划的汇总和报送。
财务科负责月度、年度材料分类汇总工作。
考评办负责各分管科室材料使用情况的考核工作。
审计监察与分管科室负责材料进、出库的质量、数量监督工作。
生产科分管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生产科按本办法对分管材料的消耗进行核算和奖罚,并报矿工资考评会。材料承包数量、资金按年初计划价核算,中途不得随意调整价格。
2、生产科管理的材料,由生产科根据全矿生产需要制定计划,全年承包,责任到人,分月考核。
3、全矿各单位使用材料,均执行吨煤或进米消耗定额与工资挂钩,节奖超罚。
4、对各类材料浪费的按原值的200%罚款。
5、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6、严格执行回收奖罚规定,加大回收复用力度。坚持奖罚以个人为主,集体为辅的原则。
7、各类大宗材料入库由供应科、生产科、财务科、监察科共同验收,不合格材料禁止入库。
8、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科室下达费用指标控制材料,建立台账,责任明确到人,奖罚落实到人,单位干部承担材料罚款的20%。
9、三铁(单体支柱、铰接顶梁、工字钢)管理人员必须建立三铁库存、使用、消耗台账,每月报矿考评办,考评办负责监督按规定进行奖罚。
10、各施工单位,每月必须上报材料使用情况说明,按照木材、火工品、支护材料、建工材料、标准化材料、其它材料分类说明,每月3日前报生产科,如不上报,材料超耗部分按120%处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1、全矿在用或闲置的生产科承包材料,由生产科统一管理,并办理使用、调拨、修理、残体回收等业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转让和外借。
2、生产科每月根据下月生产计划提供材料需用计划,每月18日前报供应科,供应科根据库存情况及材料需用计划确定次月材料采购计划,25日前上报公司生产部。
3、
专项资金及大修更新项目,由生产科和计划科根据全矿井巷进尺和维修巷道实际工程编制计划,报矿审批后实施,材料费专项列支,承担工程单位必须办理专项资金卡,原始票据盖大修或专项材料专用章。
4、工作面遇到大的地质构造、恢复巷道及开工准备等特殊情况,区队向相关科室提出书面报告,由生产科组织相关科室考察核实后,汇报给分管领导和生产副矿长,分管领导和生产副矿长依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生产计划及材料使用计划。
5、生产科下达的常规自制件加工,由生产科将自制件的加工数量、时间要求、质量标准报动力科,动力科安排加工;非常规的自制件加工、修理计划,将设计图纸报动力科,产品所需原材料由生产科提出计划,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分管科室审批,向供应科提供需用计划。
6、临时计划须经生产科审查,分管领导审核,生产副矿长审批后供应科采购,否则,不得采购。
7、各单位主管必须严格审查材料员的料单,并盖章。生产科批料人员认真审核,无单位主管盖章的料单,生产科不予审批。
8、供应科严格按生产科审批的料单发料,领料单与领用材料规格、数量、单位必须相符,严禁未经批准私借材料,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9、各单位领料员必须按矿领料程序和规定进行操作,对于冒领、套领材料的,一经查出,除追回所领材料外,并处以100元罚款,公物私用的调离岗位。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领料员,不得多人领料。
10、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供应科每月30日前必须将交旧情况以报表形式报生产科,各单位按下达的种类和数量交旧领新,并经供应科、纪委、生产科进行鉴定。经修理,能复用的复用,确需领新时,经生产科审批后领用,旧材料交不够时按原值赔偿,弄虚作假或回交数量不够的同等处罚。
处理废旧物资残体,属生产科分管材料的,须经生产矿长批准,由生产科鉴定,财务、劳资、监察科、供应科负责实施处理,严禁违反规定私自出售,一经发现,处以总价的二倍罚款,并对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11、回收单位回收的材料按生产科每月核定的回收数量,如数回收,否则,对责任人处以一定罚款。回收材料由生产科检尺、验收,每月按规定结算。
12、施工单位支护材料审批完成后,料单交由运输区装车,并负责运送到指定地点,按实际数量交给使用单位并签接收单,接收单位接到材料已到通知2小时内验收。在接收前出现材料丢失或浪费的,按材料原价由运输区负责赔偿。装车升井的零散材料,运输区井底人员必须通知材料所属单位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及时安排人员将材料按分管科室指定地点交回。(具体按〔2014〕5号“关于下发《部分材料装车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13、井下所有巷道材料管理,按照使用和就近管理的原则,由生产科划分到区队进行管理,科室划分到个人负责,在管理区域发生材料浪费的罚款由管辖单位承担。
14、工作面安装时,各种设施按设计要求一次性配齐,安装单位按标准施工,投产时交给使用单位,造成材料浪费和丢失损坏的,由安装单位赔偿,移交后,由使用单位赔偿。
15、新工作面按标准安装完毕后,由矿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移交。各分管科室将材料造册登记,并负责日常监控,区队负责使用维护和回收。
16、巷道完工、采面形成均按作业规程规定标准移交,所遗留工程交给接收单位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使用和工资由原施工单位划拨。
17、施工单位未按技术要求施工而造成返工的,材料消耗自行负担,根据返工损失大小,对责任人处以一定罚款。
18、各单位在材料使用过程中,严禁任何形式的丢失、浪费,一经发现,对责任人进行一定处罚,不能落实责任的,罚款由单位全额承担。
各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材料管理,分类上架码放整齐,并挂牌管理;凡料场码放混乱或无牌,每次罚集体500元,单位主要领导50元;在料场20米范围以外的材料,均属乱放乱堆,按码放混乱处罚。
19、在检修过程中造成返工的,其返工材料由施工单位承担并查明原因,对责任人处以一定罚款。
20、生产科与相关科室不定期对各单位材料库房进行检查,发现大量囤积、乱放材料的,罚单位主管100元,罚材料员100元,科室分管人员罚款100元,并将材料调剂使用。
21、每10天由生产科将各单位材料费汇总和定额消耗进行对比,超耗单位必须将超耗原因分析情况报生产科,同时制定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积极实施,否则对单位主管、材料员各罚款100元。
22、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月末考核时,必须与井下已使用数、井下备用数、上月结存数和本月发放数进行对账,按施工实际考评;支护材料节约不奖,超耗转换工资。
23、各单位均应成立以主管区队长为组长,技术员、分管干部、班组长及有关人员组成的管理小组,完善内部资料管理制度,必须实行班组核算,加强材料使用考核,对单位的材料管理负责。
24、生产科分管材料由生产科根据库存及使用情况造册建账。材料罚款应出现在每月工资表中,使每名职工掌握材料超耗情况。
25、生产科对所有支护用品的质量进行每周不少于二次的抽查,并详细做好抽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并督促处理改进。
26、各单项工程及综采工作面安装、回撤实行预算管理,开工前由各分管科室根据工程量下达材料使用任务,工程完成后,由分管矿领导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且材料消耗在预算内,矿对相关人员进行适当奖励。
27、各类可修理工具,由施工单位自行修理,所需材料计划报生产科审批后,由供应科统一采购。
第三章
生产科分管材料的使用管理
第一节
大型材料管理
一、单体支柱、铰接顶梁、长梁
(一)单体支柱
1、领用单位必须提前2天向生产科申请使用数量,经生产科批准后,方可领用;否则,库房不得发放。单体支柱领、交必须柱、阀一体,构件齐全,损坏部件按原价赔偿。
单体支柱构件价格表
序号
构件名称
价格(元)
1
底座
50
2
活塞
34
3
三用阀
100
4
手把
118
5
顶盖
55
2、单体支柱运送中必须轻装轻卸,因野蛮装卸造成损坏的支柱每根罚单位500元,罚责任者100元。
3、新单体支柱使用不得少于3个月,未达到使用期而损坏的按原值赔偿。
4、严禁用单体推移溜子。如因移溜子造成活柱和油缸弯曲,按原价的120%处罚。
5、单体丢失率按0.5‰考核,节奖超罚(每根按900元计价)。
6、液压泵站必须每7天对水箱清理一次,并加好过滤网。若发现水箱内有杂物,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7、对失效单体支柱,使用单位要及时回收升井,升井后,由生产科管理人员验收鉴定,对无法修复的单体支柱或缺件按原价处罚。单体支柱外委检修,必须签订检修合同,大修、中修、小修分开。
8、报废单体支柱必须经过生产科、财务科、监察科共同鉴定,报请分管矿长,提交矿务会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9、地面保管单位丢失单体支柱,每根赔偿900元。
10、检修后的单体支柱,在使用时因检修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检修单位全额赔偿,并对验收人员进行处罚。
(二)铰接梁、π型梁的管理规定:
1、π型梁实行交旧领新制度,丢失每根罚款750元。
2、损坏或不用的铰接梁、π型梁必须在5天内回收升井,由生产科查数后交机修厂库房。
3、铰接梁、π型梁的检修由机修厂承担,修好的和不能修复的全部交机修厂库房保管,分类建账。修理所用材料、配件按实际检修考核结算,超耗按原价全额处罚。
4、报废铰接梁、π型梁,经生产科、财务科、监察科共同鉴定,报矿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5、各区队使用顶梁人为损坏的按每根260元赔偿。
二、工字钢支架管理规定:
1、工字钢支架的加工、制作和修复由机修厂负责。领料尺寸与制作尺寸必须相符(包括下角料),否则,按原价处罚。制作工字钢支架必须符合要求,确保焊接质量,否则扣除加工费,并对责任人处以20元/根的罚款。机修厂制作和修复工字钢所需的材料,月底根据包干指标考核结算,节奖超罚。
2、机修厂要设专职看管人员负责工字钢支架的管理。生产科、机修厂分类建账,帐物相符。
3、掘进队、通维区领用的支架不计损耗率。即:巷道实际架设数应与领用数一致,若丢失每根罚款400元。
4、巷道移交时,由生产科负责现场监督清点移交,升井后到生产科办理转账手续。
5、采区两巷支架必须超前替换,超前替换距离不得超过5米,回收时应保证形状完好,因回收方法不当造成变形者,按原价40%罚款。
6、采区回收的支架堆放在指定地方,装车运地面交机修厂库房,月底由生产科凭回收小票考核奖罚。采区回运升井每根奖励5元,只回不运每根奖2元。矿上安排专业回收队回收工字钢支架,由生产科、劳资科确定回收价格及回收率。
7、采区回收后能直接复用的支架,在井下直接交使用单位复用。由回收单位运至使用单位所在工作面进、回斜坡底车场,当面交给使用单位,持证明到生产科办理转帐手续。回收单价仍按升井标准执行。
8、地面保管支架的单位,丢失由单位照价赔偿。区队要将工字钢支架的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实行全额奖罚。非正常消耗,矿专题研究处理。
9、废旧工字钢加工其它材料时,由生产科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何利用加工,凡是未经生产科同意私自加工的,由机修厂按原值赔偿。
第二节
一般材料管理
一、火工产品(火药、雷管)管理
1、火工产品实行票额控制管理。具体办法:每旬由区队材料员到生产科按计划领小票。使用时,放炮员持放炮证和领用卡,携带药包、管盒到井下火药库领取火药和配套雷管。当班未用完的药管交回火药库并退取相等数额的小票,每旬逢3号,由区队材料员到生产科结账,并领下一旬小票。丢失小票每张罚5元。辅助单位要提交申请,按程序审批后领用。
2、每旬火药库将所收小票交生产科结账、若所收小票与消耗数不符时,对火药库处以100%的罚款
二、支护用品(坑木、锚杆、各种网、荆笆)管理
1、生产科分管的材料,入库前必须经生产科、财务科、纪委验收、签字,方可入库;未经验收、签字的,供应科不得入库。
2、井下材料必须分类码放整齐。工具房、绞车房和变电所等峒室发现荆笆,每片按10元罚看管人员和绞车司机。
3、因地质构造及特殊情况需要追加材料时,由用料单位提出追加报告,经生产科审核后,分管矿领导审批,方可予以追加。
4、通维区井下所辖巷道的维护费用,生产科按实际维护量审批材料,月底由生产科、劳资科实际察看,不合理的维护不结算,超耗材料按100%罚款。
5、井下其它辅助单位使用坑木、荆笆应提前向生产科提交用料申请,生产科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发放。
6、井下单项工程消耗材料,由生产科按定额审批。工程竣工后,按定额考核,节奖超罚,比例同采掘区队。
7、砌碹、锁溜煤眼上口及打水沟所用铁碹台、铁模板使用结束后,全部回收上交供应科,否则视为超耗。
8、锚网支护巷道失效锚杆(索)率控制在5%(2%)以下,多余按超耗考核。
9、所有巷道必须根据围岩情况确定支护方式,避免不必要的支护材料投入。
10、锚杆(索)及配套的托板、药卷,按定额考核,逐月兑现,超耗部分按原价赔偿。
三、建工材料材(水泥盖板、水泥、砂土、料石、红砖等)管理
1、建工材料由供应科采购管理,领用由生产科审批,按月考核结算。
施工剩余的材料由生产科调配使用。
2、发现材料浪费的,按原价处罚。因施工质量不合格返工所消耗的材料,由使用单位自负,并加罚材料价值的20%;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按两倍处罚;私用者一经查证,按偷盗论处。
3、运输区负责装车、并运送到指定地点,因野蛮装卸水泥盖板、背板或者用做其它用途造成损坏的,使用单位按原价赔偿。
4、建工材料地面装车时不得使用大车底,必须装够数量。井下卸车时必须卸车干净,否则每车处罚20元。
四、材料回收管理
1、加强回收管理,完善各类台帐,各类材料必须分类码放整齐,生产科、动力科逐月对各采区根据生产实际下达各类材料回收考核指标。
2、采面两巷支护材料回收,每月由生产、劳资、安质、财务、区队参加,根据当月生产计划,现场确定各类材料的回收率,随经营计划下达,月末按此考核,否则差额全额赔偿,如需变更交工资考评会决定。
3、回收费支付标准:严格按规定的回收率进行考核。
坑木回收:,保持长度不变现场可复用的每根支付20元,1.5米以上可复用的支付5元,每少回收一根罚款20元。
道木回收:保持长度不变现场可复用的每根支付5元,每少回收一根罚款10元。
板皮:保持长度不变现场可复用的每根支付1元,每少回收一根罚款2元。
托梁:回收可修复的每根支付10元,每少回收一根罚款20元;锚索锁具:回收可复用的每套10元,每少回收一套罚款20元;锚杆铁托板:回收可复用的每个支付1元,每少回收一个罚款2元。
4、
专职回收工作按移交的数量进行回收考核,丢失照价赔偿。
辅助单位各项材料考核指标随月下达。
采煤工作面材料投入定额表
单位:
元/吨
木材
火工品
其它
合计
0.32
0.05
0.25
0.62
掘进工作面材料投入定额表
单位:
元/米
综掘架棚(断面:9.26㎡)
炮掘架棚(断面:9.26㎡)
800棚距
600棚距
800棚距
600棚距
刹帮
打帮锚杆
刹帮
打帮锚杆
刹帮
打帮锚杆
刹帮
打帮锚杆
板皮
181
163
230
219
181
163
230
219
荆笆
19.4
19.4
26
26
19.4
19.4
26
26
抗塑网
9
9
9
9
9
9
9
9
火药
10
10
13.5
13.5
40.5
40.5
45.1
45.1
雷管
7
7
9.4
9.4
86
86
94
94
锚固剂
45
60
45
60
其它
185
185
195
195
190
190
195
195
合计
411.4
438.4
482.9
531.9
525.9
552.9
609.1
648.1
综掘锚网支护(断面:8.8㎡)
炮掘锚网支护(断面:8.8㎡)
800排距
800排距
锚索1-0-1,螺纹钢锚杆
锚索1-0-1,自制锚杆
锚索1-2-1,螺纹钢锚杆
锚索1-2-1,自制锚杆
锚索1-0-1,螺纹钢锚杆
锚索1-0-1,自制锚杆
锚索1-2-1,螺纹钢锚杆
锚索1-2-1,自制锚杆
板皮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锚杆类
415.5
130
416
193
415.5
130
416
193
抗塑网
9
9
9
9
9
9
9
9
火药
10
10
10
10
40.5
40.5
40.5
40.5
雷管
7
7
7
7
86
86
86
86
其它
255
255
255
255
280
280
280
280
合计
732.5
447
733
510
867
581.5
867.5
644.5
岩巷喷浆(断面:8.52㎡)
岩巷锚网喷(断面:8.52㎡)
坑木
23
23
火药
249
249
雷管
110
110
锚杆类
276(9根自制锚杆)
建工材料
197
207
其它
185
205
合计
764
1070
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
为规范企业的科研开发、技术创新工作,加强企业科技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应用高新技术提高企业的整体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全面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导思想,促进企业持续发展,根据矿业公司科技开发、技术创新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新技术应用、科研攻关、职工小改小革等工作正常进行,矿成立科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全营
副组长:姬存斌、昝六民、刘
剑
成
员:于宏毅、李满平、康文辉、郑建喜、杨道文、
韩镇林、姜进楼、黄文干、许志峰、刘万顺
办公室设在生产科,康文辉任主任,生产科、动力科、通风科、调度室、地测科、信息中心科长为副主任,李国庆为专干,负责全矿新技术应用、科研攻关的规划目标的定制和实施,各业务科室针对本专业指定分管专干,负责本专业新技术应用、科研攻关规划目标的定制和实施,办理日常事务。
二、科技工作考核管理
1.科技工作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和应用技术研究为基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技创新为手段,以科技项目为支撑,以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为目标,集中力量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总体推进企业科技水平。
2.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员工都必须高度重视科技工作,群策群力,努力营造有利于加速科技工作发展的条件和环境。
3.矿领导、科室技术管理人员及区队工程技术人员是科技工作的主体,要努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科研工作条件,充分发挥其主力军的作用。
4.矿总工程师负责科技项目的技术管理,各专业副矿长、副总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科技项目的实施领导。各业务科室负责本专业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跟综管理,确保科技项目按期完成。
5.各业务科室负责本专业科技创新年度规划和中长期目标的定制和实施。
6.努力提高科技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倡敬业和奉献精神;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强化科技管理基础工作,提高科技工作效率。
7.加强调查研究,根据科技工作发展的需要和我矿的实际情况,深化科技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健全有利于科技工作发展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努力开创我矿科技工作的新局面。
8.矿对各类科技工作及成果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奖励。对各单位及个人所承担的科技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单位工作评价的依据,记入科技工作人员工作业绩档案,并对从事科技工作及科技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科技成果考核及奖励
1.奖励范围
矿井生产、安全、经营管理等各个领域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包括:科技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奖、技术管理奖;“五小改革”活动:小发明、小创新、小创造、小改革、小建议等;优秀论文等。
2.奖励原则
对科技成果奖获得者的奖励实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3.奖励周期
奖励周期为年度奖励。
4.奖励等级与标准
①矿每年召开一次科技大会,分公司级、矿级两个等级分别按表1、表2进行奖励,合理化建议及五小技术按表3进行奖励。
表1:公司级科技进步奖
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元)
荣誉奖
一等奖
3000
二等奖
2000
三等奖
1500
优秀奖
1000
表2:矿级科技进步奖
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元)
荣誉奖
特等奖
3000
证书
一等奖
1500
证书
二等奖
1000
证书
三等奖
500
证书
表3:合理化建议和五小技术成果奖
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元)
荣誉奖
一等奖
800
证书
二等奖
500
证书
三等奖
300
证书
②优秀论文奖
矿每年对当年在各类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技术管理论文,按照期刊级别给予不同的等级的奖励,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给予第一作者1000元的奖励,第二作者600元的奖励;在国家一般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给予第一作者800元的奖励,第二作者500元的奖励;在地厅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给予第一作者600元的奖励,第二作者300元的奖励。
③技术管理奖
在矿井重大技术决策及设计方面,表现突出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个人(人数不限)。由所在单位(科室、区队)推荐,经矿科技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定符合要求者,给予2000元奖励。
篇3:材料分析测试中心管理办法(草案)
材料分析测试中心管理办法(草案) 本文关键词:草案,管理办法,测试中心,材料,分析
材料分析测试中心管理办法(草案)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材料分析测试中心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旨在通过管理机制创新,促进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建设经费投资效益,减
材料分析测试中心管理办法(草案)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材料分析测试中心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建立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旨在通过管理机制创新,促进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建设经费投资效益,减少仪器设备重复购置,提高优质资源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
第二条
开放共享的仪器设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具有2个(含2个)以上学科可用的大型仪器设备和可供多学科使用的通用性很强的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2.
仪器设备管理单位有指定的设备开放管理人员和具有较高水平的专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维护与操作;
3.
仪器设备性能和运行良好,能正常工作,并在满足本单位教学、科研使用外有对外单位提供服务机时的。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院成立“材料分析测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学院聘中心主任一名,作为专职管理人员,受学院主管领导直接管理,负责平台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开放测试、维修基金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
组建院大型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委员会由主管院领导和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应用化学系和核科学与技术系负责同志、各学科带头人组成,负责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督导,负责仪器设备对外服务的参考收费标准核定,负责平台服务人员年度绩效考核。
第三章
支付方式与检测流程
第五条
有网上预约和零星测试两种缴费办法供选择。预缴费-网上预约只对校内用户开放,是指校内用户到财务处预缴一定的费用(至少500元),凭收据测试中心为您设立一个专用账户,每次检测通过网上预约,经课题负责人确认后由系统划扣测试费。零星测试主要对校外测试用户和校内零星测试用户开放,每次测试,先确定费用,缴费后,再测试拿结果。校内检测建议采用网上预约方式。
第六条
分析中心网站提供网上预约,一个课题组原则上只能分配一个登录帐号(一个用户名及密码)。进行预约的用户必须先征得导师或课题组长的同意才有权进行预约。
课题组成员申请预约时,本系统会自动同步给导师或课题组长发出一封确认邮件,请各课题组长或指派代表及时收阅确认邮件,凡是在本系统发出邮件后12小时内没有收到导师或课题组长回复的,将默认该申请合法。
第七条
预约用户在预约前必须根据自己的样品确定合理的预约时间长短(预约前可电话咨询相关仪器组老师),每次最短预约时间为半小时;如果多次出现预约时间与实际上机时间差距大于1小时者,测试中心将对该用户以后的预约作出限制。
第八条
进行预约的用户必须提前三天进行预约,一般不得取消预约。对于确实需要取消预约的用户,必须提前24小时取消预约;24小时内还需取消必须打电话与相关机组负责人联系,且测试中心将酌情收取其违约费用。可以预约的时间为每周的星期一到星期五,周末暂时不能预约。用户在测试中心的缴费余额只有在大于100元时预约才能成功。
是
否
在线填写《测试网上预约申请单》
系统划账
接收样品
样品测试
校内转账预先充值
提供测试结果
安排测试时间、下达测试任务
账户金额是否足够?
课题组负责人确认
账户登录
图1
校内测试流程
第九条
校外测试和校内零星测试实行“先核价再行测试,先付账后取结果”的办法。学院统一印制《材料学院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登记表》作为预约使用设备和经费结算的凭证。该表一式三联,使用时第一联由设备操作人员保存;第二联由中心管理人员保存,作为操作人员工作量考评、劳务费发放的依据;第三联由用户保管,作为缴款后领取测试结果的凭据。
第十条
零星测试检测时,首先与设备管理人员或测试中心办公室联系,讲明测试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如样品的来源、主要成分、检测方法等),确定检测方法、条件与时间,填写测试申请表,由检测人员确定缴费金额,交费或提供测试经费本,进行测试。检测完成后,检测人要提供经过审核的测试结果和有关资料(如测试条件、测试数据等)。微机内测试数据只保留1个月。对于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视情况可重复测一次。
填写《测试申请单》
主任审批、核价
接收样品
下达测试任务
样品测试
校外支票或现金
校内转账支票
提供测试结果
图2
校外测试以及校内零星流程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委员会根据各单位设备开放实际的情况制定测试费收费标准,参见附表1。
第十二条
未交测试费者本中心恕不提供测试服务。为避免缴费过程过于繁琐而给送样人员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本中心提倡预先缴费,预缴测试费将视金额情况给予适当优惠。预缴测试费一次超过1000元的奖励10%的测试费,一次超过5000元的奖励15%的测试费,一次超过10000元的奖励20%的测试费,或全年测试费达到3000元以上的奖励5%的测试费。
第十三条
零星测试由中心主任安排时间,原则上从接收测试样品到提供测试结果一般为7~10天左右,若加急,则价格加倍。
第五章
考核与验收
第十四条
委员会根据各单位设备开放实际的情况组织年度考核与评比,表彰奖励在设备开放使用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五条
委员会将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工作作为核定单位实验技术岗位编制,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与职务(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程度给予责任人一定的行政处罚:
1、私自接受测试任务和收取测试费的按学校核定收费标准的2倍处罚,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2、暗中收取额外费用的按收取金额的2倍处罚;
3、不执行中心安排测试任务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第;
4、消极怠工,所负责专用仪器设备低于年额定机时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及其以上等第;
5、为用户提供虚假检测数据或不合格加工产品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及其以上等第;
6、因操作人员失职造成测试数据错误,给用户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及其以上等第。
第六章
操作人员守则
第十七条
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为用户保守技术秘密;
2、按时完成用户的测试或加工任务,不得无故拒绝用户使用;
3、为用户提供可靠的分析测试结果和规范的分析测试报告或合格的加工产品;
4、保持仪器工作环境的整洁有序,能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5、定期做好仪器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使仪器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实验室中心主任汇报;
6、认真填写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完整、规范,并由操作人员和用户单位人员签字;
7、不向用户收取额外费用。
第七章
用户守则
第十八条
中心用户必须遵守一下守则:
1、用户需在使用仪器的前一周向仪器所在单位提出预约申请(准备工作繁杂的,可适当提早预约),并说明所做实验的要求、所需条件、耗材与试剂等各项情况,以便提前做好准备,保证仪器按时使用。
2、用户预约后应按时使用,如因用户原因未能按时使用,造成样品、试剂浪费的,由用户负责。
3、用户在使用仪器过程中,应遵守仪器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服从操作人员的管理。
第八章
收入分配办法
第十九条
扣除水电、耗材、药品等直接使用费用外的测试费收益80%留存学院,其中40%作为人员补助,其余作为小额维修经费和业务经费留给中心。
第二十条
扣除水电、耗材、药品等直接使用费用外的测试费收益20%上缴学校,作为材料学院专项维修基金上缴学校。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凡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
分析测试中心收费标准
仪器名称
收费标准
备注
校内委托
校外委托
透射电镜
200元/小时
400元/小时
使用能谱常规微区成分分析(不超过2点)另加50元/样;一小时内可装样两次免装样费,每多装一次样加收50元。
扫描电镜
160元/小时
300元/小时
使用能谱常规微区成分点分析另加10元/点;面、线分析成分分析(不超过2线、面)100元/样。
X射线衍射仪
140元/小时
300元/小时
特殊扫描速度要求和使用薄膜附件,100元/样;使用热台价格面议。
FT-IR光谱仪
IR30元/样
Raman
50元/样
Micro
50元/样
ATR
30元/样
IR
60元/样
Raman
100元/样
Micro
100元/样
ATR
60元/样
因需使用高纯氮气或液氮加开机费30元/次。
精密离子减薄仪
200元/样
400元/样
精密刻蚀喷镀仪
喷金60元/次
喷碳50元/次
双喷50元/样
喷金100元/次
喷碳100元/次
双喷100元/样
透射电镜粉末样品制备
40元/样
分析测试中心测试申请单
编号:
申请日期
目
的
︵
第
一联
‥
存
根
︶
申
请
人
联系方式
单
位
测
试
内
容
样品名称
数量
测试指标
数量
课题主持人
审批意见
同意从科研课题:
(课题编号:
课题来源:
)中支付
测试费
课题主持人签字:*年*月*日
审批意见
中心主任签字:*年*月*日
收费方式:
全额
减免
%
免费
说明:1.
委托人一经签字即视为同意,本中心将安排样品测试,委托人凭工作单办理结账手续后,方可领取测试结果。
2.原则上从接收测试样品到提供测试结果一般为7~10天左右,若加急,则价格加倍。
3.本测试申请单一式三联,一联分析测试中心留存;二联委托单位存留;三联作为记账凭单。
分析测试中心测试申请单
编号:
申请日期
目
的
︵
第
二联
‥
委托单位存留
︶
申
请
人
联系方式
单
位
测
试
内
容
样品名称
数量
测试指标
数量
课题主持人
审批意见
同意从科研课题:
(课题编号:
课题来源:
)中支付
测试费
课题主持人签字:*年*月*日
审批意见
中心主任签字:*年*月*日
收费方式:
全额
减免
%
免费
说明:1.
委托人一经签字即视为同意,本中心将安排样品测试,委托人凭工作单办理结账手续后,方可领取测试结果。
2.原则上从接收测试样品到提供测试结果一般为7~10天左右,若加急,则价格加倍。
3.本测试申请单一式三联,一联分析测试中心留存;二联委托单位存留;三联作为记账凭单。
分析测试中心测试申请单
编号:
申请日期
目
的
︵
第
三联
‥
记账凭单
︶
申
请
人
联系方式
单
位
测
试
内
容
样品名称
数量
测试指标
数量
课题主持人
审批意见
同意从科研课题:
(课题编号:
课题来源:
)中支付
测试费
课题主持人签字:*年*月*日
审批意见
中心主任签字:*年*月*日
收费方式:
全额
减免
%
免费
说明:1.委托人一经签字即视为同意,本中心将安排样品测试,委托人凭工作单办理结账手续后,方可领取测试结果。
2.原则上从接收测试样品到提供测试结果一般为7~10天左右,若加急,则价格加倍。
3.本测试申请单一式三联,一联分析测试中心留存;二联委托单位存留;三联作为记账凭单。